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道路交通事故致伤住院,第三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雇员无责任 雇主为雇员支付了全部

更新时间:2023-09-11 18:31: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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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道路交通事故致伤住院,第三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雇员无责任。雇主为雇员支付了全部的医疗费用,

雇主可以取得向交通事故责任方的追偿权

【内容摘要】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同样属于工伤,雇员作为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雇主基于雇佣劳动法律关系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交通事故责任人基于交通事故侵权法律关系承担赔偿责任;若雇主承担了赔偿责任的,雇主可以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第三人致雇员伤害的赔偿责任问题,《民法通则》未作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1款的规定,雇主对雇员的工伤应当直接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是无过错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的工伤,受害人可以同时请求第三人和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与雇主的责任为不真正连带的侵权赔偿责任。不真正的连带债务,是指数个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均归于消灭。在多数情况下,不真正连带债务有终局责任人,所谓终局责任人,是指最后真正承担债务责任的人。具体到第三人致雇员伤害的赔偿责任上,即侵权第三人与雇主都应承担责任,但两者承担责任的原因不同;受害人可选择向第三人主张或雇主主张,这两个请求权是分别独立的;雇主及侵权第三人对雇员所负的赔偿债务的发生,既无共同行为,也无相互的约定;侵权第三人和雇主向受害人所负的债务,其内容完全相同,只要其中一人向受害人履行了赔偿义务,受害人就不能再向另一人求偿;第三人作为直接的侵权行为人是最终的责任承担者,雇主在履行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但第三人不能向雇主追偿。因此,作为不真正连带债务的责任承担问题,

雇主只有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才可以对第三人进行追偿,这种追偿是代位清偿的追偿权。综上,雇主为雇员支付了医疗费用后,雇主可以取得向交通事故责任方的追偿权。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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