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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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

安置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臵管理,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土地及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城市规划区是指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所划定的规划区范围。

第三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因城市建设征收土地及房屋需要进行补偿和安臵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与安臵遵循决策民主、实体和程序合法、结果公开、公平补偿的原则。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市人民

政府组织实施。

市土地开发储备局负责组织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及其上房屋征收的具体工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负责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的收购或臵换。

清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本辖区的集体土地及其上房屋征收补偿安臵实施具体工作。

清城区人民政府受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本辖区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臵工作。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区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办理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对城市规划区的违法、违章建筑进行认定并依法查处。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城市规划区的建设用地手续,依法办理城市规划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供应工作;负责组织拟订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臵方案。征地补偿、安臵方案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拟订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征收补偿方案。

市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民政、农业、计划生育、卫生、公安、劳动、社保、工商、教育、城市综合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城市规划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六条 因征收迁入的居民与迁入地原居民在就业、培训、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按属地原则在迁入地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因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所涉及需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人数及金额,按照《清远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清府办?2010?5号)及相关文件政策规定执行。

第七条 被征收土地或房屋的居民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六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生办法入学或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

第八条 对符合城市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低保户,且仅有一处建筑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住房,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又无力结算差价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按照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住宅房屋进行安臵。但超出原建筑面积部分,产权归人民政府所有。

第九条 计算被征收房屋补偿面积的依据,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第十条 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建造时间和办理建房手续的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补偿。

(一)经国土及规划部门认定,有合法用地手续和规划报建手续的建筑,根据房屋征收决定或征地方案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值给予补偿;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建筑重臵成本结合剩余使用期限与批准使用期限的比率、成新给予补偿(但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情形除外)。

经国土及规划部门认定,用地手续和报建手续不合法的建筑或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二)因历史原因造成建房手续不齐全的建筑,在具体的征收项目方案中,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处理方法。

第十一条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第十二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第三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第一节 征收程序

第十三条 为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清城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四条 依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改建,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未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需新增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改建项目,应由发改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后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或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应当及时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实施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被征收人不予配合的,根据房屋产权档案进行登记。调查结果由房屋征收部门复核后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被征收人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调查结果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

核实,并书面答复被征收人。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本条第一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规划、国土、工商、住建、公安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范围、面积。暂停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含的内容有:征收目的、范围、征收依据及项目概况;补偿安臵政策;征收补偿预评估基准价格(估价时点为初步预定的征收决定公告日期);详细的安臵方案(包括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数量、地点、户型面积、结算办法和价格、交付时间等);补助奖励办法和标准;签约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搬迁期限以及拆除施工计划;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 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由人民政府在征收范围内及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被征收人需提交意见的,应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交。

第十八条 房屋征收部门汇总研究公众反馈的意见,并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人民政府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50%以上被征收人书面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房屋征收部门组织由公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社区(村组)代表、群众代表)及被征收人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九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政府组织征收部门按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规定进行,并由征收部门形成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后上报同级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户数在100户(含100户,一张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合同为一户,下同)以上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经同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二十条 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在征收范围内及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征收的目的和依据;征收的地点和范围;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名称;达不成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处理办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索取房屋征收相关资料以及咨询地点;其他应当公告的事项。

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对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

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二条 被征收人、房屋承租人向公安、邮政、电信、公用事业、教育等部门或者单位办理户口迁移、邮件传递、电话迁移、停水、停电以及转学、转托等手续的,相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节 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三条 征收补偿安臵原则:

(一)征收补偿安臵采取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在这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

(二)临时建(构)筑物及辅助设施、厂房、仓库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用房,原则上实行异地搬迁、货币补偿。

第二十四条 征收房屋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臵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

人民政府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 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办法:

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在实施房屋征收时参照被征收房屋同地段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并综合考虑被征收房屋所在的区位级别、用途、建筑结构、楼层、面积、朝向等因素。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及有关规定评估确定。

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第二十六条 产权臵换的有关规定:

房屋的产权臵换,因不同地段、不同标准的回迁房屋成本、价值不同,以被征收房屋的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薄所记载的面积为依据,结合被征收房屋的成新、结构、装修等情况,在实施房屋征收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产权调换方案。

第二十七条 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第二十八条 搬迁费、提前签约奖励费和水电总表、管道燃气、宽带网、电话迁移、有线电视迁移等设施的补偿,以及临时安臵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参照下列所列标准,依法制定具体项目的征收补偿和奖励方案:

(一)搬迁费参照本办法附件一《房屋征收补偿费、奖励费额参考标准》的第一项,依法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搬迁费方案。

(二)提前签约奖励费参照本办法附件一《房屋征收补偿费、奖励费额参考标准》的第二项,依法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提前签约奖励费方案。

(三)水电总表、管道燃气、宽带网、电话迁移、有线电视迁移等设施的补偿,参照本办法附件一《房屋征收补偿费、奖励费额参考标准》的第三项,依法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相应补偿方案。

(四)临时安臵费参照本办法附件一《房屋征收补偿费、奖

励费额参考标准》的第四项,依法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临时安臵费方案。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被征收人使用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房屋征收部门不支付临时安臵费。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房使用面积原则应不少于被征收人房屋原使用面积。但经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被征收人同意使用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小于被征收人房屋原使用面积的周转用房的,小于原房屋使用面积部分的临时安臵费参照本办法附件一《房屋征收补偿费、奖励费额参考标准》第四项,依法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临时安臵费补偿方案,给予被征收人货币补偿。

(五)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在停产停业过渡期内参照下列规定,依法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方案:

1.被征收人能够提供税务部门出具应纳税所得额凭证的,参照下列公式计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房屋征收公告发布前6个月由税务部门核定的税后利润之和÷6×停产停业期限(月)

2.被征收人不能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后利润凭证,或者提供的税后利润凭证不能反映停产停业损失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根据被征收房屋权属登记用途、建筑面积参照本办法附件一《房屋征收补偿费、奖励费额参考标准》的第五项,依法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方案。

非住宅房屋被征收时闲臵的,不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第二十九条 办证费用:

产权调换房屋,补偿面积与征收面积相符,且与原房屋产权证相符的,其办证费用由征收部门负责。补偿面积超出征收面积部分,办证费用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由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收取,有关契证由征收部门统一办理。

第三十条 产权调换安臵房屋的装修参照下列规定,依法制定具体征收项目的产权调换安臵房屋装修方案:

(一)回迁安臵房屋外墙按设计要求统一装修。征收部门负责水、电、燃气及有线电视报装及室外安装,回迁房室内用电安装至入户门口。

(二)住宅房内的墙体及天花为水泥灰沙批荡,地面为水泥沙地扫平层。

(三)住宅房屋安装入户大门 (四)回迁房给水安装到室内

第三十一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章 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

第一节 征收程序

第三十二条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乡规划,拟定征地范围,依法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土地预公告内容主要包括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位臵、范围、面积、地类、补偿标准、安臵途径等。 征收土地预公告有效期为两年。

在预公告期限内,除合法的结婚和出生入户外,暂停办理拟征土地范围内户口迁入与分户手续;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其他设施或者改变土地、房屋用途;不得抢栽、抢种、抢搭、抢建。 第三十三条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由国土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登记, 拟定征地补偿、安臵方案,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相关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协商土地补偿、安臵等事宜。调查结果应当经权利人确认,权利人无正当理由拒不确认的,征地拆迁机构可以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第三十四条 征地依法报批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告知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等权利人,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臵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权利人申请听证的,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听证。

第三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市人民政府按规

定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臵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但如在征地报批前履行了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并完成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确认及补偿登记的,可在征地报批的同时拟定征地补偿安臵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将征地补偿安臵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市政府依法发布征地补偿安臵方案公告,并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 权利人对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的征地补偿安臵方案有异议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的征地补偿安臵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符合听证条件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举行听证会。

对市政府公告的征地补偿安臵方案没有异议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征地补偿安臵方案核算补偿费用,并按规定支付。 第三十七条 权利人对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安臵方案有异议或不能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由清城区人民政府或清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协调。

经协调仍不能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清城区人民政府或清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将协调情况、处理意见,附具权利人提出

的书面意见或意见的书面记载材料,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报送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八条 对征地补偿安臵标准有争议、在规定时间内仍协商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臵费用按规定金额兑付给权利人后,权利人应交付土地,权利人拒绝交付土地的,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权利人发出限期交付土地通知书。

第三十九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节 补偿安置

第四十条 本节所称被征收人是指被征收的集体土地及其上房屋、附着物的合法所有权人。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臵是征地补偿安臵工作的组成部分。征收集体土地房屋的补偿安臵标准,应当纳入征地补偿安臵方案。

被征收人应当按要求向征收机构提供合法有效的用地、建房批准证件等证明材料,征收机构应当按规定向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第四十一条 被征收人已取得用地、建房批准证件,但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征收人应当立即停止建设,具体补偿金额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有关评估办法和

规定评估确定。

拆除批准使用期限内的临时建筑,其补偿金额计算标准为:

补偿金额=房屋重臵价格×剩余期限÷批准使用期限。 第四十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按照地理位臵,以镇、街道办为单位划分为三个区域:

(一)第一区域土地类别为五类,包括凤城街办、洲心街办、横荷街办、东城街办的行政区域范围。

(二)第二区域土地类别为六类,包括石角镇、源潭镇、龙塘镇、银盏林场的行政区域范围。

(三)第三区域土地类别为七类,包括飞来峡镇行政区域范围。

第四十三条 征收集体土地,按照《清远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清府办?2010?42号)的规定安排留用地,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安排留用地,采取折算货币方式补偿:

(一)被征收集体土地,全部为旧村庄建设用地,且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的;

(二)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折算货币补偿而放弃留用地安臵的;

(三)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土地范围内,没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可供选址安排作为留用地的;

(四)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留用地选址方案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手续齐备,已动工(包括已动工,但需要补征土地)的项目,补偿安臵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本办法实施后,我市之前颁布的有关城市规划区改造的规范性文件与本办法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由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一:

房屋征收补偿费、奖励费额参考标准

序号 1 2 费额名称 住宅 搬迁费 补偿参考标准 1000元/户〃次; 商业、办公、业务用房30元/平方米〃次,非住宅 生产用房40元/平方米〃次。 住宅,40元/户〃日,非住宅,30元/平方米〃日。 提前签约奖励费 3 1.被征收人单独安装的水电总表,由其自行拆除,并由征收单位按有关部门现行收费标准一次性给予全额补偿; 水电总表、管道燃2.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原有的气、宽带网、电话迁管道燃气、宽带网、电话、有线电视等设施,移、有线电视迁移等征收时不予补偿,由征收单位恢复安装,不设施的补偿 另收费; 3.实行货币补偿的,原有的管道燃气、宽带网、电话、有线电视等设施、征收时按有关部门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予以补偿。 4 临时安臵费 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临时安臵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一次性发放6个月,每月每平方米10元; 2.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在过渡期内,临时安臵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每6个月向被征收人发放一次(每6个月的第一个月发放,不足半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超过半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过渡期限在18个月以下的,每月平方米10元;过渡期限在19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的,每月每平方米11元;过渡期限在25个月以上的,每月每平方米12元。 3、因房屋征收部门的责任,超过过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日起,增发临时安臵补偿。逾期1至3个月的每月增发50%;逾期4个月以上的,每月增发100%。 补偿参考标准 工商部门登记为商业、服务业用途的,每月每平方米45元;登记为办公、生产用途的,每月每平方米30元;登记为仓储等其他用途的,每月每平方米20元。 前款用途的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发放3个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对被征收人按月计发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停产停业期限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序号 费额名称 5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附件二: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参考标准

单位:元/亩 地类 第一区域 第二区域 第三区域 土地补偿及安臵补助费 养殖水面 耕地 园地 林地 未利用地 40500 39000 30000 13734 12000 土地补偿及安臵补助费 36467 35100 27000 12400 10800 土地补偿及安臵补助费 32870 31635 24338 10800 9750 农用地 附件三:

集体土地农用地青苗补偿费参考标准

单位:元/亩 地 类 水田 菜地 鱼塘 旱地、林地 园地

补偿参考标准 2200 3000 3000 2000 4000 备 注

附件四:

竹、木、果树补偿参考标准一 项 目 规 格 高度50cm以下 高度50.1cm—1.5m(未结果) 蕉树 高度50.1cm—1.5m(结果) 高度1.5m以上(未结果) 高度1.5m以上(结果) 胸径1.5cm以下 胸径1.5—2.5cm 胸径2.6—5cm 木瓜 胸径5.1—10cm 胸径10.1—20cm 胸径20.1cm以上 牛根竹 大勒竹 水竹 撑高竹 黄竹 单竹 成材 成材 成材 成材 成材 成材 单 价 4元/棵 5元/棵 21元/棵 12元/棵 31元/棵 2元/棵 6元/棵 10元/棵 18元/棵 37元/棵 73元/棵 6元/棵 6元/棵 4元/棵 4元/棵 3元/棵 4元/棵 被征竹、木、果树按规定期限由原业主自行砍伐和搬迁(不得索取砍伐费),材料归其所有。逾期不砍伐不搬迁的,由拆迁单位砍伐,材料归拆迁单位。 说 明 细勒竹 笋竹 墩计 胸径1.5—2.5cm 胸径2.6—5cm以下 21元/墩 5元/条 2元/棵 8元/棵 25元/棵 37元/棵 49元/棵 杂树 胸径5.1—10cm 胸径10.1—20cm 胸径20.1cm以上 备注:未涉及上述补偿标准的,按照市场价格作适当补偿。 附件五:

竹、木、果树补偿参考标准二

单位:元/棵

规格 柑桔橙 荔枝 龙眼 黄皮 杨桃 芒果 柚果 番石榴 枇杷 柿子 三华梨

胸径2.5cm以下 16 20 17 17 17 17 12 5 5 6 15 胸径胸径胸径胸径2.6—5.1—10.1—20.1—5cm 10cm 20cm 30cm 60 71 40 40 40 40 40 31 31 21 55 160 197 169 160 160 160 139 139 139 91 148 360 400 360 360 360 360 259 300 300 220 301 499 698 538 539 539 539 559 400 400 479 461 胸径30.1cm以上 600 800 700 660 660 660 700 500 500 600 550

说明:1、胸径计算方法:果树胸围(圆周)实数÷3.1416=胸径(直径)。除柑桔橙以主杆胸径计算,由地面量上30cm为胸界外,其余果树以胸径计算,由地面量上50cm为胸界。其他果树按同类型果树补偿。

2、其他零星果树苗补偿标准按高度区分大、细、幼苗,高度30厘米以下为幼苗:1元/棵;高度30—50厘米为细苗:2元/棵;高度50厘米以上为大苗:3元/棵。

附件六:

临时建(构)筑物补偿参考标准

项 目 檐口高度 单 位 单价(元) 框架结构(高级装饰) 3.1米以上 平方米 1080 框架结构(高级装饰) 2.2-3米 平方米 1040 框架结构(普通装饰) 3.1米以上 平方米 830 框架结构(普通装饰) 2.2-3米 平方米 800 住混合结构(高级装饰) 3.1米以上 平方米 820 宅混合结构(普通装饰) 3.1米以上 平方米 750 厨混合结构(普通装饰) 2.2-3米 平方米 720 房石墙混合结构 2.2米以上 平方米 660 砖木瓦结构 3米以上 平方米 550 砖木瓦结构 2.2-3米 平方米 500 泥砖木瓦结构 3米以上 平方米 450 框架或混合结构 3米以上 平方米 550 楼框架或混合结构 2.2-3米 平方米 500 顶梯砖木瓦结构 2.2米以上 平方米 300 屋砖木瓦结构 2.2米以下 平方米 250 红砖木结构(杂物房) 3米以下 立方米 350 红砖结构(猪舍、厕所) 2.5米以上 平方米 300 泥砖及其他结构(猪舍、厕所) 2.5米以下 平方米 200 竹、木、石棉瓦、油毡纸结构 1.5米以下 平方米 80 库房竹、木、石棉瓦、油毡纸结构 1.5-2.5米 平方米 100 竹、木、石棉瓦、油毡纸结构 2.5-3米 平方米 120 竹、石棉瓦、油毡纸结构 3米以上 平方米 150 竹、红砖、石棉瓦、油毡纸结构 2米以上 平方米 170 泥砖木结构(杂物房) 3米以上 平方米 300 注:1、高级装饰是指:楼地面部分:镶马赛克、彩釉砖、水磨石。外墙部分: 类 别 镶马赛克、瓷片、云石、花岗岩、彩釉砖;内墙部分:镶彩釉砖瓷片、云石、夹板、喷涂、刮塑;门部分:防盗铁门、卷闸门;窗部分:铝合金、钢窗。

2、普通装饰是指:外墙洗石米、水泥,杉木门窗、水泥沙或阶砖地面,墙身天花抹灰扫白;

3、凸阳台、外走廊按50%计算面积,封闭式阳台和楼梯按100%计算面积。 4、铁皮屋的补偿:3米以上的250元/平方米 ,2.5米以上至3米的220元/平方米 ,2.5米以下的200元/ 平方米。

5、铁皮棚的补偿:3米以上的120元/平方米 ,2.5米以上至3米的100元/平方米 ,2.5米以下的80元/ 平方米。

附件七:

迁坟补偿参考标准

项 目 土坟 砖坟 水泥坟 金塔坟 土坟、金塔坟 祖坟

砖坟、水泥坟 单 位 穴 穴 穴 穴 穴 穴 补偿参考标准(元) 300 800 800 200 8000 12000 涉及600人或两条自然村以上 双坟按同类坟加100元 备 注 附件八:

仓库厂房补偿参考标准

类别 项目 框架结构 檐口高度 3.1米以上 2.2—3.1米 3.1米以上 2.2—3.1米 单价 (元/㎡) 900 870 830 780 备注 仓库厂房框架结构 混合结构 混合结构 不含地价 砖木瓦结构 3.1米以上 600 540 砖木瓦结构 2.2—3.1米 附件九:

零星建筑物及辅助设施补偿参考标准

项 目 砖砌炉灶 砖砌水池 石砌围墙 3/4砖砌围墙 1/2砖砌围墙 泥砌围墙 坑渠红专水泥 阶砖地面 瓷砖 马赛克 洗石米 红砖地面 水泥地面 砖砌化粪池 烟囱 晒谷场 氨水池(容积) 砖砌水井 砖砌口径1.5米以上水井 手泵小口水井(机钻) 单 位 座 个 立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立方米 米 平方米 立方米 每米深 每米深 每口 补偿单位(元) 650 180 160 160 100 35 38 35 56 56 35 30 32 300 40 32 100 230 310 1000 已纳入房屋装修补偿标准的不作零星建筑物补偿,围墙高度以内地台地面算起。 备注 手泵小口水井(人工挖) 每口 1300 注: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业主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材料归业主所有;越期不拆除的由拆迁单位拆除,材料归拆迁单位所有。

附件十

绿化树移植补偿参考标准

单位:元/棵 规格 项目 榕树 桂花 盆架子 凤凰木 阴香 大叶紫薇 南洋杉 樟树 杜英 柳树 秋枫 罗汉松 女贞 黄槐 海南葡桃 树菠萝 九牙花 夜来香(九里香) 大红花 李树 胸径2.6胸径5.1胸径10.1胸径20.1至胸径30.1厘米至5厘米 至10厘米 至20厘米 30厘米 以上 4 11 11 11 4 12 17 9 8 7 10 18 9 8 4 12 3 4 4 5 18 50 50 50 19 56 76 40 36 32 44 80 40 36 16 56 12 18 18 24 44 121 121 121 46 136 184 97 87 77 106 194 97 87 39 136 29 44 44 57 95 265 265 265 102 296 402 212 190 169 233 423 212 190 85 296 63 95 95 125 152 424 424 424 163 474 642 338 305 271 372 677 338 305 135 474 101 152 152 200 松树 规 格 项 目 鸡蛋花 含笑树 紫薇 福建茶 假槟榔 刺桐 桃花心 桃树 榄树 银连树 海南红豆 木棉 麻揀 扁桃 白兰 白千层 玉堂春 大叶相思 红花紫荆 南洋杉 吊瓜树 重阳木 水翁 荷花玉兰 规 格 1 6 15 34 54 胸径2.6胸径5.1胸径10.1胸径20.1至胸径30.1厘米至5厘米 至10厘米 至20厘米 30厘米 以上 13 4 12 3 4 11 12 7 12 12 11 8 7 7 17 7 22 6 9 17 20 7 7 26 胸径2.660 20 56 12 16 50 56 34 56 56 50 36 30 34 76 32 100 26 40 76 90 34 30 120 胸径5.1145 48 136 29 39 121 136 82 136 136 121 87 73 82 184 77 242 63 97 184 218 82 73 290 胸径10.1317 106 296 63 85 265 296 180 296 296 265 190 159 180 402 169 529 138 212 402 476 180 159 635 506 169 474 101 135 424 474 288 474 474 424 305 253 288 642 271 846 220 338 642 760 288 253 1015 胸径20.1至胸径30.1厘米

项 目 水葡桃 串钱柳 人心果 人面子 落羽杉 幌伞枫 假苹婆 胡蝶果 苏铁 至5厘米 至10厘米 至20厘米 4 10 18 12 7 12 9 11 3 20 44 80 56 32 56 40 50 14 48 106 194 136 77 136 97 121 34 30厘米 106 233 423 296 169 296 212 265 74 以上 168 372 677 474 270 474 338 424 119 大王椰 24 110 266 582 930 说明: 一、本标准没有明确的树种,参照同类价值树种的移植补偿标准执行,但最高不能高于本标准所列树种的最高补偿标准。

二、胸径计算方法:果树胸围(圆周)实算÷3.1416=胸径(直径) 三、绿化树常规种植株行距规格为:

1、胸径在2.6-5cm的,种植株行距规格为2米×2米(167株/亩); 2、胸径在5.1-10cm的,种植株行距规格为3米×3米(74株/亩); 3、胸径在10.1-20cm 的,种植株行距规格为3米×4米(56株/亩); 4、胸径在20.1-30cm的,种植株行距规格为4米×4米(42株/亩); 5、胸径在30.1cm以上的,种植株行距规格为4米×5米(34株/亩); 6、超过种植密度的按苗圃计算。

附件十一

苗(花)圃、草场搬迁补偿参考标准

1. 荔枝、龙眼移植搬迁费6500元/亩。 2. 柑桔、橙搬迁费5000元/亩。 3. 一般经济苗木移植4000元/亩。 4. 其他绿化苗木移植费3500元/亩。

5. 草场补偿标准880元/亩。

种 植 说 明

柑、桔、橙、荔枝、龙眼、芒果、杨桃、木瓜、枣、黄皮、番石榴、柿子、柚果、青梅果树常规种植株行距规格为(超过种植密度的按苗圃计算):

一、一次定植:常用3米×3米(74株/亩)、3米×4米(55株/亩)、3米×5米(44株/亩)、4米×5米(30株/亩)规格,也有用2米×3米(111株/亩)、4米×6米(28株/亩)。

二、计划密植:常用2米×3米(111株/亩)、2.5米×4米(66株/亩)、2米×4米(83株/亩)规格,也有用2米×1米(333株/亩)、2米×2米(166株/亩)、3米×4米(74株/亩)规格。

三、立体种植:利用树荫下、树于树之间作苗圃或间作矮干植物(果园加密)。

四、苗圃规格一般每亩为1.2—2万株。

附件十二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其他补偿参考标准

1.照明材料及安装费一次性每户补偿1000元。

2.电话迁移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予以补助。

3.有线电视线路迁移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予以补助。

4.拆除有合法权属(农村)的小商店、小工场,其营业损失的补偿,按工商、税务部门核定的每月营业额15%补回6个月的损失。营业额以上缴税额款为计算依据,并以征收前6个月营业额总平均数计。

5.食用自来水每户一次性补偿300元。 6.空调拆装费每台补偿100元。

7.鹅场的母鹅,在生蛋期内迁移费每只补偿5元,卵化期在窝每只补偿10元;鸭场的母鸭,在生蛋期内迁移费每只补偿4元;猪场的母猪,迁移费每头猪补偿100元。

附件十三:

集体土地上房屋建筑重置参考价格

房屋 编房屋价 格 2类别 号 等级 (元/m) 主要条件及标准装修 钢筋混凝土框架,现浇混凝土板楼地面,180砖墙,铁门或防1 框架一等 盗门,铝合金窗装防盗网或防盗窗,内墙面及天棚刮腻子,地1260 面铺瓷砖,外墙面为干粘石、马赛克或条砖,层高3.5 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配套,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 钢筋混凝土框架,现浇混凝土板楼土面,180砖墙,木门或铁框架 结构 2 框架二等 门,铝合金窗,内墙面及天棚刮腻子,地面铺瓷砖,外墙面为1080 批灰或石米,层高3.5 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配套,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 钢筋混凝土框架,现浇混凝土板楼土面,180砖墙,木门窗,3 框架三等 980 内、外墙面批灰,层高3.5 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配套,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 180砖墙,铁门或防盗门,铝合金窗装防盗网或防盗窗,内墙4 砖混一等 面及天棚刮腻子,地面铺瓷砖,外墙面为干粘石、马赛克或条900 砖,层高3.5 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配套,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 砖混 结构 5 砖混二等 800 180砖墙,木门或铁门,铝合金窗,内墙面及天棚刮腻子,外墙面为批灰或石米,层高3.5 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配套,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 120或180砖墙,木门窗,内、外墙面批灰,层高3.5 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配套,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 主要条件及标准装修 180砖墙,木屋架、木檩条承重,小青瓦或机制瓦屋面,内墙7 砖木 结构 8 砖木二等 550 砖木一等 600 面及天棚刮腻子,木门窗,外墙面批灰,层高3.5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配套,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 120或180砖墙,木屋架、木檩条承重,小青瓦或机制瓦屋面,内墙面及天棚刮腻子,木门窗,外墙面批灰,层高3.5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有厨房或卫生间。 6 房屋 编砖混三等 房屋720 价 格 2类别 号 等级 (元/m) 9 砖木三等 简易一等 120砖墙,木屋架、木檩条承重,小青瓦或机制瓦屋面,木门500 窗,内、外墙面批灰,层高3.5 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有厨房或卫生间。 400 180砖墙,木檩条承重,小青瓦或机制瓦屋面,木门窗,内、外墙面批灰,层高3.5 米以下,局部刮腻子,水、电设施到位。 120或180砖墙,木檩条承重,小青瓦或机制瓦屋面,木门窗,内、外墙面批灰,层高3.5 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 120墙,木檩条承重,水泥瓦或石棉瓦屋面,木门窗,内、外墙面批灰,层高3.5 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 10 简易 11 简易二等 结构 12 340 简易三等 280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3gi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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