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9-12 21:28:01 阅读量: 经典范文大全 文档下载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和谐的 基本前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 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推进诚信建设制 度化,强化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据此,矿党委研 究决定开展党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通过将党建诚信体系建设 嵌入到矿山管理中,开辟出一条新时代党建工作的崭新路径, 把党建引领作用落到实处,推动我矿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推 进我矿党建工作再上新水平。现就党建诚信体系建设,提出以 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 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按照集团党委的统一部署,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 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党建诚信体系,实现以党建诚信体系建设为抓手, 层层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集团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落地生根, 落实好集团党委的“六个坚定不移”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党的 建设质量,把党建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竞争优势、发展优势, 坚定不移完成国有资产增值保值任务,使我矿在集团“争做国 23 际一流,勇闯世界前十”的战略征程中作出新贡献,圆满实现 十三五战略目标。通过建立党建诚信体系,把全体员工凝聚起来,以实现员 工有信仰、团队有力量、企业有希望为目标,推动形成全员党 建新格局,以更加开放的党建诚信体系实现员工自我管理、自 我评价、个人班组公平竞争,激励“挑山工”意志,凝聚“拉 车人”意识,引导“懂孝道 知感恩 讲诚信 做好人”的价值取 向,历练“有血性 敢担当 练本事 打胜仗”的人才队伍,培养 磨砺有能力攀登、愿意陪矿山长期成长的优秀员工。
三、成立党建诚信体系建设领导组织机构
为明确责任,确保党建诚信体系建设有序开展、达到既定 目标,成立党建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执行小组,执行 小组下设相关专业组包括绩效诚信建设专业组、廉洁诚信建设 专业组、勤勉诚信建设专业组、安全环保诚信建设专业组,各 专业组在执行小组的领导下独立开展本专业的工作。具体组织 架构如下:
(一)党建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执行组长: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党委委员、党建工作部部长
成 员:矿长助理、支部书记、人力资源部经理、审计 与风控部经理、纪检部部长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党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负责审定党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方 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对工作开展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等。
(二)党建诚信体系建设执行小组
组 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党建工作部部长
主 任:党建工作部副部长
成 员:支部书记、团委书记、人力资源部经理、综合计 划部经理、安全生产部经理、物资装备部经理、后勤保障部经 理、纪检部部长、党员代表。
执行小组职责:负责党建诚信体系建设方案的总体设计与
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各专业组工作开展情 况;向党建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定期汇报活动开展情况,保 证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负责党建诚信清单的汇总统计工作,每 月 11 日前形成分析报告,上报领导小组审定。
(三)党建诚信建设专业组
1.绩效诚信建设专业组
组 长:财务总监
副组长:综合计划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 主 任:综合计划部考核副经理
成 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会代表
绩效专业组职责:负责编制绩效诚信建设年度实施方案及 考核办法;向执行小组定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保证各项工作 扎实推进;负责绩效诚信清单的汇总统计工作,每月 9 日前形 成分析报告,上报执行小组审定。
2.廉洁诚信建设专业组
组 长:纪委书记
副组长:纪委副书记 主任:纪检部部长
成 员:支部书记、党员代表
廉洁专业组职责:负责编制廉洁诚信建设年度实施方案及 考核办法;向执行小组定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保证各项工作 扎实推进;负责廉洁诚信清单的汇总统计工作,每月 25 日前形 成分析报告,上报执行小组审定。
3.勤勉诚信建设专业组
组 长:常务副矿长
副组长:人力资源部经理
主 任:人力资源部副经理
成 员:支部书记、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会代表
勤勉专业组职责:负责编制勤勉诚信建设年度实施方案及 考核办法;向执行小组定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保证各项工作 扎实推进;负责勤勉诚信清单的汇总统计工作,每月 25 日前形 成分析报告,上报执行小组审定。
4.安全环保诚信建设专业组
组 长:安全总监
副组长:安全生产部经理 主 任:物资装备部经理、后勤保障部经理
成 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部副经理、生态环 保部副经理、各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工程队安全经理、工会 代表、员工代表
安全环保专业组职责:负责编制安全环保诚信建设年度实 施方案及考核办法;向执行小组定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保证 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负责安全环保诚信清单的汇总统计工作, 每月 25 日前形成分析报告,上报执行小组审定。
四、落实措施
(一)制定党建诚信建设清单
1.党建诚信建设清单包括 4 张:绩效诚信建设清单、廉洁 诚信建设清单、勤勉诚信建设清单、安全环保诚信建设清单, 后期根据工作需要还可逐渐增加其他相关专业诚信建设清单。
2.各单位负责制定所属每个员工的党建诚信建设清单,各 支部负责对所属每个员工的党建诚信建设清单进行审核确认, 党建诚信建设各专业组负责督导落实。清单内容除通用指标外 必须与岗位职责相关,并要做到可计算、可量化,实现每名员 工都能够根据诚信清单计算出自己月度、年度累计党建诚信积 分
3.党建诚信清单评价周期:上月 21 日至当月 20 日。
4.党建诚信建设清单涵盖范围:全矿员工(不含矿领导)。
(二)党建诚信建设清单积分原则 坚持党管一切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 遵循“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突出的诚信缺失 问题,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惩戒制度,使人不敢失 信、不能失信”的诚信建设指导思想要求,依据党章、党规、 习近平系列讲话、合格党员标准、集团党建工作系列要求实施 诚信授信和失信惩戒,党建诚信积分的授信与惩戒必须经党委 同意后实施。
(三)党建诚信建设积分规则
1.个人党建诚信建设清单积分流程是个人自评得分→单位 确认→支部确认→专业组抽审→执行小组抽审→失信惩戒。
(1)个人自评:按照员工自治、自我管理不断提升的原则, 员工对照本岗位编制的清单内容及评价规范进行逐项评价计算 个人诚信积分。
(2)单位确认:本单位对员工的诚信积分进行确认。
(3)支部确认:按照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原则, 支部对所属全体员工的诚信积分进行审核确认。
(4)专业组抽审:专业组对各单位总人数的 10%进行随机 抽审其诚信清单单位评价失信情况。对被审核单位失信的,按 照审核实际得分乘以诚信系数重新计算该单位诚信积分,全体7员工诚信积分将一并乘以审核后的诚信系数重新计算诚信积 分。(诚信系数=审核实际得分除以 1000)。
(5)执行小组抽审:执行小组对专业组已审人数的 10%进 行随机抽审其诚信清单支部评价失信情况。对被审核支部失信 的,按照审核实际得分乘以诚信系数重新计算该支部诚信积分, 全体员工诚信积分将一并乘以审核后的诚信系数重新计算诚信 积分(诚信系数=审核实际得分除以 1000)。相关专业组承担失 信额 2%连带惩戒。
(6)纪检部对全部材料进行抽查,重新发现其中有个人失 信的,失信个人所属单位、支部以及相关专业组、执行小组各 承担失信额 2%连带惩戒。 纪检部对全部材料进行抽查,发现相关单位明知个人失信, 而未对失信个人进行惩戒的,失信个人所属单位承担失信额 2% 连带惩戒。
2.个人、单位、支部当月失信(人均诚信积分得分小于 1000 分)否决本月诚信体系中的相关先进评比。
3.个人、单位、支部连续 3 个月失信(人均诚信积分得分 小于 1000 分)否决年度诚信体系中的相关先进评比。
4.个人、单位、支部评优树先诚信积分累计计算。
5.普通员工按照党员标准执行,党建诚信清单差异化原则。
6.党团员、主管、技术、管理人员按照优秀党员标准执行, 党建诚信清单全覆盖执行原则。
7.遵照领导小组下发的各专业组清单分项权重积分进行授 信,清单、文件以外授信必须经执行小组组长签字、党委会同 意后实施。对分项惩戒大于本项积分的除有特别说明外惩戒到 0 分为止。
8.支部所属人员党建诚信积分人均得分超过 1000 分,超过 部分 10%划入支部诚信积分授信。
9.个人因自评价失信(被党委通报惩戒的暂不惩戒支部) 被惩戒的按照失信分值的 10%计算惩戒所属支部。
10.各支部必须制定本支部授信、惩戒关联方法经支部会议 研究后公示并报执行小组备案。
(四)党建诚信积分计算方法
1.党建诚信积分计算方法
(1)党建诚信积分=经党委同意的授信或惩戒+安全环保诚 信积分(权重 20%)+廉洁诚信积分(权重 10%)+勤勉诚信积分 (权重 10%)+绩效诚信积分(权重 60%)
(2)个人党建诚信积分=经党委同意的授信或惩戒+个人安 全环保诚信积分(权重 20%)+个人廉洁诚信积分(权重 10%)+ 个人勤勉诚信积分(权重 10%)+个人绩效诚信积分(权重 60%)
(3)单位(包括班组、区段)党建诚信积分=经党委同意 的授信或惩戒+单位(包括班组、区段)安全环保诚信积分(权 重 20%)+单位(包括班组、区段)廉洁诚信积分(权重 10%)+ 单位(包括班组、区段)勤勉诚信积分(权重 10%)+单位(包9括班组、区段)绩效诚信积分(权重 60%)
(4)支部党建诚信积分=经党委同意的授信或惩戒+支部安 全环保诚信积分(权重 20%)+支部廉洁诚信积分(权重 10%)+ 支部勤勉诚信积分(权重 10%)+支部绩效诚信积分(权重 60%)
2.绩效诚信积分计算方法
(1)个人绩效诚信积分=个人绩效诚信清单得分。
(2)单位绩效诚信积分=单位负责人绩效诚信清单得分。
(3)支部绩效诚信积分=支部书记绩效诚信清单得分。
3.廉洁诚信积分计算方法
(1)个人廉洁诚信积分=个人廉洁诚信清单得分。
(2)单位廉洁诚信积分=单位所属主管以上及重点岗位人 员廉洁诚信积分终审人均得分。
(3)支部廉洁诚信积分=支部所属主管以上及重点岗位人 员廉洁诚信积分终审人均得分。
4.勤勉诚信积分计算方法
(1)个人勤勉诚信积分=个人勤勉诚信清单得分。
(2)单位勤勉诚信积分=单位负责人勤勉诚信清单得分。
(3)支部勤勉诚信积分=支部书记勤勉诚信清单得分。
5.安全环保诚信积分计算方法
(1)本单位实现每月全员评价 2 次以上且一致率≧90%, 矿部将按照 100%兑现单位安全环保奖,由单位按照诚信积分二 次分配兑现个人奖金,本单位星级排名报安全生产部。
(2)本单位未完成每月全员评价 2 次以上且 80%≦一致率 <90%,矿部将按照 80%兑现单位安全环保奖,由单位按照诚信积 分二次分配兑现个人奖金,本单位星级排名报安全生产部。
(3)本单位未完成每月全员评价 2 次以上且一致率<80%, 矿部将按照 70%兑现单位安全环保奖,由单位按照诚信积分二次 分配兑现个人奖金,本单位星级排名报安全生产部。 注释:一致率=(1-∣单位安全环保诚信自评得分-矿部检 查得分∣÷1000)×100%
(4)个人安全环保诚信积分=个人安全环保诚信清单得分。
(5)单位安全环保诚信积分=单位负责人安全环保诚信清 单得分。
(6)支部安全环保诚信积分=支部书记安全环保诚信清单 得分。
(五)诚信等级
1.诚信星级管理 按照星级管理授衔诚信等级,诚信等级共分十级:五星正、 五星副、四星正、四星副、三星正、三星副、二星正、二星副、 一星正、一星副。
2.诚信星级序列积分区间 星级授衔按照审核后员工诚信积分,划分诚信星级序列, 具体如下:诚信积分区间 星级序列
(六)诚信积分应用
1.党建诚信积分应用
(1)每月党建诚信积分用于月度星级授予、诚信楷模、先 进个人、单位、支部表彰奖励,用于就餐奖励、乘车等特殊待 遇,实现对月度党建工作完成情况的评价与激励。
(2)半年累计党建诚信积分用于对半年星级授予、诚信楷 模、先进个人、单位、支部表彰奖励和用于党建诚信奖励。
(3)本年累计党建诚信积分用于对年度星级授予、诚信楷 模、先进个人、单位、支部表彰奖励,用于党建诚信奖励,用 于人才选用、晋职晋级,用于后备干部、党员选拔,用于对员 1000 分及以上 五星正 无被纪委或审计 惩戒项 1000-950 分(含) 五星副 950-900 分(含) 四星正 900-850 分(含) 四星副 850-800 分(含) 三星正 800-750 分(含) 三星副 750-700 分(含) 二星正 700-650 分(含) 二星副 650-600 分(含) 一星正 小于 600 分 一星副工的长期激励等。 (4)对于连续 3 个月进入五星正级别的党建诚信员工奖励 诚信餐一个月(10 元/餐+水果+矿泉水+干果),连续半年进入五 星级正的员工奖励诚信餐两个月(10 元/餐+水果+矿泉水+干果+ 咖啡),连续 10 个月进入五星级正的员工奖励五星级诚信工服 一套(穿工服享受乘车免费一年、就餐 10 元/餐标准免费一年)。
(5)以上成果用于升旗仪式表彰奖励,用于对党建引领下 工作全面、持续提升的激励。
(6)个人党建诚信积分只要员工不离开新城金矿终身有 效,作为本人在新城金矿工作期间诚信党员、团员、干部、员 工的有效凭证和各类优秀员工、劳模、标兵等评优树先的评比 依据,作为晋级、晋职和员工福利分配等的依据,矿党委将根 据上级党委和新城金矿发展实际不断完善党员、团员、干部、 员工诚信积分在各种依据需求时的权重分配。
(7)月度党建诚信积分五星正级别员工享受月份诚信餐 (水果+干果)。
(8)获得月度党建诚信单位的奖励 50 元/人(奖励获奖单 位 10 分/人,二次分配,个人清单未满 1000 分的不得奖励)。 注释:月度党建诚信单位指实现人均 1000 分目标且排名第 一。
(9)获得月度党建诚信支部的奖励 50 元/人(奖励获奖支 部 10 分/人,二次分配,个人清单未满 1000 分的不得奖励)。13注释:月度党建诚信支部指实现人均 1000 分目标且排名第 一。
(10)获得半年党建诚信单位的奖励 100 元/人(二次分配, 个人清单未满 1000 分的不得奖励),颁发党建诚信单位奖杯。 注释:半年党建诚信单位指半年党建诚信积分单位排名第 一。
(11)获得半年党建诚信支部的奖励 50 元/人(二次分配, 个人清单未满 1000 分的不得奖励),颁发党建诚信党支部奖杯。 注释:半年党建诚信支部指半年党建诚信积分支部排名第 一。
(12)获得年度党建诚信单位的奖励 100 元/人(二次分配, 个人清单未满 1000 分的不得奖励),颁发党建诚信单位奖杯。 注释:年度党建诚信单位指年度党建诚信积分单位排名第 一。
(13)获得年度党建诚信支部的奖励 50 元/人(二次分配, 个人清单未满 1000 分的不得奖励),颁发诚信党支部奖杯。 注释:年度党建诚信支部指年度党建诚信积分支部排名第 一。
(14)获得月度党建诚信楷模的个人奖励 1000 元。 注释:月度党建诚信楷模是指月度党建诚信积分排名第一 的个人。
(15)获得月度模范党员的个人奖励 1000 元。 14注释:月度模范党员是指党建诚信积分得分≧1000 分且排 名第一的党员。
(16)获得月度党建诚信支部书记奖励 1000 元。 注释:月度党建诚信支部书记是指月度所在支部党建诚信 积分排名第一的支部书记。
(17)获得月度党建诚信单位负责人奖励 1000 元。 注释:月度党建诚信单位负责人是指月度所在单位党建诚 信积分排名第一的单位负责人。
(18)获得年度党建诚信楷模的个人奖励 5000 元。 注释:年度党建诚信楷模是指年度党建诚信积分得分≧ 1000 分且排名第一的个人。
(19)获得年度绩效、廉洁、勤勉、安全环保诚信楷模的 个人奖励 3000 元/人。 注释:年度绩效、廉洁、勤勉、安全环保诚信楷模是指年 度绩效、廉洁、勤勉、安全环保诚信积分得分≧1000 分且在各 积分排名第一的个人。
(20)在工程队(生产)中评选出月度党建诚信单位,奖 励 10000 元,党建诚信得分=绩效诚信得分(权重 50%)+安全环 保诚信得分(权重 50%)。 注释:绩效诚信得分是指本单位下达的指标完成情况得分; 安全环保诚信得分是指本单位安全环保人均得分。
(21)每月评价出党建诚信积分失信单位(党建诚信积分15诚信积分小于 1000 分的最后一名)。 注释:党建诚信积分失信单位是指月度党建诚信积分得分 小于 1000 分且排名最后一名的单位。
2.安全环保诚信积分应用
(1)获得月度安全环保诚信积分第一名的个人为月份安全 环保诚信楷模,奖励 1000 元。
(2)获得月度安全环保诚信积分第一名的班组为月份安全 环保诚信班组,奖励 2000 元。
(3)获得月度安全环保诚信积分第一名的工区(中段)为 月份安全环保诚信工区(中段),奖励 5000 元。
(4)获得月度安全环保诚信积分第一名的车间(选矿车间、 提运车间、充填车间、动修车间)为月份安全环保诚信车间, 奖励 10000 元。
(5)获得月度安全环保诚信积分第一名,且月度安全环保 诚信积分平均分不低于 850 分的分矿(一分矿、二分矿、三分 矿)为月份安全环保诚信分矿,奖励每人(分矿内部、工程队 生产岗位人员)50 元。
(6)获得月度安全环保诚信积分生态文明第一名的部门为 月份安全环保诚信生态文明部门,奖励 5000 元。
(七)其他规定
1.本规定中奖励重复的个人奖项不进行重复奖励,以最高 奖励计算授信。
2.本规定中授信除单位二次分配外均由员工自我管理、自 我授信、自我惩戒,为自身失信承担责任。
3.本规定中党建诚信五星正诚信员工本月未实现持续改善 承诺的不得进入五星正。
4.本规定中党建诚信五星正诚信员工本月未实现意识形态 承诺的不得进入五星正。
5.被审计与风控部审计出安全环保工作未闭环失信、招投 标、合同管理、违反规定、诚信积分失信问题的不得进入五星 正。
6.受到党纪政纪以上处分的不得进入五星正。
7.本规定中党建诚信积分解释权归党建工作部,其他各诚 信积分解释权归各专业组。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矿各级党组织要忠诚履行党的建设主 体责任,必须坚持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同考核,以实际工作业绩来检验党建工作成效,把党要管党、 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2.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利用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 传活动,普及党建诚信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弘扬中华民族积极 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更好 构筑“干”的精神、凝聚“干”的力量、实现“干”的价值, 营造“从严从实、风正气顺”能够干成事的氛围。
3.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专业组要充分发挥重点单位的示 范引领作用,督促相关单位率先行动,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 并落实相关制度,以点带面,推进党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六、附则
本办法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党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
2015年,xx市委把打造工业园区、商圈、楼宇、专业市场、微企创业园作为非公党建示范点建设的突破口。从实际情况看,绝大部分非公企业都集中在这五类区域,党建工作具有“三集中”(即非公组织相对集中、党员相对集中、党组织活动相对集中)特点,抓好五类重点区域非公党建工作,不仅能提高非公党建工作总体水平,而且对促进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上档升级具有重要意义。xx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根据xx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和专业市场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分工,在区委组织部(区委非公工委)统筹指导下,具体负责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一、背景
xx市巴南辖区的xxxx国际家居名都经营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家居专业市场投资、建设、营运管理的民营企业,注册资本4200万元,是xx市林业龙头企业。规划建设面积80万平方米,总投资35亿元,自2001年建成投入使用以来,累计提供就业岗位上万个,累计交易额超800亿元,现入驻厂商1000多家,就业人员3000多个,2014年市场交易额150亿元,是xx家具、酒店用品龙头市场,业务范围覆盖西南四川、云南、贵州、西藏等省。
家具市场所在的公司于2003年成立党支部,2008年升格为党委,下设3个党支部,现有党员47名(商户5名),入党积极分子12名。党建成为公司快速发展的内动力,年销售额由2008年的60多亿元增长到近100亿元,公司党委在2011年被评为市、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公司荣获“创建全国诚信市场先进单位”,“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等百多项荣誉,受到各级党政领导充分肯定和广大消费者好评。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三项保障,筑牢专业市场党建根基
作为一个以家具家居为核心的专业市场,如何抓好市场内党员的管理,抓好组织建设,形成组织网络是摆在面前的突出难题。xx党委建强“党委、支部、党小组”三级架构,实现了组织网络的全覆盖。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配齐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根据区域化大党委要求,严格按照民主程序,差额选举产生了5名党委委员,其中社区党委副书记、辖区李家沱市场监管所支部书记成为xx党委委员,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在专业市场党建工作中的规范指导作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成立了以市场商户为主的市场党支部,根据市场业态,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便于管理的原则,以及党员经营区域、从业情况等,合理划分党小组。下设3个党支部,分别是公司党委机关支部、保安支部、市场支部,从而形成了公司党委、市场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体系。
二是强化制度保障,不断夯实党建基础。制定了《党组织工作制度》、《党员学习教育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等10余个党建基本工作制度和《消费维权先行赔付制度》、《共产党员示范经营户评选制度》等4个党建特色制度,完善了工作流程,健全了党建目标管理和考核机制,保证了各项党建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是强化资源保障,提升党建执行力。第一注重阵地建设。在办公大楼外面悬挂“党群活动中心”标识,在LED显示屏、各场馆服务平台醒目位置展示“心中有党旗,服务零距离”标语10余幅。投入专项资金30万元,设置了党员活动室、党员学习区、党员会议室,选派4名专职工作人员,配齐15台电脑、传真机等办公设施。在每个场馆之间辟出场地,设置党员服务区,设计了具有山水园林、楼台亭阁、摇篮吊椅、风格独特,集娱乐、休闲、饮食多功能于一体的“党建文化角”4个,面积达1000多平方米,摆放党建书籍、报刊、家居装饰杂志等精神食粮。开辟了网络党建园地,创办了党建文化宣传长廊。第二保障工作经费。将党建经费与行政经费同时纳入预决算,实行党建经费实报实销制度,重点活动实行专款补助,为党建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建立三项机制,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作为xx最有影响力的家具卖场,xx党委始终将消费者放在首要位置,坚持用户为王、体验至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xx买家具,性价比确实高”已经成为了消费者耳熟能详的广告语。事实上,在xx国际,千余个家具品牌提供了高性价比的家具,已成为xx家具采购的坐标。
一是建立质量承诺机制。在区市场监管局指导下,由市场党支部牵头,采取集中定期宣传、分散包摊宣传等方式,对入驻员工进行诚信意识教育,实行质量承诺制,建立商品进货验收制、违规违法商品强行退市制、知名商品准入制、上市商品分类管理制、商品销售“三包”制等系列管理制度,严把商品质量关,并每季度进行定期查检验收,确保合法经营。
二是建立先行赔付机制。2001年10月,在市场监管部门、区消委会的指导下,行业首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落户xx国际。由公司出资100万元,建立先行赔付基金,一旦消费者在市场内所购买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公司在最短时间内给予顾客最满意的解决方案,并向消费者实行先行赔付,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2012年,xx启动先行赔付妥善解决曲美事件,16位消费者获得全额退款,134位接受家具送货,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建立快速调解机制。公司党委参与协调商户与消费者的纠纷,在调解消费纠纷过程中,站在消费者的立场,做好商户的沟通协调工作,尽量满足消费者的合理需求,妥善处理因商户原因造成的消费纠纷,降低演变为消费事件的可能,无群访事件发生,打造了专业市场和谐消费环境,赢得了消费者的信任与支持。
(三)探索三双模式,优化党员管理
为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动作用,引导党员带头做奉献、当典范,xx党委开展了三双活动,即“双找、双带、双推”。通过活动开展,企业党员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综合素质、经营管理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一是探索“双找”模式查找隐形党员。“隐形党员”的存在,已经成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如何找出专业市场中的“隐形党员”成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与企业、社区多方联动,分工合作,探索通过“组织找党员”和“党员找组织”两种模式,查找隐形党员。公司党委对下设3个支部的管理人员进行再次摸排、统计。同时,联系几个大型家居用品生产厂家,分片区逐一询问营业员,摸清党员人数和具体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市场监管所负责联系小微企业及个体户,通过查阅经营档案、实地走访企业等多种形式,逐一核实党员情况;区市场监管局借助企业登记平台,对经营户再次进行了数据筛查,摸清党员人数;由社区党委副书记带领党建指导员、组织委员等人对专业市场非公企业进行走访摸底,详细掌握非公企业党员数量、组织关系属地;通过开展党委班子成员“进商户、访员工”活动,向市场商户、员工发放摸底调查表,发放《致xx国际家具名都市场广大业主及员工的公开信》采集党员数据,在短短一周的时间,新查找出市场“隐形党员”27名,现公司有党员58人,切实做到不遗漏一个党员,让所有“失联”党员回归组织怀抱。
二是探索“双带”模式展现示范效应。第一党组织引领带动创新。通过创新“细分化”经营模式(根据市场区域规划,对进入区域的产品种类、档次实行定位招商、错位经营)、“混合式”经营业态(实行酒店用品仓储式,家具产品以专卖店为主,普通商户为辅的多种业态整合经营)、商品“全程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包含商品进场前、进场后、销售过程中),引导公司创新建立先行赔付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组织党员开展“垒土成山、聚流成海”问计活动,发挥党员聪明才智,为市场发展建言献策,党组织引领实现消费者、商户、市场互利共赢。第二党员示范带头创业。鼓励党员个体经营者转为小微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帮助其做大做强,带领身边更多的个体户走上致富之路。开展党员“五争当”行动,形成党员创业示范效应。
三是探索“双推”模式激发党员活力。即把管理决策层中的党员推选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把党组织负责人推荐进入管理决策层,通过“双推”,实现党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从入驻专业市场的商家中选拨党员干部,把优秀党员代表推荐到党组织岗位上,鼓励商家负责人通过党组织的渠道,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实现党组织活动和商户经营活动双赢,让商家找到主人翁的感觉,提高参与党组织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推行三项制度,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入驻专业市场的商户很多是个体户、小微企业等非公企业,流动党员占了大多数,如何才能让这些“隐形党员”过上正常组织生活,找到党员的存在感?巴南区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非公党建指导优势,引导公司党委推行三项制度,使党员困难有人管,发展有人帮,增强广大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回归党组织的怀抱,紧密团结在党组织周围。
一是推行党内帮扶制度。党组织以行政支持、上级党组织支持和党员捐款等方式筹集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怀基金,用于激励、帮扶党员。第一年由市场监管部门拨付非公党建工作经费1~2万元,xx公司党委自筹资金3万元,共同组成帮扶基金。以后每年由xx市场内企业主进行捐资的方式筹集基金,基金池总额不低于5万元/年。每名党员职工每月增发50元激励补贴;针对存在困难的党员经营户进行资金帮扶和政策支持,帮助其尽快走出困境。已累计帮助困难党员商户营业员4名,帮扶经营困难商户7名。
二是推行党内关怀制度。组织党工团开展节庆慰问及专题活动11次(迎新春、暖冬、爽夏、女职工体检等),员工专项慰问48人次,举办生日宴12次,收集员工餐厅意见建议43条,让更多党员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让更多的有志者投身党的怀抱,“亮”出身份。
三是推行党内激励制度。对共产党员商户在场地租金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党员主动参加组织活动。建立“共产党员示范经营户”、“服务明星”、“明星商户”、“诚信经营户”评选制度,形成党员创业示范效应,发挥党员创业示范引领作用。已评出“党员示范经营户”4个、“巾帼示范岗”12个、“服务明星”200个、“明星商户”50个,通过评选挂牌活动,顾客信任度大大提升,销售收入同比增长了30%以上。
(五)创新三个载体,助推诚信市场建设
诚信是市场生存发展之本,xx国际是首批全国创建诚信市场先进单位,具有良好的诚信经营氛围。党委积极在商户党员中开展“三亮”、党员经营示范户等活动,坚持诚信市场建设永远在路上,不断提高市场的服务管理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市场经营效益提升。
一是“两学一做”融入经营活动。市场监管部门与区委组织部,多次组织xx公司党委走访参观全市专业市场示范点建设工作,学习党建先进经验,创新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同时,通过网络学习、专家授课、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组织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融入到经营管理工作之中,始终保持专业市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经营发展互融互促,实现党企共赢。
二是党员“三亮”固牢诚信样板。在区市场监管局指导下,在市场内全面推行党员经营户“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的“三亮”活动,制定党员“三亮”具体办法,印发《xx国际市场党员经营示范户评选办法》,引导党员经营户牢固树立“想把生意做好,就得靠服务、靠诚信、靠文明经营”的意识,争当服务发展的带头人、服务顾客的贴心人、回报社会的热心人。近年来, 21名业主党员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亮出了“共产党员经营户”牌匾,4名业主党员被评为“共产党员示范经营户”,为专业市场其他业主树立了加强自律,守法经营、诚信立市的样板,形成人人争当诚信先锋的良好风尚。
三是主题活动彰显党建魅力。结合市场实际,组织全公司党员和员工开展了“把党员商户亮出来、让市场顾客看出来、把困难商户带出来、以一流党建促市场繁荣”,“增强党建活动、构建和谐家园”等主题实践活动,协同工会、团委开展了朗诵比赛、征文竞赛、“七一红色之旅”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借助群团组织的影响力,凝聚人心,为党建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组织业主党员主动捐赠扶贫济困、抗震救灾、捐资助学等资金达300多万元,被授与“爱心慈善企业”称号。每年举行的让利促销活动,给消费者让利2亿元以上,安置了3000余失业人员就业,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通过活动促进诚信经营,助推诚信和谐专业大市场的形成。
三、取得的成效
目前,xx国际家居名都已形成了“大市场、大流通、大整合、规模化、国际化、信息化”的运行模式,成为中国西部规模最大、档次最高、功能最齐的家居专业市场之一。
(一)“五个三”党建工作法,有利于促进专业市场经营发展。xx党委坚持党建“唱主角”、党委“站前台”、党内“聚温暖”,实现非公党建工作与市场经营发展互促共融,将党建“软实力”转变为推动市场发展“硬实力”。在党组织的引领下,一个秉持诚信经营宗旨,年销售额近100亿元的专业大市场成长了起来。
(二)“五个三”党建工作法,有利于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党委书记走访各党员商户,了解各商户经营难点,积极出谋划策,排忧解难,稳定党员商户队伍。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团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采取节庆慰问、专题活动、举办生日宴等多种形式,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使广大党员找到归属感,把人心凝聚在一起。开展捐赠扶贫济困、抗震救灾等公益活动,每年的让利促销活动,让利上亿元,给消费者带来真正的实惠。
(三)“五个三”党建工作法,有利于发挥党员典型示范引领作用。xx党委引导商户党员坚持诚信发展理念,结合“党员经营示范户评选”平台,积极开展“三亮”活动,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党员挂牌亮身份结合起来,激励党员亮出身份,诚信经营,示范带动,形成党员你追我赶争当诚信标兵氛围。对甫云藤艺等4家商户授予党员示范经营户牌匾,累计有21名业主党员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亮出了“共产党员经营户”牌匾,通过评选挂牌活动,诚信指数大幅提升,商户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0%以上。
四、几点启示
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市场监管部门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抓“小个专”非公经济组织党建方面有独特优势。实践证明,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做实了就是生产力,做强了就是竞争力,做细了就是凝聚力,党组织如同红色引擎,增强了专业市场发展壮大的内生动力,实现了党建工作和专业市场发展的互动双赢。
(一)党建引领,着力构建同频共振新格局。党建是非公企业发展的助推器,坚持党建工作与专业市场经营“一条心”,破解“两张皮”怪象,突出问题引领,立足专业市场实际不断创新,让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市场发展优势,实现党的建设与市场经营发展同频共振、互融共进的双赢格局。
(二)党群齐心,着力谱写服务群众新篇章。结合专业市场实际,探索开展“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合力服务群众”活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使广大党员找到归属感,把人心凝聚在一起。市场的经营活动离不开社会的支持,奉献社会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鼓励商户树立“发展不忘党的恩情,致富不忘回报社会”的理念,开展结对共建、帮扶助困等公益活动,回报社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三)党员示范,着力打造诚信和谐新风标。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支部主题党日,进一步发挥党员先进性作用。根据专业市场经营特点,通过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经营示范户”评选活动,打好示范引领牌,进一步发挥党员诚信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市场其他商户诚实守法经营,体现出党组织在引领市场诚信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释放出党建感染力、影响力的正能量。
党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3)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建立健全红黑名单管理与应用制度,规范各领域红黑名单的认定、奖惩、修复和退出,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有力有序、规范透明地推进联合奖惩,全面提升我国社会诚信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红黑名单管理中的组织、引导和推动作用。鼓励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形成联合奖惩合力。
——依法依规,审慎认定。按照“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相关主体行为的诚信度和发起联合奖惩的必要性,研究制定各领域红黑名单统一认定标准,依法审慎认定红黑名单。
——分类分级,区别对待。根据相关主体的诚信度,分别实施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联合奖惩措施。对尚未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的失信主体,可列入诚信状况重点关注对象名单(以下简称“重点关注名单”),加强监管。
——保护权益,鼓励修复。严格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红黑名单的认定、发布、奖惩等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畅通异议申诉等救济渠道,建立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纠正违法失信行为,鼓励守法诚信。
二、科学制定联合奖惩对象名单的认定标准
(三)制定标准的部门。各领域的红黑名单认定原则上实行全国统一标准,标准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者国家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研究制定。各省级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制定地方标准,经上级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认定标准制定过程中,应充分征求广大社会公众意见。出台的标准及其具体认定程序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其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公开。
(四)规范红黑名单认定的依据。认定联合奖惩对象名单的依据主要包括:一是公共管理和服务中反映相关主体基本情况的登记类信息;二是刑事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给付等反映主体诚信状况的信息;三是拒不履行生效司法裁决的信息;四是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或者掌握的相关主体受表彰奖励等信息;五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可作为红黑名单认定依据的其他信息。
(五)不断完善名单认定标准。标准制定部门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所监管领域联合奖惩对象名单认定标准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完善认定标准,并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建立的目录清单,健全名单认定标准体系。
三、严格红黑名单认定程序
(六)认定名单的部门(单位)。县级以上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按照统一标准认定相关领域红黑名单,国家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授权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和信用服务机构按照统一标准认定红黑名单。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大数据企业、金融机构、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等各类单位和公民个人向认定部门(单位)提供相关主体的守信行为和失信行为信息,探索研究将其作为红黑名单认定的重要参考。
(七)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认定程序。认定部门(单位)依据认定标准生成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初步名单,可根据需要履行告知或公示程序。有异议的,由认定部门(单位)核实。自然人被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应实行事前告知。法律法规已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黑名单”形成后,应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各领域“红名单”进行交叉比对,如“黑名单”主体之前已被列入“红名单”,应将其从相关“红名单”中删除。
(八)守信联合激励对象的认定程序。认定部门(单位)依据认定标准生成守信联合激励对象的初步名单,并将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的各领域“黑名单”进行交叉比对,确保已被列入“黑名单”的主体不被列入“红名单”。筛查后的初步名单可通过认定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地方政府信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红名单”;有异议的,由认定部门(单位)核实。
四、规范名单信息的共享和发布
(九)规范名单信息内容。名单信息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相关主体的基本信息,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球法人机构识别编码(LEI码)(或公民身份号码、港澳台居民的公民社会信用代码、外国籍人身份号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及其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二是列入名单的事由,包括认定诚实守信或违法失信行为的事实、认定部门(单位)、认定依据、认定日期、有效期等;三是相关主体受到联合奖惩、信用修复、退出名单的相关情况。
(十)共享名单信息。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要建立名单信息共享目录,严格按照目录归集共享相关信息。认定部门(单位)应将认定的名单及相关信息逐级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并自认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动态管理。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全国联合奖惩对象名单数据库,供各级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共享使用。
(十一)发布名单信息。按照依法公开、从严把关、保护权益原则,由认定部门(单位)通过其门户网站、地方政府信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红黑名单。涉及企业、社会组织、政府部门的名单信息,应按照有关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社会组织网、中国机构编制网等渠道发布。名单信息的发布,应当客观、准确、公正,保证发布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对于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发布前应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名单信息的发布时限与名单的有效期保持一致。对依法不能公开的名单信息,可通报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其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纪处理。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收集各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红黑名单,经核实后与本单位履职和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名单进行整合并向社会发布。
五、依据名单实施联合奖惩
(十二)政府部门实施联合奖惩。各级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采取签署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等形式,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明确对相关领域红黑名单主体的奖惩措施和实施方式,建立发起、响应、反馈的联动机制。鼓励各级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根据国务院关于联合奖惩的要求将红黑名单信息与相关信息进行比对,并创造条件嵌入本部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信息系统和具体工作流程,带头查询使用红黑名单信息,及时归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典型案例,统计联合奖惩情况并反馈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十三)鼓励社会力量协同参与联合奖惩。积极创造条件,向各类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开放全国联合奖惩对象名单数据库信息。鼓励各类社会机构查询使用红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主体实施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对列入“红名单”的主体建立“绿色通道”,优先提供服务便利,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管安排,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大力推介诚信市场主体。有关单位及时向红黑名单认定部门(单位)反馈红黑名单奖惩信息,构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联合奖惩机制。
六、构建自主自新的信用修复机制
(十四)鼓励和支持自主修复信用。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鼓励“黑名单”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认定部门(单位)可将信用修复情况作为“黑名单”退出的重要参考。
(十五)规范信用修复流程。有关部门(单位)认定“黑名单”时,应结合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明确相关主体能否修复信用以及信用修复的方式和期限。对可通过履行相关义务纠正失信行为的“黑名单”主体,可在履行相关义务后,向认定部门(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申请退出。
七、建立健全诚信状况重点关注对象警示机制
(十六)实施分级分类管理。认定部门(单位)可将在重点领域发生较重失信行为或多次发生轻微失信行为但尚未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的相关主体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依法实施与其失信程度相适应的失信联合惩戒。重点关注名单信息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选择地对外公开。
(十七)对诚信状况重点关注对象的警示。认定部门(单位)应通过适当方式,向重点关注名单主体发出警示并提示重点关注有效期。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大数据分析,将在3个以上不同的重点领域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主体转入“大数据警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出预警。重点关注名单主体有效期内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应按照“黑名单”认定标准,及时转入“黑名单”。
八、依法依规退出名单
(十八)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退出机制。“黑名单”的有效期、信用修复及退出方式由相关认定部门(单位)结合相关主体违法失信情况确定。“黑名单”的退出包括如下方式:一是经异议处理,“黑名单”主体认定有误的,认定部门(单位)应将相关主体从“黑名单”中删除;二是通过主动修复在“黑名单”有效期届满前提前退出,提前退出需经认定部门(单位)同意;三是待“黑名单”有效期届满自动退出;四是“黑名单”认定标准发生改变,对于不符合新认定标准的主体,将其从“黑名单”中删除。“黑名单”主体退出名单后,应立即将其列入重点关注名单(误列入“黑名单”的除外),有效期由之前将其列入“黑名单”的部门(单位)确定。
(十九)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的退出机制。“红名单”的有效期由相关认定部门(单位)结合相关主体诚实守信情况确定。“红名单”的退出包括如下方式:一是经异议处理,“红名单”主体认定有误的,认定部门(单位)应将相关主体从“红名单”中删除;二是有效期内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或发现存在不当利用“红名单”奖励机制等不良行为的,认定部门(单位)应将相关主体从“红名单”中删除;三是待“红名单”有效期届满自动退出;四是 “红名单”认定标准发生改变,对于不符合新认定标准的主体,将其从“红名单”中删除。
(二十)建立健全名单退出、奖惩解除和记录留存协同机制。相关主体退出红黑名单后,认定部门(单位)及时通过原发布渠道发布名单退出公告,有关联合奖惩部门应停止对其实施联合奖惩,相关名单信息将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后台继续保存,信用服务机构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在一定期限内继续保留其失信记录。对于因主体认定有误而列入名单的,相关信息不予保存。
九、保护市场主体权益
(二十一)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反映监督机制。有关单位或个人对“红名单”主体的诚实守信行为有异议的,可向认定部门(单位)反映并提供证明材料,认定部门(单位)应在收到反映后及时核实。经核实反映情况属实的,认定部门(单位)应重新对被反映主体进行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反馈反映人和当事人。
(二十二)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异议申诉机制。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被列入“黑名单”有异议的,可向认定部门(单位)提交异议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认定部门(单位)应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及时反馈是否受理,并尽快将核实和处理结果反馈当事人,当事人对反馈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复议。
(二十三)建立健全名单信息更正机制。联合奖惩实施部门在依据名单执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时主动发现、经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申请或投诉发现名单信息不准确的,应及时告知认定部门(单位)核实,认定部门(单位)应及时核实并反馈。因工作失误导致有关单位或个人被误列入“黑名单”的,认定部门(单位)应及时更正当事人的诚信记录,向当事人书面道歉并进行澄清,恢复其名誉。导致当事人权益受损的,依法给予赔偿。对于被误列入“红名单”的相关主体,应尽可能收回其受到联合激励获得的权益。
十、加强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保护
(二十四)保护个人隐私。明确个人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做好数据库安全防护工作,建立完善个人信息查询使用登记和审查制度,防止信息泄露。对故意或因工作失误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的,要依法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十五)保障信息安全。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保障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大对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各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信用服务机构数据库的监管力度,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确保国家信息安全。
十一、保障措施
(二十六)落实主体责任。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要加强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国家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关领域的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积极主动发起签署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县级以上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要严格执行相关领域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认定、发布、归集、共享、更新和使用红黑名单信息,严格执行各项联合奖惩措施。
(二十七)完善法律法规。加快研究推进信用立法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强化诚信约束和协同监管要求,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提出修订建议或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
(二十八)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多渠道选树诚信典型,倡导诚实守信,及时曝光重点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形成舆论压力,广泛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做法和经验,扩大联合奖惩对象名单制度的影响力和警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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