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XXX村村民委员会换届材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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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村村民委员会换届材料

中共XXX乡委员会编制

2011年12月

关于XXX乡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我乡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是2008年1月选举产生的。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四条“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的规定,应于2011年底进行换届,根据自治区、市、县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确定我乡XXX村为全市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村。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12月23日启动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妥否,请批示

XXX乡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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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乡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XXX乡第七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已于2011年初届满,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要求,今年第四季度进行换届选举。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做好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通知》和市党委《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通知》要求,确定XXX乡XXX村承担全市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现就全面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要求,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为依据,紧紧围绕“生态立县、维稳护县、旅游兴县、经济强县、富民稳县”的目标任务,把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实践进一步推向深入,通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选好配强村委会班子,优化结构,激发活力,提高素质,不断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好的承担起农村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选举的指导原则

(一)村民委员会的选举要坚持直接选举、普遍选举、差额选举、秘密投票、竞争选举、平等选举原则,严格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定程序进行,切实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

(二)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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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指定、委派或撤换村委会成员。

(三)村民委员会职数设臵:村民选举委员会结合本村实际提出村委会职数、结构和候选人条件,经乡党委、政府同意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公布。村委会成员由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人单数组成。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鼓励优秀的妇女积极参选村委会主任。多民族居住的村,村委会成员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民主程序兼任村委会主任,扩大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党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党员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比例应有所上升。

(四)凡是法规、政策和实施方案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应按照村民自治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讨论决定,按照大多数人的意见办理。

(五)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先定事,后定人”的原则,候选人必须结合本村的三年发展目标规划,提出并签订竞职承诺书、履职承诺书和辞职承诺书。

三、换届选举的时间

XXX乡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12月23日启动,2012年1月底结束,历时48天,2012年1月18为XXX 村村投票选举日,共分七个阶段进行。

四、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在乡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进行。成立由乡党委、人大主席团、政府领导,由党建办、财政所、农经站、司法所、派出所、妇联等单位组成的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办,负责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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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要按照乡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做好换届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依法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认真制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并报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应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村民会议,应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必须获得到会有选举权的村民或户代表的过半数赞成方能当选;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村民代表会议,由本届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由村民代表推选,按照多数村民代表的意见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二是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村民人口数的多少确定具体数额。村民选举委员会由5至9人组成,一般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成员若干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不是村干部的村民成员。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及任期:

1、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上级有关文件;

2、制定本村选举工作方案,组织村民学习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

3、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4、负责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审查参加选举的村民资格,公布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发放参选证,受理对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

5、准备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表、选票、委托书和其他材料,确定选举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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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组织参加选举的村民酝酿提名候选人,并根据多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意见,依法确定并公布候选人名单;

7、依照法律、法规拟定选举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12、确定、公布选举日期和地点,召开并主持选举大会,组织投票选举和公开计票,公布并上报选举结果,并报乡人民政府备案;

1、主持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

1、主持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交接;

11、解答参加选举的村民提出的有关选举方面的问题,承办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12、总结、上报选举工作情况,总结选举工作经验,整理、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村民选举委员会在乡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履行职责从组成之日起至新一届村民代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产生之日止。

五、工作步骤和内容

第一阶段:财务审计阶段(2011年12月23日至2011年12月26日)

为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乡纪委于2011年12月23日开始,联合农经站对各村第七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内的财务以及工程建设等方面进行审计审查,12月26日前完成财务审计工作。审计的结果在换届选举前向村民公布接受监督。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12月23日至2011年12月26日)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村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发动,使广大参加选举的村民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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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热情地参加选举。XXX村必须于12月22日前召开动员大会。

宣传的主要内容:1、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2、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4、乡人大、政府及村委会选举工作机构关于选举的基本政策和要求;5、乡、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6、参加选举的村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7、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工作程序和基本步骤;12.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法定时间、法定人数等。

宣传方式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通过宣传车、制发标语、召开动员会、座谈会、专题讲座等形式讲解法律法规和选举知识,解答村民提出的有关选举方面的政策;并通过深入农户家中开展谈心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月1日至1月5日)

(一)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培训方式及对象:培训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进行。乡民政办负责对驻村工作组成员、村党支部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级选举骨干、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员等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有关选举工作的文件、决定;

2、乡、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3、选举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职责、任务及工作要求;

4、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提名、确定、介绍候选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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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结果报告单,投票选举、划票、唱票、计票、监票、选举统计、公布选举结果等关键环节的法律依据和应注意的问题;

5、撰写选举工作总结和归档存档等方法。

(二)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

1、登记程序

在对参加选举的村民进行登记时,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确定、公布选举日和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日

在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之前,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乡、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要求,确定本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和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日,并予以公布。

(2)确定参加选举村民的登记

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从本村参加选举的村民中,挑选一些懂法律、有文化、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熟悉本村情况的人担任登记员。登记员的人数可根据本村人口和居住分散程度确定,一般一个片区2-3人为宜。

(3)明确登记对象

坚持以户籍所在地为基础进行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选派、选聘、交流的村干部在所工作的村进行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认真做好在外人员的告知工作,确保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不错、不重、不漏,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并及时下发参选证。

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时要做到“四登”、“四不登”;换届选举时要进行补登,做到“四增”、“四减”。

“四登”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村民,方可被登记为参加选举的村民;

①有本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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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年满18周岁(年龄的计算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

③享有政治权利;

④具有表达自己意志、行使选举权利的行为能力。

“四不登”是指具有下列四种情况之一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不予登记:

①经医院证明,其合法监护人确认有精神病不能行使选举权的人员;

②无法正常表达意志的严重智力障碍人员;

③村办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等临时雇用的非本村人员;

④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

“四增”是指补登以下四种人员:

①到选举日,年满18周岁的村民;

②新迁入村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

③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积极鼓励到村1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申请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

④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村民。

“四减”是指从上次登记的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册中减去以下四种人员:

①迁出本村的参加选举的村民;

②选派、选聘交流村干部以及到村任职离开本村的大学生村官;

③死亡的参加选举的村民;

④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参加选举的村民。

(4)造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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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必须造册登记,造册登记时的参加选举的村民编号要与参选证上的编号一致,以便查对。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册由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统一印制,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之前印发到村。

(5)审核和确认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村民选举委员会必须对造册登记的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进行认真审核确认,做到准确无误。尤其对补登的“四增”、“四减”人员,应逐个核对,认真进行资格确认,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的参加选举的村民资格,长期有效。

(6)公布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造册登记的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以村民委员会或片区为单位张榜公布。

(7)受理村民申诉

村民对公布的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在选举日15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接到村民对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后,应尽快调查核实,一般应在3天之内做出明确答复。如果参加选举的村民仍不服,可向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乡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在选举日1日前做出明确答复或者责令予以纠正。

(12)发放参选证

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公布后,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填写参选证,并发给村民,投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村民凭参选证领取选票。

(三)提名确定候选人

1、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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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办事公道,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有群众威信,热心为村民服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3)具有强烈的发展和服务意识,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身体健康,能带领群众发展生产,共同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4)坚持政教分离原则,宗教人士不得作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2、候选人提名要求

(1)有严重违法违纪、参与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品行不端或因信访问题影响较大的人员一律不能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

(2)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

(3)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审查,实行候选人联审制度,在村选委会初审的基础上,乡纪委、信访办、综治办、民政办、计生办等对候选人资格条件再次进行联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

各村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候选人条件,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公布。

3、候选人提名确定方式

(1)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拟设的职位和职数,报请乡党委审批同意后,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向全体村民公布,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按职位和职数的要求提名候选人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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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候选人的差额人数。村委会采用差额选举方式产生。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实行差额推荐,等额选举。村委会委员实行差额推荐,差额选举;村委会委员的正式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1至3人。

(3)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也可召开村民会议提名。提名时,由参加选举的村民本人填写村民委员会候选人提名表,每一参加选举的村民提出的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初步候选人名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汇总后,于选举日1日前张榜公布。

初步候选人名单公布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广泛征求参加选举的村民意见,充分酝酿后召开村民会议以预选的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在选举日5日前,连同由乡党委审核过的竞职承诺、创业承诺、辞职承诺一并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同时,进行正式候选人的资格初审及联审后,依法确认为正式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的,不再参与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所缺名额从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或按照程序重新推选。

(四)介绍正式候选人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按照平等、客观、公开的原则,向参加选举的村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正式候选人可在选举日之前发表竞职演说、作出承诺,并回答参加选举的村民提出的问题。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说,回答参加选举的村民提出的问题,必须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参加选举的村民向候选人提出的问题,应当是村政建设、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问题,不得进行人身攻击。建立候选人承诺的约束机制,“三项承诺”要在村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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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进行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并报乡党委备案。

(五)选举程序

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召开全体参加选举的村民参加的选举大会,组织参加选举的村民投票,也可以设立选举中心会场和若干投票站。对老弱病残不能到选举大会或投票站投票的参加选举的村民,可以设立流动票箱,流动票箱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本村不能到选举大会或投票站的参加选举的村民人数和居住分散的程度确定设立,一般一个村设立的流动票箱不超过两个。每个投票站和流动票箱应分别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和两名监票人负责。

投票站和流动票箱在投票结束后,应立即密封,集中到选举大会主会场统一开箱、计票。

选举大会设立验证发票处、秘密写票处、代写处和投票处。参加选举的村民凭参选证和委托书领取选票,到秘密写票处填写,然后投票。参加选举的村民如果是文盲或因残疾不能书写选票的,可以委托其信任的人在代写处代写,代写人必须按照被代写人的意愿填写选票。

参加选举的村民在选举日外出不能到场直接投票,应当在选举日前到村民选举委员会领取委托书,委托除正式候选人以外的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具有赡养关系的亲属)代为投票。每一参加选举的村民接受委托的人数不超过1人。

投票前,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名单。总监票人、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名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在选举大会上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主持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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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参加选举的村民对于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参加选举的村民,也可以弃权。

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当众开箱清点选票,对投票人数和发出、收回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计票人签字,并填写“收回选票报告单”。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确定选举有效后,应当场公开唱票计票。

在总监票人宣布选举有效和得票数后,再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非正式候选人需要通过资格审查后,再公告当选名单。由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或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成员为当选人颁发村民委员会成员当选证书。

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可以按职务分次投票,也可以一次投票。一次投票选举时,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哪项多于规定的应选人数的哪项无效,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无效票计入选票总数。

另行选举时,已选出的村民委员会中没有妇女成员的,实行妇女委员的专职专选。

全体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的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得票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第一次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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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另行选举由本村全体参加选举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以得票较多的候选人或其他参加选举的村民当选,但获得的赞成票不得少于所投票数的三分之一。

经过两次投票选举,当选人数仍不足应选名额,如当选人数已达到3人以上的,不足名额可以暂缺。当主任暂缺时,由副主任代理主任工作,当主任和副主任都暂缺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当选的委员中确定1人主持工作,直至选出主任、副主任为止。

当选人数不足3人,但已选出村民委员会主任的,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工作,缺额应在3个月内依法选举补齐。

村民委员会选举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报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备案。

(六)推选村民代表及村务监督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一经产生,应当在1日内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参加选举的村民或户代表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按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村民代表总数不少于25人,一般不超过50人,大力引导把村“两委”成员推选为村民代表,妇女村民代表人数应占村民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村户数在10户以下的村委会可不设村民代表,可以直接召开112周岁以上的村民会议或者户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应根据村民的推荐和自荐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经乡党委对候选人资格条件初审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参加投票的参加选举的村民超过全体参加选举的村民半数的,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参加选举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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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参加投票的村民代表须超过全体村民代表的三分之二。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教育引导参加选举的村民将奉公守法、品行良好、热心公益,能认真履职、发挥作用的人员,尤其要注意把有威望、处事公正、有履职能力的“四老人员”选进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应有妇女村民代表,村委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作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鼓励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组织成员特别是负责纪检工作的委员选举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七)村委会工作移交。原村民委员会应依法在十日内和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开会进行手续移交。交接工作由选举委员会主持,村党组织参与,乡政府监督,可以邀请部分村民代表列席会议,同时确定各片区负责人。主要交接村民委员会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工作交接应有登记,逐条逐项分列清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和上届村民委员会主任、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主任签字。财务账簿交接应有审查或审计报告。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总结经验阶段(2011年1月30日至1月31日)

(一)选举工作总结。各村要认真总结换届选举工作,及时统计上报各类数据,建立换届选举工作档案,同时将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各类好的经验和做法,采用书面形式向乡村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上报。

(二)上岗培训工作。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及时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分类进行培训。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及村民委员会其他成员由乡党校负责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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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

(三)建章立制工作。各村要结合实际,加强对村委会章程、村规民约等制度的修改工作,要帮助指导村委会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村民满意的村委会章程、村规民约及各项制度,用好的规章制度规范村委会工作,约束村民行为,依法开展村民自治活动。

(四)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是巩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推动基层村民自治的一项重要工作。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采取村上自查、乡全面检查的办法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换届选举工作的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在全乡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农村社会管理服务功能不断提高的新形势下进行的,各村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认真研究解决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深做细做实各个环节的工作,圆满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各项任务。

(二)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各村要切实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列入村党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成立选举工作机构,加强具体指导,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三)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农村基层党组织是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核心,各村在换届选举中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组织党员和村民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区、市、县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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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党员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先锋作用。

(四)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村委会换届选举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需要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各村要进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采取各种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发动,使村民进一步明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目的、意义、做法和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扬民主,选出群众信任和拥护、为民办实事、能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现代化新农村的带头人。同时要通过宣传,化解各种矛盾,防止和克服宗派观念等错误倾向的影响,引导参加选举的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严禁贿选或利用宗族势力、恶势力操纵选举,对选举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

(五)切实抓好培训,组建一支懂政策、熟业务的选举工作队伍。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必须组建一支懂政策、熟业务、作风正的工作队伍,对选举工作进行指导。在乡换届选举的培训班结束后,各村要立即组织开展业务骨干培训,努力造就一支责任心强、文化素质高、熟悉法律法规、肯吃苦、能战斗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骨干队伍。

(六)严格依法办事,保障村民利益。各村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村委会换届选举。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违背法定程序和规程,更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指派、内定或留空额等,要把选举权完全交给村民,让参加选举的村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对选举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或实际操作问题,把握不准的,要逐级请示汇报,在乡党委、政府和工作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七)积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各村在选举中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度,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落实责任制,做到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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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回音,事事有落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因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引发群众集体上访,导致不安定因素。

附:1、《XXX乡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时间安排表》

2、《XXX乡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流程图》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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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表

程序

时间 主要内容 备注

第一阶段

工作准备和制定方案阶段

12月22日开始 对各村第七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内

的财务以及在建工程等方面进行审计。

12月22日—25日

召开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宣传村民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培训选举

工作人员。制定全乡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12月23日—12月25日 各村召开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同时

对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及任期考

核。

第二阶段 宣传动员阶段 第三阶段 组织实施阶段

12月23日—24日 各村开始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 12月23日—27日 各村开始进行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

12月28日—29日

各村张榜公布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并发放参选证。

1月29日

各村开始提名、确定初步候选人并张榜公布。

1月8日

各村召开村民会议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并张榜公布。同时组织候选人与乡村委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签订各项承诺书。

1月18日

村召开选举大会。

1月日—日

各村召开户代表会议,推选村民代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

第四阶段 检查验收、总结经验阶段

1月日—日

各村总结选举工作、村委会手续移交;上岗培训、建章立制。就村委会换届工作开展自查。

XXX 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流程图

工作

开始对村“两委”成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及民主评议。乡、村分级培训工作人员,同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XXX 乡向县政府呈报关于换届选举的请示,县政府下达同意换届选举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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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研究村委会职数设置方案,选举办法、换届选举方案。

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乡党委批复的职数设置方案、选举办法、换届选举方案

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并公告选举日、选民登记日,选民登记工作启动。 村民会议提名初步候选人。 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预选时间地点。 村民会议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 对正式候选人进行资格初审及联审。 召开村民会议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通过选举办法及监票人等名单。 投票选举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户代表推选产生村民代表。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

选委会组织正式候选人作竞职演说。

乡政府制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并报请乡人大主席团审批。 根据村民人口数的多少确定5-9人,一般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应有不是村干部的村民成员。

选举前20日公告选民名单。 根据村民提名的情况,按得票多少确定初步候选人并于选举前10日公告。

委员正式候选人差额1-3名,选举前5日公告正式候选人名单。

设定候选人条件并公告。

竞职演说包括竞职、创业、辞职承诺事项。

总监票人、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由不是候选人的参加选举的村民担任。

新老村委会班子交接工作、建章立制,文件、材料归档,总结上报。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督查验收等相关工作。

XXX 乡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

各村向乡政府呈报关于换届选举的请示,乡政府下达同意换届选举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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