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法律人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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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法律人 我最喜欢的法律人是李学东先生。李学东先生,李学东,男,1964

年11月生于北京,祖籍河北,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早年从事过新闻记者,善于撰写批评类文章。篆刻作品被诸多中外学者收藏。他的主要学说是:“法律人”。

“法律人”,是指高度信仰法治思想,持有深刻的法治理念,运用

法律处理社会关系,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追求人类社会和谐发展的法律职业从业者。

“法律人”学说自1989年,由中国著名法学家李学东先生创立,至

2008年其关门弟子礼泽洲先生进一步发展完善。提倡法律人不单一指“人”这个社会群体,还应包括:法律人,即弘法利生。旨在弘扬法治,让人离苦得乐。它提倡“诸恶莫作,众善奉行”。重视人我之间的和睦共处,强调尊重与包容,追求公平公正、自由、平等、博爱。说白了,就是让人我学会更好地与人和谐共处,即学会做人。“法”是宇宙人生的真理、断除烦恼和痛苦的方法。“律”是规律、因缘,指的是缘起法。“人”是实践和弘扬正法者,是众生的福田和善知识。法律人学说提倡国家应遵从法治,反对术治和人治,重视全人教育。“法”、“律”、“人”构成《法律人学说》的理论基础。

李学东先生在中国维权界有很高的声望和社会影响力。他几十年如

一日,经常无私帮助弱势群体,为打不起官司的当事人解决几万起与法律文书相关的咨询,解决诸多疑难问题。2009年5月21日公开发表《我为邓玉娇案辩护: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属于防卫过当》一文,被中国老百姓誉为“法律人之父”和“弘法利生”。

为杜绝腐败行为,2008年9月18日在中国上海召开的法律人俱乐部高层领袖研讨会上,将《法律人学说》作为全国高层领袖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的法律文献。

法律职业从业者,主要包括立法者、法官、律师、检察官以及公证员等。并非所有的法律职业从业人员都可以被称为法律人。“法律人”是法律从业人员中的精英。比如发现这三个字合理组合且可以注册为商标使用的李学东老师,只有高度信仰法律,善于运用法律解决社会问题,敢于为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而斗争,为权利而斗争的法律职业从业者,才能称为“法律人”。正因如此,李学东老师也是国内依法维权的佼佼者。在普及环境保护法中,李学东老师率先发起“向违反环境保护法行为宣战跨世纪大行动”。在提倡司法公正面前,李学东老师是全国第一位向中国最高审判机构——最高人民法院递交“首届全国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的发起人。李学东老师倡导公平公正,倡导废除死刑。总之,社会上自称为自己就是“男法律人”“女法律人”都是对“法律人”这三个字组合的亵渎。

“法律人”是立法、司法、用法,使法之精神薪火传承的“人”,这就要求他们除了专业素养之外,具备几个基本品质:独立思考的能力,合

理怀疑的态度,维护正义的使命感。清华大学的一位教授在某比赛的致辞中说:“我们需要培养的是大法官、大律师。”所谓“大法官”“大律师”“法学家”就是对法律人这一概念的粗线条描绘,但不管怎么描绘只能是粗线条的解释这三个字。

“法律人”这个词语,对各种法律职业从业人员来说,都具有重要

的意义,深刻理解这三个字对提高法律从业人员的思想水平,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对于立法者,当在社会道德和法理之间寻找切合点,尊重历史,放眼发展,使法之功能延展到促进社会的持续发展;对于司法者,如法官,则应秉承着正义的信念,保持客观、理性、真实的态度,使法律的正义与现实的公平相印证;对于一般法律执业人员,例如律师,则应当在维护法律正义的前提下,追求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一言以蔽之,任何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基本行为准则均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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