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类专业建设情况报告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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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学院法学类专业建设情况报告

一、法学类专业基本概况

我校2001年设立经济法专科专业,2005年教育部批准我校设立法学(交通法学)本科专业,2006年9月开始招生。山东交通学院是国内第一所设立交通法学本科专业的高校,填补了该学科在国内高校的空白。

一直以交通法学为办学特色,引领和彰显学校 “立足山东、面向全国、服务交通”的办学方针和学科定位,培养“精法明交”法律人才,走出了一条“人无我有”的办学道路。2013年交通法学专业被学校列为十五个重点建设专业之一,并跻身山东省名校工程建设重点建设专业。

目前本专业现有专业教师13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5人、讲师7人,年龄结构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其中有5位教师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中8人具有律师资格,1人具有仲裁员资格。同时,聘请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等高校知名法学专家5人担任兼职教授。

本专业现建有模拟法庭实验室、法律援助实训室和交通司法鉴定实验室等专业实验室,可供开展各类实践教学、学生实训等活动,也可为科研工作提供服务。另建有法学专业资料室,拥有法学专业图书资料2000余册。

经过8年的交通法学专业办学实践,取得了良好的办学成果和社会效益。交通法学专业已经在省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在交通法领域取得了一定的话语权,多位教师应邀参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国家和地方立法论证,并多次就校车安全、交通拥堵治理等热点交通法律问题接受中央、省级新闻媒体采访。

近5年来,本专业教师主持省部级课题11项,厅局级项目31项,参与各类课题研究50余项,发表交通法学学术论文70余篇,出版《交通法学概论》、《交通运输安全法学》、《交通行政执法概论》等学术专著11部,为交通法学专业体系的建立提供了理论基础,在业内引起较大反响。

依托本专业设立的学术科研机构有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 “WTO与中国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山东省法学会交通法学研究会、济南市法学会交通法学研究会、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与处理研究所、校车安全教育与法治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并建有中国交通法学研究网和中国校车安全网等学术网站,这些科研机构和学术网站在社会上都有较大影响。

图一:依托交通法学专业建立的济南市法学会交通法学研究会 图二:依托交通法学专业建立的山东省法学会交通法学研究会 二、学生培养情况 1、在校生培养质量

开办本科教育以来,交通法学专业自开办本科教育以来,法学专业克服各种不利因素,抓好常规教学工作,强化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生大学英语四六级通过率稳居全校首位,司法考试通过率高出全国平均通过率3倍,研究生考试录取率在全校连续四年排名第一,均被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等名校录取,毕业生中已经有2人已考取博士研究生。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学术科技活动,学生多次获得挑战杯奖项。

2、毕业生情况

毕业生就业质量高,从毕业后两年内的数据统计来看,约三分之一的毕业生在各类国家机关从事公务员工作,约三分之一的学生从事律师工作,其他学生从事其他类工作,专业对口率高。从毕业当年的就业率在全校51个专业中排名统计来看,正式就业率2012年34位,2013年14位,2014年38位,三年平均52.11%,全校30位,总体就业率2011年95%,2012年97.3%,2013年100%,2014年100%。毕业生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质获得社会普遍认可,大部分已成为所在单位业务骨干,有的已经走上了领导岗位。

三、围绕法学类专业人才培养开展的具体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1、教学改革情况

构建以精致化培养为手段、以学校和法律实务机构“协作式”培养为特点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强调以理论知识为基础,以职业技能为重点,理论和技能协调发展,强调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在专业方向开设、课堂教学组织、考试制度改革等方面都以知识的应用为重点,并且突出法律实务机构在人才培养中的全程参与。

(1)市场导向型专业设置

根据交通行业需求和本专业的办学优势,设置道路交通法、水上交通法、航空交通法、轨道交通法四个方向,目前重点发展“道路交通法、水上交通法”两个专业方向。与交通企事业单位、法务机构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充分利用覆盖多个省份的实习实践基地和合作

共建单位联合办学,突出交通法学的实践应用能力培养,面向交通发展的实际情况搞好专业建设。 (2)教学模式精致化

与法律实务部门协同组织教学活动,组建专业的教学团队,精密设置教学内容,采用“集体备课,个别指导,精细组织”的原则实施教学活动,打造精致化教学模式。

理论教学突出对学生法律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的培训,加大“训练式”教学改革力度,与交通法律实务部门联合编写交通法学特色教材,部分交通法学方向课程由法律实务部门专家讲授。

实践教学突出对学生实际动手能力的训练,聘请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对学生进行法律实务训练,至少保证50%的实践教学环节在生产一线完成。积极开展诸如法官论坛、律师论坛、交通法学沙龙等各类第二课堂活动,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实际动手能力。

(3)“诊所式”、“项目式”教学方法改革

以培育学生职业技能为目标,重点打造具有鲜特色的“诊所式”教学方法和“项目式”教学方法。

创建了高水平的山东交通学院法律诊所,全面推广“诊所式”教学方法。以真实案件为背景,让学生在自身经历中学习,着重训练学生处理实际案件的能力,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技能训练。依托大学

生法律援助中心推广“项目式”教学方法。以独立的法律问题作为项目,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处理,得出结论,掌握教学内容,提高法律实践能力。

(4)考试制度改革

在考试制度改革上也突出人才培养应用型、精致化的特点,细化考试目标,更新考试内容,丰富考试形式,增加实践环节和平时训练所占比例。主要考核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应用能力,提高法律职业技能。

2、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通过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共建合作,构建“互聘式”高水平实践型专兼职教师队伍,加强对专职教师的引进和培训,建立科学的教师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我校交通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能力,提高交通法学人才培养质量。

(1)专业带头人与骨干教师培养

大力引进高水平复合型专业带头人,重点引进有交通工程背景的法学博士和高级职称教师。加强对骨干教师培训,实施3个1工程,即每年选派1名骨干教师到国外大学访学,选派1名骨干教师到国内著名大学进行访学,选派1名骨干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锻炼。

(2)打造高水平“双师型”教学团队

通过专业教师和司法实务机构人员的互聘,选派骨干教师到司法实务部门挂职锻炼1—2年,参与法律实务工作,遴选法律实务部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到校任职1—2年,承担法学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教学任务。

(3)教学激励机制建设

科学制订激励措施,将实践教学效果评价与职称评聘、出国培训等挂钩,激励教师将精力更多的投入到应用性法律人才培养工作上去。

3、课程建设情况

按照“实际、实用、实践”和“必需、够用”的原则,坚持理论知识为职业技能服务,逐步建立与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素质型、应用型、实践型课程体系。

(1)体现实务部门需求。从需求出发,与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安排专业方向课程,对实务部门特需的技能根据其要求在教学课程中进行专项训练。

(2)突出职业能力培养。在课程设置方面重点突出对学生的职业技能训练,增大实践教学比例,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创新思维。

(3)强化人文素质养成。结合专业特点,合理设置人文素质课程,并贯穿整个培养过程,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增强其发展潜质。

通过以上改革,构建人文素质课程群、专业基础课程群、专业核心课程群和技能训练课程群四大系统。

4、实践教学

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培训,突出实践教学作用,通过校内外实践基地开展实践教学,特别是通过模拟法庭和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运行提升学生法律职业技能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1)模拟法庭实验室

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模拟法庭软硬件建设,按照最高法院《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建设标准化法庭,以模拟法庭为依托开展司法流程实训,模拟法律运行的全过程,提高学生对法律工作的整体认知和对各种法律事务流程的实际操作能力。

(2)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

通过理顺机制、加大投入,加强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建设,现建有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山东交通学院工作站,每年为社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00人次以上。

图三:模拟审判实训 5、与法律事务部门开展的合作共建

围绕“面向社会,服务社会,引领社会”的理念,开展产学研合作机制建设,建立起政府、交通企事业单位、学校之间的联动机制。

(1)建立与法律实务部门深度合作机制

先后建立11处校外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包括天桥区人民检察院、天桥区人民法院、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检察院、微山县人民检察院、山东丛德律师事务所、山东德恒律师事务所、山东交运集团等。一是和上述单位进行互聘合作,二是合作进行交通法学研究和法律教学,三是合作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2)建立科研服务教学的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科学研究意识,在交通法学研究领域抢占滩头,与其他高校法学专业形成“错位竞争”;二是增强交通行业特色意识,重视解决当前交通法律热点、难点问题;三是突出服务教学意识,

借重交通特色,将研究资源和研究成果迅速转化为教学资源,促进教学发展。

图四:实践教学基地挂牌 6、其他方面(教材建设、国际交流合作等)

2010年,结合交通法学学术研究和教学研究积累,我们编辑出版了“面向21世纪交通法学系列教材”一套10册,分别为《交通法学概论》、《交通行政执法概论》、《铁路法学》、《航空法学》、《城市公共交通法》、《港口法学》、《内河水上交通法》、《道路交通法学》、《道路运输法》、《交通运输安全法学》,本教材的出版填补了国内交通法教材空白,体现了我校法学专业建设特色,在法学界引起了极大关注。今年我们与交通出版社签署了出版协议,将对交通法学系列教材进行重新编辑出版,在修订原有10本教材的基础上增加出版《海事行政法学》、《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交通事故处理概论》等三本。

四、下一步专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及具体措施 1、专业总体建设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有关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为指导,通过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我校交通法学专业教学质量,使我校交通法学专业办学特色更加鲜明,交通法学人才培养模式

图五:已编著出版的交通法系列教材 取得突破性进展,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显著增强,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稳步提高,形成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交通法学人才培养机制;以全国交通事业尤其是山东交通事业蓬勃发展为实践平台,经过五年的建设,将我校交通法学专业建设成为“省属高校一流,全国同类院校有重要影响”的、以“精通法律、眀悉交通”为鲜明特征的特色专业。建设一支高水平互聘式实践型专兼职教师队伍,形成市场导向型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建成规范化实用型交通法学实验实训基地,提高专门化特色化社会法律服务能力,辐射带动相关专业群协同发展。

以山东交通学院有关的交通类主干专业为依托,以培养既有法学基础知识,又有交通技术理工类专业知识,具有较强创新、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全面的复合型交通人才为要求,将本专业建成“师资队伍结构合理,专业建设思路明确,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科学,教学方法与手段先进,基础与实践教学协调,创新人才培养理念深入,教学质量保障与管理监控体系完善”的省级特色专业,为同类型高校法学专业建设和改革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根据全国交通事业尤其是山东交通事业的发展状况,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大特色,着重培养三种能力,重点发展四个专业方向的“1234”进行交通法学特色专业建设,以行

业为依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强化校、政、企、研结合办学特色,构建多层次、多类型、全方位创新人才培养体系,为全国交通事业尤其是山东交通事业发展输送高素质交通法学人才。

(1)围绕一个中心

“围绕一个中心”,是指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作为一切活动的出发点。通过对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教材、培养方式、科研训练、社会实践改革与创新,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高办学条件,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采用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精致化培养模式,培养具有发展潜质的能够在各级交通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交通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从事交通行政执法、司法审判、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务人员。

(2)突出两大特色

“突出两大特色”,是指突出服务交通行业特色和突出“校、政、企、研”结合的专业办学特色。突出服务交通行业特色即针对本专业所在交通行业的特点,培养适应交通行业发展的交通法学人才。突出“校、政、企、研”结合专业办学特色,即以政、企为依托,建立学校、政府管理部门、企事业和研究机构四方共建,坚持专业发展与政、企、研紧密相连,师资建设和学生培养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紧密合作,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紧密结合、互为提升的特色办学模式。

(3)着重培养三种能力

“着重培养三种能力”,是指按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调整和修订专业培养计划,以科技创新活动为载体,以实践教学改革委依托,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使培养的学生专业知识扎实、知识结构合理、思想素质过硬,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的交通法学高级应用型人才。

(4)重点发展四个专业方向

“重点发展四个专业方向”,是根据学校路海空轨学科布局,重点发展“道路交通法、水上交通法、航空交通法、轨道交通法”四个专业方向,充分发挥对我校的交通类主干专业的渗透性、带动性、支撑性作用,充分体现社会科学与交通主干专业的融通互补。充分利用覆盖多个省份的实习基地和山东交通学院司法鉴定所等自有产业,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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