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十二五”能源产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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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十二五”能源产业 发展规划 前 言

能源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制定能源产业发展规划,推动能源又快又好发展,对于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兰州市 “十二五” 能源产业发展规划》根据全市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安排要求制定。回顾“十一五”全市能源行业发展建设成就,分析能源形势和能源消费需求,阐明“十二五”期间全市能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加快发展培育能源和新能源支柱产业,优化能源结构,增强能源保障能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本规划是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培育能源和新能源产业的重点专项规划,是全市“十二五” 能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规划期为2011年到2015年。以2010年为基准年。 一、发展基础

(一)“十一五”发展回顾

“十一五”以来,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全市能源发展紧紧围绕国家能源政策和发展重点,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和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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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的能源发展方针,在政策和投资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建设和投资规模显著增加,能源基础设施得到显著改善和提升,运行质量不断提高。特别是以电源工程、电网建设和改造为重点的电力投入进一步加大,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水电建设出现前所未有的喜人局面。农村电网改造逐步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无电地区电源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城市电网改造获得重大突破。能源供需持续稳定增长,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水电、天然气等优质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进一步上升。节能减排稳步推进,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能源行业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能源建设和运行的宏观调控得到加强并明显改善。“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目标提前完成,能源供应基本满足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需求。

1.能源建设成绩

(1)电力建设保持较快发展

电源建设方面,充分利用地方煤炭资源,建成了兰州铝厂自备电厂、大唐西固热电公司“上大压小”2×300MW热电联产、柴家峡水电站等电力项目,开工建设了国电兰州范家坪热电联产工程、黄河河口水电站等一批大型电力项目。黄河支流湟水河及大通河流域内水电开发取得突破,建成大通河铁城沟水电站、杜家湾水电站等一批水电项目。到“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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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末,全市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38.75万千瓦(其中水电134.55万千瓦,火电304.2万千瓦),“十一五”期间新增装机容量296.92万千瓦(其中水电41.92万千瓦、火电255万千瓦);在建水电站9座,装机规模 22.16万千瓦。

电网建设方面。供电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兰州东750KV变电站于2005年9月投运,标志着甘肃乃至西北电网进入超高压电网时代,已形成坚强的330KV双环网结构,220KV电网得以优化,兰州地区750、330、220KV电网是甘肃乃至西北电网的中心及枢纽点。截止2010年底,兰州市共有750KV变电站1座,主变1台,容量1500MVA;330KV变电站7座,主变16台,变电容量3810MVA;220KV变电站5座(含开关站1座),主变10台,变电容量1290MVA。其中海石湾、炳灵电压等级为330/220KV,承担着兰州220KV与330KV电网的联络作用;新庄、和平、兰州西、永登电压等级为330/110KV承担着为兰州高压配电网供电及部分电厂电力送出的任务。城网建设改造步伐加快,通过加强骨干电网建设和开展大规模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十一五”累计完成110KV及以下电网建设投资24亿元,到2010年底兰州地区共拥有110KV变电站61座,35KV变电站10座,拥有变压器113台,容量379万KVA;共有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157条,合计2269KM;6-10KV架空线路388条,合计2993.636KM;0.4kV线路2244.2998KM。110KV兰州城市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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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形成了以和平变、兰州北开关站、桃树村变、龚家湾变、柳泉开关站、东川开关站为电源支撑点的双环或三环供电网络结构,郊县区域110KV电网以放射状网架结构为主。10KV配电网以建立层次分明的三级配电网络为目标,正在规划建设之中。通过电网建设与改造,城乡低压配电网络明显改善,城市配电网络建设步伐加快,“两改一同价”成效显著,缺电县、无电乡用电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2)石油天然气建设步伐加快

原油加工能力得到提升,达到年处理1050万吨的规模;国家重要石油储备基地建设取得突破,兰州180万立方米原油商业储备库、100万立方米原油生产运行库和300万立方米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开工建设。涩宁兰输气管道复线工程基本建成,兰州天然气供应得到充分保障。“十一五”期间,新增居民用户约19万户、餐饮用户520家、茶浴炉用户120家、采暖锅炉1434吨、汽车加气站用户33家、工业用户发展14家。门站增加1座,天然气输配管网新增641KM,其中高中低压管线增加51KM,庭院管线增加590KM,区域调压站增加9座。尤其在“十一五”期间完成了23公里长输管线东延段以及配套的次高压环网工程,使得市内主供气管网形成了东西对持南北分输的供气格局,极大的优化了市区供气管网,提高了供气规模,满足了“十一五”期间用户快速发展需求。年供气量从2005年的6.91亿立方米增加到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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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11.27亿立方米。同时建成天然气输配系统的SCADA系统(数据采集及监控信息系统)工程和日处理30万立方米LNG液化天然气项目。形成了具有长输管线、市区次高-中-低三级压力管网及各类门站、调压站(箱、柜)等较为完善的供气格局,城市管网现已覆盖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红古等五大城区。

(3)煤炭生产和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煤矿建设通过兼并重组、安全改造、改扩建和资源整合等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煤炭产量从2006年的553.12万吨降至2010年的486.03万吨,年均降幅达2.26%;本市自产煤炭不能满足需求,不足部分从市外调入。“十一五”期间,窑街煤矿对窑街煤田三矿、海石湾矿井深部扩大区进行勘探;兼并改造永登县哈拉沟煤矿,收购红古区獐儿沟煤矿;开工建设油页岩炼油综合利用项目、金河煤业公司通风运输系统改造、海石湾煤矿通风运输系统改造等重大技改工程;市属企业实施了兰阿煤矿和碳洞沟煤矿的安全改造项目。

(4)新能源建设步伐逐步加快

兰州具有较丰富的水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拥有优质的硅矿资源,具备发展新能源产业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近几年,我市新能源产业起步发展,初步形成了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应用和太阳能热利用产业,以风力电机、塔架生产为主的风电零部件装备产业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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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餐厨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沼气发电项目基本建成;以可再生能源利用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投入持续增加,农村沼气建设连续四年被市委、市政府列为为民所办的实事之一,农村沼气、太阳能利用、农村节能技术和设施的普及率不断提高,建立了种植—养殖—沼气—生活用能的循环型农业发展模式,取得了初步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截至“十一五”末,全市累计建成农村户用沼气池“一池三改”生态家园模式户3.903万户,养殖小区小型沼气工程2处、大中型沼气工程4处,沼气适宜普及率达到30%;累计推广太阳灶5.8609万台,太阳能热水器1.44万平方米;推广节能炉2.5万台,改建省柴节煤灶15万台、节能炕7.9万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取得进展,已建成运行的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约60万平方米 ,实施光电建筑应用项目2项,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总装机容量101.35 KW,联合国工发组织国际太阳能技术促进转让中心科研教学办公楼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和甘肃土木工程科学院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太阳能光电应用建成投运;浅层地能推广应用取得成效,建成地源热泵系统有15个,总建筑面积约43.1万平方米,约占兰州总供暖面积的0.8%。

2.能源生产继续增长

2006—2010年,我市能源生产总量持续增长。能源生产总量由2006年的1884.32万吨标准煤(以热当量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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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同)增长到2010年的2282.55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长4.23%。其中:煤炭从2006年的553.12万吨下降到2010年的486.03万吨,年均降幅达2.26%;发电量从2006年的121.06亿千瓦时增长到2010年的167.27亿千瓦时,年均增长7.63%。其中:火电从2006年的96.53亿千瓦时增长到2010年的146.19亿千瓦时,年均增长10.29%; 水电从2006年的24.53亿千瓦时增长到2010年的23.1亿千瓦时,年均增长-1.16%;天然气从2006年的7.56亿立方米到2010年增长到11.27亿立方米,年均增长9.81%。

2010年能源生产结构图可再生能源,2.24%天然气,6.99%液化石油气,1.06%火电,7.81%煤炭,15.33%原油,66.57%

(图1):2010年能源生产结构图

2010年能源生产结构为原油66.57%,煤炭15.33%,火电7.81% ,天然气6.99%,液化石油气1.06%,可再生能源占2.24%(水电1.23%)。一次能源生产中可再生能源比例为8.4%(水电5.06%)。

3.能源消费持续增长

“十一五”期间,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工业化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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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化进程加快以及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升级,我市能源消费逐年较快增长。能源消费总量从2006年的1557.01万吨标准煤增长到2010年的1984.89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长约5.5%。其中:煤炭从2006年的1073.57万吨增长到2010年的1324.89万吨,年均增长4.68%;天然气从2006年的7.56亿立方米增长到2010年的11.27亿立方米,年均增长9.81%;用电消费从2006年的190.18亿千瓦时增长到2010年的412.99亿千瓦时,年均增长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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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兰州市2006—2010年能源消费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06年 1557.01 778.76 20.73 52.64 6.39 91.8 4.19 190.18 2007年 1676.96 764.3 24.23 49.25 7.53 93.46 3.75 221.5 2008年 1773.48 822.94 25.72 53.48 7.42 98.33 4.3 233.1 2009年 1848.3 914.43 25.48 44.49 7.75 112.65 6.02 215.5 2010年 1984.89 957.06 26.31 66.36 6.58 149.9 3.69 412.99 能源消费总万吨标煤 量(标准量) 煤炭 汽油 柴油 煤油 天然气 万吨标煤 万吨标煤 万吨标煤 万吨标煤 万吨标煤 液化石油气 万吨标煤 电力 万吨标煤

其他18.24%煤炭48.22%电力20.81%液化天然气0.19%天然气7.55%成品油5.00%

(图2): 2010年能源消费结构图

2010年能源消费结构为煤炭48.22%,电力20.8%,成品油5%,天然气7.55%, 液化石油气0.19%,其他18.24%。

4.能源行业体制改革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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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力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电力企业基本完成“政企分开、厂网分开”改革,电源建设出现了“三多”(即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投资来源多渠道化)的有序竞争格局,为进一步推行“竞价上网”电力改革奠定了基础。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按照“两改一同价”工作的统一部署取得显著成果,实现“三公开”、“四到户”和“五统一”,推进城乡用电同价,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随着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以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建立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的电力市场竞争规则,构建新的电力市场体系为目标的电力体制变革将进入实施阶段。

(2)天然气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兰州燃气化工集团实施产权制度改革,与中石油昆仑燃气进行战略重组,改制为兰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得到上游气源的保障,为集团公司在市场的拓展上提供更大的便利和发展空间,为我市清洁能源发展提供更多的资源支持。

(3) 煤炭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煤矿建设的投融资呈多元化发展的状况,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自筹、银行借贷和国债支持。以整顿关闭、资源整合、强化行业监管为主要手段,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和整顿关闭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煤矿技术装备水平,严格按照关闭矿井“六条标准”关实、关死,淘汰了一批生产能力落后的矿井,全市煤矿数量从2007年的70户压减至2010年的21户。进行资产重组,实行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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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改造,提高开采集中度,窑街煤电集团完成了兼并改造永登县哈拉沟煤矿和收购红古区獐儿沟煤矿。

5.宏观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大

为适应能源建设新形势的需要,结合兰州实际,进一步加大能源发展的宏观调控和支持力度,有力地保证了我市能源工业朝着健康、协调和可持续方向发展。一是制定完善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加强规划指导作用,确保能源有序健康发展。二是推动实施“两分钱”农网还贷政策。三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我市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四是鼓励水电流域开发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强流域水电梯级开发规划的执行力度,严格项目审批。

同时,我市能源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传统产业比重较大,特别是有色、冶金、建材等高耗能工业增长较快,能源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能源发展中各种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一是受煤炭生产、价格及运输等因素影响,部分电厂煤炭供应趋紧,存在火力发电不足等问题。二是随着兰州市南北拓展、东西延伸、出城入园等规划的实施,新拓展区域的大点负荷增长量逐步增加,而这些区域内存在110KV变电站布点不足,部分110KV线路利用率低,电网输送能力有待挖潜。三是天然气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建成管网各片区供气能力已趋于饱和,黄河以北用户和雁滩片区用户供需矛盾突出,用户发展不均衡,供气峰谷差进一步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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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季节性用气不均衡性问题尤为突出,输配系统需进一步完善,供气安全保障需亟待解决。四是煤炭资源储量日趋匮乏,勘探投入不足,资源保障不容乐观;技术装备水平较低,矿井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全市煤炭自给率正逐年下降,煤炭调入量逐年增加,运输能力面临较大压力。五是供热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滞后,拆除分散小锅炉替代工作进展缓慢,影响“上大压小、等量替换”项目的实施,造成节能减排的压力增大。六是新能源应用领域亟待培育,市场需求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拉动作用有待提高;产业规模小、产业基础薄弱,尚未形成产业集聚优势和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

(二)资源环境基础 1.常规能源资源

煤炭资源。我市已查明煤炭资源工业储量66818.36万吨,主要由窑街煤田、阿干煤田和大有接续煤田组成,其中:窑街矿区45829.4万吨,阿干矿区4343.8万吨,大有煤田16645.16万吨;兰州市煤炭资源相对不足,结构以有烟原煤为主,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生活锅炉及热电厂所需。

窑街、阿干等主要煤田经过50多年的大规模、高强度开采,现有矿井保有储量及后备资源区大多埋藏较深或地质构造复杂,建井投资和生产成本都将大大提高。窑街煤矿煤炭资源可采储量仅剩2.56亿吨,剔除“三下”压煤后可采储量仅有1.99亿吨;现已进入深部及“三下”开采,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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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度加大,成本增加。兰阿煤矿矿权内剩余工业储量为267.86万吨,可采储量为200.9万吨,后续储量不足,每年只能维持在36万吨产能。勘探投资风险大,勘探投入不足,后备基地比较缺乏。按照今后煤炭需求和产能预测,全市煤炭实际保有资源储量可采约25年,需要及时投入资金进行勘探和建设新井,以保证生产的正常接替。今后5~10年,现有生产矿井将有一大批因资源枯竭、矿井衰老而核减生产能力,应在源头上做好统一规划,有序地勘探和合理开发煤炭资源,抓紧探明煤炭资源,适当补充煤炭生产能力,依靠科技进步,扩大可利用资源量,提高回采率,可确保兰州市煤炭稳定生产30年以上。此外,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和运输能力的提高,具备适当增加市外调煤的基本条件。因此,今后随着煤炭地质勘查工作和资源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总量的增加,产能还有增加的空间,有效保障程度还将得到提高,可以基本满足“十二五”能源发展对煤炭的需求。

水能资源。兰州市地处黄河干流的上游,水能资源主要分属黄河流域以及黄河支流上的湟水河、大通河和庄浪河,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170.55万千瓦,目前我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中,在黄河及其支流湟水河及大通河流域内共规划水电站39座,规划装机157.74万千瓦,已经建成和目前正在建设的水电站有29座,装机134.35万千瓦,尚未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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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的水电站有10座,装机23.09万千瓦。

2.可再生能源资源

兰州市地处西北黄土高原,日照时间长,农村秸秆、薪柴、畜粪等生物质资源也较为丰富,为可再生能源及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利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1)太阳能。兰州市区太阳年总辐射量为5457.66MJ/㎡.a,榆中县年总辐射量为5464.7 MJ/㎡.a ,皋兰县年总辐射量为5595.45 MJ/㎡.a,永登县年总辐射量为5541.61 MJ/㎡.a,兰州年均日照时数2609小时,平均日照百分率是59%,大于6小时天数229天,在全国省会城市或直辖市中排名第七位,属于太阳能资源丰富区和可开发利用区。

(2)风能资源。根据对永登县坪城乡长山河村地区的风能资源状况调查,长山河风速变化幅度较小,主导风向稳定,测风点10米高度年平均风速不小于5.2米/秒,年有效风功率密度不小于308.8W/㎡;依照GB∕T18710-2002给出的风功率密度等级标准划分达到国家4级以上标准,10米高度平均风速达到国家3级标准,可应用于并网风力发电。

(3)浅层地热。兰州市城区浅层地热能资源可分为地下水源、土壤源、地表水源等。经初步评价,城区浅层地热静态资源为3980690.75亿KJ,其中可利用资源200746.1亿KJ,折合标煤为68.84万吨,全部用于冬季采暖,按理论计算可供建筑面积5426.25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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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农村生物质资源。2009年,全市农作物总播种面积319.89万亩,其中粮食播种面积199.5万亩,大牲畜存栏总数10.51万头,猪出栏数31.08万头,羊存栏55.04万只,牛存栏4.69万头,农牧业剩余物、废弃物利于发展农村沼气。我市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秸秆资源相对丰富,通过近几年的农村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的实施,农民群众对开发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认识水平提高,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群众基础,开发利用农村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缓解农村能源供需矛盾、优化用能结构、减轻环境污染、推进节能减排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

3.能源供给保障能力

煤炭运输。煤炭调入量在逐年增加,运输面临较大压力。兰州是大西北铁路、公路、航空的综合交通枢纽,是陇海、兰新、兰青、包兰四大铁路干线的交汇点,随着兰渝铁路、宝兰二线等项目的建设,铁路货运能力将有较大的提高,煤炭运输能力得到有效保障。

电力输送。甘肃乃至西北电网进入超高压电网时代,兰州地区750、330、220KV电网是甘肃乃至西北电网的水火电交换中心及枢纽电网,兰州地区电力保障能力较强,但城市配电网络区域间或同区域内不同变电站间供电能力分布不均衡,存在安全供电隐患,随着我市“再造兰州”战略的实施,新拓展区域的大点负荷增长量逐步增加,需进一步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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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设施布局。目前,规划的部分输电走廊和站址资源紧张,可通过统筹安排取得相互协调。因此,只要规划的输电走廊和站址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电力输送主要通道的建设是有保障的。

管道运输。兰州境内,原油管道主要有西部原油管道(2000万吨)、石兰线(500万吨)和兰成原油管道(1000万吨,在建),已建成成品油干线管道3条,分别为西部成品油管道(1000万吨)、兰成渝成品油管道(500万吨)和兰郑长成品油管道(480万吨),均为国家成品油“西油东运”和“北油南下”的重要通道,能够满足炼油厂原油加工和成品油市场供应。天然气管道主要有涩宁兰管道(34亿立方)、涩宁兰管道复线(34亿立方)和兰银线(35亿立方)等3条干线,支线有涩宁兰管道的刘化支线(2.4亿立方)、兰铝支线(0.6亿立方)、兰炭支线(1.2亿立方)和两兰支线(4.89亿立方),2011年规划建设兰州定西支线(6.3亿立方),“十二五”天然气气源保障能力增强,在加大城市管网和敷设周边县管网建设的前提下,天然气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将会进一步提高。

4.大气污染

主要指煤炭燃烧排放的二氧化硫对大气环境的污染。燃煤污染是我市大气污染的主要类型之一,全年呈现出采暖期污染浓度明显高于非采暖期。目前,全市清洁能源供热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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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万平方米,每年可减少燃煤78万吨,烟尘6233吨,二氧化硫9973吨。因此,必须采取严厉措施控制和减少二氧化硫排放。一是扩大热电联产范围,替代分散燃煤小锅炉。二是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加快清洁能源推广使用步伐。三是做好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脱硝,努力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根据以上分析,“十二五”能源发展资源条件具备,交通运输能力、土地资源等外部条件落实,在采取措施的前提下具备实现大气环境保护治理目标。总体上看,“十二五”规划的能源发展方案基本满足可持续发展要求。

二、发展形势和需求预测 (一)面临的形势

1. 从能源产业发展趋势看,新能源产业面临发展机遇,发展空间广阔。随着石油和其他化石能源的日趋枯竭和全球对于温室气体排放引起的气候变化问题的关注,新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受到世界各国高度重视。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新能源产业越来越成为新一轮经济发展的竞争焦点和战略制高点。能源产业是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也是未来发展中增长速度最快、发展活力和潜力最强的领域。能源产业的率先发展,对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具有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已成为我市促进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推进低碳经济发展最有效、最重要的途径。特别是随着“中心带动”战略、“1355”总体发展思路和“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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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兰州”战略的深入实施,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将得到进一步开发建设,抢抓国家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历史机遇,培育发展能源和新能源产业,是我市现代能源产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2.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趋势看,能源与资源、环境

和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我市能源资源品种较为齐全,但总量不足,人均拥有量少。水电资源有限,开发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天然气城市管网建设能力尚需完善,用气指标有待保障;煤炭储量有限且品质较差,调入量逐年加大,运输压力较大。能源资源的禀赋特点使能源供应面临重大挑战。同时,能源开发和消费过程中环境、生态等因素的制约作用显著增强。一是煤炭开采与环境保护矛盾加剧。二是以燃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加重了燃煤型大气污染压力,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压力大,可持续发展面临严重障碍。三是水电建设涉及的生态、环保、移民等方面影响日益引起关注。四是油气管道、电网建设征地难度越来越大,工程进度受到影响。

3.从能源技术创新的角度和社会节约型发展趋势看,能

源利用效率将不断提高,能源消费结构日趋合理。按照加快构建节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及高油价的现实将有效刺激替代能源发展和节能技术进步,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到1.65吨标准煤以下,偏重于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和数量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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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视质量和经济效益,以高消耗、高投入、高排放、低效益为特征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将逐步得到根本转变。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资源和能源消费引起的环境问题制约经济的发展,提高天然气、水电以及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核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水平,降低煤炭消费比例和煤炭消耗所带来的污染,是能源发展的必然选择。

4. 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看,能源发展前景广阔,但面临严峻挑战。社会经济活动的持续高速发展仍然是决定我市能源需求持续扩大的主要因素。一是“十二五”期间GDP年均增长16%和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的发展目标,意味着工业化进程加快,生产规模将长期持续扩大,基础设施建设、制造业将会快速发展,重化工业发展将持续长期加重对能源的需求的增长。二是围绕全市率先跨越发展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城市化进程将加速,城市化率大幅度提高推动了城市功能、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相关行业的加速发展,必将推动能源消费特别是优质能源消费的增加,对拉动能源总需求增长起到重要作用。三是经济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进一步优化以及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提高了对终端能源消费结构和一次能源供应结构优质化的要求。四是着力建设兰州新区,到2015年兰州新区生产总值达到500亿元,产业快速发展,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将新增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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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需求。因此,未来10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能源需求和供应在数量、质量和结构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能源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全面完成能源供需基本平衡的任务仍然非常艰巨。

(二)能源需求预测

根据《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按照能源发展的基本规律,综合运用多种科学方法预测2015年全市能源需求。经初步测算:

2015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折合标准煤4125万吨(按热当量值法计算,下同)。其中:煤炭1159.2万吨(折合标准煤834.62万吨),天然气14.87亿立方米(折合标准煤180.52万吨),成品油115万吨(折合标准煤169.05万吨),电力597.17亿千瓦时(折合标准煤728.55万吨),可再生能源322.63万吨标煤。“十二五”期间能源需求年均增长20.5%,其中煤炭、天然气、成品油、电力需求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2.7%、19.32%、13.59%、8.52%。能源消费弹性系数1.06。

表2 :兰州市“十二五”能源消费预测表 类别 煤炭 年份 1159.2万2015(实物量) 吨 834.62万2015(标准量) 吨标煤 吨标煤 吨标煤 吨标煤 吨标煤 方米 180.52万169.05万14.87亿立115万吨 千瓦时 728.55万322.63万 597.17亿 天然气 成品油 电力 能源 可再生 20

年均增长率 12.7% 19.32% 13.59% 8.52% 29.14%

三、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世界能源结构转换的战略机遇,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方针和新能源发展战略,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以促进能源结构优化为主线,以培育发展能源和新能源产业为重点,加快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建设;着力以火电为中心,水电为重点,煤炭为基础,天然气稳步发展,新能源为有效补充,多种能源全面协调发展,确保能源供应安全;着力重视环境效益,促进能源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着力推进能源科技创新和新能源利用,提升能源和新能源利用率和产业竞争力为核心;着力创新体制机制,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政策体系,突破应用瓶颈;着力建设新能源产业基地,壮大产业规模,促进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推动能源和新能源产业成为兰州经济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

(二)发展原则

1.政府激励与市场驱动相结合。建立健全有利于能源和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发挥市场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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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能源和新能源产业。形成政策推动、需求拉动、市场驱动的合力,促进能源和新能源产业跨越式发展。

2. 自我发展与引强入兰相结合。以建设兰州新区为契机,以重要资源配置为依托,鼓励、引导市内企业重组整合,培育形成大型、综合型的能源开发龙头企业。鼓励市内企业与国内大型能源企业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继续引进资金、技术实力较强,具有一体化发展能力的国内大型能源企业参与我市能源资源开发。

3.示范试点与整体提升相结合。围绕整体提升能源和新能源产业规模和水平,集中做好示范试点,发挥先导作用,带动新能源产品应用和产业发展,实现产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4.统筹规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密切跟踪现代能源产业发展趋势,统筹开发与产业发展,突出技术创新、产业培育和产品应用。统筹“3+8”园区产业协调发展,优化产业布局,集中安排资金、土地和人力资源,重点向能源和新能源产业倾斜,推动能源和新能源产业迅速发展壮大。

5.着眼当前与关注长远相结合。以技术成熟、市场前景好的新能源项目建设为突破口,迅速拓展应用领域,积极谋划新能源产业长远发展蓝图,建立长效机制,正确把握当前发展重点与长远发展战略的关系,巩固发展优势,增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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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劲,提升产业持续发展能力。

(三)发展重点

从发挥资源优势的实际出发,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城市环境,加快传统性能源产业升级,着力提高新能源利用的比重,强化科技创新和节能环保,推进能源综合利用;保障能源供给,提高能源效率,优化能源结构,深化能源体制改革,重视能源与环境协调发展,促进分布式能源系统的推广应用,发展培育能源和新能源产业链,以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和高效利用支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电力。加强电网建设。适度超前规划建设电网,优化项目建设时序和投资规模,编制兰州新区电网规划,启动新区电网能力建设,保持国民经济与电网建设协调发展;加强高压电网建设,以750千伏电网建设为主,优化调整330千伏电网;完善电网结构,积极推进城市配电网络建设,加大农网改造力度,提高电网整体安全经济运行水平;积极发展智能电网,以建设坚强智能电网为目标,以坚强网架为基础,以通信信息平台为支撑,以智能控制为手段,发展现有电网向“坚强可靠、经济高效、清洁环保、透明开放、友好互动”现代电网过渡;推进农电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水电开发,统筹实施黄河兰州段水电站梯次开发,加快大通河、湟水河等流域小水电的开发,提高水电在发电总量中的比重。优先发展“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加速淘汰落后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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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加快建成以热电联产为主、天然气和核能供热等清洁能源为辅的集中供热体系;大力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推进工业余热发电项目的实施。

煤炭。坚持煤炭勘探、资源开发、安全生产、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相统一。加大煤田地质勘探和煤层气开发力度,提高煤炭综合利用水平和保障能力。优化煤炭开发结构,坚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相结合的原则,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加快现代化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继续做好中小型煤矿的整顿、改造工作,提高煤炭生产整体水平。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合理利用煤炭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开展煤矸石、煤层气、矿井水及伴生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延伸发展油页岩炼油及炼油尾气与抽排瓦斯混合发电、劣质煤发电等产业;积极发展洁净煤技术,推进清洁用煤、节约用煤和有效用煤,实现煤炭工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改善煤矿安全状况,进一步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形成齐抓共管、功能互补、协调运行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建立起煤炭企业自觉增加投入和安全生产自我约束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强化矿区综合治理,加大矿区生态环境和水资源的保护、废弃物和采煤沉陷区治理;研究建立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明确企业和政府治理责任,加大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强化监督管理,逐步使矿区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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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治理步入良性循环。

石油天然气。进一步扩大原油加工能力,加快原油储备基地建设,完善加油站、加气站布局建设。加快管网建设,加强调峰效应,以加快新气源站建设、完善燃气输配管系统和构建战略安全保障体系为重点,调整优化气源结构,增加调峰能力建设,完善安全运行体系,提高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加快天然气输气管网和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加大主城区天然气管网二次建设投入,满足未来主城区天然气用户发展需要,推进敷设周边县市以及开发区天然气市场建设,加大清洁能源改造力度,改善兰州整体能源结构。

新能源。结合我市资源优势和新能源发展趋势,优先发展新能源开发、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服务等三大领域。积极推进新能源开发应用,开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调查评估,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资源状况、技术特点和市场需求等条件明确发展目标,科学制订开发利用规划,实现合理有序开发,大力推进太阳能、风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核能的开发应用,积极推动试点示范,通过试点示范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建设新能源产业基地,推进产业化进程,重点发展培育光伏光热发电、太阳能热利用、风电技术装备、生物质能、核能、半导体照明和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产业;鼓励新能源企业发展总部经济,实现新能源产业集约式发展,壮大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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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促进新能源产业成为全市新兴支柱产业。完善管理体制和技术服务体系,积极发展技术咨询、工程建设、产品检测检验等新能源服务业。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大力发展沼气、作物秸秆及林业废弃物利用等生物质能和风能、太阳能,加强省柴节煤炉灶炕改造,提高农村清洁能源应用水平,改善农村能源结构。

节能。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以法治为保障,以强化管理为手段,以提高终端用能效率为重点,抓好节能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进数字能源技术、智能电网技术的示范应用,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节能能力建设,加快建设节能型社会,以能源的有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能源供应总量基本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能源和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创新实力取得突破,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应用领域得到拓展,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实现优化,能源使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到1.65吨标煤以下,形成以优质清洁能源为主体,煤炭生产和燃烧清洁化,可再生能源有效补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长足发展,油品消费充分保障,能源各行业协调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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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结构合理的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十二五”能源和新能源产业增加值达到85亿元,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8%,能源和新能源成为我市新一轮经济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建成国家能源和新能源产业重要基地。

1.结构调整。到2015年,终端能源消费总量中煤炭比重由2010年的48.22%下降到35%左右,电力比重由20.8%增加到25%左右,天然气比重由7.55%增加到12%左右,成品油基本维持目前比重,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生产比重由8.4%增加到20%左右。

2.电力。

(1)电源:到2015年,新增发电装机容量402.71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347.65万千瓦,水电装机26.62万千瓦,风电装机5万千瓦,光伏光热发电装机2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3.44万千瓦,同时将关停小火电机组约22万千瓦,全市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43.02万千瓦。

(2)电网:“十二五”期间,兰州高压电网将以750千伏电网建设为主,330千伏电网进行优化调整。750千伏电网将建成投运武胜750千伏变(1500MVA),与周边地区形成兰州东-白银、兰州东-平凉、兰州东-青海官亭、武胜-白银、武胜-青海西宁、武胜-河西金昌750千伏电网联网结构。兰州750千伏电网将发挥甘肃枢纽电网及西北枢纽电网主要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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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兰州330千伏电网将以750千伏电网发展为契机,根据负荷发展及电源出力上网的需要,补强330千伏变电站布点,优化调整330千伏电网,完善加强330千伏双环网结构。同时随着750千伏电网进一步发展,750\\330千伏电网电磁解环运行,增加电网运行安全性、可靠性。

“十二五”期间,兰州市高压配电网新建110KV变电站21座,新增变电容量165万KVA;新增110KV线路921公里。初步建成各电压等级电网、各区域电网、城乡电网协调发展、结构合理、安全可靠、优质清洁、经济高效、运行灵活的坚强智能配电网。

3.煤炭。“十二五”期间,煤炭发展主要规划有23项,总投资120.57亿元,同时加快整顿改造小煤矿和煤炭资源整合,到2015,全市煤炭产量达到890万吨;30万吨及以上煤矿采掘机械化程度达到80%以上,小型煤矿机械化、半机械化程度达到40%;全高效煤矿数量达到3个,产量占全市的45%;煤矸石、矿井水利用率均达到70%,矿井水达标排放率100%,自燃矸石山灭火率达到95%,土地复垦率超过40%;形成以煤电、煤化、煤冶联营为主的多元化产业格局;煤矿安全基础条件较大改善,煤矿瓦斯得到有效治理;建立煤炭循环经济体系,矿区综合开发建设具备较大的生产规模和较强的生产能力,全市煤炭有效供给能力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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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然气。进一步提高兰州市区的城市气化率,居民用户由现在的70%提高到“十二五”规划末期的85%。商业用户的气化率由现在的基础上再提高30%,采暖气化率由现在的37%提高到50%,工业气化率在现在的基础上增加20%,使天然气在兰州市总体能源使用率由10%提高到15%。液化天然气量达到0.8亿立方米。未来5年兰州市区及周边地区天然气居民用户发展量约为12.5万户,商业用户发展量约为500家,汽车加气站发展量约为5座,工业用户约为10家,采暖用户发展量约为2000吨锅炉。实现全市范围内供气目标,天然气利用规模13.5亿立方米。

5.新能源。在“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一批有特色的能源和新能源重点工程、示范项目、示范区域。新能源应用取得突破,规划建设风能发电装机5万千瓦、太阳能光伏光热发电装机2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3.44万千瓦;生物柴油3.2万吨。农村能源建设取得新进展,新增农村户用沼气1万户,新建养殖小区沼气及联户沼气工程15处,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15处,建设乡村沼气服务网点186个,新建县级沼气服务站4个,推广太阳灶5万台,推广太阳能热水器2.5万平方米,推广省柴节煤灶5万户,推广节能炕改建2.5万户,推广高效低排放节能炉3万台,推广应用建筑物中太阳能热水一体化系统509万平方米,建筑应用浅层地能460万平方米,建设太阳能辅助采暖示范工程2.7万平方米,新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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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空调示范工程,2015年前完成10个住宅小区太阳能光伏公共照明工程,5条城区次道完成太阳能路灯照明系统,城区屋顶太阳能并网发电示范工程。培育并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形成3~5家产值达10亿元以上的大企业;建成若干有特色、影响力强的新能源产业聚集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在光伏、光热、先进核能及应用、风电、生物能源、新型环保电池、洁净煤技术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

6.节能减排。“十二五”末节能目标是:到2015年每万元GDP(2005年不变价)能耗下降到1.65吨标准煤左右,下降幅度17%左右。各类污染物总量控制为:COD排放总量控制在5.2383万吨以内;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0.9893万吨以内;SO2排放总量控制在13.2052万吨以内;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10.1246万吨以内。

加强有色冶金、交通、工业、建筑、居民等领域的节能管理,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节能管理体制,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创新,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绿色造林工程,鼓励绿色出行方式,发展公共交通和快速轨道交通系统,确保CNG公交车、出租车的投放,开展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的统计、审计公示工作,促进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等推广应用,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电力行业重点是: “上大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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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拆除小火电机组达22万千瓦以上。

四、主要任务

努力扩大能源工业的生产能力,优先发展新能源开发、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服务三大领域,大力提高新能源利用的比重,打造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光伏、光热、风能、生物质能、核能、半导体照明和新能源汽车等十大产业,促进现代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发展培育能源和新能源产业成长成为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产业化进程 1.煤炭产业。加快新建矿井和改扩建工程建设,重点加快新建大有煤矿年产120万吨矿井和海石湾矿井通风运输井改造项目建设;提高煤炭安全技术水平,继续做好窑街、兰阿等重点煤矿安全改造工程;加强煤矿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油页岩炼油及炼油尾气与抽排瓦斯混合发电、劣质煤发电等产业,加快建设海石湾矿井年产240万吨选煤厂,抓紧建设窑街煤矿2×330MW煤矸石电厂、窑街煤矿矿井可燃气发电和窑街劣质煤电厂增减5#炉等一批项目,做好甘肃绿天源公司年产100万吨水煤浆等洁净煤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对高坪地区和近郊天然气、集中供热无法覆盖的区域,推广小吨位型煤锅炉。

2.电力工业。优化火电结构。积极推进火电企业“上大压小” 热电联产工程建设,完善供热管网配套,加快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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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东输和东城区供热管网扩建工程建设进度,做好替代小锅炉拆除关闭工作,发挥热电联产综合效用。以国电兰州热电有限公司、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为主体,加快国电兰州热电有限公司原址“上大压小”改建工程及配套供热管网工程建设;做好大唐西固电厂“上大压小”二期热电联产工程、兰州新区热电联产工程和酒钢兰州定远热电厂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开工建设。大力推进高耗能企业开展余热发电利用,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益,加快腾达西北铁合金有限公司、兰州蓝天浮法玻璃股份公司等高载能企业余热发电项目建设。

积极推进水电开发。统筹实施黄河兰州段水电站梯次开发,建成黄河河口水电站,完善黄河大河家—靖远河段水电补充规划,适时启动黄河小河子(64MW)和金沟(50MW)两个梯级电站前期工作,积极论证黄河兰州段桥电景观综合开发建设的可行性;加快大通河、湟水河等流域小水电的开发,加快湟惠、王家口、水车湾、关家河滩、平安、白川、复川、金星等8座在建水电站建设;抓紧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开工建设甸子、四渠、鳌塔、马莲滩、铁家台、下川口、东川等水电站。

加强电网建设。“十二五”期间,兰州高压电网将以750千伏电网建设为主,330千伏电网进行优化调整。重点加快武胜750KV的建设及#2主变的扩建、兰州东#2主变的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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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兰州东-天水750KV输变电工程的建设,推进330千伏兰州南变、兰州北变、榆中变、龙泉变、皋兰变、连城变、浪排变、红古变、伏龙变的建设以及兰州西变、连城变、新庄变、兰州南变的扩建等工程项目;新增750千伏变电容量4500MVA,330千伏变电容量5880MVA。兰州城区范围将继续以完善并优化北三环、南三环、西部区的环网结构,建设市区中环为主要目标。加快农网改造工程建设;做好兰州新区电网建设规划,启动新区电网建设。

3.石油天然气产业。进一步扩大原油加工能力,延长产业链,扩大储备能力。以中石油兰州分公司、中石油西部管道公司、兰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为主体,加快建设180万立方米原油商业储备库、100万立方米原油生产运行库和300万立方米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建成国家重要的石油战略储备基地。

提高优质清洁能源天然气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进一步做好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天然气管网的改扩建工程,满足中心城区规划空间推进、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对天然气的需求,确保兰州中心城区安全稳定供气,改变中心城区现有“单线单点单穿越” 供气格局,形成南北高压干管对峙供气,西(河口)、中(柳泉)、东(和平)三个城市供气气源点,多条黄河穿越联络线构成的“两线三点多穿越”供气格局,兰州新区、榆中新区、永登县城、皋兰县天然气供气工程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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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规划建设工作,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供气设施进行改造,同时考虑我市调峰应急气源的规模,新建一座储气能力为30万立方米的LNG调峰应急气源,保证安全稳定供气。加快实施兰州中心城区天然气管网改建工程、兰州新区天然气供气工程、榆中新区天然气供气工程、永登县城天然气供气工程、皋兰县城天然气供气工程,建成日处理50万立方米天然气的LNG应急调峰装置。

4.光伏产业。加快培育发展若干光伏产业链生产企业,发展多晶硅生产、硅片切割、电池组件、光伏发电产品、辅助材料及装备、工程设计施工与光电应用产业链。一是太阳能光伏产品方面,重点发展太阳能发电、太阳能LED一体化、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的相关技术和产品。支持开发生产面向农村和边远山区的离网型太阳能发电模块化产品;支持开发生产面向城市建筑的并网型太阳能发电模块化产品;支持开发生产建材型光伏电池产品,推进太阳能光伏屋顶、幕墙等示范应用,培育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产业;支持太阳能原材料多晶硅基煤化工生产设备的发展。二是太阳能辅助材料及设备方面,支持开发大功率太阳能并网发电系统集成设备;推进太阳能光伏专用玻璃、电池生产辅助材料、组件封装用相关辅助材料、照明器件等配套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发展硅锭和硅片制造、太阳能电池制造以及封装等光伏制造设备,逐步实现太阳能光伏产业相关制造设备市内配套。以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国际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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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技术促进转让中心、兰州三阳自然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兰州蓝星有限公司为主体,加快兰州蓝星有限公司1.5万吨/年多晶硅项目、兰州三阳硅太阳能电池生产及其产品开发利用项目和100MW光伏农业温棚项目、皋兰1MW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兰州新区新能源产业基地及应用等项目建设。

5.太阳能光热产业。加快发展太阳能玻璃、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光热发电、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产业链。建立太阳能热利用产业基地,加大太阳能热利用产品的推广应用;支持太阳能热利用龙头企业扩大规模,支持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建设,带动配套产业发展;充分利用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技术创新资源,研究开发太阳能低温热水集成、高效平板太阳能集热器、太阳能与沼气一体化等相关产品和技术,实现我市太阳能热利用产业可持续发展。以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兰州大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陇星沃尔凯采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蓝天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为主体,积极推进陇星太阳能平板集热器生产线建设、蓝天浮法太阳能光热新材料工业园项目、大成科技年产5万只太阳能高温真空集热管生产线和华能兰州新区光热电厂等项目建设。

6.生物质能源产业。突出区域特色,强化技术创新,培育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液体燃料和生物质能源生产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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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重大问题;编制能源和新能源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密切掌握能源和新能源产业运行情况,协调铁路、电力、金融机构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产业健康发展;抓好能源和新能源产业重点企业向国家、省上争取资金工作;抓好能源和新能源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抓好能源和新能源产业项目建设工作;做好与在兰科研院所的沟通衔接工作,切实推进能源和新能源产业的自主创新工作。

(二)创新发展机制,培育发展能源产业

1.建立“五位一体”的能源产业工作机制。将政府、企业、银行和科研院校的优势有机组合起来,以能源和新能源产业工作组为总协调,以产业工作组办公室为牵头,以产业发展重点企业为主体,以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科学院自然能源所等科研院所为支撑,以交通银行甘肃省分行、兰州银行等金融机构为支持的“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能源和新能源产业发展和培育工作。

2.建立能源产业工作会议协调机制。一是例会制度。分析、研究和解决发展培育能源和新能源产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协调会制度。研究解决产业重点企业运行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三是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重点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参加的联席会议,分析产业运行态势和发展方向,通报产业发展和项目引进情况,搭建政府、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信息互通平台,推进银企、研政产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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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立能源产业运作机制。一是规划引导。按照产业发展方向,编制和实施好能源和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发挥规划指导作用。二是项目推进。集中力量凝炼产业化项目,争取国家和省上的支持,力争国家在我市多布局能源产业化项目。做好重大项目的协调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三是企业服务。建立与重点企业的联系制度,开展能源和新能源产业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产业链各环节企业现状,提出产业发展支持的重点企业和项目,提出完善产业链需引进的技术、产品和企业,制定产业基地建设方案,提出并协调解决企业在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对企业的服务。四是科技创新。创研政产合作模式,开展能源和新能源科技创新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在兰的能源和新能源科研机构状况,提出科研院所名单,拟定科技创新和研发专项,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组织成立能源和新能源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指导和咨询产业项目和评估科技创新成果,推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五是招商促进。积极做好能源和新能源产业链项目招商工作,根据能源和新能源产业链需引进的产品和企业名单,组织招商队伍,开展有效的招商活动,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六是融资平台。建立与金融机构联系制度,适时组织能源和新能源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联席会议,建立产业融资平台,为能源和新能源产业提供融资支持。七是园区联系。加强与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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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产业园区的联系协调,引导能源和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按照“3+8”园区发展模式布局,引导产业关联度强的企业和项目向园区集中,推动能源和新能源产业的集约化发展。

4. 建立能源示范项目部门负责制度。由市建设局负责兰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申报和组织实施绿色能源示范工程;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以及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市林业局负责生物能源林示范项目工作;由市农委负责农村新能源示范工作;由市气象局负责风能和太阳能资源普查工作,提出风能和太阳能利用规划,为新能源开发利用提供依据;由兰州新区管委会负责兰州新区新能源利用示范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开展区域能源规划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发改委负责,市工信委配合,协调全市能源和新能源项目的建设,重点做好核能供热项目、光伏并网发电项目、风能并网发电项目、大型生物质能利用等项目前期工作。

(三)落实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建立消费激励机制 贯彻落实国家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积极组织申报符合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要求的示范项目,积极支持新能源企业申报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优先推荐技术先进、带动和支撑作用强、符合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政策的重大项目申报中央新增投资计划。对获得国家支持的新能源项目加强监督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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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项目顺利投产并发挥效益。围绕国家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制定出台地方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积极推进新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和产业化发展。引导本地相关单位率先采用兰州新能源企业生产的各类产品;加大新能源产品政府采购力度,在公共技术设施建设和运行的采购招投标中,明确提出使用新能源产品的要求,提高政府采购及各类示范工程项目中使用新能源产品的比例。

(四)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优先支持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良好、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企业通过国内外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发行中长期票据、短期融资债券等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银行通过丰富信贷品种和抵押体制创新,开展面向新能源企业的信用贷款支持。鼓励利用清洁发展机制(CDM)和建设—经营—移交(BOT)模式,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项目进行融资建设。鼓励境内外各类投资主体在兰设立多种形式的创业投资机构,对新能源产业进行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根据能源和新能源产业链延伸方向,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招商引资,发挥土地资源优势,主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着力引进一批新能源产业知名企业,对具有一定自主知识产权或在产业链具有一定技术优势的企业可适当放宽企业入驻条件,并在政策等方面提供优惠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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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兰州市“十二五”能源产业发展重点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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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3b6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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