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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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教训

从1966年5月到1976年10月,我国发生了历时十年多的“文化大革命”。这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文化大革命”的发生不是偶然的,它是中国特殊历史条件下的特殊产物,是在错误理论指导下的错误实践。

从国外看,苏共20大全盘否定斯大林的恶劣后果越来越明显、越来越严

重。八大刚开过,发生了匈牙利事件,造成很大的混乱和损失,这不能不引起我们党的思考。毛泽东认为匈牙利事件的“基本问题就是阶级斗争没有搞好”。

从国内看,1957年反右派斗争犯了严重扩大化的错误。表现在理论指

导方面,就是改变了八大关于国内主要矛盾的判断,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仍然是国内的主要矛盾。这就为“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指导方针,提供了理论根据。这是一个重大的失误。

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原来以为通过天下大乱,能够达到天下大治。可是事与愿违,十年动乱给整个国家造成难以估计的损害。但是,从另一种角度看,“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天下大乱,把我国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方面的弱点、缺陷以及存在的错误和弊端,以尖锐的形式充分暴露出来,这就从反面给广大干部和群众留下难以忘怀的深刻印象,促使人们进行深入的思考。恩格斯说过:“伟大的阶级,正如伟大的民族一样,无论从哪方面学习都不如从自己所犯错误的后果中学习来得快。”(《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85页)

科学地、严肃地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教训,从那场灾难中取得历史的补偿,这是一项重要的课题。从总体上看,“文化大革命”的基本教训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去认识。

一、建设社会主义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不能以阶级斗争为纲。从指导方针的角度去考察,可以说“文化大革命”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的产物。而在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又把阶级斗争视为国内的主要矛盾,这是在认识中国的基本国情上出了偏差。社会主义应该建立在工业化程度很高的生产力基础上,而中国进

入社会主义时,并没有具备这种条件。因此,中国必须经历一个长时期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去建立发达的生产力基础,才能向更高的社会主义阶段发展。希望以阶级斗争为推动力,通过凭空改变生产关系,提高公有化程度,缩小三大差别等办法去加速社会主义建设,甚至试图很快进入共产主义阶段,这就不可避免地陷入了某种程度的空想,造成各方面的巨大损失。中国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而由于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社会主义制度的某些环节、某些方面还存在弊病,这就要求进行改革。无论是经济体制或政治体制改革,都是为了发展生产力,都要围绕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同时,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才能保证改革的正确方向。当然,“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单行本第56页)因此,认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阶级斗争已经熄灭的观点是错误的,人民政权的专政职能不能削弱,更不能放弃。 二、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不能搞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文化大革命”之所以能够发动并且持续十多年,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党长期没有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个人崇拜现象滋长,在广大党员和群众中,产生了个人崇拜狂热。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被破坏,使党失去了纠正自己领袖错误的手段。个人崇拜是唯心史观的一种表现,是经济文化不发达的产物,是漫长历史留下来的一种腐朽遗产,也是小生产众多的历史条件形成的千百万人的一种习惯势力。清除个人崇拜土壤,有赖于经济文化的发展,有赖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有赖于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的健全。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规定:“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把反对个人崇拜的条文写进党章,这在我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人接受“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是认真的,反对个人崇拜的态度是坚定的。

三、必须健全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而不能倡导无法无天。“文化大革命”是采用所谓“大民主”的方式进行的。那样的“大民主”,它本身就必然要无视宪法和法律,即当时所谓的打破各种条条框框。显然,“大民主”的本质就是无法无天。在“大民主”的潮流中,不可避免泥沙俱下、鱼龙混杂、是非颠倒、敌我混 淆,造成社会动乱,带来严重损害。沉痛的教训,唤起全党和全国人民对于加强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觉醒。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多次提出,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和任务。当然,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应该同法制建设结合起来,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任务。公民的民主法制观念、民主法律知识、民主生活习惯的养成,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必要条件。这些都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只能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通过各方面的改革,伴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国民教育的普及而逐步实现。

四、必须不断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文化大革命”的发生并不是像某些人所断言的那样,似乎证明了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或者“破产”。恰恰相反,它从反面教育了我们,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是不能违背的。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首先是由于理论认识上的错误,从而导致实践上的错误。脱离了中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把马克思、列宁的某些设想和论点教条化,企图机械搬用,是形成“文化大革命”那一套错误理论的一个重要原因。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认识工具,它所阐明的立场、观点、方法,是永远不会过时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必须坚持,但必须把它同本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马克思主义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科学,而不是一成不变的。江泽民在庆祝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只有大力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才能在错综复杂的矛盾和斗争中驾驭全局,掌握主动权;才能更好地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避免犯?左?的或右的错误;才能不断总结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做出新的理论概括,把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胜利地推向前进。”这是对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的重要性的深刻阐述。

我们科学地、严肃地总结经验教训,其目的是防止这种历史悲剧重演,使党和国家走上长期稳定发展的道路,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事业胜利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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