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超越法律”的纠纷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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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9卷第2期V0 1 . 2 9 No . 2

廊坊师范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J o u r n a l o f L a n g f a n g T e a c h e r s C o l l e g e (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s E d i t i o n )

2 0 1 3年 4月Ap r . 2 0 1 3

论“超越法律”的纠纷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华袁媛(文山学院思政部,云南文山 6 6 3 0 0 0 )

摘要:有些纠纷所涉及的社会关系没有纳入国家法律体系的范围,成为“超越法律”的纠纷,同时却又是必须应对的纠纷,要满足纠纷解决的需要而又不危及国家法治的统一性,就需要寻找一种“超越法律”的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空间,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和民间法为此提供了进路。 关键词:纠纷;超越法律;社会关系;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民间法中图分类号: D 9 0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 6 7 4— 3 2 1 0 ( 2 0 1 3 ) 0 2— 0 0 8 3— 0 3

纠纷,也可以称为争议,指的是具有一定社会联系的个体之间就某一事实所产生的对抗性行动。纠纷自古有之,纠纷解决方式自然也在社会关系的土壤中应运而生,中国古代将法视为“定纷止争”的社会设置,揭示了法之于纠纷解决的社会功能。然而,

象。如果仅从国家法的角度理解纠纷,那此类纠纷无疑“超越”了法律,挑战着国家法“以法律为准绳”的

运作逻辑。在过去乡村社会结构单一、民间权威获得

尊重的时代,这类纠纷往往通过乡邻的劝解或民间权威的调解解决,很少生发出对国家法的需求。然而,随着乡村卷人城市化的浪潮,传统乡土社会的秩序维持模式逐渐式微,“超越法律”的纠纷越来越难以在乡土的秩序空间里谋求解决,将国家法推向两难境地:将这些纠纷拒于司法体制之外,还是突破现有的司法运作逻辑,从“解决特定时空环境下存在的某个争议或纠纷” l 1]人手,发挥法“定纷止争”的功能?选

在一些特殊的社会情境中,大量存在着“超越法律” 的纠纷,对法的纠纷解决功能提出了挑战。一

“超越法律”的纠纷

案例:学生 Y家与 W家毗邻, Y家门前开有一片菜地,照料精心。 w家二老在家门前养鸡且常放养在外,这使 Y家菜地颇遭荼毒, Y的

母亲遂向 w家

警告说将在地中撒药防鼠,请 w家把鸡圈养,否则可能食毒。W家未予理睬,结果真有几只鸡被毒死了, w家遂将死鸡内脏抛上 Y家的房顶。按照当地风俗,这是诅咒 Y家倒霉运的意思。纠纷因此产生: w家认为 Y家故意下毒,“抛内脏”意在表达抗议, Y家认为在自己地中下毒并无不妥,且已先予警告,倒

择前者并不现实,纠纷所引发的秩序损害现实存在而且急需解决,法律对公民法治呼唤的失语也很可能危

及社会的法律信仰,那么,这是否意味着现有的司法

运作逻辑存在着被突破、被超越的可能?当法条无法回应真切存在的社会需求时,是否应该如苏力指出的那样:“当代中国的法律制度研究必须在一定程度上超越法条主义”[ 2],这是学术所附着的生活世界使然。二、“超越法律”的纠纷解决方式——一种地方性知识的回应

是 w家无端诅咒,实在可恶,从此两家争吵不断。学生 Y向笔者咨询,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 w家的诅咒行为,要求其行仪式取消诅咒,死了的鸡他

家可以赔偿。 现行法律体系明显缺乏回应该需求的方式,迷信的“利益”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属于不可诉的对收稿日期: 2 0 1 3一 O 1— 1 5

电影《马背上的法庭》①生动地展现了一起“超越法律”的纠纷如何在“地方性知识”的情境下得以解决。

作者简介:华袁嫒 ( 1 9 8 0一 ),女,云南屏边人,文山学院思政部讲师,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法人类学、行政法学、法律教育。

①电影《马背上的法庭》,主演:李保田、吕玉来、杨亚宁,导演:刘杰, 2 0 0 6年I 1月上映,根据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

院派出法庭法官办案的真实故事拍摄,获第 6 3届威尼斯电影节地平线单元最佳影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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