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学杂费申请表

更新时间:2024-01-12 13:47: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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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第一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申请表

班级: 序号: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民 族 学生基本情况身份证号 码 家 庭 类 型 家庭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姓名 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孤儿 □残疾学生 □建档立卡家庭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联系电话 工作(学习)单位 家 庭 人口数 职业 健康状况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家庭有关信息 年收入(元) 家庭年收入 (元)。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欠债情况及原因: 。 其他情况: 。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无误,并予以认可,如不真实,本人愿意承担相应后果。 学生本人签名: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经确认,学生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民政、扶贫、残联部门确认签章 注:1.本表仅供正宁县第一中学学生申请免除学杂费用。可复印。请如实填写,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民政、扶贫、残联部门部门核实、盖章后,交到学校。如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无专用公章,可由政府代章。

2.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见反面(教财厅〔2016〕4号部分)。

3.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民政、扶贫、残联部门确认签章信息不完整,学生无免除学杂费资格。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

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

一、建档立卡家庭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24号)规定,建档立卡家庭也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指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的贫困户。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在校学生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扶贫部门负责认定。 二、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的认定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 三、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的认定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规定,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同时规定,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满16周岁后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

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学生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 四、残疾学生的认定

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为准。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学生的合法凭证。 事实上残疾但暂未持有残疾人证的学生,按规定应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的,需先办理残疾人证。

残疾学生由残联负责认定。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47l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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