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指引
更新时间:2023-09-25 17:09: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广州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指引
(征求公众意见稿)
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为方便我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和广东省居住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须知。
一、居住登记 (一)登记对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的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穗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可以不申报居住登记。
(二)受理机构和申报方式。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可到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窗口申报,也可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人口自助申报系统或者各类自
- 1 -
助申报的移动终端进行申报。
(三)所需材料。
1.申请表。如实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表》。 2.身份证明。申报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申报居住登记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明。居住地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申报人相片。申报人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取得的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四)登记。
经审核,提供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要求的,当场打印发放《广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凭证》,回执正联交申报人,回执副联经申报人签名确认后交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流动人口未能提供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的,工作人员应当核实情况,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居住信息并打印发放《广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凭证》。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
对于自助申报的,经工作人员核实,符合登记条件的,在补充居住登记有关信息后,打印并告知申报人领取《广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凭证》。回执上的登记日期以自助申报系统
- 2 -
或终端登记日期为准。
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后,其在省内其他市(地区)的居住信息将被注销,如已领取广东省居住证的,注销其居住证信息。
流动人口办理新的居住登记后,在穗原居住地址的居住信息将被注销。如在穗已领取广东省居住证的,注销其居住证信息。
(五)居住登记凭证补打。流动人口丢失居住登记凭证的,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请补打。
二、居住证申领
(一)申领居住证条件和申领机构。
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到实际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领居住证。
持人才绿卡、连续就读的学生不需要居住登记满半年,可直接登记后申领居住证。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二)受理申请所需材料。
- 3 -
1.申请表。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人相片。申报人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取得的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4.居住登记凭证。《广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凭证》。 5.居住证明。根据申请事由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须准确表述居住证申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居住地址、在居住地居住(或就业、就读)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况。证明材料种类如下:
(1)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2)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或者在居住地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 4 -
(3)连续就读证明包括: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学生,其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三)办证程序和时限。
对符合条件办理居住证的,打印《广东省居住证受理凭证》给申领人,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发给居住证。
申领人接到领取证件的通知后,凭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广东省居住证受理凭证》,到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领取居住证。他人代领的,还需交验代领人的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核验身份证件和《广东省居住证受理凭证》无误后发放证件,收回《广东省居住证受理凭证》。
申请人通过快递方式领取居住证的,制证单位或受理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将居住证快递给申领人。
三、居住证签注
(一)签注对象和受理机构。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到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 5 -
正在阅读:
广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指引09-25
台湾魔幻冰凉巾的作用原理是什么?09-18
小学生二年级接力赛100字作文06-13
廊坊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03-08
埋刮板输送机选型数据库管理系统设计05-20
甲基丙烯酸叔丁酯市场研究报告05-09
第六届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笔试题200807-final06-09
毕业设计论文06-30
- 2009中西部家居博览会总体策划
- 2009 Revit 1级工程师学生用
- 天津地铁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TJDT-ZY-AQ-29)
- 新四年级数学暑期班第七次教案
- 机械制造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表 - 图文
- 2008届全国百套高考数学模拟试题分类汇编-103概率与统计解答题 -
- 职场健身防病试题及答案
- Excel操作技巧大全II - --数据输入和编辑技巧
- 南开大学2018春季《行政管理学》离线作业考核答案
- 2015年医师定考简易程序试卷及答案
- 新《预算法》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挑战解读
- 轴的课件
- 电动汽车充电桩设计 毕业论文
- 必修2、选修2-1、1-1期末模拟试题2
- 桌面远程运维管理系统实施-可行性研究报告120306
- 西气东输水土保持工程工作总结 - 图文
- 正宁县基本县情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简介
- SATWE参数设置(巨详细)
- 儒家法思想研究综述
- 生活家政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运营整合方案书【审报完稿】
- 居住证
- 流动人口
- 广州
- 指引
- 居住
- 登记
- 甘谷一中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第三次月检测考试
- 小学数学 三年级数学 两位数乘两位数 :口算乘法 说课稿
- 营改增背景下施工企业合同条款约定注意事项
- 流式细胞仪常用的几种检测方法
- 山东省青岛城阳区一中2010-2011学年高一英语上学期第二次模块考试外研版
- 绵阳市高中2015级第一次诊断性考试 化学试题及答案
- 小学升七年级数学暑假班讲义 第01讲 正数和负数、有理数分类
- 2019最新八年级语文上册 第三单元 第11课《与朱元思书》教案 新人教版
- (期末考试复习)无机化学试卷B(含答案)
-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方法论的借鉴与比较
- 英国和加拿大大学管理考察报告
- 七 号 信 令
- 《种子质量检测》理论知识模拟竞赛试题一
- 高2012级语文练习题
- 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PPP+EPC模式投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广州中撰咨询
- 常见的水果属性
- 2018-2019人教版小学四年级上册美术教学计划及教案
- 江苏省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公示
- 设计四工位专用机床的刀具进给机构和工作台转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