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理论 - 战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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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略环境

(一)战略环境的基本概念

战略环境是指影响国家安全或战争全局的客观情况和条件。主要包括国际和国内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科技、地理等方面综合形成的客观情况和条件,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战略态势,特别是战争和和平的总的态势。战略环境是动态的,它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二)战略环境研究的内容

1.国际战略环境

国际战略环境是指一个时期内世界各主要国家在矛盾、斗争或合作、共处中的全局状况和总体趋势。它是国际政治、经济、军事形势的综合体现。它主要包括各方力量消长,利益得失、对抗与妥协、分化与组合、多助与寡助,在战争中的进与退、攻与守、胜与负、强与弱、优势与劣势等方面的总状况和总趋势。

由于国际战略环境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生存与发展、安危与兴衰,影响着一个国家军事斗争的对象、性质、目标、敌友关系及军事力量建设与运用的基本方向,因此,在制定一个国家的战略时首先必须考察和关注国际战略环境这一外部环境和条件。

国际战略环境包含的内容很多,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时代特征。时代特征反映了世界总进程中的矛盾领域和斗争状况,是整个世界在一定历史阶段的总标志,而不是个别国家的个别现象,也不是国际社会一时一事的情节或短时期的形势变化,因而,它是世界性、阶段性的特点。正确认识时代特征,有助于战略指导者从宏观上把握当代世界的主要矛盾和总的发展趋势,从而对国际战略环境做出正确的判断,避免战略指导的重大失误。

(2)世界战略格局。世界战略格局是指世界各国政治、经济、军事力量在其消长、分化、组合过程中形成的,对世界战略全局具有中国重大的影响而又相对稳定的力量结构。它反映了一定时期内国际的力量对比、利益矛盾和需求,以及基本的战略关系。全面分析与研究世界战略格局,有助于从总体上了解世界各主要国家在世界全局中的地位,以及战略利益方面的矛盾和需求,有助于对世界形势及其可能的发展趋势做出基本的估计。

(3)主要国家的战略动向。世界各国之间由于战略利益和政策的异同,既可能是对手,也可能是盟友。各国的战略动向,既互为条件、相互存储,又相互影响和制约。一些实力较强的世界性或地区性大国,特别是超级大国所推行的战略,对其周边地区乃至世界的安全和稳定都具有重大的影响,对其他国家的战略也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一定时期内各主要国家的战略及发展趋势,是国际战略环境的重要部分。了解主要国家的战略动向,有助于从世界各国特别是大国之间的关系上具体研究国际战略环境,进而对世界形势作出正确的判断。

(4)当代世界战争与和平的趋势。战争与和平问题始终是国际安全面临的重大问题,当代世界战争与和平的趋势在国际战略环境中最引人注目,也是世界各国研究和制定军事战略最为关注的中心。

(5)周边安全形势。周边安全形势是指周边国家直接、间接影响本国安全的条件和因素。其中,周边国家与本国的利益矛盾、对本国的政策企图、与本国密切相关的军事力量以及部署直接影响本国安全的情况和因素,是周边安全形势中最值得关注和研究的重要内容。

2.国内战略环境

国内战略环境是指对策划、指导军事斗争全局具有重大影响的国内社会环境与自然环

境。它反映了国家军事力量建设与运用的可能条件与制约因素,决定着战略的基本性质与方向,是制定战略的依据。

国内战略环境主要包括国家政治、经济、军事、地理等方面的基本状况,其中国家地理环境、政治环境和综合国力状况对国内战略环境具有最直接的影响。

(1)地理环境。主要包括国家(地区)的地理位置、幅员、人口、资源、地形、气候及行政区划、交通、要地等状况。这些地理要素与军事斗争的关系十分密切,是军事力量生存、活动的空间条件。军队的集结、机动、作战、训练、后勤补给等一切军事活动都要受到地理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因此,地理环境不仅是制定战略的重要客观依据,而且也是影响战争胜负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加强对地理环境的研究与认识,是促使战略环境知道符合客观实际的一个重要环节。

(2)政治环境。国内政治环境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其中,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和基本国策,以及国内政治安全形势两个方面对战略影响最大。 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和基本国策是国内政治环境的本质和核心,对军事斗争全局的策划与指导骑着决定性的作用。是确定军事斗争目的、性质、任务、基本方针、政策和战略指导原则的政治依据,也是保证战略得以贯彻实施的政治基础;国内政治安全形势,包括一定时期内国内的阶级、民族、宗教、政治集团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状况以及对政局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其中,敌对势力分裂、颠覆国家和发生武装冲突或国内战争的情况,是直接影响国家统一和稳定的因素,是策划和指导军事斗争必须关注的重要问题。

(3)综合国力状况。综合国力状况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实力和潜力的总和。包括国家的人力、物力、财力、军力、科技和生产能力、社会保障与服务能力以及组织动员能力等。综合国力是军事斗争特别是战争的物质基础,是军事理论、作战方法发展进步的重要条件。

三、战略环境与战略

(一)战略环境与战略是客观实际与主观指导的关系

战略环境是独立于战略指导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战略则是军事斗争规律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是一种主观活动。战略受一定战略环境的制约和影响,随着战略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二)正确认识和分析战略环境是正确制定战略的先决条件

战略环境是影响战略的客观因素,战略指导者只有了解它、熟悉它,并且认识其中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相互作用及其对敌我行动的影响,才有可能找出其中的特点和规律,并根据这些规律制定出正确的战略。实际上,制定战略的过程就是战略指导者对战略环境的认识和分析的过程。对战略环境的认识与分析得越客观、越准确,所制定的战略也就越符合实际,越有成功的把握。

(三)战略对战略环境的发展变化具有重大的能动作用

战略作为对军事斗争全局的策划和指导,不论其正确与否,均对维持或改变战略环境有着重大的影响。实践证明,在一定的物质条件下,正确的战略可以改变险恶、不利的战争环境,化险为夷,转危为安。相反,错误的、不符合客观实际的战略,则会使环境恶化或使困境加剧,导致斗争严重受挫,甚至赵志全局的失败。

第二节 国际战略格局

一、 国际战略格局的基本概念

国际战略格局是指国际社会中国际战略力量之间在一定历史时期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的具有全球性的、相互稳定的力量对比结构及基本态势。

国际战略格局作为国际斗争的直接产物和国际战略运用的必然结果,其构成要素是国际战略力量。国际战略力量由多种力量要素构成:一是政治力量,主要有政治稳定力、政治组织(协调)力、政治影响(号召)力;二是经济力量,主要有生产力、经济开发力、经济资源配置(利用)力及其储备力等;三是军事力量,主要有常备军力、后备军力、战争动员力的等;四是科技力量,主要有科技发展力、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力、科技创造发明力等;五是社会文化力量,主要有社会凝聚力、社会文明影响力、历史传统继承和发扬力等。国家力量或国家集团力量的这些要素,虽然各有其不同的作用和影响,但只要各个要素构成整体,充分发挥综合影响力,就能真正构成国际战略力量,并对国际战略格局产生应有的影响。

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其本质是国与国之间的力量对比关系。因此,国际战略格局本质上是一种国际战略力量的对比关系。国际战略格局的形成、发展和变化的基础在于各国政治、经济、军事力量等的相互对比的结果。尤其是大国实力、地位的变化,以及由此而派生的影响力对比都是国际战略格局变化的直接动因。因此,在考察各种战略力量时,不仅要考察它们本身所具有的实力地位,而且要考察它们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的实际作用和影响力,从而形成正确的战略判断。

(三)边界和海洋权益争端解决异常困难

我国与一些邻国的边界争议以及海洋权益的争议情况复杂,解决起来难度很大,这些争议始终是可能威胁我国边境和领海安全的不稳定因素,比较突出的有以下几个热点问题。

1. 中印边境争端:

我国与印度之间陆地边界争议领土达12.55万平方公里,不仅是我国而且是世界上面积最大的国家领土争议地区。中印边界线全长2000多公里,东段:争议面积9万多平方公里,为印度侵占;中段:争议面积2000平方公里,为印侵占;西段:争议面积3.35万平方公里,我国实际控制3万平方公里。目前,双方同意保持实际控制线地区的和平与安宁。2005年4月,温家宝总理访问印度,两国曾就解决边界问题的政治指导原则达成一致,但并没有在边界问题上进行实质性谈判。

印度的军事情况:印度是南亚地区性大国,人口达10亿,位居世界第二,资源较丰富,科技力量较强,为谋求“亚洲核心”和世界大国地位,争取成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进一步加快军事现代化步伐,军费预算高达100多亿美元,现役总兵力126万。其中陆军103.2万人,装备火炮6000多门,飞机1800架,可以夺取局部空中优势;海军约6万人,舰艇180余艘,拥有1艘航空母舰,飞机约150架,有一定的远洋作战能力;战略核力量已初步具有核威慑和核打击能力,自称“核大国”;加快了空间技术的发展,拥有射程2500公里的“阿格尼”火箭,是世界上第七个拥有中程弹道导弹的国家。 值得注意的是:印度在中印边界争端上坚持强硬态度和不让步立场,并在中印边界集结大量军队和构筑了完备的战场体系,对中国保持着局部军事优势,中印边界争端难以在短期内解决。

2. 南海隐患

南中国海总面积350万平方公里,自古以来属中国主权的领海有210万平方公里,分为东沙、西沙、中沙和南沙四大群岛。目前在南中国海诸海岛中,均与周边国家存在争议。其中以南沙群岛争议最大,南沙群岛位于南海诸岛最南端,又名“团沙群岛”,由25个岛,128个礁,77个滩组成,总面积80万平方公里,是南海诸岛中面积最辽阔,岛礁最多,资源最丰富的群岛。南沙群岛是中国人最早发现和最早经管的。据考证,我国渔民自秦汉时期就前往南沙开始捕鱼作业,上各岛种植椰树、香蕉,获取饮用水。南沙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海,对此,南海周边的国家均未提出过异议,新中国成立后,国际社会,即使怀有敌意的国家政府和组织,都承认南沙群岛属于中国。20世纪60年代以后,南沙周边一些国家开始向我国提出南海诸岛的主权问题,一是向我国提出非法的主权要求,二是私下瓜分南海诸岛的岛、礁、滩。现被越南侵占27个,菲律宾占8个,马来西亚占9个,文莱占1个。三是大肆掠夺自然资源。越南打井60口,菲律宾打井70口,马来西亚打井110口,印尼打井29口,文莱开油田9个。四是与西方国家联合开发,掠夺海底油气资源。已经有20多个国家的60多个石油公司参与开采石油,企图以西方国家牵制中国。目前,我国南沙海岛的海南岛礁几乎被瓜分殆尽,形成了岛屿被侵占,海域被分割,资源被掠夺的严峻局面。从而使南海的形势十分严峻,情况十分复杂,成为中国边界安全的一大隐患。

环太平洋地区将是21世纪最活跃的地区,作为西太平洋的一个重要海域,南海以其独特的海洋资源,尤其是石油资源的魅力,吸引着各方触角纷纷向这里延伸,成为一个利益矛盾的交汇点。西方国家已经插手这一地区,而美国在这个地区不断加强军事干涉。

中国政府对待南中国海的态度是:南中国海关系到中华民族子孙万代的利益,一寸也不能放弃。基本方针:主权归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3. 钓鱼岛之争

钓鱼岛位于台湾东北海域,距台湾岛约90海里,由8个大小不等的小岛组成,总面积4.5平方公里。钓鱼岛面积不大,但位置很重要。首先,钓鱼列岛具有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以及丰富的海底油气资源。其次,其战略地位极其重要,它位于中国黄海、东海出入太平洋航道的咽喉。如果失去该岛,将意味着失去环钓鱼岛附近的大片海域,落入日本人之手。自古以来钓鱼岛就爱在中国版图内有明确记载,最早记载的是1372年明朝初期的版图。日本人第一次到达该岛的是一位名叫古贺辰四郎在1884年,比中国版图记载还晚500年。日本首度占领该岛是在甲午战争期间,1972年3月再度从美国手里接管该岛。长期以来,中国人民为使改到回归祖国,进行过不懈的斗争。1996年针对日本右翼团体在岛上设置灯塔的严重事态,中国政府曾“严重关切”这一事态的发展。民间也从未停止过斗争,1996年,香港、澳门的记者团体乘游艇前去示威,但遭到日本人出动直升机的驱逐。2003年5月,我香港、澳门、台湾等一些民间团体前去声讨、示威。2004年,中国内地第一个民间保约组织——“保协组织”曾到岛上进行考察,设置了界碑。

日本的军事情况: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在其《和平宪法》中明告世界:“永远不再拥有陆军、海军、空军和其他战争力量”,而今天,日本的军事力量正在大增。陆上自卫队拥有13个师,15万人,1200多辆坦克,2200多门火炮,为数超过英国,坦克、火炮分别超过英国2倍。海上自卫队编制4.38万人,拥有150辆舰艇,各型飞机320架,部署16艘最新式的“春潮”、“夕潮”级常规动力潜艇。已经部署57艘主要水面作战军舰,其中F-15战斗机180架,仅次于美国,还部署了120部“爱国者”地对空导弹。日本军费已1987年突破国民生产总值1%之后,逐年增长,目前年度军费达500亿美元左右,其军费已居世界第二。“冷战”结束后,日本对“和平宪法”第九条限制其军备表示不满,要求修改。现时

日本改变防卫政策:防卫对象“多元化”,范围范围“模糊化”、战略态势“攻势化”、军事行动“海外化”成为日本追逐和正在实现的战略核策略。1997年出台《日美和作防卫新指针》,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把“周边事态”的范围包括了我们的台湾省。 关于钓鱼岛问题,我们政府的态度是:钓鱼岛不存在主权争议。

(四)部分地区民族分裂主义活动频繁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共有56个民族。新中国成立后,由于我国实行了正确的民族宗教政策,中国各族人民的关系融洽,团结和睦,共建中华美好大家庭。但随着“冷战”结束,民族主义情绪在世界范围内开始泛滥,加之西方敌对势力的背后蛊惑。近几年,民族分裂主义在我国西藏、新疆地区有进一步加剧之势,突出表现为“藏独”势力和“东突”势力。

达赖集团在国外建立流亡政府,成为外国反华势力“分化”中国的工具,是西藏民族分裂主义的根源。达赖在国外到处游说,与国外反华势力勾结,就所谓“人权问题”和西藏问题攻击中国政府,妄图最终实现西藏独立。他打着宗教的幌子,千方百计向国内渗透,拉拢和迷惑信教群众,煽动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制造事端。新疆的民族分裂主义分子自20世纪50年代逃到国外后,一直没有停止分裂祖国的活动,他们企图建立所谓的“东突厥斯坦”国家。另外,在新疆境内的一小撮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与之遥相呼应,成为分裂主义组织,煽动群众闹事,搞颠覆破坏,甚至搞暗杀、爆炸等活动,“疆独组织”已活脱脱地演变成一个恐怖主义组织,对新疆人民的正常生活秩序构成了严重威胁。

(五)“台独”势力严重危害祖国统一大业

1.台湾问题的由来

台湾问题是我国内战遗留问题。台湾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的领土,19世纪末,日本发动侵略我国的甲午战争,迫使清政府签订了《马关条约》,割让台湾。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后期,蒋介石集团退据台湾,挟洋依险自重,与中央政府对峙,由此产生了台湾问题。

从1949年至20世纪80年代末,台湾和大陆基本处于相互隔绝状态,蒋介石父子虽然顽固坚持反共立场,但也同时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湾独立。台湾问题已经存在半个多世纪,台湾独立的危险成为中华民族的心腹大患,重新统一祖国一直是中国人民奋斗的目标。李登辉上台的40年里,海峡两岸虽然关系紧张,而且时有兵戎相见。但海峡两岸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决反对“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那时,台湾当局对内部的“台独”分子的活动坚决禁止,宣布“台独”为非法组织,对外坚决拒绝“划峡而治”的建议,并在外交场合尽量避免形成“两个中国”的局面。

2.“台独”势力的发展和危害

李登辉上台极力掩饰自己的“台独”思想,上台后放纵“台独”在岛内的发展,致使“台独”势力民进党掌权,民进党主政台湾政权后,“台独”的闹剧愈演愈烈。究其原因:一是挟洋自重。二是以武拒统。自20世纪90年代末,李登辉抛出“两国论”以来,“台独”势力一直在全力寻求外部势力为其撑腰,企图将台湾问题国际化,借助外部力量对抗祖国统一大业。“台独”势力不遗余力花重金购买先进武器装备,今年台湾军费一直居高不下,所购武器数量和多,品种之全,完全可以开一个名符其实的“万国武器博物会”。台湾当局除了从美国、法国、德国、荷兰等国购买先进武器外,还积极建立自己的军工生产体系,大力研制先进的武器,不断改进现有武器装备,使得目前台军武器装备基本完成现代化换代,基本达到先进国家武器装备的水平。加之,台湾军队利用海岸构筑了较坚固的防御体系,使得“台独势力有了“有效吓阻,防卫固守”的资本,企图“以武力拒绝”。台湾当局分裂祖国的所作所为,破坏了台湾地区的和平,严重地阻碍了祖国统一,极大地伤害了两岸同胞的感情,这无疑将

把两岸民众推向战争的边缘。2008年台湾地区“选举”,陈水扁的民进党“政府”下台,但“台独”势力不会罢手,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和日本。美国政府把台湾作为遏制我国的一张王牌,视台湾为美国太战略中一艘“不沉的航空母舰”,他们之所以坚持一个中国,其实质是长期维持两岸不战、不和、不统、不独的分离状况,充当两岸关系的最大操纵者。1995年12月,美国借天气原因,命“尼米兹”号航空母舰率多艘舰只“通过”台湾海峡,这是中美建交以来,美国航母首次在台湾出现;1996年3月,我国在东海沿海举行军事演习期间,美国派遣两个航母编队共14舰只,在台海附近集结,这是自越战以后美国海军在东亚地区最大规模集结;19999年七八月份,我国“99.7行动”演习期间,美军也在西太平洋地区同时部署了2个航母作战大队;2001年7月,我军在东海沿海演习期间,美军又有两个航母编队在南海地区演习,旨在向我国实施威慑。 日本反华势力与“台独”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台湾地区是许多日本人魂牵梦绕的地方。1996年4月,美日两国首脑发表东京宣言,决定加强美日防卫合作,把台湾划为其防卫范围之内,意味着今后一旦台湾“有事”,日本可以采取行动;1999年5月,日本正式通过“周边事态”相关法案,最终完成了日美防卫合作的法律程序;日本的反华分子甚至某些政要,屡次公开宣扬日美防卫合作范围包括台湾。“台独”的始作俑者是日本军国主义者,台湾最早的“台独”组织正是在他的策动下成立的。20世纪50年代,由于“台独”势力在台湾受到蒋氏集团的压制,日本成为“台独”分子的大本营。20世纪70年代,由于中日建交,“台独”分子不得不将大本营移至美国,后来又重返台湾。长期以来,日本是“台独”分子的精神家园,“台独”分子一直与日本反华势力过从甚密,并经常从日本那里寻求动力。日本一些极端任务不断赴台活动,极力主张发展“日台关系”。可见日本的野心由来已久,现在已经从幕后走向前台。

3.我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政策和立场

新中国成立以后,“武力解放台湾”是我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但到50年代中期,我国政府开始考虑和平解决问题的可能性。1955年,周恩来总理指出,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毛泽东主席又提出“和为贵”,“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等政策主张。

1981年9月30号,叶剑英委员长就台湾问题发表谈话,表示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并建议国共两党举行对等谈判。

1983年6月,邓小平全面的阐述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构想:祖国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有自己的独立性,可以实现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司法独立,台湾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大陆不派人去,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等等,只要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都可能通过谈判解决,但万万不可让外国插手,那样只能意味着我国还没有独立,后患无穷。

1995年1月30日江泽民在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发表了《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努力奋斗》的讲话,进一步阐述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主张,提出努力实现和平统一。并提出关于台湾问题和实现国家统一的八项建议和主张。

2001年3月江泽民指出:我们不承诺放弃武力,不是针对台湾同胞,日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的统一和搞“台独”的图谋。 胡锦涛主席结合新形势,提出了解决台湾问题的四点意见:第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不动摇。第二,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不放弃。第三,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绝不动摇。第四,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动摇。

由此可见,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政策是一脉相形成的,不断发展的,并且越来越具体化。从根本上说,“一个中国原则”是我国政府对台政策的核心,“和平统一,

一国两制”,是我国政府提出的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模式。2005年3月我国政府又颁布了《反分裂国家法》。《反分裂国家法》为我们解决台湾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这是这是一部统一法,是一部维护两岸和平的法。这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两岸的和平统一,同时指出,绝不承诺放弃武力并为武力解决台湾问题明确了政策底线。台湾问题已经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道路上一块巨大的绊脚石,无论局面多么复杂,道路多么艰险,中国人民都将排除一切困难,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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