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3-11-02 10:28: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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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进一步理顺母、子公司之间的投资关系,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不断强化财务核算和管理,促进子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50%以上(不含50%)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控制其董事会)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对子公司财务主管实行归口垂直管理,子公司统一执行***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公司财务部的统一管理、业务指导、稽核检查和绩效考核。

第四条 各子公司应根据***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基础工作,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二章 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核算制度

第五条 各子公司业务经营中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必须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的要求,及时填制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的准确、有效、合法。

第六条 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指标的分解落实和财务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考核制度。

第七条各子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 建立财务内部的稽核制度,以明确经济责任,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完整、规范、正确。

第九条 各子公司应根据业务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条 各子公司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报表报送时间按时编制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有关会计资料。

1、月度、季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8日前完成并提供; 2、年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10 日前完成并提供; 第三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十一条 各子公司应按照***公司预算管理制度的要求和确定的基本原则,及时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并将财务预算上报***公司相关的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 各子公司应参照公司的标准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福利费、通讯费、招待费、差旅费等非生产性支出的管理制度,报公司财务处备案。 第十三条 各子公司应建立和完善成本管理制度,在加强成本、费用管理过程中,强调成本、费用指标及相关措施要落实到实处。要强化对成本、费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四条 各子公司要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进一步强化各项支出的授权审批制度。按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各子公司财务部门要严格把好费用审核报销关。子公司不得报销公司本部各单位及任何个人(含担任子公司兼职董事、监事)的、不应由子公司承担的各种费用。违者除退回已报销费用外,还将视情节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各子公司要加大成本考核力度,对各项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要进行检查、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明原因,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确保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十六条 各子公司应根据公司关于资金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同时应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总目标的要求编制年度、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在日常管理中要及时掌握资金的增

减变动情况,对资金实行动态管理,使有限的资金在生产经营中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

第十七条 子公司处置超过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子公司净资产10%以上的固定资产,应事先向公司财务处或相关部门报告,取得公司的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八条 各子公司在实施资金管理中要严格遵守银行的结算纪律,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对外出借资金,不得任意对外投资,以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五章 投资管理

第十九条 对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允许对外投资的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确定,要贯彻“适用性、科学性、先进性、效益性”原则;在具体确定投资项目时,强调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要特别注重于技术和经济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可供选择的可行性方案,提供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 第二十条 各子公司应建立对外投资项目报告制度,便于母公司及时履行对外信息披露义务。即经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投资项目,在项目实施前应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组织实施。各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在具体实施时要加强日常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和工程成本。未经过上述程序审批的项目不得任意对外投资。对经过上述程序确定的投资项目的有关文件须上报公司相关的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各子公司在具体实施对外投资项目的过程中,涉及需为项目公司提供筹资担保时,应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担保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3vt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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