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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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起重、焊工、铆工操作规程

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严格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严禁上班穿拖鞋、赤膊、散衣、戴头巾;女工必须把头发盘入帽内;不准带小孩进入工作场所。

2、上班前4小时不准饮酒;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准打闹、睡觉或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

3、上岗操作前检查设备,排除故障和隐患,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证设备润滑、通风良好;设备运转时,不准清扫、擦洗、润滑,不准跨越和传递物件,不准触动危险部位。

4、各级安全监督员上班后必须带好安全臂章,加强对本工段范围内的安全监督,及时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章违纪行为;各种岗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督仪表、警戒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便拆除或非法占用。

5、新进厂工人未经“三级教育”考试合格,或未签订师徒责任合同不准上岗单独操作;变换工种的人员,复岗人员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不准单独上岗操作。

6、在工作中所使用的工具,如锤子、扳手、钢丝绳等,在使用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使用,严禁一切物品放在容易掉落的地方或阻碍设备运转或妨碍生产的地方。

7、操作工必须熟悉岗位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规程;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或指定人员以外的任何人严禁操作。

8、检查或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告牌,设专人监护;停电牌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在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可合闸。

9、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厂房、生产线和设施,职工有权力和义务向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害生命的生产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处理。

10、二人以上共同作业的,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煤气区域作业,至少两人同往,一人作业,一人监护,并随身携带好报警器。

11、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使用梯子要牢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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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上下时要面向梯子,双手扶牢,并有人监护;严禁投掷工具、零件等物品。

12、在工作场所和作业过程中,应仔细观察好周围环境,站立在安全区域,当吊物经过时,一定要主动避让到安全地方。

13、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及在吊物下通过或停留;非行车工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随便上行车;如工作需要时,必须征得行车工同意方可上行车或轨道进行检修工作。

14、禁止在配电室附近放置非绝缘物品和易燃物品,一切电气设备和风扇禁止用手摸,在潮湿的地方工作,不要靠近一切电气设备。

15、严禁使用氧气、氩气、氮气清灰吹晾,必要时使用压缩空气吹灰,严禁对着人吹。

16、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安放周围不得乱堆杂物。

17、各种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非电气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在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操作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行灯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在容器内、危险潮湿地点的灯具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

18、进入产生对人体有害气体的场所,必须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器具,并保持良好有效的通风环境,必要时设立监护。

19、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要严格按规定分类存放、管理,并有专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严禁吸烟,未经“三级”审批并严格监护不得进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末的场所进餐、饮水。

20、煤气站、锅炉房、主控室、变配电室、水泵房、风机房、卷扬机室等要害部门,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入内。

21、在设备正常运转中,突然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运转,进行检修,并及时通知有关工序,严禁操作工单独修理电气设备。

22、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险情时,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做到“四不放过”。

23、掌握触电、煤气中毒的急救常识。发现有人触电或煤气中毒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关闭煤气阀门,使触电人员脱离电源,中毒人员脱离煤气区域,并进行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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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

24、搞好文明生产。各种备品备件及材料应按定置要求整齐堆放,保证各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25、行人要走指定通道,并注意各种警告牌,严禁贪近走便道和跨越危险区;严禁从行驶的行车和其他机动车辆上爬上跳下,抛卸物品。

2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必须要对口交接,公用工具必须齐全,严禁带病交班和互相扯皮;班组长应对所有职工进行教育,做到安全工作班前有布置、班中有检查、班后有批评。

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规定穿戴好劳护用品,2m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2、电工仪器仪表、电工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合乎电工安全要求。

3、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警告牌,并验明无电后与相关岗位取得联系,方可进行工作,停电检修必须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或采取隔离措施。

4、使用油类等易燃易爆物品或变电所等重点岗位作业,要严格执行消防制度。电气设备发生火灾,切断电源后,用规定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5、低压设备上必须进行带电工作时,要经领导批准,专人监护,工作时要戴绝缘手套,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6、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闸,停电分闸操作必须按照先分负荷侧刀闸,后分母线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通电合闸顺序相反。

7、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必须首先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将带电设备与人体隔开,对高压而言,严禁直接抢,对低压而言,可视环境、气候和自身绝缘可靠程度果断决策救人。

8、必须按专责对电气设备、危险源点进行检查登记,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及时反映,发生电气故障必须到现场检查,严禁采取强行手段运行。

9、做到工完场清,具备供电条件,方可与值班电工联系,经双方确认后,恢复供电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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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焊接前应检查焊接设备、工具并达到完好,防护用品要齐全完好、工作地点是否符合要求;

2、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3、在金属容器或大口径管道内焊接或切割时,应有良好的通风合排除有毒烟尘的装置,严禁向容器合管道内输入氧气;

4、清除焊渣合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5、工作时注意,以免火花及熔渣随风飘落而引起火灾,焊条头不得随意乱丢,应收回交库,做到文明施工;

6、电焊把线合氧气、乙炔胶管,应固定地绑在工作地点的支架上,工具应放入工具袋,焊接材料应放在稳妥方便的地方;

7、容器内使用电压为12V手提灯,容器外应设专人配合施工并做好安全监护;

8、氧气瓶、乙炔表及焊割工具上禁止沾染油脂;

9、氧气、乙炔瓶应配齐防震帽,搬运时防止撞击和剧烈震动;

10、氧气瓶、乙炔瓶间距不得小于4米,氧气瓶、乙炔瓶距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点火时,焊割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割炬不得放在工件和地面上。

四、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工具必须齐全、完好、可靠。

2、必须熟悉了解所辖区域机械设备的工作原理、内部结构、润滑保养等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3、设备点检、维修、抢修时,应做到相互呼应,以防误操作伤人。设备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与电工联系,严格执行警告牌制度。

4、工作中必须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安全,正确使用工具。拆、装轴承或其他硬脆金属物,严禁用锤子直接敲打,以免碎片崩出伤人。

5、登高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应检查梯子、脚手架是否坚固牢靠,使用人字梯必须有人扶持或固定牢靠。

6、清洗零件,严禁明火作业,不准用汽油清洗零件,废油定期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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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油库、煤气区等危险区域动用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好审批手续,且必须两人以上方可操作,并携带好煤气报警器等防护工具。

8、进入大烟道或除尘仓之前必须按规定登记,并设专人监护方可作业,作业完毕,要清点人员,确认无误方可离开。

9、检修后试车前,必须将各项防护装置安装牢固,并检查设备内外是否有遗留物,安全防护装置未安装的设备不得试车移交生产。

10、工作场所保持清洁,油液、污水不得流在地上;工作完毕或因故离开工作现场,必须将设备的电、气、水、油源断开。工作完毕必须清理工作现场,工具和零件必须摆放在指定的位置。

五、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所有起重设备、绳索、滑轮、卸扣、绳卡等必须具有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和使用说明书。作业前应按有关标准认真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2、使用吊车进行吊装作业,应根据被吊物件的重量、规格、吊装位置、作业半径及工作环境,选用型号合适的吊车。

3、吊车吊装前,应对吊车进行全面检查,吊车应处于完好状态。吊车不得超载,歪拉斜吊或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4、吊车行走、作业的路面及场地应坚实平整,其承受能力能满足吊车行走及作业的要求。

5、轮胎式吊车,作业前支撑腿应全部伸出,并在铁鞋下垫好铁拍、枕木,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

6、大中型吊装作业前应进行技术交底,全体人员必须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设备性能、吊装作业环境,驾驶员与起重工进行指挥信号交换,双方确认后达到良好沟通。

7、吊装作业重,吊车行走时吊物与地面高差不得大于500mm,且必须鸣笛示警。

8、大中型设备及构件的吊装,应编制吊装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有关技术及安全负责人签字,项目领导批准后实施。实施重未经主管人员许可不得任意改变方案。

9、大中型设备及构件吊装前,应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气象变化情况,当出现妨碍吊装的雨水或风速大雨10.8m/s(六级以上含六级)时,不应进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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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吊装作业。

10、吊装作业应有专人指挥,明确分工。参加吊装人员应坚守岗位,并根据指挥命令工作。吊装过程中任何岗位出现问题,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者的命令,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或离开岗位。

11、大中型设备、构件吊装前应进行试吊。试吊前参加吊装人员应按岗位分工,严格检查吊耳、起重机械和索具的性能情况,确认呢符合方案要求后才客试吊。重物吊离200-500mm后停止提升,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提升。

12、吊装前吊件上应系牢固溜绳,防止吊装过程中吊装摆动、旋转或碰、挂其他物件。

13、吊件不得长时间在空中停留,如必须停留,应采取可靠措施。

14、吊车作业时,其配重旋转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入,吊物不得从操作室、驾驶室上方通过,一般采取背向吊装。

15、任何在现场架空线(裸线)、变压器及重要用电设备附近的起重作业,必须严格控制拔杆、吊臂及吊物与环境中高压线或带电设备的间距,不得小于要求安全距离。

16、吊装作业时必须设置半径不小于吊车桅杆最高高度的1.5倍安全防护区,并在该区域边缘设置警戒线。

17、吊装作业开始,非直接实施起重作业人员严禁在安全防护区内停留。

六、液压润滑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2、液压站内严禁烟火,严禁存放汽油等易燃品。在燃点较低的油类现场不能动火。酸洗管道时,应穿戴好防酸保护品。

3、在一般情况下,禁止用气焊切割油管。如必须切割时,要清除油管上的助燃物,并要准备好灭火器材,防止火灾。

5、设备运转时禁止加油,禁止用手抚摸转轴,不得将手伸向啮合错动面或有危险的地方。

6、设备点检、维修、抢修时,应做到相互呼应,以防误操作伤人。设备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与电工联系,严格执行警告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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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油库、煤气区等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好审批手续,且必须有两人以上方可操作,并携带好煤气报警器等防护工具。

8、在检修液压设备以前,必须先把球阀关紧,必要时把压力泄掉,防止压力过高,液压油喷出伤人。

9、清洗零件时,严禁明火作业,不准用汽油清洗零件,废油必须倒入指定容器内,定期回收,不准倒入下水道。

10、检修后,试车前,必须将各项防护保险装置安装牢固,并检查设备内外是否有遗留物,安全防护装置未安装的设备不得试车生产。

11、完毕或因故离开工作现场,必须将设备和工具的电、气、水、油源断开。工作完毕必须清理工作现场,工具和零件必须摆放在指定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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