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2008概算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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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2008概算定额总说明

一、《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全国公路专业定额。它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适用于公路基本建设新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独立核算执行产品出厂价格的构件厂生产的构配件。对于公路养护的大、中修工程,可参考使用。

二、本定额是以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表现的工程预算定额。编制预算时,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应按《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计算。

三、本定额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桥涵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临时工程、材料采集及加工、材料运输共九章及附录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和一般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定额中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工程质量标准,是根据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取定的,除定额中规定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和材料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变更定额。

五、本定额除潜水工作每工日六小时,隧道工作每工日七小时外,其余均按每工日八小时计算。

六、定额中的工程内容,均包括定额项目的全部施工过程。定额内除扼要说明施工的主要操作工序外,均包括准备与结束、场内操作范围内的水平与垂直运输、材料工地小搬运、辅助和零星用工、工具及机械小修、场地清理等工程内容。

七、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系按现行材料标准的合格料和标准规格料计算的。定额内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已包括场内运输及操作损耗,编制预算时,不得另行增加。其场外运输损耗、仓库保管损耗应在材料预算价格内考虑。

八、本定额中周转性的材料、模板、支撑、脚手杆、脚手板和挡土板等的数量,已考虑了材料的正常周转次数并计入定额内。其中就地浇筑钢筋混凝土梁用的支架及拱圈用的拱盔、支架,如确因施工安排达不到规定的周转次数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换算并按规定计算回收,其余工程一般不予抽换。

九、定额中列有的混凝土、砂浆的强度等级和用量,其材料用量已按附录中配合比表 规定的数量列入定额,不得重算。如设计采用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或水泥强度等级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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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所列强度等级不同时,可按配合比表进行换算。但实际施工配合比材料用量与定稿配 合比表用量不同时,除配合比表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调整。

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表的水泥用量,已综合考虑了采用不同品种水泥的因素,实际施工中不论采用何种水泥,不得调整定额用量。

十、本定额中各类混凝土均未考虑外掺剂的费用,如设计需要添加外掺剂时,可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外掺剂的费用并适当调整定额中水泥用量。

十一、本额定中各类混凝土均按施工现场拌和进行编制,当采用商品混凝土时,可将相关定额中的水泥、中(粗)砂、碎石的消耗量扣除,并按定额中所列的混凝土消耗量增加商品混凝土的消耗。

十二、水泥混凝土、钢筋、模板工程的一般规定列在第四章说明中,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各章。

十三、本定额中各项目的施工机械种类、规定是按一般合理的施工组织确定的,如施工中实际采用机械的种类、规格与定额规定的不同时,一律不得换算。

十四、本定额中的施工机械的台班消耗,已考虑了工地合理的停置、空转和必要的备用量等因素。编制预算的台班单价,应按《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分析计算。

十五、本定额中只列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用量和主要机械台班数量。对于次要、零星材料和小型施工机具均未一一列出,分别列入“其他材料费”及“小型机具使用费”内,以元表示,编制预算即按此计算。

十六、本定额未包括公路养护管理房屋,如养路道班房,桥头看守房、收费站房等工程,这类工程应执行地区的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十七、其他未包括的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可编制补充定额在本地区执行,并报交通部备案;还缺少的项目,各设计单位可编制补充定额,随同预算文件一并送审,并将编制依据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交通)工程定额(造价管理)站备查。所有补充定额均应按照本定额的编制原则、方法进行编制。

十八、本定额遇有下列情况,可按《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一) 冬、雨季施工的工程; (二) 夜间施工的工程; (三) 高原地区施工的工程; (四) 边施工边维持通车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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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定额表中注明“某某数以内”或“某某数以下”者,均包括某某数本身;而注明“某某数以外 ”或“某某数以上”者,则不包括某某数本身。定额内数量带“()”者,则表示基价中未包括其价值。

二十、本定额中凡定额名称中带有“※”号者,均为参考定额,使用定额时,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二十一、本定额的基价是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的合计价值。基价中的人工费、材料费基本上是按北京市2007年的人工、材料预算价格计算的(详见附录),机械使用费是按2007年交通部公布的《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

二十二、定额中的“工料机代号”系编制概预算采用电子计算机计算时作为对工、料、机械名称识别的符号,不应随意变动。编制补充定额时,遇有新增材料或机械名称,可取相近品种材料或机械代号间的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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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路基工程

本章定额包括伐树、挖根、除草、清除表土,土方工程,机械碾压路基,石方工程,洒水汽车洒水,路基零星工程,路基排水工程,软土地基处理,砌石防护工程,混凝土防护工程,抛石防护工程,各式挡土墙,铺草皮、编篱及铁丝(木、竹)笼填石护坡,防风固沙,防雪、防沙设施,抗滑桩等项目。

土壤岩石类别划分:

本章定额按开挖的难易程度将土壤、岩石分为六类。 土壤分为三类:松土、普通土、硬土。 岩石分为三类:软石、次坚石、坚石。

第一节 路基土、石方工程

1.土石方体积的计算

除定额中另有说明者外,土方挖方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石方爆破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当以填方压实体积为工程量,采用以天然密实方为计量单位的定额时,所采用的定额应乘以下列系数:

其中:推土机、铲运机施工土方的增运定额按普通土栏目的系数计算;人工挖运土方的增运定额和机械翻斗车、手扶拖拉机运输土方、自卸汽车运输土方的运输定额上表的基础上增加0.03的土方运输损耗,但弃方运输不应计算运输损耗.

2.下列数量应由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并入路基填方数量内计算:

(1)清除表土或零填方地段的基底压实、耕地填前夯(压)实后,回填至原地面高程所需的土、石方数量。

(2)因路基沉陷需增加填筑的土、石方数量。

(3)为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度须加宽度填筑时,所需的土、石方数量。

3.路基土石方开挖定额中,已包括开挖边沟消耗的工、料和机械台班数量,因此开挖边沟的数量应合并在路基土石数量内计算。

4.路基土石方机械施工定额中,已根据一般路基施工情况,综合了一定比例的因机械达不到而由人工施工的因素,使用定额时,机械施工路段的工程量应全部采用机械施工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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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种开炸石方定额中,均已包括清理边坡工作。

6.抛坍爆破定额中,已根据一般地面横坡的变化情况,进行了适当的综合,其工程量按抛坍爆破设计计算。抛坍爆破的石方清运及增运定额,系按设计数量乘以(1-抛坍率)编制。

7.自卸汽车运输路基土、石方定额项目,仅适用于平均运距在15km以内的土、石方运输,当平均运距超过15km时,应按社会运输的有关规定计算其运输费用。当运距超过第一个定额运距单位时,其运距尾数不足一个增运定额单位的半数时不计,等于或超过半数时按第一个增运距单位时,其运距尾数不足一个增运定额单位的半数时不计,等于或超过半数时按一个增运定额运距单位计算。

8.路基零星工程项目自己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的一般含量综合了整修路拱、整修路基边坡、挖土质台阶、挖截水沟、填前压实以及其他零星回填土方等工程,使用定额时,不得因具体工程的含量不同而变更定额。

第二节 路基排水工程 1.路基盲沟的工程量为设计设置盲沟的长度.

2.轻型井点降水定额按50根井管为一套,不足50根的按一套计算.井点使用天数按日历天数计算,使用时间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3.本节定额砌筑工程的工程量为砌体的实际体积,包括构成砌体的砂泵体积. 4.本节定额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工程量为预制构件的实际体积,不包括预制构件空心部分的体积.

5.雨水篦子孙的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用量抽换定额中的铸铁篦子的消耗.

第三节 路基防护工程

1.本节定额中未列出的是其他结构形式的砌石防护工程,需要时按“桥涵工程”项目的有关定额计算。

2.本节定额中除注明者外,均已包括挖基,基础垫层的工程内容。

3.本节定额中除注明者外,均已包括按设计要求需要设置的伸缩缝、沉降缝的费用。 4.本节定额中除注明者外,均已包括水泥混凝土的拌和费用。

5.植草护坡定额中均已考虑黏结剂、保水剂、营养土、肥料、覆盖薄膜等的费用,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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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6.现浇拱形骨架护坡可参考本节定额中的现浇框格(架)式护坡进行计算。 7.预应力锚索护坡定额中的脚手架系按按钢管脚手架编制的,脚手架宽度按2.5m考虑.

8.工程量计算规则:

(1)铺草皮工程量按所铺边坡的坡面面积计算.

(2)护坡定额中以100m2或1000m2为计量单位的子目的工程量按设计需要防护的边坡坡面面积计算.

(3)木笼、竹笼、铁丝笼填石护坡的工程量按填石体积计算。

(4)本节定额砌筑工程的工程量为砌体的实际体积,包括构成砌体的砂浆体积。 (5)本节定额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工程量为预制构件的实际体积,不包括预制构件中空心部分的体积。

(6)预应力锚索的工程量为锚索(钢绞线)长度与工作长度的质量之和。

(7)加筋土挡土墙及现浇锚碇板式挡土墙的工程量为墙体混凝土的体积。加筋土挡土墙墙体混凝土体积为混凝土面板、基础垫板及檐板的体积之和。现浇锚碇板式挡土墙墙体混凝土体积为墙体现浇混凝土的体积,定额中已综合了锚碇板的数量,使用定额时不得将锚碇板的数量计入工程量内。

(8)抗滑桩挖孔工程量按护壁外缘所包围的面积乘设计孔深计算。

第四节 路基软基处理工程

1.袋装砂井及塑料排水板处理软土地基,工程量为设计深度,定额材料消耗中已包括砂袋或塑料排水板的预留长度。

2.振冲碎石桩定额中不包括污泥排放处理的费用,需要时另行计算。

3.挤密砂桩和石灰砂桩处理办软土地基定额的工程量为设计桩断面积乘以设计桩长。 4.粉体喷射搅拌和高压旋喷桩处理软土地基定额的工程量为设计桩长。

5.粉体喷射拌桩定额中的固化材料的掺入比是按水泥15%、石灰25%计算的,当掺入比或桩径不同时,可按下式调整固化材料的消耗:Q=(D2*m)/(D20*m0)*Q0

式中:Q——设计固化材料消耗; Q0——定额固化材料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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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设计桩径; D0——定额桩径;

M——设计固化材料掺入比; M0?——定额固化材料掺入比。

6.高压旋喷桩定额中的浆液系按普通水泥浆编制的,当设计采用添加剂或水泥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确定的有关参数计算水泥浆。按下式计算水泥消耗量:

MC=(p w*dc)/(1+α*dc)*(H/v)*q*(1+β) 式中:mc ——水泥用量,kg; Pw ——水的密度,kg/m3; d c——水泥的相对密度,可取3.0; H——喷射长度,m; V——提升速度,m/min; Q ——单位时间喷浆量; α——水灰比;

β——损失系数,一般取0.1-0.2.

7.CFG桩处理软土地基定额的工程量为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桩径的混凝土体积.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扩孔、桩头清除等因素的增加量,使用定额时,不应将这部分数量计入工程量内。

8.土工布的铺设面积为锚固沟外边缘所包围的面积,包括锚固沟的底面积和侧面积。定额中不包括排水内容,需要时另行计算。

9.强夯定额适用于处理松、软的碎石土、砂土、低饱和度的粉土与黏性土、湿陷性黄土、杂填土和素填土等地基。定额中已综合考虑夯坑的排水费用,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增加费用。夯遍数应根据地基土的性质由设计确定,低能量满夯不能作为夯击遍数计算。

10.堆载预压定额中包括了堆载四面的放坡、沉降观测、修坡道增加的工、料、机消耗以及施工中测量放线、定位的工、料消耗,使用定额时均不得另行计算。

11.软土地基垫层的工程量为设计体积。 12.抛石挤淤的工程量为设计抛石体积。

13.路基填土掺灰的工程量为需进行处理的填土的压实体积。 14.本节定额中均包括机具清洗及操作范围内料具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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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路面工程

1.本章定额包括各种类型路面以及路槽、路肩、垫层、基层等,除沥青混合料路面、厂拌基层稳定土混合料运输以1000m3路面实体为计算单位外,其他均以1000m2为计算单位。

2.路面项目中的厚度均为压实厚度,培路肩厚度为净培路肩的夯实厚度。 3.本定额中混合料系按最佳含水量编制,定额中已包括养生用水并适当扣除材料天然含水量,但山西、青海、甘肃、宁夏、内蒙、新疆、西藏等省、自治区,由于湿度偏低,用水量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定额数量的基础上酌情增加。

4.本章定额中凡列有洒水汽车的子目,均按5km范围内洒水汽车在水源处自吸水编制,不计水费。如工地附近无天然水源可利用,必须采用供水部门供水(如自来水)时,可根据定额子目中洒水汽车的台班数量,按每台班35m3计算定额用水量,乘以供水部门规定的水价增列水费。洒水汽车取水的平均运距等于超过5km时,可按路基工程的洒水汽车洒水定额中的增运定额增加洒水汽车的台班消耗,但增加的洒水汽车台班消耗量不得再计小费。

5.本章定额中的水泥混凝土均已包括其拌和费用,使用定额时不得再另行计算。 6.压路机台班按行驶速度:两轮光轮压路机为2.0km/h、轮胎式压路机为5.0km/h、振动压路机为3.0km/h进行编制.如设计为单车道路面宽度时,两轮光轮压路机乘以1.14的系数、三轮光轮压路机乘以1.33的系数、轮胎式压路机和振动压路机乘以1.29的系数.

7.自卸汽车运输稳定土混合料、沥青混合料和水泥混凝土定额项目,仅适用于平均运距在15km以内的混合料运输,当平均运距超过15km时,应按社会运输的有关规定计算其运输费用。当运距超过第一个定额运距单位时,其运距尾数不足一个增运定额单位的半数时不计,等于或超过半数时按一个增运定额运距单位计算。

第一节 路面基层及垫层

1.各类稳定土基层、级配碎石、级配砾石基层的压实厚度在15cm以内,填隙碎石一层的压实厚度在12cm 以内,垫层、其他种类的基层和底基层压实厚度在20cm以内,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计算。如超过上述压实厚度进行分层拌和、碾压时,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加倍计算,每1000m2增加3个工日。

2.各类稳定土基层定额中的材料消耗系按一定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定额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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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的配合比不同时,有关材料可按下式进行换算:

C?I =[Cd +Bd *(H-H o) *Li/Ld 式中:C?I——按设计配合比换算后的材料数量; Cd——定额中基本压实厚度的材料数量; Bd——定额中压实厚度每增减1cm的材料数量; H o——定额的基本压实厚度; H——设计的压实厚度;

Li——定额中标明的材料百分率; Ld——设计配合比的材料百分率。

例 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基层,定额标明的配合比为:石灰:粉煤灰:碎石=5:15:80,基本压实厚度为15cm;设计配合比为:石灰:粉煤灰:碎石=4:11:85,设计压实厚度为16cm。各种材料调整后的数量为:

生石灰[15.829+1.055*(16-15)]*4/5=13.507(t) 粉煤灰 [63.31+4.22*(16-15)*11/15=49.52(m3) 碎石 [164.89+10.99*(16-15)*85/80=186.87(m3)

3.人工沿路翻拌和筛拌稳定土混合料定额均已包括土的过筛工消耗,因此,土的预算价格中不应再计算过筛费用.

4.本节定额中土的预算价格,按材料采集及加工和材料运输定额中的有关项目计算. 5.各类稳定土基层定额中的碎石土、砂砾土系指天然碎石土和天然砂砾土。 6.各类稳定土底基层采用稳定土基层定额时,每1000m2路面减少12~15t光轮压路机0.18台班.

第二节 路面面层

1.泥结碎石、级配碎石、级配砾石、天然砂砾、粒料改善土壤路面面层的压实厚度在15cm以内,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的以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计算。如等于或超过上述压实厚度进行拌和、碾压时,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加倍计算,每1000m2增加3个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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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泥结碎石及级配碎石、级配砾石面层定额中,均未包括 磨耗层和保护层,,需要时应按磨耗层和保护层定额另行计算。

3.沥青表面处治路面、沥青贯入式路面和沥青上拌下贯式路面的下贯层以及透层、封层定额中已计入热化、熬制沥青用的锅、灶等设备的费用,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4.沥青贯入式路面面层定额中已综合了上封层的消耗,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5.沥青碎石混合料、沥青混凝土和沥青碎石玛蹄脂混合料路面定额中均已包括混合料拌和、运输、摊铺作业时的损耗因素,路面实体按路面设计面积乘以压实厚度计算。

6.沥青路面定额中均未包括透层、黏层和封层,需要时可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7.沥青路面定额中的乳化沥青和改性沥青均按外购品料进行编制,如在现场自行配制时,其配制费用计入材料预算价格中。

8.如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设计采用的纤维稳定剂的掺加比例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用量调整定额中纤维稳定剂的消耗。

9.沥青路面定额中,均未考虑为保证石料与沥青的黏附性而采用的抗剥离措施的费用,需要时,应根据石料的性质,按设计提出的抗剥离措施,计算其费用。

10.本定额系按一定的油石比编制的,当设计采用的油石化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油石化调整定额中的沥青用量。换算公式、如下:

Si = Sd * Li/Ld

式中:Si ——按设计石油比换算后的沥青数量; Sd——定额中的沥青数量; Li——定额中的标明的油石化; Ld——设计采用的油石化。

11.在冬五区、冬六区采用层铺法施工沥青路面时,其沥青用量可按定额用量乘以下列系数:沥青表面处治:1.05; 沥青贯入式基层或联结层:1.02; 面层: 1.028; 沥青上拌下贯式下贯部分: 1.043.

12.过水路面定额系按双车道路面宽7.5m进行编制的,当设计为单车道时,定额应乘以0.8的系数.如设计为混合式过水路面时,其中的涵洞工程相关定额计算,过水路面的工程量不扣除涵洞的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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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定额中黏土的用量(m3)。

25.当设计桩径与定额采用桩径不同时,可按下表系数调整: 桩径(cm)

130 140 160 170 180 190 210 220 230 240

0.79 0.89 0.95 0.93 0.94 0.96

调整系数 0.94 0.97 0.7

0.98

计算基数 桩径150cm以内

桩径200cm以内 桩径250cm以内

26.承台定额适用于无水或浅水中施工的有底模及无底模承台的浇筑,定额中已计入底模和侧模,深水中浇筑承台应增列套箱项目。承台定额中,未包括冷却管项目,需要时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27.工程量计算规则:

(1)围堰、筑岛高度为平均施工水深加50cm进行计算。围堰长度按围堰中心长度计算。筑岛工程量按筑岛体积计算。

(2)钢板桩围堰的工程量按设计需要的钢板桩质量计算。

(3)套箱围堰的工程数量为套箱金属结构的质量,套箱整体下沉时悬吊平台的钢结构及套箱内支撑的钢结构均已综合在定额中,不得作为套箱工程量进行计算。

(4)开挖基坑的工程量应根据设计图纸、地质情况、施工规范确定基坑边坡后,按基坑容积计算。定额中已综合了集水井、排水沟、基坑回填、夯实等内容,使用定额时不得将上述项目计入工程量内。

基坑容积的计算公式如下:

V=h/6×[ab+(a+a1)(b+b1)+a1b1](基坑为平截方锥时) V=πh/3×(R2+Rr+r2)(基坑为截头圆锥时)

(5)天然地基上的基础的工程量按基础、支撑梁、河床铺砌及隔水墙工程量的总和计算。

(6)沉井制作的工程量:重力式沉井为设计图纸井壁及隔墙混凝土数量;钢丝网水泥薄壁沉井为刃脚及骨架钢材的质量,但不包括铁丝网的质量;钢壳沉井的工程量为钢材的设计总质量。

(7)沉井浮运、定位落床的工程量为沉井刃脚边缘所包围的面积。

(8)锚碇系统定额的工程量指锚碇的数量,按施工组织设计的需要量计算。 (9)沉井下沉定额的工程量按沉井刃脚外边缘所包围的面积乘沉井刃脚下沉入土深度计算。沉井下沉按土、石所在的不同深度分别采用不同的下沉深度的定额。定额中的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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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指沉井顶面到作业面的高度。定额中已综合溢流(翻砂)的数量,不得另加工程量。

(10)沉井填塞的工程量:实心为封底、填芯、封顶的工程量总和;空心的为封底、封顶的工程量总和。

(11)地下连续墙导墙的工程量按设计需要设置的导墙的混凝土体积计算;成槽和墙体混凝土的工程量按地下连续墙设计长度、厚度和深度的乘积计算;锁口管吊拔和清底置换的工程量按地下连续墙的设计槽段数(指槽壁单元槽段)计算;内衬的工程量按设计需要设计的内衬的混凝土体积计算。

(12)人工挖孔的工程量按护筒(护壁)外缘所包围的面积乘设计孔深计算。 (13)灌注桩成孔工程量按设计入土深度计算。定额中的孔深指护筒顶至桩底(设计标高)的深度。造孔定额中同一孔内的不同土质,不论其所在的深度如何,均采用总孔深定额。

(14)灌注桩混凝土的工程量按设计桩径断面积乘设计桩长计算,不得将扩孔因素和凿除桩头数量计入工程量内。 (15)灌注桩工作平台的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需要的面积计算。

(16)钢护筒的工程量按护筒的设计质量时,可参考下表的质量进行计算,桩径不同时可内插计算。

桩径(cm)

100 120 150 200 250 300 350

护筒单位质量(kg/m) 170.2 238.2 289.3 499.1 612.6 907.5 1259.2 28.各种结构的模板接触面积如下: 项目 基础

支撑梁 承台

有底模 无底模

轻型墩台 实体式墩台

跨径(m) 上部构造形式 4以内 8以内 梁板式 拱式 模板接触面积(m2/10m3) 内模 外模 合计

— — — — — — —

28.36 20.24 10.5 6.69 100.1 12.12 6.21 28.36 20.24 10.5 6.69 100.1 12.12 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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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下部构造

1.定额中墩、台系按一般常用结构编制。桥台上的台背回填土计算至桥台翼墙缘为止。台背排水、防水层均已摊入桥台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桥台上的路面本定额中未计入,使用定额时应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2.桥台锥形护坡定额中未包括围堰及开挖基坑项目,需要时应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3.墩台高度为基础顶、承台顶或系梁底到盖梁、墩台帽顶或0号块件底的高度。 4.方柱墩、空心墩、索塔等采用提升架施工的项目已将提升架的费用综合在定额中,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5.索塔混凝土定额已将劲性骨架、提升模架综合在定额中,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6.索塔混凝土定额未包括上、中、下横梁的施工支架,使用定额时应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7.下部构造定额中圆柱墩、方柱墩、空心墩和索塔等项目均按混凝土泵送和非泵送划分定额子目,使用定额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

8.本节定额未包括高墩、索塔的施工电梯、塔式起重机的安、拆及使用费,使用定额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工期并结合上部构造的施工合理计算使用费用。

9.工程量计算规则:

(1)墩台的工程量为墩台身、墩台帽、支座垫石、拱座、盖梁、系梁、侧墙、翼墙、耳墙、墙背、填平层、腹拱圈、桥台第二层以下的帽石(有人行道时为第一层以下的帽石)的工程数量之和。

(2)桥台锥形护坡的工程量为一座桥台,定额中已包括锥坡铺砌、锥坡基础、水平铺砌的工程量;柱式和埋置式桥台还包括台前护坡的工程量。

(3)索塔的工程量:塔墩固结的为基础顶面或承台顶面以上至塔顶的全部工程数量之和;塔墩分离的为桥面顶以上至塔顶的全部工程数量之和;桥面顶以下部分的工程数量按墩台定额计算。

(4)索塔锚固套筒定额中已综合加劲钢板和钢筋的数量,其工程量以锚固套筒钢管的质量计算。

(5)索塔钢锚箱的工程量为钢锚箱钢板、剪力钉、定位件的质量之和。 10.各种结构的模板接触面积如下: 项目 桥台

23

梁板桥 拱桥 轻型桥台 U型桥台

其他形式桥台

桥台高度(m)

桥台高度

8以内 14以内

柱式桥台 框架式桥台 肋形埋置式桥台

轻型桥台

10以内 20以内 10以内 20以内

模板接触面积(㎡/10m3) 内模 外模

18.43 合计

18.43 项目 桥墩 梁板桥

- - - - - - - - - - 37.90 24.90 16.32 45.68 45.13 41.04 46.23 45.05 37.7237.90 24.90 16.32 45.68 45.13 41.04 46.23 45.05 37.72

轻型桥墩 实体式桥墩 挑臂式桥墩 薄壁墩 Y形墩

桥墩高度(m)

10以内 20以内 10以内 20以内 10以内 20以内 40以内 10以内 20以内

- - - - - - - - - -

模板接触面积(㎡/10m3) 内模 外模

14.44 合计

14.44

项目 桥墩 梁板桥

49.89 25.99 17.62 26.64 17.40 27.43 21.57 14.66 18.00

49.89 25.99 17.62 26.64 17.40 27.43 21.57 14.66 18.00

圆柱式桥墩 方柱式桥墩 配连续刚构空心墩 配其他上部构造空心墩墩 桥墩高度(m)

10以内 20以内 10以内 20以内 40以内 40以内 70以内 20以内 40以内 70以内 模板接触面积(㎡/10m3) 内模 外模

18.77 合计

- - - - - - - - - -

36.69 35.00 31.54 30.22 25.56 19.73 17.72 25.17 22.32

36.69 35.00 31.54 30.22 25.56 19.73 17.72 25.17 22.32

24

18.77

项目 桥墩

索塔

梁板桥 拱桥

配其他上部构造空心墩 实体式墩 柱式墩 索塔高度(m) 桥墩高度(m) 100以内 以内

模板接触面积(㎡/10m3) 内模

6.71

6.41

17.73 16.61 13.47 34.28 16.01 15.26 14.87 13.34 13.30 29.60 26.55 13.47 34.28 24.28 23.36 22.45 20.05 19.71

11.87 9.94

- - 8.27

8.10

7.58

50以内 100以内

150以内

200以内

250

100以上

外模 合计

第三节 上部构造

1.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桥,现浇钢筋混凝土拱桥和石拱桥上部构造定额中,均未包括拱盔、支架及钢拱架,使用定额时应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但移动模架浇筑箱梁定额中已包括移动模架,悬浇箱梁定额中已包括悬浇挂篮,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2.预制安装钢筋混凝土梁、板桥等上部构造定额中综合了吊装所需设备、预制场内龙门架、预制构件底座、构件出坑及运输,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3.钢桁架桥按拖拉架设法施工编制,定额中综合了施工用的导梁、上下滑道、连接及加固件等,定额中还包括了桥面铺装、人行道、连接及加固杆件、金属栏杆等,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4.钢索吊桥定额中综合了主索、套筒及拉杆、悬吊系统、拉风缆、金属支座及栏杆、人行道、桥面铺装等,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但定额中未包括主索锚洞的开挖、衬砌以及护索罩、检查井等,应根据设计图纸按有关项目另行计算。

5.除钢桁架桥、钢索吊桥外,其他结构形式桥梁的人行道、安全带和桥面铺装均应按单列项目计算。

6.连续刚构、T形刚构、连续梁、混凝土斜拉桥上部构造定额中综合了0号块的托架,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但未包括边跨合龙段支架,使用定额时另行计算。

25

7.梁、板、拱桥人行道及安全带定额中已综合人行道梁(无人行道时按第一层帽石)、人行道板、缘石、栏杆柱、扶手、桥头搭板、安全带以及砂浆抹面和安装时的砂浆填塞等全部工程量,还包括混凝土的拌和费用,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8.桥面铺装定额中橡胶沥青混凝土仅适用于钢桥桥面铺装。

9.主索鞍定额已综合塔顶门架和鞍罩,但未包括鞍罩内防腐及抽湿系统,需要时应根据设计要求另行计算。牵引系统定额中已综合塔顶平台,主缆定额中已综合了缆套和检修道,使用定额时均不得另行计算。悬索桥的主缆、吊索、索夹定额中均未包括涂装防护费用,使用定额时应另行计算。 10.钢箱梁定额中未包括0号块托架、边跨支架、临时墩等,使用定额时应根据设计需要另行计算。自锚式悬索桥顶推钢梁定额中综合了滑道、导梁等,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11.钢管拱定额是按缆索吊装工艺编制的,定额中未包括缆索吊装的塔架、索道、扣塔、扣索、索道运输、地锚等,使用定额时以上项目应按预算定额中的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12.本节定额中均综合了桥面泄水管,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13.现浇钢筋混凝土板桥、预制安装矩形板、连续芭混凝土拱桥、石拱桥定额中均综合了支座和伸缩缝,使用定额时均不得另行计算。而其余上部构造定额项目中则未包括支座和伸缩缝,使用定额时应根据设计需要另行计算。模数式伸缩缝定额中综合了预留槽钢纤维混凝土和钢筋,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14.拱盔、支架定额除钢支架是按有效宽度12m编制外,其他均是按有效宽度8.5m编制的,若宽度不同时,可按比例进行换算。支架定额均未综合支架基础处理,使用定额时应根据需要另行计算。

15.钢管支架指采用直径大于30cm的钢管作为立柱,在立柱上采用金属构件搭设水平支撑台的支架,其中下部指立柱顶面以下部分,上部指立柱顶面以上部分。

16.上部构造定额中均未包括施工电梯、施工塔式起重机的安拆及使用费用,使用定额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工期并结合下部构造中桥墩、索塔的施工统筹考虑计算。

17.本节定额中均未考虑施工期间航道的维护费用,需要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另列项目计算。

18.工程量计算规则:

(1)梁、板桥上部构造的工程量包括梁、板、横隔板、箱梁0号块、合龙段、桥面连续结构的工程量以及安装时的现浇混凝土的工程量。

26

(2)斜拉桥混凝土箱梁锚固套筒定额中已综合了加劲钢板和钢筋的数量,其工程量以混凝土箱梁中锚固套筒钢管的质量计算。

(3)拱桥上部构造的工程量包括拱圈、拱坡、横墙、侧墙(薄壳板的边梁、端梁)、横隔板(梁)、拱眉、行车道板、护拱、帽石(第二层以下或有人行道梁的第一层以下)的工程量,以及安装时拱肋接头混凝土、浇筑的横隔板、填塞砂浆的工程量。拱顶填料、防水层等均已摊入定额中,使用定额时不的另行计算。

(4)人行道及安全带的工程量按桥梁总长度计算。

(5)钢桁架桥的工程量为钢珩架的质量。施工用的导梁、连接及加固杆件、上下滑道等不得计入工程量内。行车道板与桥面铺装的工程量为行车道梁、人行道板和行车道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的数量之和;行车道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及人行道沥青砂铺装的数量已综合在定额中,计算工程量时不得再计这部分数量。

(6)钢索吊桥工程量:加劲桁架式的为钢桁架的质量;柔式的为钢纵、横梁的质量。主索、套筒及拉杆、悬吊系统、抗风缆、金属栏杆等不得计入工程量内。木桥面及桥面铺装的工程量为木桥面板的数量,柔式桥还包括木栏杆的数量;行车道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及钢筋混凝土人行道板的数量已综合在定额中,计算工程量时不得再计这部分数量。

(7)定额中成品构件单价构成:

工厂化生产,无需施工企业自行加工的产品为成品构件,以材料的形式计入定额。其材料单价包括将成品构件运输至施工现场的费用。

平行钢丝斜拉索、钢绞线斜拉索、吊杆、系杆、索股等的工程量以平行钢丝、钢丝绳或钢绞线的设计质量计算,不包括锚头、PE或套管防护料的质量,但锚头、PE或套管防护料的费用应含在成品单价中。钢绞线斜拉索的单价中包括厂家现编索和锚具的费用。

钢箱梁、索鞍、钢管拱肋、钢纵横梁等的工程量以设计质量计算,钢箱梁和钢管拱肋的单价中包括工地现场焊接的费用。

悬索桥锚固系统中预应力环氧钢绞线的单价中包括两端锚具的费用。

(8)悬索桥锚固系统的工程量以定位钢支架、环氧钢绞线、锚固拉杆等的设计质量计算。定位钢支架质量为定位钢支架型钢、钢板和钢管的质量之和;锚固拉杆质量为拉杆、连接器、螺母(包括锁紧和球面)、垫圈(包括锁紧和球面)的质量之和;环氧钢绞线的质量不包括两端锚具的质量。

(9)钢格栅的工程量以钢格栅和反力架的质量之和计算。

(10)主索鞍的质量包括承板、鞍体、安装板、挡块、槽盖、拉杆、隔板、锚梁、锌

27

质填块的质量;散索鞍的质量包括底板、底座、承板、鞍体、压紧梁、隔板、拉杆、锌质填块的质量。

(11)牵引系统长度为牵引系统所需的单侧长度,以m为单位计算。 (12)锚道系统长度为锚道系统的单侧长度,以m为单位计算。

(13)索夹质量包括索夹主体、螺母、螺杆、防水螺母、球面垫圈质量,以t为单位计算。

(14)紧缆的工程量以主缆长度扣除锚跨区、塔顶区无需紧缆的主缆长度后的单侧长度,以m 为单位计算。

(15)缠丝的工程量以主缆长度扣除锚跨区、塔顶区、索夹处后无需缠丝的主缆长度后的单侧长度,以m为单位计算。 (16)钢箱梁的质量为钢箱梁(包括钢箱梁内横隔板)、桥面板(包括横肋)、横梁、钢锚箱质量之和。如为钢——混混合梁结构,其结合部的剪力钉质量也应计入钢箱质量内。

(17)钢管拱肋的工程量以设计质量计算,包括拱肋钢管、横撑、腹板、拱脚处外侧钢板、拱脚接头钢板及各种加劲块的质量。不包括支座和钢拱肋内的混凝土的质量。

(18)安装板式橡胶支座的工程量按支座的设计体积计算。至于锚栓、梁上的钢筋网、铁件等均已综合在定额内。

(19)桥梁支架定额单位的立面积为桥梁净跨径乘以高度,拱桥高度为 起拱线以下至地面的高度,梁式桥高度为墩、台帽顶至地面的高度,这里的地面指支架地梁的底面。

(20)钢管支架下部的工程量按立柱质量计算,上部的工程量按支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1)桥梁拱盔定额单位的立面积系指起拱线以上的弓形侧面积,其工程量按下式(表)计算:F=K*(净跨)2。

拱矢度 1/2 1/2.5 1/3 1/3.5 1/4 1/4.5 1/5 1/5.5

K 0.393 0.298 0.241 0.203 0.172 0.154 0.138 0.125

拱矢度 1/6 1/6.5 1/7 1/7.5 1/8 1/9 1/10 K 0.113 0.104 0.096 0.09

(22)钢拱架的工程量为钢拱架及支座金属构件的质量之和,其设备摊销费按4个月计算,若实际使用期与定额不同时可予以调整。

28

0.084 0.076 0.067

(23)支架预压的工程量按支架上现浇混凝土的体积计算。

(24)蒸汽养生室面积按有效面积计算,其工程量按每一养生室安置两片梁,其梁间距离为0.8m,并按长度每端增加1.5m,宽度每边增加1.0m考虑。定额中已将其附属工程及设备,按摊销量计入定额中,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25)施工电梯和施工起重机所需安拆数量和使用时间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进度安排进行计算。

19.

各种结构的模板接触面积如下: 现浇T型梁 现浇箱梁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

矩形板 实体板 空心板

- 18.41 - 53.93 59.75

项目 现浇板上部构造 矩形板 实体连续板 空心连续板 模板接触面积(㎡/10m3) 内模 外模 合计

- - 9.24

43.18 24.26 34.42 66.93 22.50 29.96 36.24 22.79 43.18 24.26 43.66 66.93 40.91 29.96 90.17 82.54

项目 预制预应力空心板 预制钢筋混凝土T形梁 预制预应力混凝土T形梁 预制钢筋混凝土I型梁 预制预应力混凝土I形梁 预制预应力箱梁

先张法 后张法

筒支

连续

模板接触面积(㎡/10m3) 内模 外模 合计

47.01 51.30 - - - - 34.64 30.14

40.67 44.38 88.33 68.19 82.68 65.43 30.11 26.20 87.58 95.68 88.33 68.19 82.68 65.43 64.75 56.34

T形刚构箱梁 悬浇连续刚构箱梁 连续箱梁 预制悬拼

悬浇

预制悬拼 预制顶推

项目 预制预应力箱梁 先张法 后张法 悬浇

模板接触面积(㎡/10m3) 内模

24.64 22.90 外模 合计

75.39 54.34 18.00 20.40 12.45 19.74

45.79 43.70 27.41 29.31 14.44 21.99 20.95 24.60 121.18 98.04 45.41 49.71 26.89 41.73 45.59 47.50

斜拉桥箱梁

项目 预制悬拼桁架梁

预制悬拼 悬浇

模板接触面积(㎡/10m3) 内模 外模 合计

- 25.60 20.49

71.09 21.77 24.25 71.09 47.37 44.74

29

第四节 钢筋及预应力钢筋、钢丝束、钢绞线

1.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桥,现浇钢筋混凝土拱桥和石拱桥上部构造定额中,均未包括拱盔、支架及钢拱架,使用定额时应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但移动模架浇筑箱梁定额中已包括移动模架,悬浇箱梁定额中已包括悬浇挂篮,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2.预制安装钢筋混凝土梁、板桥等上部构造定额中综合了吊装所需设备、预制场内龙门架、预制构件底座、构件出坑及运输,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3.钢桁架桥按拖拉架设法施工编制,定额中综合了施工用的导梁、上下滑道、连接及加固件等,定额中还包括了桥面铺装、人行道、连接及加固杆件、金属栏杆等,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4.钢索吊桥定额中综合了主索、套筒及拉杆、悬吊系统、拉风缆、金属支座及栏杆、人行道、桥面铺装等,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但定额中未包括主索锚洞的开挖、衬砌以及护索罩、检查井等,应根据设计图纸按有关项目另行计算。 5.除钢桁架桥、钢索吊桥外,其他结构形式桥梁的人行道、安全带和桥面铺装均应按单列项目计算。

6.连续刚构、T形刚构、连续梁、混凝土斜拉桥上部构造定额中综合了0号块的托架,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但未包括边跨合龙段支架,使用定额时另行计算。

7.梁、板、拱桥人行道及安全带定额中已综合人行道梁(无人行道时按第一层帽石)、人行道板、缘石、栏杆柱、扶手、桥头搭板、安全带以及砂浆抹面和安装时的砂浆填塞等全部工程量,还包括混凝土的拌和费用,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8.桥面铺装定额中橡胶沥青混凝土仅适用于钢桥桥面铺装。

9.主索鞍定额已综合塔顶门架和鞍罩,但未包括鞍罩内防腐及抽湿系统,需要时应根据设计要求另行计算。牵引系统定额中已综合塔顶平台,主缆定额中已综合了缆套和检修道,使用定额时均不得另行计算。悬索桥的主缆、吊索、索夹定额中均未包括涂装防护费用,使用定额时应另行计算。

10.钢箱梁定额中未包括0号块托架、边跨支架、临时墩等,使用定额时应根据设计需要另行计算。自锚式悬索桥顶推钢梁定额中综合了滑道、导梁等,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11.钢管拱定额是按缆索吊装工艺编制的,定额中未包括缆索吊装的塔架、索道、扣塔、扣索、索道运输、地锚等,使用定额时以上项目应按预算定额中的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30

12.本节定额中均综合了桥面泄水管,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13.现浇钢筋混凝土板桥、预制安装矩形板、连续芭混凝土拱桥、石拱桥定额中均综合了支座和伸缩缝,使用定额时均不得另行计算。而其余上部构造定额项目中则未包括支座和伸缩缝,使用定额时应根据设计需要另行计算。模数式伸缩缝定额中综合了预留槽钢纤维混凝土和钢筋,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14.拱盔、支架定额除钢支架是按有效宽度12m编制外,其他均是按有效宽度8.5m编制的,若宽度不同时,可按比例进行换算。支架定额均未综合支架基础处理,使用定额时应根据需要另行计算。

15.钢管支架指采用直径大于30cm的钢管作为立柱,在立柱上采用金属构件搭设水平支撑台的支架,其中下部指立柱顶面以下部分,上部指立柱顶面以上部分。

16.上部构造定额中均未包括施工电梯、施工塔式起重机的安拆及使用费用,使用定额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工期并结合下部构造中桥墩、索塔的施工统筹考虑计算。

17.本节定额中均未考虑施工期间航道的维护费用,需要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另列项目计算。

18.工程量计算规则:

(1)梁、板桥上部构造的工程量包括梁、板、横隔板、箱梁0号块、合龙段、桥面连续结构的工程量以及安装时的现浇混凝土的工程量。

(2)斜拉桥混凝土箱梁锚固套筒定额中已综合了加劲钢板和钢筋的数量,其工程量以混凝土箱梁中锚固套筒钢管的质量计算。

(3)拱桥上部构造的工程量包括拱圈、拱坡、横墙、侧墙(薄壳板的边梁、端梁)、横隔板(梁)、拱眉、行车道板、护拱、帽石(第二层以下或有人行道梁的第一层以下)的工程量,以及安装时拱肋接头混凝土、浇筑的横隔板、填塞砂浆的工程量。拱顶填料、防水层等均已摊入定额中,使用定额时不的另行计算。

(4)人行道及安全带的工程量按桥梁总长度计算。

(5)钢桁架桥的工程量为钢珩架的质量。施工用的导梁、连接及加固杆件、上下滑道等不得计入工程量内。行车道板与桥面铺装的工程量为行车道梁、人行道板和行车道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的数量之和;行车道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及人行道沥青砂铺装的数量已综合在定额中,计算工程量时不得再计这部分数量。

(6)钢索吊桥工程量:加劲桁架式的为钢桁架的质量;柔式的为钢纵、横梁的质量。主索、套筒及拉杆、悬吊系统、抗风缆、金属栏杆等不得计入工程量内。木桥面及桥面铺

31

装的工程量为木桥面板的数量,柔式桥还包括木栏杆的数量;行车道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及钢筋混凝土人行道板的数量已综合在定额中,计算工程量时不得再计这部分数量。

(7)定额中成品构件单价构成:

工厂化生产,无需施工企业自行加工的产品为成品构件,以材料的形式计入定额。其材料单价包括将成品构件运输至施工现场的费用。

平行钢丝斜拉索、钢绞线斜拉索、吊杆、系杆、索股等的工程量以平行钢丝、钢丝绳或钢绞线的设计质量计算,不包括锚头、PE或套管防护料的质量,但锚头、PE或套管防护料的费用应含在成品单价中。钢绞线斜拉索的单价中包括厂家现编索和锚具的费用。

钢箱梁、索鞍、钢管拱肋、钢纵横梁等的工程量以设计质量计算,钢箱梁和钢管拱肋的单价中包括工地现场焊接的费用。

悬索桥锚固系统中预应力环氧钢绞线的单价中包括两端锚具的费用。 (8)悬索桥锚固系统的工程量以定位钢支架、环氧钢绞线、锚固拉杆等的设计质量计算。定位钢支架质量为定位钢支架型钢、钢板和钢管的质量之和;锚固拉杆质量为拉杆、连接器、螺母(包括锁紧和球面)、垫圈(包括锁紧和球面)的质量之和;环氧钢绞线的质量不包括两端锚具的质量。

(9)钢格栅的工程量以钢格栅和反力架的质量之和计算。

(10)主索鞍的质量包括承板、鞍体、安装板、挡块、槽盖、拉杆、隔板、锚梁、锌质填块的质量;散索鞍的质量包括底板、底座、承板、鞍体、压紧梁、隔板、拉杆、锌质填块的质量。

(11)牵引系统长度为牵引系统所需的单侧长度,以m为单位计算。 (12)锚道系统长度为锚道系统的单侧长度,以m为单位计算。

(13)索夹质量包括索夹主体、螺母、螺杆、防水螺母、球面垫圈质量,以t为单位计算。

(14)紧缆的工程量以主缆长度扣除锚跨区、塔顶区无需紧缆的主缆长度后的单侧长度,以m 为单位计算。

(15)缠丝的工程量以主缆长度扣除锚跨区、塔顶区、索夹处后无需缠丝的主缆长度后的单侧长度,以m为单位计算。

(16)钢箱梁的质量为钢箱梁(包括钢箱梁内横隔板)、桥面板(包括横肋)、横梁、钢锚箱质量之和。如为钢——混混合梁结构,其结合部的剪力钉质量也应计入钢箱质量内。

(17)钢管拱肋的工程量以设计质量计算,包括拱肋钢管、横撑、腹板、拱脚处外侧

32

钢板、拱脚接头钢板及各种加劲块的质量。不包括支座和钢拱肋内的混凝土的质量。

(18)安装板式橡胶支座的工程量按支座的设计体积计算。至于锚栓、梁上的钢筋网、铁件等均已综合在定额内。

(19)桥梁支架定额单位的立面积为桥梁净跨径乘以高度,拱桥高度为 起拱线以下至地面的高度,梁式桥高度为墩、台帽顶至地面的高度,这里的地面指支架地梁的底面。

(20)钢管支架下部的工程量按立柱质量计算,上部的工程量按支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1)桥梁拱盔定额单位的立面积系指起拱线以上的弓形侧面积,其工程量按下式(表)计算:F=K*(净跨)2。 拱矢度 1/2 K 拱矢度 K

(22)钢拱架的工程量为钢拱架及支座金属构件的质量之和,其设备摊销费按4个月计算,若实际使用期与定额不同时可予以调整。

(23)支架预压的工程量按支架上现浇混凝土的体积计算。

(24)蒸汽养生室面积按有效面积计算,其工程量按每一养生室安置两片梁,其梁间距离为0.8m,并按长度每端增加1.5m,宽度每边增加1.0m考虑。定额中已将其附属工程及设备,按摊销量计入定额中,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25)施工电梯和施工起重机所需安拆数量和使用时间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进度安排进行计算。

19.

现浇板上部构造 项目 模板接触面积(㎡3/10m) 合计

1/2.5 1/3 0.298 0.241 1/3.5 0.203 1/4 0.172 1/4.5 0.154 1/5 0.138 1/5.5 0.125 0.393 1/6 0.113 1/6.5 0.104 1/7 0.096 1/7.5 0.09 1/8 0.084 1/9 0.076 1/10 0.067 各种结构的模板接触面积如下:

矩形板 内模 外模 - 43.18 43.18 实体连续板 - 24.26 24.26 空心连续板 9.24 34.42 43.66 现浇T型梁 - 66.93 66.93 现浇箱梁 18.41 22.50 40.91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 矩形板 - 29.96 29.96 实体板 53.93 36.24 90.17 空心板 59.75 22.79 82.54 33

预制预应力混预制钢筋凝土T形梁 混凝土I型梁 筒支 连续 - - - 65.43 65.43 预制预应力混凝土I形梁 34.64 30.11 64.75 预制预应力箱梁 30.14 26.20 56.34 项目 模板接触面积(㎡3/10m) 合计 内模 外模 预制钢筋混凝土T形梁 先张法 后张法 47.01 40.67 87.58 51.30 44.38 95.68 - 88.33 88.33 预制预应力空心板 68.19 82.68 68.19 82.68

项目 预制预应力箱梁 先张法 后张法 悬浇

T形刚构箱梁 悬浇连续刚构箱梁 连续箱梁 预制悬拼

悬浇

预制悬拼 预制顶推

模板接触面积(㎡/10m3) 内模

24.64 22.90 外模 合计

75.39 54.34 18.00 20.40 12.45 19.7445.79 43.70 27.41 29.31 14.44 21.99 20.95 24.60 121.18 98.04 45.41 49.71 26.89 41.73 45.59 47.50

斜拉桥箱梁

项目 预制悬拼桁架梁

预制悬拼 悬浇

模板接触面积(㎡/10m3) 内模 外模 合计

- 25.60 20.49

71.09 21.77 24.25 71.09 47.37 4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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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1.本章定额包括交通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和管理设施等项目。

2.本章定额中只列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用量。次要、零星材料和小型施工机具均未一一列出,分别列入“其他材料费”和“小型机具使用费”内,以元计,编制概算即按此计算。

3.本章定额中均已包括混凝土的拌和费用。 4.本章如有未包括的项目,可参照相关行业定额。

第一节 安全设施

本节定额包括柱式护栏,墙式护栏,波形钢板护栏,隔离栅,中间带,车道分离块,标志牌,轮廓标,路面标线,机械铺筑拦水带,里程碑、百米桩、界碑、公共汽车停靠站防雨蓬等项目。

1.定额中波形钢板、型钢立柱、钢管立柱、镀锌钢管、护栏、钢板网、钢板标志、铝合金板标志、柱式轮廓标、钢管防撞立柱、预埋钢管等均为成品,编制概算时按成品价格计算。其中标志牌单价中不含反光膜的费用。

2.水泥混凝土构件的预制、安装定额中均包括了混凝土及构件运输的工程内容,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3.定额中公共汽车停靠站防雨蓬规格:钢结构防雨蓬为15m*3m,钢筋混凝土防雨蓬为24m*3.75m。站台地坪及浇筑防雨蓬混凝土的支架及工作平台已综合在定额中,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4.工程量计算规则:

(1)墙式护栏项目中钢筋混凝土防撞护栏的工程量为墙体长度。 (2)波形钢板护栏及隔离栅的工程量为两端立柱中心间的距离。

(3)中间带及车道分离块项目中,路缘带的工程量为路缘带起讫点间的距离;隔离墩、钢管墩、钢管栏杆及防护眩板的工程量为隔离墩的实际设置长度;车道分离块的工程量为实际设置长度。

(4)路面标线按划线的净面积计算。

(5)机械铺筑拦水带的工程量为拦水带的铺筑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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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监控、收费系统

1.本节包括监控、收费系统中管理站、分中心、中心(计算机及网络设备,视频控制设备安装,附属配套设备),收费车道设备,外场管理设备(车辆检测设备安装、调试,环境检测设备安装、调试,信息显示设备安装、调试,视频监控与传输设备安装、调试),系统互联与调试,系统试运行、收费岛、人(手)孔等项目。

2.本节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设备本身的功能性故障排除。 (2)制作缺件、配件。

(3)在特殊环境条件的设备加固、防护。

(4)与计算机系统以外的外系统联试、效验或统调。 (5)设备基础和隐蔽管线施工(收费岛除外)。 (6)外场主干通信电缆和信号控制电缆的敷设施工及试运行。 (7)接地装置、避雷装置的制作与安装,安装调试设备必需的技术改造和修复施工。 3.收费岛上涂刷反光标志漆和粘贴反光膜的数量,已综合在收费岛混凝土定额中,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4.防撞栏杆的预埋钢套管数量已综合在定额中,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5.防撞立柱的预埋钢套管及立柱填充混凝土、立柱与预埋钢套管之间灌填水泥砂浆的数量,均已综合在定额中,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6.设备基础混凝土定额中综合了预埋钢筋、地脚螺母、底座法兰盘的数量,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7.敷设电线钢套管定额中综合了螺栓、螺母、镀锌管接头、钢管用塑料护口、醇酸防锈漆、裸铜线、钢锯条、溶剂汽油等的数量,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8.如设计采用的人(手)孔混凝土标号和数量与定额不同时,可调整定额用量;人(手)孔中所列电缆支架等附件的消耗量如与设计数量不同时,可调整定额数量。

第三节 通信系统

1.本节定额适用于通信系统工程,内容包括光电传输设备安装,程控交换设备安装、调试,有线广播设备安装,会议专用设备安装,微波通信系统的安装、调试,无线通信系统的安装、调试,电源安装、敷设通信管道和通信管道包封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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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装电缆走线架定额中,不包括通过沉降(伸缩)缝和要做特殊处理的内容,需要时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3.布放电缆定额只适用于在电缆走道、槽道及机房内地槽中布放。

4.2.5Gb/s系统的ADM分插复用器,分插支路是按8个155Mb/s(或140Mb/s)光口或电口考虑的,当支路数超过8小时,每增加1个155Mb/s(或140Mb/s)支路增加2个工日。

5.通信铁塔的安装是按在正常的气象条件下施工确定的,定额中不包括铁塔基础施工、预埋件埋设及防雷接地工程等内容,需要时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6.安装通信电线,不论有无操作平台均执行本定额;安装天线的高度均指天线底部距塔(杆)座的高度。

7.通信管道定额中不包括管道过桥时的托架和管箱等工程内容,应按相关定额另行计算。挖管沟本定额也未包括,应按“路基工程“项目人工挖运土方定额计算。

8.硅芯管敷设定额已综合标石的制作及埋放、入孔处的包封等,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9.镀锌钢管敷设定额中已综合接口处套管的切割、焊接、防锈处理等内容,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10.敷设通信管道和通信管道包封均按管道(不含桥梁)长度计算。

第四节 供电、照明系统

1.本节定额包括干式变压器安装,电力变压器干燥,杆上、埋地变压器安装,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安装,控制、断电、模拟及配电屏安装,电力系统调整试验,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安装,排气系统安装,其他配电设备安装,灯架安装,立灯杆,杆座安装,高杆灯具安装,照明灯具安装,标志、诱导装饰灯具安装,其他灯具安装等项目。

2.干式变压器如果带有保护外罩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

3.变压器油是按设备自带考虑的,但施工中变压器油的过滤损耗及操作损耗以包括在定额中。变压器安装过程中放注油,油过滤所使用的油罐,已摊入油的过滤定额中。

4.高压成套配电柜中断路器安装定额系统定额综合考虑的,不分容量大小,也不包括母线配制及设备干燥。

5.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主要是指10kV以下的箱式变电站,一般布置形式为变压器在箱的中间,箱的一端为高压开关设置,另一端为低压开关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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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控制设备安装未包括支架的制作和安装,需要时可按相关定额另行计算。 7.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包括系统内的电缆试验、瓷瓶耐压等全套调试工作。供电桥回路中的断路器、母线分段断路器皆作为独立的供电系统计算,定额皆按一个系统一侧配一台断路器考虑,若两侧皆有断路器时,则按两个系统计算。如果分配电箱内只有刀开关、熔断器等不含调试元件的供电回路,则不再作为调试系统计算。

8.3~10kV母线系统调试含一组电压互感器,1kV以下母线系统调试定额不含电压互感器,适用于低压配电装置的各种母线(包含软母线)的调试。

9.灯具安装定额是按灯具类型分别编制的,对于灯具本身及异形光源,定额已综合了安装费,但未包括其本身的价值,应另行计算。

10.各种灯架元器具件的配线,均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使用时不作调整。

11.本节定额已包括利用仪表测量绝缘及一般灯具的试亮等工作内容,不得另行计算,但不包括全负荷试运行。

12.本节定额未包括电缆接头的制作及导线的焊压接线端子。 13.各种灯柱穿线均套相应的配管配线定额

14.室内照明灯具的安装高度,投光灯、碘钨灯和混光灯定额是按10m以下编制的,其他照明灯具安装高度均按5m以下编制的。

15.普通吸顶灯、荧光灯、嵌入式灯、标志灯等成套灯具安装是按灯具出厂时达到安装条件编制的,其他成套灯具安装所需配线,定额中均已包括。

16.立灯杆定额中未包括防雷及接地装置。 17.25m以上高杆灯安装,未包括杆内电缆敷设。

第五节 光缆、电缆敷设

1.本节定额包括室内光缆穿放和连接、安装测试光缆终端盒、室内敷设管道光缆、光缆连接、光纤测试、塑料子管、穿放或布放电话线、敷设双绞线缆、跳线架和配线架安装、布放同轴电缆、敷设多芯电缆、安装线槽、开槽、电缆沟铺砂盖板、揭盖板、顶管、铜芯电缆敷设、热缩式电缆终端头或中间头制作安装、控制电缆头制作安装、桥架或支架安装等项目

2.本节定额均包括:准备工作、施工安全防护、搬运、开箱、检查、定位、安装、清理、接电源、接口正确性检查和调试、清理现场和办理交验手续等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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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节定额不包括:设备本身的功能性故障排除,制作缺件、配件,在特殊环境下的设备加固、防护等工作内容。

4.双绞线缆的敷设及跳线架和配线架的安装、打接定额消耗量是按五类非屏蔽布线系统编制的,高于五类的布线工程按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增加10%、屏蔽系统增加20%计取。

5.工程量计算规则

(1)电缆敷设按单根延长米计算(如一个架子敷设3根各长100m的电缆,工程量应按300m计算,依次类推)。电缆附加及预留的长度是电缆敷设长度的组成部分,应计入电缆工程量之内。电缆进入建筑物预留长度按2m计算,电缆进入沟内或吊架预留长度按1.5m计算,电缆中间接头盒预留长度两端各按2m计算。 (2)电缆沟盖板揭、盖定额,按每揭盖一次以延长米计算。如又揭又盖,则按两次计算

(3)用于扩(改)建工程时,所用定额的人工工日乘以1.35系数;用于拆除工程时,所有定额的人工工日乘以0.25系数。施工单位为配合认证单位验收测试而发生的费用,按本定额验证测试目的工日、仪器仪表台班总用量乘以0.30系数计取。

第六节 配管、配线及接地工程

1.本节定额包括镀锌钢管、给水钢管、钢管地埋敷设、钢管砖、混凝土结构、钢管钢结构支架配管、PVC阻燃塑料管、母线、母线槽、落地式控制箱、成套配电箱、接线箱、接线盒安装、接地装置安装、避雷针及引下线安装、防雷装置安装、防雷接地装置测试等项目

2.镀锌钢管法兰连接定额中,管件是按成品、弯头两端是按短管焊法兰考虑的,包括了直管、管件、法兰等全部安装工序内容。

3.接地装置是按变配电系统接地、车间接地和设备接地等工业设施接地编制的。定额中未包括接地电阻率高的土质换土和化学处理的土壤及由此发生的接地电阻测试等的费用,需要时应另行计算。接地装置换填土执行电缆沟挖填土相应子目。

4.定额中避雷针安装、避雷引下线的安装均已考虑了高空作业的因素。避雷针按成品件考虑。

5.工程量计算规则:

(1)给水管道: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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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市政管道界线以水表井为界,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2)配管的工程量计算不扣除管路中的接线箱(盒)、灯盒、开关盒所占的长度。

第七节 绿化工程

1.死苗补植已综合在栽植子目中,盆栽植物均按脱盆的规格套用相应的定额子目。 2.苗木及地被植物的场内运输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3.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清理场地,是指工程完工后将树穴余泥杂物清除并贵推,若有余泥杂物需要外运时,其费用另按土石方有关定额子目计算。

4.栽植子目中均按土可用的情况进行编制,若需要换土,则按有关子目进行计算。 5.当编制中央分隔带部分的绿化工程概算时,若中央分隔带内的填土没有计入该项工程概算,其填土可按路基土方定额有关子目计算,但应扣减树穴所占的体积。

6.为了确保路基边坡的稳定而修建各种形式的网络植草或播种草籽等护坡,应并入防护工程内计算。

7.测量放样均指在场地平整好并达到设计要求后进行的,场地平整费用另按场地平整定额子目计算。

8.运苗木子目仅适用于自运苗木的运输。

9.本定额适用于公路沿线及管理服务区的绿化和公路交叉处(互通立交、平交)的美化、绿化工程。

10.本定额中的胸径是指:距地坪1.30m高处的树干直径;株高是指数顶端距地坪的高度;篱高是指绿篱苗木顶端距地坪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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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临时工程

1. 本章定额包括汽车便道,临时便桥,临时码头,轨道铺设,架设输电、电信线路,人工夯打小圆木桩共6个项目。

2. 汽车便到按路基宽度为7.0m和4.5m分别编制,便道路面宽度按6.0m和3.5m分别编制,路基宽度4.5m的定额中已包括错车道的设置。汽车便道项目中未包括便道使用期内养护所需要的工、料、机数量,如便道使用期内需要的养护,使用定额时,可根据施工期按下表增加数量

序号 1 2 3 项目 人工 天然沙砾 6~8t光轮压路机 单位 工日 m3 台班 代号 1 908 1075 汽车便道路基宽度(m) 7 4.5 3 2 18 10.8 2.2 1.32 3. 临时汽车便桥按桥面净宽4m、单孔跨径21m编制。

4. 重力式砌石码头定额中不包括拆除的工程内容,需要时可按“桥涵工程”项目的“拆除旧建筑物”定额另行计算。

5. 轨道铺设定额中轻轨(11kg/m,15kg/m)部分未考虑道渣,轨距为75m,枕距为1.2m;重轨(32kg/m)部分轨距为1.435m,枕距为80cm,枕长为2.5m,岔枕长为3.35m,并考虑了道渣铺筑。

6. 人工夯打小圆木桩的土质划分及桩入土深度的计算方法与打桩工程相同。圆木桩的体积,根据设计桩长和梢径(小头直径),按木材材积计算。

7. 本章定额中便桥,输电、电信线路的木料、电线的材料消耗均按一次使用量计列,使用定额时应按规定计算回收;其他各项定额分别不同情况,按其周转次数摊入材料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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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45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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