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亳州蒙城县城区特岗教师选调12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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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亳政秘〔2015〕11号)精神,促进教师有序交流,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人数

根据城区中小学缺编情况,拟面向我县农村财政供给的在职教师公开选调初中教师50名、小学教师70名(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全县农村(不含城区联盟校、县直学校、庄周职高)中小学财政供给的在职教师,2010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且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要求:男教师196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教师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报考城区初中教师的学历须为本科及以上,报考城区小学教师的学历须为专科及以上。

5、报考小学岗位的应具备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的应具备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6、加分条件

(1)任教以来获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表彰的优秀(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模范教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分别加5分、2分、1分;

(2)任教以来被评为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星以及获省优质课大赛一等奖的加5分;获市级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称号以及获得省优质课大赛二、三等奖和市优质课大赛一等奖的加2分;获市级骨干教师、市级教坛新星称号者加1分(注:业务获奖以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证书文件为准,不含国培、省培、市培项目)。

以上各项加分只取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 日—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蒙城县教育局电视台院内。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蒙城县2015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和近期小2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45元/人。

(2)加分材料。报名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的文件或文件复印件(需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印章)。

(3)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2:1;比例不足2:1的,按2:1的比例扣减相应岗位选调指标,如因不能开考被取消岗位计划的,允许取消报考岗位的人员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15年7月18日8:00—18:00。

(4)每人限报一个学段的一门学科。

3、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7月 24 日8:00—18:00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选调办法。

公开选调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监察局全程监督下进行。

(1)笔试时间及方式:笔试时间为2015年7月26日上午9:00—11:30;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低于90分(不含90分)者,取消选调资格。

(2)笔试内容:报考岗位应具备的教育综合知识(占20%)和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政策和师德修养等。学科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学科课程标准、教材教法(对教材的理解和把握、教学设计、案例分析等)和学科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以报考学段学科的知识为主)。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蒙城教育网公布。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书面申请复核,成绩复核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复核范围为错统、漏统、漏改。申请复核的时间见以上网站公告。

2、考核

(1)由县监察局、人社局、财政局、编办、教育局联合组成考核组,对考试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确定加分分数。复核结果和核准后的加分分数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蒙城教育网站公示5天。

(2)经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调。

A、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B、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审查的; C、受过刑事处罚的;

D、违反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 E、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确定选调对象

(1)分数合成:笔试分数+加分分数=总分。 (2)确定选调入围人员:

分报考岗位,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选调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为准,若相同,以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为准,再相同,以教龄长的为准。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相关网站公示5天。拟选调人员因有问题被取消选调资格,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3)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选调入围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岗。选岗结束后,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选调手续(原身份性质不变),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由调入学校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予以聘用。

五、工作要求

选调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报名参加选调考试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试考核中的各项纪律规定。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若违纪违规,将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并追究违纪责任,且5年内不准参加同类型考试。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规违纪将给予严肃处理。选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报名联系电话:7623991;7638495。 举报电话:0558—7623671(县监察局) 0558—7623068(县教育局)

本方案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蒙城县2015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面向农村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点击下载>>>

1.2015年蒙城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面向农村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xls 2.2015年蒙城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待更新)

蒙城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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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3yo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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