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玉林市晋升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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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玉林市晋升工程系列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分实施细则(100分)

一、 学历(25分)

学历档次 分 数 学历与专业关系 对口或全日制教育 相近专业 函授、自考等 有学位 无学位 25 24 24 23 研究生 本 科 双学士 学士 无 学位 学位 学位 24 23 22 21 21 20 大 专 19 18 中 专 18 17 二、资历(25分)

1.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前10年每年1分,第11年后每年0.5分;其中,现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其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每年再另加0.25分。此项满分为15分,按周年计算。

2.取得中级技术资格或助理级技术资格,每年1分,满分为10分,按周年计算。

三、德、能、勤、绩考核(8分)

1.以2011、2012、2013、2014年年度考核为依据,年度考核优秀每年2分,合格每年1.8分。

2.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在申报条件规定的资历年限内,有过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分)

内 容 分数 完成本部门、本行业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 2.5分 广西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 1.5分 信息技术与信息安全

1分 五、业务工作获奖(7分)

1

业务先进工作奖励分为两个类别:

第一类别:劳动模范、优秀(先进)业务工作者(优秀员工)。 第二类别:对长期性、经常性单项工作评选的先进和临时性突击性工作评选的先进。 国 家 级 省部级 厅局级 县处级 获 奖 级 次 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及管理的国家局等(含同其他部门联合)面向全国评选的先进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及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及管理的单位(含同其他部门联合)面向全区评选的先进 市党委、人民政府及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及管理的单位(含同其他部门联合)面向全市评选的先进 县(市、区)委及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及管理的单位(含同其他部门联合)面向全县(市、区)评选的先进 分 数 第一类别 第二类别 第一类别 第二类别 第一类别 第二类别 第一类别 第二类别 每次7分 每次5分 每次5分 每次3分 每次3分 每次2分 每次2分 每次1分 最多不超过7分 最多不超过6分 最多不超过5分 最多不超过4分 其他:

玉林市工程师协会评的先进 广西建筑业联合会评的先进 玉林市建筑业联合会评的先进 市直企事业单位评选的先进 每次2分 每次2分 每次1分 每次1分 最多不超过4分 最多不超过4分 最多不超过3分 最多不超过3分 劳模 每次2分 两司评选的劳模、先进 先进 每次1.5分 最多不超过4分 玉柴两司 两司下属公司、部门评选的先进 每次0.5分 说明:

1.该项计分为申报者取得助理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业务工作获奖情况。 2.同一年度获不同级别奖励,只计得分最高的一次,不同年度获不同级别 的奖励,计分时不能超过最高级别的最高分。

例:①某工程技术人员2011年获自治区先进工作者奖5分,2011、2012年

2

连续二年获市级先进工作者奖,因2011年已计自治区先进分,故2011年市级先进不重复计分,只计2012年市级先进3分,因自治区先进分最多不超过6分,故计分时只能计6分。

②某技术人员2011—2013年连续三年获市级优秀工程技术人员奖,因市奖励最多不超过4分,故计分时只能计4分。

六、科技成果(科技项目)获奖、专利和课题研究(15分)

1.科技成果、科技项目获奖

获奖级别(以奖励证书或批文为准) ①国务院颁发的自然科学奖、发明奖、一等奖 科技进步奖;②国家科技部颁发的星二等奖 火奖;③国家各部委办局颁发的项目三等奖 奖 ①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一等奖 奖;②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颁发的科技项目、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二等奖 者;③国家各部委办局下属机构颁发三等奖 的项目奖 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奖 厅局①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颁发的科技项级 目、科技成果奖;②自治区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优秀项目(工艺工装成果、优秀工程勘察、优秀设计、质 量评比等) 分 数 每项15分 每项14分 每项13分 每项14分 每项13分 每项12分 累计限分12分 累计限分15分 累计限分15分 国家级 省部级 一等奖 每项12分 二等奖 每项11分 三等奖 每项10分 一等奖 每项10分 二等奖 每项9分 三等奖 每项8分 一等奖 每项8分 县(市)级人民政府及科技部门颁发二等奖 的科技成果奖 县三等奖 处市级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工程一等奖 级 设计、施工安装、新产品、新工艺、二等奖 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推广应用等三等奖 项目奖 2.专利及其他获奖 国家专利 累计限分10分 累计限分8分 累计限分5分 每项7分 每项6分 每项3分 每项2分 每项1分 发明专利 3 每项5分 累计限分10分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玉柴两司其他科技奖、成果奖、创新奖 “QC成果”奖 国家级 省部级 每项3分 每项2分 按县级科技进步奖相应级别给分,累计限分5分 每项1分 每项0.5分 累计限分3分 累计限分2分 其他优秀奖等 3.课题研究

类 别 已结题的课题 说明:

国家级 6 按相应获奖级别的三等奖给分 省部级 5 地市级 4 1.该项计分为申报者取得助理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科技成果、科技项目等获奖情况。

2.同一项目科技成果同时获不同级别奖时,只算最高级别奖的分,不同项目的科技成果奖的加分可累计。

例:①某科技人员完成的某项科技成果,同时获县科技进步一等奖(8分),市科技进步二等奖(11分),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12分),只按最高层次奖计分,即计12分。

②某科技人员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10分),市级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工程设计项目三等奖两项(2X1=2分),应计12分。

3.专利按排名,加权计分。

4. 课题研究记分规定如下:

①课题有效的认定:须是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由相关主管部门或课题管理部门批准立项的与本人从事专业相一致的课题才给分。

②已结题的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可计算3个课题得分(1+2个课题)。 ③每个课题组的成员前15人有效,其后不给分。

七、论文(6分)

列入评分的论文每人限定2篇,由各申报者在提交的申报材料中注明,超出2篇提交的论文不列入量化评分范围,作为评审参考依据。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4

刊物级别 国家级:国家各部委办专门学术机构公开发行刊物 省部级:省部级专业部门公开发行刊物、各本科院校学报、省专业部门、学会、学术交流的刊物 厅局级:地级市公开发行刊物、市级专业部门学会交流期刊、各大专院校学报、市工程师协会交流论文 县处级:市专业部门(或行业学会、协会)评选论文、县级专业部门交流期刊 其他:①技术工作报告、设计文件、检验文件或工艺文件;②制订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原始件) 每篇分数 6分 4分 2.5分 2分 2分 说明:

1. 该项计分为申报者取得助理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撰写的论文。 2. 增刊的专业刊物降一级给分。

3.对发表或交流论文字数的规定:每篇不少于1800字。

4.论文(专著)的作者不只1人,第一作者(主编)按该级论文(专著)应得分数六成给分,其余按四成给分。

5.同一论题的论文在不同刊物同时发表,只算最高级别刊物发表的1篇的分数。

6.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个人专著的,视学术价值、出版社级别记3-4分;与其他人合著的,视学术价值、出版社级别记2—3分。该项记入论文分,最多不超5分。

7.以下发表的文章均不给分:

①发表的通讯报道、小说散文、说明书;②非专业的综合性论文期刊发表的论文;③发表的论文专业不对口。

8.公开发行的刊物是指各种公开发行的学术性刊物(“ISSN”或“CN”刊物),国内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上查询。

9.各级评选论文除交获奖证书外,还要提交已验证的论文复印件。

八、综合能力(9分)

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单位推荐意见是否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实绩、工作能力、理论水平 考取注册师(对口专业) 专业技分管专业技术的单位领导(正副职): 术综合能力(只正职 专业技术中层领导 能选其副职 中一项) 承担项目 独立承担

5

1-6分 3分 3分 3分 2.5分 3分 参与 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 2分 2-3分 注:①玉柴公司工段长以上可按单位领导计分;②在同等条件下考取注册师可优先考虑。

九、其他

本评分标准经玉林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执行,由玉林市工程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在符合评审条件下,采取评分与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评审。

玉林市工程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日

6

参与 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 2分 2-3分 注:①玉柴公司工段长以上可按单位领导计分;②在同等条件下考取注册师可优先考虑。

九、其他

本评分标准经玉林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执行,由玉林市工程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在符合评审条件下,采取评分与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评审。

玉林市工程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日

6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3v8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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