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灰字03-07号2010年度驾乘人员评优评先及奖励办法(已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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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成灰字[2011]03-07号2010年度驾乘人员评优评先及奖励办法(已审)

2010年度驾乘人员评优评先及奖励办法

为贯彻落实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驾乘人员评优评先竞赛活动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不断增强驾乘人员的安全优质服务意识,提高其职业道德素养,保持驾乘人员队伍稳定,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星级驾乘人员”评比办法》及有关奖惩制度的规定,特制定公司《2010年度驾乘人员评优评先及奖励办法》。

一、2010年度驾乘人员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

1、组长:

2、副组长:

3、成员:

4、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技术处,

二、评选范围

在本公司入职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营运车辆驾驶员及乘务员。

三、评选考核周期

2010年4月1日~2011年3月31日

四、驾驶员评选条件及奖项设立

1、“2010年度安全优质服务明星(一星)驾驶员”(不限名额):

(1)、评选条件:

①、在本公司入职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思想品德好,爱岗敬业,遵章守纪,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③、车辆驾驶技能优秀,爱护车辆,严格执行车辆维护保养制度,认真做好行车“三检制”工作,随时保持车况及车容车貌良好,节能效果明显;

④、安全行车,杜绝“三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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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优质服务,热忱待客,以客为尊,严格按公司服务质量规范要求做好旅客服务工作,未发生旅客服务质量投诉事件;

⑥、认真履行与公司签订的《2010年度安全优质服务责任书》及各类专项活动所签责任书中的各项职责,无重大违法违规处理劣迹记录(轻微或一般违规未超过5次)。

(2)、奖励标准:

授予“2010年度安全优质服务明星(一星)驾驶员”光荣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现金500元人民币。

2、“2010年度安全优质服务明星(二至六星)驾驶员”(不限名额):

(1)、评选条件:

①、在本公司驾驶营运车辆按对应“星级”应分别满2年、3年、4年、5年、6年以上(含本数);

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思想品德好,爱岗敬业,遵章守纪,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③、车辆驾驶技能优秀,爱护车辆,严格执行车辆维护保养制度,认真做好行车“三检制”工作,随时保持车况及车容车貌良好,节能效果明显;

④、安全行车,杜绝“三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⑤、优质服务,热忱待客,以客为尊,严格按公司服务质量规范要求做好旅客服务工作,未发生旅客服务质量投诉事件;

⑥、认真履行与公司签订的《2010年度安全优质服务责任书》及各类专项活动所签责任书中的各项职责,无任何违法违规处理劣迹记录。

(2)、奖励标准:

授予“2010年度安全优质服务明星(二至六星)驾驶员”光荣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按星级分别奖励现金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人民币。

3、“2010年度安全行车无事故驾驶员”(不限名额):

(1)、评选条件:

①、在本公司入职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②、考核期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③、考核期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劣迹记录(轻微或一般违规未超过5次)。

(2)、奖励标准:

每名驾驶员奖励现金300元人民币。

五、乘务员评选条件及奖项设立

1、“2010年度优质服务明星(一至二星)乘务员”(不限名额):

(1)、评选条件:

①、在本公司乘务员岗位工作分别满1年、2年以上(含本数);

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思想品德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安全优质服务责任书》中的各项职责;

③、优质服务,热忱待客,以客为尊,对待旅客热情周到,日常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按公司服务质量规范要求做好旅客服务工作,每月现场考评和服务质量暗访考评中表现优异;

④、未发生旅客服务质量投诉事件,无重大违规处理劣迹记录。

(2)、奖励标准:

授予“2010年度优质服务明星(一星、二星)乘务员”光荣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分别奖励现金600元、1000元人民币。

2、“2010年度优质服务明星(三星)乘务员”(不限名额):

(1)、评选条件:

①、在本公司乘务员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含三年);

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思想品德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安全优质服务责任书》中的各项职责;

③、优质服务,热忱待客,以客为尊,对待旅客热情周到,日常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按公司服务质量规范要求做好旅客服务工作,每月现场考评和

服务质量暗访考评中表现优异;

④、未发生旅客服务质量投诉事件,且无任何违规处理劣迹记录。

(2)、奖励标准:

授予“2010年度优质服务明星(三星)乘务员”光荣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现金1500元人民币。

六、“2010年度好人好事驾驶员(乘务员)”(不限名额):

1、评选条件:

(1)、在本公司入职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2)、考核期内驾驶员(乘务员)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行为,旅客或相关部门将感谢信送达公司,或将好人好事的相关事迹公布于网络、新闻媒体等,经公司核实情况属实。

2、奖励标准:

每名驾驶员(乘务员)奖励现金300元人民币。

七、评选结果将于2011年4月15日前公布,2011年4月26日~27日召开颁奖表彰大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 2010年度驾乘人员评优评先办法

报送:公司总经理、各副总经理

印发:各相关职能部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3h9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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