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曹植诗歌的生命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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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曹植诗歌的生命意识

作者:苏进静

来源:《中国·东盟博览》2013年第02期

【摘 要】曹植是建安时期最负盛名的作家。他在文学上无论诗赋、散文都取得了高于同时代人的成就,其文学成就最高的是诗歌创作。纵观曹植的诗篇,始终贯穿着一种生命意识。这种生命意识主要体现在:表现个体和社会生命意识的诗歌创作;对建功立业实现生命理想的不懈追求。

【关键词】曹植;诗歌;生命意识;建功立业 文章编号:1673-0380(2013)02 -0117-01

曹植(公元192—232年),字子建,曹操的第四子,曹丕的同母弟。生前曾封陈王,死后谥曰“思”,所以后人又称他为陈思王。他是建安时期最负盛名的作家,钟嵘《诗品》称为“建安之杰”,在我国的文学史上有重要的地位。曹植的诗歌不仅表现了他心灵历程的种种曲折和情感生活的大小旋涡,还表现出不同的生命情绪与生命意识,并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诗人所处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

一、表现个体和社会生命意识的诗歌创作

建安时期是中华民族内部大动荡、大残杀、大分裂的时期,此时期政治极为黑暗,社会极为混乱,个体的生命在转乱和灾难面前显得极为脆弱。在这种动荡不安,个体生命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建安文人内在生命情绪和生命意识开始觉醒,文学开始走向自觉的时代。诗文数量大增,尤其是诗歌创作大多敢直面现实,真实的描写社会动乱,反映人民疾苦,以及表达诗人个人的生命理想及抱负,风格也大多是慷慨悲凉、明朗刚健,因此被后人称为“建安风骨”。曹植的诗歌创作是众多诗人中成就最高,也最具特色的。

曹植的诗歌创作由他人生的经历和巨转变也可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曹植的生活比较稳定,在邺下文人集团中过着诗酒玩乐的生活。谢灵运认为他的文章“但美遨游,不及世事”,如《公宴》、《斗鸡》、《待太子坐》等都是诗酒流连,志得意满生活的留影。其《公宴》是写自己和曹丕及群臣在铜雀园宴会,吟唱诗和,把酒谈文的愉快惬意;《斗鸡》诗描写乐贵公子们虚空无聊,对歌舞厌倦以后,以斗鸡取乐的热闹场面。这些取材于宴游,反映贵族阶级情趣的诗歌作品,虽然价值不大,但说明乐曹植悠闲自适的生命状态。但即使是在这样的生活境界中,诗人仍透露出建功立业的思想,如《白马篇》、《名都篇》等,其中《白马篇》是其前期的代表作,诗中塑造了一个英俊勇武,不怕牺牲的爱国壮士的形象,这正是作者自己的理想和抱负的自我抒写。曹植的前期诗歌中不仅表现了其悠闲自得的生命境界和建功立业的理想,也表达了对乱世中社会生命的深刻同情和关注,如《送应氏》第一首,是曹植二十岁时随父西征马超经过洛阳时写的。诗中以沉痛的心情描绘了洛阳为董卓焚烧后的惨状:“步登北邙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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