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电大《中国法律思想史》形成性考核最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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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电大法本《中国法律思想史》形成性考核最全版 第 1 大题 填空题 1 . (4分) 唐初“______”的方针,在司法方面的表现,就是要求司法官吏_______,谨防冤滥,务求其实。 安人宁国 慎狱恤刑 2 . (4分) ___与___是法家历来重视的“二柄”,即推行法治的有力工具。 赏 罚 3 . (4分) 律学原本是汉代____的一个分支,在晋代得到长足发展,成为我国法律史学上具有特色的_______。 经学 法律注释学 4 . (4分) 玄学家从“_____”的政治思想出发,反对______,主张法贵简贵无。 无为而治 反法酷刑 5 . (4分) 韩愈的法律思想以反对____、____,恢复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统治地位为宗旨。 佛 道 第 2 大题 判断题 1 . (3分) 在天人关系上,刘禹锡不同意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说。 正 确 错 误 2 . (3分)
理学主张法治优于人治。
正 确 错 误 3 . (3分)
玄学基本上是法家思想的新发展。
正 确 错 误 4 . (3分)
王守仁是代表封建地主阶级的思想家。
正 确 错 误 5 . (3分)
明末清初的启蒙思想家是中国最早的、未受任何外来思想影响的启蒙思想家。
正 确 错 误 6 . (3分)
儒学是封建社会后期占统治地位的官方学术。
正 确 错 误 7 . (3分)
玄学的盛行在一定程度上激扬了法律虚无主义。
正 确 错 误 8 . (3分)
明清启蒙思想家中,提出“趋时更新”的法律时变说的是王夫之。
正 确
错 误 9 . (3分)
对于治理国家,唐初统治者主张礼刑并用,轻罪重罚。
正 确 错 误 10 . (3分)
明清启蒙思想家中,第一次提出具有近代民主色彩的法治主张的是黄宗羲。
正 确 错 误 第 3 大题 单选题 1 . (3分)
为了论证“君权神授”,董仲舒提出( )的神学目的论。
A.
“天人合一”、“天人感应”
B.
春秋大一统
C. 三纲五常
D. 原心论罪 2 . (3分)
理学的价值在于完成了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 )。
A. 规范化
B. 平民化
C. 哲理化
D. 合理化 3 . (3分)
唐初统治集团立法的指导方针是( )。
A. 安人宁国
B. 无为而治
C. 礼刑结合
D. 一断以律 4 . (3分)
引经断狱,以儒家的经义应用于法律的第一人是( )。
A. 董仲舒
B. 萧何
C. 贾谊
D. 刘安
5 . (3分)
在董仲舒的理论中,“三纲”最重要的是( )。
A. 夫为妻纲
B. 父为子纲
C. 君为臣纲
D. 礼为刑纲 第 4 大题 多选题 1 . (4分)
玄学是以研究( )而得名的哲学学派
A. 《论语》
B. 《周易》
C. 《庄子》
D. 《老子》 2 . (4分)
黄宗羲限制君权主张的具体表现有( )
A.
利用相权分君权
B.
实行君臣共治
C.
实行地方分治
D.
让学校参政议政 3 . (4分)
晋代著名的律学家有( )。
A. 杜预
B. 鲁迅
C. 张斐
D. 刘颂 4 . (4分)
《唐律疏议》中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有( )。
A.
等级特权思想
B.
宗法伦理思想
C.
德主刑辅的思想 D. 维护皇权的思想 5 . (4分) 王守仁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包括( )。 A. 因地制宜的立法思想 B. “申明赏罚”的刑罚思想 C. 区别对待的执法思想 D. 以“保甲”、“乡约”正风俗 第 5 大题 简答题 1 . (15分) 法家法律思想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1.强调法的作用,主张以法治国,一切一断于法2.注重实力,倡导以奖励务农、参战的途径来富国强兵3.强调君主专制,鼓吹集中行政、立法、司法等大权于专制君主手中4.以“好利恶害”的人性论和历史进化观作为其“法治”的理论基础5.使用统一的基本概念、范畴法家以耕、战为杠杆推动了战国时期的政治经济改革,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 1.强调法的作用,主张以法治国,一切一断于法 2.注重实力,倡导以奖励务农、参战的途径来富国强兵 3.强调君主专制,鼓吹集中行政、立法、司法等大权于专制君主手中 4.以“好利恶害”的人性论和历史进化观作为其“法治”的理论基础 5.使用统一的基本概念、范畴 法家以耕、战为杠杆推动了战国时期的政治经济改革,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 第 1 大题 填空题 1 . (4分) 玄学家从“_____”的政治思想出发,反对______,主张法贵简贵无。 无为而治 反法酷刑 2 . (4分) 韩愈的法律思想以反对____、____,恢复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统治地位为宗旨。 佛 道 3 . (4分) 律学原本是汉代____的一个分支,在晋代得到长足发展,成为我国法律史学上具有特色的_______。 经学 法律注释学 4 . (4分) 唐初“______”的方针,在司法方面的表现,就是要求司法官吏_______,谨防冤滥,务求其实。 安人宁国 慎狱恤刑 5 . (4分) ___与___是法家历来重视的“二柄”,即推行法治的有力工具。 赏 罚 第 2 大题 判断题 1 . (3分) 儒学是封建社会后期占统治地位的官方学术。 正 确 错 误 2 . (3分) 明末清初的启蒙思想家是中国最早的、未受任何外来思想影响的启蒙思想家。
正 确 错 误 3 . (3分)
玄学的盛行在一定程度上激扬了法律虚无主义。
正 确 错 误 4 . (3分)
对于治理国家,唐初统治者主张礼刑并用,轻罪重罚。
正 确 错 误 5 . (3分)
明清启蒙思想家中,第一次提出具有近代民主色彩的法治主张的是黄宗羲。
正 确 错 误 6 . (3分)
理学主张法治优于人治。
正 确 错 误 7 . (3分)
王守仁是代表封建地主阶级的思想家。
正 确 错 误 8 . (3分)
在天人关系上,刘禹锡不同意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说。
正 确 错 误 9 . (3分)
明清启蒙思想家中,提出“趋时更新”的法律时变说的是王夫之。
正 确
错 误 10 . (3分)
玄学基本上是法家思想的新发展。
正 确 错 误 第 3 大题 单选题 1 . (3分)
唐初统治集团立法的指导方针是( )。
A. 安人宁国
B. 无为而治
C. 礼刑结合
D. 一断以律 2 . (3分)
引经断狱,以儒家的经义应用于法律的第一人是( )。
A. 董仲舒
B. 萧何
C. 贾谊
D. 刘安 3 . (3分)
在董仲舒的理论中,“三纲”最重要的是( )。
A. 夫为妻纲
B. 父为子纲
C. 君为臣纲
D. 礼为刑纲 4 . (3分)
理学的价值在于完成了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 )。
A. 规范化
B. 平民化
C. 哲理化
D. 合理化 5 . (3分)
为了论证“君权神授”,董仲舒提出( )的神学目的论。
A.
“天人合一”、“天人感应”
B.
春秋大一统
C. 三纲五常
D. 原心论罪 第 4 大题 多选题 1 . (4分)
王守仁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包括( )。
A.
因地制宜的立法思想
B.
“申明赏罚”的刑罚思想
C.
区别对待的执法思想
D.
以“保甲”、“乡约”正风俗 2 . (4分)
唐初“安人宁国”方针在司法方面表现为( )。
A. 慎刑恤狱
B. 谨防冤滥
C. 宽猛结合
D. 务求其实 3 . (4分)
明清之际启蒙思想家的代表有( )。
A. 顾炎武
B. 黄宗羲
C. 王安石
D. 王夫之 4 . (4分)
晋代著名的律学家有( )。
A. 杜预
B. 鲁迅
C. 张斐
D. 刘颂 5 . (4分)
明清之际启蒙思想家的法律思想的主要特点有( )。
A. 浓郁的法治色彩 B. 鲜明的中华民族特色 C. 强烈的民主性 D. 明显的不彻底性 第 5 大题 简答题 1 . (15分) 法家法律思想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1.强调法的作用,主张以法治国,一切一断于法 2.注重实力,倡导以奖励务农、参战的途径来富国强兵 3.强调君主专制,鼓吹集中行政、立法、司法等大权于专制君主手中 4.以“好利恶害”的人性论和历史进化观作为其“法治”的理论基础 5.使用统一的基本概念、范畴 法家以耕、战为杠杆推动了战国时期的政治经济改革,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 ( 15 分) 秦始皇、李斯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 1、\事统上法\,\法令由一统\的指导思想 2、\事皆决于法\的\法治\思想 3、严刑峻法,\深督轻罪\的施行方针 4、\以法为教\的文化专治思想 5、术以知奸,以刑止刑。 ( 15 分) 法家法律思想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1.强调法的作用,主张以法治国,一切一断于法2.注重实力,倡导以奖励务农、参战的途径来富国强兵3.强调君主专制,鼓吹集中行政、立法、司法等大权于专制君主手中4.以“好利恶害”的人性论和历史进化观作为其“法治”的理论基础5.使用统一的基本概念、范畴法家以耕、战为杠杆推动了战国时期的政治经济改革,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 2.填空题
1、墨家的法律思想中,既有朴素的_平等_观念,又有主张君主集权的专制倾向;既反对宗法等级的“_礼治_”原则,又主张新的官僚等级制,具有矛盾性。
2、洪仁玕认为_法制_是立国的根本,他的经济法制观具有较强的_资本主义_成分。 3、急进民主派是指“_五四_”前后,在中国思想界、文化节出现的一种思潮,主要代表人物有_陈独秀_、李大钊、_鲁迅_、胡适等。
4、子产 “_铸刑书_,即把新制定的“_刑书_”铸在铁鼎上公布,这事中国法制史上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创举。
5、李斯的法律思想深受_法家学说_尤其是_韩非_法律思想的影响。
6、在法家看来,“_好利恶害_”、“_趋利避害_”是古往今来人人固有的本性。 7、韩愈的法律思想是以反对_佛_、_道_,恢复_封建正统_法律思想的统治地位,特别是弘扬_仁义_为宗旨。
8、在太平天国的农民领袖中,在法律思想上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首推_洪秀全_和_洪仁玕_。
9、玄学家从“_无为而治_”的政治思想出发,反对_烦法酷刑_,主张_法贵简贵无_。
10、宋代理学代表人物很多,其中在法律思想上最有影响的是_朱熹_,他被称为“_集诸儒_之大成者”。 11、 在法家看来,“_好利恶害_”、“_趋利避害_”是古往今来人人固有的本性。 12、韩愈的法律思想是以反对_佛_、_道_,恢复_封建正统_法律思想的统治地位,特别是弘扬_仁义_为宗旨。
13、在太平天国的农民领袖中,在法律思想上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首推_洪秀全_和_洪仁玕_。
14、玄学家从“_无为而治_”的政治思想出发,反对_烦法酷刑_,主张_法贵简贵无_。
15、宋代理学代表人物很多,其中在法律思想上最有影响的是_朱熹_,他被称为“_集诸儒_之大成者”。 16、道家在理论上有两个主要特点:一是以“_道_”作为其理论思想的核心,二是强调“_法自然_”,即人必须顺从自然的制约。
17、玄学是盛行于_魏晋_时期的一个哲学学派,玄学的盛行在一定程度上激扬了_法律虚无主义_。” 18、沈家本根据传统儒学中的“_仁政_”观,认为刑罚应实行_人道主义_。 19、心学是宋明_理学_中的一个派别,心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是_王守仁_。 20、法家的先驱人物为_管仲_、_子产_与_邓析_。
21、_1851_年爆发了中国近代史上规模最大的农民革命——_太平天国革命_。 22、近代洋务派法律思想的代表是(张之洞)
23、洋务派法律思想的基本主张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24、急进民主派是指“_五四_”前后,在中国思想界、文化节出现的一种思潮,他们以《_青年杂志_》等刊物为阵地,对封建专制发起冲击。
25、改良派的变法主张体现在改革方法上,就是废除_君主专制_制度,实行_君主立宪_制度。
26、“戊戌六君子”:谭嗣同、林旭、康广仁、杨锐、杨深秀、刘光第。 27、
28、秦王朝的法律思想以_缘法而治_的“法治”思想为治国的指导思想。而汉初推行黄老“_无为而治_”,对巩固汉政权,恢复和发展经济起到巨大的作用。 29、墨家的法律观是以“_兼相爱_、_交相利_”为核心的。
30、董仲舒提出了“_罢黜百家、独尊儒术_”的理论体系,使_儒家_思想上升为官方的指导思想。
31、董仲舒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础有三:“_天人合一_”的神权法理论;_阴阳五行说_以及_宗法思想_。
32、《唐律疏议》的规定:“_德礼_为政教之本,_刑罚_为政教之用”标志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已经成熟,礼法结合基本定局。
33、以周公为代表的“ 以德配天”思想的提出,意味着 神权 的动摇。 34、墨家以 墨翟 为创始人,是反映 小生产者 利益和要求的学派。 35、太平天国的刑罚主要有 枷、杖 死刑三种。
36、黄宗羲的法律思想体现了我国古代法律思想的_民主性_精华,因此人们往往将其与法国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 卢梭 相比拟。
37、沈家本认为在适用法律时,也必须贯彻 统一、平等 的原则。
38、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比较系统的政治法律学说的思想家是(周公)。 39、王安石“三不足”变法理论指(天人了不相关,“天变不足畏” 、“祖宗不足法” 、“人言不足恤”)。
40、首创“九卿议刑”制度,要求慎狱恤刑的是(李世民)。 41、“竹刑”的作者是(邓析) 42、前期法家提倡(变法)。
43、儒家“德治’论的内容包含(德刑并用,以刑辅德 、注重教化,以德去刑、恤刑慎杀,先教后刑)。
44、墨翟认为法源于(天志),它具有赏善罚恶的功能。
45、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提出平民与贵族平等适用刑罚的第一人是(商鞅)。 46、早期改革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龚自珍、魏源、林则徐)。
47、资产阶级改良派倡导实行君主立宪制的具体方案是(制定宪法,设议院、开国会,实行“三权分立”的宪政方式)。
48、西周“礼治”的基本特征是“_礼不下庶人_,_刑不上大夫_”。
49、律学原本是汉代 经学 的一个分支,在晋代得到长足的发展,成为我国法律史上具有特色的_法律注释学_。 50、洪仁王干的主要著作有《资政新篇》、《立法制喧谕》等,这些著作所包含的法律思想的显著特点就是打上了资本主义的烙印。
51、反映孙中山法律思想的著作主要有《三民主义》、《建国方略》、《建国大纲》等。 52、梁启超认为,“救亡图存”是变法维新的出发点,变法维新是救亡图存的必由之路。 53、理学产生于宋代,其代表人物中最有影响的是_朱熹_,他是客观唯心主义理学的集大成者。
54、在春秋时期的法律思想中,最有时代特点的是主张在政治、经济、军事上进行变革的革新思想,其代表人物有_管仲_、_子产_和邓析。
55、玄学家从“_无为而治_”的政治思想出发,反对烦法酷刑,主张_法贵简贵无_。 56、_儒家_是春秋战国时期形成最早、影响最大的一个学派,其创立者为_孔子_。 57、在中国近代革命者中,_孙中山_与_章太炎_的民主革命思想最具有代表性。 58、孟子始终以_孔子_的继承者自居,孟子的思想包含着_民本主义_、_限制君权_等积极因素,但同时对强化_封建纲常_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59、从汉代开始,学术界就将战国时期主张“_变法_”、倡导“_以法治国_”的人士统称为“_法家_”。
60、唐初“安人宁国”的方针,在司法方面的表现,就是要求司法官吏_慎刑恤狱_,谨防冤滥,_务求其实_。 61、春秋战国时期,“百家”学派中,最主要的学派有_儒_、_法_、_墨_、_道_四家,尤其以_儒家_对法律的影响最大,而对法律论述最多、研究最透的则是_法家_。
62、_春秋战国_时期的道家以老子和庄子为主要代表,是以关于“_道_”的学说为中心的学术派别。
63、建立于公元前21世纪的_夏朝_是中国最早的国家,继其之后,中国奴隶社会又经历了殷商和西周两个王朝,直到_春秋战国_之交才转入封建社会。
64、神权法思想在_西周_发生了一次重大的变化。为对商朝灭亡作出解释,同时加强统治,新的统治者提出了天命转移的“_以德配天_”说。
65、中国古代法律观的形成和发展归根结底是因为与_祭祀_、_战争_有着千丝万缕的渊源关系。
66、儒家伦理法具有以下特征:世俗性、_宗法性_和_广泛强制性_。
67、宋代理学把封建伦理所提倡的“_三纲五常_”视作“天理”,认为只有遵循“天理”才能达到至善的人性,即“_存天理_,_灭人欲_”。
68、礼法之争是指在_清末修律_过程中,顽固坚持保留传统礼教的“_礼教派_”与主张依西方资本主义法律原理改造中国法律的“_法理派_”之间的争论。
69、沈家本是_法理派_的主要代表人物,他提出了按照西方法律模式与_法学原理_改革中国法律的思想。
70、白居易从_儒家_传统立场出发,极力主张为政宽简,清廉简直,奉法爱人,提振
纪纲。
71、中国早期法律观首先表现出直观、_呆板_的特性,青铜时代的人们只知有“_刑_”而不知有“法”。 72、 判断题
1、玄学的盛行在一定程度上激扬了法律虚无主义。 正确
2、明末清初的启蒙思想家是中国最早的、未受任何外来思想影响的启蒙思想家。 错误 3、《庄子》将《老子》的“无为”之道推向虚无的极端。 正确
4、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提出平民与贵族平等适用刑罚的第一人是商鞅。 正确
5、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派中对法的概念,国家与法的起源等问题论述较多的是章太炎。正确
6、律学是经学的一个分支,兴起于汉代。 正确
7、明清启蒙思想家中,第一次提出具有近代民主色彩的法治主张的是黄宗羲。 正确 8、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比较系统的政治法律学说的思想家是周公。 正确 9、 张之洞是礼法之争中“礼教派”的领袖人物。 正确
10、在天人关系上,刘禹锡不同意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说。 正确 11、壹法是法家提出的司法主张之一。 正确 12、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派中对法的概念,国家与法的起源等问题论述较多的是章太炎。正确
13、黄老学说的“无为”即宣扬无所不为。 错误 14、秦始皇推崇道家严刑峻法的主张。 错误 15、王守仁是代表封建地主阶级的思想家。 正确 16、道家最早提出了自然主义法律观念。 正确
17、董仲舒在先秦儒家“五伦”观念的基础上提出的一套旨在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理论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错误(三纲五常) 18、宗法等级制的核心内容是男尊女卑。 错误(嫡长继承制) 19、中国古代的神权法思想目的在于神化王权。 正确
20、明清启蒙思想家中,提出“趋时更新”的法律时变说的是王夫之。 正确 21、儒家的法律观包含重视德治的内容。 正确 22、法家提出的“任法”即要求有法必依。 正确
23、《资政新篇》是太平天国前期政治经济纲领性著作。 错误(后期) 24、“法理派”的法律思想是激进的。 错误
25、“竹刑”的作者是邓析。 正确
26、沈家本的刑法改革思想可以概括为重刑主义。 错误(轻刑主义)
27、秦始皇推崇韩非轻罪重罚的主张,并在秦律中将“以刑去刑”的思想具体化。正确 28、向秦始皇提出“焚书坑儒”建议的是法家理论的继承者和实践者韩非。 错误(李斯) 29、“师夷长技以制夷”是洋务派推崇的行动纲领。 错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30、儒学是封建社会后期占统治地位的官方学术。 错误(理学) 31、先秦儒家主张重德轻刑。 正确
32、董仲舒利用“天人合一”说来论证宗法等级制的必要。 错误(阴阳五行说) 33、黄老学派的主张体现了先秦儒、法、道三家法律思想的综合。 正确
34、明清之际的启蒙思想家中,对法律问题论述最多、涉及面最广的是黄宗羲。 错误 35、我国夏商奴隶制社会的法律思想是神权法思想。 正确 36、太平天国初期的纲领性文件是《资政新篇》。 错误 37、儒家对周礼的态度是完全继承。 错误 38、“道德论”的提出者为韩愈。 正确 39、我国法律思想史上,提出了类似于近代“罪行法定主义”观点的思想的是刘颂。 正确
40、首先提出德刑并用,以刑辅德思想的是孔丘。 正确 41、使“无为而治”系统化而成为理论的是《庄子》。 错误
42、提出建立总统制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方案的是孙中山。 错误 43、封建立法的根本原则是礼法结合。 错误 44、在前期法家中,慎到以“重势”著称。 正确 45、《资政新篇》是太平天国前期政治经济纲领性著作。 错误
46、严复是我国第一个系统整理与研究中国法制通史的法学家。 错误
47、张之洞主张的“采西法以补中法之不足”即学习“西法”中一切先进的东西。 错误
48、孙中山“五权宪法”的宪法思想的理论基础是民生主义。 错误 49、我国法律思想史上,提出了类似于近代“罪行法定主义”观点的思想的是刘颂。 正确
50、春秋时期“铸刑书”公布成文法的是管仲。 错误 51、墨家法律观的核心是兼爱。 正确
52、龚自珍是中国近代“开风气之充’的思想家。 正确 53、标志着中国古代礼治法律化已接近完成的著作是《贞观律》。 错误 54、礼法之争是指在清末修律过程中礼教派与法理派之间的论战。 正确 55、道家反对一切违反自然的人定法。 正确
56、玄学基本上是法家思想的新发展。 错误(道家) 57、墨家组织的成员多为隐士阶层。 错误 (小生产者)
58、对于治理国家,唐初统治者主张礼刑并用,轻罪重罚。 错
59、法家提出的口号是变法,并成为法家思想的核心。 错误(法治) 60、中国近代变法思想的发展过程是一个西化的过程。 正确 61、道家认为,“道”是支配一切的主宰。 正确
62、洪秀全的法律思想主要体现在其“天法”的论述和实施中。 正确
63、管仲与儒家的“礼义”区别在儒家强调礼义的强制作用。 错误(教化作用)管仲强制
64、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被广泛传播是在1900年以后。 正确
65、继承孔、孟重德轻刑的思想,提出“德主刑辅”治国方略的是朱熹。 错误(董仲舒)
66、从历史发展进程看,应是先有“法”后有“律”。 正确 67、理学主张法治优于人治。 错误(人治优于法治) 68、 69、 70、 71、 72、
单选题
1、墨家的法律起源论是(壹同天下之义)。 2、先秦法家中以重“势”而著称的是(慎到)。 3、中国古代法律观念的特征有(义务本位)。 乐观性 第一性 功利主义 义务本位 4、玄学是盛行于(魏晋)时期的一个哲学学派。
5、首次将“刑书”铸在鼎上,公布成文法的是(子产)。 6、理学的价值在于完成了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哲理化)。 7、汉朝初年,统治者奉行的是(黄老学派)的法律思想。 8、中国早期法律观念中的“礼”是由(祭祀活动)而产生的。 9、对人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孙中山首先注重的是(民权)。 10、早期改革派中,关于变法的方式方法,(龚自珍)主张“仿古法而行之”。 11、为了论证“君权神授”,董仲舒提出(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 12、提出著名的“五权宪法“的人是(孙中山)。 13、法家提出的口号是(依法治国),并成为法家思想的核心。 14、唐初统治集团立法的指导方针是(安人宁国)。 15、“一同天下之义”的法律起源论是(墨翟)提出的。 16、“中华民国”这一词的发明者是(章太炎)
17、商朝时期,请示上帝并传达上帝旨意的人被称作(卜、巫、祝)。
18、中国历史上最早将礼与法结合起来,以“法治”充实“礼治”的思想家是(荀子)。 19、中国思想史上,(《老子》)最先提出了“自然”的概念。 20、“大德而小刑”的法律思想是(董仲舒)的主张 21、“五权宪法”的核心是(权能分治)。 22、康有为在其重要著作(《大同书》)表达了对现实社会的改造方案。 23、柳宗元认为,法律起源于(势)。
24、宋代理学的奠基人是(程颢、程颐)。
25、在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刑无等级”的思想家是(商鞅)。 26、引经断狱,以儒家的经义应用于法律的第一人是(董仲舒)。 27、要以“天下之法”代替“一家之法”的是(黄宗羲)。 28、先秦后期的儒学泰斗是(荀子)。 29、孔丘的法律思想以(“仁”、“礼”)为核心。
30、 “法理派”法律思想的最大特点是具有很强的(实践性)。 31、朱熹法律思想的核心是(“存天理,灭人欲”)。 32、 “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口号是(魏源)提出的。
33、梁启超曾七次上书清光绪帝主张变法维新,以1894年的(公车上书)最为著名。(康有为P245)
34、夏、商的法律思想是(“天命”、“天罚”)。
35、墨家把(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称为人民的“三患”。 36、礼法之争是指在清末修律过程中(礼教派与法理派)之间的论战。 37、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确立罪刑法定原则的人是(沈家本)。 38、 39、 40、 41、 42、 多选题
1、 先秦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商鞅、慎到 )。
2、明清之际启蒙思想家的代表有(顾炎武 、黄宗羲、王夫之)。 3、早期改革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龚自珍、魏源、林则徐)。 4、急进民主派法律思想的代表人物有(陈独秀、李大钊)。 5、晋代著名律学家是指(杜预、张斐、刘颂)。 6、曹魏时期玄学的代表人物有(何晏、王弼)。
7、 集中反映道家法律思想的代表作是(《老子》、《庄子》)。
8、洪秀全的法律思想包含(西方宗教迷信、中国古代“天命”神权观念、农民的平等、平均思想)。 9、王守仁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包括(因地制宜的立法思想、“申明赏罚”的刑罚思想、区别对待的执法思想、以“保甲”、“乡约”正风俗)。 10、在所有具有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的近代中国革命者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是(孙中山、章太炎)
11、玄学是以研究(《老子》、《庄子》、《周易》)而得名的哲学学派 12、晋代著名律学家是指(杜预、张斐、刘颂)。 13、早期改革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林则徐、龚自珍、魏源)。 14、法家提出的司法主张是(明法、任法、壹法、从法)。
15、洋务派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有(“逢变局须变法”的变法主张、务实学、倡实务的实用主义路线、“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行动纲领) 16、唐初“安人宁国”方针在司法方面表现为(慎刑恤狱、谨防冤滥、务求其实)。 17、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有(君权神授,法自君出、“三纲五常”的立法、司法原则、德主刑辅的治国之道、“春秋决狱”的司法主张) 18、中日甲午战争的失败促使中国思想界发生的两大变化是(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维新改良运动的形成,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的兴起)。 19、在董仲舒的理论中,“三纲”的内容主要包括(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20、孙中山的新民权主义与旧民权主义相比(新民权主义强调“主权在民” 、新民权主义主张“直接民权、新民权主义批判了西方资产阶级民权制度的虚伪性)。 21、法家把法解释为(法是民众的行为规则、法是由国家制定和公布的成文命令、法是确定等级名分的制度、法是关于赏罚的规定)。 1、\事统上法\,\法令由一统\的指导思想 2、\事皆决于法\的\法治\思想 3、严刑峻法,\深督轻罪\的施行方针 4、\以法为教\的文化专治思想 5、术以知奸,以刑止刑。
22、儒家“ 治”的内容主要有(以“五伦”为中心 、以家族为本位、以等差为继承)。 23、子产铸刑书及其产生的争论的历史意义在于(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使过去的礼、刑分立走向礼、刑统一、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否定和限制了贵族的法定特权)。
24、中国古代法律观念的源泉主要有(祀、戎)。
25、春秋战国时期在法律思想方面影响最大的学派是(儒家、法家、墨家、道家)。 26、后期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有(韩非、李斯)。
27、立法原则法家提出的具有普遍性的立法原则包括主要有六个:顺天道、因民情、随时变、遵事理、量可能、务明易。
28、在所有具有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的近代中国革命者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是(孙中山,章太炎)
29、 “明德慎罚”中“慎罚”的主要内容有(要求对犯罪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反对族诛连坐,主张罪止一身;反对“乱罚无罪、杀无辜”;对危害宗法等级秩序和私有财产的犯罪严惩不赦)。
30、前期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商鞅、申不害)。
31、法家提出的“任法”即要求有法必依。法家认为(任贤、任智、任私)是对司法的最大破坏。 32、(何晏、王弼)是“正始玄风”的主要人物,魏晋玄学的创始人。 33、管仲把(礼、义、廉、耻)视为“国之四维”。
34、管仲与儒家的“礼义”区别在(管仲强调礼义的强制作用、儒家强调礼义的教化作用)。
35、洪秀全法律思想的局限性表现在(皇权思想、等级特权思想)。
36、西周的“以德配天’包含两层含义,分别是(求上帝保佑、动摇了神权)。 37、 38、 39、 40、 41、 42、 简答题
1、简述洋务派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答:1、“逢变局须变法”的变法主张。
2、务实学、倡实务的实用主义路线。 3、“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行动纲领。
2、儒家省刑慎罚刑法观的具体表现有哪些? 答:1、视不仁不义为最严重的犯罪。 2、重德轻刑。 3、恤刑慎杀。
3、法家立法论主张的立法原则有哪些? 法家立法论主张的立法原则有:
1)顺天道。 2)因民情。 3)随时变。 4)遵事理。 5)量可能。 6)务明易。 4、《唐律疏议》中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唐律疏议》中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有:
1)德主刑辅,以礼率律的思想。 2)维护封建皇权的思想。 3)等级特权思想。 4)宗法伦理思想。
5、法家法律思想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1.强调法的作用,主张以法治国,一切一断于法
2.注重实力,倡导以奖励务农、参战的途径来富国强兵
3.强调君主专制,鼓吹集中行政、立法、司法等大权于专制君主手中 4.以“好利恶害”的人性论和历史进化观作为其“法治”的理论基础
5.使用统一的基本概念、范畴
法家以耕、战为杠杆推动了战国时期的政治经济改革,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
6、试概括早期改革派形成的原因。 1.世界大势所趋的必然结果。 2.西学的渐进。 3.时局的逼迫。
7、唐律是如何体现宗法伦理思想的?
1.准五服以制罪。 2.维护父权即家长权。 3.维护男权主要是夫权。
总之,唐律维护宗法伦理,将人们以亲缘、性别、年龄等因素严加区分,在家庭中也确立等级界限,表现出突出的家族主义和浓厚的伦常色彩。 名词解释
1、以德配天
“以德配天”——以周公为代表的西周奴隶主贵族,总结并吸取夏朝、商朝灭亡的教训,提出了“以德配天”是君权神授说。认为“天命”属于谁,就看谁有能使人民归顺的“德”。该思想的提出,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具有重大意义,不仅意味着神权的动摇,而且从对立面的角度反映了劳动人民力量的强大及其对历史的推动作用
2、
1. 下列符合孔子礼治精神的行为是( c )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臣弑君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见利忘义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为亲者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子弑父 满分:3 分
2. 先秦儒家学派的创始人是( )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董仲舒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周公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孟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孔子 满分:3 分
3. 在法家兴起之前,同儒家相对峙的最大学派是(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道家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墨家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阴阳家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兵家 满分:3 分
4. 孔子所说的\为政在人\,强调的是( )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民人治国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专家治国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贤人治国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法律治国 满分:3 分
5. 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法典《法经》成书于(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春秋中期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战国初期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战国中期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战国晚期 满分:3 分
6. 先秦法家理论之集大成者是( )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秦始皇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韩非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李斯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商鞅 满分:3 分
7. 春秋时期私自编定\竹刑\的是( )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孔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子产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管仲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邓析
)
)
满分:3 分
8. “明德慎罚”思想形成于( )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西周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春秋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战国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汉朝 满分:3 分
9. 先秦时期,第一个提出系统的\性善论\的是( )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孔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管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孟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子产 满分:3 分
10. 下列符合西周“尊尊”原则的行为是( )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忠臣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子孝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弟恭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父慈 满分:3 分
11. 先秦神权法思想极盛于( c )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夏朝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西周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商朝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东周 满分:3 分
12. 西周初年,与宗法制紧密结合的是( a )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分封制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郡县制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诸侯国制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中央集权制 满分:3 分
13. 老子“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法律主张的思想本质在于(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反对自然法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反对人定法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提倡理性法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反对一切法 满分:3 分
14. 夏、商、西周时期主要的法律思想是神权法思想和( c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德治思想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法治思想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礼治思想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自然法思想 满分:3 分
15. 春秋时期,否定和抛弃周礼的是( b )
c )
)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邓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管仲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商鞅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子产 满分:3 分
16. 提出“官无常贵,民无终贱”的先秦思想家是( c )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孔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孟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墨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老子 满分:3 分
17. “重刑连其罪,则民不敢试”,体现了法家主张( c )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厚德省刑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以德治国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严刑重罚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道法自然 满分:3 分
18.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所体现的政体本质是( )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君主立宪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中央集权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分封制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三权分立 满分:3 分
19. 春秋决狱始于( b )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秦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西汉中期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西汉后期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东汉中期 满分:3 分
20. 先秦道家思想体系的核心是( d )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仁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礼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德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道
1.
秦王朝的法律思想主要表现为( )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事统上法,法令由一统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文武并用,德刑相济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礼法结合,阳德阴刑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严刑峻法,深督轻罪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E.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满分:4 分
2. 管仲提出的“国之四维”包括(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义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信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耻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廉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E. 礼 满分:4 分
3. 在先秦思想家中,极力主张以礼治国的有(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周公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孔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孟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荀子 满分:4 分
4. 汉初黄老法律思想的基本内容包括(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清静无为,顺乎民欲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逆取顺守,德刑相济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明具法令,进退循法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约法省禁、除秦苛法 满分:4 分
5. 下列属于儒家思想人物的是(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孔子
)
) )
)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孟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韩非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庄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E. 董仲舒 满分:4 分
6. 下列符合“刑不上大夫”礼治精神的有( )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放弑其君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王子犯法,与民同罪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王之同族有罪不即市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公族无宫刑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E. 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 满分:4 分
7. 下列反对公成文法的人有( )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韩非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秦始皇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叔向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孔子 满分:4 分
8. 下列人物属于道家学派的是( )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老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荀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庄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李斯 满分:4 分
9. 从理论上来看,春秋战国时的法家可以划分为哪几派( )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法派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势派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阴阳派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术派 满分:4 分
10. “礼治”是维护宗法等级制的工具,其基本原则有( )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男女有别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亲亲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长长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友友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E. 尊尊
中国法律思想史作业1 一、填空题
1、夏、殷商、西周 2、天命、天罚 3、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4、莫非王土、莫非王臣
二、单项选择题
1、A 2、B 3、C 4、A 5、B 三、名词解释
1、周礼:西周初期,奴隶主贵族为了巩固和加强他们的统治,由周公“制礼”,即在周公主持下,对以往宗法传统习惯进行了补充、整理,厘订成一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制度、礼节仪式。这就是所说的礼或周礼。
2、“亲亲”、“尊尊”:是西周时期礼治的基本原则。“亲亲”就是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特别是以父权为中心的尊亲属;“尊尊”就是要求奴隶和平民服从奴隶主贵族,不得违抗,不得僭越。对后世产生了重大影响。
3、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所谓“礼不上庶人”是指礼主要是用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礼规定所享有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所谓“刑不上大夫”是指,刑罚的锋芒是指向劳动人民,而不是指向奴隶主贵族。礼与刑在对象上虽有所不同,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相对的。礼所规定的义务,庶人必须无条件地遵守;个别奴隶主贵族严重危害奴隶主阶级的整体利益时,也要处以刑罚。当然,即使用刑,他们也常常享受各种特殊照顾。
4、“以德配天”:是西周统治者为了使统治合法化提出的一种学说,认为天命是有的,“惟命是天常”,但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有德者才能承受天命,所谓“皇天无亲,惟德是辅”。
四、论述题
试论述周公明德慎罚思想的内容及意义? 神权法思想在西周发生了一次重大变化。西周统治者在思想上仍利用神权作为统治人民的精神武器。基于殷商灭亡的教训,周公提出了天命转移的以德配天说。他认为天命是有的,但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德的人才可承受天命。⑷周公以德配天说的提出有重大意义:①它解释了周灭商的原因和周的统治权的来源;②它意味着神权的某种动摇,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劳动人民反抗力量的强大。明德慎罚是以德配天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周公吸取殷商的教训后得出来的。①周公的明德,就是要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治。对统治者而言,要严于律己,勤于政事;对统治人民而言,要重视人民的力量,宽以待民,使民心归服。②慎罚是明德在刑事法律原则和政策上的体现,包括:对罪犯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反对族株连坐,主张罪止一身;反对乱罚无罪,杀无辜;主张刑罚适中。
五、材料分析
商奴隶主贵族的总代表就是商王。他直接控制着土地、奴隶和军队,对国家的一切政务有权做出决定,甲骨文和青铜铭文中所说的王命、王令,就是商王对重大事件做出决定的书面文件。因此,王的命令即为法律,是国家的重要法律形式,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如《尚书》记载的《汤誓》篇,就是商汤发布的动员令。他宣布“有夏多罪,天命殛之”的讨伐命令;在伐桀胜利后发布的《汤诰》中要求臣民必须“各尔守典”,遵守常法。在《伊训》篇中,又说到要制定“官刑”以警戒百官,凡犯有狂舞、酣歌、殉于货色、经常狩猎、侮圣言、逆忠直等“三风十愆”罪者,必须给予惩处。此外还有王“令”的出现,其法律效力也等同誓、诰、训。可见,商王的一切命令都是国家活动的准则,已经具备了法律的最高权威。当然,就立法的整体意义而言,它仍然是不成文的习惯法。夏朝国家形成初始,法制尚处草创阶段,古籍的有关记载虽然很多,但全属后人的追忆或传说,其中不乏可信资料,但很难准确说明夏朝法制的情况。据有关文献记载,其法律形式主要有王命、习惯法。王命。夏王是夏奴隶主贵族的总代表,王的命令就是法律,是夏朝的重要的法律形式,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例如,《尚书?甘誓》记载:“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就是夏启讨伐有扈氏的总动员令。夏朝有奉天罚罪的法制观,假借天意发布的王命是夏朝法的主要形式。禹不传贤而传其子,破坏了“禅让”制,传说中曾经作为继承者候选人的益对此不服,起兵反对,为启
所杀。当时的氏族首领有扈氏也反对启,启与有扈氏“大战于甘”。启在誓师大会上发表《甘誓》,宣布有扈氏的罪状是“威侮五行”,所以“天用剿绝其命”。而启与有扈氏的战争,是为了“恭行天之罚”。“五行”,是指金、木、水、火、土五星,泛称天象,“威侮五行”即不敬上天,算是最严重的犯罪,必须加以最严厉的惩罚。习惯法。夏代建立之初,习惯法成为当时法律的主要表现形式。夏朝统治者将传袭已久的有利于统治的原始习惯加以筛选补充,把原始社会的祭祀鬼神的“礼”,改造成为适合其统治的习惯法律。夏朝习惯法统治方式是中国国家产生以来最为简陋的统治方式。这种统治方式的落后性是由生产力水平低下以及立法技术的落后所决定的。
中国法律思想史作业2 一、填空题:
1、礼制 法制 礼治 法治 2、在顺民心、在逆民心 3、刑法 公布 公布成文法
4、先秦 秦汉 5、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 6、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7、兼相爱,交相利 8、道、老子、庄子 9、上古、中古、近古,当今、法与时转则治 10、慎到
二、单项选择
1、A 2、A 3、B 4、C 5、C 6、D 7、A 8、A 9、B 10、C 三、多项选择
1、A C 2、A C 3、A D 4、B C 5、A B C D 6、A C D 7、B C D 8、C D 9、A C D 10、A B C D 四、标点并译成现代汉语
1、有乱君,无乱国;有治人,无治法。羿之法非亡也,而羿不世中;禹之法犹存,而夏不世王。故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
[释义] 有造成国家混乱的君主,没有必定混乱的国家;有使国家安定的人,没有使国家自行安定的法制。后羿的射箭方法并没有失传,但后羿并不能使世世代代的人都百发百中;大禹的法制仍然存在,但夏后氏并不能世世代代称王天下。所以法制不可能单独有所建树,律例不可能自动被实行;得到了那种善于治国的人才,那么法制就存在;失去了那种人才,那么法制也就灭亡了。
2、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忠臣孝子有过。必以其数断。守法守职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
[释义]所说的统一刑罚是指使用刑罚没有等级,从卿相、将军、一直到大夫和平民百姓,有不听从君主命令的,违反国家法令的。违反国家禁令,破坏君主制定的法律的,可以处以死罪,不赦免。从前立过战功,但后来有触犯刑罚的事发生,也不因此而减轻刑罚。从前做过好事,又在后来犯过错误,也不因此而破坏法令。就是那些忠臣、孝子犯了罪也一定根据他们罪过的大小来判断。执行法令的官吏,担任现职的官吏有不实行君主法令的,也犯了死罪,决不赦免。而且刑罚株及到了他们的父、母、妻子的身上。
五、论述题
论述韩非法、势、术结合的思想。
韩非继承和发展了前期法家的思想,他在总结前期法家法、势、术三派得失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套更加完整的“以法为本”,法、势、术相结合的法治理论体系。⑴以法为本。韩非认为,要实行法治,首先必须有法。他认为,法是由官府制定、颁布的法令,它使百姓确信守法的一定受赏,犯法的一定受罚。①治国必须以法为本。法是治国的惟一标准,是统一人们行动的准则。②刑赏是君主手中的“二柄”。他继承和发展了前期法家赏刑结合的思想,把刑赏看成君主维护其权势的两大权柄。⑵法、势结合论。韩非讲的“抱法处势”,就是即坚持法治又掌握权势的意思。这是韩非法治理论的一项重要内容。⑶法、术结合论。韩非主张用法行术,使法和术结合起来。①综核名实之术;②无为而为与禁奸之术。韩非还吸取道家的无为思想,变成积极进取的人君“南面之术”。
中国法律思想史作业3 一、判断题:
1.√ 2.√ 3. √ 4. × 5. √ 6. × 7. × 8. √ 9 .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二、名词解释
1. 《春秋》决狱:指以《春秋》的精神和事例作为审判的法律根据,从而把儒家经典法律化。
2. 《唐律疏议》:《唐律疏议》实际上由两部分组成,即唐律的律文部分及长孙无忌等人对律文的疏释部分。因为文中疏释部分以“议曰”二字开头,所以被人们称为《唐律疏议》,或者《唐律疏义》。《唐律疏议》总结以往各王朝的立法经验及其司法实践,折中损益,使之系统化和周密化,故其立法比较审慎,内容比较周详,条目比较简明,解释比较确当。其立法理论依据儒家学说,并以封建伦理道德为其法律思想基础,因此是维护封建经济基础及其上层建筑、调整各方面社会关系的主要工具。为以后历代刑律的蓝本。通过唐朝与周边各国频繁通使和文化交流,《唐律疏议》对古代亚洲各国法典亦产生重大影响。古代日本、朝鲜、越南等国的立法,大都摹访《唐律》。国际法制史学者将《唐律疏议》与欧洲的《罗马法》相提并论,并视之为古代“中国(华)法系”的代表著作。
3. “存天理,灭人欲”:是宋.明时期理学家们的修身.治学.体道的永久话题。就像禅宗的“如何是佛祖西来意”是禅师们的永久话题一样。“存天理,灭人欲”是每一个理学家的必修课程。
4. “一家之法”:“一家之法”是针对整个封建制度而提出的,是对整个封建法制的批判。
三、论述题(44分) (下面文章供参考)
两汉初期,经过高、惠、吕、文、景各代以黄老之学为指导的统治,从公元前206年至公元前140年,在近七十年当中,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农民和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有了相对的缓和。到武帝初年,出现了“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的情况。同时,由于采取了削藩的政策,在平定吴楚七国
之乱以后,已基本上改变了各诸侯国据地称雄、各自为政的状态,使封建中央得以站稳脚根,整个中国,逐渐形成了大一统的局面。但是,这种大一统是有限度的。正是在这时,也出现了“网疏而民富,役财骄溢,或至兼并豪党之徒,以武断于乡曲,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争于奢侈,室庐舆服僭于上、无限度”的形象。而国家“财赂衰耗而不赡”,“富商大贾或蹛财役贫,转毂百数”,“冶铸煮盐,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国家之急”。就是说,原来存在的那些老矛盾,又逐渐暴露出来了。特别是农民和地主之间的阶级矛盾,由于封建剥削压迫的加强和农民起义的不断爆发而日益尖锐起来了。无论从政治或经济方面来说,这种趋势都严重妨害着封建大一统的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在思想领域,汉初虽然推崇黄老,但先秦时各家各派的学说,仍在各处流传。儒道两家固然由于和统治集团内部的权力斗争纠缠在一起,表现为尖锐的对立和互黜,即其他如名、墨、法、阴阳、纵横各家,也都有各自的代表人物在活动。这样,便出现了董仲舒所说的“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以致“上无以持一统,治制数变,下不知所守”的现象。这对于正着力于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封建大一统的统治者们,尤其是不能不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
面对这种状况,封建统治者们不能不感到继续汉初所奉行的无为之治,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因此除在政治、经济方面采取各种新的措施之外,还要力图造成一种同封建宗法制度和君主专制的统一政权相适应的意识形态,来统一思想,既以麻痹和束缚广大劳动人民的反抗意志,又以驾驭和统制统治集团内部的离心力量。这样,在董仲舒提出“天人三策”之后,汉武帝采纳并实行了他的所谓“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的建议。随着儒学成为官学,儒经的受到表彰和儒家经义成为宗教、哲学、政治、法律、道德、风俗习惯以至人们日常生活的准则,在法律上,也便开始形成了以这种儒学为指导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
指导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这种儒学,是有别于先秦儒学的、由董仲舒奠基的一种新的儒学。它一方面把先秦儒学的内容作了神圣化、神秘化的加工和改造,使之变成了符合“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的永恒真理,将那种原来只是表达一种政治伦理思想的儒家的一家之言,通过政权的力量,推崇成了政治、社会以至家庭生活的最高准则;另一方面,它又吸取其他各家、特别是法家和黄老学说中有利于当时统治的内容作为补充,使之成了具有很强适应性的精神武器和统治工具。这样,体现在法律思想上,便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目的直到法律的具体运用,一概从神学方面来加以说明,务使符合“上应于天”的要求。它既对秦代行申、商、韩非之法,任刑而不尚德的理论和实践,持严格的批判态度,强调“德主刑辅”、“明德慎罚”,而同时又注意于“刑名法术之学”;它既重视法律的惩戒作用,而同时又更强调礼律结合,经律互用。甚至把封建宗法等级和“三纲五常”的伦理道德原则置于律令之上。它既以先秦儒家经典为准则,任意比附援引,要求一切都无悖于《公羊春秋》的微言大义,同时又使之和神学的说教结合在一起,鼓吹“天刑”、“天罚”和“科冬行刑”,使司法审判带着一种“神判”的痕迹。
因此,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出现,除了有它特定的时代背景,即为了适应巩固和发展封建大一统的需要之外,还有它的广泛的历史渊源。从理论方面来说,这种渊源,可以上溯到商、周以至更早的年代。大致言之,有以下几个主要的方面:
(一)神权政治论
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基本指导思想之一,是以“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为基础的君权神授理论。这种理论把天描述成创造和主宰一切的有意志的人格神,制造出“天志”和“天意”的概念:
把一切自然现象都按照目的论的要求赋予道德的属性,把人间的吉、凶、祸、福说成是由天帝的喜、怒、爱、恶所决定的奖赏和惩罚,把人间的王国比附为天上的王国,并把人间的君主神化为代行“天意”的天帝的儿子,即“天子”。这完全是夏、商、西周时期奴隶主贵族统治奴隶和平民的神明和天道观念的继承和发展。所不同的,只是突出地强调“天副人数”,赋予这种观念以更多的理论内涵。正是以这种理论为指导,所以在法律上也就继承和发展了奴隶社会“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制造出所谓天道“任道而不任刑”等理论,从而使“德主刑辅”,“明德慎罚”成为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二)宗法等级观
中国由父系家长制发展、演变而成的宗法等级制度,经过西周时期的改造和发展,成了维护和巩固奴隶制统治的有力工具。后来新兴的地主阶级继续利用它,使之变成了整个封建统治秩序的基本支柱;它所强调并用以“别贵贱,序尊卑”的“尊尊亲亲”原则,发展到汉中期,由于儒家经典受到推崇而进一步成为封建统治者确立自己的伦理道德观念的基础。这时不但根据“春秋之法”建立了“以人随君,以君随天”的尊君卑臣的理论,而且确立了“事各顺于名,名各顺于天”的名分等级界限。因而体现在法律思想上,也就明确树立了贯彻着宗法等级观念的法有差等的原则。例如封建法律中所包含的族规家法的内容和司法实践中遵循的“凡命夫命女不躬坐狱讼;凡王之同族有罪不即市”以及“八议”、“亲属相容隐”等等原则,大抵都是来源于这种宗法等级观念。
(三)阴阳五行说
战国时期以邹衍为代表的阴阳家,在具有朴素唯物主义自然观点的阴阳和五行学说的基础上,创立了“五德终始说”,曾先后被秦、汉王朝的建立者利用来作为他们奉天承运、更称号、改正朔、易旌旗服饰、神化各自统治的根据。嗣后由于它和儒经的结合、特别是由于谶纬神学的泛滥,更渗透到了意识形态的各个领域。于是在法律上,不仅由于形成了体现阳尊阴卑的“三纲五常”的伦常体系,使得作为封建社会束缚人民的四条绳索的神权、君权、父权和夫权始终互相依存,渗透到了封建法律的各个方面;而且也形成了指导立法和司法实践的以“阳为德,阴为刑”和“厚其德而简其刑”为内容的德主刑辅理论和司法时令说;从立法设刑到刑罚的运用,莫不显示着这种阴阳五行说的强烈影响。
(四)百家诸子学
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是和汉代今文经学的发展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它的指导思想和许多主要内容,基本上来源于儒经、特别是《公羊春秋》的微言大义。然而在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前,汉初的统治者曾为改变秦代的思想文化统制政策而“大收篇籍,广开献书之路”;在此以后,汉武帝也仍然指令“建藏书之策,置写书之官,下及诸子传说,皆充秘府”。这种情况使得儒家以外的其他各家各派的学说,即使到了汉代中期,也不但远未泯灭,而且仍在继续流传并发挥各自的影响。正因为如此,的以在法律方面它使得正统法律思想的内容除了主要来源于作为官学的儒家经义之外,还广泛吸取了其他各家各派的思想资料。例如从尊卑等级为中心内容的礼的观念及其“尊尊”、“亲亲”原则,既是先秦儒家所倡导的伦理学说的发展,体现了《公羊春秋》的要义,而其中的尊君理论所具的法制内容,又是对先秦法家所强调的法治的基本含义的吸收。又如关于德刑关系、尤其是德主刑辅的理论,不仅直接来自儒经所强调的“明德慎罚”,“明刑弼教”的观点,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来源于先秦阴阳五行家所鼓吹的“阴阳”,“经权”和汉初黄老所奉行的文武张设、德刑相济一类主张。所以,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不仅是先秦儒家法律思想的继承和发展,而且也和先秦其余各家的法律思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如上所述,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有着多方面的原因。它在两汉时期的发展过程,大体上是和当时经学的发展过程相适应的。结合它的这种发展过程,我们可以看出它的如下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点:
1、则天顺时,法自君出
由董仲舒奠基的作为官学的神学目的论,公开鼓吹天子是上天之子,人间的君主是上天的代表。法律上对犯罪的惩罚,是君主“顺天行诛”的结果,从而进一步树立了“法自君出”的概念。所谓“君者出令者也”。皇帝一言而为天下法,是“三尺法”的最高主宰。举凡“诏”、“令”、“敕”、“格”、“式”、“例”等等都得由皇帝发布或批准。法律既经制定,原则上君主虽然也应遵守,但在很多情况下君主总是任意“钦定”法律,也往往任意破坏法律;可以法外施恩,也可以法外加刑,而臣下则“专以人主意指为狱”。封建皇帝“奉天承运”的这种至尊地位,使法律对于任何侵犯皇权和统治阶级利益的言行,都被视为是违反“天常”的大逆不道的罪行而规定最严厉的处罚。
这种“则天顺时”的思想,还被用来解释天时与刑德之间的关系,并据以规定法律具体执行中必须符合阴阳顺逆和四时运行规律的若干准则。它认为,天地间的阳和阴,分别代表着春夏和秋冬四个季节。而春夏是万物发生、成长的季节,这时只能施行仁德;秋冬是萎缩、收敛的季节,这时始可执行刑罚。其理由就是董仲舒所说的:“阴阳,理人之法也:阴,刑气也;阳,德气也。阴始于秋,阳始于春。”《礼记·月令》篇说得更具体。据说春天正当阳和,要像上天对于萌芽的草木和孤弱的老幼善为安养一样,指令司法部门疏通监狱,解除犯人桎梏,停止狱讼和拷掠人犯;夏天气候开始炎热时,为免囚犯发生疾疫,对轻罪犯人要抓紧决遣和宽缓,对重罪犯人要放松管理,改善伙食,暂停审讯;等到秋天和冬天,才开始恢复狱讼,进行审讯和判决,凡断决死刑,都要定在孟冬十月进行。自汉以后,这些作法大都成为定制。
2、礼律结合,法有差等
封建社会的儒学,由于西汉中期以后地位的变化而受到历代统治集团的重视,被认为是“致王道”之本。就它和法的关系而言,则所谓“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分工各异而目的相同;礼的阶级内容虽然和奴隶社会有了不同,但它“序尊卑、贵贱、大小之位面差外内、远近、新故之极”的作用,基本上没有发生变化。因为据认为,用庆赏刑罚、劝善惩恶,固然是必不可少的,但体现着“仁义恩厚”的礼,足以“贵绝恶于未萌,而起教于微眇,使民日迁善远罪而不自知”,它的重要作用是更不应当忽视的。董仲舒以后,礼和法渐趋结合;只不过作为礼的具体表现的封建伦理道德,被赋予神秘主义色彩,使之似乎更加具有真理性的权威罢了。所以在汉代,不但有关礼的某些原理原则,逐渐融入法典当中,而且有关礼的某些具体规章制度,也纳入了法典。例如赵禹所定《朝律》(或称《朝会正见律》),便是以礼仪入律;所谓“朝觐家庙之仪,吉凶丧葬之典,后世以之入礼者,而汉时多属律也”。等到东汉建初四年(公元79年)召开所谓“进论五经异同”的“白虎观会议”以后,统治者们更在《白虎通义》一书中,把董仲舒的神学伦理观点系统化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认定它是永恒性的道德规范,并使之成为封建法律的基本组成部分。
上述“三纲”,是以“尊尊”、“亲亲”原则为中心内容的封建宗法等级观念的核心。它所要求确立并遵循的贵贱、亲疏、尊卑、上下、长幼的严格的等级次序,被认为是关系着“王道”得失的不可移易的社会关系的基础。《白虎通义·礼义》:“朝廷之礼,贵不让贱,所以明尊卑也;乡党之礼,长不让幼,所以明有年也;家庙之礼,亲不让疏,所以明有亲也。此三者行,然后王道得焉”。所以在法制方面,按照董仲舒的说法,只要能够“臣死君而众人死父,亲有尊卑,位有上下,各死其事,事不逾距”,
便可以达到“寇贼不发,邑无狱讼”的目的。在狱讼当中,只有首先弄清楚这种等级关系,“然后轻重之序,可得而论;浅深之量,可得而测”。
具体地说,这种法律面前的差等,首先是“尊君”,维护皇权的神圣不可侵犯,所谓“君亲无将,将而必诛”。历代为此所设厉禁很多。从汉代的“祝诅”、“底欺”、“非所宜言”、“腹诽”之类,到隋以后各代的“十恶”罪中谋反、谋大逆等规定,莫不是以这种思想为指导的。
其次是维护其他各类“尊者”的特权。一方面是严惩以下犯上的各种罪行,另一方面是赋予各类“尊者”以法律上的特权。尤其是后者。身份尊贵的人犯了罪,“废之可见,退之可也,赐之死可也,灭之可也”,但决不能加以捆绑、关押、审讯,让“司寇小吏詈而榜笞之”,因此规定让他们“造乎阙而自请罪”,或者“北面跪而自裁”。
再次是维护家族范围内的不平等关系。封建儒家的伦理学说,强调要“严君臣之分,明尊卑之序”,而这首先要“正父子之伦,定男女之别”。所以在正统法律思想中,家族法规被视为国家法律不可分的部分。如家庭连带责任的规定、按照伦常决定刑罚轻重的规定等等,都体现了这种维护封建特权和法律不平等原则的特点。
3、德主刑辅,先教后刑
先秦儒家在强调“礼治”的同时,还强调和“礼治”密切联系着的“德政”。所谓“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以德行仁者王”。它强调在治理国家的德、礼、刑、政四种手段中,以德、礼作为主要手段,并且在刑罚的运用上强调“明德慎罚”,“明刑弼教”;“勿庸杀之,姑惟教之”。德刑关系上的这种“德主刑辅”的原则,在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中同样有着鲜明的体现。
汉代鉴于赢秦“专任刑罚”的教训,在德刑关系问题上一开始就特别强调德的主导作用。贾谊曾指出:治国的途径,或道之以德教,或欧(同驱)之以法令:“道之以德教者,德教治而民气乐;欧之以法令者,法令极而民风哀,哀乐之感,祸福之应也”。即主张文武并用,刑德兼施,而重点却在于道德教化,强调先德后刑。董仲舒把这种思想纳入他的神学目的论范畴,借阴阳清暖之说来阐释德主刑辅的关系。他认为上天好仁恶戾,贵阳贱阴,也就是“大德而小刑之意”。同时,上天有好生之德,“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天是“任德不任刑”的。总之,德主刑辅,有天理和阴阳、寒暑的道理作为根据,是天经地义,不可移易的。他为正统法律思想的这一基本原则,进一步确立了系统的理论。
董仲舒以后,德主刑辅原则尽管受到过不同程度的挑战,但是经过谶纬迷信的流行和儒经的法典化,终两汉之世,一直占着支配的地位。《盐铁论》所反映的西汉中期包括刑德问题在内的一系列论战中,强调依靠刑罚以禁奸止寇的法治派代表人物,虽极力攻诘“笃教以导民”的德治论者,但实际上并未削弱德治思想的深远影响。所以宣帝时期的廷史路温舒就仍然上疏极言“尚德缓刑”的必要。王莽时期,统治者在实行所谓“均田”、“废奴”等办法的同时,试图以繁密的立法来禁绝犯罪,但结果“奸史猾民并侵”,“犯者俞众”。反而导致了此后德化思想的高涨。到了章帝刘炟,接受尚书陈宠的建议,“隆先王之道,荡涤烦苛之法,轻薄箠楚,以济群众,全广至德,以奉天心”。这时和以后,虽也出现过一些唯物主义思想家如王充、王符等人力言法治的重要,但对于“德化”也只是认为“不可独任”,并非予以排斥。至于像荀况强调“惟慎庶狱”,仲长统力主“德教”,是“人君之常任”,刑罚为德教的“佐助”等等,则更是道地的德主刑辅理论了。
4、应经合义,论心定罪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社会上造成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的结果,使儒家经学跟着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同时礼和律的相互渗透,德和刑的相互为用,又使律和经
发生了紧密的联系,以至律学作为一门专门学问,和经学并称,受到了官方的同等重视。汉时选举、取士、任官,既要求“明经”,也要求“明律”、“明经”与“善律”、“通律”常相并举。因而不但许多名公巨卿如肖何、赵禹、公孙弘、于定国、路温舒、丙吉等人都以曾为狱吏、“明晓文法”而致位御史、廷尉或丞相,而且一些诸侯王如赵王刘彭祖、淮阳王刘钦和广陵王刘荆等,也都以“通法律”、“善文法”而著称于时。当时要图仕进的一般儒生固然必须研习文法,就是许多经师大儒,也都穷经而兼治律。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儒家经义是指导一切的最高准则。这在“白虎观会议”以后,尤其显得突出。这样,便造成了中国法律发展史上两汉时期律学空前兴盛的情况。就经学和律学的具体关系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据经解律。汉代经学的发展,促进了注释之风的盛行。许多经学大师特别是东汉时期如许慎、马融、赵歧、郑玄、何休诸人,都以治经和注经著闻于世。有的更注经而兼注律,或者引律说经,或者引经解律,许慎甚至引律解字,使经、律相互为用。如郑兴、郑众父子和郑玄的注释《周礼》,何休的注释《春秋公羊》,就都常引《汉律》以为说。至于《汉律》的注疏或章句,据《后汉书·陈宠传》:“汉兴以来,三百二年,科条无限。又律有三家,其说各异”。《晋书·刑法志》:“后人生意,各为章句,叔孙宣、郭令卿、马融、郑玄诸儒章句,十有余家,家数十万言,凡断罪所当由用者,合二万六千二百七十二条,七百七十三万二千二百余言。言数益繁,览者益难;天子于是下诏,但用郑氏章句,不得杂用余家”。所以,当时不仅已确有《汉律》的注解,而且注家蜂起,各自形成门户,律学著作之多,至使人们无所适从,不得不由天子下令规定一个统一的注本。显然这些注解全都是以儒家经义为说的。
另一方面是引经决狱。“应经合义”,不仅是对于立法和法律注释的要求,而且也是对于司法实践的要求。这就是要求在法律规定之外,引据儒家经义决狱。在汉武帝时期,统治者所推崇的儒家经典,主要的是《春秋公羊》。所以,实际上也就是依据《春秋公羊》决狱。如董仲舒著有《公羊董仲舒治狱》十六篇。“公孙弘以《春秋》之义绳臣下,取汉相”,“习文法吏事,缘饰以儒术”。他所特别强调的就是“法不远义”,“和不远礼”,“法之所罚,义之所去”,“和之所赏,礼之所取”。吕步舒为长史,“持节使决淮南狱,于诸侯专断,不报,以春秋之义正之,天子皆以为是”。兒宽善决案,廷尉张汤“以宽为秦谳掾,以古法义决疑狱,甚重之”。其他大臣论事,也多以经义为依据。所谓“不通经术,知古今之大礼,不可以为三公及左右近臣”,原因即在于此。《盐铁论·刑德》所谓“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后汉书·霍谞传》所谓“原情定过赦事诛意”,已成了汉以后魏、晋、六朝封建司法的惯例。
上述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内容和特点,都是就最主要的方面而言的。它虽然不是包举无遗,却可以从中看出正统法律思想在两汉时期的发展,是同整个两汉社会的发展进程、包括在学术思想上同经学的发展进程相适应的。同时它一经初步形成,就逐渐地对当时的立法和司法活动起着指导和支配的作用,使我们在探索整个中国法律思想的历史发展时,不能不予以充分的注意。
中国法律思想史作业4
1.公羊三世说:所见者,谓昭定哀,己与父时事也;所闻者,谓文宣成襄,王父时事也;所传闻者,谓隐桓庄闵僖,高祖曾祖时事也。於所传闻之世,见治起於衰乱之中,用心尚粗糙,故内其国而外诸夏;於所闻之世,见治升平,内诸夏而外夷狄;至所见之世,著治太平,夷狄进至於爵,天下远近大小若一。所以三世者,礼为父母三年,为祖父母期,为曾祖父母齐衰三月,立爱自亲始,故《春秋》据哀录隐,上治祖祢。
2. “三权之体皆莞于君主”:是说,君主立宪与君主专制的“体”是完全相同的,君主立宪里的“君主”同君主专制里的“君主”一样,享有最高的权力。所不同的是“用”,即在三权使用上,立宪政体对君主有某些限制罢了。
3.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中学”是指以孔孟之道为核心,维护三纲五常的儒家学说。“西学”只能为“中体”服务。就政治法律制度来说,西方的君主立宪、民主共和、三权分立、天赋人权等都与“中体”相违,都应予以摒弃;要坚持维护纲常名教为本的旧法律、坚持宽猛相济、刚柔结合;用不变质的方法整顿旧法律。
4.《资政新篇》:洪仁轩撰写的太平天国后期官方的政治经济纲领性法律文件,它所包含的法律思想,是洪仁轩向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学习的结晶,其显著特点是打上了资本主义的烙印,带有民主与科学的因素,体现了历史的新趋势。
二、简答题
1.简论沈家本的法学盛衰说。
(1) 沈家本十分重视法理学的研究和宣传,并专门撰写了《法学盛衰说》,剖析了中国法理学不发达的原因;
(2) 沈家本强调指出,法理学对于立法、司法具有很重要的指导作用,只有法之明,才能“刑罚中”;
(3) 沈家本对于中国法学盛衰的原因,作了深入的探讨,他认为法学之盛衰同政治息息相关,他得出法律和政治的关系:政治决定法律;法盛而政不一定盛,法衰而政必衰。无疑,这个论断是正确的,但他没有也不可能真正揭示出法学衰微的根本原因;
(4) 沈家本还认为,法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世局的变化,这无疑是正确的,但他以为世局的变化“随法学为转移”,那就陷入资产阶级法律决定论的泥坑了。
2.试述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
(1) 五权宪法的核心是把政权和治权分开,由人民掌握“政权”,政府实施“治权”。
(2) 五权宪法的精华是直接民权。
(3) 五权宪法是一种主观空想,具有历史的、阶级的局限性。
三、材料分析题(仅供参考)
反映了康有为的《大同书》的哲学思想。
康有为在《大同书》里把人类描写成为一个受苦的人类。他把人类“诸苦”罗列出来,共有六类三十八项之多。他认为在现存的社会中,无论什么样的人,都是苦的。不仅是被统治被剥削的人是苦的,就是统治剥削的人也是苦的。他认为,甚而至于“神圣仙佛”也是苦的。他认为人类诸苦的原因,是由于有九种分别。他说:“总诸苦之根
源,皆因九界而已。九界者何?‘一曰国界,分疆土、部落也;二曰级界,分贵贱、清浊也;三曰种界,分黄、白、棕、黑也;四曰形界,分男女也;五曰家界,私父子、夫妇,兄弟之亲也;六曰业界,私农、工、商之产也;七曰乱界,有不平、不通、不同、不公之法也;八曰类界,有人与鸟兽、虫鱼之别也;九曰苦界,以苦生苦,传种无穷无尽,不可思议’。”
《大同书》里面也有很多的幼稚的和反动的论点。康有为甚至认为帝国主义吞并弱小民族,也是通往大同世界的一个途径。这样,他所说的“去国界”就接近于资产阶级世界主义了。他要求“去种界”,可是他心中先有种族分别的成见。他认为白人第一,黄人次之,其余都是劣等民族。他认为经过改换居住地带,改换饮食,以及种族杂婚的方法,可以使世界上大多数人都变成白人。这些都是反动的思想。
康有为的最大的事业是组织和领导戊戌变法运动。在这个运动中他胸怀全局,在政治、经济、文化三个方面都提出了明确的主张和论证。在政治方面,他主张号称为君主立宪的“君民合治”。在经济方面,他提出以商带工。在文化方面,他提出建立以孔丘为教主的孔教,并以之为国教。
四、论述题(仅供参考)
简述清末修律中的“礼法之争”,谈谈你对这场争论的看法。
发生在1902年—1911年修订法律过程中的清末礼法之争,是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礼教派和以沈家本、杨度为代表的法理派就修律的主要指导思想进行的争论。它对晚清法律制度的近代化转变和中国法律思想的发展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本文详细介绍了礼法之争的过程、内容、双方主要代表人物的法律思想,分析了礼法之争的性质和产生根源,并揭示了其历史意义。一、清末修律的背景和主要指导思想。帝国主义的侵略使得中国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思想领域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且激化了各种社会矛盾。清政府为了维持其专制统治决定进行修律,并通过颁布一系列谕令确立了修律的主导思想:参考西方法制,维护中国传统礼教,二者发生冲突时以后者为基准。二、礼法之争的过程。文章依时间顺序和双方争论的主要内容把礼法之争分三个阶段来分析:《刑事民事诉讼法》引发的争议、《大清新刑律》引发的争议和国家主义与家族主义之争,具体介绍了争论的内容、发展过程和结果。三、双方代表人物的主要观点。主要介绍了张之洞、劳乃宣和沈家本的法律思想,分析了他们对中国传统法律的态度、对西方法律制度的认识和对中国法制改革的主张,并对他们的法律思想略作比较。四、礼法之争的性质。首先介绍了双方对礼法关系的争论。虽然礼教派主张礼法合一而法理派主张礼法分离,但是他们的根本目的却是一样的,都是为了更好的维护传统礼教。其次,分析了法理派修改刑律的思想基础。尽管以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在改革刑律时主张学习和引进西方的某些法律制度和法律原理,但其思想基础却是“仁政”思想,而不是以保障个人权利为出发点。最后得出结论,指出礼法之争的性质是统治集团内部关于法制改革的激进与渐进之争。五、礼法之争的产生根源。晚清中国的法律制度、法律文化与同时期的西方法律制度、法律文化分别处于法律发展的两个不同的阶段,其内容和精神有着很大的不同,清末礼法之争就是中西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冲突的直接表现。六、礼法之争的意义。清末礼法之争的争论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促进了西方法律思想在中国的传播;通过双方的争论和相互妥协,使得新制定的法律更具有社会适应性;争论所反映的问题对我们的法制现代化建设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礼法之争的意义:(一) 促进了西方法律思想在中国的传播;(二) 礼法之争使新制定的法律更具社会适应性;(三) 对中国现代法制建设的启示;(四)沈家本明确说明了“旧律之宜变通者”的五个方面:更定刑名、酌减死罪、死刑惟一、删除比附、惩治教育;(五)立法宗旨是西方资产阶级
的法律理论;(六)制定新刑律,要以国家主义取代家庭主义,用资产阶级的法理原则来改良中国的封建法律。
作业1
三、名词解释:
1、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这是西周时期礼治的基本特点之一,。所谓“礼不下庶人”,是指礼主要是用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礼规定所享受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刑不上大夫”是说刑罚的锋芒指向劳动人民,而不是指向奴隶主贵族
2、仓禀实则知礼义,衣食足则知荣辱
管仲认为,发展社会经济对于国家的稳定极端重要,特别是发展农业生产,更是国家富强的根本条件.只有大量开垦荒地,发展农业生产,搞好粮食储备,解决人民的衣食问题,然后才谈的上要人民遵守礼义法度。
3、不法先王,不是礼义
这是邓析思想的主要倾向,也是他主张改革、反对周礼的理论基础和思想主旨。意思是说:“先王”及其“礼义”并非不能改变的圣物,“先王”的所作所为、“礼义”的宗法原则也不是千古不变的教条。先王的礼义法令是可以批评,可以否定,可以废弃的。既然“先王”不值得效法,“礼义”不见得正确,那么从现实出发制定新法便是必然的、正当的。
4、罪疑惟轻
即审理罪案,凡罪情轻重存在疑惑的,从轻处理。 四、简答题
1、简述夏、商的神权法思想
答:在我国奴隶制社会里,奴隶主阶级同时控制着物质生产资料和精神文化。他们编造“天命”、“天罚”等神权法思想,就是力图神化其统治权力,使之合法化。相传夏代奴隶主已开始利用“天命”、“天罚”对奴隶进行欺骗,给夏王的统治披上一件合法的外衣。到了商代,统治者编造了许多上帝立商的神话,从血缘上找到了充当上帝代理人的合法依据,并为垄断神权找到了借口。
2、简述“礼治”的基本原则及特征
答::“亲亲”和“尊尊”为礼治的基本原则。“亲亲”,就是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特别是以父权为中心的尊亲属(长辈);必须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尊尊”,则要求奴隶和平民服从奴隶主贵族,不得违抗;下级贵族也要服从上级贵族,所有贵族服
从周天子,不许犯上不得僭越。礼治的基本特征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其所称的“礼不下庶人”,是指礼主要是用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礼规定享有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所谓“刑不上大夫”就是说,刑罚的锋芒是指向劳动人民,而不是指向奴隶主贵族。
3、简述先秦儒家的礼法观 答:“为国以礼”的礼治论
儒家将西周奴隶主贵族的旧礼改造成为封建地主阶级的新礼。孔子主张“为国以礼”,建立了以“仁”为核心,以“复礼”为目的的思想体系。他要求各级贵族互相克制,停止争夺,遵守礼制。在法律上,主张以礼作为适用刑罚的指导。孟子也要求法先王。荀子主张用礼维护封建等级制,并引法入礼要求以维护封建等级制的礼作为指导立法和司法的基本原则。从维护礼治出发,儒家主张:1、以“五伦”为中心,严格遵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名分。2、以家族为本位,坚持“亲亲为大”,重视孝、忠。3、区分贵贱等级,以礼规定人们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
4、试述墨家的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答:墨家是先秦时期最早起来反对儒家的一个学派。在先秦诸子百家中,唯有墨家是代表劳动人民利益并提出系统理论学说的学派。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是:
(1)“兼相爱,交相利”的法律观
“兼相爱,交相利”是墨家法律观的根本原则。他们要求以它来衡量国家的法律制度,评价各种学说观点;进而提出自己的立法主张,即国家立法必须贯彻“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的原则。
(2)法的起源和法制统一论 (3)“赏当贤,罚当暴”的刑赏论 (3)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经济立法思想 五、论述题
1、试论西周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
答:西周时期,周公等西周统治者吸取了殷商灭亡的教训,提出了“明德慎罚”说,周公认为,统治者应勤政修德。
所谓“明德”,就是要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治的意思。因此,对于统治者本身来说,要严于律己,勤于政事,绝不可骄奢淫逸。周公说“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民之依”就是说,统治者不可贪图安逸,要了解一点小民的疾苦,然后对症下药,采取适当的措施,要像文王那样“不遑暇食”,不敢乐于游玩打猎;必须
重视小民的力量,适当满足他们的要求,必须宽以待民,“平易近民,民必归之。”
所谓“慎罚”,其一,他要求对罪犯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对那些故意犯罪和惯犯,要从重惩处,虽然是小罪也应处以重刑。而对于那些过失犯罪和偶犯,则从轻处理,虽然有大罪也可减刑。其二,反对族株连坐,主张罪止一身。强调“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只惩罚罪犯本人。其三,反对乱罚无罪,杀无辜。其四,刑罚适中。就是用刑“不过”,又无“不及”,刑当其罪。这些思想,在当时世界刑法史上是罕见的。当然,周公并非一味讲宽大,也有严的一面。他主张对不忠、“不孝不友”、“寇攘奸宄,杀越人于货”等罪犯严加惩处,“刑兹无赦”。
西周“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虽然只是适应周初政治形势的一种权宜之计和作为维护其统治的一种手段,但在当时却是一种先进的理论,起过积极的作用,它对后世的立法和司法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2、试论法家的法律思想
答:(1)法的起源与变法论。法家关于法的起源说与变法论,是他们主张社会改革和变法的理论根据。
(2)“以法治国”论。法家认为法是由官府制定、颁布的,并具有强制力,而刑法是加于违法犯罪的人。他们对法的性质和特征作了较全面的论述。
(3)法的纲要——赏与刑。法家认为赏与刑是法的纲要,治国必须赏刑并用,力求做到“信赏必罚、重刑少赏”。其实质在于重刑。
(4)“势治”论。法家认为要推行法治,必须以君主的权势为前提,以国家政权为后盾。慎到强调人君要牢牢掌握权势,但不能脱离臣民。商鞅主张建立中央集权制,人君只有大权; 独揽,才能树立自己的威势。韩非进一步发展了“势治”思想,主张将法和势结合起来。他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封建中央集权制国家,君主实行绝对专制。
(5)“术治”论。法家的术,指君主掌握政权和驾驭臣下的方法和手段。韩非特别强调把! 法和术结合起来。
(6)文化专制论。法家极力反对儒书儒术。商鞅把儒家作为打击的重点,韩非主张毁弃一切文化典籍,取缔所有文化派别,定法家学说于一尊。
总之,法家的思想理论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要求,适应了当时新兴地主阶级取得政权的需要,在当时是一种先进的理论。
作业2
三、名词解释: 1、三纲伦常
这是董仲舒为了维护封建等级制提出了的理论。“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 三纲五常”体现了整个封建统治的各种关系,成为封建立法的指导思想,是封建统治阶级用来控制人们思想、防止人民“犯上作乱”的思想武器。
2、富民止狱
君主要从根本上使百姓富裕,推崇道德教化,启发他们的脸痴心,阻塞冤屈与滥刑的邪门,使人们从内心乐生,而害怕犯罪,这样,才能使犯罪自然减少,刑罚弃置不用。
3、因俗而治
所谓因俗而治,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尊重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让他们留居原地,按照自己的传统方式进行生产和生活。二是尽可能保留其原有的行政体制。
4、别籍异财
指另立门户,各蓄家产 四、简答题
1、简述汉初黄老学派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答:1、主张\无为而治\,\与民休息\的治国策略 2、文武并用,\德刑相济\的法律思想 3、\罚不患薄\,约法省刑的施行方针 4、\轻徭薄赋\,\以粟为赏罚\的经济政策 2、简述杜预法律思想的特点。
答:①纳礼入律,礼法合一;②文约而例直,听省而禁简;③区分律、令的界限。他所谓的律,仅指刑法,是专门规定关于违法行为所犯的罪名及对这种行为的惩罚方法的;令指各种规章制度。文约而例直,听省而禁简:晋代杜预的立法思想,就是说,法律的文字要简明通俗;条例应明白准确,直截了当;法律的形式要单纯,概念要明确;条文要简约,不要繁密。
3、简述宋明两代统治者的慎刑思想。 答:“慎刑”思想在我国传统刑法中占有一席之地。这里所说的“慎刑”是指慎重地运用刑罚,即发动刑罚必须谨慎,能不动用刑罚则尽量不动用刑罚。宋明时期,日趋完善的审判制度所体现的恤刑原则,实际上针对的是一般主体,即任何犯人都有申辩、要求复审和复核的权力;其次,恤刑的内容也在增加,以最初单纯的实体上的减免刑罚到宋明以后在审判程序上对滥施刑罚的严加控制。可以说,伴随封建法制的不断完善,对恤刑原则的贯彻也就更加深入和全面。总体来看,“恤刑”原则作为一项封建的法制原则,其实质仍然是为封建统治者的专制统治服务,它赋予统治者的只是一个“仁德”之虚名。尽管如此,其毕竟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道的一面,具有相当意义上的刑法价值。
4、简述柳宗元的限制复仇理论。
答:柳宗元认为礼与法的目的是一致的,而陈子昂的处理方法使得礼与律出现了矛盾,这是儒家思想所不能接受的,故此“旌与诛莫得而并焉”。他说,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是“不陷于公罪,师愠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则元庆应予表扬;如果其是“不免于罪,师愠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则元庆不应报仇,而应对其处以死刑。柳宗元认为礼法根本一致,共同服务于国家。
五、论述题
1、如何看待“亲亲相容隐”和汉代的复仇? 答:“亲亲相容隐”即中国古代法律允许在一定亲属范围内,互相隐匿犯罪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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