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与营业额绩效挂钩考核实施办法

更新时间:2023-11-19 11:18: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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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额绩效挂钩考核实施办法

为了调动部门积极性,充分体现奖惩分明。提高客房出租率和确保服务质量,实行酒店营业额与责任人绩效挂钩。具体实施如下 一、 每月定额必须完成营业额指标44万元,利润指标______万元

完成任务方可领取工资。

二、 如有超额完成指标按超过部份提取40%奖励,未能完成指标

部份按未能完成比例处罚,(副总300元、总监200、部门200元、非营业部门50元)

三、 具体分配奖罚按超额完成44万元为准,超过部份按实比价进

行奖励;未能完成指标部份进行奖惩,具体分配如下 (1)常务副总按超过部份0.15% 提成

(2) 财务部总监、 部门经理按超部份0.125%提成 (3) 非营业部门经理0.063%(工程、财务部、高值) (4) 具体参加人员为:

(1) 常务副总 (2) 财务部总监 (3) 客房部经理 (4) 财务部经理 (5) 工程部经理 (6) 高值经理

(7) 主管、领班、员工、人事出纳提成按0.025% (8) 其余员工按0.01%分配后余额平均分配,(因

员工以上及主管人员都有调整工资,明确不

参加提成,但考虑到员工积极性更好鼓励他们,为此又再次分配奖金奖励。

(9) 未能完成任务均按奖励一半(二分一)处

罚。(该方案先试行一季度,如有出现未完

成任务情况暂不执行处罚,可重新完善调整后执行)

四、 结算方式:

(1) 结算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在第二季度15日兑现。 (2) 营业额收入以收银报表为准,按季度结算一次(客

房营业收入如酒水饮料、保健品、麻将、商务中心、会议出租等,凡客房收入均视为客房收入。

(3) 凡散客挂帐应按酒店规定制度执行。谁担保谁负责

原则,每月挂帐必须在15日前追回。否则不能计为当月的收入

(4) VIP挂帐因工作关系不宜崔,所以不负责VIP挂帐。

但VPI挂帐应视为乙方当月业绩。

五、 酒店遇到工程改造和装修和购置大型设备不计入乙方成

本。

以上方案实行一季度磨合期,不完善地方再做修订,该方案从第一季度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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