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案例分析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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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案例分析练习

一.刑法部分

1、1998年6月14日,李某驾驶“东风”牌卡车为其岳父拉木材,在出某单位大门时,因手续不符合规定,该单位保卫人员贾某不让李某将木材拉走。李某强行开车,企图将木材拉走。贾某赶来制止,李某一意孤行,仍继续开车出大门,将车前面的贾某推挤到墙根处,贾某顺势爬上汽车保险杠,令其停车。可李某不但不停车,反倒加速行驶,中途两次急刹车,将贾某摔下。李某见贾某被摔后,不仅不停车,反而驾驶车离开现场。贾某被摔成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请问:对李某的行为在犯罪主观方面如何认定?为什么?

(提示:必须具体说明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直接故意、间接故意、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四种类型中的哪一种,如笼统地答犯罪故意或犯罪过失,将不得分)

2、吴某,男,20岁,宋某,男,25岁,二人均为农民。因缺钱花,二人商定去抢赌场。2006年10月29日晚10时许,吴某手持菜刀,宋某手持铁榔头,窜至甲村准备抢赌场,恰因赌博的人都不在赌场而未抢成。11月2日晚11时,二人又手持凶器,来到乙村,打算抢乙村的赌场,因当晚未设赌局,又未抢成。11月6日凌晨2点,二人又持凶器窜至丙村,因赌场已收场,人员已散,也未抢成。后二人被村民揭发,被抓获归案。

问:吴某与宋某的行为属于何种犯罪形态?为什么?

3、刘某(女,20岁)于某日回家,在小荒山上与身高力强的搬运工人郑某(男,25岁)相遇,郑见刘后即起淫心,刘一边应付,一边向前走,走到山脚,刘见前面有一堵墙,下面有一个很大的粪池,便说到墙那边去吧。到了粪池边,郑要刘先脱下衣服,然后自己脱裤子,当郑一只脚着地,一只脚抬起脱裤子时,刘乘机将郑推入粪池,粪水淹没郑的头顶。郑不会游泳,大喊饶命,几次用手抓住粪池边沿想挣扎着上来,均被刘掰开手推下。刘一面不让郑抓上来,一面大喊“抓坏人”。由于正值中午,路上没有行人,直到郑无力再抓时,刘才穿上衣服,拼命地跑到前村告诉村民,并带村民返回粪池捉人,当赶到现场时,郑已淹死在池内。

试结合上述案件分析以下问题: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防卫过当,为什么?

4、纪某(男,1987年6月5日出生)。2001年6月3日,纪某被几个朋友邀请到一酒店吃饭,席间纪某等大声喧哗导致邻座几个客人(也是年轻人)不满,双方遂争吵,纪某一怒之下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对方为首的一个小青年猛刺两刀,将对方刺倒在血泊之中,对方当场死亡。纪某见此情景,想杀人偿命这是自古规律,立即外逃。

当天夜里,在回家准备外逃物品的路上,纪某看到一个大款模样的人手提皮包,一边走一边打手机,心想该人肯定有钱,随即掏出匕首威逼持包人交出财物,把包和手机抢走,包内有现金5000余元等物。

纪某到乡下外婆家躲避了一年多,感觉风声已过,胆子又变得大了起来。2002 年8 月至2003 年3 月,纪某多次盗窃各类财物总计约40000余元。2003年6月27日纪某被抓捕。 请问:纪某对上述三种行为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请分别说明理由。

二.民法部分

1、某市水产公司欲购买一套办公用房,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以后,一直未获得批准。该公司因办公急需用房,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由该公司的办公室主任李某出面,以其个人名义用公款在某写字楼购买一套办公用房,共花费60万元。该款全部由水产公司直接向房地产开发公司转帐支付,房地产开发公司向水产公司交付了房屋,水产公司以李某的名义办理了所有权登记。后水产公司委托李某负责安排装修,两个月后,装修结束。李某下海经商,将这套房子以7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某,在转让时,李某明确表示该房是个人购买的,并出示了有关权利凭证。张某对水产公司出资买房之事并不知情,在到房屋登记机构核实该房确实登记在李某名下后,同李某办了房屋过户手续。水产公司得知上述情况以后,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张某返还房屋。

请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分析:张某是否有返还房屋的义务?请说明理由。

2、某建筑公司分别向甲、乙、丙三个水泥厂发函,内容为:我公司现急需大量的优质水泥、贵厂如有货,请速复函告知水泥的型号及价格,我公司如觉合适,将派人前往贵厂看货、洽谈。三个厂收到函后,分别复函给建筑公司,告知建筑公司本厂生产水泥的价格、型号,建筑公司认为甲厂的条件突出。在建筑公司接受甲厂条件的第二天,乙、丙两厂分别将水泥运到建筑公司,要求建筑公司收货、付款,建筑公司拒绝,乙、丙两厂遂分别向法院起诉,要求建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问:建筑公司是否应向乙、丙两厂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3、甲、乙两人各开一酒店,两酒店相邻,生意都很兴隆。后甲因投身其他行业欲将酒店转手给丙,丙出价80万元。乙闻后担心财力雄厚的丙接手甲的酒店后,在日后竞争中自己落于下风。于是乙积极与甲磋商,表明自己有决心买下酒店并出价100 万元。甲见乙出价高,于是终止与丙的磋商,转而一心一意与乙谈判。乙见丙退出,即对甲提出自己无意买下该酒店。造成甲蒙受谈判等费用的损失达3000余元。甲一怒之下,将乙告上法庭,要求乙赔偿上述损失。

请问:乙是否应对甲的上述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4、某材料厂经理王冬因经营不善造成公司亏损,被董事会解聘后,又以原材料厂名义与老客户某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材料厂验货时发现是一批伪劣冒牌商品,便以王冬没有代理权为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此时,贸易公司方得知经理已经换人。贸易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材料厂承担违约责任。法院传王冬到庭。王冬说:“当时贸易公司总裁说,有一批进口优质原料,因急等用钱,想便宜卖了。他们还给我看了样品。由于知道厂里正好需要这种原料,只想最后给厂子办件好事。订合同时也没好意思说经理不当了。哪想到事情会这样。”经查,王冬的陈述属实。

问:(1)王冬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这份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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