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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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08年发布)

目 次

1 总 则 ...................................................................................................................................... 3 2一般安全生产要求 ......................................................................................................................... 4

2.1施工安全管理 .................................................................................................................... 4 2.2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 4 2.3施工现场安全 .................................................................................................................... 5 2.4施工驻地安全 .................................................................................................................... 6 2.5施工交通安全 .................................................................................................................... 6 2.6施工现场防火 .................................................................................................................... 6 2.7野外作业安全 .................................................................................................................... 7 2.8 用电安全......................................................................................................................... 8 2.9通信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监督要求 .................................................................................... 8 3工器具和仪表 ............................................................................................................................... 10

3.1一般工具.......................................................................................................................... 10 3.2梯子和高凳 ...................................................................................................................... 10 3.3安全带.............................................................................................................................. 11 3.4动力机械设备 .................................................................................................................. 12 3.5手动机具.......................................................................................................................... 15 3.6手持式电动工具 .............................................................................................................. 16 3.7仪表 ................................................................................................................................. 17 4器材储运 ....................................................................................................................................... 19

4.1一般安全规定 .................................................................................................................. 19 4.2装运杆材.......................................................................................................................... 19 4.3搬运光(电)缆 ................................................................................................................... 19 4.4搬运化学品和危险品 ...................................................................................................... 20 5通信线路工程 ............................................................................................................................... 21

5.1一般安全要求 .................................................................................................................. 21 5.2架空线路.......................................................................................................................... 22 5.3直埋线路.......................................................................................................................... 26 5.4敷设管道光(电)缆 ........................................................................................................... 27 5.5气吹敷设光缆 .................................................................................................................. 28 5.6水底光(电)缆 ................................................................................................................... 28 5.7高速公路线路 .................................................................................................................. 29 5.8墙壁光(电)缆 ................................................................................................................... 30 5.9线路终端设备安装 .......................................................................................................... 30 6通信管道工程 ............................................................................................................................... 31

6.1一般安全要求 .................................................................................................................. 31 6.2 测量划线....................................................................................................................... 31 6.3 土方作业....................................................................................................................... 32 6.4钢筋加工.......................................................................................................................... 33

6.5模板、挡土板 .................................................................................................................. 33 6.6 混凝土........................................................................................................................... 33 6.7铺管和导向钻孔 .............................................................................................................. 33 6.8砖砌体.............................................................................................................................. 34 6.9 管道试通....................................................................................................................... 35 7通信设备工程 ............................................................................................................................... 36

7.1一般安全要求 .................................................................................................................. 36 7.2铁件加工和安装 .............................................................................................................. 36 7.3安装机架和布放线缆 ...................................................................................................... 37 7.4设备加电测试 .................................................................................................................. 37 8卫星地球站、微波、移动通信天馈线工程 ............................................................................... 38

8.1卫星地球站的天馈线安装 .............................................................................................. 38 8.2微波、移动通信的天馈线安装 ...................................................................................... 38 8.3上塔作业.......................................................................................................................... 39 8.4 网络规划优化 ............................................................................................................... 40 9通信电源设备工程 ....................................................................................................................... 42

9.1布线和汇流排安装 .......................................................................................................... 42 9.2发电机组的安装 .............................................................................................................. 42 9.3 交、直流供电系统 ....................................................................................................... 43 9.4蓄电池和太阳电池 .......................................................................................................... 43 9.5接地装置和防雷 .............................................................................................................. 44 9.6电源设备割接和更换 ...................................................................................................... 44 10综合布线工程 ............................................................................................................................. 46

10.1槽道(桥架)安装和布线 ................................................................................................. 46 1l国际通信工程 .............................................................................................................................. 48

11.1施工安全一般要求 ........................................................................................................ 48 11.2疾病防治 ........................................................................................................................ 48 11.3交通安全防范 ................................................................................................................ 48 11.4施工现场和驻地治安 .................................................................................................... 49 1 2附 则 ........................................................................................................................................ 50

1 总 则

1.0.1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减少通信工程施工生产的安全事故,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造成通信阻断,促进通信建设事业发展,特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当前通信行业大量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广泛运用以及施工生产环境的变化和开展国际通信工程项目生产的需要而进行编写的。 1.O.3本规范适用于各类通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监督检查等。

2一般安全生产要求

2.1施工安全管理

2.1.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专项应急预案。应确保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根据不同的专业向施工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1.2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施工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保证所有参加工程项目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其生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记人个人工作档案。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2.1.3企业主要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各工程施工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如实地报告。

2.1.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时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2.1.5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当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时,施工人员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2.1.6施工人员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当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2.1.7工程项目施工必须实行安全技术逐级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全体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施工队长、班组长、作业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并书面记录。交底记录应按要求归档。 2.1.8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因素; 2.针对危险因素制定的具体预防措施; 3.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4.在施工生产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5.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应急措施。

2.1.9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不同的专业需要,正确穿戴和使用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2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2.2.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编制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

1.现场应急预案是在本单位制定的专项预案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而编制。 2.现场应急预案应针对某一具体场所的特殊危险及周边环境情况,在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对应急救援中的各个方面作出具体、周密而细致的安排。

3.编制现场预案,应结合实际,针对性要强,对现场具体救援活动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4.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风险,必须编制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2.2.2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编制内容:

1.对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潜在事故危险性质进行预测和评估; 2.确定现场应急组织的机构、职责、任务; 3.现场预防性措施;

4.明确报警、通信联络的电话、对象和步骤; 5.应急响应时,现场员工和其他人员的行为规定。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编制后,应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所有现场人员应熟悉报警步骤,以确保能尽快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发展。 2.3.3施工现场应急救援:

1.施工现场发生交通事故、触电、火灾、落水、人员高处坠落等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同时应向上级应急救援组织和当地医疗、消防、交通及相关部门报警。

2.施工现场发生电路阻断、电源短路,造成设备损坏或使在运行设备停机事故,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建设单位(顾客)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报告,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尽快恢复。 3.发生任何事故,必须及时逐级上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的事故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情况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报告人应适时作出书面记录。

4.项目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救护、抢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继续扩大。并立即报告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上级应急指挥中心。 5.对重伤及死亡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不得破坏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为抢救伤员需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好标记,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坏现场。

2.3施工现场安全

2.3.1在城镇的下列地点作业时,应根据有关规定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护围栏等安全设施和设置警戒人员。必要时应搭设临时便桥等设施,并设专人负责疏导车辆、行人或请交通管理部门协助管理。

1.街巷拐角、道路转弯处、交叉路口; 2.有碍行人或车辆通行处;

3.在跨越道路架线、放缆需要车辆临时限行处; 4.架空光(电)缆接头处及两侧; 5.挖掘的坑、洞、沟处; 6.打开井盖的人(手)孔处;

7.跨越十字路口或在直行道路中央施工区域两侧。

2.3.2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作业完毕应及时撤除,清理干净。

2.3.3施工需要阻断道路通行时,应事先取得当地有关单位和部门批准,并请求配合。 2.3.4在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桥梁、通航的河道、市区等特殊地段施工时,应使用有关部门规定的警示标志,必要时派专人警戒看守。

2.3.5施工作业区内严禁一切非工作人员进入。严禁非作业人员接近和触碰正在施工运行中的各种机具与设施。

2.3.6 在城镇和居民区内施工使用发电机、空压机、吹缆机、电锤、电锯、破碎锤(炮)等,有噪声扰民时,应采取防止和减轻噪声扰民措施,并在相关部门规定时间内施工。需要在夜间施工的或在禁止时间内施工的,应报请有关单位和部门同意、批准。

2.3.7施工现场有两个以上施工单位交叉作业时,建设单位应明确各方的安全职责,对施工现场实行统一管理。

2.3.8在通信机房作业时,应遵守通信机房的管理制度,严禁在机房内饮水、吸烟。应按照指定地点设置施工的材料区、工器具区、剩余料区。钻膨胀螺栓孔、开凿墙洞应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机房设备扩容、改建工程项目需要动用正在运行设备的缆线、模块、电源接线端子等时,须经机房值班人员或随工人员许可,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本班施工结束后应检查动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并及时清理现场。

2.4施工驻地安全

2.4.1施工驻地设置的工器具、器材库房,应执行有关库房管理要求和有防潮、防雨、防火、防盗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入库的工器具、器材应认真检测、检验,保证工器具、器材完好。

2.4.2施工驻地临时搭建的员工宿舍、办公室、仓库必须安全、牢固、美观,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搭设。临时搭建的生活设施不得靠近电力设施,应保证与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大于6 m。施工驻地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员工不得在宿舍擅自安装电源线和使用违规电器。

2.4.3 临时宿舍内必须设置安全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O.9 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5人。宿舍内应设置单人铺,床铺宜高出地面0.3 m,面积不小于l.9×0.9 m,床铺间距不得小于O.3 m,床铺的搭设不得超过2层。

2.4.4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持室内通风。宿舍夏季应有防暑降温措施,冬季应有取暖和防煤气中毒的措施。生活区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扫和消毒。

2.4.5应定期对住宿人员进行安全、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教育。 2.4.6施工驻地临时食堂应有独立的制作间,配备必要的排风和消毒设施。施工驻地临时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炊事人员应有身体健康证,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2.4.7食堂用液化气瓶必须严格按照下列规定使用: 1.不得靠近火源、热源和暴晒;

2.冬季液化气瓶严禁火烤和开水加热(只可用40℃以下温水加热); 3.禁止自行倾倒残液,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 4.严禁剧烈振动和撞击;

5.液化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应留一定余气;

6.购置液化气体时必须到当地政府指定的供应站购买。

2.5施工交通安全

2.5.1必须建立、健全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和档案。选聘施工车辆驾驶员应严格考察其素质。受聘驾驶员必须具有熟练的驾驶技术。

2.5.2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驾驶车辆应注意交通标志、标线,保持安全行车距离,不强行超车、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驾驶故障车辆。严禁将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执照人员驾驶。

2.5.3车辆不得客货混装或超员、超载、超速。车辆行驶时,乘坐人员应注意沿途的电线、树枝及其他障碍物,不得将肢体露于车厢外。待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车。 2.5.4 工程项目施工时租用车辆应与车主签订《租车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 2.5.5施工人员使用自行车和三轮车时,应经常检查刹车和牢固情况。骑车时,不得肩扛、手提物件或携带梯子及较长的杆棍等物。

2.6施工现场防火

2.6.1在光(电)缆进线(地下)室、水线房、无(有)人站、以及木工场地、机房、材料库等处施工时,应制定防火安全措施。

2.6.2消防器材设置地点应便于取用,分布位置合理。使用方法必须明示,必要时进行示范,做到人人会用。消防设施不得被遮挡,消防通道不得堵塞。

2.6.3配制的消防器材必须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消防器材必须及时处理。

2.6.4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必须使用干粉灭火器,严禁使用水和泡沫灭火器。

2.6.5在封闭和特殊要求的施工场所严禁吸烟。

2.6.6 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分类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2.6.7废弃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时清除。

2.6.8机房内施工不得使用明火。需要用明火时应经相关单位部门批准。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并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每天施工结束后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消除火种。

2.6.9使用灯泡照明时不得靠近可燃物。使用后未冷却的电烙铁、热风机不得随意丢放。 2.6.10在室内进行油漆作业时,必须保持通风良好,照明灯具应使用防爆灯头,室内禁止明火。

2.7野外作业安全

2.7.1作业人员在野外施工作业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和劳动保护的规定,正确配戴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

2.7.2在炎热或寒冷、冰雪天气施工作业时应采取防暑或防寒、防冻、防滑措施。当地面被积雪覆盖时,应用棍棒试探前行。

遇有强风、暴雨、大雾、雷电、冰雹、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作业。雷雨天不得在电杆、铁塔、大树、广告牌下躲避。

2.7.3勘测复测管线路由时,应对沿线情况进行地理、环境等综合调查,将管线路走向所遇到的河流、铁路、公路、穿跨越其他线路等进行详细记录,熟悉线路环境,辨识和分析危险源,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安全控制措施。 2.7.4砍伐树木作业时:

1.砍伐人员必须选择在安全可靠的位置。

2.在道路旁砍伐树木时,必须在树木周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指挥行人和车辆通行。

3.遇树上有毒蜂或毒蛇等动物时,砍伐前应采取清除措施。 4.风力在5级以上时,不得砍伐树木。

2.7.5在水田、泥沼中施工作业时应穿长筒胶鞋,预防蚂蝗、血吸虫、毒蛇等叮咬。野外作业应备有防毒及解毒药品。

2.7.6在滩涂、湿地及沼泽地带施工作业时,应注意有无陷入泥沙中的危险。 2.7.7在山区和草原施工作业时,注意:

1.在山岭上不得攀爬有裂缝、易松动的地方或不稳固的石块。

2.在林区、草原或荒山等地区作业时。严禁烟火。需动用明火时,应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同时必须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3.应熟悉工作地区环境。在有毒的动、植物区内施工时,应采取戴防护手套、眼镜、绑扎裹腿等防范措施。

4.在已知野兽经常出没的地方行走和住宿时,应特别注意防止野兽的侵害。夜晚查修线路障碍时,要两人以上并携带防护用具或请当地相关人员协助。

5.不要触碰或玩弄猎人设置的捕兽陷阱或器具;不要食用不知名的野果或野菜;不要喝

生水。

6.严禁在有塌方、山洪、泥石流危害的地方和高压输电线路下面架设帐篷及搭建简易住房。

2.7.8在铁路沿线施工作业时,注意: 1.严禁在铁轨、桥梁上坐卧。 2.严禁在铁轨或双轨中间行走。

3.携带较长的工具、材料在铁路沿线行走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要与路轨平行,并注意避让。跨越铁路时,必须注意铁路的信号灯和来往的火车。 2.7.9穿越江河、湖泊水面施工作业时,注意: 1.遇有河流,在未弄清河水的深浅时,不得涉水过河。需要涉渡时,应以竹杆试探前进,严禁泅渡过河。

2.在江河、湖泊及水库等水面上作业时。应配置与携带必要的救生用具,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听从统一指挥。

2.7.10进入高原地区作业时,注意: 1.对进入高原地区施工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不得派谴不宜进入高原的人员进入高原施工。

2.组织进入高原的施工作业人员学习高原防病知识,了解高原反应的注意事项,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消除对高原的恐惧心理,增强对高原环境的适应能力。 3.应预备氧气和防治急性高原病的药物。 4.在高原地区出现比较严重的高山反应症状时,应立即撤离到海拔较低的地方或去医院医治。

5.在高原施工时,应穿戴防紫外线辐射的防护用品。

2.8 用电安全

2.8.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的供电方式。用电应符合三级配电结构,即由总配线箱(配线室内的配线柜)经分配电箱(负荷或用电设备相对集中处)到开关箱(用电设备处)。分三个层次逐级配送电力,做到一机(施工机具)一箱。

2.8.2施工现场用的各种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地保护,并应由电工专业人员负责电源线的布放和连接。

2.8.3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应采用绝缘护套导线。

2.8.4电动工具的绝缘性能、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应任意接长或更换。维修和检查时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2.8.5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气设备和电力工具时,必须切断电源。在总配线箱或者分配线箱一侧悬挂“检修设备请勿合闸”警示标牌,必要时设专人看管。

2.9通信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监督要求

2.9.1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其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本规范的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应提出整改意见。 2.9.2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在开工前按照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工序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2.9.3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检查承包单位特殊工种施工人员的作业证书,如电工、焊工、高处作业等工种必须要求持证上岗。

2.9.4监理单位应检查承包单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机具性能应完好。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2.9.5施工过程中,当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总监理工程师应通知承包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

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9.6当发生安全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发出事故通知和工程暂停令,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或相关部门报告。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继续蔓延、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

2.9.7工程开工前应督促承包单位对与本工程有关的原有设施进行调查和了解,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原有的设施造成损害。当施工作业可能对毗邻设备、管线等造成损害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9.8管线工程施工时,当与其他光、电缆交越或与电力线路同杆架设时,监理工程师必须旁站监理,并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施工。

2.9.9通信设备安装前,监理工程师应查验机房的荷载、消防、抗震和接地电阻值,其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2.9.10在运行中的通信设备机架内或设备旁侧进行安装作业时,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提前制定带电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安装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带防静电的手环,手环接地良好。监理人员应旁站监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机房维护人员应配合施工。 2.9.11 施工人员在进行高处作业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圈围,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遇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严禁承包单位人员在高处施工作业。

2.9.12对于有割接工作的项目,应要求施工单位申报详细割接方案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批准。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实施,切实保证割接工作的安全。

2.9.13对于高处作业、带电操作、设备加电测试等关键工序必须进行旁站监理。

3工器具和仪表

3.1一般工具

3.1.1 施工作业时应选择合适工具,正确使用,不能任意代替。工具应保持完好无损,定期检查保养。发现有损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3.1.2施工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将有锋刃的工具(如刨、钻、凿、斧、刀、手锯等)插入腰带上或放置在衣服口袋内。运输或存放这些工具时应平放,锋刃口不可朝上或向外,放人工具袋内时刃口应向下。

3.1.3安装施工工具、器械时应牢固,松紧适当,防止使用过程中脱落和断裂。放置较大的工具和材料时应平放。传递工具时,不得上扔下掷。

3.1.4使用手锤、榔头不应戴手套。抡锤人对面应禁止站人。 3.1.5手持钢锯的锯条安装应松紧适度,使用时不得左右摆动。

3.1.6 滑车、紧线器应定期注油保养,保持活动部位活动自如。使用时,不得以小代大或以大代小。有损坏或缺少零部件的现象时,不得使用。紧线器钥匙(手柄)不得加装套管或接长。

3.1.7各种吊拉绳索和钢丝绳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如有磨损、断股、腐蚀、霉烂、碾压伤、烧伤现象之一者不得使用。承重时应试拉绳索是否符合承重范围。在电力线下方或附近,不得使用钢丝绳、铁丝或潮湿的绳索牵拉吊线等物体。

3.1.8长条形的工具,不得将其倚立在靠近墙、汽车、电杆的位置。装运和存放时,应平放。

3.1.9使用铁锨、铁镐时,应与他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锨把、镐把应安装牢固,有劈裂、折断的把柄不得使用。

3.1.10使用带有金属的测量器具时应避免触碰电力线和带电物体,不得在运行设备内进行测量。

3.1.11使用刨缆刀、壁纸刀等工具时应刀口向下,用力均匀,不得向上挑拨。 3.1.12台虎钳应装在牢靠的工作台上,使用台虎钳夹固工件时应夹牢固。

3.1.13使用砂轮时,不得戴手套操作,应站在砂轮侧面,佩戴防护眼镜。固定工件的支架离砂轮不得大于3 mm,安装应牢固。工件对砂轮的压力不可过大,以免砂轮破裂。不得利用砂轮侧面磨工件,不得在砂轮上磨铅、铜等软金属。 3.1.14喷灯的使用

l.使用前应检查喷灯,不得漏油、漏气。加油、加气应符合使用要求,存放时应远离火源。

2.点燃或修理喷灯时应与易燃、可燃的物品保持安全距离。在高处使用汽油喷灯时应用绳子吊上和吊下。

3.燃烧的喷灯不得倒放,不得加油、加气,必须将喷灯熄灭并冷却之后进行。加油必须用规定的油类,不得随意代用。

4.汽油喷灯用完后,应及时关油门放气,避免喷嘴堵塞。 5.电子喷灯可随用随点燃,不用时应随时关闭。 6.不得使用喷灯烧水、做饭。

3.2梯子和高凳

3.2.1登高梯

1.应经常检查登高梯的完好性。凡是已经折断、松弛、破裂、防滑胶垫脱落、腐朽、变形的梯子,不得使用。

2.使用单梯或较高的人字梯时,应有专人扶梯。

3.有架空电线和其他障碍物的地方,不得举梯移动。

4.登高梯所搭靠的支撑物必须坚固,并能承受梯上的最大负荷。 5.折叠梯在使用前应检查节扣、脚垫,确认牢固后方可使用。

6.在运行的设备上作业时,应选用绝缘梯或木梯、木凳,不得使用金属梯。 7.上下登高梯时不得携带笨重的工具和材料。 8.登高梯上不得有两人同时工作。

9.使用金属登高梯时,踏板必须做防滑处理,梯脚应装设防滑绝缘橡胶垫,施工人员应穿绝缘胶鞋。

10.登高梯搭靠在墙壁、吊线上使用时,梯子上端的接触点与下端支持点问水平距离应等于接触点和支持点间距离的1/4至l/3。当梯子搭靠在吊线上时,梯子上端至少应高出吊线30 cm,但高出部分不得超过梯子高度的1/3。(梯子上部装双铁钩的除外)。靠在电杆上的登高梯上端应绑扎U型铁线环或用绳子将梯子上端固定在电杆上或吊线上。

11.在登高梯上作业时,不得一脚踩梯,另一脚踩在其他物件上面。不得用腿脚移动梯子。

12.登高梯不用时,应随时平放。 3.2.2人字梯

1.各部位连接应牢固,梯梁与踏板无歪斜、扭曲、变形等缺陷,配件齐全,活动自如,踏板须做防滑处理,梯脚应装设防滑橡胶脚。 2.两人不得同时在一个人字梯上工作。

3.使用人字梯时搭扣应扣牢,无搭扣时须用结实可靠的绳子在梯子的中间缚住。 3.2.3金属伸缩梯

1.各部位连接应牢固,梯梁与踏板无歪斜、扭曲、变形等缺陷,配件齐全,伸拉自如,绳索无破损和断股现象。踏板应做防滑处理,梯脚应装设防滑橡胶脚。 2.拉伸长度不准超过其规定值。

3.在电力线、电力设备下方或附近,严禁使用金属伸缩梯。

3.2.4使用高凳前应检查高凳是否牢固和平稳。凳腿、踏板材质应结实。上下高凳时不得携带笨重材料和工具。一个人不得脚踩两只高凳作业。

3.3安全带

3.3.1 配发安全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每次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发现安全带有折痕、弹簧扣不灵活或不能扣牢、腰带眼孔有裂缝、钩环和铁链等金属配件腐蚀变形等异常时,应严禁使用。

3.3.2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严禁用一般绳索、电线等代替安全带(绳)。

3.3.3安全带使用期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安全带购入两年后,应按批量抽检,经抽检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3.4安全带的使用

1.不得将安全带的围绳打结使用。不得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2.不同的施工专业应使用不同的安全带。电杆上作业时可选用围杆作业安全带;在吊板上作业时应选择电信工悬挂单腰带式安全带;铁塔上或高于15 m高空作业时必须选用悬挂双背带式安全带(有背带和腿带);在楼墙外作业或悬空作业时,除佩带安全带外,还应佩带速差式自控器。

3.安全带不用时,应储藏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得随意丢放,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和尖锐带刃的坚硬物体,不得雨淋、长期曝晒。

3.4动力机械设备

3.4.1气泵

1.气压表、油压表、温度表、电流表,应齐全完好,指示正常。指示值突然超过规定值或指示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

2.输气管设置应防止急弯,打开送气阀门前,应通知现场作业的有关人员,在出气口处不得有人。

3.开机后操作人员不得远离。使用风镐作业人员,应戴防护眼镜。

4.停机时,应先降低气压。检修时,严禁使用汽油、煤油洗刷空气压缩机曲轴箱、滤清器或空气通路的零部件。

5.储气罐严禁曝晒和烧烤。 3.4.2发电机

1.发电机至配电箱的电源线应绝缘良好,不得过长和拖在地面上。各接点应接线牢固,不得从发电机输出端直接给用电设备送电。

2.使用发电机时,严禁人体接触带电部位。须带电作业时,应做好绝缘防护措施。 3.发电机开启后,操作人员不得远离,应监视发电机的运转情况。 4.严禁在发电机周围吸烟或使用明火。 3.4.3水泵

1.水泵的安装应牢固、平稳,有防雨、防冻措施。多台水泵并列安装时,间距不得小于0.8 m。管径较大的进、出水管,须用支架支撑,转动部分应有防护装置。 2.用水泵排除人孔内积水时,水泵的排气管应放在人孔口的下风方向。 3.水泵运转时,严禁人体接触机身,也不得在机身上跨越。 4.水泵开启后,操作人员不得远离,应监视其运转情况。 3.4.4潜水泵 1.潜水泵宜先装在坚固的篮筐里再放入水中,水泵应直立于水中,水深不得小于O.5 m,不得在含泥砂成分较多的水中使用。

2.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线或出水管。

3.潜水泵应装设保护接地和漏电保护装置。工作时,水泵周围30 m以内水面,不得有人、畜进入。

4.启动前应认真检查。排水管接续绑扎应牢固,放水、放气、注油等螺塞均旋紧,叶轮和进水节无杂物,电缆绝缘良好。

5.接通电源后,应先试运转,检查和确认旋转方向正确。

6.应经常观察水位变化,叶轮中心至水面距离应在0.5~3.0 m之间。泵体不得陷入污泥或露出水面。电源线不得与周围硬质物体磨擦。 3.4.5打夯机(电动蛙式)、路面切割机

1.打夯机、路面切割机的金属外壳应做好保护接地,其漏电保护必须适应潮湿场所的要求。

2.打夯机、路面切割机的电源线应采用耐气温变化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长度不超过50 m。其自身应有电源控制开关,扶手部位应做绝缘保护。操作及整理电源线人员,必须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3.打夯机、路面切割机使用前必须检查电源控制开关,并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使用时应一人操作,一人随机整理电源线。电源线不得在地面上拖拉。严禁无人扶机任其自由行进。 4.使用打夯机,不得使夯头架和偏心块与电源线绞在一起。托盘落入石块或积土较多时,必须停机清除。

5.移地使用或用毕搬运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盘放电源线。

6.两台以上打夯机同时作业时,前后间隔不小于10 m,相互间的胶皮电缆不得缠绕交叉,并远离夯头。 3.4.6搅拌机

1.搅拌机的安装位置必须坚实,应用支架稳固,不得以其轮胎代替。

2.使用前必须检查离合器和制动器是否灵敏有效,钢丝绳有无破损,是否与料斗栓牢,滚筒内有无异物。经空载试运行正常后方可使用。

3.料斗在提升、降落时,严禁任何人从料斗下面通过或停留。

停止使用时应将料斗固定好。运转时,严禁将木(铁)棍、扫把、铁锨等物伸进滚筒内。 4.送入滚筒的搅合材料不得超过规定的容量。中途因故障停机重新启动前,必须把滚筒内的搅合材料倒出,以免增加启动负荷发生意外。

5.在现场检修和工作结束清洗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把料斗固定好。进入滚筒内检查、清洗,必须设专人监护。 3.4.7砂轮切割机

1.切割机应放置平稳,不得晃动,金属外壳应接保护地线。电源线应采用耐气温变化的橡胶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2.砂轮切割片应固定牢固,安装防护罩。切割机前面应设立1.7 m高的耐火挡砂板。 3.切割机开启后,可将切割片靠近物件,轻轻按下切割机手柄,使被切割物体受力均匀,不得用力过猛。严禁在砂轮片侧面磨削。

4.轮片外径边缘残损或剩余直径小于250 mm时应更换。 3.4.8电焊机

1.电焊机摆放应平稳,机壳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焊钳、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装拆电源应由电工进行操作,电焊机应单独设置控制开关。电源线不得被碾压、触碰。

2.使用电焊机前必须检查。绝缘强度达不到技术标准或接点不牢固时不得使用。拉合电源刀闸时,应戴绝缘手套操作。停机时,应先关闭电焊机,再拉闸断电。

3.移动焊机位置时,必须先关闭焊机,再切断电源。遇突然停电,须立即关闭焊机。 4.施焊时,必须穿电焊服装、戴电焊手套及电焊面罩。清除焊渣时必须戴防护眼镜。施焊点周围有其他人作业或在露天地面上施焊时,应设置防护档板。更换焊条时应戴手套,身体不准接触带电工件。

5.在潮湿处操作,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在露天施焊,焊机应设置防潮、防雨、防水设施。遇雷雨、大雾天气,不得在露天施焊。

6.焊接带电的设备时必须先断电。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洗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否则,不得施焊。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 7.焊接现场应有防火措施,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4.9气焊和气割

1.禁火区内不得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需要焊接切割时,必须把工件移到指定的安全区内进行。当必须在禁火区内焊接和切割作业时,应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办理许可证,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2.在露天场所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时,应采取搭设挡风装置,防止火星飞溅。5级以上大风时不得露天作业。

3.操作人员应保证气瓶距火源之间的距离在10 m以上。 4.焊接现场不得放置易燃物质。不得使用漏气焊把和胶管。 5.氧气瓶的使用

(1)严禁接触或靠近油脂物和其他易燃品;严禁与乙炔等可燃气体的气瓶放一起或同车

运输。

(2)瓶体应安装防震圈,轻装轻卸,不得受到剧烈震动和撞击。储运时,瓶阀应戴安全帽,防止损坏瓶阀。

(3)氧气瓶的瓶阀及其附件不得沾附油脂,手臂或手套上沾附油污后,不得操作氧气瓶。 (4)不得手掌满握手柄开启瓶阀,且开启速度应缓慢。开启瓶阀时,人应在瓶体一侧且人体和面部应避开出气口及减压气的表盘。

(5)氧气瓶的气压表必须指示正常,否则严禁使用。 (6)氧气瓶必须直立存放和使用,严禁卧放使用。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O.1~0.2 Mpa的余压。

(7)检查压缩气瓶有无漏气时,应用浓肥皂水,不得使用明火。 (8)氧气瓶不得靠近热源或在阳光下暴晒。 6.乙炔发生器瓶的使用

(1)检查乙炔发生器瓶有无漏气应用浓肥皂水,不得使用明火。 (2)乙炔发生器瓶必须直立存放和使用,严禁卧放使用。

(3)气温在0℃以下时,乙炔发生器内的水应放出,防止冻结。瓶阀冻结时,严禁敲击和用火焰加热。可用热水和蒸汽加热瓶阀解冻,不得加热瓶体。

(4)焊接时,10 m内不得设置2台移动乙炔发生器,5 m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质。 3.4.10挖掘机

1.挖沟、坑、洞前应了解土质情况,避开地下各种设施及文物。挖掘中应观察四周的电力线、电杆及各种建筑物。如发现有地下管线及构筑物时,应立即停止工作,采用人工挖掘。 2.挖掘机与沟沿应保持安全距离,防止机械落入沟、坑、洞内。

3.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应过猛。铲斗回转半径内,不得有其他机械同时作业。行驶时,铲斗应离地面lm左右,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应超过20°。 4.严禁用挖掘机运输器材。 3.4.11 翻斗车

1.运送砂浆和混凝土时,机车靠沟边的轮子应视其土质保持一定距离,一般距沟、坑、洞边不应小于1.2 m。

2.司机操作翻斗车时,应精神集中,不得离开驾驶室。 3.4.12推土机

1.在推土前必须了解地下设施和周边环境情况。

2.作业中应有专人指挥,特别在倒车时应嘹望其机后面的人员和地面障碍物。 3.用推土机回填土方时,不得将挖出的大堆硬土、石块、构件碎块以及冻土块推人沟内,以防砸坏通信管道、缆线和其他地下建筑物。

4.推土机上下坡时坡度不得超过35°,横坡行驶时坡度不应超过10°。禁止在陡坡上转弯、倒车或停车。下坡时不得挂空挡滑行。

5.推土机在行驶和作业过程中严禁上下人。停车或坡道上熄火时,必须将刀铲落地。 3.4.12吊车(起重机)

1.起吊前必须检查各吊车支点、吊点,其应平稳、牢固、可靠。钢丝绳和各种吊具必须完好无损。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应卡牢,作业时最少在卷筒上应保留3~5圈。

2.吊车停车位置应适当。在土质松软的地方应采取措施,防止倾斜和下沉。起吊物的重量不得超过吊车的负荷量。

3.吊装开始时,严禁有人在吊臂下停留和走动;严禁在吊具上和被吊物上站人;严禁用人在吊装物上配重找平衡。

4.严禁用吊车拖拉物件或车辆。对起吊物重量不明时。应先试吊,可靠后再起吊。严禁吊拉凝结在地面或设备上的物件。

5.吊装物件应找准重心,垂直起吊,不得斜吊。吊装时严禁急剧起降或改变起吊方向。 6.吊装物件时,应有专人指挥。操作人员应明确指挥信号,精神集中,密切配合。 7.停止作业时,吊钩应固定牢固,不得悬挂在半空,应刹住制动器,将操纵杆放在空挡,将操作室门锁上。

8.在架空电力线附近起重时,应注意起重臂和被吊物件与电力线最小距离不小于表3.4.12规定。

表3.4.12起重机臂和被吊物件与电力线最小距离

┏━━━━┳━━━━━━┳━━━━━━━┳━━━━━━━━┳━━━━━━┓ ┃ 电压 ┃ 1 kV以下 ┃ 6~10kV以下 ┃35~110 kV以下 ┃220 kV以上 ┃ ┣━━━━╋━━━━━━╋━━━━━━━╋━━━━━━━━╋━━━━━━┫ ┃距离(m) ┃ l. 5 ┃ 2 ┃ 4 ┃ 6 ┃ ┗━━━━┻━━━━━━┻━━━━━━━┻━━━━━━━━┻━━━━━━┛ 3.4.13汽车绞盘

1.汽车停放处,应使司机看到被牵引的重物或第一个转向滑轮及指挥信号,并在汽车前后轮用木枕固定。启动绞盘前,应检查绞盘与转动轴的销子是否插好。

2.开动绞盘前应清除工作范围内障碍物。绞盘转动时严禁用手扶摸走动的钢丝绳或校正绞盘滚筒上的钢丝绳圈位。如须改变绞盘转动方向,必须在滚筒完全停止后进行。

3.钢丝绳在滚筒上排列应整齐,工作时不得完全放尽,至少留5~6圈。当钢丝绳出现断股、腐蚀等现象之一时,不得使用。

4.绞盘的滚筒与钢丝绳的承载力,必须大于所拉物件的重量,否则不得使用。 3.4.14顶管机

1.顶管施工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围栏,指定专人维持交通,防止行人和车辆进入工作区内。在顶管坑内的工作人员,应服从统一指挥。 2.液压顶卡口规格应符合顶管的直径要求。 3.4.15非开挖导向钻机

1.在启动设备前,应检查油路系统的管接头及各部位连接是否正确,应预先设置紧急关机程序。

2.检查供电电源及电源线连接是否正确。 3.在系统压力升高之前,应确定所有管线的连接是否严密,线路、管道、水管有无损坏。在断开任何管路之前,应先释放压力。

4.检查设备的液压系统、泥浆润滑系统和钻杆各部件的状态,其状态必须正常。 5.在旋转部件周围不得穿宽松衣服,不得在旋转部件上走动或站立,不得接触正在回转的钻杆。拆除时必须待钻杆停止旋转后进行。

6.钻机工作时应随时注意观察各指示仪表的变化、设备运行情况及各部件的温升,温度一般不超过60℃。当钻机出现异常响动时,应停机检查。

7.钻具回转过程中,夹持器卡瓦应完全退回,脱离钻具,以免划伤钻具。 3.4.16钻机导向仪

1. 更换电池时必须核准电池的极性,严禁反装。 2.传感器正常工作温度应低于40℃。 3.接收器不得接近易燃、易爆物品。

3.5手动机具

3.5.1千斤顶

1.螺旋式、油压式千斤顶应经常进行维修保养,及时注油,保持升降灵活。

2.使用千斤顶支撑电缆盘,应支放在平稳、牢固的地面。在汽车上支撑电缆盘时,应将千斤顶用拉线固定。

3.千斤顶不得超负荷使用。千斤顶旋升最大行程不得超过丝杠总长的五分之三。 3.5.2手拉“葫芦”

1.挂钩、插销、链条、刹车等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吊具、吊索及悬挂“葫芦”的构架必须牢固、可靠。

2.手拉“葫芦”不得超负荷使用。被吊物件必须捆绑牢固,物件吊起后不得有人靠近,构架下方严禁有人停留。放下被吊物件时,必须缓慢轻放,不得自由落下。

3.使用两个“葫芦”同时起吊一个物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负荷应均匀分担,操作人员动作应协调一致。

4.使用手拉“葫芦”收紧电缆吊线时,必须将“葫芦”放置平稳,固定牢固,除操作者外,周围不得有人停留。 3.5.3倒链 1.倒链悬挂必须牢固、可靠,不得超负荷使用。其链轮盘、倒卡链条钓钩如有变形扭曲,严禁使用。

2.被吊物件必须捆绑牢固,任何人不得靠近被吊物件或停留在三脚架、构架下面。 3.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倒链下方。被吊物件在空中停留时间较长时须将小链拴在大链上。 3.5.4射钉枪

1.作业前必须对射钉枪做全面检查。应由经过培训、熟悉各部件性能、作用、结构特点及使用方法的人员操作使用,其他人不得擅自动用。

2.射钉枪及弹筒、火药、射钉必须分开存放,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人必须按领料单的数量领取。弹筒的发放和回收数量必须一致。

3.必须了解被射构筑物的厚度、强度、墙内暗管和墙背后的设备是否符合射钉要求。如遇白灰土墙、空心砖墙、泡沫砖墙不得射钉。在墙上射钉时,必须刮掉墙上的松软灰皮并见到砖块后,才能射钉。被射构筑物厚度应大于射钉长度的2.5倍。 4.必须查看沿射击方向情况,射击方向的物体背后严禁有人。

5.弹药装入弹仓后,操作者不得离开射钉枪,并应尽量缩短入药和射击时间。 6.操作者必须站立或坐在稳固的地方发射,在高处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7.操作者射击时,应佩戴防护镜、手套和耳塞,周围不得有其他人员。 8.射钉枪射入点距离墙体或构筑物的边缘不得小于10 cm。

9.发射时枪管与护罩必须紧贴在被射物的平面上。严禁在凹凸不平的物体上发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卸下防护罩射击。当第一枪未射牢固,严禁在原位射第二枪。 10.当有哑弹或击发不灵时,应将枪身掀开,取出子弹,查找原因,排除故障。

3.6手持式电动工具

3.6.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选购和储运

1.必须选购经检验合格、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工具。

2.手持式电动工具在正常运输中必须保证不因震动、受潮等而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 3.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 4.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由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 3.6.2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使用

1.施工人员应按照工具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全操作。

2.工具使用前,应检查有无短路、绝缘不良、导线外露、插头和插座破裂松动、零件螺丝松脱等不正常现象。发现异常,不得使用。

3.工具使用中应有相应的防护措施及良好的接地装置,否则不得使用。

4.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根据工作环境,选用合适的类型。在易燃、易爆场所,不得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5.工具的电源线不得随意接长或拆换。工具电源线所用的插头、插座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3.6.3电烙铁

1.电烙铁手柄、导线、插头应完好无损。导线不得用绝缘强度低的塑料线。使用前必须检查,出现手柄及插头破损、导线老化、裸露等情形时,不得使用。

2.电烙铁暂时停用时应放在专用支架上,不得直接放在桌面或易燃物旁。未冷却的烙铁不得放人工具箱、包内。 3.6.4移动式排风扇、电风扇

1.排风扇、电风扇金属外壳及其支架应有接地保护措施,并应使用有漏电保护器的电源接线盒。移动排风扇、电风扇时应先切断电源。

2.使用前应检查,如零部件破损、漏电、导线老化,不得使用。严禁在人孔内使用排风扇、电风扇。

3.6.5手电钻、电锤

1.使用前,应检查外壳不得漏电。手柄、开关、导线及插头必须完好无损。使用时其插头应与带漏电保护器的插座相符合,不得将导线直接插人插座孔内使用。

2.使用前,应进行空载试验,运转正常方可使用。使用中出现高热或异声,应立即停止使用。装卸钻头时,应切断电源,待完全停止转动后再进行装卸。 3.转移作业地点及上、下传递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4.使用手电钻时,不得戴手套。 3.6.6照明灯

1.室外作业时,其照明应选用安全灯具,一般情况宜采用防水式灯具。 2.在有爆炸性气体或粉尘的场所作业,其照明应采用防爆式灯具。

3.在人孔内宜选用电压为36 V的工作手灯照明。在潮湿的沟、坑内应选用电压为12 V的工作手灯照明。如用蓄电池做电源时,电瓶应放在人孔和沟坑以外。

4.在管道沟、坑沿线设置普通照明灯具及安全警示灯时,距地面的垂直高度不得小于2 m。

5.当用150 w以上(含)的灯泡时,不得使用胶木灯具。施工作业的照明,不得使用自带开关的灯具。

6.灯具的相线应经过开关控制,不得直接引入灯具。

3.7仪表

3.7.1仪表的使用

1.仪表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仪表的正确使用方法,并按仪表的技术规定进行操作。 2.仪表使用前必须按额定工作电源电压的要求接引电源,电源插座应选用有防漏电保护的插座。仪表使用时应接地保护。

3.使用直流电源的仪表时,电源的正负极性不得接反。直流电源仪表长期不使用时应及时从仪表中取出干电池。

4.交/直流两用仪表在插入电源塞孔和接引电源时,应严格禁止交/直流电源接错。 5.做过耐压和绝缘测试的线对必须及时放电。在经过放电后的线对上,再进行其他项目的测试。

6.使用仪表的现场,必须防止日晒、雨淋和火烤,不得使水等液体或金属物质进入仪表

内部。

7.仪表内有异常声音、气体、气味等现象发生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开关。

8.不得将仪表电池和金属物品放在一起保管。搬运仪表时,应使用专用的仪表箱。使用仪表应轻拿轻放。

9.使用带激光源仪器时,不得将光源正对着眼睛。 3.7.2熔接机

1.熔接机不得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使用。不得直接接触熔接机的高温部位(加热器或电极)。

2.更换电极棒前应关闭电源开关,将电池取出或电源插头拔下。 3.清洁熔接机时,严禁使用含氟的喷雾清洁剂。

4器材储运

4.1一般安全规定

4.1.1搬运通信设备、线缆等器材时,应对杠、绳、链、撬棍、滚筒、滑车、挂钩、绞车(盘)、跳板等搬运工具进行检查是否能够承担足够的负荷,有破损、腐蚀、腐朽现象不得使用。 4.1.2人工挑、抬、扛工作

1.扛抬物体时,捆绑必须牢靠,受力点应放在物体允许处,受剪切力的位置应加保护。扛抬人员应互相照应,多人合作时应按照身高、体力妥善安排位置,负重均匀。

2.扛抬电杆或笨重物体时,应配带垫肩,脚步一致。过坎、沟、泥泞路时,应统一指挥,稳步前进。必要时应有备用人员替换。

3.手搬、肩扛设备时,应搬扛设备的牢固部位,不得抓碰设备内部的布线、盒盖、零部件等不牢固、不能承重的部位。上楼梯或拐弯时应慢行。

4.1.3在机房楼台上吊装设备时,应系尾绳。并应考虑平台的承重和检查吊装绳索是否牢固,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4.1.4使用叉车进行短距离搬运时,器材应叉牢并离地面不宜过高,以方便行驶为宜。 4.1.5采用滚筒短距离撬运、拉运重物

1.物体下面所垫滚筒(滚杠)应保持两根以上,如遇软土应垫木板或铁板。

2.撬拉点应放在物体允许的受力位置,滚移时应保持左右平衡。上下坡时,应用三角枕木等随时支垫物体并用绳索拉住物体缓慢移动。 3.作业人员不得站在滚筒(滚杠)移动的方向。 4.1.6用跳板和坡度坑进行装卸

1.坡度坑的坡度应小于30°,坑位应选择坚实的土质,必要时上下车位置应设挡土板,以免塌方伤人。

2.普通跳板应选用厚度大于6 cm、没有木结的坚实木板,放置坡度高长比为1:3。跳板上端必须用钩、绳固定。如遇雨、雪、冰或地滑时,除清除冰块外,还应在木板上垫草袋防滑。如装卸较重物品时,其跳板厚度应大于15 cm,并在中间位置加垫支撑。

4.1.7车辆运输工程器材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规定。若运载超限而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时,应按照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

4.2装运杆材

4.2.1汽车装运电杆时,车上应设置专用支架,杆材重心应落在车厢中部。严禁杆材超出车厢两侧。没有专用支架时,杆材应平放在车厢内,杆根向前,杆梢向后,杆材伸出车身尾部的长度应符合交通部门的规定。如用其他运输车辆运送电杆时,应用绳索捆绑撬紧,保持车辆平衡。卸车时应用木枕或石块稳住前后车轮。

4.2.2卸车松捆时,应按顺序逐一进行,不得全部松开,以防电杆从车厢两侧滚下。卸车时不得将电杆直接向地面抛掷。

4.2.3沿铁路抬运杆材,严禁将杆材放在轨道上或路基边道的里侧,通过铁路桥时应取得驻守人员的同意。

4.2.4堆放杆材应使杆梢、杆根各在一端排列整齐平顺。杆堆底部两侧必须用短木或石块堵挡,堆完后应用铁线捆牢。电杆堆放时,木杆不超过六层,水泥杆不超过两层。

4.3搬运光(电)缆

4.3.1光(电)缆盘搬运宜使用专用光(电)缆拖车载运,不宜在地面上做长距离滚动。如需要在地面上做短距离滚动,应按缆的盘绕方向进行。若在软土上滚动,地面上应垫木板或铁板。

4.3.2安放光(电)缆盘时,应选择在地势平坦的位置,同时在光(电)缆盘的两侧必须安放木枕,不得将光(电)缆盘放在斜坡上。

4.3.3光(电)缆盘不可平放,也不得长期屯放在潮湿地方。

4.3.4光(电)缆盘如需存放在路旁,不得占道妨碍交通,并应派专人值守。

4.3.5装卸光(电)缆盘宜采用吊车或叉车。如人工卸缆,必须有专人指挥,可选用承受力适合的绳索绕在缆盘上或中心孔的铁轴上,用绞车、滑车或足够的人力控制缆盘均匀从跳板上滚下。施工

人员应远离跳板前方和两侧。装卸时非工作人员不可在附近停留。严禁将缆盘直接从车上推下。

4.3.6用两轮光(电)缆拖车装卸光(电)缆时,无论用绞盘或人力控制,都需要用绳着力拉住拖车的拉端,缓慢拉下或撬上,不可猛然撬上或落下。装卸时,不得有人站在拖车下面和后面。

用四轮光(电)缆拖车装运时,两侧的起重绞盘提拉速度应一致,保持缆盘平稳上升落人槽内。

4.3.7使用光(电)缆拖车运输光(电)缆,应按规定设置标志。

4.3.8运输、装卸、搬运钢绞线时,安全注意事项可参照光(电)缆。

4.4搬运化学品和危险品

4.4.1危险品、易燃品必须用封闭式箱、桶、瓶包装,盖严,不得泄漏。

4.4.2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注意防震,物体不可倒置。如有泄漏的烈性化学药品,严禁用手触摸。拿取时应用专用工具,工作后及时用肥皂洗手消毒。

4.4.3搬运蓄电池、硫酸、稀料等酸类化学品,事前必须检查所用工具、用具是否可靠。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腐的保护用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

4.4.4搬运易燃、易爆物时,应分装分运,避免暴晒。储存时应分开存放,必须远离火源和高温。严禁将危险品存放在职工宿舍或办公室内。

4.4.5装运压力储气瓶时,必须用柔软物包装(裹)并捆绑牢固。

4.4.6运送爆炸物品的车辆应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悬挂危险品标志。按指定的交通路线和时间通过,不得在桥梁、隧道和人多的地方停留。

5通信线路工程

5.1一般安全要求

5.1.1在勘察、测量施工时,应对路由经过的沿线环境进行详细调查,如有毒植物、毒蛇、血吸虫、猛兽和狩猎器具、陷阱等,应在施工前详细交底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5.1.2在路由复测中传递标杆时,不得抛掷。移动标旗或指挥旗时,遇有火车和船只等行驶,须将标旗等平放或收起。

5.1.3在雪地施工时应戴有色防护镜,以免雪光刺伤眼睛。

5.1.4在河流、深沟、陡坡地段布放吊线、光(电)缆、排流线时应采取措施,防止作业人员因线缆张力兜拉坠落。 5.1.5开挖坑、洞作业

1.在挖杆坑洞、光(电)缆沟、接头坑、人孔坑时。应调查地下原有电力线、光(电)缆、煤气管、输水管、供热管、排污管等设施与开挖地段的间距并注意其安全。如遇有地下不明物品或文物,应立即停止挖掘,保护现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2.在松软土质或流沙地质上、打长方形或H杆洞有坍塌危险时,应采取支撑等防护措施。 5.1.6凿石质杆洞和土石方爆破

1.工程需要爆破时,必须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手续。大、中型爆破在实施前应编制爆破方案,报经相关部门批准。

2.爆破必须由持爆破证的专业人员进行,并对所有参与作业者进行爆破安全常识教育。 3.凿炮眼时,掌大锤的人必须站在扶钢钎的人的左侧或右侧。操作人员应用力均匀,禁止疲劳作业。

4.炮眼装药严禁使用铁器。装置带雷管的药包必须轻塞,严禁重击。不得边凿炮眼边装药。

5.放炮前应明确规定警戒时间、范围和信号,配备警戒人员。现场人员及车辆必须转移到安全地带后,方能引爆。

6.装药后的炮眼上方应盖以篱笆或树枝等物,防止爆破后石块乱飞。

7.用电雷管引爆,应设专用引爆信号线路,引爆装置应由接线人员负责管理。用火雷管引爆,应使用燃烧速度相同的导火索。

8.在引爆中,应注意和记录是否有哑炮。遇有哑炮,严禁掏挖或在原炮眼内重装炸药爆破,必须由持爆破证的专业人员按操作规范进行专门处理。哑炮未处理完,其他人员严格禁止进入该危险区。

9.炸药、雷管必须办理严格领用、退还手续。严格保管,防止被盗和藏匿。

10.在市区、居民区及行人、车辆繁忙地带,严禁使用爆破方法。在建筑物、电力线、通信线以及其他设施附近,不宜使用爆破法。 5.1.7布放光(电)缆

1.布放光(电)缆时,必须做到统一指挥,步调一致,按规定的旗语和号令行动。 2.布放光(电)缆应用专用电缆拖车或千斤顶支撑缆盘。

3.布放光(电)缆前,从缆盘上拆下的护板、铁钉必须妥善处置。缆盘两侧内外壁上的钩钉应清除干净。

4.布放光(电)缆时,缆盘应保持水平,防止转动时向一端偏移。缆盘支撑高度以光(电)缆盘能自由旋转为宜。控制缆盘转动的人员应站在缆盘的两侧,不得在缆盘的前转方向背向站立,控制缆盘的出缆速度与布放速度一致,牵引缆张力不宜过大。严禁缆盘不转动时,众人突然用力猛拉,使缆盘前倾。牵引停止时应迅速控制缆盘转速,防止余缆折弯损伤。缆盘控制人员如发现缆盘前倾、侧倾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指挥放缆人员暂停和处理,待妥善处理

后再恢复布放。

5.在反向布放缆盘上的剩余光(电)缆时,应将盘上余缆采用盘“8”字的方法,排放成“8”字。“8”字中间重叠点应分散,不得堆放过高。“8”字缆圈上层不得套住下层,应保证缆线能自然拉开。布放时,操作人员不要站在“8”字缆圈之内。 6.放缆时应合理调配作业人员的间距,以保证缆弯大于曲率半径要求。缆线不得打背扣,不得产生拉伸张力,不得将缆线在地面和树枝上磨擦、拖拉。 7.缆线在沟槽、池塘、陡坡、河沿及转弯等地段布放时,应有专人指挥和专人传递控制,严防光(电)缆张力兜拉人员坠落和光缆损伤。

5.1.8光缆接续、测试时,光纤激光不得正对眼睛。

5.2架空线路

5.2.1立杆作业

1.行人较多时应划定安全区进行围栏,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立杆和布放钢绞线、缆线及现场围观。

2.立杆前应认真观察地形及周围环境。根据所立电杆的材料、规格和重量合理配备作业人员,明确分工,专人指挥。

3.立杆用具必须齐全且牢固、可靠,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 4.人工运杆作业

(1)电杆分屯堆放点应设在不妨碍行人、行车的位置,电杆堆放不宜过高。

(2)电杆应按顺序从堆放点高层向低层搬运。撬移电杆时,下落方向禁止站人。从高处向低处移杆时用力不宜过猛,防止失控。

(3)使用“抱杆车”运杆,电杆重心应适中,不得向一头倾斜。推拉速度应均匀,转弯和下坡前应提前控制速度。

(4)在往水田、山坡搬运电杆时应提前勘选路由。根据电杆重量和路险情况,备足搬运用具和充足人员,并有专人指挥。

(5)在无路可抬运的山坡地段采用人工沿坡面牵引时,绳索强度应足够牢靠,同时应避免牵引绳索在山石上磨擦。电杆后方严禁站人。

5.杆洞、斜槽必须符合规范标准。电杆立起时,杆梢的上方应避开障碍物。 6.人工立杆应遵守:

(1)立杆前,应在杆梢下方的适当位置系好定位绳索。如作业区周边有砖头、石块等,应预先清理。

(2)在杆根下落的坑洞内竖起挡杆板,使挡杆板挡住杆根,并由专人负责压控杆根。 (3)作业人员竖杆时应步调一致,人力肩扛时必须用同侧肩膀。

(4)杆立起至30°角时应使用杆叉(夹杠)、牵引绳等助力。拉动牵引绳应用力均匀,面对电杆操作,保持平稳,严禁作业人员背向电杆拉牵引绳。杆叉操作者用力要均衡,配合发挥杆又支撑、夹拉作用。电杆不得左右摇摆,应保持平稳。

(5)电杆立起后应按要求校正杆根、杆梢位置,并及时回填土、夯实。夯实后方能撤除杆又及登杆摘除牵引绳。

7.使用吊车立杆时,钢丝吊绳应牢固地拴在电杆上方的适当位置,使电杆的重心位置在下。起吊时,吊车臂下及杆下严禁站人。

8.严禁在电力线路正下方(尤其是高压线路下)立杆作业。当架空的通信线路穿过输电线时,经测量、计算吊线与高压输电线达不到安全净距时。则必须修改通信线路设计,必要时可改为由地下通过。

9.在民房附近进行立杆作业时,不得触碰屋檐。 5.2.2登(上)杆作业

1.登杆前必须认真检查电杆有无折断的危险。如发现有腐烂现象的电杆,在未加固前,不得攀登。

2.登杆时应注意观察及避开杆顶周围的障碍物。

3.登杆到达杆上的作业位置后,安全带应兜挂在距杆梢50 cm以下的位置。

4.利用上杆钉登杆时,必须检查上杆钉安装是否牢固。如有断裂、脱出危险不准蹬踩。 5.利用上杆钉或脚扣上下杆时不准二人以上同时上下杆。 6.使用脚扣登杆作业

(1)使用前应检查脚扣是否完好,当出现橡胶套管(橡胶板)破损、离股、老化或螺丝脱落和弯钩、脚蹬板扭曲、变形或脚扣带腐蚀、开焊、裂痕等情形之一者。严禁使用。不得用电话线或其他绳索替代脚扣带。

(2)检查脚扣的安全性时,应把脚扣卡在离地面30 cm的电杆上,一脚悬起,另一脚套在脚扣上用力踏踩,没有任何受损变形迹象,方可使用。 (3)使用脚扣时不得以大代小或以小代大。使用木杆脚扣不得攀登水泥杆,使用圆形水泥杆脚扣不得攀登方型水泥杆。各种活动式脚扣的使用功能不得互相替代。 (4)使用脚扣上杆时不得穿硬底鞋、拖鞋。

7.登杆时除个人配备的工具外,不准携带笨重工具。材料、工具应用工具袋传递。在电杆上作业前,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安全带保险环后方可作业。

8.杆上作业,所用材料应放置稳妥,所用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不得向下抛扔工具和材料。

9.在杆下用紧线器拉紧全程吊线时,杆上不准有人。待拉紧后再登杆拧紧夹板、做终结等。

10.升高或降低吊线时,必须使用紧线器,尤其在吊档、顶档杆操作必须稳妥牢靠,不许肩扛推拉。

11.电杆上有人作业时,杆下周围必须有人监护(监护人不得靠近杆根),在交通路口等地段必须在电杆周围设置护栏。 5.2.3拆换电杆作业

1.拆除电杆的顺序应是首先拆移杆上线缆,再拆除拉线,最后才能拆除电杆。

2.拆除线缆时,必须自下而上、左右对称均衡松脱,并用绳索系牢缓慢放下,如发现电杆或杆路出现异常时,应立即下杆,采取措施后再恢复上杆作业。

3.拆除吊线前,应将杆路上的吊线夹板松开。如遇角杆。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电杆转向角的背面。

4.松脱拆除,不得一次将电杆一侧的线缆全部松脱或剪断。在拆除最后的线缆之前必须注意中间杆、终端杆本身有无变化。

5.拆除吊线时严禁抛甩。拆除后的线缆、钢绞线必须及时收盘。

6.在路口和跨越电力线、公路、铁路、街道、河流等特殊地点时,应在本档间采用绳索牵拉后方可剪断吊线,并设专人看守。

7.在原旧杆位更换电杆时,必须把新杆立好后,自新杆攀登上杆,并把新、旧杆捆扎在一起,然后才能在旧杆上进行拆除移线工作。

8.更换电杆时,如利用旧杆挂设吊具吊立新杆时,应先检查旧杆腐朽情况,必要时应设置临时拉线或支持物。将较大的旧杆放倒时,应在新杆上挂设滑车。但如旧杆较小,亦可用绳索以一端系牢旧杆,另一端环绕新杆一整圈后,徐徐放松放倒。杆下禁止站人。 9.使用吊车拔杆时,应先试拔,如有问题,应挖开杆坑检查有无横木或卡盘障碍。如有,应挖掘露出后再拔。

5.2.4安装和拆换拉线作业

1.新装拉线必须在布放吊线之前进行。拆除拉线前必须首先检查旧杆安全情况,按顺序拆除杆上原有的光(电)缆、吊线后进行。 2.终端拉线用的钢绞线必须比吊线大一级,并保证拉距,地锚与地锚杆应与钢绞线配套。地锚埋深和地锚杆出土尺寸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严禁使用非配套的小于规定要求的地锚或地锚杆,严禁拉线坑不够深度或者将地锚杆锯短或弯盘。 3.更换拉线时应将新拉线安装完毕,并在新装拉线的拉力已将旧拉线张力松泄后再拆除旧拉线。

4.在原拉线位置或拉线位附近安装新拉线时,应先制作临时拉线。防止挖新拉线坑时将原有拉线地锚挖出而导致抗拉力不足使地锚移动发生倒杆事故。

5.安装拉线应尽量避开有碍行人行车的地方,并安装拉线警示护套。 6.拉线安装完毕后,拉线坑在回填土时必须夯实。 5.2.5布放吊线

1.布放无盘钢绞线时必须使用放线盘。

2.人工布放钢绞线,在牵引前端必须使用干燥的麻绳(将麻绳与钢绞线连接牢固)牵引。 3.布放钢绞线前,应对沿途跨越的供电线路、公路、铁路、街道、河流、树木等调查统计,在布放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安全通过。

(1)在树枝问穿越时,不得使树枝挡压或撑托钢绞线,保证吊线高度。

(2)通过供电线路、公路、铁路、街道时应计算并保证设计高度,确定钢绞线在杆上的固定位置。牵引钢绞线通过前必须进行警示、警戒。 (3)在跨越铁路地点作业前,必须调查该地点火车通过的时间及问隔,以确定安全作业时间。并请相关部门协助和配合。

(4)布放跨越道路钢绞线的安全措施:在有旧吊线的条件下。利用旧吊线挂吊线滑轮的办法升高跨越公路、铁路、街道的钢绞线,以防止下垂拦挡行人及车辆;在新建杆路上跨越铁路、公路、街道时,采用单档临时辅助吊线以挂高吊线防止下垂拦挡行人及车辆;在吊线紧好后拆除吊线滑轮和临时辅助吊线,同时注意警戒,保证安全。

(5)如钢绞线在低压电力线之上,必须设专人用绝缘棒托住钢绞线,不得搁在电力线上拖拉。

(6)防止钢绞线在行进过程中兜磨建筑物,必要时采取支撑垫物等措施。 (7)在牵引全程钢绞线余量时,用力应均匀,应采取措施防止钢绞线因张力反弹在杆间跳弹触及电力线。

(8)剪断钢绞线前,剪点两端应先人工固定,剪断后缓松,防止钢绞线反弹。 (9)在收紧拉线或吊线时,扳动紧线器以二人为限,操作时作业人员必须在紧线器后的左右侧。

4.布放架空光(电)缆

(1)布放架空光(电)缆在通过电力线、铁路、公路、街道、树木等特殊地段时,安全措施参照布放吊线的相关内容要求。

(2)在吊线上布放光(电)缆作业前,必须检查吊线强度。确保在作业时吊线不致断裂,电杆不斜、不倒及吊线卡担不致松脱。

(3)在跨越电力线、铁路、公路杆档安装光(电)缆挂钩和拆除吊线滑轮时严禁使用吊板。 (4)光(电)缆在吊线挂钩前,一端应固定,另一端应将余量拽回,剪断缆线前应先固定。 5.使用吊板挂放光(电)缆

(1)坐板及坐板架应固定牢固,滑轮活动自如,坐板无劈裂、腐朽。如吊板上的挂钩已磨损四分之一时,不得再使用。

(2)坐吊板时,必须辅扎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挂在吊线上。

(3)不得有两人以上同时在一档内坐吊板工作。 (4)在2.0/7以下的吊线上作业时不得使用吊板。

(5)在电杆与墙壁之间或墙壁与墙壁之间的吊线上,不得使用吊板。

(6)坐吊板过吊线接头时,必须使用梯子。经过电杆时,必须使用脚扣或梯子,严禁爬抱而过。

(7)坐吊板,如人体上身超过原吊线高度或下垂时人体下身低于原吊线高度时,必须注意与电力线尤其是高压线的安全距离,防止碰触上层或下层的电力线等障碍物,不可避免时改用梯子等其他方式。

(8)在吊线周围70 cm以内有电力线(非高压线路)或用户照明线时,不得使用吊板作业。 (9)坐吊板作业时,地面应有专人进行滑动牵引或控制保护。 6.在供电线及高压输电线附近作业

(1)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绝缘工具。

(2)在原有杆路上作业,应先用试电笔检查该电杆上附挂的线缆、吊线,确认没有带电后再作业。

(3)在通信线路附近有其他线缆时,在没有辩明清楚该线缆使用性质前,一律按电力线处理。

(4)在与电力线合用的水泥杆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注意与电力线等其他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5)在电力线下或附近作业时,严禁作业人员及设备与电力线接触。在高压线附近进行架线、安装拉线等作业时,离开高压线最小空距应保证:35 kV以下为2.5 m,35 kV以上为4m。

(6)光、电缆通过供电线路上方时,应事先通知电力部门派人到现场停止送电,并经检查确实停电后,才能开始作业。通信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将供电线擅自剪断。停送电必须在开关处悬挂停电警示标志,有专人值守,严禁擅自送电。在结束作业并得到工地现场负责人正式通知后方可恢复送电。不能停电时,可采取搭设保护架等措施,但必须做好充分的安全准备,方可施工。

(7)如需在供电线(220V、380V)上方架线时,严禁用石头或工具等系于缆线的一端经供电线上面抛过。此时,可在跨越电力线处搭设安全保护架,将电力线罩住,施工完毕后再拆除。作业中,放线车和吊线均应良好接地。如布放吊线,先在跨越电力线的上方做单档临时辅助吊线,待吊线沿其通过并全程安装完毕后再拆除临时辅助吊线。 (8)遇有电力线在线杆顶上交越的特殊情况时,作业人员的头部不得超过杆顶。所用的工具与材料不得接触电力线及其附属设备。

(9)当通信线与电力线接触或电力线落在地面上时,必须立即停止一切有关作业活动,保护现场,禁止行人步入危险地带。不得用一般工具触动通信缆线或电力线,应立即报告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指定专业人员排除事故。事故未排除前,不得擅自恢复作业。 (10)在有金属顶棚的建筑物上作业前,应用试电笔检查确认无电方可作业。

(11)在电力线下架设的吊线应及时按设计规定的保护方式进行保护。 5.2.6架设过河飞线

1.在通航河流上架设飞线时,应在施工前与航务管理部门进行联系,必要时在施工地段内应封航,并请相关部门派专人至上下游配合施工。

2.架设过河飞线,宜选择在汛前水浅时施工。如在汛期内施工,应注意水位涨落和水流速度。 3.架设过河飞线时为了不使线缆沉到河底,应使用汽艇(船只)或适当数量的木船组织作业人员在水上架设临时支撑架,支撑缆线。船上作业人员必须穿救生衣,配备救生设备。

4.船上作业人员应站在线缆张力的反侧,以免线缆收紧时被兜入水中。 5.在冰封河流上通过时,应先检验冰的厚度和强度,确保作业安全。 5.2.7桥梁侧体悬空作业

1.在桥梁侧体施工应得到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并按指定的位置安装铁架、钢管、塑料管或光(电)缆。严禁擅自改变安装位置损伤其桥体主钢筋。

2.在桥梁侧体施工时,作业区周围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圈定作业区。并设专人看守。严禁非作业人员及车辆进入桥梁作业区。

3.桥侧作业时,作业人员宜使用吊篮并同时使用安全带。吊篮各部件必须连接牢固。吊篮和安全带必须安挂于牢靠处,吊篮内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4.工具及材料应装在工具袋内,用绳索吊上放下,严禁在吊篮内和桥上抛掷工具、材料。 5.从桥上给桥侧传递大件材料(钢管)时,应有专人指挥,钢管两端拴绳缓慢送下,待固定后再拆除绳索。

6.采用机械吊臂敷设线缆时,应检查吊臂和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保护装置(吊挂椅、板、安全绳、安全带等)必须安全。作业人员在吊臂栏中应系安全带,并与现场指挥人员用对讲机保持联系。

7.在桥梁侧体悬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救生衣,桥上人员应穿交通警示服。作业车辆应设置施工停车警示标志。

5.3直埋线路

5.3.1敷设、拆除埋式光(电)缆或硅芯管、塑料管等所需掘土及回土、制作人孔等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可参照“通信管道”部分的相关规定。

5.3.2开挖光(电)缆沟槽前,应详细勘察地下原有各种缆线、管道分布和走向情况,使用专用仪器对地下原有光(电)缆进行探测。必要时,在路由复测划线后,邀请各通信运营商、部队、电力、供水、供气等有关单位确认并统计本工程新路由与各单位的管线交越或 同沟(平行)位置、长度。

5.3.3 根据了解和掌握的情况,确定挖掘方式。实施人工挖掘时。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工作,确保挖沟作业时人员和地下原有各种缆线、管道的安全。

5.3.4挖沟时,对地下的电力线缆、供水管、排水管、煤气管道、热力管道、防空洞、通信电缆等,应做如下处理:

1.在施工图上标有高程的地下物,应使用人工轻挖,严禁机械挖沟。

2.没有明确位置高程的,但已知有地下物时,应指定有经验的工人开挖。

3.在挖掘时发现有地下埋藏物或古墓文物,不得损坏或哄抢,应立即停止开挖并及时报告上级处理。 4.挖出地下管线并悬空时,在进行适当的包托后应与沟坑顶面上能承重的横梁用铁线吊起以防沉落。

5.如遇有污水、雨水、管道漏水应予以封堵,对难以修复的应报相关单位修复。 6.如遇煤气、热力管道漏气,特别是有毒、易燃、易爆的气体管道泄漏,施工人员应立即撤出,及时报有关单位修复并停止施工作业。工地负责人应指派专人守护现场,设置围栏警示标志,待修复后,方可复工。

5.3.5采用机械挖沟作业时,应对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明确界定机械挖沟的起止段落。对地下原有管线的交越点或近距离平行地段,应设置警示标志,并改用人_丁挖沟作业,不得使用机械挖沟。

5.3.6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必要时应制定“施工现场抢修应急预案”,备好人员、机具、通信工具、仪表器材、车辆等。 5.3.7布放光(电)缆

1.布放光(电)缆应统一指挥,按规定的旗语和号令行动布放光(电)缆。

2.光(电)缆入沟时不得抛甩,应组织人员从起始端逐段放落,防止腾空或积余。对穿过障碍点及低洼点的悬空缆,应用泥沙袋缓慢压下,不得强行踩落。

3.采用机械(电缆敷设机)敷设光(电)缆,必须事先清除光(电)缆路由上的障碍物。主机和缆盘工作区周围必须设活动(可拆卸)式安全保护架,并在牵引机之后和敷设主机之前设置不妨碍工作视线的花孔挡板,以防牵引钢丝绳断脱。

4.对有碍行人、车辆的地段和农村机耕路应采用穿放预埋管。必要时应设临时便桥。 5.3.8布放排流线

l_布放排流线应使用“放线车”,使排流线自然展开,防止端头脱落反弹伤人。 2.布放时应在交通道口设立警示标志并看守,防止兜人、兜车。 3.挖、埋、制作排流线的地线时必须注意保护和避开地下原有设施。

5.4敷设管道光(电)缆

5.4.1人孔、地下室内作业

1.应遵守建设单位、维护部门地下室进出、人孔开启封闭的规定。

2.进入地下室、管道人孔前,必须进行气体检查和监测,确认无易燃、有毒、有害气体并通风后方可进入。作业时,地下室、人孔应保持自然和强制通风。尤其在“高井脖”人孔内施工,必须保证人孔通风效果。

3.在地下室、人孔内作业期间,作业人员若感觉呼吸困难或身体不适,应立即呼救,并迅速离开地下室或人孔,待查明原因并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

4.作业时发现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气体时,人员必须迅速撤离。严禁开关电器、动用明火,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

5.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地下室或人孔。严禁在地下室吸烟和生火取暖。地下室、人孔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

6.严禁在地下室、人孔内点燃喷灯。使用喷灯时应保持通风良好。

7.在地下室、人孔内作业时,地下室或人孔上面必须有人监护。上下人孔的梯子不得撤走。

8.地下室、人孔内有积水时,应先抽干后再作业。遇有长流水的地下室或人孔,应定时抽水。并做到:

(1)使用电力潜水泵抽水时,应检查确保绝缘性能良好,严禁边抽水、边下地下室或人孔内作业。

(2)在人孔抽水使用发电机时,排气管不得靠近人孔口,应放在人孔下风方向。 (3)冬季在人孔内抽水排放,应防止路面结冰。 (4)作业人员应穿胶靴或防水裤防潮。 5.4.2开启人孔盖及作业

1.启闭人孔盖应使用专用钥匙。

2.上下人孔时必须使用梯子,放置牢固。不得把梯子搭在人孔内的线缆上,严禁作业人员蹬踏线缆或线缆托架。

3.在有行人、行车的地段开启孔盖施工前。人孔周围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围栏。晚上作业必须设置警示灯。作业完毕确认孔盖盖好再拆除。

4.雨、雪天作业时,在人孔口上方应设置防雨棚,人孔周围可用砂土或草包铺垫。 5.4.3敷设管道光(电)缆

1.清刷管道时,穿管器前进方向的人孔应安排作业人员提前到位,以便使穿管器顺利进入设计规定占位的管眼,不得因无人操作而使穿管器在人孔内盘团伤及人孔内原有光(电)缆。 2.人孔内作业人员应站在管孔的侧旁,不得面对或背对正在清刷的管孔。严禁用眼看、

手伸进管孔内摸或耳听判断穿管器到来的距离。

3.机械牵引管道电缆应使用专用牵引车或绞盘车,严禁使用汽车或拖拉机直接牵引。机械牵引电缆使用的油丝绳,应定期保养、定期更换。

4.机械牵引前应检验井底预埋的U型拉环的抗拉强度。 5.井底滑轮的抗拉强度和拴套绳索应符合要求,安放位置应控制在牵引时滑轮水平切线与管眼在同一水平线的位置。

6.井口滑轮及安放框架强度必须符合要求,纵向尺寸应与井口尺寸匹配。

7.牵引时,引入缆端作业人员的手臂必须远离管孔。引出端作业人员应避开井口滑轮、井底滑轮以及牵引绳。

8.牵引绳与电缆端头之间必须使用活动“转环”。

9.敷设管道电缆必须有统一作业方案和设置专人指挥。

5.5气吹敷设光缆

5.5.1在交通口处必须设置作业警示标志,在人口密集区必须设置隔离栏,应有专人看守,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吹缆作业区域。

5.5.2吹缆时,非设备操作人员应远离吹缆设备和人孔,作业人员不得站在光缆张力方向的区域。

5.5.3如遇有硅芯管道障碍需要修复时,应停止吹缆作业。必须待修复完毕后方可恢复吹缆作业,严禁在没有指令的情况下擅自“试吹”。

5.5.4吹缆时在出缆的末端,人孔作业人员应站在气流方向的侧面,防止硅芯管内的高压气流和沙石溅伤。

5.5.5吹缆机(含空压机及液压设备)的使用

1.吹缆机操作人员应配戴防护镜、耳套(耳塞)等劳动保护用品,手臂应远离吹缆机的驱动部位。

2.严禁将吹缆设备放在高低不平的地面上。 3.作业人员必须远离设备排出的热废气。 4.严禁设备的排气口直对易燃物品。

5.在液压动力机附近,严禁使用可燃性的液体、气体。

6.当汽油等异味较浓时,应检查燃料是否溢出和泄漏。必要时,应停机。 7.检查机械部分的泄漏时,应使用卡纸板,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检查。 8.输气软管必须连接牢固。当出现老化、破损等现象时应及时更换。

9.吹缆液压设备在加压前应拧紧所有接头。空压机启动后,值机人员不得远离设备并随时检查空压机的压力表、温度表、减压阀。空气压力不得超过硅芯管所允许承受的压力范围。 10.空压机排气阀上连有外部管线或输气软管时,不得移动设备。连接或拆卸软管前必须关闭缩压机排气阀,确保软管中的压力完全排除。

11.吹缆机、空压机、液压设备应严格按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和维护。

5.6水底光(电)缆

5.6.1在通航河流敷设水底光(电)缆之前,应与航务管理部门洽商敷设时间、封航或部分封航办法,并取得相关单位的协助。

5.6.2水底光(电)缆敷设,应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和光(电)缆的重量选用载重吨位、船体面积合适、牢固的船只。

5.6.3扎绑船只所用绳索和木杆(钢管)应符合最大承受力要求,扎绑支垫应牢固可靠,工作面铺板应平坦,无铁钉露出,无杂物。船缘应设围栏。

5.6.4作业船靠岸地点,应选择在便于停船的非港口繁忙区。

5.6.5敷设水底光(电)缆前,必须对水上用具、绳索、绞车、吊架、

倒链、滑车、水龙带和所有机械设备进行严格的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5.6.6绞车或卷扬机应牢固地固定在作业船上,作业区域的钢丝绳、缆绳应摆放整齐,防止绞入船桨、船舵。

5.6.7水底光(电)缆敷设工作船上应按水上航行规定设立各种标志,船上作业人员和潜水员应穿救生衣。正式敷设前应先进行试敷,确有把握后,才能进行快速放缆。掌握放缆车制动的操作人员应随时控制光(电)缆下水速度。船速应均匀,并且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潜水人员,以便应急替换。

5.6.8采用潜水冲槽布放水底光(电)缆作业 1.潜水员必须是经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

2.潜水员下水前,必须仔细检查潜水衣和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潜水衣导气管是否有破、漏现象,头盔是否严密)。

3.潜水员的联络电话必须试通可靠。 4.潜水员必须系牢安全绳。

5.充气设备必须保持良好,潜水员穿好潜水衣后应检查充气情况,方可顺梯下水。 6.潜水冲槽船上必须设专人指挥,并经常与水下人员保持联系。 7.水流速大于1.2 m/s、水深超过8 m时,潜水员不宜下水冲槽。 5.6.9采用冲放器布放水底光(电)缆作业 1.应选择能安全控制船体张力的铁锚。

2.各种钢丝绳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有毛刺或锈蚀严重的钢丝绳不得使用。 3.作业船的锚绳应能随时控制船体,不得挤压冲放器。

4.作业前,必须检查冲放器进出水孔道是否堵塞,光(电)缆入水滑槽是否疏通,各连接头是否密闭牢固。

5.水泵、油机等应设专人操作,压力应在安全负荷以内,调压不得过快。 6.动力机械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7.在靠近外海边的河道内布放水底光(电)缆作业时,应调查了解潮水涨落的规律和时间,以免涨、退潮时发生海水倒流,防控不及。 5.6.10人工截流作业

1.作业人员必须分工明确并有备用替换人员,全过程必须由专人指挥。

2.作业人员应穿防水靴或防水裤等防护用品。

3.河底挖沟宽度应根据沟深而定,并操作方便,便于避险。沟内应设置一定数量的安全通道用具,以防紧急情况攀爬撤离。

4.在河底挖掘时应及时抽干作业区的渗水。在开挖沟深至0.5 m时,应开始采取防塌措施。

5.人工截流宜采用不间断的施工方式,施工人员应换班交替作业,夜间施工时必须有充足照明。

6.有截堵冲垮、坍塌前兆时,应提前采取加固措施。必要时应组织挖沟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带,排除危险后再恢复挖掘。

7.在搬运水泥盖板时,搬运人员应步调一致。在拆除防塌挡板支撑时应小心操作,作业人员应位于安全位置。

5.6.11水底光(电)缆敷设后,河流两岸应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5.7高速公路线路

5.7.1在高速公路上施工,必须将施工的具体地点、工期、每日作业起止时间、施工方案、车辆牌号、负责人及施工作业人员数量报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经批准后方可上路作业。 5.7.2在路由复测和施工时应在高速公路隔离带内行走。在高速公路的桥梁地段,应检查

桥梁隔离带的结构,不结实时,不得行走。

5.7.3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高速公路施工时,应在距离作业地点的来车方向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分别设置明显的交通警示标志和导向箭头指示标志,按指定位置停放施工车辆,并有专人维护交通。

5.7.4施工安全警示标志应根据施工作业点“滚动前移”。收工时,安全警示标志的回收顺序必须与摆放顺序相反。安全警示标志的摆放、回收及看守应由专人负责。 5.7.5作业起止时间应在规定的时间之内,不得拖延收工时间。

5.7.6施工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进入高速公路施工现场时。必须穿戴专用的交通警示服装。 5.7.7施工人员应避免或尽量减少横穿高速公路,不得随意进入非作业区。

5.7.8所有的施工机具、材料应放置在施工作业区内。盘“8”字的作业人员不得超过作业区隔离边界。

5.8墙壁光(电)缆

5.8.1在人员密集区施工时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设专人值守。非作业人员不得进人墙壁线缆作业区域。

5.8.2在登高梯上作业时,不得将梯子架放在住户门口。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应派人监护。

5.8.3墙壁线缆在跨越街巷、院内通道等处,其线缆的最低点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4.5 m。 5.8.4在墙壁上及室内钻孔布放光(电)缆时,如遇与近距离电力线平行或穿越,必须先停电后作业。

5.8.5墙壁线缆与电力线的平行间距不小于15 cm,交越的垂直间距不小于5 cm。对有接触摩擦危险隐患的地点,应对墙壁线缆加以保护。

5.8.6 在墙壁上钻孔时应用力均匀。铁件对墙加固应牢固、可靠。

5.8.7收紧墙壁光【电)缆吊线时,必须有专人扶梯且轻收慢紧,严禁突然用力而导致梯子侧滑摔落。收紧后的吊线应及时固定、拧紧中间支架的吊线夹板和做吊线终端。

5.8.8跨越街巷、居民区院内通道地段时,安装光(电)缆挂钩应使用梯子,并有专人扶守搬移。严禁使用吊线坐板方式在墙壁间的吊线上作业。

5.9线路终端设备安装

5.9.1安装分线盒(分线箱)

1.安装杆上、墙壁上的分线盒(分线箱)时,安全注意事项参照墙壁光(电)缆安全施工的相关内容。

2.分线盒(分线箱)安装完毕,应及时盖好扣牢,盒盖不得坠落。 5.9.2安装架空式交接箱

1.必须首先检查“H杆”是否牢固,如有损坏应换杆。

2.采用滑轮绳索牵引、吊装交接箱应拴牢,并用尾绳控制交接箱上升时不左右晃荡。严禁直接用人扛抬举的方式移置交接箱至平台。

3.上下交接箱平台时,应使用专置的上杆梯、上杆钉或登高梯。如采用脚扣上杆,应注意脚扣固定位置和杆上铁架。不得徒手攀登和翻越上、下交接箱。 4.安装架空式交接箱和平台时,必须在施工现场围栏。 5.9.3在通信机房安装光(电)缆成端设备 1.不得随意触碰正在运行的设备。 2.走线架上严禁站人或攀踏。

3.临时用电应经机房人员允许,使用机房维护人员指定的电源和插座。

6通信管道工程

6.1一般安全要求

6.1.1在城镇或交通路口施工必须摆放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围栏、挡板等防护设施,夜间应设置警示灯。

6.1.2在工地堆放机具、材料时,应选择在不妨碍交通、行人少、地面平整的地方堆放,堆积高度不宜超过1.5 m,不得随意堆放在沟边,必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6.1.3在沟坑内工作时,应随时注意沟坑的侧壁有无裂痕、护土板的横撑是否稳固,起立或抬头时应注意横撑碰头。

6.1.4在未得到施工负责人同意前,严禁随意变动和拆除支撑。 6.1.5上下沟槽时应使用梯子,不得攀登沟内外设备。 6.2 测量划线

6.2.1测量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分段丈量。皮尺、钢卷尺横过公路或在路口丈量时,应注意行人和车辆,不得被车辆碾压。

6.2.2露天测量时,观测者不得离开测量仪器。因故需要离开测量仪器时,应指定专人看守。测量仪器不用时,应放置在专用箱包内,专人保管。

6.2.3沿管线路由钉的水平桩或中心桩,不得高出路面1 cm以上。 6.2.4 电测法物探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进行电法物探作业时,发电设备必须在得到物探操作员的指令后,方可向测试点供电。检查供电线路时必须切断电源。

2.电法物探作业时,在供电前操作人员必须先检查线路,严防短路。供电时,操作人员必须随时与跑极人员联系。拆除线路时,应先拆除电源线。

3.当供电电压高于安全电压时,所有跑极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非操作人员不得拨动仪器和供电装置。

4.用断开电极的方法检查漏电时,跑极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不准直接用手断开或连接导线。操作人员必须随时与跑极人员联系,确认无误后再进行工作。 5.电法物探作业时,测试线接近或横穿架空输电线路下方时,必须将导线固定在木桩上,并保证导线沿地表布设。联合剖面、充电等方法的远极导线不得沿输电线路布设。电测导线必须与架空输电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6.物探测试仪器应放在干燥处。如在潮湿地区工作时,操作人员脚下和仪器下应铺设绝缘胶板。

7.雷雨天不得进行电法物探作业及收放导线。 6.2.5井下勘察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打开井盖至少5分钟以上方可探视井下情况。

2.下井调查或施放探头、电极、导线前,必须进行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的浓度测定,超标的人井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 3.井口必须有人看守并设置安全警示围栏。 4.禁止在井内或通道内吸烟及使用明火。 5.夜间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度。

6.井下作业完毕或作业人员离开人井时应及时盖好井盖。

6.2.6 使用大功率的电动机具设备施工时,如工作电压超过36 V,作业人员应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交流电源闸刀引接处附近,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所有电器设备外壳必须接地良好。雷雨天气时,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动机具设备在露天施工。

6.2.7对地下管线进行开挖验证时,应防止损坏管线。严禁使用金属杆直接钎插探测地下

输电线和光缆。在地下输电线路的地面或在高压输电线下测量时,严禁使用金属标杆、塔尺。严禁在雨天、雾天、雷电天气下,在高压输电线下作业。

6.3 土方作业

6.3.1施工前,应按照批准的设计位置与有关部门办理挖掘手续,做好施工沿线的安全宣传工作,劝告居民,教育儿童不要在沟边、沟内玩耍。

6.3.2开挖沟槽时,应熟悉设计图纸上标注的地上、地下障碍物具体位置并做好标识,同时应在沟槽起止的两端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沿线应围栏,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6.3.3挖掘土石方,应从上而下进行,不得采用掏挖的方法。在雨季施工时应做好防水、排水措施。

6.3.4人工开挖土方或路面时,相邻作业人员间必须保持2 m以上间隔。 6.3.5使用风镐开凿路面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风镐各部位接头必须紧固,不漏气。胶皮管不得缠绕打结。不得用折弯风管的办法作断气之用。不得将风管置于胯下。

2.风管连接风镐后应试送气,检查风管内有无杂物堵塞。送气时,应缓慢旋开阀门,不得猛开。

3.钢钎插入风镐后不得开机空钻。

4.风镐的风管通过路面时,必须将风管穿入钢管作硬性防护。

5.利用机械破碎路面时,必须设专人统一指挥,操作范围内不得有人。 6.3.6流砂、疏松土质的沟深超过1 m或硬土质沟的侧壁与底面夹角小于115°且沟深超过1.5 m时,应安装挡土板。

6.3.7在房基土或是废土地段开挖的沟坑,必须安装挡土板。

6.3.8在陡坎地段挖沟,应防止松散的石块、悬垂的土层及其他可能坍塌的物体滚下。 6.3.9在靠近建筑物挖沟、坑时,应视挖掘深度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如采用支撑办法无法解决时,应拆除容易倒塌的建筑物,回填沟、坑后再修复建筑物。

6.3.10挖沟时,对地下的电力线缆、供水管、排水管、煤气管道、热力管道、防空洞、通信电缆、地下构筑物等的保护,应参照直埋线路相关章节。 6.3.11沟槽出土的堆放

1.挖出的土、石,不得堆在消防栓井、邮筒、上下水井、雨水口及各种井盖上。 2.从沟底向地面掀土,应注意上边是否有人。沟坑深在1.5 m以上者,应有人在地面清土,堆放在距离沟、坑边沿60 cm以外,使土、石不致回落于沟内。同时组织清运交通道路上的土方、石方。

6.3.12作业人员不得在沟内向地面乱扔石头、土块和工具。

6.3.13挖沟后,如不能及时回填土,应在沟坑经过的道口、单位、住户门口等地段及时搭设临时便桥。搭设的便桥应符合要求,确保安全。在繁华地区,便桥左右应加设围档和明显标志。

6.3.14开挖隧道

1.施工人员不得将工具碰撞撑架及护土板。 2.隧道内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通风设备。照明设备和通风设备应用低压电源和绝缘强度高的电缆。

3.隧道内应保持通风,注意对有毒气体的检查。遇有可疑现象,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工地负责人处理。

6.3.15 每天开工前或雨后复工时,必须检查沟壁是否有裂缝,撑木是否松动。发现土质有裂缝,应及时加强支撑后再进行作业,雨后沟坑内淤泥应先清挖干净。严禁施工人员在沟坑内或隧道中休息。

6.3.16在原有人孔处改建、新建人孔和管道时,严禁损坏原有的光、电缆。必要时,应加横杆悬吊或隔离保护。 6.3.17管道回填土

1.塑料管道在回填土时应根据设计要求,在布放安全警示带后再逐层回填。

2.使用电动打夯机回土夯实时,手柄上应装按钮开关,并做绝缘处理。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电源电缆应完好无损,严禁夯击电源电缆。严禁操作人员背向打夯机牵引操作。

3.使用内燃打夯机,应防止喷出的气体及废油伤人。 4.在隧道内回土,不得一次将所有的护土板和撑木架拆除,应逐步拆除护土板和支撑架,并逐步层层夯实,没有条件夯实的地方应用砖、石填实。

6.4钢筋加工

6.4.1钢筋冷拉作业

1.应检查卷扬机的钢丝绳、地锚、钢筋夹具、电气设备等,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作业。 2.冷拉钢筋时,应在拉筋场地两端地锚以外的边沿设置警戒区,装设防护挡板及警示标志。操作人员必须位于安全地带,在钢筋两侧的3 m以内及拉筋两端严禁站人。严禁跨越钢筋和钢丝绳。

3.卷扬机运转时,严禁人员靠近拉筋和牵引钢筋的钢丝绳。运行中出现钢筋滑脱、绞断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机。

4.拉筋速度宜慢不宜快,钢筋基本拉直时应暂停,再次检查夹具是否牢固可靠,并按照安全技术要求控制钢筋在拉直过程中的伸长值。 6.4.2弯曲钢筋时,应将扳子口夹牢钢筋。

6.4.3绑扎钢筋骨架应牢固,将扎好的铁丝头搁置下方。

6.5模板、挡土板

6.5.1制作模板和挡土板的木料不得有断裂现象。支撑挡土板及撑木、模板必须装钉牢固、平整,不得有钉子和铁丝头突出。

6.5.2支撑人孔上覆模板作业时,不得站在不稳固的支撑架上或尚未固定的模板上作业。 6.5.3模板与挡土板在安装和拆除前后应堆放整齐,不得妨碍交通和施工。拆除的模板、横梁、撑木和碎板有铁钉时应将铁钉起除。 6.5.4拆除挡土板

1.如有塌方危险,应先回填一部分土,经夯实后再拆除。必要时加装新支撑与垫板,再由下面往上拆除,逐步回填土,最后将全部木撑及挡土板拆除。

2.在流砂或潮湿地区,拆除比较困难或危险时,模板可留在回填土的坑内。 3.若靠近沟坑旁的建筑物地基底部高于沟底,回土时挡土板不得拆除。

6.6 混凝土

6.6.1搬运水泥、筛选砂石及搅拌混凝土时应戴口罩,在沟内捣实时,拍浆人员应穿防护鞋。

6.6.2混凝土盘应平稳放置于人孔旁或沟边,沟内人员必须避让。

6.6.3搅拌机上下料时,每次重量不得超过本机规定的负荷。出料时,料口应放下。 6.6.4混凝土运送车应停靠在沟边土质坚硬的地方,放料时人与料斗应保持一定的角度和距离。应使用专用机、器具将混凝土倒入沟槽内。

6.6.5 向沟内吊放混凝土构件时,应先检查构件是否有裂缝,吊放时应将构件系牢慢慢放下。

6.7铺管和导向钻孔

6.7.1人工铺管

1.管材应堆放整齐,不得妨碍交通和施工,不得放在土质松软的沟边。 2.水泥管块堆放不宜高出1 m,管块应平放,不得斜放、立放。

3.由沟面搬运水泥管块下沟时,应用安全系数较高、具有足够承载力的绳索吊放,绳索每隔40 cm打一个结,待沟内人员接稳后,再松开绳索。必要时,可由沟面至沟底搭设木(铁)板,木板的厚度不得小于4 cm。用绳索将水泥管块沿木(铁)板下滑吊放。 6.7.2非开挖顶管

1.工作坑内钢管入口处的墙面必须进行支护,防止夯击顶管时塌方。

2.夯击顶管前必须对设备、工器具安装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可开始施工。 3.需作业人员进入管内作业时,坑内、坑外必须有专人监护。

4.工作坑内有人作业时,应禁止在丁作坑上方及周围进行吊装作业。

5.专用吊装器具使用前应由专人检查。吊具必须定期更换,严禁超期使用。 6.使用大锤或其他工具夯击钢圈或钢管时,非作业人员应离开夯击顶管工具的活动范围。 7.夯击顶管过程中,工作坑内严禁站人。

8.在管内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通风设施,并设专人监护。 9.雨季施工应制定和落实防水、防坑壁坍塌的措施。 6.7.3非开挖导向钻孔铺管

1.施工前必须对地上物、地下物进行调查,了解其他地下管线的确切位置,绘制控制钻头钻进位置图纸,严禁盲目定向钻孔施工。钻杆设备与电力线应保持2.5 m以上的距离,在高压电力网附近施工时机具必须接地可靠。

2.施工前必须对导向钻设备安装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设备的液压系统、泥浆润滑系统和钻杆各部件的状态并根据施工场地的地层土质和技术要求选配定向钻导向钻孔的润滑泥浆。电气设备必须做到防雨、防潮、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3.钻孔时,应仔细观察钻机的给进油压表、回转油压表以及泥浆压力表的读数,测试、核对和调整钻头在地下钻进的位置、方向。操作人员应注意观察设备各运行部位,发现钻进出现异常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4.在设备运转过程中,不得进行擦洗和修理。严禁靠近设备的旋转和运动部位。 5.装卸塑料管时要有足够人员,听从统一指挥,不可抛掷。钻机拖带管前应将塑料管“一”字放开,依次理顺,摆放在不影响交通的地段。穿放的塑料管中间不得有接头。 6.使用管钳扭卸钻杆和钻具时,应避开管钳回落范围,手不准捏在管钳根部。

6.7.4光(电)缆路由在通过铁路、公路、河堤采用顶管预埋钢管或定向钻孔铺管时,在顶管或定向钻孔前必须将顶管区域内其他地下设施(如通信光缆、通信电缆、电力电缆、上水管、下水道、煤气管、铁路信号线路等)的具体位置调查清楚,制定方案,保持安全距离。 6.8砖砌体

6.8.1砌筑人孔及人孔内、外壁抹灰高度超过1.2 m时,应搭设脚手架作业。

6.8.2脚手架使用前应检查脚手板是否有空隙、探头板,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脚手架上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层侧砖。同一块脚手板上不得超过二人作业,严禁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架上垫高作业。

6.8.3砌筑作业面下方不得有人,垂直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可靠、安全的防护隔离层。不得在新砌的人孔墙壁顶部行走。

6.8.4人孔内有人作业时,严禁将材料、砂浆向基坑内抛掷和猛倒。 6.8.5在进行人孔底部抹灰作业时,人孔上方必须有专人看护。 6.8.6吊装人孔上覆作业

1.起重机工作场地应平坦坚实,离沟渠、基坑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保证在工作时不沉陷。

2.作业前应确认起重机的发动机传动部分、制动部分、仪表、钢丝绳以及液压传动等正常,方可正式作业。

3.起重机支腿应全部伸出,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支腿有定位销时必须插上。 4.起重机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吊装上覆时,应有专人指挥,其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禁止在吊起来的上覆下面进行作业。 5.起吊和安装人孔上覆时,人孔内不得有人。

6.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应保持安全距离。

6.8.7人孔口圈至少四人抬运,砌好人孔口圈后,必须及时盖好内、外盖。 6.9 管道试通

6.9.1大孔管道试通,应使用试通管试通。小孔管道试通,可用穿管器带试通棒试通。穿管器支架应安置在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并有专人看守,不得影响行人、车辆的通行。必要时,应在准备试通的人孔周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9.2人孔内的试通作业人员应听从统一指挥,避免速度不均匀造成手臂受伤或试通线打背扣。

7通信设备工程

7.1一般安全要求

7.1.1设备开箱时应注意包装箱上的标志,严禁倒置。开箱时应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用锤猛力敲打包装箱。开箱后应及时清理箱板、铁皮、泡沫等杂物。雨雪、潮湿天气不得在室外开箱。

7.1.2在机房内搬移设备时,不得损坏地板和其他设备。 7.1.3施工作业所用工、机具应完好,不得带“病”作业。

7.1.4施工场地应配备消防器材。机房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机房内吸烟、饮水。

7.1.5在已有运行设备的机房内作业时,应划定施丁作业区域。作业人员不得触碰在运设备;不得随意关断电源开关。

7.1.6多用插座、电烙铁、手电钻、电锤等工具的电源接线应绝缘良好,严禁将交流电源线挂在通信设备上。

7.1.7施工用临时电源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标明电压和容量。使用机房原有电源插座时必须先测量电压、核实电源开关容量。

7.1.8铁架、槽道、机架、人字梯上不得放置工具和器材。高凳上放置工具和器材时,人离开时必须随手取下。搬移高凳时,应先检查、清理高凳上的工具和器材。

7.1.9 高处作业应使用绝缘梯或高凳。严禁脚踩铁架、机架和电缆走道。严禁攀登配线架支架;严禁脚踩端子板、弹簧排。

7.1.10涉电作业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工具,并由专业人员操作。在带电的设备、头柜、分支柜中操作时,作业人员应取下手表、戒指、项链等金属饰品,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螺丝钉、垫片、铜屑等金属材料掉落引起短路。

7.1.11 在运行设备顶部操作时,应对运行设备采取防护措施,严禁工具、螺丝等金属物品落人机柜内。

7.1.12重要工序应由操作技术熟练的人员操作。建设单位随工人员或监理人员、工程质检员应在施工现场监督检查。

7.1.13系统割接时,应做好割接方案和数据备份,并同时制定应急预案。 7.1.14每日工作完毕离开现场前,应清理现场,切断作业电源。检查电源及其他不安全因素,确认无安全隐患。

7.2铁件加工和安装

7.2.1铁件的加工制作

l.铁件制作时,加工用的铁锤木柄应牢固,木柄与铁锤连接处,必须用楔子将木柄楔牢固,防止铁锤脱落。

2.锯、锉时,加工的铁件应在台虎钳或电锯平台上夹紧。在台虎钳上夹持固定槽钢、角钢、钢管时,应用木块在钳口处垫实、夹牢,不得松动。锯、锉点距钳口的距离不应过远,防止铁件振动损害机具。

3.锯铁件时,锯条或砂轮与铁件的夹角要小,不宜超过10°,锯条松紧适度。锯槽钢、角钢时,不宜从顶角开始,宜从边角开始。当铁件快要锯断时,要降低手锯或电锯的速度,并有人扶住铁件的另一端,防止卡锯或铁件余料飞出。

4.使用电钻钻孔时,应检查电钻绝缘强度,必须符合要求。严禁使用“带病”的电钻。电源插座必须接触良好,不得使用破损、裂纹、松动的插座。

5.钻孔时,铁件必须夹紧,固定牢靠,不得左右摆动。钻孔前,应先用铁冲在铁件上对已划好的钻孔点冲一凹点,下钻要对准工件的冲眼,先轻钻一下,检查是否准确,然后再下

钻。钻孔时,用力均匀,钻孔时间较长时,应在钻孔点加注机油,不应使钻头过热。 6.钻孔时,铁件不得卡住钻头,如发生卡住钻头时,必须立即停机处理。

7.钻孔超过φ10时,应分两次完成,先用φ6以下的钻头钻一小洞,然后再更换钻头,将钻孔扩至需要的直径,不得一次完成钻孔。 8.管件攻丝、套丝时,扳手规格应符合要求。管件在台虎钳上固定牢固。如两人操作时,动作应协调。攻、套丝时,应注意加注机油,及时清理铁屑,防止飞溅。

9.铁件作弯时,应在台虎钳或作弯丁具上夹紧。用锤敲击时,应防止振伤手臂。管件需加热作弯时,喷灯烘烤管件间距适当,操作人员不得面对管口。

10.加工铁件应在指定的区域操作,严禁在已安装设备的机房内切割铁件。

11.铁件去锈和喷刷漆时,作业人员应戴口罩、手套。喷刷漆现场应配备消防设备,严禁吸烟和引入明火。喷刷后的余漆、废液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丢放。

7.2.2安装铁件时,在通信设备的顶部或附近墙壁钻孔时,应采取遮盖措施,避免铁屑、灰尘落入设备内。对墙、天花板钻孔时,应避开梁柱钢筋和内部管线。使用登高的人字梯作业时应放置稳定,有专人扶持。 7.3安装机架和布放线缆

7.3.1设备在安装时(含自立式设备),应用膨胀螺栓对地加固。 在抗震地区,必须按设计要求,对设备采取抗震加固措施。 7.3.2在已运行的设备旁安装机架时应防止碰撞原有设备。

7.3.3布放线缆时,不应强力硬拽,并设人看管缆盘。在楼顶上布放引线时,不可站在窗台上作业。如必须站在窗台上作业时,必须扎绑安全带进行保护。 7.3.4 布放线缆时应做好标识,其中电源线端头应作绝缘处理。

7.3.5在光纤槽道上布放尾纤时,严禁踩踏原有尾钎。在机房原有ODF架上布放尾钎时,严禁将在用光纤拔出而引起通信中断。

7.3.6开剖线缆不得损伤芯线。电源线端头必须镀锡后加装线鼻子,线鼻子的规格应符合要求。

7.3.7连接电源线端头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操作时应防止工具打滑、脱落。

7.3.8列头柜电源保险容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插拔电源保险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不得用其他工具代替。

7.4设备加电测试

7.4.1设备在加电前,应检查设备内不得有金属碎屑,电源正负极不得接反和短路,设备保护地线良好,各级熔丝规格应符合设备的技术要求。

7.4.2设备加电时,必须沿电流方向逐级加电,逐级测量。 7.4.3插拔机盘、模块时必须配戴接地良好的防静电手环。 7.4.4测试仪表应接地,测量时仪表不得过载。

7.4.5线路测试(抢修)时,应先断开设备与外缆的连接。

8卫星地球站、微波、移动通信天馈线工程

8.1卫星地球站的天馈线安装

8.1.1卫星地球站室外天馈线安装

1.施工前应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所有施工人员应明确分工和职责。

2.对起吊机具如卷扬机、铁链、滑轮、吊架等进行检查,应完好。钢丝绳、尼龙绳、麻绳等如出现锈蚀、严重磨损、断股等危险隐患时,应禁止使用。

3.天线搬运安装现场应设置围栏。从事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配带符合技术要求的安全带、安全帽。

4.天线基础的砼浇筑必须达到养护期和强度要求后方可进行天线安装。 5.起吊天线和天线座安装就位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

6.高处作业时,所用工具、材料应放置稳妥。天线塔上人员与地面人员之间严禁扔抛工具或材料。

7.安装天线时必须安装避雷针,应有可靠的防雷接地系统。 8.1.2天馈线接地与防雷

1.天线波导进入机房前应使用波导接地装置。接地系统必须可靠,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规定。 2.卫星设备射频线缆及中频线缆应安装避雷器。避雷器接地铜线必须与机房接地排接通牢靠,接地线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3.走线架、吊挂、通风管道等必须安装接地线,与机房接地排连接牢固。

8.2微波、移动通信的天馈线安装

8.2.1在天线吊装现场(包括市内楼房吊装)应设置安全作业警示区域,禁止车辆及无关人员穿行。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配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8.2.2天线安装

1.吊装天线前应先勘察现场,制定吊装方案。天线施工人员必须明确分工和职责,由专人统一指挥。吊装现场必须避开电力线等障碍物。

2.吊装前应检查吊装工具的可靠性。当起吊的天线稍离地面时,应再次检查吊装物,确认可靠后再继续起吊。

3.起吊天线时,应使天线与铁塔(或楼房)保持安全距离,不可大幅度摆动。向建筑物的楼顶吊装时,起吊的钢丝绳不得摩擦楼体。

4.天线挂架强度、水平支撑杆的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用的抱箍必须安装双螺母,加固螺栓必须由上往下穿。如需另加镀锌角钢固定时,不得在天线塔角钢上钻孔或电焊。 5.辐射器安装应注意极化方向,顶端固定拉绳调整的长度应一致,确保拉力均匀。 6.安装防辐射围圈前,应在主反射面锅沿边先粘防泄露垫,再装防尘布,防尘布周围的固定弹簧拉钩调整长度应一致。 8.2.3馈线安装 1.吊装椭圆软波导前必须将一端接头安装平整、牢固,并用塑料布包扎严密再进行吊装。 2.吊装椭圆软波导应使用专用钢丝网套兜住馈线的一端并绑扎到主绳上,不得使软波导扭折或碰撞塔体。 3.馈线与天线馈源、馈线与设备连接处应自然吻合、自然伸直,不得受外力的扭曲影响。 4.馈线弯曲时应圆滑,其曲率半径应符合设计要求。馈线进

入机房内时应略高于室外或做滴水弯,雨水不得沿馈线流进机房。馈线进洞口处必须密封和做好防水处理。

5.馈线进入机房前,必须至少有三处以上的防雷接地点;馈线进入机房后必须安装避雷器。

8.3上塔作业

8.3.1从事微波、移动通信基站天馈线安装等工程项目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作业。凡是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如发现身体不适合高处作业时,不得从事这一工作。

8.3.2施工单位应根据场地条件、设备条件、施工人员、施工季节编制高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经审核后必须认真执行。

8.3.3高处作业的每道工序必须指定施工负责人,并在施工前必须由本工序负责人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明确分工。严禁任何违章作业的现象发生。

8.3.4各工序的工作人员必须着用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拖鞋、硬底鞋或赤脚上塔作业。

8.3.5安全带必须经过检验部门的拉力试验,安全带的腰带、钩环、铁链必须正常,用完后必须放在规定的地方,不得与其他杂物放在一起。施工人员的安全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8.3.6以塔基为圆心,塔高的1.05倍为半径的范围为施工区,应进行圉围,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以塔基为圆心,塔高的20%为半径的范围为施工禁区,施工时未经现场指挥人员同意并通知塔上作业人员暂停作业前,任何人不得进入。

8.3.7施工现场应无障碍物。如有沟渠、建筑物、悬崖、陡坎等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8.3.8 输电线路不得通过施工区。如遇有时,必须采取停电措施。

8.3.9手摇绞车、电动卷扬机、扒杆、吊杆、滑轮、钢丝绳等施工机具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8.3.10电动转扬机、手摇绞车的稳装位置必须设在施工围栏区外。 8.3.11 遇到下列气候环境条件时严禁上塔施工作业: 1.地面气温超过40℃或低于-20℃时; 2.五级风及以上;

3.沙尘、云雾或能见度低; 4.雨雪天气;

5.杆塔上有冰冻、霜雪尚未融化前; 6.附近地区有雷雨。

8.3.12经医生检查身体有病不适应上塔的人员不得上塔作业。前一天或当天饮过酒的人,不得上塔作业。

8.3.13高处作业人员上塔前必须检查安全帽和安全带各个部位有无伤痕,如发现问题严禁使用。塔上作业时,必须将安全带固定在铁塔的主体结构上,不得固定在天线支撑杆上。严防滑脱。扣好安全带后,应进行试拉,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如身体靠近塔身,安全带松驰,应随时检查挂钩是否正常,确认正常后再工作。

8.3.14上、下塔时必须按规定路由攀登,人与人之间距离应不小于3 m,行动速度宜慢不宜快。上塔人员不得在防护拦杆、平台和孔洞边沿停靠、坐卧休息。 8.3.15塔上作业人员不得在同一垂直面同时作业。

8.3.16塔上作业,所用材料、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所用工具应系有绳环,使用时套在手上,不用时放在工具袋内。塔上的工具、铁件严禁从塔上扔下,大小件工具都应用工具袋吊送。

8.3.17在地面起吊天线、馈线或其他物体时,应在物体稍离地面时对钢丝绳、吊钩、吊装固定方式等再作一次详细的安全检查。

8.3.18吊装物件时,必须系好物件的尾绳,严格控制物件上升的轨迹,不得碰撞塔体。拉尾绳的作业人员应密切注意指挥人员的口令,松绳、放绳时应平稳。 8.3.19塔上焊接

1.焊接人员必须穿戴相应的专用劳保用品。上塔不得携带电焊软电缆、焊枪或气焊软管等工具。焊接工具必须在无电源或气源的情况下吊送。

2.电焊机应放在干燥场地,并加防雨罩,外壳应接地牢靠。

3.在塔上电焊时,除有关人员外,其他人都应下塔并远离塔处。凡焊渣飘到的地方,严禁人员通过。电焊前应将作业点周边的易燃、易爆物品清除干净。电焊完毕后,必须清理现场的焊渣等火种。

8.3.20指挥人员在塔上有作业人员工作的期间内,不得离开现场。应密切观察塔上作业人员的作业,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

8.3.21施工用机具和仪表必须由熟悉其使用方法的人员掌握及操作,并妥善保管。 8.3.22安装微波、移动通信天线应在铁塔避雷针的45。保护范围内。

8.4 网络规划优化

8.4.1基站勘测

1.到高层楼顶进行勘测时,作业人员不得靠近楼顶边沿。需要上塔时必须由登高专业人员上塔操作。

2.在天气条件比较恶劣的情况下,严禁进行室外勘测,不得在夜晚及能见度差的情况下作业。

3.遇到群众围观时,应劝其离开。不得与小区居民或村民发生冲突。 8.4.2 网优设备、仪表和工程资料

1.网优设备和仪表不得随意摆放,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和落实防盗措施。

2.个人测试电脑应安装查杀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库,定期查杀病毒。上网的电脑须安装防火墙,防止受到恶意网络攻击。 3.个人电脑不得连接到移动通信的维护网络上去,应防止电脑上的病毒攻击移动通信网络。

4.在测试期问,必须定期备份重要数据和资料。网优测试项目成员之间应做到数据交叉备份。如只有一个作业成员负责的项目,数据需要用移动硬盘备份,对备份数据另外放置。 5.工程完工后形成的文档和数据、资料必须在专门的服务器上备份。

8.4.3 网优工程师应保守秘密。不得将顾客通信网络资源配置及相关数据、资料泄漏给其他相关方人员。

8.4.4天馈线测试和调整

1.天馈线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操作。在天馈操作人员测试或者调整天馈线时。网优工程师不应在铁塔或增高架下方逗留。

2.调整天馈线时,如遇到铁架生锈松动、天线抱杆不牢固等现象的站点,应报相关单位处理后再调整,不得要求或强制天馈线操作人员冒险上塔作业。

3.作业人员在上塔调整天馈线前,网优工程师必须向上塔人员技术交底,确认所调整的平台、天线和调整的内容。

4.天馈线调整完毕,必须做好调整纪录,并验证调整效果。

8.4.5网络调整时,对通信网络进行操作的工程师。必须持有设备生产厂家或运营商的有效上岗证件。网优工程师不得调整本次工程或本专业范围以外的网元参数。 8.4.6数据修改前的检查

1.网络优化前,应检查在维护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而造成的重大数据隐患。 2.检查历次数据修改纪录及修改效果纪录,对以前的数据应有充分的了解。

3.检查基站控制器(BSC)、基站收发信系统(BTS)版本,了解版本中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 8.4.7数据修改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基站数据修改方案和数据修改失败后返回的应急预案,报建设单位审核、批准。

8.4.8每次数据修改前必须对设备和系统的原有数据进行备份。并注明日期,严格按照设备厂家的技术操作指导书进行操作。

8.4.9在小范围内对安全级别低的参数进行修改时,可避开当地话务忙时进行修改。涉及到大范围数据修改或者修改参数的安全级别较高时,应遵守行业准则或业主规定的时间。 8.4.10数据修改后的安全

1.修改完成后必须通过基站维护台检测各基站载频、信道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同时,还应尽可能采用拨打测试检查,保证数据修改后的通信业务正常。

2.5个基站以上的大范围数据修改后,应及时组织路测,确保网络运行正常。

3.仔细观察话务统计,检查修改后是否有异常情况发生,特别是拥塞率、掉话率等技术指标。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恢复设备正常运行。

4.在检查中发现存在涉及网络安全的重大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相关单位。

9通信电源设备工程

9.1布线和汇流排安装

9.1.1电源线的布放

1.在地槽内布放电源线时,必须注意防潮。地槽内应无积水、渗水现象,并用防水胶垫垫底。

2.布放电源线时,无论是明敷或暗敷,必须是整条线料,中间严禁有接头。 3.截面在10 mm。以上的电源线终端必须加装线鼻子,尺寸应与导线线径相吻合,线鼻子与电源线的端头必须镀锡。如加装封闭式线鼻子应用专用压接工具压接牢固;如为开口式线鼻子必须用烙铁焊接牢固。线鼻子与设备连接处在通电后,温度不得超过65℃。

4.电源线穿越墙洞或楼层时,应预留“S”弯。洞口两端应按要求用阻燃材料的盖板堵封洞口。施工尚未结束时。应用临时阻燃材料堵封洞口。

5.交流线、直流线、信号线应分开布放,不得绑扎在一起,如走在同一路由时。间距必须符合工程验收规范要求。非同一级电力电缆不得穿放在同一管孔内。 9.1.2汇流排(母线)加工和安装

1.汇流排【母线)接头处钻孔的孔径、螺栓、垫片应符合要求。汇流排(母线)接头处必须镀锡。

2.汇流排(母线)制作完毕,应喷(刷)绝缘漆。正极喷红色,负极喷蓝色。在汇流排(母线)接头处,不得喷(刷)绝缘漆。

3.多片汇流排(母线)在同一路由安装时,接头点应错开,不得安装在同一处,互相之间必须错开50 mm以上。

4.汇流排(母线)在过墙体或楼层孔洞时。不应有接头。在过墙体或楼层孔洞时,应采用“软母线”连接。“软母线”的两端接头应伸出墙体或楼板洞孔外,并在墙体外的两侧用支撑绝缘子固定。

5.母线接头连接处及母线与设备端子连接处的温度不得大于70℃。

9.2发电机组的安装

9.2.1 油机室、油库的环境安全要求

1.油机室、油库应设置在与通信设备相对独立的位置,防火间距应符合设计或相关规范的要求。

2.油机室和油库内必须有完善的消防设施。严禁在室内采用明火或电炉取暖;严禁任何烟火引入室内。

9.2.2发电机组的安装

1.发电机组的基础砼浇筑养护期和强度必须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安装。

2.机组搬运前,指挥人员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明确所有参与人员的分工和职责。同时,应对所有搬运工具如铁链、滑轮、吊葫芦、吊架、钢丝绳、滚筒等进行全面检查,必须完好,各搬运工具的安全系数应符合要求。

3.机组在施工现场采用“滚筒法”作短距离移动时,可用若干(3根以上)根钢管垫在机组底座下方,用绳拉动或人力在机组后方推动前进,在机组底部的前后不断倒换钢管。操作人员在机组前后倒换钢管时,应保持各钢管平行一致。指挥人员应在倒换的钢管就位、倒换人员手臂离开钢管壁后,方可指挥人员推动机组前进。 9.2.3油机管路安装

1.安装的油机管件应无破损、裂缝。

2.需在地下室的储油罐引出管路时。应用抽风机更换地下室及储油罐的空气后方可进入工作。如油罐已使用过,须经有关部门检测许可后,方可进入油罐内作业。

3.油机的排烟管路安装时,管路离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2.5 m,吊装固定牢靠,排烟管在屋内侧应高于伸出墙外侧。排烟管口水平伸出室外时应加装防护网,如垂直伸出室外,则应加装防雨帽。

4.油泵与输油管连接处必须采用软管连接,严禁用金属管直接与油泵连接。 9.2.4发电机组的试机

1.试机前,应清理机组周围障碍物。机组上、下、左、右不应有遗留的安装工具、金属、材料等物品。

2.机组试机时,必须按技术说明书要求进行。操作人员应注意观察机组运转情况。发现运转声响、转速、水温、水压、油温、油压、排气等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3.当室温接近或低于0℃时,试机后应将管路的冷却水放尽,并应加挂“已放水”的警示标志。

9.3 交、直流供电系统

9.3.1交、直流供电设备安装 1.电力室交、直流供电设备和走线架等铁件安装的安全事项参照通信设备安装的相关章节。

2.设备的防雷和保护接地线安装牢固,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要求。

3.设备的三相电源接线端子应连接正确,接线端连接牢固。设备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清洁,彻底清除在安装时落入机内的碎金属丝片。

4.供电前,交、直流配电屏和其他供电设备前后的地面应铺放绝缘橡胶垫。

5.在交流配电室,如需向设备供电时,应首先检查有无人员在工作,确认安全后,方可供电,并挂上警示标志。

9.3.2交、直流供电设备加电测试

1.设备加电时,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并应有二人互相配合,采取逐级加电的方法进行。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加电,检查原因。检查时,应切断电源开关。 2.设备测试时,应注意仪表的档位。不得用电流档位测量电压。测量整流设备输出杂音时,必须在杂音计输入端串接一个隔直流电流的2弘f电容,同时杂音计必须接地良好。 9.4蓄电池和太阳电池

9.4.1在单独设置的电池室内,交流电源线必须暗敷。室内不得安装电源开关、插座以及可能引起电火花的设备装置。室内应单独设置通风设备。照明系统必须采用密封的灯具。 9.4.2蓄电池的安装 1.人工搬运单体蓄电池,应有二人以上互相配合,轻搬轻放,防止砸伤手脚和损坏电池。 2.安装电池体时不得倒置。蓄电池组的各单体电池极性必须依次排列串连,严禁接反。所安装的蓄电池距离暖气片不得小于1 m。

9.4.3 隔爆式铅酸蓄电池电解液的配制和灌注

1.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面具、防酸手套和穿防护服、防护鞋。

2.必须按照电池技术要求配制电解液,电解液的比重不得超过规定值。

3.配制电解液时,必须先将蒸馏水倒入耐酸的容器内,再将浓硫酸徐徐倒入蒸馏水中。严禁先将浓硫酸倒入容器内,再将蒸馏水倒入浓硫酸中。

4.向电池体灌注后剩余的电解液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摆放。遗漏在电池体外表的少量电解液必须用防酸布擦干净,严禁直接用手擦洗。 9.4.4太阳电池的安装

1.开箱检查时,应用专用工具,不得用铁锤猛力敲打,避免损坏箱内太阳电池配件及太阳电池玻璃罩面。

2.太阳电池支撑架必须与基础固定牢靠,能足够抵抗当地最大风力的影响。

3.太阳电池方阵在屋面上安装时,现场周围应有永久性的围栏设施。

4.太阳电池支撑架必须安装防雷接地线。太阳电池应置在避雷带(网)的保护范围内。 9.4.5太阳电池输出线必须采取有屏蔽层的电力电缆布放。在进入室内前,屏蔽层必须接地,芯线应安装相应等级的避雷器件。

9.5接地装置和防雷

9.5.1 接地装置的安装

1.埋设垂直接地体时,可在接地体定位点上,采用机械夯埋。人工用铁锤夯埋时,扶接地体者严禁站在持锤者的正面。采用钢管作垂直接地体时,应避免夯管时管口断裂,可在钢管的上端加装保护圈帽。

2.垂直接地体及其连接材料应采用热镀锌钢材,不得采用铝质材料。垂直接地体与扁钢连接时必须采取焊接并对焊接点进行防腐处理,严禁采用钻孔拧螺栓的办法连接。

3.地下接地装置的引出(入)线不得布放在暖气地沟、污水沟内等处。如条件限制,布放裸露在地面时,应喷涂防锈漆和黄、绿相间的色漆并采取防护措施,不得妨碍交通。

4.严禁在接地线、交流中性线中加装开关或熔断器。不得利用其他设备作为接地线电气连通其组成部分。

9.5.2出、入局(站)电力电缆应选用具有屏蔽层的电力电缆埋人地下出、人局(站),埋人地下的电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金属护套两端应就近接地,芯线必须安装同等级的避雷器件。

9.5.3 出、入局(站)的通信光(电)缆接地与防雷

1.出、入局(站)的通信光(电)缆应采取由地下出、入局(站)的方式,其埋入地下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所采用的光(电)缆,其金属护套应在进线室作保护接地。 2.由楼顶引入机房的光(电)缆应选用具有金属护套的光(电)缆,在按要求采取相应的避雷措施后方可进入机房,同时应接入相应等级的避雷器件。

9.5.4严禁架空交、直流电源线直接出、入局(站)和机房。严禁在架空避雷线的支柱上悬挂电话线、广播线、电视接收天线及低压电力线。 9.5.5通信中继站、基站设施的接地与防雷

机房内走线架、吊挂铁件、机架、金属通风管、馈线窗等不带电的金属构件均应加装电气连通线,并安装保护接地线。 9.5.6局内设备的接地与防雷 1.通信设备直流电源的工作地应从接地汇集排上引人。所有通信设备机架应从接地汇集排引入保护地。

2.交、直流设备的机架应从接地汇集排上引入保护地线。交流配电屏中的中性线应与机架绝缘,严禁采用中性线做交流保护地线。 3.配线架应从接地汇集排引入保护地。同时配线架与机房通信机架间不应通过走线架(槽)形成电气连通。

4.机房内空调等金属设施应从接地汇集排上引接保护地线。 5.各类需接地的设备与接地汇集排之间连线应采用铜质绝缘导线,不得使用裸导线连通。 6.每个电气设备必须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汇集排相连,不得在一根接地线上串几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设备。

9.6电源设备割接和更换

9.6.1 电源设备需更换时,应对设备电源布线及安装加固等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割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9.6.2对于在用设备需用新设备替换时,必须对新设备电气性能进行详细测试和检查。应在临时通电后,加上假负载,经试运行可靠后,方可进行就位替换。

9.6.3替换的新设备在安装前应把新设备开关置“关”的位置,再就位安装。重新布放电源线或利用已有的电源线时,应注意电源的极性和直流电源线的颜色,设备电源的正负极性严禁接反。

9.6.4在用设备更换(割接)直流电源线

1.应将新电源线布放到位,两端做好线鼻子,然后用绝缘布包好。

2.设备电源线有主、备用端子(双路供电)时,应先将新电源线正、负极分别割接到备用端子,并开通设备备用开关,用钳型电流表检测是否有电流(主、备电流基本均等)。用同样方法再割接主用电源线。 3.设备单路供电又没有备用端子时,应复接临时电源线,用钳型电流表检测是否有电流,确认后,再割接设备旧电源线。检查确认新布电源线有电流时,可拆除临时电源线。 9.6.5拆除旧设备

1.拆除旧设备和电源割接时,操作人员应使用绝缘工具或进行过绝缘处理的工具。 2.拆除旧设备时应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开关,再在配电柜上切断电源开关或熔断器,然后拆除设备电源线,并用绝缘胶带对电源线头进行包缠处理。

10综合布线工程

10.1槽道(桥架)安装和布线

10.1.1槽道(桥架)和穿线管安装

1.施工人员进入建筑工地,配合建筑单位预埋穿线管(槽)和预留孔洞时,必须在建筑工地安全时由技术人员带领进入工地。应注意建筑物内的预留洞口、障碍物及其他危险源的位置。夜间或光照亮度不足时,不得进入工地。

2.安装走线槽(桥架)时,如遇楼层较高,需吊装走线槽(桥架)的零部件时,必须把吊装丁具安装牢固,吊装用绳索必须可靠,在部件稍离开地面之际,应检查、确认吊装的部件安全时再起吊。

3.高处作业时,应使用升降梯或搭建工作平台,其支撑架四角必须包扎防滑的绝缘橡胶垫。

4.在安装走线槽(桥架)的工作现场,应清理地面的障碍物。对建筑物的预留孔洞、楼梯口,必须覆盖牢固或加装围栏。

5.预埋穿线管、线槽如需使用冲击钻或电锤等电器工具时,必须首先认真检查冲击钻或电锤是否漏电,保证其完好。在墙壁上钻孔时,不得损害建筑物承重的主钢筋。需要开凿墙洞(孔)时,不得损害建筑物的承重墙结构。

6.安装槽道或走线桥架时,应按设计要求在节与节之间增设电气连通线,保证槽道或走线桥架互相连通并就近接地。

7.在室内天花板上作业,必须用工作灯,并注意天花板是否牢固可靠。

8.槽道或走线桥架穿越楼层或墙体后,应用阻燃材料堵塞孔洞。严禁楼层、房间之间相通。

10.1.2安装在地面下的信息插座,其盖板应与地面平齐且防水、防尘,不得影响人们的正常活动。所有信息插座安装时外壳必须接地,并应有明显的标志。 10.1.3布放缆线 1.缆线应布放在弱信号电缆竖井中,不得布放在电梯或供水、供气、供暖管道的竖井中,严禁与强电电缆布放在同一竖井里。如条件限制,主干缆线需明敷时,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 m。

2.所有缆线外护套应完整无损,绝缘性能符合要求,两端必须制作永久性的标志。 10.1.4剥除缆线端头制作成端时,应采取专用工具。缆线成端连接时,应按缆线色谱顺序进行焊(压、卡)接。焊(压、卡)接完毕后,必须清除多余的线头,保证焊(压、卡)接牢固,严禁虚、漏焊(压、卡)。

10.1.5缆线的屏蔽层在两端头处应接地。

10.2光缆中继站、微波中继站和移动通信基站的消防、防盗系统布线 10.2.1 消防信号系统缆线必须为阻燃线缆。

10.2.2消防、防盗传输线路应采取独立的金属管穿放保护,不得明敷或不加保护的布线方式。金属管应作等电位连接,并与接地线相连接。

10.2.3穿放消防线路、防盗线路的金属管应暗敷在建筑结构内,其混凝土保护厚度不应小于3 cm。如果条件限制,金属管必须明敷时,应选择在隐蔽安全、不易接近的地方,在其周围采取阻燃措施,不得安装在潮湿的场所。穿放消防线、防盗线后的金属布线管口应密封。 10.2.4消防、防盗传输线路应尽量减少与其他管路交越的次数。

10.2.5建筑物内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和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得在同一管孔内或线槽内布放。

10.2.6 自动灭火报警装置、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摄像、防盗(门禁)报警装置等设施必

须安装在设计规定的位置,安装牢固、可靠,显示正常。所有引出线必须穿金属管保护。

1l国际通信工程

11.1施工安全一般要求

11.1.1 承担国外通信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与我国驻工程项目属地国的大使馆、领事馆取得联系,经常或定期向其相关部门汇报工作,自觉接受指导。

11.1.2施工单位应认真对所承担的国外通信工程项目进行评审和评价,了解工程项目属地国与我国的政治关系,了解当地治安、交通、卫生、自然灾害、风俗民情等情况,咨询国家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属地国综合评定的安全等级,熟悉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方面的规定、规范、标准、要求等,编制安全控制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要时聘用当地人员配合工程项目施工。

11.1.3施工现场聘用当地员工时,必须符合当地用工法律规定,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应对聘用员工进行专业技术操作规范培训,通过考核合格,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辞退时,应妥善处理,不得激化矛盾。

11.1.4施工现场应进行围拦和警戒,加强对作业人员和施工机具、仪表的保护。遇到当地群众围观,应耐心劝解离开。

11.1.5在施工中遇到阻挠时,应请当地相关政府机构出面协调解决,不得用强制手段施工,避免与当地群众发生冲突。 11.2疾病防治

11.2.1工程项目如在热带地区,应在施工现场和驻地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毒蛇、蝎子、蚊子等有毒动物的侵害。

11.2.2 国外工程项目经理部、驻外机构应收集并掌握工程属地国家(或地区)的地理、气候状况及当地常见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种类、传播途径、预防措施等信息,并制定具体防范措施。

11.2.3指定专人定期访问卫生部门的官方网站;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和防病治病的指导性文件。

11.2.4施工人员应根据我国政府的规定,在出国前进行体检和进行有效的预防接种。 11.2.5在国外施工时,对反复感染疟疾的人员应安排停工休养或回国休假。从疟疾高发区回国的人员,应注意身体状况的变化,一旦发现有患病迹象,应立即就医,到有热带病专科门诊的医院治疗或咨询。

11.2.6野外施工时应预防中暑和避免长时间暴晒。出工前要备好防晒用具,戴遮阳帽和太阳镜,有条件的最好涂抹防晒霜,且随身携带防暑降温药品,以备应急之需。

11.2.7外出施工时,宜自备食品,尽可能不在外就餐。如需就餐时,必须实行分餐制。不得饮用未经化验、消毒的生水。

11.2.8施工中应避免受外伤。如果遭受外伤应及时处理,较严重的外伤必须到正规医院去治疗,并尽量避免接触血液和血液制品。

11.2.9在卫生条件较差的施工地区,不宜在外面的理发店理发、刮胡须。

11.2.10工程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医生,挑选有丰富经验的医生随队施工。必要时在施工队伍中培训适当比例的具备急救常识及技能的人员,并根据需要配备充足的常用药品和适量的急救药品及医疗器械,保障医疗所需。

11.2.11疾病患者应及时治疗,必要时回国治疗。

11.3交通安全防范

11.3.1 国外工程项目经理部、驻外机构应收集并掌握工程属地国家(或地区)有关机动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的交通法律、法规,并应保存中文译本。应针对当地交通安全状况、特点,制定本单位的交通安全具体防范措施。

11.3.2施工中穿越公路时应注意查看过往的车辆,确认安全后才能穿越。在公路的一侧施工时,应按当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交通警示标志,选派当地员工负责安全警戒。

11.3.3车辆驾驶的安全

1.中方员工在一般情况下不驾驶机动车。招聘当地司机必须严格筛选,应聘用有驾驶证件、驾驶技术好、遵纪守法的人员。

2.制定外聘驾驶员管理办法,对车辆和驾驶员严格管理。

3.由当地司机驾驶施工车辆时,中方员工应随车。出车前应选择最佳(路况、治安较好)的行车路线。在行车时应保持警惕,及时提醒司机行车安全,严禁司机疲劳驾驶。施工车辆到达目的地后应给司机提供充足的休息时间和场所。

4.乘车人员应遵守当地交通安全乘车规定,系好安全带。

5.在公路行驶中,通过检查站或收费站时,应减速慢行。遇警察局、移民局和其他政府部门要求停车时,应要求司机积极配合,主动出面交涉,不得冲岗。 6.行车途中应锁好所有的车门。停车或行车时应防止被抢、被盗。

7.在公路上长途行驶及在非安全区内或是晚间行驶,必须配备保安、警察随车。 11.3.4施工中的交通安全

1.在公路上因施工及其他原因停车时,应摆放安全警示标志。在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职安全员指挥疏导交通,必要时请当地警方协助。

2.在路边施工的人员应面对车辆驶来的方向施工,以便及时发现路面上的情况,并采取应急措施。

11.4施工现场和驻地治安

11.4.1应熟悉和掌握当地警察机关的联系方式及火警、匪警等紧急电话号码。 11.4.2应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工作场所和驻地的治安防范措施,做到:

1.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和宗教信仰,不得参加、议论和围观当地人的宗教或政治集会活动。

2.遇到突发事件(抢劫、反政府游行、种族冲突等),应保持镇静,组织员工迅速撤离现场,严禁上前围观。

3.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必要时聘用专职警察,维护现场秩序。

4.施工现场的设备、主要材料、施工机械和仪器仪表必须由专人看守,避免物资被哄抢和盗取。

5.发生抢劫事件时,应立即报警,不要与劫匪发生正面冲突,在保证施_丁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损失。同时,应将发生的事件向属地的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报告。 6.所有员工都应随身携带护照复印件、工作证牌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

11.4.3驻地确定后,应同当地警察局取得联系,记录当地报警电话,根据需要聘用当地警察、保安和制定针对驻地的治安防范措施。施工人员应集中居住、集中管理和统一行动,不得以工作方便为由分散居住。

1 2附 则

1 2.O.1 本规范与国家新颁布的相关规范、规定、标准不符时,应依照国家新颁布的规范、规定、标准执行。

1 2.O.2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本规范进行解释。 1 2.O.3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施行。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3sp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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