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3-05-30 00:46: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城市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推进我行利率市场化进程,提高我行存款市场竞争力,抢占存款市场份额,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行存款利率定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供求为基础,以实施经营发展战略为基本要求,实现存款量价平衡发展。在市场竞争中准确定位,有效防控风险,实现财务可持续发展。

(二)匹配性原则。经营管理存款的成本和所获取的收益是确定存款利率定价的重要参考因素,确保负债成本和资产收益相匹配,形成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良性互动,实现经营利润目标。

(三)差异性原则。根据不同存款产品的性质、金额、期限、区域以及客户综合贡献度等因素,在精细化核算的基础上,实行差异化的存款利率定价。

(四)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利率管理规定及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自律规则,确定并执行存款利率定价管理权限,禁止任何形式的利率违规行为。

第三条 我行存款利率定价的组织结构如下:

(一)我行成立存款利率定价决策机构,负责根据本机构发展战略及市场形势,审议并决定本机构存款利率定价策略、规则、流程、授权、内控制度及其他重大利率管理决策,

定期研究本机构存款利率执行情况,并及时调整和优化定价策略。

(二)存款利率定价决策机构授权利率管理部门作为本机构存款利率定价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根据经审定的存款利率定价策略和规则,具体制订本机构存款业务的内外部利率定价模式、管控办法,及时确定和发布存款利率,按授权规定审批各业务条线或各分支机构的超权限存款利率定价申请,对存款利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分析与后评价等。

(三)存款业务操作部门是本业务条线的存款利率执行部门,负责本业务条线存款利率定价执行、实施、监测、分析和后评价,及时与利率管理部门沟通市场情况及同业动向,提出存款利率定价相关建议等。

(四)财务会计、科技、合规、审计、监察等部门是存款利率定价的支持部门,分别负责提供本机构存款利率定价所需的数据信息,开发和维护存款利率定价管理相关信息系统,以及对本机构存款利率定价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并处理存款利率定价违规行为。

(五)各分行利率管理部门负责贯彻执行总行的存款利率定价管理政策,在总行的授权范围内,监督辖内各业务条线和各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和对外报价,做好利率政策规定的宣传、解释、落实和反馈工作,收集、整理当地存款利率定价情况,并完成总行要求的其他存款利率管理工作。

第四条 我行存款利率定价体系包括:存款内部指导利率、存款挂牌利率、存款实际执行利率。

(一)存款内部指导利率,是指本机构进行存款利率定价时的内部参考水平。通过测算本机构存款资金运用的总体净收益率,扣除存款管理成本、存款保险费率等成本费用,并扣减目标利润率(即分摊至存款业务部门的目标利润率)后,确定本机构的存款内部指导利率。

(二)存款挂牌利率,是指本机构对外公告的各期限品种存款利率水平,对本机构普通客户的存款利率一般应照此执行。通过本机构存款内部指导利率,充分考虑本机构发展战略、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市场竞争环境、同业存款挂牌利率情况等因素,最终确定本机构的存款挂牌利率。

(三)存款实际执行利率,是指本机构与客户在存款合同中实际执行的利率水平。在本机构存款挂牌利率基础上,根据客户综合贡献度、金额、地域等调整项,以及细分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机构对客户实际执行的存款利率。

第五条 我行存款利率定价公式为:

存款内部指导利率

=存款资金运用净收益率-存款管理成本率-存款保险费率-目标利润率

其中,存款资金运用净收益率

=资金运用收益率-资金运用管理成本率-税收及附加-

风险成本率-资本成本率;

存款挂牌利率

=存款内部指导利率+战略调整点差+市场竞争调整点差;

存款实际执行利率

=存款挂牌利率+客户调整点差+金额调整点差+区域调整点差。

第六条 在当前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中,我行的存款挂牌利率和实际执行利率均应不高于央行规定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未来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放开后,我行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及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相关要求,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拟定存款实际执行利率的上限,并以此对本机构存款利率定价实施必要的上限控制。

第七条 我行存款利率定价流程如下:

(一)存款内部指导利率与挂牌利率由总行计划财务部负责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结合本机构实际拟定或调整,报存款利率定价决策机构审定后执行。

(二)对于一般客户,存款实际执行利率按本行确定的存款挂牌利率执行。对于议价客户,存款实际执行利率可在存款挂牌利率上下浮动,需由有权审批部门审批,有关授权审批权限由总行利率管理部门根据存款利率定价决策机构要求统一设定,并下发利率授权通知文件。

第八条 我行应定期组织存款利率专项检查,并将存款利率管理检查将纳入综合考核的内容之中,对于出现利率违规行为的分支机构或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业务人员,视情节轻重和造成危害的程度,予以必要的惩罚,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由总行计划财务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15年6月1日起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4074.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