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八字诗赋 五行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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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要论》辑佚

宋 廖中

五行要论云:丙寅火食灵明冲粹之气,四时生生之德,入贵格,则文彩发应,主科甲

之贵。

五行要论云:丁卯沐浴之火,含雷动风作之气,水济之则达,土载之则基厚,以木资之为文彩,以金橐之,更逢夏令则凶暴。

五行要论云:戊辰庚寅癸丑三辰,挺木德清健之数,生于春夏,能转立独奋,随变成功,更成旺气,则有凌霄耸壑之志,惟忌秋生,虽怀志节,屈而不伸。

五行要论云:甲戌火为邱为库。含至阳藏密之气,贵格逢之富贵光大,惟忌夏生,防吉中有凶。

诗云:

甲辰甲戌皆炎火, 木作干神本自全, 重遇未神骈辅翼, 虚名虽有不升迁。

甲属木,加辰戌上纳音火,是干分带木,即本位自能发扬,天地有余之气,不得外加木,若木多,则又伤辰戌之土,不能为福,五行中如此理,尤用消详。

诗云:

-----【破散离业】(木生火旺)

甲戌本是火潜藏, 木发其神转更忙, 又值木临寅午戌, 荡除家业远离乡。

甲戌本是伏藏,要安静,却以木发起何益,五行当生则生,当伏即伏,反此为祸,况火到戌亥,以四时推之,自不可发露,所以破败。

论曰:甲戌乃墓中宿火,见木则火炽,更若临寅午戌宫,得火局则焚伤飞驰,不得归元,所以流移乡井,事多歇灭。

五行要论云:丙子自旺之水,阳上阴下,精神俱全,禀之者天资旷达,识量渊深,春夏为济物之气,多建利泽之功。

丁丑福聚之水,最爱金生,忌辛未丙辰丙戌相刑破也。

五行要论云:丁丑乙酉在数为溪弱之水,阴盛阳弱,禀之者器识清明,多慧少福,橐以水木旺气。则阴阳均协,为贵达崇显之土。

五行要论云:戊寅丙戌,此二位乘土德厚气,一含生火,一含宿火,是谓阳灵袭中,福庆之辰,贵格得之,道德盖世,贵极人臣。惟亲王贵公子多于此日生,常格得之,亦主福寿遐远,始终安逸。

五行要论云:己卯自死土,建于震位,风行雷动,散为和气,德自冲虚,禀之者类有

道行,随变而适,有养生自在之福寿,惟不利死绝,则为久假不归之徒。

五行要论云:辛巳金为自生学堂,具英明瑰奇之德,秋冬得力十全,春夏七凶三吉,入贵格则主学行英伟,致身清贵,常怀济物之心。

五行要论云:壬午自死之木,木死绝则魂游,而神气灵秀。禀之者挺静明之德,抱仁者之勇建以主为功行也。可谓静而有勇,延年益寿。

五行要论云:癸未木为正印,挺文明吉会之德,禀之者,类抱间世之才,享清华之福。

五行要论云:甲申水自生,含天真学堂,得之入局,主智识聪慧,妙用无穷。

五行要论云:丁亥庚子二土,中含全数,内刚外和,禀之者得有定力,上下济之以水

火旺气,能建功立事,敢为威果之行。

五行要论云:

戊子含精神辉光全实之气,作四时保生之福,入贵格则为大人君子,器宇含弘,富贵终吉。

己丑为天将之火,又为天乙本家,含威福光厚之气,发越峻猛,贵极乘之,为将德,为魁名,而建功。

五行要论云:壬辰水为正印,含清明润沃之德,禀之者,含容弘大,心识如镜,春夏得之,作大福慧,如秋冬得之,类奸诈薄德。

五行要论云:癸巳乙卯自绝自死之水,乃至阴退藏真精,啬养凝成贵气,贵局秉之,类是妙道君子,夙体常德,有功及物。

五行要论云:甲午金为进神魁气,具刚明之德,秋冬则吉,春夏或凶,入贵格,主魁

场属建统众之功,非时带杀则暴戾,克忍寡恩少义。

五行要论云:乙未金在数为木库,又为天将,具纯仁厚义之德,无往不吉,贵格得之,是不世之英杰,魁镇士伦。常格得之,带杀冲犯,亦作小人中之君子,眉寿人也。

五行要论云:丁酉火自死,含韬晦寂静之气,外和内刚,贵格秉之,类为有道君子,

非自然之德行。

五行要论云:己亥木自生,挺英才秀拔之德,得之于转达处,类皆清贵少达。阎东叟云:己亥之木,得时则清贵,非时则辛苦。

五行要论云:壬寅癸卯为虚薄之金,具仁柔义刚之德,秋冬则健无凶,凶为吉兆。春

夏则内凶外吉,吉乃先凶,入贵格则志节英明,带杀则凶暴不令终也。

五行要论云:甲辰为天将之火,含敏速峻烈之气,入贵格则为特达,为文魁,利秋冬不利于夏。

诗云:

甲辰甲戌皆炎火, 木作干神本自全, 重遇未神骈辅翼, 虚名虽有不升迁。

甲属木,加辰戌上纳音火,是干分带木,即本位自能发扬,天地有余之气,不得外加

木,若木多,则又伤辰戌之土,不能为福,五行中如此理,尤用消详。

五行要论云:乙巳火含纯阳巽发之气,光辉充实,春冬向吉,夏秋向凶。

五行要论云:丙午至崇之水,体南方温厚之气,禀之者,类有道气灵变,颖异有为,魁众出伦。丁未具足三才全数,得冲和之气,禀之者主精神气全,性根高妙,尽变之道。

五行要论云:壬子幽阴之木,阳弱阴盛,柔而无立,类从水德用事,惟对于丙午水,

则为水木冲粹之德,类入神仙异士标格,非常流也。

五行要论云:甲寅壬戌二水,为伏逆之气,阴胜于阳,主奸邪害物,惟济之以火土,损益之,方成大器。

五行要论云:丙辰土为正印,建五福吉会之德,禀之者,类皆享大有为,不贵即富,惟犯冲者多为僧道。

五行要论云:己未衰火,含余光藏实之气,春冬之月,运入沉潜之乡,则明达峻敏,

福庆深远,夏得之非和气也。秋则先吉后凶。

第四卷

论干神二

五行要论云:

天一生水,其于物为精,精者一所生也, 第二生火,其于物为魂,魂从神者也。

地四生金,其于物为体,体者精神魂魄具而后有者也。

自天一至天五,五行之生数,自地六至地十,五行之成数,以奇生者成而耦,以耦生者成而奇,其成之者皆五,五天数之中,所以成于物也。道立于一,成于三,变于五,而天地之数具矣。其于十也偏之而已。

第七卷 论五行一

五行者往来乎天地之间,而不穷者也,是故谓之行, 北方阴极而生寒, 寒生水。 南方阳极而生热, 热生火。 东方阳散而生风, 风生木, 西方阴止以收而生燥,燥生金, 中央阴阳交而生温, 温生土,

其相生也,所以相继,其相克也,所以相治,此这谓有偏。(五行要论)

第八卷

论五行二

【内阳外阴格】

如年时纳音属金水,日月属木火者也。(五行要论)

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过与不及,则为乖道,故高者抑之使平,下者举之使崇,或益其不及,损其太过,所以贵在折归于中道,使无有余不足之累,即贵人驿马之微意也。行运亦如之,悟其微意,则于命之说,思过其半矣。(五行要论)

第九卷

论五行三

【论三元】

立天之道曰阴与阳,日天道也,自甲至癸十日迭运,而阴阳之义明。立地之道曰柔与刚,辰地道也。自子至亥十二辰更次,而刚柔之义显,然单出为声而已杂比然后为音,故以日辰错宗,纳甲以成音,于是三才备,而五行无余蕴矣。(五行要诀)

第十三卷

论释吉贵神例

【旌旗杀】

谓五行旺气会于日辰上,主建工立事,入贵格则多为元帅魁众。(五行要诀)

第廿四卷

论亡神

五行要论云:亡身杀者,自劫杀数至第七杀者, 是也。亦名官杀符,

盖本金木水火各三会成一举,盛极则亢,而其道穷则为灾。

故申子辰在亥,亥卯未在寅,寅午戍在巳,巳酉丑在申,皆亢地也。

是以贵在上,日值之,多因言事争辩生衅,气不谦下,遂罹悔吝,运好逢之,跋前跌后,

失位失名,贤而在下值之,则失势失援,横逆纷扰,感而为疾,则主血气癕疽,或兵刑难。小人逢之,则乘战争而发越也。珞琭子谓河公惧其七杀,乃有道之士,知进退存亡也。

第廿五卷

论三刑

第卅卷

凡大小二运,与岁命三六合者,主有孕,生男女之庆,阳多生男,阴多生女,若纯阳则极而反阴,生女。纯阴则极而反阳,生男也。谓如甲子命,属阳,而大小二运临辰位,或申位,外夹辛巳,太岁属阴,则是阳多生男也。(五行要论)

第卅二卷

命中用杀,以五行为本,如五行得地,无贵杀而亦贵。虽有恶杀无害于事。若五行不得地,纵有吉杀,亦发不久,如冬月中花耳。(五行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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