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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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作者:佚名 来源:国土资源局 浏览次数:343次 发布时间:2011-8-20 16: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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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1 一、规划目的················································································1 二、规划任务················································································1 三、规划依据················································································1 四、规划范围················································································2 五、规划期限················································································3 第二章 规划背景··········································································· 4 第一节 县域概况········································································ 4 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5 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 7
第四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9 第三章 规划原则和目标·························································· 12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目标·········································· 12 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 13 第三节 规划原则······································································ 14 第四节 规划目标······································································ 15
第四章 土地利用规模结构调整·············································· 17 第一节 农用地··········································································17 第二节 建设用地······································································ 18 第三节 其他土地······································································ 19
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21 第一节 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21 第二节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22 第三节 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25 第四节 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 26 第五节 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 26 第六节 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 27 第六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9 第一节 允许建设区·································································· 29 第二节 有条件建设区······························································ 29 第三节 限制建设区·································································· 30 第四节 禁止建设区·································································· 31 第七章 土地利用重点任务······················································ 32 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32 第二节 节约集约用地······························································ 34 第三节 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36 第四节 土地整治······································································ 39 第八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42 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 42 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 42 第三节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43 第四节 独立工矿区·································································· 44 第五节 风景旅游用地区·························································· 44 第六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45
第七节 牧业用地区·································································· 46 第八节 林业用地区·································································· 46 第九章 乡(镇)主要用地调控·············································· 48 第一节 乡(镇)土地利用方向·············································· 48 第二节 乡(镇)规划指标分解·············································· 49 第十章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50 第一节 交通建设项目······························································ 50 第二节 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50 第三节 能源建设项目······························································ 50 第四节 电力建设用地项目······················································ 50
第五节 环保、文化、旅游建设用地项目······························ 51 第六节 商贸、机械制造建设项目·········································· 51 第七节 社会事业建设项目······················································ 51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2 第一节 强化规划实施的法律措施·········································· 52 第二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行政措施·········································· 52 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经济措施·········································· 54 第四节 保障规划实施的技术措施·········································· 55 第十二章 附 则··································································· 56
1、富平县规划目标指标表························································ 57 2、富平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58 3、富平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59
附表:
4、富平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60 5、富平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61 6、富平县各乡(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63 7、富平县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64 8、富平县土地整治重点项目表················································ 65
9、富平县允许在基本农田内安排的建设项目清单················ 68
第一章 总则
一、规划目的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利用制度,统筹安排各区各业各类用地,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促进富平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渭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要求,结合富平县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编制《富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
二、规划任务
1、落实市级规划下达的任务,协调上下级规划;
2、研究制定土地利用的方针和目标,确定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的调控指标; 3、统筹安排区域内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与主要用地规模; 4、划定土地用途区,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明确管制规则; 5、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范围和重点区域; 6、分解下达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7、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2004年8月28日公布施行);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发[1998]257号);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
4、国土资源部《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5、《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 - 2010); 6、《陕西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
7、《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渭政办发〔2009〕46号);
8、《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06 - 2020年各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的通知》(渭政办发〔2009〕137号)。
9、《渭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 10、《富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11、《富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 - 2020)》; 12、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专项规划和政策文件。 四、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富平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杜村、庄里、美原、宫里、刘集、老庙、薛镇、曹村、到贤、王寮、流曲、张桥、留古、淡村、梅家坪、齐村等16个镇和东上官、南社、华朱、觅子、底店、白庙、峪岭、小惠等8个乡,总面积1242.58平方公里。
五、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2005年;
规划期限:2006 - 2020年; 规划近期目标年:2010年; 规划远期目标年:2020年。
第二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县域概况 一、自然概况
富平县位于陕西省中部,关中平原和陕北高原的过渡地带,属渭北黄土高原沟壑区。东邻蒲城县、临渭区,南接西安市临潼区、闫良区,西连铜川市耀州区、咸阳市三原县,北依铜川市王益区。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8°57′07″- 109°26′27″,北纬34°40′09″- 35°06′46″之间,全县南北长约48公里,东西宽约35公里,土地总面积为1242.58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52%。
全县由北向南依次为北山丘陵沟壑区、山前洪积扇区、黄土台塬区和川道区。县域属暖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冷暖、干湿分明。年均气温13.1°C ,日照时数2472小时,年均无霜期为225天,年均降雨量533.3毫米。
全县土壤类型分为2个亚类、4个土属、8个土种,主要有淤土,黄土性土、褐土9个土类。
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石灰岩、大理岩、芒硝、粘土等。其中石灰岩储藏量大,主要分布在北部山区,大理石矿有黑色和隐色两类,其中黑色大理石(墨玉)为本县独有,以大理石为主的石刻产业已成为宫里镇、曹村镇等乡镇的支柱产业之一。
二、社会经济概况
2005年,全县总人口75.5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07%。其中,农业人口66.75万人,占全县人口总数的88.33%,非农业人口8.82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1.67%。全县完成生产总值25.23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8.07%;人均生产总值3338.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922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46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82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15亿元。
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一、规划指标执行情况 (一)规划主要控制性指标
到201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2400.0公顷;建设占用耕地不得超过600.0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得少于1247.0公顷;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71388.0公顷。
(二)规划指标执行情况 1、耕地保护指标
2005年,耕地面积为78215.0公顷,其中耕地减少量为4185.0公顷。 2、基本农田保护
2005年,全县基本农田面积为74199.3公顷。 3、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
1996 - 2005年,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413.6公顷。 4、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指标
1996 - 2005年,全县通过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480.8公顷。 二、规划实施效益评价 (一)社会效益
土地利用规划“龙头”地位得到确立,进一步树立了土地管理部门按规划管地、社会公众按规划用地的新观念,提高了按规划依法管地、按规划用途审批土地和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护了耕地和基本农田,巩固了农业基础,保障了粮食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确保耕地的占补平衡,提高了耕地质量,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了城镇化水平的提高。
(二)经济效益
通过规划实施,土地综合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全县地均GDP从1996年的1.06万元/公顷提高到2005年的3.23万元/公顷;建设用地地均GDP从1996年的5.75万元/公顷提高到2005年的15.67万元/公顷。粮食单产由1996年的245.4公斤/亩提高到2005年的286.2公斤/亩,人均粮食占有量由1996年的288公斤提高到2005年的296公斤。
(三)生态效益
规划实施期间,全县有计划实施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扩大和恢复森林植被,控制水土流失,土地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林地由1996年的2733.3公顷增加到2005年的7097.0公顷,森林覆盖率由1996年的18.2%增长到2005年的21%;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260平方公里;生态退耕3610.0公顷。
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规模结构
2005年,全县土地总面积124258.0公顷。其中,农用地104577.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4.1%;建设用地16099.0公顷,占13.0%;其他土地3582.0公顷,占2.9%。
(一)农用地
在全县农用地中,耕地78215.0公顷,占农用地的74.8%;园地2301.0公顷,占2.2%;林地7097.0公顷,占6.8%;牧草地12876.0公顷,占12.3%;其他农用地4088.0公顷,占3.9%。
(二)建设用地
在全县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14461.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89.8%;其中,城镇用地717.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5.0%;农村居民点用地12900.2公顷,占89.2%;采矿用地810.0公顷,占5.6%;其他独立建设用地34.0公顷,占0.2%。
交通水利用地899.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5.6%。其中交通运输用地617.8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68.6%;水利设施用地282.0公顷,占31.4%。
其他建设用地738.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4.6%。 (三)其他土地
在全县其他土地中,水域627.0公顷,占其他土地的17.5%;自然保留地2955.0公顷,占82.5%。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资源类型多样,土地利用的地域差别显著
根据自然,土地及社会经济条件,县域内可分为北部低山丘陵沟壑地及山前洪积扇、北部台塬区、中部川道区和南部平原灌溉区。山、塬、川、平原皆有,适宜农、林、果、牧、旅游等产业的综合开发利用。
(二)土地利用率高,农业生产条件得天独厚
2005年,全县土地利用率97.1%,高于全市86.5%的平均水平。耕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62.9%,远高于全市48.0%的平均水平;境内地势平坦,土层深厚,质地良好,保水保肥,宜耕性强,增产潜力大;随着抽黄灌区的扩大,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三)建设用地中工业布局相对集中,工业园区初具规模
依托咸铜铁路、西铜高速、210国道等交通区位优势,以中冶陕压、陕西焦化、光宇水泥和华冠陶瓷等大中型企业为龙头,以机械制造、冶金、化工、建材等为支柱产业的庄里工业园区规模已基本形成。
三、存在的问题
(一)耕地面积逐年减少,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全县耕地面积从1996年的83684.3 公顷,减少到2005年的78215.0 公顷,减少了5469.3 公顷;人口由1996年的73.34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75.57万人,增加2.23万人。人均耕地面积由1996年的1.71亩减少到2005年的1.55亩。耕地不断减少,人口持续增加,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二)土壤侵蚀、水土流失依然严重
2005年,全县水土流失面积46340公顷,年水土流失量约为78.3万吨,近年来虽然通过生态退耕,强化对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状况有所改善,但土壤侵蚀、水土流失依然严重。
(三)建设用地内部结构不尽合理
全县建设用地面积仅占土地总面积的13%。在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用地面积小,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大。城镇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的5.0%;而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的89.2%,采矿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的5.6%,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的0.2%。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大,受自然地形影响布局分散。
第四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机遇
(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推进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以及苏陕共建东部产业转移富平示范园区和阎良航空产业园富平配套产业基地等项目的实施将有力的拉动相关产业链,促进县域经济加速发展。富平被省政府和省发改委分别确定为构建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北部重要接点的“卫星新城”和省统筹城乡一体化试点县,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和融入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经济圈的优势更加突出,聚集、辐射带动作用日益显现,为全县实现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
(二)交通发展优势。富平距省会西安和咸阳国际机场各约60公里,咸铜、西韩铁路及西禹高速、210国道、106省道穿境而过,随着城际铁路、合凤高速等项目的实施,全县区位优势将更加突出,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开放、拓宽发展空间,有利于发挥投资对经济的带动作用。
(三)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机遇。东部沿海地区生产要素成本持续上升,加快经济转型和结构升级的需求极为迫切,产业转移动力日趋增强。县域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矿产、劳动力资源优势明显,具备了承接产业转移的有利条件。
二、挑战
(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对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的压力增大
规划期间,全县处于人口总量持续增长和居民消费结构快速升级的阶段,满足现有人口消费结构升级必须具有一定的用地空间。另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工业发展、城镇外延扩张、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都需要占用一定数量的土地,不可避免地要占用平原地区的优质耕地,加剧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压力。
(二)农村居民点整理难度较大
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难点是农村居民点整治,农村居民点整理目标能否落实,直接关系到城镇工矿建设用地空间,关系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能否得到有效控制,而农村居民点整理是一项涉及社会、经济、民俗、村庄现状、受益人利益等一系列问题的系统工程,整治工作任务繁重,不仅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撑,而且需要多部门之间协调合作,需要村民的配合,需要各级政府在经济、技术、政策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
(三)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
由于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基础、工业布局、产业发展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一直以来,城镇建设呈现出布局分散,建设滞后,历史欠账较多,已严重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近年来,以西部大开发为主线,紧紧围绕率先发展和构建和谐富平两大主题,坚持实施工业强县和项目带动两大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重点发展建材、食品、冶金机械、轻工、柿果、奶畜、瓜菜等支柱产业,努力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抓住机遇,应对挑战。通过编制富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谋划全县土地利用格局,调控土地空间资源,指导城乡用地协调发展,处理好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关系,探索土地利用新模式,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第三章 规划原则和目标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目标 一、经济发展战略
抢抓国家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机遇,以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作为主线,快步融入大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突出中心县城、产业园区和重点城镇建设,做大做强建材、冶金机械、食品加工、轻工等支柱产业,加快实施农业“四区”增收工程,培育壮大旅游、文化和现代物流等特色服务业,积极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着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以实现经济强县,构建“和谐富平”,把富平建成大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配套产业服务基地、生活消费供应中
心和文化旅游休闲娱乐区域;适宜的 “生态、人文、宜居”的特色家园,使富平加快成为西安北部接点的“卫星城市”。
二、经济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县GDP达到300亿元;总人口控制在83.3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5%;地方财政收入达到8.0亿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50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000元;森林覆盖率达到35%。
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双保、平衡、节约集约、调整、统筹”十二字方针。
“双保”:保护耕地、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利用要坚持把保有控制性耕地面积作为基本红线,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确保粮食安全;重点保障中心城镇、工业园区和交通、水利、能源等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
“平衡”:实行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以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等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为原则。通过内涵挖掘与外延扩大方式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使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实现双赢。
“节约集约”: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按照建设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的原则,盘活存量用地,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推动产业用地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区域竞争力。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土地供应原则,严把项目用地准入关。使全县的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和建筑容积率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速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加大中心村的建设和空心村的整治。
“调整”:调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布局,适当增加县城和重点镇建设用地,要为全县的交通、能源、城镇、村镇、工业等留足未来发展空间;积极开展土地整治,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
“统筹”: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按照全面建设和谐社会要求,统筹安排城乡用地、区域用地和各业用地,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必需的建设用地。强化城镇用地的集聚规模和效益,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
第三节 规划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
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耕地数量的稳定与质量的逐步提高,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二、保障科学发展用地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科学安排各行各业建设用地,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工业园区、重点城镇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战略支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经济适用房等民生用地,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高效节约集约用地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奖惩机制,走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道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四、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土地整治
贯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土地利用方针,遵循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以内涵挖潜为重点,以增加农用地特别是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土地整治,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目标的实现。
五、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立足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统筹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地,加强北部低山生态功能区、金粟山森林公园和重要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富平土地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第四节 规划目标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5667.0公顷。规划期内,确保71067.0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面积控制在17200.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不超过1500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2340.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233.0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不超过1167.0公顷,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超过933.0公顷。
三、节约集约用地目标
到2020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 四、土地整治目标
规划期内,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2590.0公顷。 五、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以实现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协调发展为目标,继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快实施“三北”防护林和“天保工程”、平原绿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土地污染防治为重点,规划期内,完成植树造林4903.0公顷,每年治理水土流失
的面积不少于220.0公顷,森林覆盖率2020年达到35%。
(市级规划下达全县的各项控制性指标详见附表1)
第四章 土地利用规模结构调整
第一节 农用地
至2010年和2020年,农用地由2005年的104577.0公顷分别调整为104408.3公顷和10385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84.1%分别调整为84.0%和83.6%。规划期内,农用地净减少717.4公顷。
一、耕地
至2010年和2020年,耕地由2005年的78215.0公顷分别调整为76000.0公顷和75667.0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由2005年的74.8%分别调整为72.8%和72.9%;规划期内,耕地净减少2548.0公顷。
二、园地
至2010年和2020年,园地由2005年的2301.0公顷分别调整为2200.0公顷和2300.0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由2005年的2.2%分别调整为2.1%和2.2%。规划期内,园地净减少1.0公顷。
三、林地
至2010年和2020年,林地由2005年的7097.0公顷分别调整为8467.0公顷和12000.0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由2005年的6.8%分别调整为8.1%和11.6%;规划期内,林地净增加4903.0公顷。
四、牧草地
至2010年和2020年,牧草地由2005年的12876.0公顷调整到12867.0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稳定在12.3%。规划期内,牧草地净减少9.0公顷
五、其他农用地
至2010年和2020年,其他农用地由2005年的4088.0公顷分别调整为4874.3公顷和1025.6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由2005年的3.9%分别调整为4.7% 和1.0%。规划期内,其他农用地净减少3062.4公顷。
第二节 建设用地
至2010年和2020年,建设用地由2005年的16099.0公顷分别调整为16400.0公顷和172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3.0%分别调整为13.2%和13.8%。规划期内,净增加1101.0公顷。
一、城乡建设用地
至2010年和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由2005年的14461.2公顷分别调整为14466.0公顷和15000.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重由2005年的89.8%分别调整为88.2%和87.2%;规划期内,净增加538.8公顷。
(一)城镇用地
至2010年和2020年,城镇用地由2005年的717.0公顷分别调整为997.7公顷和1818.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由2005年的5.0%分别调整为6.9%和12.1%。规划期内,净增加1101.4公顷。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至2010年和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由2005年的12900.2公顷分别调整为12666.0公顷和12393.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由2005年的89.2%分别调整为87.5%和82.6%。规划期内,净减少506.6公顷。
(三)采矿用地
至2010年和2020年,采矿用地由2005年的810.0公顷分别调整为760.9公顷和723.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由2005年的5.6%分别调整为5.3%和4.9%;规划期内,净减少87.0公顷。
(四)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至2010年和2020年,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由2005年的34.0公顷分别调整为41.4公顷和65.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由2005年的0.2%调整为0.3%和0.4%;规划期内,净增加31.0公顷。
二、交通水利用地
至2010年和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由2005年的899.8公顷分别调整为1196.0公顷和1439.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重由2005年的5.6%分别调整为7.3%和8.4%;规划期内,净增加539.7公顷。
三、其他建设用地
至2010年和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由2005年的738.0公顷分别调整为738.0公顷和760.5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4.6%分别调整为4.5%和4.4%。规划期内,净增加22.5公顷。
第三节 其他土地
至2010年和2020年,其他土地由2005年的3582.0公顷分别调整为3349.7公顷和319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2.9%分别调整为2.8%和2.6%;规划期内,净减少383.6公顷。
一、水域
至2010年和2020年,水域保持2005年的627.0公顷不变;占其他土地的比重由2005年的17.5%分别调整为
18.2%和19.6%。
二、自然保留地
至2010年和2020年,自然保留地由2005年的2955.0公顷分别调整为2822.7公顷和2571.4公顷;占其他土地的比重由2005年的82.5%分别调整为81.8%和80.4%;规划期内,净减少383.6公顷。
(全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见附表2)
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第一节 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一、耕地布局
在保持全县耕地布局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按照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化建设和推进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的要求,在保障城乡建设用地需求的同时,对全县农业基础设施完善、质量好、集中连片的耕地进行重点保护和整治。同时根据城乡建设发展的需求,适当调减杜村镇、东上官乡、华朱乡、庄里镇、梅家坪镇、觅子乡等乡(镇)范围内的耕地面积。
全县耕地布局主要集中在黄土台塬区的觅子乡、淡村镇、南社乡、留古镇、张桥镇、刘集镇等乡镇和川道区的庄里镇、齐村镇、宫里镇、流曲镇等乡镇。
规划期内,应加大全县中低产田改造和农业综合开发力度,科学采用生物和工程技术手段,以建设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区为契机,稳步提高耕地质量。
二、基本农田布局
在保持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集中的要求,把质量较好的耕地优先补划为基本农田。特别是将高等别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调为基本农田,保证基本农田质量有所提高。同时将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出,重点将中心城区、庄里工业园区、苏陕工业园、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基本农田调出。
全县基本农田的总体布局是:北山丘陵沟壑区基本农田面积9508.0公顷,占基本农田的13.3%;山前洪积扇区基本农田面积13383.0公顷,占基本农田的18.8%;黄土台塬区基本农田面积28059.0公顷,占基本农田的39.3%;川道区基本农田面积20423.0公顷,占基本农田的28.6%。基本农田在全县24个乡(镇)均有分布,重点布局在美原镇、留古镇、宫里镇、刘集镇等乡(镇)范围内。
第二节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富平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以融入西安国际大都市为主线,以城市化带动经济社会大发展和建设大西安北“卫星新城”、省内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基地、西部现代建材加工基地、西部现代农业产业基地、西部重要的红色旅游基地的经济发展战略定位,根据县域城镇分布形态、城镇发展特点和城镇化发展要求,以纵横东西南北主干铁路、公路为依托,以县城为中心、工业园区和重点镇为主体,一般乡(镇)为支撑,形成空间布局合理、职能结构协调、等级体系配套的新型城镇化格局。
一、城乡发展空间结构及用地布局 (一)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布局
依据中心城区现状布局结构及形态,按照“北扩、东延、南连”的土地利用方向(即重点向东、适当北扩、向南连接阎良),规划期内,构建 “一带、两环、三轴、四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带:即温泉河绿化景观带。 两环:即一环和二环。
三轴:即一条纵轴即由南大门向北经金龙大道至北环路,两条横轴即莲湖街一站北街,频阳大道一乔山路横轴。 四区:即为规划区内四大功能区。将县城中心区分成四个功能区:中部行政区、南部工业区、北部文教科技园区、东南部物流中心区。
(二)城镇空间结构布局
统筹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以重点镇为基础的产业支撑有力、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健全、人居环境优美、发展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
以中心城区为基点,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主干公路沿线地带,结合产业项目布局,带动城镇沿轴发展,城镇体系职能结构分为4个等级,即县城中心城区—县域次级中心城镇 - 中心镇 - 一般镇。未来的城镇体系空间上可以划分为三级城镇发展轴带,一级城镇发展轴带为县城(杜村镇)- 工业园(庄里镇)形成的发展主轴带;二级城镇发展轴带为国道210、省道106、富王路、渭铜路、到庄路、油老路等路沿线城镇形成的发展轴带;三级城镇发展轴带为地方道路沿线城镇形成的发展轴带。
(三)农村居民点布局
稳步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改造空心村,降低人均建设用地水平,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对规模小、分布零散、面貌较差的自然村逐步搬迁;按照村镇规划,合理布局农村居民点,引导农村人口、农村居民点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建设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的现代新型农村社区。
规划期内,计划迁并60个自然村庄,重点建设美原、老庙、齐村、雷村等30个中心村,新建5个新村。 二、产业及工矿用地布局
根据县域产业发展特点以及现状城镇分布特征,重点发展建材、食品、冶金机械、轻工、柿果、奶畜、瓜菜等主导产业,规划期内重点保障“四园、四区、两线、一城”的产业及工矿用地布局。
“四园”:庄里冶金建材机械制造工业园、宫里石刻文化产业园、老庙美原花炮产业园、华朱农副产品加工园四个工业园。规划期间,将在园区内建设中冶陕压煤化工设备制造、汉唐石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花炮生产等一批独立工矿项目。
“四区”:中东部奶山羊养殖核心示范区、中北部柿子杂果生产加工示范区、西部特色苹果高新技术推广示范区、中南部设施瓜菜集中示范区四个农业集中区。
“两线”:发展南北两大旅游专线。南线对接西安十一大景区之一阎良荆山塬景区,发展红色人文生态旅游专线。建设南线景观大道,北线依托乔山天然生态资源,发展百里生态观光度假旅游专线。高标准建设南北两大旅游专线,带动住宿、餐饮、休闲、娱乐、商贸等相关服务业快速发展。
“一城”:打造生态型宜居宜游精品城市。 第三节 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一、交通运输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重点支持咸阳—渭南城际铁路、合凤、西铜高速等重大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按照优化网络、加快发展的思路,形成以阎禹高速、S208(西包线)、S106(西禹线)、渭富路、富耀路为主骨架,五纵五横(五纵即金桥路、底康路、富王路、富雷路、富白路,五横即富北林带路、峪梅路、到庄路、施淡路、荆山路)为次骨架,以乡村道路为重点,覆盖全县、四通八达的公路网络,全面提升境内道路通行能力。
二、水利设施用地
规划期间,按照“引、蓄、节、供、管、治”六字兴水方针,重点实施城镇供水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四大灌区改造、节水灌溉、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中低产田改造等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实施石川河、顺阳河、温泉河综合治理,建立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和综合防洪减灾体系。
三、能源设施用地
规划期间,着力改善电网结构,提高供电能力,逐步形成区域内稳定的环网结构和安全、高效的供电保障系统。重点保障神华神东电力富平热电厂、110KV、330KV输变电工程用地,满足产业布局和经济发展需要。
第四节 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
以一山(北部山地)、四河(石川河、温泉河、赵氏河、顺阳河)、四库(红星、尚书、南阳、三寨水库)为依托,全面实施碧水、蓝天等八大创模工程,重点加强石川河、温泉河综合治理和植被保护力度,在河堤坝周围采用人工造林方式营造乔灌结合的水源涵养林,提高森林的涵养水源和调节地表径流的生态防护效能。严格控制县城废水排放,扩建污水处理厂,从源头上解决水体污染问题。对于四座水库,在水库大堤两侧及周边进行植树造林,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实施绿化工程。加强中心城区绿化,在原有绿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道路绿化、庭院绿化,机关社区绿化,形成生态廊道网络体系。保护县域内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各类用地,保障土地生态网络的连续性与完整性,构建具有富平特色的自然形态、人与自然、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相互交融、相得益彰的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
第五节 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 一、园地布局
优化改造现有园地,引导园地向土地条件适宜的区域集中发展。重点以石川河沿岸、北部山区及山前洪积扇区为主,继续扩大柿子基地规模,逐步形成百里柿子长廊。加快果业发展,提高主导品种苹果和花椒的优质率和管理水平,以梅家坪镇为主发展中早熟苹果,以美原镇为主发展极晚熟粉红女士苹果,以宫里镇、曹村镇发展大红袍花椒为主。整合全县园地资源,健全果业科技网络,重点抓好苹果“四大关键技术”、花椒基地更新,建立关中优质果产品基地。
二、林业用地布局
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培育”的要求,以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工程为依托,管好现有林地,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和主干道路、灌溉水渠两旁植树。重点在北部山地的、沟壑荒坡、石川河和温泉河两岸,实施生态保护林工程,构建生态经济型和生态景观型林带。规划期内,林业用地主要分布在峪岭乡、薛镇、张桥镇等5个乡镇。
三、牧草地用地布局
保护和合理利用牧草地,依托北部山地和沟壑区,利用不宜发展园、林的沟坡地,稳定牧草地规模,以奶山羊为重点,大力发展规模化、集约化养殖。以新源30万只奶山羊产业化开发项目建设为契机,科学畜养,最大限度地发挥牧草地的生产和生态功能。规划期间,牧草地主要分布在薛镇、峪岭乡、底店乡等4个乡镇。
第六节 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
依托本县良好的自然资源和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构建全县土地利用景观风貌。
一、北部自然生态景观风貌
包括美原镇、薛镇、底店乡、曹村镇、宫里镇等5各乡镇。依托乔山天然生态资源、金粟山森林公园、沿山百里柿子长廊建设,构建北部自然生态观光、采摘、特色山区景观风貌区。
二、中部陵墓历史人文与田园景观风貌
依托宫里镇、曹村镇、庄里镇的定陵、章陵、丰陵、简陵和元陵等唐五陵,到贤的秦代大将军王翦墓,曹村镇马家坡农家乐以及中部的林果生态环境为载体,发展人文旅游和绿色田园景观风貌。
三、南部红色人文生态景观风貌
南部城区包括杜村镇、华朱乡、东上官乡范围内的习仲勋纪念馆、汉太上皇陵、黄帝铸鼎台、陶艺文化创意产业园、农家乐及生态园林等资源等构建红色人文生态景观风貌。
第六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一节 允许建设区 一、分布和规模
主要分布在中心县城涉及的窦村镇、华朱乡和东上官乡;庄里工业园及其范围内的庄里镇、觅子乡和梅家坪镇;老庙、美原、到贤、流曲、宫里、薛镇等重点镇;小惠、白庙等一般乡镇;以及规划期保留的中心村、基层村建设用地。
该区面积1477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9%。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
(二)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四)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第二节 有条件建设区 一、分布和规模
主要分布在中心城镇(包括窦村、东上官、华朱三个乡镇)、庄里工业园、各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梅
家坪工矿区的周边。
该区面积346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 二、管制规则
(一)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二)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提前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三)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四)有条件建设区应尽量避让优质耕地和重要的生态环境用地。 第三节 限制建设区 一、分布和规模
主要包括包括优先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中心城镇、工业园区、建制镇之间具有生态功能的农业生产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外以种植农业、果业、林业、养殖业为主的区域;文化遗产周边控制带。
该区面积10537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8%。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二)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第四节 禁止建设区 一、分布和规模
主要包括北山丘陵沟壑及石川河、温泉河等流域及沿岸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尚书水库、南阳水库、三寨水库等水源地。
该区面积64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 二、管制规则
(一)禁止建设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二)建立健全土地整治规章制度
实施土地整治,必须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富平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富平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系列相关政策措施。健全新增耕地指标储备及收购置换办法等配套政策,并依法保护土地整治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对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管理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对土地整治项目进行项目设计,形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项目设计相衔接的规划体系,切实发挥规划对土地整治活动的宏观控制和引导作用。实行土地开发整理年度计划管理,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计划、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计划和土地整治项目计划挂钩制度,严格按照规划编报项目计划,合理引导县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落实。
(四)加强土地整治资金投入力度
按照“取之于地、用之于地”的原则,加强对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的保障体系。建立多种投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的投入。按照“谁投入、谁收益”的原则,吸引社会更多资金投入土地整治。
(五)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按照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零拆整建、统筹安排的原则,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改善农村居住环境,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可持续利用。
规划期内,全县拆旧区主要集中在庄里镇、东上官乡、王寮镇、峪岭乡、底店乡、白庙乡、薛镇、老庙镇、梅家坪镇等乡镇,建新区主要是中心城镇、宫里镇、庄里工业园、苏陕共建东部产业转移富平示范园区等。
第八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规模和分布
全县各乡(镇)均有分布,主要集中在黄土台塬区和川道区的各乡镇,重点布局在美原镇、留古镇、宫里镇、刘集镇等乡(镇)范围内。
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74667.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0.1%;其中基本农田面积68650.0公顷,占全县基本农田面积的96.2%。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二)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沙、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 一、规模和分布
包括城镇村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周边区域,其他区域有零星分布。主要分布东上官乡、杜村镇、刘集镇、庄里镇等乡镇。
区域总面积16147.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3.0%。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二)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第三节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一、规模和分布
主要分布在中心城镇、工业园区及各镇、村建设用地区,包括县域内各乡镇和各乡镇的中心村和基层村。 区域面积13944.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1.2%。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与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规划相衔接。 (二)区内城镇村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三)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第四节 独立工矿区 一、规模和分布
全县各乡镇均有分布,以化工、花炮、石刻、能源用地为主,主要集中在庄里镇、梅家坪镇、老庙镇、宫里镇。 区域面积829.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7%。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工业用地。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
(三)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四)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五)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第五节 风景旅游用地区 一、区域范围
主要包括窦村镇范围内的以陶艺文化创意园、习老纪念馆等红色人文生态旅游区。区域面积21.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2%。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三)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应在规划期内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四)在不影响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实施建设。 (五)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第六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一、规模和分布
主要包括石川河、赵氏河、温泉河等主要河流及其泄洪滞洪区、地质灾害危险区、重点水源区、南阳、三寨等水库等。
区域面积641.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5%。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三)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四)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第七节 牧业用地区 一、规模和分布
牧业用地区主要分布在美原、薛镇、庄里、底店等乡(镇)的北部山区。 区域面积10438.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4%。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牧业生产,以及直接为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牧业设施;
(二)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按其适宜性调整为牧草地或其他类型的牧业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未经批准,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开垦、采矿、挖沙、取土等破坏草原植被的活动。
第八节 林业用地区 一、规模和分布
林业用地区主要分布在北部山地和沟壑区,范围主要涉及老庙、薛镇、宫里、曹村、峪岭、底店、白庙等乡(镇)。 区域面积6553.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3%。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二)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四)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第九章 乡(镇)主要用地调控
第一节 乡(镇)土地利用方向 一、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方向
包括杜村镇、东上官乡和华朱乡南部的部分村。
依托区位优势完善县城中心城区功能和建设步伐,合理确定城镇发展规模,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城镇环境。依托“陕浙共建东部产业转移富平示范园”建设,积极融入西安国际化大都市、阎良航空产业基地和卤阳湖现代产业开发区建设。促进人口、经济聚集。充分发挥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功能,充分利用特色农业产业型土地利用模式和城镇建设环保型土地利用模式,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新型工业、商贸物流、餐饮、运输等第三产业,带动城乡、辐射周边,促进特色经济发展。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采用现代农业新技术,发展设施农业和城郊型农业,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二、重点镇土地利用方向 包括庄里镇、美原镇、宫里镇。
庄里镇以工业园区为依托,发展机械制造、建材、化工和工贸为主的工贸型城镇。
美原镇以花炮、工贸、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工贸型城镇。
宫里镇以商贸、石刻、农副产品加工和奶牛养殖为主的农贸型城镇。 三、一般乡镇土地利用方向
包括除中心城区和重点镇以外的张桥、刘集、老庙、流曲等18个乡镇。
张桥、留古2个乡镇为甜瓜基地,主要发展瓜果、蔬菜高效农业;薛镇、梅家坪、觅子、底店等4个乡镇主要发展以早中熟苹果为主的苹果基地;曹村主要发展以柿子产业;王寮、到贤、流曲、小惠等12个乡镇主要发展以粮蔬、畜牧为主的农业乡镇。
第二节 乡(镇)规划指标分解
综合考虑各乡(镇)经济与社会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战略目标,分别确定各乡(镇)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以及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牧草地面积等预期性指标。
通过乡(镇)主要用地指标调控,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强化土地利用调控责任,严格落实约束性指标,力争实现预期性指标。
(各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详见附表6)
第十章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第一节 交通建设项目
规划期内,重点保障咸阳—渭南城际铁路、西安—阎良—富平—城际铁路、合阳—凤翔高速公路、西禹高速与庄里连接线和二环路等12项重点交通运输建设用地项目。规划期内安排新增建设用地445.2公顷。
第二节 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规划期内,重点保障城镇供水及水源地建设项目、温泉河和石川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二黄灌区扩建工程项目等4项重点水利设施建设用地项目。规划期内安排新增建设用地120.2公顷。
第三节 能源建设项目
规划期内,重点保障西安宏远集团公司清洁新能源基地建设项目、陕西金坤能源有限公司50万吨甲醇汽油生产线项目、浙江银邦投资管理公司太阳能产业园项目、西化公司年产50万吨电石生产线项目、金堆城钼业集团年产36万吨石头纸项目、130万吨焦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等6项重点能源建设项目。规划期内安排新增建设用地273.5公顷。
第四节 电力建设用地项目
规划期内,重点保障国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神华神东电力富平热电厂项目、110KV生物输变电工程、110KV苏陕园、工业园和迤山等输变电工程项目、330KV宫里变电站工程、渭南330KV输变电工程等7项重点电力建设用地项目。规划期内安排新增建设用地54.2公顷。
第五节 环保、文化、旅游建设用地项目
规划期内,重点保障垃圾处理建设项目、陕西富平体验式红色旅游文化项目、陶艺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项目、汉唐石刻艺术产业园建设项目等4项重点环保、文化和旅游建设用地项目。规划期内安排新增建设用地115.0公顷。
第六节 商贸、机械制造建设项目
规划期内,重点保障奶山羊产业化项目、农业科技智能大厦建设项目、阎良航空产业园富平配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中冶陕压煤化工设备制造项目等6项重点商贸物流建设用地项目。规划期内安排新增建设用地276.8公顷。
第七节 社会事业建设项目
规划期内,重点保障中心城市公园建设项目、富平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杜村初中整体搬迁工程项目等5项机械制造、社会事业等重点建设用地项目。规划期内安排新增建设用地109.9公顷。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详见附表5)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规划实施的法律措施
一、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调控上的主导地位
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纳入法制轨道,对未经批准违规用地者必须追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依法行政,强化土地执法
严格按照规划和法律程序审批土地。国土资源部门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审批,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和基本农田占用审批制度,加强土地利用管理,严禁越权审批,严禁违法用地,对违反规划的行为及时处理。
三、完善规划实施的细则
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参照规范条例的前提下,制定符合富平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强的《富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细则》。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县、乡两级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建立和完善《富平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考核办法》,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实施问责制,县、乡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辖区内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
第二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行政措施 一、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审查制度
严格依据富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预审,重点审查项目选址、布局、用地规模、用地类型等内容,从源头上把好土地供应的规划审查关;严格执行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凡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批准转用。
二、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制度
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富平县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重点督察耕地保护责任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查处规划管理的违法违纪行为;建立有效的规划实施督察工作机制,完善规划考核激励机制。
三、建立土地规划实施的评估制度
根据需要不定期对土地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掌握规划实施动态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订有针对性的规划管理决策,实现对规划实施的有效调控。
四、建立政府目标责任制
全县各级政府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把规划实施列为政府任期考核目标的重要内容。国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划付诸实施。
五、建立健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
依据规划,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原则,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实现保障各项各业发展用地的目标。
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经济措施 一、健全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和制约机制
加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成本,鼓励各类建设利用存量土地和未利用地。加大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财政补贴力度,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作为国家确定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的重要依据,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相挂钩,充分调动基层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基金,充分调动各方面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加大对补充耕地的资金支持力度
进一步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该项收入全部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等支出;支持土地整理和复垦、宜农未利用地的开发、基本农田建设以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整
理活动。充分运用市场手段,积极拓宽资金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耕地保护。
三、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合理布局工业园区,鼓励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促进产业集聚,正确处理好保障、集约、管理三者的关系,努力提高工业用地的集约化程度,提高投资密度和土地产出效益。严防假借项目圈地,闲置浪费资源;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引导农民向农村社区和城镇集中,加快城镇化进程。按照一户宅的原则,建新必须拆旧,退宅还耕,集约利用土地;积极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强划拨用地管理,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的配置作用,明晰土地产权,规范土地市场,培育各类土地中介服务组织,健全土地收益分配机制,鼓励土地合理流转,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征缴增值地价,促进闲置土地盘活利用。
第四节 保障规划实施的技术措施 一、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网络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多用途的土地利用规划、地籍管理、土地整治、土地分级等综合数据库,全县各部门共享信息,提升规划管理的技术手段。利用3S技术手段,定期进行土地利用遥感监测和变更调查,通过土地规划管理系统网络,并接受公众投诉和监督,开展规划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测,及时收集规划执行情况信息,不断更新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二、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体系
规划实施评价的重要任务和内容包括调查分析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状况,明确土地利用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评价规划的目标和任务的实现程度,对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土地利用结构布局调整变化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规划实施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评价公众对于规划的认识和接受程度以及公众参与规划的意愿。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提出规划修编的依据和理由;总结规划实施的成效和不足,提出规划改进规划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第十二章 附 则
一、规划是全县严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用途管制、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 二、本规划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原《富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同时废止。 三、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和规划图件三部分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划说明是对文本的补充和完善。
四、本《规划》由富平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年份 2005年(基期年) 年) 指标名称 一、总量指标 1.耕地保有量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3.园地规模 4.林地规模 5.牧草地规模 6.建设用地总规模 7.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8.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二、增量指标 1.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2.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3.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4.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5.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任务量 三、效率指标(单位:平方米/人)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78215.0 74199.3 2301.0 7097.0 12876.0 16099.0 14395.0 1561.0 76000.0 71067.0 2200.0 8467.0 12867.0 16400.0 14466.0 1800.0 313.0 307.0 273.0 273.0 1040.0 115 75667.0 71067.0 2300.0 12000.0 12867.0 17200.0 15000.0 2340.0 1233.0 1167.0 933.0 933.0 2590.0 110 约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年) 2010年(近期目标2020年(规划目标指标属性
性质 总规模 其中新增 建设用地 其中 占耕地 14.7 18.0 3.4 0.4 觅子乡 窦村、南社 宫里镇 国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 神华神东富平热电厂项目 330KV宫里变电站工程 110KV生物输变电工程 长春、工业园、东郊、庄北、迤山、苏陕园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2010-2015年 2011-2015年 2010-2015年 2010-2015年 16.0 22.0 3.4 0.4 16.0 22.0 3.4 0.4 四、电力 新建 110KV输变电工程 2010-2015年 5.0 5.0 5.0 窦村、庄里、东上官 白庙、淡村、 白庙、淡村、施家、吕村35 KV输变电工程 新建 2010-2015年 3.5 3.5 3.5 刘集、杜村 渭南330KV输变电工程 垃圾处理建设项目 五、环保 陕西富平体验式红色旅游文化项目 文化 新建 2010-2015年 4.2 4.2 2.4 薛镇、淡村 陶艺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项目 汉唐石刻艺术产业园建设项目 奶山羊产业化项目 农业科技智能大厦建设项目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2010-2015年 2010-2015年 2010-2015年 2010-2015年 100.0 6.8 86.8 3.4 100.0 6.8 86.8 3.4 72.1 6.8 79.8 3.4 窦村、华朱 窦村、东上官 刘集镇 刘集镇 薛镇、梅家坪、 六、商贸 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新建 2010-2015年 10.0 10.0 10.0 曹村、宫里、张桥 机械制造 富平配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中冶陕压煤化工设备制造项目 中冶陕压液压支柱、支架生产线项目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中心城市公园建设项目 七、社会事业 富平高级中学建设项目 富平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杜村初中整体搬迁工程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扩建 新建 迁建 2010-2013年 2010-2013年 2010-2015年 2011-2015年 2011-2015年 2010-2015年 2010-2015年 15.2 28.0 23.4 14.0 26.7 37.4 8.4 15.2 28.0 23.4 14.0 26.7 37.4 8.4 13.2 25.2 21.2 14.0 23.2 34.0 8.4 庄里镇 庄里镇 东上官乡 东上官乡 东上官乡 窦村镇 窦村镇 阎良航空产业园 新建 2010-2015年 133.4 133.4 121.6 窦村镇 新建 新建 2010-2014年 2009-2012年 3.9 4.0 3.9 4.0 3.9 4.0 窦村镇 窦村镇 窦村、庄里、 旅游 富平县各乡(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表
6 单位:公顷(0.0)
基本农田 乡镇名称 保护面积 全 县 窦村镇 庄里镇 张桥镇 美原镇 流曲镇 淡村镇 王寮镇 留古镇 老庙镇 薛镇 到贤镇 曹村镇 宫里镇 梅家坪镇 刘集镇 南社乡 华朱乡 东上官乡 峪岭乡 底店乡 小惠乡 白庙乡 齐村镇 觅子乡 71261.0 2138.3 4452.2 3712.3 5162.0 3270.5 3261.3 2500.0 4065.7 2983.4 3515.4 2621.8 3271.1 4513.9 1864.1 4517.8 1655.9 2666.9 686.6 1774.7 2348.8 2266.9 3223.7 3495.0 1292.7 75667.0 3222.9 4194.6 4195.9 5000.9 3859.5 3520.0 2795.8 4552.5 2470.5 3498.3 2869.2 3506.0 4858.3 2254.4 5225.1 1696.0 3308.2 1965.5 745.0 1294.6 2502.4 2626.6 3640.0 1864.8 17200.0 1652.9 1358.3 656.4 841.5 623.3 684.4 473.6 712.5 691.3 561.7 442.9 620.1 894.9 894.4 904.1 408.0 941.0 1162.0 264.3 311.0 436.9 345.8 722.8 595.9 耕地保有量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 新增建设 土地整治补 用地规模 15000.0 1454.0 1134.7 569.0 798.7 587.2 557.0 404.6 596.5 665.3 526.7 403.1 571.3 837.9 681.8 748.4 294.5 826.2 1017.4 251.4 295.1 393.1 334.8 636.9 414.4 占用耕地规模 933.0 179.3 5.8 0.8 5.2 2.6 12.6 1.5 0.6 10.7 3.1 8.6 16.1 11.6 73.9 2.7 9.0 120.6 419.0 0.4 2.3 3.6 0.0 10.8 32.2 充耕地规模 2590.0 170.0 11.2 79.8 23.1 120.9 161.1 102.8 157.6 110.1 114.6 60.9 34.4 242.7 162.1 235.7 59.4 81.4 166.7 95.8 73.6 74.4 15.4 149.4 86.9
富平县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表
7 单位:公顷(0.0)
行政区域 乡镇名称 全 县 杜村镇 庄里镇 张桥镇 美原镇 流曲镇 淡村镇 王寮镇 留古镇 老庙镇 薛镇 到贤镇 曹村镇 宫里镇 梅家坪镇 刘集镇 南社乡 华朱乡 东上官乡 峪岭乡 底店乡 小惠乡 白庙乡 齐村镇 觅子乡 代码 610528000000 610528100000 610528101000 610528102000 610528103000 610528104000 610528105000 610528106000 610528107000 610528108000 610528109000 610528110000 610528111000 610528112000 610528113000 610528114000 610528200000 610528201000 610528202000 610528203000 610528204000 610528205000 610528206000 610528207000 610528208000 基期年基本 农田保护面积 规划目标年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调入基本农田 面积 比例(%) 面积 调出基本农田 比例(%) 74199.3 2717.5 4854.7 3345.3 4831.0 3139.2 3290.9 2437.8 3636.9 3565.6 3509.4 2753.8 3590.3 4713.2 1596.9 4684.5 1623.3 3472.0 1306.4 1552.6 2092.7 2454.1 1528.3 3593.9 1556.0 71261.0 2138.3 4452.2 3712.3 5162.0 3270.5 3261.3 2500.0 4065.7 2983.4 3515.4 2621.8 3271.1 4513.9 1864.1 4517.8 1655.9 2666.9 686.6 1774.7 2348.8 2266.9 3223.7 3495.0 1292.7 3926.3 / / 367.0 331.0 131.3 / 62.2 428.8 / 53.9 / / / 267.2 7.6 103.7 / / 222.1 256.1 / 1695.4 / / 5.5 / / 9.9 6.4 4.0 / 2.5 10.5 / 1.5 / / / 14.3 0.2 6.3 / / 12.5 10.9 / 52.6 / / 4511.9 579.2 402.5 / / / 29.6 / / 582.2 47.9 132.0 319.2 199.3 / 174.6 71.1 805.1 619.8 / / 187.2 / 98.9 263.3 6.3 27.1 9.0 / / / 0.9 / / 19.5 1.4 5.0 9.8 4.4 / 3.9 4.3 30.2 90.3 / / 8.3 / 2.8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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