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理工学院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转段考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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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理工学院

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转段考核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转段升学工作的意见(试行)》(苏教职?2014?31号)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好中职与本科“3+4”项目试点专业学生转段考核工作,经研究,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转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转段考核的领导、协调和组织实施。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负责转段考核具体事务。

转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1.组长

董存田 江苏理工学院副院长(分管教学工作)

侯文华 江苏理工学院副院长(分管学生、招生就业工作) 2.成员

雷卫宁 江苏理工学院教务处处长 汤 涛 江苏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处长 杨龙兴 江苏理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院长 王志华 江苏理工学院教务处副处长 杨 慧 江苏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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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 霞 江苏理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 缪朝东 江苏省宜兴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 吴志群 江苏省宜兴中等专业学校教务处主任 何 庆 江苏理工学院机械工程系主任 谈 衡 江苏理工学院机械工程系副主任 范 真 江苏理工学院机械工程系教授 二、实施原则

1.坚持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

2.坚持统筹兼顾,充分考虑中等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教育的相互衔接。

3.严格转段考核标准,坚持公平公正。根据《合作协议书》中规定的转段条件,规范考核组织,确保转段升学工作公平公正。

三、转段考核方案 (一)课程考核

1.通过全国公共英语二级考试(笔试)。 2.获得全国或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

3.所有课程达到合格标准;专业核心课程的平均绩点2.5以上(或平均分75分以上)。

4.获得相关职业资格鉴定中级工证书。 (二)过程考核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过程考核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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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职学习期间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在中职学习期间因考试作弊或其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受到过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或受到学校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中职学习期间,每学年3门及以上课程不合格,或者累计不合格课程达到3门的。

4.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身体不适宜所学专业继续学习的。

(三)综合评价

课程考试、过程考核均合格的学生,方可参与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主要由中职校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德育成绩、专业综合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进行综合鉴定。鉴定合格并取得毕业证书,方可升入我校。

(四)特殊说明

1.全国公共英语二级考试(笔试)成绩≥50分且相关高级工职业资格考核鉴定成绩合格者,视为课程考核中第1条和第4条同时合格。

2.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转段升学工作的意见(试行)》(苏教职?2014?31号)规定,学生在中职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成绩优异的(获国赛二等奖、省赛一等奖及以上),且德育成绩合格,可直接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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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升学。

四、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2014年12月22日前 2015年1月13日前 2015年5月20日前 工作内容 报送转段升学领导小组名单和考核方案 转段学生报名库审核 完成转段升学考核工作 上报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数据库和有关考核数据 对口单招、转段升学录取 报送中职学生转段升学工作总结 责任人 雷卫宁 王志华 雷卫宁、汤 涛、杨龙兴 2015年5月22日前 2015年5月下旬 2015年5月30日前 雷卫宁、汤 涛 汤 涛 雷卫宁 五、本实施方案适用于2012年试点的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项目。

江苏理工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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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3k7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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