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更新时间:2023-04-10 03:56: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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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及报销流程

一、大学生医保住院待遇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大学生医保,下同)主要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同时兼顾普通门诊,其待遇水平略高于城镇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由市医保中心负责报销。

大学生医保住院待遇一览表

类别起付标准费用段基金支付比例

门诊大病在门诊和住院进行病种专项治疗

的,免起付标准

医保范围内费用85%

住院

三级医院500元起付标准以上80%

二级医院400元起付标准以上90%

一级医院300元起付标准以上95%

1、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150元。

2、因门诊大病病种住院治疗的,免收住院起付标准。

生育住院分娩费用按照住院基金支付比例支付,由参保人员凭《南京市民卡》直接与本人选定的分娩医院结算。

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与个人缴费年限挂钩。参保缴费第1年,其住院、门诊大病、和生育等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2万元,连续缴费每增加1年,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最高可增加到29万元。中断缴费再次参保的,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第一年重新计算。

住院补助符合居民医保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支付金额3万元以上部分,由居民医保基金补助4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4万元/人·年

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学生只须提供低保证明《xx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显示本人姓名及当年年审信息)即可享受该年度免费参保待遇。

二、大学生医保门诊待遇

1、校内门诊:按时续保,学生医疗账户会有50元/人/年,用于在校医院的医疗消费,超出50元的医疗费用自理。

2、校外门诊:学生看病无需转诊。可在任意一家医保定点医院看病(不限南京)。产生的费用只报检查费,其它费用自理。检查费按50%的比例给予报销,每个保障期每生限报600元。产前检查费限报300元。检查费:单据上会显示检查费字样,无显示的只要显示化验费、B超费、放射费、彩色多普等拍片的类属检查费的费用均可报。体检除外。

3、校内意外伤害

产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按80%的比例给予报销。校内意外伤害如属住院,在持卡住院报销后,个人支付部分可在学校申请二次报销。

4、其它:贫困生及大病学生医疗补助参见《南京师范大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宁师后〔2010〕1号),详见附件1。

三、大学生医保住院报销

(一)因病急诊住院或择期住院

说明: 1、在南京市非医保定点医院或在南京市医保定点医院未持卡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个人自理,市医保中心不予报销。

2、入住南京市医保定点专科医院(如胸科、脑科医院等)无需办理转诊,可直接持“市民卡”办理入院手续。

3、因急诊入住南京市医保定点综合性医院,如未带市民卡或未及时将卡激活,请向医院说明本人为参保学生,同时委托他人办理转诊手续,事后要求医院按参保人员办理入院手续。

4、仅有以下学生在住院时,产生的费用可先由个人垫付,事后由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核报销。

(1)初次参加南京市医保,且市民卡未发下前住院的学生。

(2)因实习、寒暑假在外地住院的学生。

(3)因住院周期长在宁无人照顾想回户籍所在地住院的学生。 急诊住院 择期住院 转诊 (在校医保办或社

区医院激活市民卡) 凭市民卡住院 出院时结算个人支付部分

(4)因病情确需转往非南京非户籍所在地住院的学生。(须由南京市或户籍所在地三级医院主任医师会诊,并填写《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转外地就诊申请表》(附件2),经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后,到南京市医保经办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只可转北京、上海两地)

以上四种原因住院学生医保报销办理流程:

a、就近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

b、出院后尽快将《市民卡》、住院发票、费用明细单、出院小结、门诊病历送至校医保办。在实习期间住院的还需提供学院相关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

c、校医保办将材料送至南京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核报销。

d、校医保办将材料交至市医保中心后有2个月的等待期。2个月后校医保办从市医保中心领回“报销支付单”,并通知学院医保负责人“已下发住院报销学生名单及统筹金额”。

e、学院相关负责人打印领款单并在领款单的验收人处签字,填写领取金额,通知学生办理领款手续。

f、学生本人凭《领款单》、《市民卡》到校医保办领取《零星报销支付单》并盖章。学生本人持《领款单》、《零星报销支付单》到财务报账领取统筹基金。

5、住院报销特别说明:大学生医保和“新农合保险”均为国家财政补贴,两者只可选择一个进行报销(根据报销比例建议首选大学生医保)。大学生医保和商业保险可同时报销,请类属第4条住院的学生在向校医保办提交相关材料原件时自留复印件。

6、南京市医保定点医院见《南京市医院服务范围》(附件3)。表中“首诊”处有“√”的表示可直接持卡住院。“转诊”处有“√”的则需经过首诊医院进行转诊后方可持卡住院。

(二)生产住院

1、办理登记手续:学生应在怀孕后分娩前将《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登记表》(附件4,一式两份)、结婚证、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报告(B超单)、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准生证或初婚初育证明)、如生育第二胎的还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等材料复印件交到校医保办。同时选择一家定点医院作为本人分娩医院。校医保办将材料送至南京市医保中心办理登记备

案。

2、生产时持卡到选择的定点医院分娩。出院时凭《市民卡》直接与医院结算个人自付部分。

3、特别说明:未提前登记分娩产生的费用市医保中心不予报销。

四、门诊大病医疗费的报销

门诊大病范围:大学生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手术后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共七种门诊大病。此类疾病不仅能报销住院费,还可报销后期门诊医药费。

1、申请门诊大病需提供的材料及信息:本市三级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主任医师签字同意的《门诊大病审批表》(附件5,一式两份);一寸彩色照片一张;选择一家具备门诊大病定点资质的医疗机构(一般为三甲医院)。

2、办理准入手续:校医保办持学生提交的材料到南京市医保中心办理门诊大病准入手续,同时办理《门诊大病专用病历》。

3、凭《市民卡》和《门诊大病专用病历》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后凭《市民卡》直接与医院结算个人自付部分。

4、第一次参保学生在卡未发下前,可先申请《门诊大病专用病历》,在市民卡未发下前产生的门诊医药费在定点医院先行垫付,之后将相关票据提交校医保办办理报销手续。

5、特别说明:《门诊大病专用病历》申请下来前,产生的住院费将按普通病种对待,产生的门诊票据,基金不予支付。参保人应在发现病情后,第一时间办理《门诊大病专用病历》。

五、普通门诊报销

大学生医保普通门诊属学校包干,即由学校负责报销。

(一)校内门诊

在校医院看病时直接结算。看病时已给予优惠,不再进行二次报销。

(二)校外门诊

每个保障期集中在5月份报销(具体时间另通知)。如果在报销时间后及暑假产生门诊费用,在开学后的一个月内将检查费票据、门诊病历本送校医保办办理报销事宜。

(三)校内意外伤害报销

校内意外伤害由学院鉴定。学生申请,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销时间随校外门诊报销一同进行。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3fa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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