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现状与对策

更新时间:2024-06-09 17:1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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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现状与对策

【摘要】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目标,以执法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执法作风和形象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基层检察院建设,努力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具体要求。近年来,基层院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存在一些影响和制约检察队伍建设不容忽视的问题。笔者结合舒城县检察院实际,略陈管见。

【关键词】基础检察院;队伍建设;现状;对策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现有班子成员6人出生在1962年10月—1966年12月时间段,年龄偏大,且结构不成梯次,尚无全日制法律本科毕业。

二是“四难”消减发展后劲。因为基层检察院,既不同于其它政法机关,像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它们分别下设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独立的副科级单位,而基层检察院下面没有“腿”;也不同于其它科级单位,像乡镇、县直单位干部纵向、横向经常流动。只有检察院“一潭死水”,除一些高学历的年轻人考“来”又考“去”,留下来的基本上是从进院到退休一个院里工作,上不了,下不了,出不了,有的“检察官当了几十年,退休还是小科员”。人员流动难、职级晋升难、经济待遇低、工作头绪多要求高是基层检察院管理面临的四大难题。

三是检察系统对基层院要求科室设置过多,分工过细,造成职能相近部门重复设置、不便协调,也造成人员招的越多越不够用的情况。如,舒城县院1人科室3个,2人科室4个,3人科室3个。

四是从优待检不够到位。舒城县院内设13个机构仍为股级,除政工、反贪、反渎部门负责人高配外,其余10个机构正职享受副科,也没完全落实。有2位内设机构正职任职已满3年仍未解决副科级别,有1位党组成员任职已满3年仍未解决正科级别。人社部、财政部《关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通知》也落实不了。有关信访补贴也没批。

五是有利于稳定检察队伍、稳定基层的政策尚需出台。二、对策建议

(一)职级问题

建议上级出台文件,落实县级“一府两院”中的“两院”按副处级设置,“两长”同副处职,“两院”其他班子成员为正科职;内设机构按副科级设置(同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内设机构负责人按副科职配置;一般检察员工作满10年享受副科待遇,副科级检察员工作满10年享受正科级待遇。(二)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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