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政策分析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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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政策分析的路径与模式[①]

《外交评论》2011年第6期

内容摘要:虽然外交政策是我们理解国际关系的关键,但与国际政治研究相比,外交政策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本文对外交政策分析的特征、价值进行了总结,并从社会科学研究的四种分析模式出发,对现有外交政策分析文献进行了分类归纳。根据本文的归纳,外交政策分析存在四种路径九种模式。但是,不管那种路径与模式都未能解决外交政策分析的三个关键难题,因而并不能对外交政策提供令人满意的分析。为此,本文最后指出,如何整合不同路径与不同模式以提供一个综合分析框架是外交政策分析面临的难题。 关键词:外交政策分析、施动者-结构、解释、理解

[作者简介]李志永,湖北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政治理论、外交政策分析、中国外交、公共外交等,lizhiyong0424@gmail.com。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诚信楼8层72号信箱(100029)。

克里斯托夫·希尔指出,“外交政策是我们理解国际关系的核心部分,即使它远难称得上这一问题的全部。由于某些好的和坏的理由,它目前被忽视了,但它必须回答中心位置。”[②]保罗·科维特(Paul Kowert)也指出,“由利益可能截然不同的公民所组成的民族国家怎样才能选择合适的外交(或任何其他)政策以服务于‘公共’利益呢?这一集体行为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国家合作途径问题,都是国际关系的主导性问题。”[③]换句话说,国家的外交政策到底是如何决定的及其行为规律构成了国际关系研究的主导性问题,这正是外交政策分析要回答的根本主题。本文将从方法论与认识论入手,对外交政策分析的主要路径与模式进行回顾与总结,以推动我们对外交政策的理解,促进外交政策分析研究的深化。 一、外交政策分析的特征与价值

国际关系是行为体(现今主要是国家)互动造就的人类现象,而就单个行为体而言,任何由国家引起的重大国际政治现象均是不同外交决策或决策[④]相互作用的结果。正是如此,研究国际政治也必须研究外交政策。然而,与国际政治的理论化相比,外交政策研究要落后得多,尚处于“初级阶段”。(1行) 1、外交政策分析的复兴及其特征

外交政策研究在西方被称为外交政策分析(foreign policy analysis, FPA)或外交决策学(foreign policy decision-making, FPDA)。外交决策学研究决策者与所处环境之间在不同层次上的互动过程和互动内容。[⑤]外交政策研究的中心是希望理解各国面对它国及其总体国际环境时的行动和行为。[⑥]可以说,自有国家以来,国际关系、国际政治的研究就已开始。而国际政治研究作为一门学科在一战后就成型了。显然,国际政治研究与外交政策研究都属于国际关系学科,但是传统上的国际关系研究重点在国际政治,而对于外交政策的专门研究涉足较少。瓦莱丽·赫德森(Valerie M. Hudson)就指出“外交政策分析作为一项不同的和具有理论自觉的事业是在二战结束以来才开始。”[⑦]奠定这一领域的主要是三本著作:(1)1954年,美国政治学者施耐德(Richard Snyder)、布鲁克(Henry W. Bruck)和萨宾(Burton M. Sapin)发表了《国际政治研究的一个路径:决策》一文,提出“国家即决策者”,率先将外交决策视角引入国际关系理论研究。[⑧]1962年,文章经作者修改后成书,以《外交决策》[⑨]出版。学界取三个作者名字的第一个字母,称他们为“SBS”,由此外交决策学渐成一派。2002年11

月,在该书发表40周年之际,又以《重温外交决策》[⑩]再版。(2)1956年,斯普劳特夫妇(Harold Sprout and Margaret Sprout)出版了《国际政治语境下的人与环境关系的假设》[11]一书,经过修改1957年以《国际政治研究中的环境因素》[12]为名发表于著名的《冲突化解杂志》,1965年又以《对国际关系中人类事务的生态透视》[13]出版。(3)1966年,詹姆斯·罗西瑙(James N. Rosenau)发表《预理论与外交政策理论》一文,鼓励学者以一种系统和科学的方式分解出有关国家外交行为的通用的一般理论。[14]也正是这三本著作分别奠定了外交政策分析的三个流派,即由SBS开创的外交决策研究、由斯普劳特夫妇开创的外交政策环境研究和由罗西瑙开创的比较外交政策(Comparative Foreign Policy, CFP)研究。(2行) 但是,可能是受到20世纪60年代行为主义革命的影响和冷战现实结构的约束,国际关系学科对科学化的追求导致以华尔兹为代表的结构主义理论和各种理性选择理论成为国际关系的主流。然而,冷战以任何理论尤其是主流理论丝毫没有预料到的方式和时间轰然瓦解,让“冷战后时代成年的研究者们似乎凭直觉认识到国际关系研究最终是人的研究,而人从事这些关系的方式是难于简化的。”[15]故“敌视人”的国际政治研究不再无条件地受到追捧,外交政策分析再度受到研究者们的重视。加迪斯(John Lewis Gaddis)就指出,国际关系是由 “能够对其遇到的变量和条件做出反应和修改的意识实体实施的。他们有时能看到未来的演变,他们能在一定范围内设计出能够加速、延阻甚至是逆转趋势的措施。如果分子有它们自己的思想,化学家在预见它们的行为时就不会那么成功。毫不奇怪,设计一种‘分子式’方法来研究政治是不成功的。……对政治中价值存在的坚持应该是处理比台球复杂得多的客体的另一条线索。”[16] 因而,理解人类如何认识、改造外在世界以及外在世界塑造人类的方式这些问题构成了社会科学家研究的核心,当然也是国际关系学者研究的核心。赫德森指出,任何学科都有其根基,国际关系学科的根基在于单独或以组织形式行动的人类决策者(human decision makers acting singly or in groups)。当代的国际关系理论不管其决策单位是什么(国家、人或者集团等)本质上都被当做单一的理性行为体处理,实际上把国家“黑箱化”了,遵循的是一种国家互动的“台球模式”,这些模式可以称为“一般行为体”(actor-general)理论,而外交政策分析则力图以人类行动者为根基发展一种“具体行为体”(actor-specific)理论。[17]正是这种强调通过对人及其行为的研究来理解后冷战世界的取向,促进了外交政策分析的复兴。

虽然外交政策分析存在不同路径,但它们要共同回答和解决的问题都是“如何分析外交政策的过程与行为?”外交政策分析的解释项(explanans)就是那些影响外交政策及其决策者的各种因素,也正是这些解释项构成了外交政策分析最显著的特征。赫德森将这些特征归结为六点:第一,多因素(multifactorial),即影响外交决策的因素不是单一的而是包括了个人、组织、体系、文化、认知等不同因素的组合。第二,多层次(multilevel),即解释变量来自从最微观到最宏观的所有层次。第三,多学科或跨学科(multi-/interdisciplinarity),即来自于心理学、社会学、组织行为学、人类学、经济学等诸多知识学科的洞见都是有用的。第四,综合性(integrative),即综合了不同层次的因素,跨越了不同领域的人类知识。第五,施动者取向(agent-oriented)[18],即只有人才是真正的施动者,是人的施动性(agency)构成了所有国际政治及其变迁的根源,而国家作为一种抽象物不是施动者因而不具施动性。第六,具体行为体(actor-specific),即不愿意将决策者“黑箱化”为可通约的理性的效用最大化者,因而解释外交决策不仅需要一般和抽象的信息而且也需要具体的信息。[19]与此同时,从外交政策分析的重点来看,其第七个特征应可归结为对决策过程的聚焦,比如关注官僚政治、小集团决策等。(3行) 2、外交政策分析的价值

外交政策分析的目标是获得外交政策是如何制定、为何领导人做出了此种决策、为何国家做出了某种具体的外交政策行为等方面的普遍可应用的知识,以及评估国际体系下的机会与限

制。[20]克里斯托弗·希尔认为,“对外政策是我们理解国际关系的核心部分……它必须在填补目前国际关系有关‘行动过程’的缺口中起到主要作用,这一问题在认识论层面上讨论得很多,但在操作层面上讨论得还不充分。”[21]SBS指出:“如果一个人希望探索依赖于国家行为的事件、条件和互动模式之下的‘为什么’问题,那么决策分析肯定是必要的。我们甚至会说,没有决策分析,‘为什么’问题就不能得到解答。”[22]而赫德森则明确地指出,“外交政策分析对国际关系理论最重要的一个贡献是识别出决定国家行为主要因素即物质和观念因素的理论交叉点,这个交叉点不是国家(state)而是人类决策者。”[23]因此,将人类决策者作为关键的理论交叉点就赋予了传统国际关系理论缺乏的几个优势和价值。具体而言就是:第一,物质与观念、国内与国际不同因素不同层次的理论能够最终被有意义的整合起来。第二,能够给国际关系理论植入一个有生机的施动性概念。第三,从人的角度对国家行为的解释要比对国家行为进行自然法则般的描述更完满和令人满意,因为这可以将动机、情感等要素涵盖其中。第四,外交政策分析可以成为连通国际关系与比较政治、公共政策等其它领域的桥梁。[24]

自冷战后外交政策分析复兴以来,有关国际关系的研究日益变得丰富、生动和立体化。与传统主流理论过度关注环境、结构相比,外交政策分析为我们描绘的世界更加关注作为人的施动者,因而更具有“人性”。然而,这种从只关注决策中的“人”的分析方法,似乎有点矫枉过正之嫌,也面临丧失国际关系学科独立性的风险,因为正如怀特指出的,将国家(state)建构为施动者是国际关系理论的第一步,甚至可以说国际关系学科本身也依赖于此。[25]为此,本文认为外交政策分析不能因为关注“人”而完全忽视对“结构”的分析,也不能因为关注“人”而丢掉确立国际关系学科的根基“国家”,而应该将二者综合起来。 本文认为个人虽然是任何行为的终极施动者,但作为集体行为的外交政策的施动者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个体决策者,而是作为实体存在的国家。因而,本文的外交政策分析的对象主要是实体国家而不仅仅是个体决策者,且赫德森基于人类决策者所指出的外交政策分析的价值仍然成立。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说作为一项探究决策者或国家在具体环境下如何采取外交行为的学术事业,外交政策研究可以说是对国际政治研究的拓展与深化,对于帮助我们理解一个国家所采取的具体外交政策及其行为而言是必不可少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去分析国家的外交政策及其行为呢?

二、社会科学研究的四种分析模式

斯密斯(Steve Smith)早在20世纪80年代回顾外交政策理论时就曾指出,对于国际关系理论家来说,解释国家的外交政策行为已经证明是一项具有特定困难的任务。[26]其实,不仅外交政策分析存在这种困难,任何以人类行为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都面临这种困难。由于,人类任何行为都是行为体在一定结构环境中依据其判断做出的,因而,这种困难就在于:其一,如何确定个体与结构的相对重要性,即结构的限制与行为体的自主性问题,这涉及方法论问题;其二,如何判定决策者的个性、价值观、心理认知等主观因素与客观的物质因素在决策中的相对作用,这涉及认识论问题。不管一个人的在物质与观念或施动者-结构问题上持何种本体论立场,任何一个社会科学家都必须对此做出或明或暗的回答。正是由于不同的方法论与认识论,社会科学研究形成了四种分析模式。(4行) 1、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 可以说,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是西方社会研究领域的一对最基本的范式之一。自社会科学产生以来,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作为两种对立的方法论就一直并存,社会科学中有关个人与社会、个体与整体、微观与宏观、行动与结构等争论均与此有关。个体主义是关于个体在由其组成的整体中拥有自主性、独立性的观点和学说。这种方法论个体主义最早是由社会学奠基人之一马克斯·韦伯提出来的。他认为社会中的集体构造(如政府、社会、股份公司等)只不过是特殊行动的组织模式和结果,个体才是这些特殊行动的唯一载体。就社会学的目的来

说,不存在诸如“起作用”的集体的“个体”这类事物。[27]根据卢克斯的归纳,方法论个体主义主要要点如下:第一,主张只有通过分析个体的行动才能解释社会现象;第二,认为所有的关于社会现象的判断都可以被还原为对个体性质的描述,而不至于损失什么意义;第三,认为只有个体才是真实的存在,集体概念只不过是理论家的建构;第四,宣称社会科学不可能有什么法则,即使有,也是个体的心理倾向所具备的法则。[28]可见,在方法论的个体主义那里,个体是社会的真实本体,也是社会科学分析的基本单元。社会不能脱离个人而存在,“社会”不过是一个方便的“名称”或“标签”,用来指称个体及其行动的集合和关系。现实中并不存在不依个体而存在的独立的社会实体。社会现象最终可“还原为个体以及个体之间的互动,并可以通过后者来得到解释。[29]因此,方法论的个体主义主张“所有社会现象(结构与变迁)最终只能通过个体(属性、目标与信仰)来解释”[30],这是一种“还原主义(”reductionism)立场。

作为与个体主义对立的观点与立场,整体主义可以追溯到社会学另一奠基人孔德那里。他认为当时在物理、化学、机械力学中盛行的原子主义方法并不适合对社会的研究,“如果把社会分割为若干部分而分别进行研究,就不可能对社会的条件和社会的运动进行科学的研究,”在社会学中只有一种正确的途径即“借助于整体的系统观察部分”的方法论整体主义。[31]作为孔德的继承者,迪尔凯姆更是指出,“社会是独立存在的客体,尽管社会是由无数个体联合而成的,但它本身是属于高于个人的相对独立的实体,具有超越于个人的独特性质,这种独特性质无法在在单个个人身上找到。”[32]可见,方法论整体主义认为社会整体是不同于个体集合的真实存在,因而社会整体不能被还原为个体,对社会现象的解释只能在社会层面寻找原因,而不能用个体现象去解释,同时,个体现象也只能通过社会整体得到解释。 综上所述,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对社会现象的解释具有不同的出发点,个体主义坚持个体的先在性、优先性,认为个体才是真实的存在,是解释一切社会现象的源泉。与此相反,整体主义坚持整体的真实存在与优先性,企图通过整体自身去分析社会现象。当然,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内部并不是完全一致的,中间也存在种种温和立场。最终,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在对社会现象的分析上其出发点构成了一个从个体到整体两个极端的连续谱(见图1.1)。

个体主义

整体主义

图0.1:从个体主义到整体主义的连续谱 2、解释与理解

“如何分析人类行为?”这里也涉及认识论问题。认识论问题,主要关注自然科学方法能否应用于社会科学研究及其可应用的程度。[33]社会科学继承了两种知识传统。一种是自16世纪以来的自然科学;另一种是起源于19世纪的历史观念。这两种传统虽然存在内在的紧张却在社会科学各个领域共同存在。因此,“在国际关系事务以及整个社会世界存在两个故事以及与各自相关的一系列理论。一个是外部的,以自然科学家的方式讲述,企图解释自然的工作方式并将人类领域视为自然之组成部分。另一个是内部的,讲述故事是为了让我们理解事件的涵义,此种涵义与从自然法则中发掘的任何意义截然不同。”[34]第一个故事就是解释(explaining),第二个故事是理解(understanding)。“理解是在行为者的思想中再现秩序;解释是以科学的方式寻找原因。”[35]其关键区别在于,解释是从客观角度去探寻事物发展变

化的因果机制,是一种实证主义路径;而理解则是从行为者主观观念出发去建构事件的内涵与意义,是一种诠释主义路径。(4行0 经过行为主义革命洗礼过的社会科学研究,一般注重对行为的因果机制进行科学的研究,因而因果解释这种理性主义模式构成了外交政策分析的常用模式。然而,随着“后主义”的兴起,注重诠释、理解的文化心理视角也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有了一席之地。随之而来的结果是,虽然有关解释与理解是否代表两种不可跨越的认识方法一直存在激烈争论[36],但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理解与解释已经成了两种并行不悖的路径[37]。(5行) 3、社会科学研究的四种分析模式

基于上述方法论与认识论的区分,社会科学研究就存在四种分析模式(见图0.2)。 D A C B 个体主义 解释 理解

整体主义

图0.2:社会科学研究的四种分析模式

模式A和D分析的出发点是个体或单元。这两个模式不太关注行为体的环境,模式A主要研究制约或促使行为体行动的客观机理,模式D主要从行为体的观念或心理出发去诠释行为的动机与意义。模式B和C则强调行为体所处的环境对行为体本身的约束(模式B)或建构(模式C)。正是在方法论与认识论上的不同取向形成了外交政策分析的不同具体路径。(6行)

三、外交政策分析的四种基本路径

个体与整体总是相对的,随着研究的视角的变换,个体与整体可以相互转换。但就国家外交政策而言,我们的参照点可以聚焦于构成国际体系的基本单元即民族国家上,不同研究者根据其对外交政策的不同理解和自身知识偏好,在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的连续谱上选择了不同的位置,由此形成了不同的分析路径。层次分析法的不同应用与侧重正是这种“路径分歧”的反映。

现实主义大师汉斯·摩根索在其经典著作《国家间政治:权力斗争与和平》中主要就是从国际结构、政府结构和个人角度分析国际政治的斗争与和平问题的。[38]肯尼斯·华尔兹(Kenneth Waltz)在他的经典之作《人、国家与战争》中提出了“三个意象”的理论,分别从个人、社会和国际体系来分析战争(战争是特殊的外交政策)产生的原因。[39]戴维·辛格在强调国际体系作用的同时,提出将国际体系和民族国家两个层次的因素进行平衡分析,才能理解国家的外交政策和国际关系。[40]也正是辛格的文章使层次分析法被国际关系研究者接受并被广泛地应用、充实。詹姆斯·罗西瑙将可能影响外交政策的潜在因素划分为五类,即外部因素、国内社会因素、政府结构因素、政策决策者的角色因素和决策者个人因素。[41]罗伯特·杰维斯(Robert Jervis)则主张从四个层次分析外交政策和国际政治,即决策层次、官僚层次、国家本质和国内政治的运作以及国际环境。[42]查尔斯·赫尔曼(Charles Hermann)等则将所有影响外交政策的因素分为七类,即政治领导人的个性、决策结构和过程、政府机构的特点、民族和社会的特性、国际关系格局的特性、一个国家历史环境和过去的外交行为、国际和国内形势转换过程的特点等。[43]约翰·伊肯博瑞等人(G. John Ikenberry)在20世纪80年研究美国经济外交政策时,提出了解释美国外交政策的三种分析路径,即体系中心路径、社会中心路径和国家中心路径[44]。(7、8行)

从前述有关层次分析的不同版本,我们可以发现,“我们对外交政策不是缺乏足够的解释而是供给过度”。[45]不过总结起来说,这些解释国家行为的解释项主要来自于四个层次,即国际体系层次、民族国家(nation-state)层次和国家或政府(state、government)决策层次、国内社会层次。[46]这反映了分析方法上整体主义与个体主义争论。因而,本文认为外交政策分析主要存在四种基本路径:即体系中心路径(system-centered approach)、民族国家中心路径(nation-state-centered approach)、国家中心或政府决策路径(state centered or government decision making approach)和社会中心路径(society-centered approach)。 四、外交政策分析的九种模式

基于外交政策分析的上述四种路径,结合外交政策分析的两种传统(即解释和理解),我们可以得到外交政策分析九种模式(见图0.3)。 认识论 方法论 体系中心路径 民族国家中心路径 解 释 物质结构约束模式 战略或理性选择模式 多元主义模式 社会集团模式 理 解 观念结构建构模式 政治文化模式 认知心理模式 公共舆论模式 国家中心或政府决策路径 官僚政治模式 社会中心路径 图0.3:外交政策分析的四种路径九种模式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这九种模式只能说是理想模式,即从方法论和认识论的单一组合的角度的划分,而对于那些企图跨越不同认识论或方法论的综合分析模式并没有涵盖在内。这样的综合分析模式主要有:(1)外交政策分析领域的综合研究:罗西瑙(James N. Rosenau)的“前理论”(pre-theory)[47]、把外交政策“事件”(event)作为研究的“待解释项”以建立事件数据库的努力[48]、布泽尔(Michael Brecher)和威尔肯菲尔德(Jonathan Wilkenfeld)开展的定性与定量的综合研究[49]以及借用计算机和人工智能建立的各种基于规则的生产系统(Rule-Based Production Systems)[50]。(2)新古典现实主义对外交政策的综合分析。像杰克·斯奈德(Jack Snyder)、斯蒂芬·埃弗拉(Stephen Van Evera)、兰德尔·施韦勒(Randall

Schweller)等新古典现实主义者企图从单元层次内部来分析外交政策行为,试图把国内结构同国际体系结构联系起来,并同时引入观念因素以弥补纯粹物质主义的不足。[51](3)关于内外互动的综合研究。如普特南(Robert D. Putnam)以国家谈判者为核心,以获胜集合(win-sets)为主要概念的“双层博弈”(two-level games)理论框架[52]和马丁(Lisa Martin)和西蒙斯(Beth Simmons)提出的“国际制度替代国内制度”的逻辑。[53]由于这些分析是综合了各种因素或层次的综合分析,故本文没有将这些综合分析努力包括在外交政策分析的基本路径框架之内。依据本文的分析,这四种基本分析路径和九种模式如下:(9行) 1、体系中心路径

体系中心路径或者结构主义路径指对国家行为的分析主要从国际体系的结构出发,强调系统层次的分布因素(物质或观念的分布)对构成单元的因果或建构作用,而将单元视为单一的行为体。其核心假定是整体大于部分之和,整体并不仅仅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具有因果或建构效应的客观实在,主要有物质结构约束和观念结构建构两种模式。其基本分析路径如下:

国际体系(物质或观念的分布) 国家行为 模式一:物质结构约束模式 作为行为主义革命影响的产物,肯尼斯·华尔兹(Kenneth Waltz)以行为主义为方法论基础,以科学哲学为指导,借用经济学成就创立了结构主义的现实主义理论,从而真正建立起国际政治的系统理论。不过华尔兹曾反复地指出:新现实主义的国际政治理论不是外交政策理论。因为他认为自己的理论是一种系统理论而不是还原理论,即从结构而不是从单元的角度来解释国际政治中的重大问题。在与华尔兹的辩论过程中,柯林·埃尔曼(Colin Elman)归纳了华尔兹等人所阐述的国际政治理论不是外交政策理论的四点理由:(1)新现实主义论点的内在逻辑没有提供唯一决定的行为预测;(2)单元层次对国家行为的干预性影响导致对国家行为所做出的源于体系因素的预测总是不准确的;(3)新现实主义以进化选择机制理论为基础,所以它不能用来预测国家的行为选择;(4)新现实主义理论的变量概念清晰度不够,常常发生歧义,如无政府状态、权力、均势等,不便于操作,因此不能对行为进行具体的预测。[54]然而,根据埃尔曼的分析,这些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国际政治理论和外交政策理论实际上并不容易分开,而且一些学者总是利用新现实主义理论来解释单个国家的外交与安全政策。[55]可见,华尔兹对国际政治理论与外交政策理论这种泾渭分明的区分并无必要。因为,诚如华尔兹所言,虽然国际政治理论并不能对外交政策做出准确的预测,但是它毕竟能对外交政策做出预测。至少从这个意义上说,国际政治理论也是一种外交政策理论。故本文认为,严格区分国际政治理论与外交政策理论的结构主义理论均做出了某种外交政策预测,属于外交政策理论。

按照新现实主义的解释,由于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的排列原则是不变的而单元功能具有同一性,因而影响国家行为的变量仅仅是单元间能力的分布,进一步而言就是大国权势的分布。因而,国家在国际权力结构中的相对位置就决定了国家的外交政策行为。因而,在新现实主义看来,作为因变量的国家外交行为主要是由国家在国际权力结构中的相对位置决定的,国际权力结构约束着国家外交行为的基本范围。

新自由主义并没有否认华尔兹的结构,承认大国间的权力分布是国际体系结构的重要因素,但国际结构的特征并不仅仅局限于此。基欧汉认为,“现实主义者所强调的权力分布当然是重要的;……但是,国际体系层次上的人类活动同样会产生重要的作用。”[56]新自由制度主义认为,仅仅强调权力结构是不够的,还必须强调国际体系的进程,因为进程同样是国际体系的重要特征,而这种进程就表现为国际制度。可见,新自由制度主义在承认结构中权力结构的根本作用的前提下,认为国家行为主要受制于国际制度结构。 当然,不管是国家行为受制于权力结构还是制度结构,都体现了物质结构对国家行为的约束

作用。其实,无论是新现实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都是以理性选择理论为基础的,因而,国际物质结构对国家行为的约束、限制就主要体现为一种因果作用,国家行为遵守的就是一种推论逻辑(logic of consequence)。[57] 模式二:观念结构建构模式

虽然自华尔兹的结构现实主义理论诞生以来,国际关系学界形成了结构话语的霸权,一度似乎成为无法撼动的主流理论范式。然而冷战的突然结束几乎宣布结构现实主义理论的失效。冷战结束以来,为了更好地解释国际政治中的新现象,认同和文化重返国际关系学科领域。以认同、规范和文化为核心概念的建构主义成为国际关系理论的三根支柱之一。[58](10行) 新现实主义与新自有主义的结构对行为体的作用主要体现为一种因果作用,温特则强调建构作用。因此,主流国际关系理论过去往往把国际社会的最典型特征无政府状态设定为既定状态或永久的存在,而温特则明确的指出,无政府状态实际上是国际社会的诸多成员即国家造就的。[59]因而,国际体系结构有着多种形式,而不是只具单一性质。由于建构主义在本体论上认为社会的核心是观念而不是物质,虽然物质确实存在,但必须通过观念才具有意义。因而,建构主义对国际结构的考察是从观念或者文化视角进行的。他提出了三种可能的国际体系结构: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因此,根据温特的理论,国家所处的国际体系文化建构着国家的身份、利益,因而最终建构着国家的对外行为。这种文化规范使国家的行为遵守“适当性逻辑”(logic of appropriateness)。 2、民族国家中心路径 在外交政策分析中,大多数研究者或国务家最容易接受和应用最多的方法就是民族国家中心路径。民族国家中心路径的主要假定是国家均是相似的统一的行为体,决策者根据基本稳定的国家利益(national interests)决策。虽然,在绝大多数古典现实主义者那里,国家利益主要基于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相对权力位置来定义,从这个角度来说,民族国家中心路径也属于体系中心路径。但与此同时,国家利益也可以根据国家的政治文化加以主观的定义。因此,从根本上讲,这是一种立足于民族国家自身相对稳定的客观或主观需要的分析方法,因而与那种具有“科学革命”痕迹的自上而下的体系中心路径虽然有交叉但还是不同的。根据解释与理解的不同,又主要有战略或理性选择模式和政治文化模式两种。其基本分析路径如下:

民族国家需要(主观或客观定义的国家利益) 国家行为 模式三:战略或理性选择模式

战略模式假定国家在客观的国家利益指导下开展外交活动。以摩根索为主要代表开创的传统现实主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现实主义外交学,其核心就是国家对利益和权力的追求,这源于人性和无政府状态的国际社会。正是这种国家动机理论构成了现实主义外交学的核心和基础。摩根索认为,外交是国家权力的组成部分。它的任务是:第一,根据已拥有的潜在的实力来确定国家的目标;第二,评估别国的目标及其为实现这些目标已拥有的潜力和实力;第三,确定双方的目标在何种程度上可以相容;第四,决定和实施适合于实现国家目标的手段。[60]希尔斯曼认为,这种传统的战略模式确定了以下几个程序:首先,分析家必须确定研究对象国的力量或战略目标;第二步是研究这个国家可选择哪些手段来达到这些目标。如果研究是为解释这个国家过去的行为,那么,最后一步就是设定这个国家之所以选择这种手段是因为它可以据此最有效地、最省力地达到目标。与此相似,假如研究是为了预测未来,那么,这最后一步就是设定这个国家将要选择的手段也可能最有效最省力地达到目标。[61]可见,这一模式的基本假定有:首先,国际事务中的行动者是民族国家而不是单个的个人。第二,国家在国家利益目标驱动下行动。这些利益目标包括生存、安全、权力、威望等。第三、偏好既定,即利益目标具有明确的优先次序,如安全居首而权力次之。第四,完全信息,即国家能够对达到目标的可供选择的方法进行系统的研究。第五,理性选择,即国家对达到

目标的方案的选择是客观和不带感情的。[62]

不过传统战略模式研究的是外交政策的内容和动机,而不是决策;使用的是经验主义的历史和哲学的方法;进行的主要是定性研究。正因为如此,传统战略模式虽然富有哲学启迪,却显科学性不足。20世纪50、60年代,伴随国际政治领域“第二次大辩论”的展开,行为主义革命在国际关系研究领域的影响逐步加深,国际关系研究对科学化的追求逐步提高。与之相适应,理性选择模式成为分析一国外交行为的主流方法。这一方法假定个体行为体不仅拥有完全和不变的偏好而且拥有完全的信息和精确的计算能力。应用到国际关系领域,在理性模式中,国家被比喻为台球(billiard ball),国际关系就好比一场台球游戏。因而,决策者在决策一开始就有一个或一组明确的目标即客观国家利益,并能对信息与手段进行精确计算,在权衡成本与收益的过程中,做出最优决策。正如维巴(Sidney Verba)所言:“如果决策者是理性的,知道理性规则的观察者就能够在自己的头脑中重现决策过程;同时,如果观察者了解决策者的目的所在,还能够在预知其然的同时知其所以然。”[63]可见,按照理性行为模式的规则,外交决策过程是简单易懂的,决策行为则是一个可以预期的行为过程。正如罗伯特·基欧汉在论述理性选择概念时所说:“我们不需要去研究领导人究竟在想什么,我们可以仅仅通过在办公室中进行‘思想实验’,就可能获得必要的信息。”[64]经过行为主义的改造,战略模式具有了科学化的外衣,其影响也不断增大。博弈论的流行正反映了这一趋势。 然而,虽然战略或理性选择模式被视为外交政策分析的主流模式,影响很大。但其不足也是显然的:第一,国家利益并不能完全通过客观的方式加以定义,政治文化、民族经历、意识形态等显然也影响着国家利益的边界;第二,政治并不仅仅是一件通过理性计算就可以理解的,人的理性其实总是有限的,受到种种因素的限制;第三,“这一模式似乎不能也不愿意为施动者-结构问题提供解决之道,”[65]不能实现个体与整体或施动者与结构的综合。(11行)

模式四:政治文化模式 加布里埃尔·阿尔蒙德(Gabriel Almond)认为:“研究任何一个政治体系,不但要了解这个政治体系在某个特定时期里的实际作为,而且要了解它的基本倾向。”这个基本倾向(政治体系的心理方面)就是政治文化。它包括一国居民当时所盛行的态度、信仰、价值观和技能。[66]亨廷顿著名的《文明冲突论》[67]的文章于1993年发表后,有关文化与外交行为的关系更是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在理性选择或战略模式那里,国家利益是根据其在国际体系中拥有的相对权力界定的,而政治文化模式则认为,国家利益也可以被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的根本属性加以主观的界定。特定国家的国际目标及其优先事项通常与决策者出生和侵染于其中的更广泛文化所珍视的价值观相一致。[68]如果对文化做广义的理解,那么不仅政治文化而且诸如意识形态、宗教、民族主义等“自有”知识[69]都对国家利益的界定具有深刻的影响,从而影响一国外交政策行为。

关于文化分析模式兴起与发展阶段,不同学者之间存在很大的争议。迈克尔·德什(Michael C. Desch)认为,这一分析模式经历了三次浪潮,即兴起于二战期间美国战争信息办公室管辖下的外国国民性格分析署对轴心国“国民性格”的研究,发展于冷战期间对美国和苏联不同政治文化的研究,冷战结束后得到了更好的完善。[70]而肯·布日(Ken Booth)和拉塞尔·楚德(Russell Trood)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分成冷战期间对美苏战略文化的研究和20世纪80年代后向其它国家扩展两个阶段。[71]江亿恩(Alastair Iain Johnston)则把对战略文化的研究分成三个阶段,即20世纪80年代左右的机械决定论阶段、80年代中期的把文化当成模糊工具阶段(ambiguous instrumentality)和90年代的对组织文化研究的阶段(organizational culture)。[72]

有关政治文化对外交政策行为影响的比较著名的研究有:第一,布瑞歇尔(M. Brecher)的《以色列的外交政策系统:环境、形象和过程》全面探索了国家的心理文化环境及其对以色

列外交政策的影响。[73]第二,班纳吉(S.Banerjee)将国家身份与个体观念结合起来研究尼赫鲁和真纳各自建立的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国家身份和传统。[74]第三,亨廷顿有关美国政治价值观及其对美国外交政策的影响的分析[75]和后来著名的“文明冲突论”的观点。[76]第四、赫德森试图分析在某个文化背景下人们的思维定式对外交政策的影响。她设计了几种外交政策形势和一个国家对每个形势可能的反应,随后,调查了三个国家,了解一般民众认为各自国家和其它相关国家会怎样应对上述形势。她发现多数情况下每一种文化都有着独特的思维模式。民众对“我们是谁?”的定义影响着“我们应该怎样做?”[77]第五,杰克·斯奈德(Jack Snyder)和柯林·格瑞(Colin Gray)认为弄清苏联的战略文化是理解苏联核武器政策的重要前提,而不是用美国的思维方式来思考苏联的行为。[78]等等。 可见,战略或理性选择模式和政治文化模式分别侧重从客观或主观的国家利益出发去分析外交政策行为,把握住了外交政策的核心因素,能够为我们分析外交政策提供最基本的依据。然而,其不足在于:第一,国家利益是一个伸缩性极大的概念,因而用这样的概念分析问题,难以证伪;第二,国家利益的界定并不总是一个既定的结果,而是一个政治斗争的过程,是在政治过程中形成和塑造的;第三,该路径成立的一个隐含假定或前提是,国际体系制约着国家行为的范围,然而该路径由于专注于民族国家层次的因素,而对决策者所面临的决策结构涉及不多。 3、社会中心路径

在体系中心和民族国家中心路径中不受重视的社会因素在社会中心路径中却成为解释外交政策行为的主要变量。在这里,社会集团被假定在外交政策形成中持续起着核心作用,[79]从而突破了前两种路径对国家单一性(unity)的假定。

社会中心路径假定政治领导人最关心保持国内政治支持的高水平。因此,外交政策选择首先是根据其对决策者的国内地位的影响来判断的。这一假定的基本原理在于国内支持是领导人维持权位的前提。这一模式保留了国家主义的理性假定,但以国内(各种利益集团)目标替代了国家目标来解释政策选择。在这一模式中,国家官员或者国家机构对政策的形成没有自主的或者有意义的干预作用。其基本分析路径是:

社会因素 国家行为

同时,根据对社会结构、核心决策者动机和影响因素的不同假定,可以区分多元主义模式、社会集团模式[80]和公共舆论模式三种。 模式五:多元主义模式

基于社会偏好和国家行为关系的核心假设,自由主义认为国家是拥有不同利益取向的社会行为体的代表机构,发挥着传送带的作用,将个体和集团的偏好和权力转化为国家政策。因此,国家的性质以及社会利益集团才是国家国际行为的决定性因素。[81]之所以叫多元主义,是因为这一模式认为,一方面影响外交政策的利益集团在数量上是巨大的且存在交叉裂痕,因此联盟因问题与时间的不同而不断变换;另一方面,决策中心的权力是分散的,因而容易受到外部利益集团的影响。 模式六:社会集团模式

与多元主义模式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社会集团模式假定权力集中在少数几个社会集团手中,集团间的裂痕不是交叉的,因而在不同时间在不同问题上,联盟都是稳定和持续的。根据集团数量的不同,又可分为精英理论、马克思主义、社团主义(corporatism)和部门集团理论(sectoral bloc theory)。[82] 模式七:公共舆论模式

社会因素不仅可以通过各种政治组织或利益集团传递到国家外交行为上,而且作为民意的公共舆论也可以大大地影响国家外交决策及其政策行为。公共舆论模式挑战了有关公共舆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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