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推进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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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推进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访中国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涛

来源: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网 作者: 时间:2011-11-0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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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与中建八局等单位共同编写的《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执业导则》(RISN-TG012-2011)(以下简称《导则》)正式颁布。日前,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同化工、水利、石油、电力、有色、安装、冶金、水运、建材、铁道、煤炭、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等13家行业建设协会又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执业导则>宣贯实施工作,加快推进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围绕做好《导则》与《指导意见》的宣贯实施工作,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涛。 记者:请您谈谈《导则》编制的背景和过程。

吴涛:1987年,我国建筑业学习推广鲁布革工程管理经验,建立了以工程项目管理为核心的新型企业管理体制。项目经理这个新岗位随着建筑业改革应运而生,25年来在工程建设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自1991年原建设部开始实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培训和资质认证制度试点以来,先后有上百万人参加了项目经理培训,极大的提高了项目经理队伍的素质。2003年国务院取消了项目经理资质行政核准后,全行业都非常瞩目这支队伍的走向,广大企业迫切希望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有一个明确的意见。同年8月中国建筑业协会在江西召开了有大专院校和部分大型企业参加的座谈会,研究制定了《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导则》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在部分建筑企业进行试点。2006年按照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决定“从规范职业分类与职业标准,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机制”的要求,参照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的做法,我们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为推进企业职业化建设,加强行业自律、规范项目管理行为、选聘合格的项目经理等提供了较为统一的标准和要求。

2008年2月,原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停止使用。面临新的形势,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推进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以确保项目经理责任制这一基本制度的继续实施就更显得非常及时和十分必要。据此, 12家行业建设协会经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深入调研,并对原《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导则》进行修订再次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可以说,这些工作为今天纳入行业管理技术系列标准新《导则》

的出台奠定了实践和理论基础。

记者:请您阐述一下《导则》出台的意义。

吴涛:首先,《导则》是在总结25年来我国工程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一部覆盖项目经理职业岗位工作职责、任职资格、岗位职业素质能力要求、职业道德、管理业务范畴等内容的行业指导性文件。《导则》的编制以岗位执业行为作为主体,可以说填补了建筑业人才管理技术标准体系的空白。

其次,《导则》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建筑业项目管理人才培养长效运行机制提供了保障。《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了“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特别是将项目管理人才纳入了国家急需的人才目录之中,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项目管理人才培养的高度重视。《建筑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对建筑业人才机制的改革和完善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强调项目管理人才,尤其是项目经理应在懂技术、善管理、会管理的基础上更应注意经验积累和职业道德修养。实事求是的讲,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以后,不少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工程业绩的管理人才因专业考试未能取得证书难以名正言顺的担任项目经理,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目前现场项目经理的短缺。《导则》的颁布为在项目经理岗位职业管理和执业资格从业之间形成较好的衔接,做了有益的探讨。既可规范项目经理执业行为,又拓宽了执业资格范畴,充分体现了建筑市场实际和项目管理岗位需求,有助于促进建筑业执业资格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推进。

第三,《导则》有利于促进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导则》围绕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就一些关键环节和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对项目经理的职业道德和自律要求以企业制度的方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项目经理聘任和解聘以及各项管理工作进行了细化。《导则》从项目经理责、权、利高度一致的前提出发,结合项目管理内容针对项目经理的日常管理明确了方法,提出了具体要求,极大地规范了其执业行为,使得项目经理执业和企业对项目经理管理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了个体之间的认识差异给管理工作带来的被动,从而更好地确保项目管理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四,《导则》对提升建筑业管理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高端引领作用。《导则》从理论和实践上改变了项目经理单纯的施工管理常规概念,完善了项目经理应具备的知识体系,注重促进企业和项目团队加强项目文化建设、开展技术工艺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等关键性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特别要求项目经理把握国家政策、行业发展、和谐社会建设,提倡绿色施工、强化环境治理、崇尚社会公德和自觉履行承担社会责任。

总之,《导则》不仅为在整个建设行业内加强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以项目经理道德素质建设、执业能力建设为切入点,探讨建立行业自律管理的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而且从行业管理层面体现了行业协会推动这项工作的责任意识。

为什么这样讲呢?主要是基于25年来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实践和贯彻“十二五”规划的新形势下,建筑市场价值取向和广大企业对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需求作出的判断。也就是我们长期以来所强调的六方面:一是要充分认识到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的永恒主题,坚持建筑业改革以来所形成的项目经理培养科

学管理体系不变;二是充分认识到以人文、科技、绿色理念为项目文化建设引领项目管理的发展方向,坚持项目经理部这种新型的施工生产组织形式不变;三是充分认识到巩固发展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重大成果的必要性,坚持项目经理责任制这种基本制度不变;四是充分认识到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管理成功,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主体和基石,坚持项目经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变;五是充分认识到社团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社会管理职能,坚持行业协会“服务企业、服务市场、服务政府”工作责任不变;六是充分认识国家政策法规的扶持、监管重要作用,坚持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紧紧依靠政府主管部门强有力的指导不变。

记者:新《导则》与原先的导则相比较有哪些特点?

吴涛:应该说,新《导则》与原导则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函都是一致的,但新《导则》更科学、更适用于新时期项目管理发展的要求,有以下两大特点:

第一,做到了四个结合:一是前瞻性与现实性相结合;二是导向性与实用性相结合;三是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四是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结合。

第二,内容全面,体系完善,便于操作,实用性强;既体现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又在与国际项目管理通行做法接轨的同时,具有创新性,反映了新时期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时代特征。

记者:请问《导则》在行业管理中有无法规地位?

吴涛:一般而言,“导则”可理解为指导性原则,按照目前的法律层级体系,“导则”是不同于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则。《导则》作为行业针对项目经理职业道德和管理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具有行业管理上的指导性、自律性和约束力。

从法律体系的角度看,《导则》形式上不具备法律意义的强制力,但《导则》全文共有312个条款,其中引用和扩展细化的强制性规范条文、国家法律规范等达到146条之多,就其内容来说,《导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法律意识。

记者:我们注意到,在《导则》中使用的是“项目经理执业”,而您强调的是“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请问“执业”与“职业”有何区别?

吴涛:按一般意义的理解,“执业”以他律为主,注重纪律、规范。国际上一般将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执业”管理。“职业”强调自律,注重引导、教育。在两者关系上,“执业”是“职业”的基础,“执业”接受“职业”岗位的选择,“职业”是“执业”的目标与导向,两者互为依托与支撑。针对项目经理行为,其执业行为指制度范围内业务活动的有关行为;而职业行为则包括职业意识、自律行为以及执业行为和能力,并具有道德意义。因此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应抓好以“职业”为核心的各项制度建设。

记者:请问如何理解加强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 吴涛:我想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从建筑行业的改革发展过程看。大家知道,八十年代初建筑业作为国家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工程建设引入竞争机制。但对施工企业来说,最重要、最直接地体现在工程项目上实行了项目经理责任制。这一制度经过20多年的实践证明已成为工程建设

管理一项与国际接轨的基本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都已明确了在工程建设中必须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所以说加快推进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既是工程建设的需要,更是巩固和发展建筑业改革与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

第二,从建设工程生产活动的内在规律看。一个工程项目只要进行施工生产组织,就必须有一个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与灵魂,是建筑企业的重要人才资源,是施工生产活动的内在需求与保证工程建设工期、质量、安全、成本、节能、环保等各项指标实现的责任主体,对于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规范市场秩序,提高核心竞争力都具有其它岗位不可替代的作用。

鉴于项目经理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目前市场和业主都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广泛的认可。所以,尽快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复合型、职业化的项目经理队伍,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才兴企”战略,促进建筑业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性任务。

第三,项目经理职业化是指按照“政府规划、行业指导、协会推动、企业培养、市场认可”的原则,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经理从企业岗位向社会职业转变的过程。职业化的主要特征是指职业人专业化。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根本要义在于职业管理,包括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道德和职业价值的评价与管理。在职业素养上,要加强培训教育,统一职业标准,开展行业考核评价;在职业能力上,要加强业绩跟踪和优秀项目经理事迹推介;在职业道德上,要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在职业价值上,要加强社会责任研究和建立核心价值体系。

第四,推进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是行业协会的一项基本职能与社会责任,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行业各方通力协作,齐抓共管,高端引领,务实推进。总体上讲应发挥四大作用,即: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作用、建筑企业培养成长的主体作用、培训机构的基础支撑作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扶持作用。但由于项目经理人队伍职业化建设作为一条主线至始至终贯穿于项目经理个人职业生涯,他的成长过程以及执业能力主要来源于工程管理的实践积累。所以必须充分发挥好企业培养成长的主体作用和行业自律管理作用。行业自律要坚持以人为本,以用为本,侧重依据行规(执业标准、职业规范等)对项目经理进行自我监督、约束,以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企业培养侧重在执业能力和整体素质的提升。 第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明确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某一建设工程项目上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其岗位职业要求他必须具有较高的领导决策、管理创新、组织协调、风险应变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作为岗位,应当对其纳入岗位职业的行业自律和标准化管理;作为职业人员,必须经过所从事职业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同时应取得建设工程类相关注册执业资格并接受职业岗位的选择。

记者:我们看到,十三家协会在《指导意见》中,提出了项目管理新的核心价值观,它与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有什么关系,如何把握?

吴涛:从八十年代起建筑企业在推行工程项目管理、实现施工生产方式第一次变革中,成功地创造了“低成本竞争,高品质管理”的宝贵经验。进入“十二五”新的发展时期,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抓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来研究探讨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的

有效途径,我认为关键是,还要不断提升和创新项目生产力理论,通过以工程总承包为主流模式的施工生产组织方式的第二次深刻变革,进而实现“新方式发展,增综合效益”的新目标。

“低成本”的要求是要能够实现施工过程所有投入要素的价值量成本最低,所产生的负效用最小;“高品质”是对项目最终产出目标处于最佳状态的综合评价和要求。而“新方式”是要按照项目生产力理论的内函,进一步改革和创新工程建设管理方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项目管理优化升级;“增效益”就是确保企业每一个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都能达到同类企业、同类工程的领先水平。为此,最近我们提出了要树立和塑造“以人为本、安全为先、质量为基、科技为源、管理为纲、绩效为佳、创新为魂、奉献为荣”新的工程项目管理核心价值体系,并以此来激励人心、凝聚团队、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打造中国建筑品牌。这个价值体系进一步明确了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管理的出发点;项目管理的主题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项目管理的支撑是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项目管理的目标是提高现实生产力,实现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内的项目最佳效益;项目管理的责任是改善民生,奉献社会;项目管理的要义是管理为纲,纲举目张;而其管理责任主体是项目经理。所以我们说在加强推进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中,首先要求项目经理要准确把握和践行新时期工程项目管理新的核心价值体系,切实做到“低成本、高品质、新方式、增效益”,这样建筑生产力才具有竞争性和先进性,建筑业企业才能拥有广阔的生存发展空间和良好的市场地位。

记者:请问在《指导意见》中提出的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与任务是什么?

吴涛: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是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的一项有利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成长的战略性任务,指导思想是:高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论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速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紧紧围绕建设事业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尽快为企业培养一支懂法律、善经营、会管理、技术精、作风硬、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满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需要的职业化项目经理队伍,为建筑业转变发展方式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目标是:逐步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经理人才培养专业化、岗位要求标准化、企业任用科学化、知识体系国际化、配置流动市场化、行业管理规范化。 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建立育用相互结合、相互链接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建立接需引进、引用对接、引用一致的引才机制;建立竞争择优、岗能匹配的用才机制;建立服务完善、供求平衡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建立体现价值、注重导向的激励机制;建立品德为先、能力为重、突出实践、强调贡献的评才机制;建立整体推进、协调高效的管才机制。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指导意见》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吴涛:《指导意见》既反映了20多年来在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队伍建设上的成熟经验做法,又充分体现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执业导则》的精神内涵,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推进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二是推进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三是推进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现实基础;四是推进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保障体系;五是推进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运行机制。

《指导意见》特别强调提出,要在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依靠市场力量配置项目经理人才资源为基础,以行业人才评价和信息公开为手段,建立起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培训、企业任用、市场配置的新型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运行机制。从业务培训机制、认定评价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市场配置机制、成长跟踪机制等方面完善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体系,制定并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能力行业认定管理办法》,指导建筑业企业积极探索建立项目经理市场诚信体系。以加强知识管理为重点,不断强化提高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能力。着力抓好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素质培养、能力考核、行业服务与总结提高四个环节。

记者:《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能力行业认定管理办法》具有什么作用? 吴涛:这个“办法”是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关于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展机制”的要求和《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执业导则》规定的内容,参照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的做法,由各相关行业协会共同制定的。是为加强项目经理行为自律,在业内建立起统一规范的职业岗位等级,为企业选用合格的项目经理提供了一个较为科学的标准和依据,实现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活动中专业技术人才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知识素质和综合管理能力提高的有机结合。是各行业建设协会共同组织实施的一种行业自律管理行为。 记者:《办法》对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提出了“统一标准、自愿申报、专业培训、行业考核、企业任用、市场认可”的管理机制,对此如何理解?

吴涛:项目经理岗位职业管理的发展方向是非行政许可的行业自律管理行为,其重点是对能力的考核与评价,有必要在行业内形成统一标准。

自愿申报是指项目经理岗位职业管理是非行政许可,旨在对项目经理能力的评价,不是强制性的,所以由企业根据需求和项目经理本人自愿申报的原则进行。

专业培训,就是各个培训机构要按照项目经理须掌握的专业知识以行业编制的教材内容和时间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经理培训。职业化培训是行业协会的基本职责,必须以社会效益第一,绝不能以赢利为目的;倡导送教上门、网络教育培训等方式。

行业考核,包括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能力考核评价与项目经理个人诚信评价。岗位职业能力考核评价按照归口申报的原则,由项目经理所在企业向本地区、本行业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推进机构申报。考核评价程序是个人自愿申请,企业培养推荐,行业考核发证。 企业任用是指建筑企业可根据项目经理取得岗位职业证书和通过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后,结合本人工程管理业绩情况,采取自荐、委任、竞聘等方式,选聘项目经理上岗。 市场认可。目前业主在招投标中除了对企业资质要求外,更多的是特别重视投标项目经理的素质以及他干过什么样工程业绩。这实质上就是市场对项目经理人才的价值需求,

也是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主要驱动力。所以,《指导意见》强调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标准做好培养、评价工作,不断提升项目经理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水平。另一方面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社会和市场中树立项目经理良好的诚信口碑和职业形象。比如《办法》中明确,加强项目经理诚信建设,采取编号登录、颁发证书,建立项目管理人才数据库,设立信息披露平台,为市场和业主选聘合格的项目经理提供一手资料。

为了保证推进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我们十三家协会已成立了“全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指导委员会”,加强统一指导、整体有效推进这项工作。同时各行业建筑(建设)协会也将设立相应的推进机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39v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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