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工程签证管理流程1.11

更新时间:2023-04-23 07:20: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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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工程签证管理流程

一、流程目的

加强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提高现场签证的结算效率。

二、适用范围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管理。

三、术语/定义

现场签证: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及施工图纸外增加施工内容。例如: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临时用工、各种技术措施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奖励和索赔问题、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在施工合同之外)等。

四、现场签证的原则

4.1事实求是原则:所有签证要本着事实求是的原则,经办人必须保证签证真实性;

4.2公平原则:在与施工单位发生签证时,应本着公平的原则,保证签证办理过程及时、准确;

4.3可追溯原则:现场签证的资料包括签证手续、签证预算、签证预算审核等原始文件,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同时必须保存原件。

4.4 权力限制原则:

4.4.1 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监理单位审核经济签证后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时签字认可。建设单位审核经济签证后必须由工程部经理、现场工程师、造价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如工程部经理未签字,一律无效。

4.4.2 建设单位现现场工程师负责对引起现场签证的原因进行确认,同时对设计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和设计图纸无法准确计算的工程量会同造价人员共同确定。

4.4.3 建设单位造价人员负责按照合同规定的原则,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签证预算书进行审核。

4.4.4施工单位上报的文件必须先提交至监理单位。

4.5 时间限制原则: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并严禁事后补办。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完成验收手续,工作量确认。对已施工完的工程项目未进行隐蔽验收导致工程量无法计算。结算时不予认可。

4.6 原件结算原则:必须要有齐备、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依据。

4.7一单一算原则:一个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预算书,对应一个工程合同,且需连续编号。

五、现场签证的内容

5.1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设计变更编号);

5.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

5.3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

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5.4建设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施工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

5.5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5.6施工图纸无法计算的工程项目

六、现场签证分类

现场签证分为两类:特急类和正常类。

6.1 特急类现场签证

特急类现场签证指:不能做到事前控制,同时又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现场签证。

特急类现场签证办理流程

施工单位口头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并作相应的原始资料记录(文字和影像)。施工单位得到工程部经理口头或其他方式认可后即可开展工作,事件发生24小时建设单位确认现场事实。

详细办理流程同正常类现场签证。

特急类现场签证的界定: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负责界定。

6.2 正常类现场签证

正常类现场签证指:可做到事前控制的现场签证。

七、现场工程签证申报、审批注意事项

7.1 施工单位所报经济签证应写明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

变更签证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增减的工程量(签证原因应尽量明确);并根据现场签证实际涉及的合同单数,按一单一算的原则提供工程预算书。

7.2 经济签证必须先提交至监理公司,监理公司在签证前必须认真核对签证工

程的施工时间、工作内容、发生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工日数、机械台班数以及签证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何方负担等,特别是对发生的原因以及责任

单位的交代应详细明确。监理单位审核完后提交至建设单位。

7.3 建设单位核价后,将签证单返还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

八、工作流程(详见建设单位发2014年028号工作联系单)

九、说明:本文件适用于适用于黔南州硅生态产业园工程施工现场所发生经济签证,原已发生经济签证按本文件要求完善。后期发生经济签证按本文件要求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36v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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