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崇尚与文学审美

更新时间:2023-08-13 18:59:01 阅读量: IT计算机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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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崇尚与文学审美

摘要:道教和萨满教作为汉族和中国少数民族的主要宗教,在历史文化的前进中,传承和发展了以自然崇尚为核心的华夏早期宗教传统。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突出和彰显了自然中心的文化思想,并引领中国文学在尊重感性和体验,重视想象和“神游”等方面,建立了具有本土化民族特色的自然审美。重温道教和萨满教文学,呼唤神性与诗性,重建天人和谐关系,对于今天的思想界和文学创作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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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和萨满教作为汉族和中国北方少数民族宗教,自然崇尚使它们在历史文化发展的原初不期而遇,并以其独特的民族风格,引领着中国文化大小两个传统。许多个世纪以后,当人们面对今天人与自然的紧张冲突时,不禁想起中国宗教的传统——自然崇尚,它不仅影响着中国人的价值观,也决定着中国文学艺术的选择——自然审美取向和文学的民族精神的生成。

1.自然崇尚与审美的对象化

18世纪英国先验主义哲学家柏克认为:“崇高与美两个观念是与人类的生理和心理功能密不可分的,因为构成崇高事物的感情因素一般说来在体积方面是巨大的,它令人产生恐怖而成为崇高。”①自然崇拜之所以成为原始宗教的基本特征,其原因正在于大自然对人类在生理和心理上造成的不可抗拒性。在中国,文学中以自然山水,日月星辰为审美对象早在孔子之前就存在,孔子之后,自然有了确定的伦理的内涵:用山水比仁比智。这种比拟特征在于使伦理、道德规范通过理性的类比思考,而给予情感化——自然的人化。“仁者乐山,智者乐水”,自然界在儒家审美思维中,总是被赋予伦理和道德的意义。不过,与儒家“比德”思维相比,道教和萨满教文学中“自然”有着另一番表现——自然的崇高化。应该说,随着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能力的提升,自然神性逐渐被人性神话所取代,但这个进程在道教和萨满教那里显得十分迟缓,自然神始终占据它们信仰的中心,而且并不因为历史的前进而改变。这样一个始终如一的信仰特色也决定其审美的稳定性。

对于道教和萨满教而言,“道”——美具有凝固性。这里的“道”既指形上的“神”:它无限、无形、无声息;也指形下的自然界——“大美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论,万物有成理而不说。”[2]老庄道家从哲学高度认识自然,从而得出一个即抽象又具体的最高美学范畴——“道”,它成为后来道教尊奉的至上神。萨满教则从生存实际出发,也将自然作为信仰的中心,以天地为代表的万物都进入信仰领域。从天地神话开始,道教和萨满教将自然作为第一审美对象,与儒家的“比德”形成反拨。其表现:

首先,自然的崇高化。神话是宗教的经书,是哲学和全部的文学。道教和萨满教神话折射出华夏民族宗教哲学的基本立场与文学审美,其自然崇尚在原初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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