移民知识-日本移民社会保障制度详细介绍 精品

更新时间:2023-03-16 09:59: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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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移民社会保障制度详细介绍

日本是经济发达的国家之一,吸引了不少人移民,那么日本移民后可享受怎样的社会保障制度呢? 范围

社会保险以公司法人为单位计算缴纳,在法律上分为强制加入的【强制适用事务所】以及任意加入的【任意适用事务所】两类。 1、强制适用事务所

有5人以上的长期雇员的个体经营业主,或未满5人但属于公司法人的,根据法律规定,与事业主或雇员的意愿无关必须强制加入。

另外雇员未满5人的个体经营业主,以及虽然雇员人数超过5人但属于下列经营范围的业主,则不做强制要求。 2、任意适用事务所

申请任意适用事务所,需得到从业人员半数以上的同意,并在提交申请许可后才能正常参加社会保险。

根据以上规定,取得经营管理签证的外国人,也可用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缴纳保险费用,参加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的受保对象

参保公司法人所雇佣的员工,原则上都属于受保对象。

所雇佣员工是指受参保法人雇佣,并得到劳动报酬的长期雇员。 另外,非长期雇佣,如顾问、监察役或个体业主不能成为受保对象。 作为判断基准,劳动者的劳动时间至少要在四分之三以上才可被认定为受保对象。

陪护保险以40-64岁的人群为对象

缴纳健康保险的参保人,从40岁起需要与健康保险一起缴纳陪护保险。 70-75岁的人群只参保健康保险 70岁以上丧失养老保险参保资格 75岁以上人群的长寿医疗制度 75岁以上改为参保长寿医疗制度。 关于被抚养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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