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20 年儿童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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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20 年儿童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儿童事业的发展,根据《XX 省儿童发展 规划(2016-2020 年)》和《XX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 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规划。

第一部分 儿童发展现状

一、主要成效

《XX 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 年)》实施5 年来,各地、 各部门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强化责任, 认真落实规划目标任务,我市儿童事业稳步健康发展。儿童健康、 营养状况不断改善,儿童生命质量不断优化,“十二五”期间我 市孕产妇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 岁以下儿童死 亡率分别为0/10 万、1.87‰、3.09‰、4.53‰,持续保持全国、 全省较低水平。儿童十五年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普及,3-5 岁学龄前儿童入园率得到较大幅度提高,弱势儿童享受平等教 育,特殊教育范围扩大,家庭教育全面推进。至2015 年全市幼 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8.17%,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以 及“三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均保持全省领先水平,全市初中 毕业生升入各类高中的比例达98.5%。儿童合法权益保障逐步加 强,法律援助和违法青少年帮教工作成效

明显,中小学警校共建 率达100%。儿童发展的环境更加优化,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心、 爱护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儿童事业全面可持续发 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二五”以来,我市儿童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但由于受 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儿童发展和权利保 护仍面临挑战。预防出生缺陷和残疾工作任务艰巨,儿童成长的 社会环境还不容乐观,水污染问题影响到了儿童的健康成长,受 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和农村儿童保健相对薄弱,儿童的主体地位 和参与权需要进一步得到尊重,校外儿童活动场所的建设需要进 一步加强,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文化活动环境需进一步提升, 政府统筹管理儿童事务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机遇与挑战

儿童是国家和民族的传承者,也是和谐社会未来的建设者, 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儿童的发展,对于全面提高人口 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市具有重要作用。“十三五”时期,是XX 市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加 快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儿童事业加快发展 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建设和谐社会, 为儿童在健康发

展、教育水平、社会保障、权益保护、环境优化 等方面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进一步解决儿童发展面临的突出 问题,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和权利保护,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儿 童工作面临的重大任务。

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儿童优先 原则,以优先保护、平等发展、普惠福利、有效参与为主线,统 筹城乡儿童协调发展,全面落实保护儿童发展的各项法规政策, 推动政府公共政策、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向儿童倾斜,促进儿童 事业的繁荣发展。

二、基本原则 –

-儿童优先原则。在政策规划和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考虑 儿童的利益和需求。 --最大利益原则。处理与儿童相关的一切事务应从儿童身 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

--共同参与原则。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鼓励、 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畅通儿童表达的渠道,重 视吸收采纳儿童的意见。

--平等发展原则。为所有儿童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儿童 不因户

籍、地域、性别、民族、信仰、受教育状况、身体状况和 家庭财产状况受到任何歧视,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 会。

三、总体目标

以推进与XX 发展战略相一致的儿童发展为总目标,不断优 化儿童优生、保护、发展和参与的社会环境,使儿童充分享有受 法律保护的各项权利;提高公众对儿童安全的认识,培养儿童自 我保护意识,创设安全的儿童生活环境。满足儿童文化需求,学 校、家庭、社会共同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完善儿童福利与公益 事业,整合社会资源帮助处境不利的弱势儿童,努力实现全体儿 童的共同发展。不断满足儿童发展的需求,保证儿童得到文化教 育、医疗保健、生活娱乐、权益保障等全方位的社会公共服务; 不断提高儿童的整体素质和发展水平,培养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 践能力,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 纪律的一代新人;到2020 年,继续保持我市儿童工作整体水平 在全省的领先地位。

第三部分 主要目标和主要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一)主要目标

1.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努力减少严重多发致残致畸出生 缺陷的发生。

2.新婚和待孕夫妇优生咨询指导率达到90%以上;婚前医 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检测率均达到85%以上。

3.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

4.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

5.降低流动人口婴儿死亡率和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6.加强市产前诊断中心建设,乡镇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 达100%、新生儿疾病(甲状腺功能低下和苯丙酮尿症)筛查率 达95% 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90%以上。 7.以乡镇为单位,3 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

7 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98%以上。

8.以镇(街道)为单位,纳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疫苗接 种率达到95%以上。

9.控制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和结核病、艾滋病、乙肝等传 染性疾病。

10.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11.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85%以上,6 个月内 婴儿母乳喂养率达90%以上。

12.5 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13.5 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控制在2%以下, 努

力控制儿童肥胖趋势。

14.降低儿童近视及弱视发病率。

15.幼儿园儿童龋齿发病率控制在30%以下。

16.幼儿体质抽样检测合格率达90%以上。

17.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施行面达90%以上, 保证中小学生在校每天1 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18.减少未成年人吸烟,防控未成年人吸毒。

19.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20.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21.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95%

(二)主要措施

1.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加 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行业管理,严格机构、技术和人员的准入。

2.加大妇幼卫生投入和健全妇幼保健工作体系。提高妇幼 卫生经费占卫生总经费的比例。强化妇幼保健的公共卫生职能, 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妇幼保健机构的管理和服务 体系。进一步健全包括市、乡镇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在内的覆盖城乡 的新型妇幼保健服务网

络,形成妇幼保健专业机构、社区服务组 织等职责明确、管理到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3.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依照卫生部《全国儿童保健 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开展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生长发育 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 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 促进等各项基本保健服务。将新居民儿童的卫生保健纳入公共卫 生管理体系,重点做好免疫规划、传染病控制、6 岁以下儿童定 期健康体检等工作。

4.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加强婚前保健、孕产期保 健、婴儿保健和早期干预等综合防治措施。全面实施免费婚前医 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加强婚检、孕检知识宣传,提高婚 检、孕检率。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增加并扩大免费 为孕产妇提供添加营养素的种类和范围。建立健全产前诊断网 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强化新生儿疾病筛查,努力提高 人口素质。

5.预防、控制儿童疾病。全面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规范预 防接种工作,完善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儿童疾病的综 合管理,推广5 岁以下儿童常见病诊治的适宜技术。将预防艾滋 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加强预防艾滋 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服务。

6.积极倡导母乳喂养。严格执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 法》,大力开展母乳喂养宣传活动,加强爱婴医院的管理,完善 和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

7.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加强科学育儿指导,普及辅食添加 相关知识。继续推行中小学生“爱心营养餐”工程,改善农村学 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营养状况。

8.提高儿童身体素质。成立有利于幼儿健康的群众性体育 组织,推动幼儿体育活动的开展。每两年进行一次全市幼儿体质 抽样检测,及时了解和掌握幼儿体质状况。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 质健康标准,中小学生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深入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和体育艺术“2+1”行动,培养学生 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增强体质,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 确保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 小时。加强儿童膳食、体育锻炼指导, 控制中小学生超重率、肥胖率。

9.加强儿童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健康知识课堂教学, 对儿童开展禁烟、禁毒、防病、心理健康和生殖健康等教育。在 儿童中加强用眼卫生和口腔卫生的宣传,家校配合督促儿童养成 良好的生活习惯。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 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中的作用,开辟和健全多层次、 多形式、

全方位的健康教育网络与传播途径。

10.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精神专科医院设儿童 心理科,配备一定数量的专科医师。逐步建立和完善孤独症儿童 的筛查、诊断和早期干预机制。中小学校设心理咨询室,心理健 康教师持证上岗。健全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纠正预防机 制,努力把心理危机解决在萌芽状态、低龄阶段。

11.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医务力量。按照《托儿所幼儿 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指导和 检查。加强中小学校医务室的建设和校医的配备。 二、

儿童与教育

(一)主要目标

1.促进0-3 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2.全市学前3 年儿童入园率达99%以上,其中农村学前三 年幼儿入园率达98%以上。

3.镇(街道)中心幼儿园为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比例达到 100%,行政村幼儿园进入省等级幼儿园的比例达到80%,上等 级幼儿园在园儿童数占在园儿童总数的比例达到90%以上。

4.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和巩固率力争达到100%。

5.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 等

化。提高公办学校招收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入学比重,力争 达到90%以上(含财政支持的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

6.建立特殊教育关爱机制。全面提高残障儿童少年义务教 育普及水平,确保三类残障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加 快特殊教育学校的高中段教育,因地制宜发展残障儿童学前教 育,全面提高残疾人教育基础能力和整体水平。

7.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9%以上。

8.扩大中等职业教育的规模,提高办学质量。

9.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标准化中小学校比例达到85% 以上。

10.加强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 装备总体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11.幼儿园、小学教师大专以上学历分别达到80%和90%以 上,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达到85%以上。幼儿园、小学、初中、高 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100%、99.9%、99.5%和99.3% 以上。

12.在80%的城市社区和60%的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 教育指导点。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率达95%以上。加大 各级示范家长学校创建力度,“十三五”期间全市创建市级示范 家长学校20 所。

13.XX 集团和XX 集团在所属媒体上至少开设1 个家庭教育 专栏节目。有条件的乡镇级媒体也要开设家庭教育专栏,宣传普 及家庭教育知识。

(二)主要措施

1.坚持依法办教育。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XX 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 法规,大力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5 -2020 年)》、《XX 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5- 2020 年)》和《XX 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 年)》。积极开展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素质教育、校园安全等方 面的工作,大力推进教育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依法治教和依 法治校。

2.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建立各级各类学校生均教育成本定 期公开机制,科学确定财政生均拨款标准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逐步提高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教育经费支出的比重。义务教育全 面纳入各级财政保障范围,实行预算单列。普通高中、中等职业 教育经费从政府投入为主、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为辅逐步纳入政 府全额保障范围,中职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达到普通高中的1.5 倍 以上。建立健全经费保障稳定增长机制,教育经费投入从硬件建 设向软件建设转变,重点提高生均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和教师培 训经费。

3.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提高工程。调整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 办学体制,逐步完善学前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为 辅的格局。加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改善园舍条件。实 施幼儿教师全员培训,着力提高幼儿教师素质和保教质量,切实 提高幼儿教师待遇。

4.提高保教质量。加强对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监管和评估。 切实落实保教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幼儿园教师资格标 准,健全和规范保健教师、保育员、营养员的培养培训机制,幼 儿园全员培训经费占工资的3%,由当地政府财政落实。密切幼 儿园保教与家庭教育的合作,提供多样化的学前教育指导与服 务。

5.重视发展0-3 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建立0-3 岁婴幼儿教养 指导服务机构,形成相关部门协同运作的社区早教服务网络,基 本满足0-3 岁婴幼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对早期教育指导服 务的需求。

6.保障困难群体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 理为主、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通过城市学校扩容、镇(街道) 举办寄宿制学校等途径,提高公办学校招收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 女入学比重。逐步将新居民子女学校纳入财政保障范畴,以向民 办学校购买服务、公办输出管理等方式,确保2020 年基本实现 新居民子女就近入学,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3lf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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