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装置试车前安全规定

更新时间:2023-12-29 00:17: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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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装置试车前安全规定

第一条 生产准备及试车工作是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二期工程试车一次成功,并能安全、持续、稳定生产,尽快达到设计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准备的主要内容是搞好人员组织、技术、全员培训、安全、物资及外部条件、管理等六个方面的准备。生产准备工作贯穿于基本建设的全过程,是工厂建设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基础工作,早抓、早落实,为确保试车一次成功创造条件,投产后长周期正常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条 试车工作是对建设项目的设计、设备制造、施工质量和生产准备工作的全面考核,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证项项工程质量优良,不留隐患;主体工程与配套工程同时建成,不留尾巴;试车操作准确无误,不出事故,应做到单机试车要早,全系统联动试车要全,化工投料要稳。在试车中,要坚持应遵循的程序一步也不能减少,应该达到的标准一点也不能降低,应争取的时间一分钟也不能放过的原则,要加强对试车工作的领导,设计、施工、生产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试车最佳方案的实现和投料试车的一次成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安全绩效。

第四条 各车间应设立试车组织机构,负责抓好各项生产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准备、技术准备、全员培训、安全准备、物资及外部条件准备、管理准备)。

1、人员组织准备;各岗位的操作、维修人员,要按人员配备计划进厂,并经教育、培训合格。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实行目标责任制,各车间项目部对分管工程的工程交工验收全过程负责。

2、技术准备;技术准备的任务是使生产人员掌握所有生产装置的技术,主要应在工艺操作、工艺控制(仪表联锁及分析),设备维护使用、安全等四个方面下功夫,达到能独立指导和处理各种技术问题的要求。技术准备的四项工作内容。

㈠.配备技术骨干,建立技术责任制。 ㈡.参加设计会审、完善工艺及工程设计。 ㈢.编制各种技术规程、开车方案和资料。

㈣.技术规程和开车方案,应组织有关专家讨论,须经总工程师审核,厂长批准。

3、全员培训;全员培训要求全厂领导干部、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至每个职工(尤其是分析、化验和机、电、仪修理专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训练,考试合格才能任职或上岗,这是生产准备工作的中心环节。达到掌握工艺操作、掌握工艺控制、掌握设备维护使用、掌握安全。对设备要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4、安全准备;安全准备要着重从工厂生产装置的实际出发,研

究其危险性的来源及特点。在安全准备工作中,要认真贯彻以下三条原则:

㈠.积极推行全员预防性管理,采取有效的预防性措施; ㈡.实行早期隐患检测,做到早期发现和早期处理;

㈢.搞好人身安全,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应编制安全技术规程和资料,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管理系统。试车前必须具备的安全条件(简称安全二十条)。

(1)所有设备、管道、阀门、电气、仪表等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查,确保设备、管件、材料、制造安装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满足工艺要求。

(2)设备、管道水压强度试验合格。

(3)系统气密试验和泄漏量符合规范标准。

(4)安全阀调试动作在3次以上,确保起跳灵敏,并要核对相应工艺装置的压力,试后应有安全部门铅封。防爆板、阻火器、呼吸阀、水封、分子封、真空破环器等必须符合工艺要求,安装质量优良。 (5)工艺各报警联锁系统调试合乎要求,并应经静态调试3次以上,确定动作无误好用。

(6)自控仪表(温度、压力、流量液位、分析)经过调试灵敏好用;就地安装的表计,应有最高、最低极限标志。

(7)高压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泡沫装置、水幕、自动消防、消防通讯报警、可燃气体探测仪等等,都应经过安全消防部门与生产单位共同进行实际试验,证明好用。要配备足够消灭初期火灾所需数量的来火器。

(8)防雷、防静电设施和所有设备、管架的接地线要安装完善,测试合格。

(9)电话、信号灯、报话机、鸣笛、喇叭等安全通讯系统,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好用。

(10)通风换气设备良好,达到设计的换气次数。 (11)凡设计要求防爆的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均应符合防爆标准,不经批准,不得使用临时电线和灯具。

(12)安全防护设施、走梯、护栏、安全罩要坚固齐全,现场洗眼与淋浴器要保证四季畅通好用。

(13)沟坑、阴井盖板齐全完整,楼板穿孔处要有盖板,地面平整无障碍,道路编号清晰而且畅通无阻。

(14)装置区内清扫完毕,不准堆放杂物,尤其是易燃物品,对日常使用的油品和化学药品要堆放在指定的地点。

(15)生产指挥人员、操作人员经技术考核、安全考核合格,方准任职上岗。

(16)各种规章制度齐备,人人有章可循。

(17)设备标志、管线流向标志齐全,厂区消火栓、地下电缆沟、交通禁令、安全井等标志齐全醒目。

(18)开车必备的工器具及劳保用品齐全,并符合防爆防火要求。 (19)建立健全群众性安全、消防、救护组织,并经过训练,能

够掌握灭火救护本领,都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做到平时有责守,急时能用上,临危不乱。

(20)紧急救护器具齐全,包括防毒面具、空气(氧气)呼吸器、安全带、担架、急救箱等,并且大家都会使用。

在试车前必须按照“安全二十条”进行反复的安全检查,做到隐患不消除不能开车,事故处理方案不落实不能开车,安全部门不确认不能开车。

5、物资及外部条件准备;要指定专职人员,根据设计要求,掌握试车所需原料、燃料、化学药品、润滑油脂的品种、规格、数量、技术标准、包装形式、贮运条件,落实供货渠道。进厂的化工原料及其他物资根据其特点要有妥善的贮存保管措施,避免损坏、丢失和变质。落实备品备件的供应渠道,做好备品备件的测绘、制造工作。凡设备制造厂不供应的设备零部件,应组织力量进行测绘、试制,以保证试车的需要。

进厂的备品配件、材料(包括焊条)以及专用工具应设专人保管不得随意挪用、损坏、丢失。

6、管理准备;根据装置的特点,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科学管理制度,在全厂开始单机试车前经厂领导批准后,印发给有关人员学习熟悉,在试车中严格执行。各职能部室都要订出各自为生产服务,为基层服务的职责范围;部室和车间负责人,各级职能人员,都要制定出责任制。辅助车间要制定为工艺服务的相应责任制,操作、机、电、仪修、分析工都要制定岗位责任制。

为搞好管理,确保试车一次成功,应制定以下基本规定: (1)关于公用工程加强管理的规定; (2)关于各种管线管理范围划分的规定; (3)关于设备维护检修及备机管理的规定; (4)关于仪表及联锁管理的规定; (5)关于循环水管理的规定;

(6)关于安全文明生产车间标准的规定; (7)关于严格执行各种岗位责任制的规定; (8)关于试车指挥问题的规定;

(9)关于严格执行化工投料试车期间安全规则的规定; (10)关于试车期间盲板管理的规定; (11)关于试车期间维护检修的规定;

(12)关于试车期间有关管线运行及管理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 生产装置的机械试车,一般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单机试车(即单台传动设备及辅助设备局部联动或单元联动试车);第二阶段为全系统联动试车(即假物料试车)。

第六条 机械试车应坚持如下原则。

1.公用工程系统要坚持早竣工、早试车、早稳定的试车原则,为主体装置提早单机试车创造条件,为化工投料试车一次成功提供可靠保证。

2.单机试车要早,达不到标准,必须反复试车和处理。不允许

把问题带到全系统联动试车阶段。

3.全系统联动试车(即假物料试车)要“全”,时间要有充分保证。要做到全面暴露问题,消除隐患,为化工投料一次成功做好充分准备。

第七条 编制切实可行的总体试车方案。各阶段的试车方案除经领导批准外,还应经过现场技术人员书面确认之后方可执行。试车方案应包括的内容:

1.试车目的;

2.试车组织、试车负责人及参加试车的人员; 3.试车必须具备的条件;

4.试车所需准备工作及检查内容的目录;

5.试车所需外部协作条件及临时设施的方案;

6.试车所需原料、燃料,化学药品和水、电、汽、气、备品备件等物资清单;

7.试车工艺条件及控制指标; 8.试车程序和进度表;

9.开、停车及紧急事故处理的程序与要求; 10.试车费用预算; 11.安全措施。

第八条 单机试车应具备下列条件:

1.单机传动设备(包括辅助设备)经过详细检查,润滑、密封油系统已完工,油循环达到合格要求;施工记录等技术资料符合要求,经“三查四定”检查已确认,存在问题已消除;

2.单机试车有关配管已全部完成;

3.试车有关的管道吹扫、清洗、试压合格;

4.试车设备供电条件已具备,电器绝缘试验已完成; 5.试车设备周围现场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试车方案和有关操作规程已审批和公布;

7.试车小组已经成立,试车专职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已经确定; 8.试车记录表格已准备齐全。

第九条 装置安装竣工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配管工程全部完成(包括保温伴管); 2.仪表一次调试全部完成;

3.电器设备绝缘试验完成,并具备供电条件;

4.凡有条件进行单机试运的转动设备,已经试车合格; 5.管道的吹扫、化学清洗工作结束;

6.设备及管道经过水压试验及系统气密试验合格; 7.充填物充装合格;

8.分析化验室已交付生产使用; 9.保温及油漆工作大部分完成;

10.界区内上下水道、道路竖向整平、照明及通讯工程已完成; 11.现场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2.施工记录资料齐全准确;

13.工程质量符合要求,不合格的工程已经返修合格。 第十条 全系统联动试车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建立岗位责任制;

2.专职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已经确定,并考试合格;

3.公用工程系统已稳定运行,能满足全系统联动试车条件; 4.试车方案和有关操作规程已经公布;

5.各项工艺指标业经生产管理部门批准公布,操作人员人手一册;

6.生产记录报表已经准备齐全,印发到岗位;

7.仪表联锁、报警的整定值已经批准公布,操作人员人手一册。 第十一条 化工投料试车是指一个化工生产装置或一个辅助生产装置,完成单机、联动试车,工程全部竣工,从投入物料开始后的试车。化工投料试车要稳,其基本方针是:稳扎稳打,步骤分明,走上步看下步,不断总结经验,稳步前进。化工投料试车一次成功的标准是:从生产原料投入装置到产出合格的最终产品全过程,试车不中断,不发生事故,一次出合格产品,实现试车最佳方案,经过一定时间的运行调整达到各项设计指标。

第十二条 化工投料应具备以下条件(简称投料三十条)。 (1)所有装置及配套工程,按设计(包括设计变更)全部施工完毕,经过逐台设备、逐条管线按序号检查核对材质、壁厚、法兰、垫片、螺栓、各种阀门、管件、阀门方向及位置、检测点取样点、伴管、导淋、操作平台等,工程质量符合要求,不合格的已经返工合格。 (2)施工记录资料齐全准确。

(3)全部工艺管道和设备都已经过强度试验合格,设备和管道的吹扫和清洗工作已经结束。

(4)设备、管道均已经过气密试验,且确认合格。

(5)所的转动设备按规定经过详细检查,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合乎要求,可供正常运转。

(6)凡需充填的触媒、填料、干燥剂、助剂的设备,其装填工作均已完成。

(7)各种工业炉的烘炉工作已经结束。

(8)各种需要在投料前进行的酸洗、钝化、脱脂、煮炉、预干燥、预活化、预硫化等工作,均已完成。

(9)有条件进行的水试车、假物料试车、实物试车已顺利通过,暴露的问题已解决。

(10)循环水系统预膜工作已经完成,正处于冷态保膜运行之中,各项指标合乎要求。

(11)自控仪表调试全部完成,报警及联锁的整定值经静态调试已准确好用,自动分析仪表的样气已配制待用。

(12)所有电气设备的继电调整和绝缘试验已经完成,具备正常投运条件。

(13)公用工程的水、电、汽、仪表空气、工作空气、氮气等已能按设计值保证供应。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48l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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