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化妆品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3-05-20 00:41: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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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化妆品调研报告

为全面掌握开发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状况,掌握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为履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提供依据,做好准备。根据市局关于保健食品化妆品调研的要求,本人从2011年9月起,通过实地摸底与收集相关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范围内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状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详细的调研。目前调研共走访了192家企业,其中保健食品经营企业58家,化妆品经营企业134家,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共走全区各大中小型超市、药店均有保健食品销售,这些企业经营的品种较多,特别是以药店为主,经营的各类保健食品品种多达1000多种;还有各类保健食品专营店或专卖店,这些店一般只代理某一种或某几种品牌的保健食品。检查中发现的保健食品主要有四大类:一是助消化抗疲劳类;二是补血补脑类;三是排毒减肥类;四是补维生素和钙类。化妆品销售领域更加宽广,主要集中在超市、便利店、专营店和美容美发店等。销售的品种主要以普通护肤类化妆品为主,兼有少量特殊类化妆品。

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原有监管体制不顺,监管队伍力量薄弱。

保健食品、化妆品移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之前,我国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职责涉及到卫生、药监、工商、质监等多个政府部门。多头监管使监管效果大打折扣,且多部门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只重视前期审批、而忽视后续监管,致使监管力度明显不足。在具体的工作中,有法难依、无法可依,甚至因为执法主体不同、适用法律不同,出现定性不准、处理不当、推诿扯皮、交叉执法和监督空位等问题。

(二)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隐患凸显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方面:1、是审批门槛太低。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之前,有相当一部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并不从事产品研发,而是通过申请批号或到当地工商部门注册的方式直接生产,然后进行夸大宣传,将产品高价售出,从而使企业走上了“畸形”发展的道路。

2、涂改保质期,产品标示不齐全,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未取得卫生部或国家局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批号超过有效期,进口化妆品主要是无中文标示或标示不全,产品标注的原产国和批件批准的不一致等问题。3、保健食品、化妆品法律法规滞后,监管力度明显不足

4、行业自律意识不强,培训教育还有待加强。

多数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业主对国家标准、现代企业理念、质量管理等不甚了解,缺乏竞争意识和发展意识,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观念缺乏,安全意识淡薄。其中有些人又没有基本的社会责任感和守法意识,对执法部门的监管不理解甚至存在抵触情绪,致使执法部门不能正常履行监管职能,形成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误区和空档。

三、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的远期愿景

一是解决群众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与食品监管力量不足之间的矛盾。当前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但由于保健食品、化妆品业发展迅速,而监管部门的力量远远不够,导致出现管理真空。保健食品、化妆品业涉及的范围较广,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政府部门不少,但政出多门,容易出现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在处罚上,一般的处罚手段都是以责令整改和罚款为主,不足以对违规者构成威慑力。

二是解决群众保健食品、化妆品需求不断增长与保健食品、化妆品业准入门槛儿低之间的矛盾。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部分失地农民、下岗再就业者等社会弱势群体加入到保健食品、化妆品服务的行业中来,这些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无证经营现象有一定的普遍性,在没有办理任何证照的情况下就开业经营,成为食品安全问题的空白点。

三是政府应当继续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的投入。政府部门不能简单地说教,更重要的是政府有责任、有义务保障市场上销售的都是安全可靠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对基层的检验机构增加经费投入,对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增加投入,切实履行政府在保健食品、化妆品食品安全方面的职责。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3bq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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