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上墙制度(35条)

更新时间:2023-09-18 09:44:01 阅读量: 幼儿教育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织金明仁医院规章制度

一、处方制度

(一) 处方一律用蓝或黑墨水钢笔书写,字迹清晰可认、内容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如有涂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二) 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三)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三)药名与剂量所用文字:和拉丁文,可用拉丁缩写。中文书写顺序为药名,剂型名。拉丁文顺序为剂型名、药名。

(四)剂量以新版药典及药品生产批准文号规定为准,如确实医疗需要,必须超剂量时,医生须在剂量旁签章以示负责。

(五)药品剂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剂以“片”、“丸”、“粒”。注射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小数点前无整数必须加“0”如“0.5”;剂量为整数时还应加小数点和“0”如“3.0”,以免差错。

(六)同时开几种药,剂量相同,可在最后一种药品的剂量前加上“aa”或“各”字。

(七)总量书写法:片、丸、胶囊、注射剂用一次量(或规格)乘以次数开写;酊水、油膏剂可开总投药量,但用法须写清楚。如同时开几种药按规定依次开写,于一次剂量后划一斜线,乘以次数。

(八)液体制品百分浓度写在药品的前面。

(九)用法书写顺序:每次用量、次数(每日数)、用法(皮下、肌肉、静脉注射、口服、外用等)。

(十)麻醉药品必须用麻醉药专用处方书写,药品名称用全称,剂量、数量、量和单位均用中文大写,说明诊断、住址或单位,必须做到处方与医嘱相符。

(十一)处方中的每种药品名称、剂型、用法禁止中外文混写。 (十二)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三)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医师应在处方上写明“皮试”,护士将皮试结果填入括号内。药房以皮试阴性为发药依据

二、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2.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小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5.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6.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7.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9.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师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三、病历书写制度

1、病历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门(急)诊病历需要复写的资料可用蓝或黑色墨水的园珠笔书写。

2、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1、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达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在书写过程中,若出现错字,应在错字上用双线标识,并签全名,原字迹应可辨认,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2、病历书写内容要求客观真实、重点突出,记录应当规范、准确、完整、及时,以充分体现病历的客观性、科学性和法律性等特点。 3、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4、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签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5、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6、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学等),应当由患者本人或书面委托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近亲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四、临床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 3、书写病历。新病员的病历,一般应在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及时完成出院病案小结,一般要求于病员出院前一天完成。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及病员病情变化,提出需要会诊转院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要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一旦发生差错事故除进行应急处理外,要及时向主治医师、科主任汇报。 8、及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五、值班、交接班、听班制度

1、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原则上应由住院医师任一线值班,主治医师任二线,副主任医师可参加第三线值班。值班医师由本人和科室提出申请,报医务科批准备案后,方可单独值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44ah.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