铀矿地质勘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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铀矿地质勘查规范

铀矿地质勘查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非地浸型铀矿地质勘查的目的任务,研究程度,控制程度,工作及质量要求,可行性评价工作,铀矿资源/储量分类依据及类型条件、铀矿资源/储量估算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GB/T17766-1999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GB/T13908-2001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DZ/T0033-2002 固体矿产勘查/闭坑矿山地质报告编写规范

ZBD10001-1999 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3 铀矿勘查的目的、任务

3.1 目的

铀矿勘查最终目的是为铀矿山建设设计或矿业权流转提供铀矿资源/储量和开采技术条件等必需的地质资料,以减少开发风险和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3.2 任务

3.2.1 预查

通过对区内资料的综合研究、类比及初步野外观测、极少量的工程验证,初步了解预查区内铀矿资源远景,提出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大的地区。

3.2.2 普查

通过对矿化潜力较大地区或物探、化探异常区,进行地表野外工作和施工少量的取样工程,以及可行性评价的概略研究,对已知矿化区作出初步评价,提出是否有进一步详查的价值,圈出详查区范围。

3.2.3 详查

采用各种勘查方法和手段,对详查区进行系统的工作和取样,并通过预可行性研究,做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的评价,圈出勘探区范围,为勘探提供依据。

3.2.4 勘探

是对勘探区加密各种取样工程,并通过可行性研究,为铀矿山建设设计提供依据。 4 铀矿勘查研究程度

4.1 地质工作

4.1.1 预查阶段

收集、研究区域地质、矿产、物探、化探和遥感地质资料,在预查区采用有效的技术、方法,选择一至数条路线进行的综合铀矿地质路线踏勘。

4.1.2 普查阶段

收集各种地质资料,研究区域地质及矿产信息和铀矿成矿远景,在普查区采用

(1:50000)~(1:10000)铀矿地质填图,因地制宜地选择有效的物探和化探方法。

4.1.3 详查阶段

在详查区通过(1:10000)~(1:2000)的铀矿地质填图,合理选择(1:5000)~(1:2000)的物探、化探测量,并综合运用其他有效的勘查方法,基本查明与成矿有关的地层、构造、岩浆活动、变质作用、围岩蚀变及次生变化等矿床地质特征。

4.1.4 勘探阶段

在已知具工业价值的矿床或详查圈出的勘探区范围内进行(1:2000)~(1:1000)的铀矿地质填图,加密取样工程,详细查明主要矿体或主要矿体规模、形态、产状、内部结构及厚度、品位的变化特点,确定主矿体或主要矿体的连续性。

4.2 矿石物质组成和矿石质量

4.2.1预查阶段

收集预查区内与铀成矿有关的资料,并结合初步野外观测和工程验证后取得的成果,通过与邻区或相似地质特征的矿体类比,大致了解矿石的物质组成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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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普查阶段

大致查明与发现矿体的矿石物质组成、品位、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矿石类型。

4.2.3 详查阶段

基本查明主要矿石矿物、脉石矿物的粒度、嵌布特征、结构、构造、基本查明矿石工业类型、分布特征和相互关系,开展工艺矿物学研究,基本查明矿石品位、变化规律和有用、有益、有害组分的含量、赋存状态及其变化特征。

4.2.4 勘探阶段

详细查明矿石物质成分和矿石质量,尤其是矿石的工艺性质、矿石工业类型、矿物的粒度几嵌布特征。

4.3 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4.3.1 预查阶段

不作具体要求

4.3.2 普查阶段

大致了解普查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其他开采技术条件。

4.3.3 详查阶段

4.3.3.1 水文地质

利用专门水文地质孔和其他勘查工程收集主要含水层、隔水层水文地质参数、矿区含水层、隔水层、构造、岩溶等水文地质特征、发育程度和分布规律,基本查明矿区内地表水体分布及其与矿床主要充水层的水利联系,初步评价起初矿床充水的影响。

4.3.3.2 工程地质

初步划分矿床工程地质岩组,测定主要岩、矿石物理学参数和硬度、湿度、块度、节理密度等,研究其稳定性,基本查明矿床内断裂、裂隙、岩溶、软弱夹层的分布,评价其对矿体及其顶底板围岩稳固性的影响,调查老窿及采空区的分布,充填和积水等情况。

4.3.3.3 环境地质

收集泥石流、滑坡、岩溶等自然地质灾害的有关资料,分析其对矿山建设和开采可能产生的影响,基本查明岩石、矿石地下水中放射性及其他有害元素、气体的成分、含量、对矿区环境地质及辐射环境做出初步评价。

4.3.4 勘探阶段

4.3.4.1 水文地质

详细查明矿床水文地质条件、充水因素、利用专门水文地质孔和其他勘查工程取全、取准必需的水文地质参数,预测矿山首采区及其正常水平的和最大涌水量及矿坑可能的突水部位,指出地下水的侵蚀性。

4.3.4.2 工程地质

详细观察和分析矿体及其顶底板围岩的稳定性,确定不良的层位和构造部位,预测掘、采时可能会发生的不良工程地质问题。

4.3.4.3 环境地质

详细调查泥石流、滑坡、岩溶等自然地质灾害及地震、新构造运动等区域稳定性因素。

4.4 矿石选冶加工技术性能试验

4.4.1 普查阶段

有类比条件的矿石以类比结果作出可否工业利用的评价,对组分复杂、国内尚无成熟选冶工艺的矿石,进行可选(冶)性试验或实验室流程试验。

4.4.2 详查阶段

一般矿石应作实验室流程试验。

4.4.3 勘探阶段

一般矿石应作实验室流程试验,难选冶或新类型矿石应作实验室扩大连续试验,必要时还应作半工业试验,为确定最佳工艺流程提供依据。

4.5 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4.5.1 预查阶段

发现工业铀矿化后,应大致了解有无与铀矿共生、伴生的矿产。

4.5.2 普查阶段

大致查明共生、伴生矿产的种类、含量、赋存状态、空间分布特征,并研究综合开发利用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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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性。

4.5.3 详查阶段

基本查明共生、伴生矿产的种类、产出部位、含量、赋存状态、分布特点及与铀矿化的相互关系,探讨其综合回收利用的可能性,并作出初步的综合评价。

4.5.4 勘探阶段

矿床中有综合利用价值的共生矿产,应详细查明其产出部位、空间分布、矿体规模、形态、产状、品位及其与铀矿化的关系。

5 铀矿勘查控制程度

5.1 勘查类型划分

5.1.1 勘查类型划分依据

确定勘探类型的主要依据是矿体规模、矿体厚度稳定程度、形态复杂程度、构造复杂程度以及主要有用组分分布平均程度地地质因素来确定。

5.1.2 勘查类型

5.1.2.1 简单性(I类型):主矿体规模大、形态简单、产状稳定、矿体连续、厚度变化小,矿化均匀,构造简单,对矿体影响很小。

5.1.2.2 中等性(II类型):主矿体规模中等,形态较简单,产状较稳定,局部有变化,主矿体基本连续,矿化较均匀,矿体有错动,但错剧小.

5.1.2.3 复杂性(III类型):矿体规模小,形态复杂,产状变化较大,矿体不均匀,矿体连续性差或被构造破坏严重。

5.2 勘查工程间距的确定

5.2.1 确定工程间距的依据

确定工程间距的主要依据是勘查类型。

5.2.2 确定工程间距的方法

对于大型矿床,应进行不同勘查手段的工程验证,或进行不同工程间距对比,以确定最佳工程间距。

5.3 工程布置、施工原则和控制程度

5.3.1 工程布置原则

应根据矿体地质特征,地形地貌、施工条件和矿山建设的需要,参考同类型矿山的勘查经验、安全、经济、合理地单独或配合选用各种勘查工程。

5.3.2 施工原则

应按照由已知到未知、由浅入深、由稀到密的原则进行。

5.3.3 控制程度

预查阶段对发现的矿体或异常矿化区,可用少量槽探、浅井工程,极少量钻探工程验证。

5.4 勘查手段的选择和应用

勘查手段的选择应以经济、有效、快捷、准确获取各类资料为原则,尽可能应用先进的方法和技术。

6 铀矿勘查工作及质量要求

6.1 测绘工作

6.1.1 测绘工作应满足地质勘查的需要,根据测区的面积、测图比例尺、矿区发展前景,因地制宜地制定经济合理的技术方案。

6.1.2 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分级布网的原则。

6.1.3 地形图测绘应合理综合取舍,清晰易读,内容齐全。

6.1.4 地质勘查工程应根据矿区已有基本控制点和图根点进行布设和实测,其平面和高程系统应保持一致。

6.1.5 测量图件应尽可能采用数字化成图,其成果成图需进行三级检查、二级验收。

6.1.6 测绘工作执行ZBD10001-1989《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6.2 地质填图

地质填图应以地质观察为基础,其标准和质量应按相应比例持的地质填图规范执行。

6.3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

矿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的勘查工作技术要求及其质量标准按EJ/T299《铀矿床水文地质勘探规范》执行,环境地质调查工作标准和质量要求按GB/T12719《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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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行。

6.4 物探、化探

6.4.1 地面物探、化探工作

6.4.1.1 地面放射性物探、化探工作。

6.4.1.2 地面非放射性物探测量的工作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按有关规范、规程执行。

6.4.2 探矿工程的物探工作

6.4.2.1 伽马编录

应根据不同的矿化类型、不同的矿化规模和矿化均匀程度确定测量方法和测量网度,力求客观反映抵制矿化特征。

6.4.2.2 伽马取样

探矿工程中的伽马取样应根据伽马编录成果并对取样段完成壁面平整、清除矿渣和氡子体后进行。

6.4.2.3 伽马测井

钍铀比值小于0.1的铀矿床和铀钍具有显著相关的铀钍混合矿床可采用伽马总量测井,一般铀钍混合矿床应采用伽马能谱测井。

6.4.2.4 综合测井

钻孔工程中除进行伽马测井和孔斜测量外,应根据地质任务需要选取井径测量、井温测井、视电阻频率测井、自然电位测井、伽马-伽马测井等综合测井方法。

6.4.3 物探参、系数

6.4.3.1 岩石、矿石质量密度和湿度

按不同岩石类别、矿石类型和品级均匀布点,用伽马法测定时中型以上矿床不少于20组,小型矿床不少于10组,重复检查工作量不少于20%。

6.4.3.2 铀镭平衡系数

应按矿体所处的地球化学环境,分氧化带、混合带、原生带、按铀含量品级,分不同岩性,沿矿床的走向和倾向均匀选区样品。

6.4.3.3 射气系数

天然状态下铀矿石的射气系数采用平板法和炮眼法测量,测点应布置在不同含矿岩性、铀矿化均匀的无积水地段。

6.4.3.4 钍、钾含量

在不同矿石类型中分品级和含矿盐系有代表性地取样分析钍、钾元素含量。

6.4.3.5 矿石有效原子序数

按矿石类型进行有代表性的取样,数量不少于10个。

6.4.4 铀水化学找矿

各勘查阶段铀水化学找矿比例尺一般为:普查阶段(1:25000)~(1:10000),详查阶段1:5000,勘探阶段根据需要而定。

6.5 探矿工程

6.5.1 槽、井、硐探工程都应按设计施工,不能任意改变设计,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按EJ/T995《放射性矿产资源坑探规程》执行。

6.5.2 钻探工程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按EJ/T1052《放射性矿产资源钻探规程》标准执行。

6.6 采样及测试

6.6.1 采样工作必须随工作进展及时进行,各类样品的采集要有明确的目的和足够的代表性,其各自的采集和制作方法应符合EJ/T983《铀矿取样规程》和EJ/T1121《铀矿样品加工管理技术技术规程》的要求。

6.6.2 样品分析、测试应由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有资质的实验单位承担,并按DZ0130.3《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EJ/T751《放射性矿产地质分析实验室质量保证规范》执行。

6.6.3 内检样品必须由送样单位在分析正样中按规定抽取并编写密码,送原分析单位进行验证。

6.6.4 岩矿鉴定样、分析样、同位素地质样的采集要求和质量标准按EJ/T983《铀矿取样规程》执行。

6.6.5 在详查和勘探阶段应测定岩石和矿石的孔隙度、松散系数、块度及矿体顶、底板岩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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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矿石的极限抗压、抗张等。

6.6.6 加工选冶试验样的采取,要考虑矿石类型,特征及代表性,能分采的应按类型分采,无法分采时可采混合样。

6.7 地质编录、综合整理和报告编写

6.7.1 地质编录

地质编录所有数据、素描、文字、符合等都要求用铅笔标记,并随工程或工作进展在现场及时进行。

6.7.2 资料综合整理

6.7.2.1 日常性资料整理是对各专业野外所获取的第一性资料分门别类进行的日常的整理。

6.7.2.2 阶段性资料综合整理是野外工作进行到一个阶段后的有目的的整理。

6.7.3 报告编写

每一个勘查阶段工作结束,都应编写相应阶段的勘查地质报告。

6.8 计算机及其他新方法、新技术应用

积极引进和应用综合测井、井内成像技术,完善和推广应用计算机数据采集、解议、制图、资源/储量估算和其它新技术。

7 可行性评价工作

7.1 概略研究

是对铀矿床开发经济意义的概略评价,所估算的资源量只具内蕴经济意义。

7.2 预可行性研究

是指对矿床开发经济意义的初步评价,研究应满足从宏观上对项目进行鉴别的要求。

7.3 可行性研究

是指对矿床开发经济意义的详细评价。

8 铀矿资源/储量分类依据及类型条件

8.1 经济意义

8.1.1.1 经济的

其数量和质量是依据符合市场价格的生产所标估算的。

8.1.1.2 边际经济的

在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当时,开采是不经济的,但接近盈亏边界,只有在将来技术、经济、环境等条件改善或政府给予其它扶持的条件下才可能变成经济的。

8.1.1.3 次边际经济的

在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当时,开采是不经济的或技术上不可行,需大幅度提高铀产品价格或技术进步方能变成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的。

8.1.1.4 内蕴经济的

仅通过概略研究作了相应的投资机会评价,未作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

8.1.2 地质可靠程度

8.1.2.1 预测的

是指对矿化潜力较大的地区经过预查得出的结果。

8.1.2.2 推断的

是指在普查区内达到普查精度、大致查明了矿床地质特征和矿体的展布、产状、品位、质量等特征以及在地质可靠程度较高的资源/储量外围达到了上述同等勘查精度和查明程度的资源。

8.1.2.3 控制的

是指在详查区内达到了详查、基本查明了矿床主要地质特征和矿体形态、产状、规模、开采技术条件以及在勘探探明的资源/储量外围达到的上述勘查精度和查明程度的资源。

8.1.2.4 探明的

是指在勘探范围内达到了勘探精度,详细查明了矿床和矿体的主要特征及开采技术条件。

8.2 铀矿资源/储量类型条件

8.2.1 探明的铀矿资源

8.2.1.1 可采储量(111)

探明的经济基础储量的可采部分,是扣除了设计和采矿损失后可是及开采的数量。

8.2.1.2 探明的(可研)经济基础储量(111b)

所达到的勘查阶段,地质可靠程度、可行性研究及经济意义的分类通(111)所述,与其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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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差别在于本类型是用未扣除设计、采矿损失的数量表述。

8.2.1.3 可采储量(121)

探明的经济基础储量的可采部分,扣除了设计和采矿损失。

8.2.1.4 探明的(预可研)经济基础储量(121b)

所达到的勘查阶段、地质可靠程度、可行性研究阶段及经济意义分类同(121)所述,惟一差别在于是用未扣除设计、采矿损失的数量表述。

8.2.1.5 探明的(可研)边际经济基础储量(2M11)

是指在达到勘探阶段工作程度的地段,可行性研究结果表明,在确定当时开采是不经济的,但接近盈亏边界。

8.2.1.6 探明的(预可研)边际经济基础储量(2M21)

是指在达到勘探阶段工作程度的地段,预可行性研究结果表明,在确定当时开采是不经济的,但接近盈亏边界。

8.2.1.7 探明的(可研)次边际经济资源量(2S11)

是指在达到勘探阶段工作程度的地段,得出可行性研究结果当时,开采是不经济的,只有大幅度提高矿产品的价格或大幅度降低成本后,才能变成经济的。

8.2.1.8 探明的(预可研)次边际经济资源量(2S21)

是指在达到勘探阶段工作程度的地段,得出预可行性研究结果当时,开采是不经济的,只有大幅度提高矿产品的几个或大幅度降低成后,才能变成经济的。

8.2.1.9 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

是指在达到勘探阶段工作程度的地段,仅作了概略研究,经济意义无法确定。

8.2.2 控制的铀矿资源

8.2.2.1 预可采储量(122)

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的可采部分。

8.2.2.2 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

所达到的勘查程度、可行性评价阶段及经济意义分类同(122)所述,差别在于本类型是用未扣除设计、采矿损失的数量表述。

8.2.2.3 控制的边际经济基础储量(2M22)

是指在达到了详查阶段工作程度的地段,得出预可行性研究结果当时,开采是不经济的,但接近盈亏边界,待将来技术、经济条件改善后才能变成经济的。

8.2.2.4 控制的次边际经济资源量(2S22)

是指在达到了详查阶段工作程度的地段,预可行性研究结果表明,在确定当时,开采是不经济的,只有大幅度提高该矿产品价格或大幅度降低成本才可变为经济的。

8.2.2.5 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

是指在达到了详查阶段工作程度的地段,可行性评价仅作了概略研究,经济意义无法确定。

8.2.3 推断的铀矿资源

推断的铀矿资源按其可行性研究程度和经济意义只划分为一个类型,即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

8.2.4 预测的资源量(334)?

依据预查成果,与地质特征相似的已知矿床类比而估算的资源量,属潜在的资源,有无经济意义上不确定。

9 铀矿资源/储量估算

9.1 工业指标

9.1.1 工业指标是评价矿床的工业价值、圈定矿体、估算资源/储量的标准和依据

9.1.2 工业指标的主要内容

9.1.2.1 边界品位

是圈定矿体时区分矿石与废石的边界品位,为单个样品中有用组分含量的最低标准。

9.1.2.2 最低工业品位

是圈定矿体时单工程或取样线应达到的最低平均品位。

9.1.2.3 最小可采厚度

由开采的方式、方法来确定的矿体应达到的最小厚度,一般以真厚度来衡量,矿体倾角等于或大于60度时,可用水平厚度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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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4 夹石剔除厚度

允许作为矿石圈入矿体的夹石的最大厚度,厚度的衡量标准同上。

9.1.2.5 米百分值

边界品位和最小可采厚度的乘积称边界米百分值。

9.1.3 共生矿产与伴生组分

在估算铀矿资源/储量的同时,对矿床中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共生矿产,应同时制定工业指标。

9.2 铀矿资源/储量估算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9.2.1 应在充分综合研究矿床的地质特征、控矿因素的基础上,按相应勘查阶段所要求的工业指标估算铀矿资源/储量。

9.2.2 应按矿体(块段)、资源/储量类别、品级、矿石类型分别估算各矿体及全矿床的矿石量、平均品位和金属量。

9.2.3 参与资源/储量估算的工程质量、数量和参数、系数应符合相关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要求。

9.2.4 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共生矿产,一般分别圈定、估算矿体资源/储量。

9.2.5 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的单位:铀及共(伴)生有色金属、稀贵金属的矿石量为千吨、金属量为吨,品位均以10-6计。

9.2.6 应根据矿体地质特征,矿体形态,赋存状态和勘查工程分布情况等合理选择估算方法。

9.2.7 所有用于资源/储量估算的计算机软件均应经过有关主管部门的认定。

9.2.8 在单工程中和在取样线上用一般工业指标圈定矿体时,矿体边缘样品的品位应达到边界品位。

9.2.9 圈定工业矿体时,在矿体两端只允许各圈入一个达到边界品位和边界米百分值的边缘工程或边缘取样线。

9.2.10 估算铀矿资源/储量时,应扣除截至野外施工结束时采空区的资源/储量。

9.3 确定资源/储量估算参数的要求

9.3.1 物探参、系数

9.3.2 平均品位计算

9.3.2.1 单工程和矿体平均品位均用厚度加权法计算。

9.3.2.2 特高品位的确定和处理

a) 根据矿床品位变化系数确定特高品位下限值,品位变化系数大时取上限值,品位变化细数小时取下限值。

b) 特高品位处理时,一般用特稿样品参与其所影响的单工程或矿体的平均品位计算,再用该平均品位取代特高样品后,进行该单工程或矿体平均品位的计算。

c) 如特高品位样品反映地质富集条件,呈有规律分布,可圈出富矿体或富矿带。

9.3.2.3 矿床平均品位:由矿床金属总量除以矿床矿石总量求得。

9.3.3 平均厚度计算

一般用算术平均法求得,只有当矿体厚度变化很大且工程分布不均匀时,采用单工程中矿体的厚度与该工程走向或倾向影响的长度加权平均求得。

9.3.4 面积测定

可用计算机测算,也可用求积仪或几何图形法测定。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3ar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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