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办程序

更新时间:2024-05-13 14:40:02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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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办程序

一、申办范围

烟台市申请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单位和个人。 二、开办企业申请 ㈠申办时应提报的资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附件1); 2、设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有关情况说明(设立原因、可行性、企业名称及地址、仓库地址及周边环境、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所属药店数量、名称、人员组成情况等);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质量部门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有关人员简历、资质(职称、学历)、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附件2);

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和质量部门负责人(或人员)无《药品管理法》第76、83条规定的情形的证明(附件3);

6、拟建仓库平面图;

7、企业违法经营情况核查表(附件4); 8、药监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报资料一式二份,一律使用A4纸,左侧装订成册。 ㈡申办程序

资格审查:拟开办企业登录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办事大厅行政审批申报端申请筹建(填写申请表→上传附件-申报时应提供的资料→提交申请)。

企业可输入申办序号和访问密码查询业务办理进度,在收到“预受理”的通知后,将申请材料报驻地药监局受理、初审→烟台市行政审批中心食药监局窗口复审—审定—办理发放《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批件》,5个工作日内申请企业或申请人可在网上查询。

审查不合格或需补正材料,由驻地药监局通过行政审批受理端将意见反馈外网,企业5个工作日内可从网上查询,补正后重新提交申请。 三、开办企业验收申请 ㈠申请验收时应提报的资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附件5); 2、对照零售(连锁)验收实施标准的自查报告; 3、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质量部门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有关人员资质(职称、学历)复印件(附件2);

4、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附件6)和资质证明复印件;

5、连锁企业所属经营单位情况表(附件7); 6、企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附件8);

7、拟建仓库平面布局图(标明详细地址、仓库名称、总面积、待验品库区、合格品库区、不合格品库区、退货库区、配送区及其面积、验收养护室及其面积、设施设备名称、位置);

8、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9、企业管理制度目录; 10、企业管理机构职能框架表;

11、药监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㈡现场验收程序

企业筹建完毕后,需登录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办事大厅行政审批申报端申请验收(输入批件号→填写验收申请→上传附件-申请验收时应提报的资料→提交申请)。

零售企业在网上收到验收预受理通知后,将验收资料报驻地药监部门受理,驻地药监部门对零售企业按照《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许可验收实施标准》进行验收→按照现场验收情况填写《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情况表》(附件9)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审批内容→验收合格的上传(报)市局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复审、审定→市局行政审批中心窗口按照全省统一编号发放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零售连锁企业在网上收到验收预受理通知后,将验收资料报驻地药监部门受理→驻地药监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并依据《山东省零售(连锁)企业许可验收实施标准》对现场进行初验并提交《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评定表(初验用)》(附件9)和《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申请转呈单》(附件10)→市局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对材料复审,提交《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申请转呈单》(附件10)→市局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山东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汇总现场检查情况,提出审核结果,填写《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情况表》(附件11)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审批内容)→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对拟发证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结束后市局行政审批中心窗口按照全省统一编号发放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零售(连锁)企业经验收不合格→市局行政审批中心窗口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反馈外网,企业可在网查询→企业应在30日内完成整改→登录行政审批申报端重新提交复验申请→驻地食药监局组织零售企业的验收(连锁企业的初验)合格后→市局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复审(市局组织连锁企业的验收)→市局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办理证书。(零售连锁企业经复验合格的公示发证,不合格的不予批准。)

药品零售企业包括药品单体零售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药品批发企业下设零售企业。

附件1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申请书

申请人 拟办企业名称 拟办企业注册 地址 拟办企业仓库 地址一 拟办企业仓库 地址二 拟办企业仓库 地址三 拟经营范围 (对拟经营范围在□内打√) 拟办企业法定 代表人 拟办企业 负责人 拟办企业质量 负责人 拟办企业质量 管理部门负责人 联 系 人 人 员 情 况 职工总数 (盖章) 生物制品(除疫苗)□;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诊断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非处方药□) 从事质量管 理、验收、养 护人员总数 总建筑面积 职务 职务 职务 从事药品经营管理工作年限 电话 技术职称、 学历 技术职称、学历 技术职称、 学历 执业药师/ 技术职称 传真 隶属单位 经济性质 经营方式 邮政编码 药学技术人员数 执业 药师 主任药师 常温库面积 副主任药师 阴凉库面积 主管从业药师 药士 药师 药师 冷库面积 验收养护室面积 仓库面积 (平方米) 年 月 日

附件2

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所学 是否执技术 所在 姓名 职务 学历 号 专业 业药师 职称 部门 注:填写本表时,请将执业药师证明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复印件附后。

附件3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有关人员资格审核表

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个人简历: 性别 学历 专业 照 片 (一寸) 单位证明 年 月 日 (印章) 经办人意见: 该同志没有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八十三条规定的违法情形。 签名: 年 月 日 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稽查大队)意见 签名(印章): 年 月 日 局领导审批: 年 月 日 (印章) 注:有关人员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部门负责人(或人员)

附件4

企业违法经营情况核查表

填表时间: 企业名称 (盖章)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许可证编号及到期时间 GSP证书编号及到期时间 法人代表人 12个月内有无违法经 营行为 12个月内有无违法 营假劣药品行为 是否存在未执行完毕 的行政处罚 县级局意见 (盖章) 经审查,符合变更( )认证( )换证( )要求,申报资料符合规定。 年 月 日 市食品药品 稽查支队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设置本表。

2、企业在申请许可事项变更或申请GSP认证时填报。该表前半部分由企业填写;后半部分由县级局和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填写。 3、县级局意见栏,按企业申报事项在括号中打“√”。

年 月 日到期 年 月 日到期 联系人及电话 附件5

受理编号:

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查表

申请单位:填报日期:

受理部门:受理日期:

年 月 年 月

填 报 说 明

1、申办单位或申请人,填写封面和表1,报受理审查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2、填写内容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

3、报送申请书及其他申报材料时,按有关栏目填写执业药师或专业技术职称和学历情况,应附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复印件。

4、其他申报材料,应统一使用A4纸,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表1: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仓库地址一 仓库地址二 仓库地址三 经营范围 (对拟经营范围在□内打√)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企业质量 负责人 质量管理部门 负责人 联 系 人 人 员 情 况 生物制品(除疫苗)□;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诊断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非处方药□) 从事质量管 理、验收、养 护人员总数 总使用面积 仓储设施设备 设施设备 职务 职务 职务 从事药品经营管理工作年限 电话 副主任药师 阴凉库 面积 技术职称、 学历 技术职称、 学历 执业药师 及学历 执业药师/技术职称 邮政编码 隶属单位 经济性质 经营方式 药学技术人员数 执业 药师 主任药师 常温库面积 主管药师 药师 冷库面积 药士 从业药师 职工总数 仓库面积 (平方米) 验收养护室面积 验收养护仪器设备 计算机(台) 配备总量 购进记录用 入库验收用 销售记录用 出库复核用 表2:

现 场 检 查 情 况

成员所在单位 检查组成员 姓名(签字) 组长: 组员: 组员: 姓名 检查项目 职务 所在单位 参加检查人员 被检查企业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检查情况及结论 检查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表3:

审 批 意 见

公示 情自: 年 月 日 况 至: 年 月 日 审 查 意 发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证部审 门核 审意 批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意见 审 批 意 见 审批: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经营地址 仓库地址 许 可 的企业法定代表人 内容 经营方式 、 事项 经营范围 许可证编号 企业质量 负责人 隶属单位 许可证流水号 公示时间 公示形式 公示结果 许可证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件6

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所学 是否执技术 序号 姓名 职务 学历 备注 专业 业药师 职称 注:填写本表时,请将执业药师证明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复印件附后。

附件7

企业所属药品经营单位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经营方式 负责人 备注 填写说明:根据企业实际填写,如无所属药品经营单位,注明“无此项”。

附件8

企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营业用房面积 营业场所 及辅助、 办公用房 辅助用房面积 办公用房面积 备注 仓库面积 仓库 冷库阴凉库总面积 面积 面积 常温库面积 特殊管理药品 专库面积 备注 药品储存用仓库 面积 验收 养护室 仪器设备 备注 其他 中药饮片 分装室面积 配货场所面积 仓库中其他设施和设备 填写说明:

1、根据企业设施、设备的实际填写,如无栏目所设项目时,注明“无此项”。 2、表中所有面积为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3、“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中“辅助用房”指库区中服务性或劳保用

房屋。

附件9

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评定表(初验用)

项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 35 34 33 32 31 30 29 28 存在问题 项目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存在问题 7 18 现场初验意见 组员: 验收人员签名 组员: 组长: 年 月 日 县(市、区)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年 月 日(盖章) 附件10

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申请转呈单

流水号:

申请单位 企业名称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开办企业 基本情况 一 仓库地址 二 企业 法定代表人 企业 负责人 注册地址 零售连锁 该申请人提交资料基本齐全,人员及设施条件经现场初验基本符合要求,建议报市局验收。 县局审核、初验人意见 县局分管局长意见 行政审批中心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签名: 年 月 日(公章) 经审查 局转报的申请人验收资料基本齐全,人员及设施条件基本符合要求,请市局组织现场验收。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11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现场核查验收情况表(验收用)

项目 1 2 3 4 5 6 7 8 9 存在问题 项目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存在问题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30 31 32 33 34 35 组员: 现场验 收意见 验收 人员 签名 组长: 年 月 日 组员: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3ry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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