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戛捡材沟煤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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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戛捡材沟煤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简本)

阿戛捡材沟煤矿设计生产能力30万t/a,建设地点位于水城县阿戛乡,矿井设计可采储量600.41万t,服务年限14.3a。目前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已由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完成,该报告书简本现已在本网公示,供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参阅。

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项目的建设或相关环境问题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书信等将您对本报告书简本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告知我们。

评价单位: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 联系电话:13811084625 邮政编码:100081

公告有效期限: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水城县阿戛捡材沟煤矿30万t/a(整合)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13年3月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1 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单位

1)项目名称:水城县阿戛捡材沟煤矿30万t/a(整合)项目 2)建设单位:水城县阿戛捡材沟煤矿 3)建设地点:贵州省水城县阿戛乡马场村 4)建设性质:整合 5)建设规模:30万t/a 6)服务年限:14.3a

7)总投资:9574.64万元,吨煤投资319.15元。

1.2 工程简况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等四县(区)煤矿整合和调整布局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06]205号),捡材沟煤矿为水城县整合矿井之一,由原捡材沟煤矿(6万t/a)和原腾飞煤矿(3万t/a)整合而成。矿井原设计生产能力为15万t/a,后因马场煤矿主平硐设计位置在捡材沟煤矿矿权范围内,经马场煤矿与捡材沟煤矿双方协商,经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批准(黔国土资矿管函[2009]439号),对矿区范围进行了调整,并且根据贵州省煤矿整合、技改和调整布局工作进度第二十七次调度会议精神,将矿井生产规模变更为30万t/a。矿区范围调整为1.1156km2,矿井开采设计可采储量为600.41万t,服务年限为14.3a。项目总投资9574.64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372.57万元,占矿井建设总投资的3.89%。

矿井采用平硐开拓方式,布置有主平硐、副平硐、回风平硐三个井筒。变更设计利用15万t/a时改造完成的副平硐和新建完成的主平硐、回风平硐和风井场地,后期开采四、五采区时在工业场地内新建后期回风斜井(位于工业场地内)。根据矿井划定开采标高、煤层的赋存条件及矿井开拓布置,设计全矿井划分为两个水平开采,一水平标高为+1300m,二水平标高为+1000m。全井田划分为五个采区开采,一水平标高为+1300m,标高+1300m以上的中煤组为一采区,标高+1300m以上的上煤组为二采区,标高+1300m以下的中煤组为三采区;二水平标高为+1100m,标高+1100m以上的下煤组为四采区,标高+1100m以下的下煤组为五

采区。矿井分为五个采区开采,采区开采顺序为一采区→二采区→三采区→四采区→五采区。先开采中煤组,首采K17煤层,作为保护层进行开采,然后依次开采K22、K24a及以下煤层;上煤组1层煤,单独开采;下煤组2层煤,采用从上到下的顺序进行开采。矿井投产初期,首采区布置在中煤组+1300m标高以上,联合布置,区段下行式开采,首采工作面布置在K17煤层。

工业场地配套地面生产系统及行政福利设施等,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位于工业场地北部。矿井生产的原煤主要销往水城县恒泰选煤有限公司进行洗选后销售。煤矸石销往水城县明鑫砖厂制砖。

矿井生产用水来自处理后的矿井水;生活用水取自工业场地西面约300m处的Q2泉点泉水;本矿不考虑设置燃煤锅炉,拟设置空气能热水器对全矿进行供热;设计采用双回路电源供电,本矿建井期间双回路电源已形成,矿井一回路来自35kV蟠龙变电站10kV母线,另一回路来自110kV米箩变电站10kV母线,(后期将分别引自岩脚田开关站不同母线段)。

通过污染物排放核算,项目建成后最终排放废水695.69m3/d,受纳水体为百车河;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储煤场、矸石堆场、原煤装车点、装卸点、煤炭运输道路产生的粉尘等;主要噪声有矿井通风机噪声、坑木加工房噪声、机修车间噪声、空压机站噪声、瓦斯抽放站噪声、交通运输车辆噪声以及泵类产生的噪声等;主要固体废物有煤矸石、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2 环境质量现状

2.1 生态环境

(1)评价区土地利用类型主要有耕地、林地、草地、住宅用地目前整个评价区内生态系统较稳定。

(2)评价区属赫章水城高原山地常绿栎林云南松林及核桃林小区,受人类活动严重干扰破坏,原生植被早已无存,被次生植被(灌木林、灌草丛等)和人工植被(农田植被、人工林等)所代替。

(3)评价区内主要土壤类型为黄壤、黄棕壤和石灰土等。

(4)评价区为轻度侵蚀区,以水力侵蚀为主,中、强度侵蚀区多发生坡耕地地区。

4种类型,并以耕地和林地为主,

本评价区为典型的农业与林地生态环境,区内生态系统由于受人类活动长期影响,在依赖于自然生态条件的基础上,具有较强的社会性,是一种半自然的人工生态系统,目前农业生态系统基本稳定,环境质量整体尚好。区域受人为因素干扰影响相对较大,但具有一定的自然生产能力和受干扰后的恢复能力。评价要求在受到外来干扰后,要进行人工加以强化保护和恢复。

2.2 地表水

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在矿井污废水受纳水体百车河上共设置4个监测断面,W1、W2及W3断面的石油类浓度出现超标现象,各监测断面其余监测因子单因子指数均小于1,除石油类外其余因子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地表水W1、W2及W3断面的石油类浓度出现超标的原因主要为该区域煤矿多数处于建设期,地面机械加工废水以及井巷废水含有大量石油类,未经规范处理直接外排进入百车河。

2.3 地下水

地下水现状监测资料评价结果表明,监测除大肠杆菌群指标外,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要求,大肠杆菌群超标主要由于项目区域农业灌溉造成的农业污染,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2.4 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矿区附近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

2.5 声环境

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本矿井场地周边环境噪声现状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声环境敏感点环境噪声现状值达到2类区标准要求。

3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3.1 地表沉陷及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沉陷预测

采用由中国矿业大学开发的“开采沉陷预测软件MSPS”对本矿煤炭开采引起的地表沉陷进行了预测, 全井田开采后最大下沉值将达到13.138m,地表移动变形影响范围约135.37hm2。以贵州同类矿井多年开采沉陷的现状调查和分析为基础,预计本矿井开采后造成的地表沉陷表现形式主要是出现地表裂缝、局部塌陷、崩塌和滑坡等现象,不会形成大面积明显的下沉盆地,地表也不会形成大面积的积水区。

地表沉陷对区域地表形态和自然景观的影响主要局限在采空区边界上方的局部区域范围内。由于本井田地处山区,属高原低中山地貌,相对高差大,平地较少。全井田开采后引起的下沉约13.138m,相对于地表本身的落差要小得多。全采区开采对局部地表形态和地形标高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总体来看,对地表的地形地貌影响很小,不会改变原来的地貌单元类型。

根据首采区和全井田开采后地表下沉等值线分布图5-4和图5-5可知,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涉及7个居民点:石桥边、营上组、雷打树、马场、杨家冲、通仲寨及包家寨。其中石桥边、雷打树及营上组位于矿区内及边缘,少数居民房屋受到III~Ⅳ破坏,需采取搬迁安置措施,石桥边、雷打树及营上组部分居民房屋受到I~Ⅱ破坏,评价要求对以上居民点房屋加强观测,必要时维修加固,此外,部分石桥边、雷打树及营上组居民与马场、杨家冲、通仲寨及包家寨居民点均位于矿区外,远离矿井开采及影响区域,基本不会受到煤矿开采沉陷影响。由于井下开采的不确定因素,环评要求加强对边界煤柱附近居民房屋的观测,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捡材沟煤矿总占地面积为3.966hm2。其中利用原场地0.14hm2,其余全部为新增占地。其中,工业场地(1.37hm2)中新增占地中旱地0.91hm2,草地0.32hm2;风井场地全部为新增占地,其中0.15hm2为水田,0.45hm2为旱地,0.06hm2为草地;排矸场和附属系统区主要占地类型为耕地和草地等,捡材沟煤矿的建设对整个评价区的耕地影响很小。建设占地减少的植被面积较小,对动物的生存环境的影响也比较小,不会因矿井建设占地使物种减少,也不会使矿区植物群落的种类发生变化或造成某一种植物种的消失。

捡材沟煤矿煤层开采引起的地面倾斜较小,地表裂缝也主要产生在开采边界的局部区域,且裂缝也较小,对地表耕地上的植物及产量影响也相对较小。矿井全井田开采后,沉陷土地总面积为135.37hm2,全井田开采后受中度破坏的耕地可以通过土地复垦来维持其原有的生产力。全井田开采后受重度破坏的耕地应由业主进行经济补偿。

煤矿开采产生的地表沉陷将对井田范围内的林木的生长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及时填充地表裂缝后,对其影响不大。对受轻度和中度影响的林地进行必要的整治和生态恢复,基本能够迅速恢复其原有生产力;但对受重度破坏的林地,建设单位则需根据《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评价区植被以农田植被和林地植被为主,其中农田植被占有整个土地面积的比例为44.60%,受人为干扰影响较大,井田范围内没有国家保护的珍稀野生动物,也未发现有其栖息地和繁衍地。矿井开采引起的地表沉陷也不会像平原地区那样出现大面积的沉陷盆地和大面积的积水区域。基本不会改变井田范围内原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

3.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生产运营期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百车河W2断面的SS、石油类浓度有小幅度下降(0.61%~1.00%),COD、Fe、Mn和NH3-N浓度有小幅度上升(0.37%~3.37%);W3断面的SS浓度有小幅度下降(0.28%)、COD、Fe、Mn和NH3-N浓度有小幅度上升(0.54%~3.49%),石油类浓度基本不变;W4断面除NH3-N和石油类浓度基本未变外,其他各项预测因子的预测浓度均有小幅度上升(0.15%~5.80%)。除W2、W3断面石油类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外,其余各预测断面各因子的预测浓度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由于W2、W3断面由于区域内其他煤矿施工污废水未经处理便排放,造成石油类本底值已超过标准要求,经处理达标后的本矿井污废水排入百车河后,可将百车河中石油类浓度降低,对降低该段河流石油类污染有一定成效,对百车河水质有所改善,到W4断面时矿井正常达标排水情况下,百车河各项污染物指标已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此外,评价要求矿井生产废水特别是机修车间等含油废水必须收集后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经隔油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在采取以上措施后,矿井污废水排放对百车河水质影响较小,不会因为矿井污废水排放而改变百车河的水质类别。

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未经处理的矿井水及生活生产废水排入百车河后,W2断面COD及石油类指标预测浓度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W3、W4断面石油类预测浓度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由此可见捡材沟矿井水和生产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会对百车河造成较大影

响,使河水水质恶化,百车河中W2、W3断面原已超标的石油类预测浓度超标更严重。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加强环境保护及监测管理力度,从根本上防止污废水处理系统事故性外排对当地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3.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从煤炭开采导水裂隙带总体导水状况来看,本矿井一般情况下煤矿开采对飞仙关组第一段(T1f1)以上含水层影响较小,矿井开采主要造成二叠系上统龙潭组(P3l)和飞仙关组第一段(T1f1)水位发生变化,未来矿井开采排水造成的最大水位降深为420m。

井下防尘及消防用水全部取自处理后的矿井水,提高了矿井水利用率,以减少对水资源的进一步攫取,不会造成矿区内地下水资源的大量浪费。

污废水经处理后,要求尽可能回用,排放污废水水质达标,本矿排水基本不会影响区域地下水水质。

3.4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项目所在地平均风速较低(2.5m/s),降雨量较充沛,相对湿度较大,厂址地面风速大于5m/s的频率较小,储煤场和矸石堆放场起尘几率小。干燥季节对煤矸石堆置场和储煤场采取喷雾洒水防尘措施,可有效控制扬尘,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的要求,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在采取降低装煤落差、设喷雾洒水装置后,原煤装车过程产生的装车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本项目运输道路为水泥路面,预计完成后车流量增加100~110辆次/天,并进行不定期洒水,可把运输扬尘的影响减小到可接受的程度。

本矿不考虑设置燃煤锅炉,设计工业场地采暖供热系统前期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供热,待瓦期抽放稳定,瓦斯发电站建成投产后,利用瓦斯发电余热供热。

3.5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矿井在按设计及环评的要求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工业场地前、后期及风井场地各厂界噪声昼夜间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矿井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外噪声敏感点石桥边居民点昼夜间噪声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各场地生产设备噪声对其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3.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煤矸石经轨道运输分层卸载、压实,排矸场周围进行绿化,减少矸石堆随风起尘;同时在排矸场内设排水涵洞,排矸场外设置排水沟,排矸场周边设雨水收集系统。类比浸出试验表明煤矸石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淋溶水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后期将煤矸石用于制砖。

矿井水处理站煤泥掺入原煤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外运至当地环卫部门制定地点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4 项目建设国家政策、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可行性分析

4.1 与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水城县阿戛捡材沟煤矿(整合)由原阿戛乡捡材沟煤矿和原腾飞煤矿整合而成,设计建设规模为30万t/a,符合产生政策的规定。

矿井评价范围、工业场地占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点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工业场地选址不属于水城县城市规划区,矿井建设符合六盘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

本矿井设计可采煤层中K1a、K17、K109a、K110a号煤层硫含量大于3%,但采用《煤炭质量分级》硫份分级(GB/T15224.2-2010)中折算方法参照基准发热量对以上煤层实测的硫含量进行折算后,低于3%。矿井原煤主要销往水城县恒泰选煤有限公司进行洗选后销售,能够满足用户和国家有关环保政策的要求;同时,矿井建设也有利于提高地方煤矿的科技含量,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生产能力,促进地方煤矿的整合,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矿井建设符合《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贵州省煤炭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

矿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均采用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其中,噪声在采取防治措施后预计可达标排放,矿井水进行了最大限度的复用,同时,环评还要求业主必须开展煤矸石的综合利用;对沉陷区破坏的土地,环评制定了土地复垦和生态综合治理规划,要求土地复垦率达到98%,各项指标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要求,做到了与当地环境保护规划协调一致。

4.2 选址可行性分析

(1)工业场地:矿井工业场地距离百车河现代生态农业旅游观光示范区最近距离为60m,不在该示范区范围内,此外工业场地也不在其他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等保护区内;区内生态环境为农业生态环境,工业场地占地面积为1.37hm2,利用部分原有占地(0.14hm2),新增占地主要为旱地和草地。业主应通过耕地的占补平衡,或缴纳耕地开垦费等措施解决新增占地问题,并优先安排土地被占用农户的就业,尽量减小占地对农户的影响后,工业场地占地对当地农业生产影响较小。矿井工业场地生产生活污废水排放受纳水体百车河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在采取污废水处理措施后达标排放,矿井污废水对百车河影响较小;拟选工业场地位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类区;拟选场址属农村地区,声环境执行2类标准,工业场地北侧20m为石桥边居民点,在采取了相应的降噪措施和防尘措施后预计矿井生产产生的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对人居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保障耕地的占补平衡,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污染治理措施后,本矿井工业场地选址基本可行。

(2)风井场地:风井场地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点、文物古迹、百车河现代生态农业旅游观光示范区等保护区内,风井场地距离百车河现代生态农业旅游观光示范区360m。占地均未占用基本农田。环境功能区划为:环境空气二类区,声环境2类区。风井场地西北部60m有石桥边居民分布,通风机距离居民点较近,根据专题分析预测结果,在采取通风机、瓦斯泵房的降噪措施、绿化降噪和按要求修建风井场地围墙等措施后,并且根据地表沉陷预测结果,风井场地周边200m范围内的石桥边居民点采取搬迁措施后,风井场地通风机等高噪声源对附近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在沉陷影响搬迁前,通风机需密闭,并安装消声器,采用扩散塔排放,风机口需向上,不能朝向居民点,采取该措施后,对居民点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采取农用地补偿措施及相应的降噪措施后,风井场地选址基本可行。

(3)炸药库:矿井已建炸药库一座,库址位于工业场地西南侧约170m,风井场地东南侧65m处,占地面积260m2,炸药库存储量为炸药2.0t,雷管1万发。该库址为当地公安部门指定修建,环评不再分析其选址合理性;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炸药库存量为5t以下,其安全允许距离的基准为300m,库址东南侧约180m为营上组居民点,西北侧240m为石桥边居民点,库址与各场地及居民点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爆破安全规程》要求,环评要求炸药库另行选址建设,并另行履行相关环评手续。

(4)排矸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采取严格的防洪排洪措施、防止溃坝风险防范等措施后,排矸场的选址基本可行。从另一方面而言,建设单位应积极开展煤矸石综合利用,减少矸石堆存量来减少排矸场环境风险。

5 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

5.1 资源综合利用

(1)瓦斯利用:捡材沟煤矿属高瓦斯矿井,在风井场地内处设置瓦斯抽放站。瓦斯抽放纯量25.32m3/min,年瓦斯抽放纯量为1.33×107m3/a。矿井考虑用于发电。目前考虑建设总容量为10×500kW瓦斯发电站。

(2)煤矸石利用。煤矸石综合利用途径主要有发电、制砖、生产水泥、复垦、回填采空区和筑路等。根据煤矸石工业成分分析,建议捡材沟煤矿所产煤矸石用于制砖。

5.2 清洁生产

矿井生产规模为30万t/a,矿井采用高档普采工艺。本矿机械化掘进、原煤入洗率、矿井生产电耗、水耗、土地资源占用、废物回收利用等指标,均处于三级水平以下,由此也说明矿井在掘进工艺、能耗、物耗和废物资源化利用方面,仍有较大的潜力可挖。环评建议矿方在今后生产过程中,按照开采方案设计要求采用机械开采,原煤运往洗煤厂销售,提高原煤入洗率,根据生产实际尽量降低物耗、能耗,努力提高煤矿矿井水(最大限度回用,复用率已达到54.93%)和煤矸石(制砖)等综合利用率,节约用地,建立健全清洁生产管理体系,总体来说,本项目在采取机械化开采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措施后,基本上能满足清洁生产三级水平。

5.3 总量控制

本项目矿井水排水水质满足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生活污水排水水质满足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要求;储煤场、矸石堆场、原煤装车点、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煤矸石外运制砖,煤泥、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外运至当地环卫部门制定地点处置,均符合相关要求,“三废”排放完全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评价确定本工程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排放COD:4.76t/a,NH3-N:

0.71t/a。

6 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可行性分析

6.1 生态保护及生态恢复措施

(1)沉陷区内村民搬迁与安置

根据评价区居民分布及受影响情况特点,评价采取就近安置方式,对矿井搬迁居民点采取一次性搬迁安置计划。首采区内受沉陷影响III~Ⅳ级破坏的石桥边4户、营上组2户、雷打树3户共9户分别后靠安置于井田外石桥边、营上组及雷打树居民点。

(2)沉陷区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

矿区地处山区,地形复杂,交通不便的特点,沉陷区土地复垦应以人工复垦为主,机械为辅,耕地以工程复垦为主,山林、植被以生态恢复为主,因地制宜地开展土地复垦工作。根据本矿土地破坏类型选择如下复垦工艺:

①轻度破坏:可由业主补偿少部分资金由土地使用者自己整修恢复使用;山林、植被则自然恢复,恢复到原土地使用状态。

②中度破坏:主要是针对被破坏的旱地和林地。对耕地中裂缝较小、坡坎高差及局部塌陷坑在1.0m以内的,人工就近取土石直接填堵、整平土地,恢复原有土地耕种即可;对耕地中裂缝较大,坡坎高差及局部塌陷坑大于1.0m以上的,交通不便处则以人工复垦为主;交通方便处可采取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工艺,沿地形等高线修筑成梯田,并略向内倾以拦水保墒,土地利用时可布局成农林(果)相间,以利水土保持。

对林地中裂缝较小、坡坎高差及局部塌陷坑在1.0m以内的,对受损的树木,及时扶正树体,就近取土填堵,平整林地,保证正常生长即可;对林地中裂缝较大,坡坎高差及局部塌陷坑大于1.0m以上的,可沿等高线将林地整成水平阶、水平沟、反坡梯田或鱼鳞坑,选择适宜的树种,及时再植,以快速恢复植被及当地的生态环境。

③重度破坏:在采动影响活动期内,对可能产生崩塌或滑坡处可沿边缘做排水沟,减少降水进入崩塌或滑坡体内,以防止水土流失,同时减缓崩塌或滑坡体的加剧。采动影响停止并稳定后,对崩塌或滑坡体进行以植物护坡为主、工程护坡为辅的综合治理措施。

6.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水资源利用

本矿建设矿井水处理站处理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

矿井正常涌水量为1334.64m3/d,矿井已建一座处理规模为720m3/d的井下水处理站对矿井水进行处理,采用调节池+一体化净化器(石英砂滤料)+煤泥干化处理工艺,矿井水Fe浓度超过《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Mn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环评对设计工艺进行优化,需增加除Fe、Mn工艺,并且为最大限度的提高矿井水内部复用率,环评还要求增设深度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回用于生活非饮用水,评价提出矿井水处理改进工艺为“中和调节+一体化净化器(锰砂滤料)+煤泥压滤+部分消毒和深度处理复用的处理工艺,矿井水经处理后复用于矿井井下防尘洒水、地面生产系统防尘洒水、瓦斯抽放站冷却补充水、工业场地、道路防尘洒水及绿化用水,同时部分深度处理作为生活非饮用水,复用水量为733.06m3/d,矿井水复用率为54.93%,达标排放量为601.58m3/d。

工业场地生产活污废水产生量为94.11m3/d,主要污染物为有机物和SS、COD等。工业场地已建一座处理规模为96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具有脱氮除磷功能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至百车河。

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工艺合理、可行,处理后水质符合资源化利用的要求,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环评建议进一步优化和落实矿井水利用途径,提高矿井水回用率。

6.3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储煤场采用喷雾洒水,扬尘对环境影响较小,干旱天气矸石堆场周围设洒水装置抑制扬尘。降低装载高度,控制装载量,在装载点设喷雾洒水装置抑制扬尘。运煤汽车限载限速,装满物料后加盖篷布;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保持路面无积灰;干旱天气,道路每天洒水4~5次。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本项目产生的扬尘,且技术、经济可行。

6.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工业场地合理布置,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分别对坑木加工房、机修车间、泵类、空压机站、通风机房、瓦斯抽放站等高噪声源采取了设置隔声门窗等措施;运输道路采取白天运输10小时,夜间不运输的措施,

并严禁经过村寨时鸣笛。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工业场噪声,且措施技术、经济可行。

6.5 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矸石经副平硐排出后,堆放在矸石堆置场。矸石堆场设置淋溶水池对淋溶水进行沉淀,干旱少雨季节采取喷雾洒水防尘的措施。后期将矸石用于制砖,矿井水处理站煤泥掺入原煤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污泥外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采取以上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小了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且措施从技术、经济上分析是可行的。

7 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是瓦斯利用设施爆炸、污水事故排放以及排矸场拦渣坝溃坝的风险。 污水事故排放主要是矿井最大涌水、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非正常运行。

拦矸坝溃坝风险源项主要是洪水,因此,其风险减缓措施首先应修筑截排水沟和排水涵洞。拦矸坝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要求进行的建设,并保证施工质量。在排矸场的上游设截洪沟,两侧设排水沟,底部设排水涵洞,下游挡矸坝下方设淋溶水池,运行期保证排截洪沟、排水沟和排水涵洞畅通,以减少洪水对煤矸石堆的冲刷。排矸场截洪沟必须按暴雨重现期为50年进行校核。

8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采取了比较完善的环境保护措施,“三废”和噪声排放水平较低,对环境影响很小。但采煤沉陷不可避免地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项目的环境保护工程效益指数为1.11,在环境经济上可行。

9 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显示,所有被调查团体和个人均支持捡材沟煤矿的建设;针对受调查个人和团体关心的问题,评价均提出了相应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单位进行了沟通,业主也已作出相关承诺,以确保矿井建设投产得以顺利进行,避免扰民纠纷。

10 综合评价结论

捡材沟煤矿(整合)的建设符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矿井建设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改变经济落后面貌具有积极意义,因此,矿井的建设是及时和必要的。

捡材沟煤矿(整合)项目的组成、布局、规模、工艺合理可行,环评要求炸药库另行选址建设,并另行履行相关环评手续,地面其他场地选址基本可行。本项目公众支持率高,矿井水、瓦斯、煤矸石等均按要求进行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沉陷区制定了生态综合治理规划,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和强度均较小。环评和设计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在贵州其他矿区均有成功实例,实践证明是可行和可靠的。因此,只要严格执行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就可将不利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接受范围内,同时还可带动地方的生态建设。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捡材沟煤矿(整合)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3l0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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