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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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城市总体规划

总则

第 1.01条为了正确指导怀化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地规范怀化城市的建设行为,满足怀化城市健康持

续发展的建设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第 1.02条本规划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国务院1996年第18号文件《关于加强城市

规划工作的通知》、《湖南省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各项相关

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结合怀化城市发展建设的实际情况,在

怀化市人民政府的组织和领导下,由城市规划专业设计单位汇总

各系统、各单位的发展要求而制定的。

第 1.03条本规划是怀化城市跨进世纪发展的战略部署,是怀化城市建设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怀化市人民政府依法管理好、建设好怀化城市

的依据。

第 1.04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怀化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与土地利用开发,都必须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服从本规划

的义务,都有对违反本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第 1.05条怀化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规划的要求,对怀化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建设开发行为,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及"一书两

证"的核发。要坚决维护怀化市总体规划的权威性、科学性、严肃

性;要大力宣传怀化城市总体规划和各项规划管理制度;要自觉

遵章守法,严格依法办事。

第 1.06条本规划所称的城市规划区,是指怀化城市因建设和发展需要进行统一控制的区域。怀化城市或城区是指怀化城市建设的用地区域;

怀化市域是指怀化市地级市行政所辖的区域。

第 1.07条因客观情况变化,需要变更怀化城市总体规划的应按《城市规划法》和《湖南省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规定报批,下一轮总

体规划修编,应继续保持规划的科学性和延续性,确保怀化城市

健康合理地持续发展。

指导思想及规划期限

第 2.01条高起点构筑具有怀化特色的现代化中心城市发展宏图,创建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逐

步将怀化建成环境优美、经济发达、市容整洁、文明礼貌、人民

安居乐业的现代化城市。

第 2.02条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观,统筹处理好怀化城市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经济与环境的关系,要为怀化城市的子孙后代的持续

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 2.03条立足区位和资源优势,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把握怀化城市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强化规划对城市建设实行有效的调控和对市场经济

实行有效的服务,严把土地投入和使用关,引导怀化城市健康发

展。

第 2.04条坚持规划的可操作性,将现实性与超前性相结合,指令性和指导性相结合,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相结合,树立规划的权威性,强

化依法治市的观点,确保怀化城市建设高效有序地发展。

第 2.05条坚持以人为本,城乡协调发展观。怀化城市规划建设要不断地满足广大人民物质和精神生活的发展要求,要建立城乡协调发展的

一体化网络体系。

第 2.06条本规划期为1999年-2020年。其中近期至2005年,中期至2010年,远期至2020年。并要考虑远景2050年怀化城市发展的构想。

市域城镇体系

第 3.01条加快市域城乡经济一体化建设,把建立农、林、牧、果、药等商品原料基地与发展深加工业结合起来,变区位优势为市场优势,

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形成具有怀化特色和优势的一体化产业

经济体系,促进市域城镇体系的快速发展。

第3.02条大力培育经济中心,把经济增长点与区域"增长极"结合起来,加快

中心城市的大发展,采取"点轴"发展模式,以"点"带"轴",由"轴"

及"面",构成市域城镇网络体系,组成以怀化城市为中心,北联

长江,南达沿海,辐射东西的区域城镇体系结构。

第3.03条依托湘黔、焦柳铁路干线和1802、320、209公路干线相结合组成的"十"字型城镇发展轴,构成以怀化城市为"增长极"的城镇主轴

线。

第3.04条依托沅江和319国道,构成以洪江、沅陵为"发展点"的"T"型城镇二级轴线。依托溆浦、靖州、麻阳向外拓展辐射,构成城镇三级

轴线。

第 3.05条加速城市化的发展,市域城市化速度力争年均增长一个百分点以上。到2020年,市域城市化水平达到42-45%;市域城镇人口由

1998年的100万发展到2005年的140万左右,2010年的170万

左右,2020年的250万左右,2050年市域城市化水平将达到60%

以上。

第 3.06条加快城镇建设,城镇个数由现状的68个发展到2020年的120个左右,撤县建市4个,撤乡建镇55个左右,构成大中小城市和大

中小城镇相结合、城乡一体化相结合的网络体系。

第3.07条市域将建成以怀化城市为中心,洪江城市为次中心,溆浦、沅陵、靖州、新晃、麻阳为片区中心的大中小城镇相结合的网络体系。

其中设市城市6个,县城5个,主要建制镇25个,一般建制镇

87个左右。市域建市建镇及城镇发展规模和职能结构见附表1-3。第 3.08条加快市域城镇网络的基础设施建设,近期实现城镇基础设施由制约型向适应型转化,使城镇和其基础设施走上良性发展轨道。远

期实现城镇基础设施超前发展,以此带动和促进市域城镇快速发

展,使市域城镇形成结构合理、联系密切、环境优美、各具特色、

设施完善、城乡一体的现代化网络体系。

第 3.09条加快市域以公路为重点的城镇交通网络建设,组成以怀化城市为中心,"三纵八横,三连一区位线"的公路网络格局。形成以上瑞

高速公路,209国道主干线及320、319国道,1802、1832、1840、

1844省道为主体的快速公路网。建成以公路、铁路为主骨架,高

等级公路干线为重点,航空、水运为辅,联系紧密、便捷的现代

化交通网络体系。

第 3.10条加快城镇供电网络建设,构成以怀化城市为中心,五强溪、洪江电站、怀化火电厂等电站电厂为电源点,近期完善110KV的市域

供电环网,远期建成220KV的市域供电网络。

第 3.11条加快城镇信息网络建设,对现有程控电话网、无线寻呼网、无线通信网、数字传输网、电视广播网进行改造和扩容,大力发展可

视电话和信息网络工程,建成以怀化城市为中心的信息网络枢纽。第3.12条加快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建设好"一湖二溪三山四洞五游六景"的21个自然风景区和"一村一城一带"的民族文化风情网络。建

成以怀化城市为中心,以侗苗文化旅游为特色,集民族风情、自

然景观、文化古迹为一体的城镇旅游网络。

第 3.13条充分发挥交通区位、边境区位和资源优势,建设大中小相结合,综合性和专业性相结合的各类市场,建成以怀化城市为中心,各

县区域镇为骨干,集镇为基点的三级市场网络及服务体系,构成

内联产业化商品生产基地,外联长江和沿海经济区及北京、上海、

广州等大城市,辐射全国的市场网络体系。

第 3.14条加强市域城镇的生态环境建设,彻底根治污染源,禁止建设对生态环境危害的生产项目,防止水土流失和其它公害的发生,大力

绿化荒山滩地,市域城镇绿地率近期要达到35%,远期要达到40%

以上。

第 3.15条加快城镇内部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城镇供排水、城镇环卫等基础设施条件,近期城镇人平生活用水应达到250升,远期应达

到350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

城市发展战略

第4.01条坚决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坚持科技兴市、科学建市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紧紧抓住国家经济建设重点由东向中西部实施战

略转移的机遇,牢牢把握市场经济和知识经济发展的契机,牢牢

抓住城市化发展的良机和新世纪之交历史赋予怀化第二次多重发

展的机遇,加大改革力度,迎接挑战,立足区位和资源优势,将

怀化建成湘、桂、黔、渝、鄂五省边区的现代化中心城市。

第 4.02条要以改革为动力,促进全方位的开放和发展,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体系;要以科技为手段,努力提高国民经

济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要以

市场为中心,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稳定发展第一产业,突出发展

第二产业,重点发展第三产业,全面促进怀化经济的迅速发展。第4.03条力争怀化城市国民生产总值保持10%以上的速度增长,至2010年城市国民生产总值达200亿,基本建成湖南西部的中心城市。至

2020年城市国民生产总值达420亿,基本建成湘、桂、黔、渝、

鄂五省(区、市)边区的中心城市。

第 4.04条突出抓好怀化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建好怀化芷江机场,怀化铁路和公路两个枢纽,怀化城市道路、供电、供水、排水、信息

系统五个网络建设,构筑现代化大城市基础设施框架。

第 4.05条重点抓好支柱产业工程,着重培育和发展年产值在亿元以上的食品、医药、电子、机械、建材、能源、轻工等支柱产业,通过联

合、改造组建产值超亿元、10亿元,利税超千万、亿元的企业集

团,兴工强市。

第 4.06条重点抓好知识经济产业工程,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商品服务工程建设,开拓知识信息产业,组成以怀化城

市为中心,覆盖五省边区的科技信息网络市场。

第 4.07条重点抓好环境工程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齐抓,培育良好的城市投资环境,建成"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发展的社会化服务

体系、城市与自然高度和谐的生态体系,确保怀化城市可持续发

展。

第 4.08条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强化中心城市、现代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的观点和意识,强化依法治

市、科学建市的观点,为城市发展提供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和公

正的法律秩序。

第 4.09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把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与市场服务职能结合起来,政府应集中精力抓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市长的主要

职责是把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好。强化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龙

头作用,统一城市发展的策略和政策,确保怀化城市沿着科学的

轨道发展。

第 4.10条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调整,把开发建设优质的农、林、牧、果、药等商品基地与发展深加工业结合起来,把市场开发与区位

优势开发结合起来,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变区位优势为市场

优势,以此促进怀化城市的快速发展。

第4.11第加强智力投资,提高科技水平。"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要把人才的培养、引进、重用作为头等大事抓好、抓落实,推动城市科学技

术进步,促进城市经济和建设的发展。

城市性质及职能

第 5.01条怀化城市的性质为:怀化市是我国重要的铁路交通枢纽,是湘、桂、黔、渝、鄂五省(区、市)边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第 5.02条怀化市的交通枢纽职能:具备四通八达的城市交通运输网络和快速安全的运输手段。首先要突出铁路枢纽在城市建设中的战略地

位,确保怀化铁路枢纽的不断发展要求。其次是重点抓好320、

209国道和1802省道的改扩建及高等级化建设,提高公路运输的

档次。三是要大力争取芷江机场通航,搞好舞水、沅江的航道建

设,形成水、路、铁、空的综合运输体系。四是要加快城市道路

网建设,提高城市运营效率。

第 5.03条怀化城市的商品流通职能:着眼于中西部和长江、沿海经济区的广大市场,特别是五省边区广阔的腹地,继续加大商贸市场体系

及设施和物资商品集散、储运、服务体系及设施的建设。把怀化

城市建成商贸市场体系完善、商业网点发达、服务设施先进、交

易公平迅速、吸引力大、辐射力强的商贸交易中心和物资储运中

心。

第 5.04条怀化城市的金融信息职能:立足区位优势,大力发展邮电通讯事业和信息产业,培植信息中介机构,开拓融资市场、技术市场及

相应的服务体系,使金融、信息产业成为怀化城市的新的支柱产

业。

第 5.05条怀化城市的科教文化职能:立足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大力培养人才;普及12年制教育,创办技术学院、综合性大学和各类研究

机构;加强科研教师队伍建设和科技的研究、引进、推广工作;

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设施建设,确保怀化城市科技文化水平在区

域中起"领头羊"的作用。

第 5.06条怀化城市的工业生产职能:立足区域经济活动中心的目标,聚集一批规模较大的能跟踪先进技术应用,有创新能力的经济效益领

先的现代企业,作为城市工业生产的主力军;在大力发展食品、

林木产品加工和机电、建材等资源型及劳动密集型工业的同时,

应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如生物工业、电子信息工业、高科技材

料工业,并组建各类企业集团,向产业化、规模化和高科技化进

军。

城市发展规模

第 6.01条怀化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主城区的城中、迎丰、红星、坨院、铁北五个办事处和石门乡、盈口乡、鸭咀岩乡、中方片,

总用地面积165.2km2,其中城市现状建设用地32.82km2,总人口

29.5万,其中城市人口28.5万(主城26万,中方2.5万)。总体规

划用地汇总见附表4。

第 6.02条怀化城市人口由1998年的28.5万发展到: 近期2005年的35万,其中主城32万,中方3.0万; 中期2010年的43万,其中

主城38万,中方 5.0万; 远期2020年的60万,其中主城50

万,中方10万; 远景2050年怀化城市人口达到100万左右。第6.03条怀化城市建设用地由1998年为115.2m2/人,其中主城区116.5m2/人,中方101.2m2/人。根据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原则和怀化城

市铁路、军事用地多的实际情况,确定怀化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控

制指标为110m2/人。

第 6.04条怀化城市建设用地由1998年32.82km2,逐步发展到:近期2005年的38.5km2,其中主城35km2,中方 3.5km2;中期2010年的

46.0km2,其中主城40km2,中方6.0km2;远期2020年的65.0km2,

其中主城55km2,中方10.0km2左右。远景2050年,怀化城市建

设用地控制在120km2左右。

第6.05条怀化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见附表5-7。

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与规划区范围

第7.01条怀化城市建设用地在现有的基础上应采取向东发展为主,向南发展为次的逐步发展策略,重点开发湖天和坨院,逐步开发河西、

迎丰、鸭嘴岩、杨村等地。远景主要在石门、阳塘、中方等地发

展。

第7.02条怀化城市规划区范围:东起阳塘与泸阳交界,西至新家庄与公坪塔界,北起新垦与黄金坳镇分界,南至中方镇区,黄岩旅游区,

中国侗文化城,总面积309.4km2。见《怀化城市规划区土地控制

图》

第7.03条凡是在怀化城市规划区进行规划和建设,应服从怀化市总体规划并依照《城市规划法》等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7.04条怀化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行使怀化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建设管理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干扰和阻止。

第7.05条怀化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20km2左右,其中规划期(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34km2左右,远景(2050年)控制新增建

设用地54km2左右。对城市规划的远景建设用地也应进行严格控

制,不宜进行大量的农林基础设施建设。

第7.06条怀化城市规划区内,非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89.4km2,其中河流水域13km2,生态林地114.1km2,耕地园地45.3km2,其它用地

17km2。除其它用地外的非城市建设用地应进行严格的保护,不

得任意进行侵占。

城市总体布局

第8.01条怀化城市总体布局由现状的"一体两翼"向"一城两片三区,四山五水结合"的形态发展,形成"山水相间、组团布局、城乡交融、共

为一体"的生态型山水城市空间结构。主城片由东、中、西三个分

区及城中、铁北、迎丰、湖天、河西、坨院、杨村七个用地功能

组成团构成,中方片由鸭嘴岩、中方镇两个用地功能组团构成。"

四山"指主城东南以凉山为依托,西南以南山寨为界面,西北以钟

坡山为依靠,北面以韭菜坡山为衬托,构成怀化城市的天际轮廓

线和对景轴。"五水"由贯穿城市的舞水河、太平溪、锦溪、潭口

溪、板木溪组织"水绿风光带",将山水自然景观引入城市,山、

水、城共融一体,构成山水园林城市。

第8.02条城市商贸活动中心位于城中和河西组团内。城中组团以零售业为基础,大力发展大型商场、超级市场和专业商场及仓储式商场;

河西组团以批发业为基础,大力发展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和综合批

发市场。两者相辅相成,构成怀化城市的商贸活动中心。

第8.03条城市行政、文化活动中心位于迎丰组团内。以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公安局、检察院等各类行政管理机关为主体,构成怀化城

市行政活动中心。以文化广场为基础,周围布置文化馆、博览馆、

科技馆等大型文化活动设施,构成怀化城市文化活动中心。

第8.04条教育科研中心位于迎丰和坨院组团内。在迎丰组团西北部组织以科研机构为主体,与各类技术学院相结合的科研教育中心;在坨

院西北部组织以大专院校为主体,与各类科研机构相结合的教育

科研中心。

第8.05条体育活动中心布置于湖天组团东南部,兴建大型田径场、体育馆、游泳馆等各类体育设施,在此形成能够举办全省运动会、全国单

项运动会、五省边区运动会的中心场地。

第8.06条商务活动中心布置于湖天组团的中心地段,在此兴建集大容量、高档次的经济管理、贸易、信息、金融、商务等办公、娱乐为一

体的现代化商务活动中心,以其商务、办公、信息、服务的高度

聚集成为怀化城市新世纪区域化的公共活动中心。

第8.07条怀化城市各组团应向各自的特色方向发展,形成功能突出,职能明显,设施配套,特色性和综合性相结合的组团功能区。

1、城中组团为传统型的商业、服务业为主的综合性功能区。应大力发展

大型商场、超级商场和各种名、优、特商店及相应的服务业。

2、河西组团为城中组团功能扩展延伸的地段,在大力发展各类专业性、

综合性批发市场的同时,开发为之服务的加工业,形成商、工、贸相

结合的功能区。

3、铁北组团现已形成为铁路管理和服务为主的功能区。应在此基础上提

高,发展成为现代化的铁路管理和服务的功能区。

4、迎丰组团为行政、文化、科教为主的功能区。在现有行政中心的基础

上,应大力发展大型文化设施和各类科研教育机构,形成全市性的政

治、文化、科技活动中心。

5、湖天组团为新世纪城市的商务、体育活动为主和高新技术产业相结合

的功能区。应大力发展商务办公、金融信息产业、专业化服务行业和

高新技术产业。

6、坨院组团为教育科研和仓储及运输服务产业为主的功能区,师专应向

综合性大学方向发展,还应大力发展为怀化火车东站配套服务的各类

仓储业和运输业。

7、杨村组团为工农产业相结合,以绿色食品生产为主的功能组团。在观

光农业园、高产农业园、果林公园内大力发展名、优、特产品,并在

工业区进行系列加工,形成工农产业一体化经济协作区。

8、鸭嘴岩组团为中方县所在地,是办公、商贸和加工业相结合的功能区。

9、中方镇组团为怀化城市的主要工业区,以发展用水量大、运输量大、

占地较多的二、三类工业为主。

城市居住用地

第9.01条发展集中成片、成规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各项公共设施利用效率高,适应新世纪生活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生活居住区用地。

控制见缝插房和分散建设住宅的行为。

第9.02条创造良好的城市生活居住环境,以人为本,组织良好居住空间、视觉景观和户外活动环境。居住区的绿地率应确保在35%以上,

居住区建筑密度应控制在28%以下,住宅间距应不小于1:1,住

宅容积率应控制在1.7以下。人平居住用地不应低于26m2。

第9.03条坚持从广大市民利益出发,建设小康型住宅,大力发展5-7层的多层住宅,控制120m2/户以上的超大住宅和高层住宅及低层住宅

的建设。人平居住面积近期达到12m2,远期达到15m2以上,确

保每户家庭拥有一套小康型住宅。

第9.04条加强对居住用地开发、经营的管理,应根据住宅的供求关系,有计划地科学合理地安排投放居住用地,除非营利性居住用地按协

议地价出让外,其它居住用地均应实行市场土地价格原则,确保

政府对住宅建设进行宏观调控以及优化土地资源的目标。

第9.05条根据人口发展规模和合理安排居住用地的要求,分别在各组团新区内组织建设成区成片的六大社会化居住新区:

1、迎丰居住新区,占地约200ha,居住人口约7万。由科教新村、文化

新村、迎丰新村、潭口新村、安居新村等组成。

2、湖天居住新区,占地约200ha,居住人口约7万。分别由工人新村、

公寓新村、体育新村、卫生新村、板木溪新村等组成。

3、河西居住新区,占地约150ha,居住人口约5万,分别由商贸新村、

南山寨新村、舞阳新村、黄家山别墅新村等组成。

4、坨院居住新区,占地约170ha,居住人口约6万,由教育新村、东站

新村、石门新村、储运新村等组成。

5、杨村居住新区,占地约80ha,居住人口约3万,分别由果园新村、

工农新村、锦溪新村组成。

6、鸭嘴岩居住新区,占地约120ha,居住人口约7万,分别由鸭嘴岩新

村、三角滩新村、岩元新村、铜锣新村等组成。

第9.06条对现有旧区内的居住用地要进行逐步改造,拆除部分建筑,留出组团绿地,拉通路网,配套公益设施,彻底改善旧区居住环境拥

紧的状况。

城市工业用地

第10.01条依托区位及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农、林、牧系列产品加工。依靠科学技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大改革开

放力度,建立企业集团和现代企业制度,努力使怀化城市的工业

生产跃上新的台阶。在2020年,怀化城市的工业产值达到400亿

元以上,工业生产提供的财政收入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由

1998年的40%上升到60%。

第10.02条应理顺工业用地与城市总体发展的关系,工业用地一般应布置在城市边缘及下风下游地段,对城市中心区的现有工业用地应逐步

进行置换和调整,对城市环境很不利的工业项目,应禁止发展。第10.03条应加强工业生产的社会化、协作化进程,组织不同形式和类别的工业片区,形成和城市协调发展的工业组团或工业区。

第10.04条应大力提高工业用地的使用效率,至2020年,城市人均工业用地确定为11m2/人,城市工业用地总量达到6.5km2左右,平均每

平方公里工业用地产值应达到60亿元左右。

第10.05条根据城市环境及水流、风向和城市交通、供电、供水、用地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怀化城市的工业用地应采取向南发展为主,其

它地段为辅的布局形式。

第10.06条根据怀化城市合理发展布局要求,确定怀化城市工业采用"一带三小"的布局形式。即城市南部从黄岩坡至中方镇这"一带"(称南部

工业带)的工业用地和分别位于湖天、河西、杨村的三个工业小区

用地。南部工业带由黄岩坡、鸭嘴岩、中方镇三个工业地段组成,

作为怀化城市的主要工业发展区。可大力发展用水量、运输量、

用地量较大的加工业,用地规模3km2左右。

湖天工业小区位于湖天组团南部,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如电子、

医药、生物工程、高新材料等工业企业,用地规模1.2km2左右。

河西工业小区位于河西组团西南部,重点发展小型加工业,如工

艺品、日用品、小五金、服饰制品等污染很小的一二类工业,用

地规模0.4km2左右。

第10.07条对位于城市上游的莱孚铝厂,位于湖天组团中心的化工厂,近期应控制发展,远期搬迁至南部工业带内建设。对怀化火电厂、纺

织厂等应进行关、停、并转措施,改变用地功能。

第10.08条对无污染扰民的小型一类工业可以和其它用地结合在一起进行布置。

第10.09条工业区建筑密度应控制在50%以内,工业区绿地率应控制在30%以上,各工业区应建成生态化的园林式生产区。

城市仓储用地

第11.01条依托交通枢纽,大力发展仓储业,为各种物资、商品的集散、储存、转运提供保障。仓储用地由现状的2.23km2发展到4.2km2左

右,形成"二大二小多点"的仓储用地结构。

第11.02条城区主要发展大宗货物的仓储用地,危险品仓储用地应布置在城市外围地段,并按规定要求设置防护隔离带,禁止在隔离带内进

行开发建设。

第11.03条调整和完善怀化火车南站仓储用地及其配套设施,形成怀化城市的第一大物资集散、中转、储备基地。

第11.04条考虑怀化铁路枢纽的大力发展及渝怀线接轨货运量的增加,确定在火车东站布置大片仓储用地,建成怀化城市第二大物资中转、

储备、集散基地。

第11.05条在象鼻子火车站和中方火车站附近发展仓储用地,形成二个仓储小区。

第11.06条在中方火车站以东地段和象鼻子火车站以北,顺溪铺以西的唐士冲等地分别布局不同类别的危险品仓储用地。城区内现有危险品

仓储设施应逐步向这些地方搬迁。

第11.07条无环境影响的小型仓储用地根据需要可以在各组团内进行分散建设。

城市交通与城市道路

第12.01条加快怀化城市对外交通设施建设,组成以铁路、公路为主体,空运、水运相结合,将区际交通、市域交通、城市交通有机地组织

在一起,组成多层次、立体化的城市交通综合运输系统。

第12.02条抓住湘黔复线及电气化工程,渝怀线工程和怀化铁路枢纽扩建的机遇,处理好城市与铁路站场相互发展的关系,形成铁路与城市

互不干扰,相互促进发展的有机布局关系。

第12.03条扩建怀化火车客站规模,由3个旅客站台、5条客车到发线扩建到5个旅客站台、8条客车到发线。远期还要在怀化东站新建怀

化第二火车客站,按二等站规模配套建设。

第12.04条扩建怀化东站编组场至一级三场,预留远景二级四场的编组场及配套设施用地和怀化至邵、衡铁路的接轨。

第12.05条在枝柳电气化建设时,扩建象鼻子火车站和中方火车站。建设好怀化东站货场100万吨的设施,并预留东站货场扩建到200-300

万吨的用地。

第12.06条抓住上瑞高速公路新建和320、209国道、1802省道改建的机遇,建设环城公路快速交通环,避开过境交通对市中心的干扰。

第12.07条加快怀化芷江机场的启用及建设,近期按4-C级民用机场扩建复航,远景按一级机场进行建设。开辟怀化至芷江机场的汽车专用

道。

第12.08条结合舞水、沅江的梯级开发,恢复和开发水运产业,使沅水、舞水的航道等级分别达到五级和六级以上。在舞水大桥下游设客运

码头,在窑弯里大桥下游设货运码头。

第12.09条在南北方向打通红星路、湖天路、迎宾路、顺天路,开辟东环路、江秀路、卢林路、外环路。在东西方向打通天星路、正清路,开

辟南环路、北环路、黄古园路、坨院路。组成以武陵路--舞水路--

舞阳路、红星路、湖天路、东环路、江秀路、卢林路为六条纵向,

以北环路、黄古园路--石门路、迎丰路--坨院路、天星路、南环路

为五条横向,以舞阳路--舞水路、天星路、湖天路、迎丰路构成内

环,以北环路、南环路、东环路、西

环路及武陵路和芷江路构成中环,绕城公路构成外环的"三环五横

六纵"的城市道路骨架网络。城市主次道路规划表见附表8。

第12.10条城市交通组织坚持以人为中心,步行、公交优先的原则,在交叉路口及交通繁忙路段设立行人安全通道。在主要道路上要开辟公

共汽车专用道,客运交通要坚持以国营交通为主,私人交通为辅

的方针,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控制摩托车、三轮车客运工具

的发展。

第12.11条组织"中环"快速综合交通体系,"内环"客运交通体系,"外环"过境交通体系,沿河沿溪及公共活动中心的步行交通体系,铁路与

道路的立体交叉体系。规划立交桥见附表9。

第12.12条建设五个长途汽车客运站,黄花坪汽车站,占地 1.5ha;在坨院设汽车东站,占地3ha;在象鼻子建汽车北站,占地2ha;在西部

建汽车西站,占地2ha;在鸭嘴岩建汽车南站,占地2ha。

第12.13条在黄花坪和坨院布置两个货物流通中心,成为区域性的货物转运、装运、调配、修理、信息服务、生活服务中心,每处占地4-8ha。第12.14条规划设立11个公交总站,开辟35条公交线路。新建道路上的公交乘车站全部采用港湾式停靠站,公交始发站用地面积控制在

1000-1400m2。城市公交场站见附表10。

第12.15条城市公交车辆近期按每万人口5标台配置,远期按10标台配置,城市公交线网密度近期为 1.5km/km 2,远期应达到3km/km

2。城市公交线路规划见附表11。

第12.16条在城市出入口分别布置6处大型综合停车场,集停车、洗车、加油等多功能服务为一体,用地为1.5-2ha。在城区分别布置8处公

共停车场,每处占地0.3-0.5ha。

第12.17条按合理的服务半径要求,布置了22处公共加油站,每处占地应不少于2000m2。

第12.18条怀化城市道路人平面积近期应达到10m2,远期应达到12.8m2,远景应达到15-18m2

城市公共设施

第13.01条怀化城市公共设施必须与城市发展相配套,与社会进步相适应,与市民生活发展相协调,对大型公共设施和其它公共设施布局必

须具有超前性,要严格控制用地,为城市的不断发展留有余地。第13.02条建设高品位的城市文化设施。在迎丰文化广场周围兴建大型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博览馆,分别占地6000-8000m2。

第13.03条建设高标准的体育活动设施。在湖天组团兴建体育活动中心,布置5万人规模的大型体育场,5000人规模的体育馆、游泳馆和相

应的练习馆及一个灯光球场、一个射击场、一个体育学校,用地

控制为26ha。在河西、坨院、鸭嘴岩兴建西片、东片、南片体育

中心,分别布置两场(田径场、灯光球场)、一池(游泳池)、一馆(体

育馆),每处用地控制为5-6ha。

第13.04第建设完善的医疗卫生设施。扩建市一人民医院至800床,扩建市三人民医院至500床。新建河西康复医院,规模300床;坨院红

十字医院,规模300床;鸭嘴岩综合医院,规模100床;湖天口

腔医院,规模150床。组成以市一人民医院为中心的医疗网络。第13.05条建设高雅的文化娱乐设施。在湖天组团兴建工人文化宫、影视城、老年活动中心;在迎丰组团兴建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

中心;在河西、坨院、鸭嘴岩分别兴建片区文娱活动中心,形成

全市文化娱乐网络设施服务体系。

第13.06条加快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在全面实施九年义务制教育的基础上,201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规划新增普通中学12所,其中高级

中学5所,初级中学7所,每所学校占地不少于6公顷。规划新

增小学10所,每所不少于3.0公顷。新增两所大专院校,每所占

地不少于30公顷。另外,怀化师专申办本科院校扩充用地面积

10公顷;怀化卫校升为专科学校增加用地面积15公顷,以确保

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和教学设施的完善。

第13.07条发展城市福利事业,在河西兴建特教学校、福利院。分别在河西、迎丰、湖天、杨村等地兴建托老所、敬老院。

第13.08条按功能分区组织和大中小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布置农贸市场和其它交易市场。河西在现在市场的基础上兴建民族服饰市场、旅游品

市场、山货市场、水产品市场、西南交易中心市场等大型综合性

或专业性市场。其它小型农贸市场按500-800m的服务半径配置,

分别兴建20个左右占地3000-4000m2的农贸市场。

城市绿化体系

第14.01条合理利用溪河、山林、水库等条件,开辟沿河溪绿化带;结合城

市布局,组织城市公园;开辟广场、街头、林荫、防护、游憩等

绿地,将怀化建成山水相融,林城相依的园林式城市。

第14.02条在舞水、太平溪、锦溪、潭口溪、板木溪两岸根据地形、宽窄相宜地布置不小于25m宽的绿化风光带;沿铁路两侧各布置30m宽

的防护林带,在天星路--河西路、黄古园--石门路、三角滩路、舞

阳路、湖天路、东环路两侧各布置8-10m的绿化带,构成怀化城

市的"线"型绿化轴。

第14.03条在各组团内分别布置有岩门冲公园131ha,迎丰公园33ha,湖天公园36.4ha,河西公园22.9ha,潇湘公园18ha,坨院公园13.8ha,

杨村果林公园159.2ha,鸭嘴岩公园37.8ha,结合迎丰文化广场

7.3ha,湖天市民广场4ha,河西商贸广场3ha,中方广场2ha,象

鼻子广场1ha,河西西桥头广场2ha的用地组织休闲绿地,构成怀

化城市"点状"绿地系统。

第14.4条保护好、建设好钟坡风景名胜区,山上280m标高以上不准进行开发建设,其中以x=3051600,y=37397400;x=3051526,y=

37397361;x=3051580,y=37397298;x=3051529,y=31397141;

x=3051160,y=37397115;x=3051145,y=37397058;x=

3051099,y=37397051;x=3051099,y=37397000为城建用地

控制线。开辟和保护好韭菜坡生态公园、凉山生态公园、南山寨

生态公园,外环公路以外不准进行开发建设,山上森林禁止砍伐,

构成怀化城市周围大面积的森林绿地系统。

第14.05条将城市绿化和美化结合起来,平面绿化和立体绿化结合起来,生态绿化和经济绿化结合起来,组成形式多样,集观赏性和经济性、

生态性相统一的绿化景观效果。

第14.06条大力植树造林,种草种花,构成以公园绿化为重点,滨河、道路绿化为骨架,城区普遍绿化为基础,周围生态绿地为主体的点、

线、面相结合的城市绿化体系。

第14.07条怀化城市绿地率近期达到30%,远期应达到40%以上,城市人平公共绿地近期应达到5m2,远期应达到8m2,远景应达到15m2

以上。

城市形象与景观组织

第15.01条依托铁路枢纽,发展“一城两片”,保护“四山五水”,构成生态框架;建设“三场五轴”,构筑城市印象,组织六大中心,布置九

个组团,形成“山水相间、城乡交融、城铁协调、林城结合、组

团布局、共为一体”的怀化城市形象。

第15.02条充分利用怀化城市山水自然条件和城市文化特点,突出怀化自然景观丰富多彩的特点,创建山水园林城市,形成湘西山城特色。第15.03条组织各具特点的景观区、景观轴线、景观节点和观景点,将城市标志、雕塑、小品等融贯于景观轴和景观节点之中。创造出全新

的、多方位、多层次的城市景观体系,充分体现“城市与自然共

融”的现代城市风貌。

第15.04条规划钟坡山、韭菜坡山、凉山、南山寨作为怀化城市天际轮廓线,严格保护其森林植被和山形,并作为城市的制高点和城市景观点,

又是观景点。

第15.05条规划开辟舞水河、太平溪、板木溪、潭口溪、锦溪五条“水绿风光带”,组织天星路、河西路、黄古园--石门路、舞阳路、湖天路、

东环路五条街道景观轴,在铁路沿线布置防护林风光带,将绿地

文化和城市形态、建筑风格共融一体。

第15.06条将迎丰文化广场、湖天市民广场、河西商贸广场和城市的主出入口、主交叉口、主要人流活动地作为城市景观的重要节点,结合

使用功能形成怀化城市的标志点,体现怀化的个性和时代特色。第15.07条各种建筑应充分结合地形,因地就势,灵活布局,建筑风格应体现怀化山地和时代特色,创建亲切宜人的多种活动空间,建筑、

绿化、小品共融一体,以体现怀化城市与自然共融,人与城市共

融的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现代化城市风貌。

城市环境保护

第16.01条将南环路舞水桥以上舞水和太平溪、板木溪、潭口溪、锦溪水体列为二级地面水质控制保护标准,南环路舞水大桥以下按三级地

面水质标准保护控制。

第16.02条强化怀化城市环保责任制,将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城市发展的基本对策,对有“三废”排放的新建项目,必须坚持“三同时”

的原则,并禁止发展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生产项目。

第16.03条保护好自然生态环境,维护怀化城市生态平衡,严禁破坏对城市生态和景观有重要作用的“四山五水”。不准在“四山五水”中任

意挖土取石、开矿弃土等有损环境的行为。

第16.04条搞好城郊生态农业建设,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和有机肥料,减轻和避免农药、化肥对环境的污染。合理进行山地开发和种植,

防止水土流失,禁止污染源转嫁,确保城乡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第16.05条将环城周围的钟坡、韭菜坡、凉山、南山寨,两个高产观光农业园和岩门冲、湖天、杨村三个公园作为一级环境保护区。禁止在

这些地段进行有任何环境危害影响的建设。

第16.06条将迎丰、铁北组团及河西、城中、湖天、坨院、杨村、鸭嘴岩组团中的商住区列为二级环境保护区(一类混合区),大气环境质量按

二级标准控制,噪声标准按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的“一类混合

区”控制,噪声等效声级昼间<55dB(A),夜间<45dB(A)。

第16.07条将杨村、湖天、城中、河西、鸭嘴岩组团中以工业为主的用地区和仓储用地区列为二级环境保护区(二类混合区),大气环境质量按

二级标准控制,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55-60dB(A),夜间为

45-55dB(A)进行控制。

第16.08条将中方镇组团的工业和城区中的中环道路、铁路两侧30m范围列为三级环境保护区。大气环境质量按二级标准控制,噪声等效声

级昼间60-70dB(A),夜间不大于55dB(A)。

城市环卫设施

第17.01条加强城市环卫设施建设,街道要按500-800m的间距设置公厕,按100m左右的间距设置果皮箱,按0.7-1.0km2的服务区设置垃

圾站,每个占地100m2,共需新建公厕150座,垃圾站40个,果

皮箱3000个。

第17.02条改善环卫作业和装备条件,在湖天、河西、迎丰、坨院、杨村、鸭嘴岩组团内布置环卫所,每处占地0.6ha。新增环卫作业机械

90台,环卫工作房40处。逐步实现环卫作业的机械化、自动化。第17.03条在分水坳和中方的梅溪分别建立垃圾处理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近期要达到80%,远期要达到100%,粪便采用化粪池处理后排入

污水处理厂处理。

第17.04条改现状的活动式垃圾收纳箱为固定封闭式垃圾站,垃圾收纳逐步向袋装化上门收集方向发展,形成垃圾收集、运输全封闭作业流

程。

第17.05条城市街道洒水必须每天进行两次以上,街道清扫面积必须达到100%,应在早上6:00前完成清扫工作。

第17.06条加强对市民的环卫意识教育,提高环卫道德水平,不随意吐痰,乱丢垃圾,爱护环境卫生,争创全国卫生城市。

城市燃气与供热

第18.01条加快城市燃气设施的发展,近期以发展石油液化气为主,远期以发展多种城市燃气为主,并由瓶装供气向管道供气方式发展。将

坨院、杨村石油液化气库改为组团管道液化气供应站。

第18.02条扩建象鼻子石油液化气库,满足城市近期供气要求。远期在黄岩坡兴建合成燃气厂,一期规模15万标m3。

第18.03条加强对城市燃气的行业管理,凡在怀化城市内经营城市燃气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服从城市燃气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的经营安全管理

工作。

第18.04条在各组团发展地段内,分别建3-5处燃气供应站,每处用地1000m2左右,确保足够的消防安全距离。

第18.05条逐步取消城市生活直接燃煤,减少城市环境污染。城市气化率近期应达到64%,远期达到88%,其余12%的用户采用电气化。 第18.06条发展城市集中供热是怀化城市现代化的要求,规划采取热电结合,制冷制热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供热及供冷,达到节约能源,净化

城市环境的目标。将现有火电厂改为热电站,作为城市热源站之

一。另在黄岩坡结合合成燃气厂建设热电站,作为城市主要的供

热制冷中心。

第18.07条按照先规划,后实施,留有用地,到时建设的原则,在河西、坨院、杨村工业用地中分别建设热电站,既做工业供热站,又做民

用供热站。

城市给排水

第19.01条以舞水作为城市给水水源,将三角滩大桥以上至红岩电站一段列为怀化城市水源一级保护区。在城市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置

污水排放口、倾倒垃圾或其它有污染的项目,确保水质符合国家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中规定要求。

第19.02条确定怀化城市人平生活用水量为350升/日,万元工业生产值耗水量为45m3,至2020年怀化城市供水规模将达到56.4万m3/日。第19.03条规划保留第一水厂6.4万m3/d的规模,近期扩建第二水厂一期工程10万m3/d至20万m3/d规模,远期再扩增第二水厂30万m3/d

的规模,达到50万m3/d的规模。

第19.04条为保证供水压力要求,分别在城东的坨院和城南的鸭嘴岩兴建两座加压站,确保坨院、杨村和中方一片的供水要求。

第19.05条城市排水体制采用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和分流制排水系统相结合的体制。在城中、铁北、迎丰、湖天、坨院采用截流式合流制

排水系统,在河西、杨村、中方一片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

第19.06条在下龙田和中方分别设置污水处理厂,下龙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主城区污水,处理规模35万m3/d。中方污水厂主要处理中方

片污水,处理规模为10万m3/d。

第19.07条在舞水和太平溪两岸分别布置截流干管,将污水分别送至下龙田污水处理厂和中方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第19.08条严格控制污水排放量大的企业在“五水”上游建设。城市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率近期应达到80%,远期达到100%。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3l1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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