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金融信息动态第4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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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金融信息动态

2014年第8期

国际信息

欧元区PMI值再创新低至52.8

总第41期 年 2014 8 月 26 日

巴西出台系列信贷刺激措施以提振经济 国内信息

7月末广义货币增长13.5%,狭义货币增长6.7% 2014年7月社会融资规模为2731亿元 2014 年7 月份金融市场运行平稳 尚福林披露三家民营银行获准筹建 全国首单项目收益票据落地河南 省内信息

云南民营金融机构逾1100家

前7月云南省引进省外到位资金超3000亿元 前7月云南省对外贸易额91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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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启动小微企业信用评级 金融业信息

7月人民币贷款增加3852亿元,外币贷款减少27亿美元

7月人民币存款减少1.98万亿元,外币存款增加150亿美元

7月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和质押式债券回购月加权平均利率均为3.41%

7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4984亿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1043亿元

银监会发布2014年二季度监管统计数据 政策解读

尚福林在上半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上强调坚定信心、振奋精神,不断开创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事业的新局面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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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信息

【欧元区PMI值再创新低至52.8】21日,数据研究机构Markit公布最新数据称,欧元区制造业及服务业活动双双减速,整体经济持续疲软。欧元区8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初值由7月份的终值51.8降至50.8,创13个月来新低,不及预期值51.3。服务业PMI初值由7月份的终值54.2降至53.5,不及预期值53.7。综合PMI初值为52.8,同样不及预期值53.4以及前值53.8。相关:21日当天,欧元区多国国债收益率接近历史最低水平。西班牙10年期国债收益率降至2.37%,处于历史低位区间。意大利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为2.59%,略高于历史记录低点。葡萄牙10年期国债收益率同样为3.22%的十年低位。德国10年期国债则低于1%。在全球国家中,10年期国债收益率低于1%的仅有日本和瑞士,如今德国也加入了该行列。

【巴西出台系列信贷刺激措施以提振经济】由于担心今年经济增长率甚至达不到1%,巴西政府20日出台一系列信贷刺激举措,先是央行决定降低银行存款准备金以增加流动性,后是财政部宣布采取措施简化不动产交易手续。进一步降低商业银行的储备金额后,可释放250亿雷亚尔(约合114亿美元)用于贷款的资金。相关:今年7月25日,巴西央行已允许银行将50%的存款准备金用于贷款发放,专家认为这将为市场释放450亿雷亚尔的资金,但迄今该措施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央行20日宣布的措施将这一比例提高至60%。

二、国内信息

【7月末广义货币增长13.5%,狭义货币增长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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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119.42万亿元,同比增长13.5%,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去年同期低1.2个和1.0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33.13万亿元,同比增长6.7%,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去年同期低2.2个和3.0个百分点;流通中货币(M0)余额5.73万亿元,同比增长5.4%。当月净投放现金395亿元。

【2014年7月社会融资规模为2731亿元】初步统计,2014年7月份社会融资规模为2731亿元,分别比上月和去年同期少1.69万亿元和5460亿元。其中,当月人民币贷款增加3852亿元,同比少增3145亿元;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减少169亿元,同比少减988亿元;委托贷款增加1219亿元,同比少增708亿元;信托贷款减少158亿元,同比少增1309亿元;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4160亿元,同比多减2383亿元;企业债券净融资1427亿元,同比多951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332亿元,同比多204亿元。2014年1至7月社会融资规模为10.81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少1577亿元。

【2014 年7 月份金融市场运行平稳】2014 年1至7 月,金融市场总体运行平稳。7月份,债券市场发行量同比有所减少;货币市场成交量增加,货币市场利率较上月略有上行;现券日均成交量同比减少;银行间债券指数小幅下降,交易所国债指数小幅上升;上证综指和深成指上涨,日均成交量均有所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债券市场发行情况。2014 年1至7月份,债券市场累计发行债券 6.3 万亿元,同比增加18.8%。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累计发行6.2 万亿元,同比增加22.2%。7 月份,债券市场共发行各类债券9111.0 亿元,同比减少4.3%。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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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债券市场共发行债券8977.7 亿元,同比减少1.7%。截至 7 月末,债券市场总托管余额为 32.7 万亿元。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托管余额为30.4 万亿元,占总托管量的93.1%。与去年年末相比,7 月末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中,商业银行持有债券占比为66.6%,下降0.7个百分点,非银行金融机构为9.3%,下降0.3 个百分点,非法人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类投资者持有债券占比共为24.1%,增加1.1 个百分点。从公司信用类债券持有者结构看,7 月末,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非法人机构投资者和其他类投资者的持有占比分别为 44.8%、9.7%、33.7%和 11.8%。

货币市场运行情况。2014 年1至7月份,货币市场成交量共计 136.3 万亿元,同比增加18.3%。其中,质押式回购成交109.5 万亿元,同比增加22.9%;买断式回购成交 5.7 万亿元,同比增加 82.9%;同业拆借市场成交 21.1 万亿元,同比减少8.3%。7 月份,货币市场成交总量共计24.2 万亿元,同比增加59.7%,环比增加3.4%。其中,质押式回购成交 19.8 万亿元,同比增加 61.5%,环比增加5.6%;买断式回购成交 1.1 万亿元,同比增加 124.1%,环比增加7.0%;同业拆借成交3.3 万亿元,同比增加37.4%,环比减少9.1%。7 月份,同业拆借加权平均利率为3.41%,较6 月份上行56个基点;质押式回购加权平均利率为 3.41%,较 6 月份上行 52个基点。

债券市场运行情况。2014 年1至7月份,银行间市场现券交易累计成交21.2 万亿元,日均成交1461.5 亿元,同比减少37.0%。7 月份,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交易成交量 3.7 万亿元,日均成交1590.6 亿元,同比增加184.6%,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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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增加9.0%。7 月末,银行间债券总指数为151.89,较6 月末下降0.32,降幅为0.21%。交易所国债指数为142.30,较6 月末上升0.28, 升幅为0.20%。

股票市场运行情况。7月末,上证综合指数收于2201.56 点,较6 月末上涨153 个点,涨幅7.48%,深证成份指数收于7956.91 点,较6 月末上涨614 个点,涨幅8.36%。7 月份,沪市日均交易量为1039.0 亿元,环比增加 383.1 亿元,深市日均交易量为132.5 亿元,环比增加56.1 亿元。 【尚福林披露三家民营银行获准筹建】7月25日,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尚福林在银监会2014年上半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披露,银监会近日已正式批准三家民营银行的筹建申请。这三家民营银行分别是:腾讯、百业源、立业为主发起人,在广东省深圳市设立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正泰、华峰为主发起人,在浙江省温州市设立温州民商银行,以及华北、麦购为主发起人,在天津市设立天津金城银行。

尚福林介绍,三家试点银行在发展战略与市场定位方面各有特色,目标是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高效和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如深圳前海微众银行将办成以重点服务个人消费者和小微企业为特色的银行,温州民商银行定位于主要为温州区域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区居民、县域三农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天津金城银行将重点发展天津地区的对公业务。

【全国首单项目收益票据落地河南】在人民银行总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支持和指导下,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积极参与银行间市场产品创新,取得重要进展。以河南省内企业为发行人的全国第一单项目收益票据——“郑州交投地坤实业有限公司2014-2016年度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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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于7月11日获交易商协会注册通过,7月14日首期成功发行。

本次项目收益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2亿元,发行期限为15年,一次注册、分期发行,首期发行5亿元。设臵“5年+5年+5年”、“10年+5年”两个发行品种,发行利率分别为7.5%、8.2%。由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项评级为AAA。票据募投对象为郑州综合交通枢纽地下交通工程(东广场项目),还款来源为郑州高铁站东广场地下一至三层未来商业开发及作为社会停车场的经营性现金流。该票据遵循“使用者付费”市场原则,开辟了城镇化建设融资新途径。

三、省内信息

【云南民营金融机构逾1100家】从8月8日在昆明举行的“一心两区”金融新格局建设与民营金融培育发展座谈会上了解到,我省“五小”民营金融机构培育发展工作做出了新亮点,实现了新突破。截至目前,我省“五小”民营金融机构已超过1100家。自2011年以来,省金融办针对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服务需求,结合云南金融发展的实际,突出抓好以小额贷(小额贷款公司)、小民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小民融(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小交所(交易场所)、小私募(私募股权投资企业)为主要内容的“五小”民营金融机构培育发展工作,全力推进金融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民生,让金融服务贴近“三农”、贴近小微、贴近县域,走出了一条可持续的地方金融创新发展新路子。

截至今年6月,全省小贷公司达578家,今年新增29家。1至5月,累计发放贷款136亿元,贷款余额267亿元,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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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支农贷款余额198亿元,小企业贷款余额28亿元,有效发挥了普惠金融、草根金融“毛细血管”的作用。截至目前,共批筹民间资本管理公司45家、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64家;全省19家交易所累计成交额已超过3000亿元,惠及近15万产业客户及其他投融资主体;全省审核通过股权投资类企业已达407家,较去年增加71家,覆盖全省13个州市。其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31家,注册资本56.7亿元;股权投资基金76支,规模超过257亿元。

【前7月云南省引进省外到位资金超3000亿元】云南省招商合作局数据显示:今年1至7月,全省新签订实施国内合作项目1415个,同比增10.3%;项目协议总投资3533.6亿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引进省外到位资金3046.4亿元(其中结转项目到位资金2491.2亿元),同比增44.4%。 第一、二、三产业省外到位资金分别为166.9亿元、1313亿元、1566.5亿元,占比为5.5:43.1:51.4。泛珠三角内地8省区、西南5省区市、长三角地区在滇投资实际到位资金分别为1171.2亿元、684.8亿元和591.5亿元,占全省到位资金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8.4%、22.5%和19.4%,较2013年同期增55.6%、54.2%和61.1%。北京(含央企)、浙江、四川、广东、福建5省市位居外省区市在滇投资到位资金前5位,陕西、河南、江西、天津、广东、重庆、贵州、山西、浙江、安徽、四川、上海、河北、湖南14个省区市投资额较去年同期增50%以上。红河、保山、临沧、曲靖、楚雄、大理和昭通引进省外到位资金同比增30%以上。

【前7月云南省对外贸易额910.5亿元】据海关统计,2014年1至7月,云南省外贸进出口额910.5亿元人民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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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较上年同期(下同)增长40.7%,全省外贸额排名全国省区市第22位。其中出口491.0亿元,增长45.3%;进口419.5亿元,增长35.6%。

1至7月,全省出口机电产品182亿元,增长84.4%,占全省出口额37.1%;出口农产品79.3亿元,增长13.6%。 1至7月,全省进口机电产品85.4亿元,增长63.1%;进口农产品67.4亿元,增长13.9%。

1至7月,全省与东盟贸易额459.7亿元,增长59%,占全省外贸额的50.5%。

1至7月,昆明市外贸进出口471.5亿元,增长11.5%,占全省外贸额比重由去年同期的65.3%降至51.8%。

【云南启动小微企业信用评级】日前,云南省工信委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的通知”,这意味着今年云南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正式启动。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大背景下,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呼声愈发强烈。眼下我国处于以间接融资为主要渠道的融资环境中,银行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高门槛,被认为是导致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直接因素之一。但还有部分原因在于小微企业由于管理制度的不规范,缺乏完整的信用体系,造成了即使增加资金来源和供应渠道,也让融资机构相当为难的窘境。开展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将引导小微企业建立企业内部信用档案,并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建立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的信息交流服务平台。将建立起包括小微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机制、小微企业第三方信用评价制度、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和小微企业信用惩罚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在省工信委设定的信用评级条件中,参与本次小微企业信用评级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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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需满足三个条件:是新上规模的小微企业、已列入省小微企业上规升级重点培育库的企业和有融资需求的成长型、创新型小微企业。

四、金融业信息

【7月人民币贷款增加3852亿元,外币贷款减少27亿美元】7月末,本外币贷款余额83.26万亿元,同比增长13.3%。人民币贷款余额78.02万亿元,同比增长13.4%,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去年同期低0.6个和0.9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贷款增加3852亿元,同比少增3145亿元。分部门看,住户贷款增加2062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259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803亿元;非金融企业及其他部门贷款增加1773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2356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2082亿元,票据融资增加1726亿元。7月末外币贷款余额8498亿美元,同比增长12.3%,当月外币贷款减少27亿美元。

【7月人民币存款减少1.98万亿元,外币存款增加150亿美元】7月末,本外币存款余额115.38万亿元,同比增长11.7%。人民币存款余额111.62万亿元,同比增长10.9%,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去年同期低1.7个和3.7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存款减少1.98万亿元,同比多减1.73万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减少1.08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减少1.35万亿元,财政性存款增加6804亿元。7月末外币存款余额6086亿美元,同比增长43.4%,当月外币存款增加150亿美元。

【7月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和质押式债券回购月加权平均利率均为3.41%】7月份,银行间人民币市场以拆借、现券和债券回购方式合计成交27.83万亿元,日均成交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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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亿元,日均成交比去年同期增长69.5%。7月份,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和质押式债券回购月加权平均利率均为3.41%,分别比上月高0.56个和0.52个百分点,分别比去年同期低0.13个和0.19个百分点。

【7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4984亿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1043亿元】7月份,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的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分别发生3067亿元、1917亿元、232亿元、811亿元。

【银监会发布2014年二季度监管统计数据】近日,银监会发布2014年二季度监管统计数据。数据显示,2014年二季度,我国银行业总体运行平稳,资产负债规模稳步增长,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增强,不良贷款余额有所增加,但不良贷款率仍保持在较低水平,银行业盈利水平、准备金水平和资本充足水平持续较好,整体风险抵补能力较强,流动性比较充裕。

银行业资产和负债规模稳步增长。2014年二季度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外本外币资产总额为167.2万亿元,同比增长15.89%。其中,大型商业银行资产总额71.0万亿元,占比42.48%,同比增长11.26%;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总额30.4万亿元,占比18.21%,同比增长17.39%。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外本外币负债总额为156.1万亿元,同比增长15.78%。其中,大型商业银行负债总额66.3万亿元,占比42.47%,同比增长11.27%;股份制商业银行负债总额28.7万亿元,占比18.38%,同比增长17.14%。

银行业对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和民生工程的金融服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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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加强。2014年二季度,银行业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信贷政策,优化信贷结构,在盘活存量的同时坚持按照“有扶有控”的政策用好信贷增量,优先用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升级的行业和项目,继续大力发展绿色信贷,不断加强对“三农”、小微企业、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和民生工程的金融服务。截至二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不含票据融资)余额22.5万亿元,同比增长16.6%;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包括小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小微企业主贷款)余额19.1万亿元,同比增长16.9%;用于信用卡消费、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贷款同比分别增长37.4%和44.2%,以上各类贷款增速均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信贷资产质量总体仍保持稳定,信用风险有所上升。按照监管规定,商业银行应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其中,关注类贷款指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因素的贷款;贷款五级分类的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2014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法人口径,下同)不良贷款余额6944亿元,较上季末增加483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08%,较上季末上升0.04个百分点。2014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正常类贷款余额620824亿元,占比为96.38%;关注类贷款余额16398亿元,占比为2.55%。

银行业整体风险抵补能力较强。银行业利润增长保持平稳。截至2014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当年累计实现净利润8583亿元,同比增长13.96%。2014年上半年商业银行平均资产利润率为1.37%,同比下降0.01个百分点;平均资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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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率20.66%,同比下降0.52个百分点。

针对信用风险计提的减值准备较为充足。2014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18254亿元,较上季末增加574亿元;拨备覆盖率为262.88%,较上季末下降10.77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为2.83%,较上季末下降0.01个百分点。

资本充足率继续维持在较高水平。2014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不含外国银行分行)加权平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13%,较上季末上升0.10个百分点;加权平均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13%,较上季末上升0.10个百分点;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2.40%,较上季末上升0.27个百分点。资本净额的稳步增加和部分商业银行经核准开始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所带来的资本节约是二季度资本充足率上升的主要原因。

流动性水平比较充裕。2014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流动性比例为47.52%,较上季末上升1.23个百分点;存贷款比例为65.40%,较上季末下降0.49个百分点;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2.50%,较上季末下降0.03个百分点。2014年二季度,银行间同业拆借月加权平均利率总体低于一季度。

五、政策解读

【尚福林在上半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上强调坚定信心、振奋精神,不断开创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事业的新局面】7月25日,银监会召开2014年上半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暨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议,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尚福林出席会议并讲话,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银行业当前面临的形势,总结上半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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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部署下个阶段工作任务。尚福林指出,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全国银行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一手抓促发展,一手抓防风险,保持了银行业的稳健运行态势。

一是全面深化改革有了新进展。民营银行试点取得实质性进展。3家试点银行近日获得筹建批准,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制度也已正式出台。业务治理体系改革进展顺利。印发完善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的两个通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相继启动了同业和理财业务管理体制改革。简政放权效果开始显现。印发推进简政放权改进市场准入工作的通知,修订中资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行政审批项目清减比率达到25%。推行普惠金融取得新进展。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国办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召开全国“三农”金融服务电视电话会议,出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制定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政策性银行改革取得新成果。批准国家开发银行筹建住宅金融事业部,探索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新模式,改革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银行业监管体制。

二是支持实体经济成效明显。根据国务院要求,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进一步落实“金十条”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了定向降准、扩大小微企业再贷款和专项金融债规模、改进宏观审慎管理、调整存贷比等重大政策。盘活信贷存量方面,通过资产证券化盘活了886亿元存量信贷资产,通过并购贷款等方式盘活了部分产能过剩行业贷款;通过重组清收等增加可贷空间。用好信贷增量方面,上半年各项贷款比年初增加6.2万亿元,同比增长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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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投向国家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企稳回升。截至6月末,主要商业银行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超过2万亿元,文化产业贷款超过5千亿元;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突破1万亿元。

三是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持续得到加强。截至6月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08%,比年初上升0.08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比年初增加1024亿元。有效遏制了平台贷款风险上升势头。对房地产贷款严格名单制管理、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不良贷款率与年初基本持平。规范理财投资运作管理,6月末理财资金投向非标债权的占比较年初下降了4.7个百分点。商业银行流动性比例较年初提高3.5个百分点,流动性覆盖率124.8%,日均存贷比67.4%。

四是监管能力建设迈出新步伐。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完善了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制定了新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明确了数据质量监管要求,调整了存贷比计算口径,核准了六家银行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出台了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制定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规则,推进了商业银行分类监管制度研究。监管机制得到优化。建立完善了信托业管理八项机制和财务公司管理六项机制,升级了银行大客户风险监测系统,EAST系统进一步得到推广应用,理财业务、同业交易、信贷流转、信托产品、租赁业务等信息登记系统建设顺利推进。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整合现场检查机构和队伍的探索取得进展。

尚福林指出,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平稳,结构调整稳中有进,转型升级稳中有升,经济运行中出现许多积极变化。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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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保持了稳健运行态势,存贷款稳步增长,资本充足水平较好,风险抵补能力较强,流动性充裕,盈利水平总体稳定。在看到我国银行业改革发展积极面的同时,也要增强忧患意识,充分估计银行业面临的潜在风险和挑战,特别是当前经济下行、结构调整以及利率市场化等都将对银行业带来严峻挑战。经济增速放缓将使信用风险加重,部分过剩行业盘整将使风险暴露增多,非法集资、民间高利贷、不规范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不审慎的代理业务活跃,并有向银行业传染风险的趋势。

尚福林要求,下一阶段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改进服务,防范风险,加强监管,积极支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一是着力优化制度设计,提升改革成效。统筹推进民营银行试点,抓紧研究制定民营银行监管指引,在推进第一批试点银行筹建基础上,稳步扩大试点范围。全力推进普惠金融改革,深入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确保审批事项清减比率达到50%。按照机构资格审批、具体项目报告、自选发行市场、统一登记托管原则,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进一步改进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核办法,从制度源头遏制存款“冲时点”行为。

二是认真落实信贷政策,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有保有压、有扶有控、有进有退,促进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升级。支持重点行业和领域。引导信贷资金向铁路、水利、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节能环保等国家重点项目适当倾斜。支持信息消费、健康养老、文化创意、新能源汽车和生产性服务业。支持扩大外贸、转移产能和企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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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拓展绿色信贷业务。优先支持居民家庭首套住房需求。扩大小微和“三农”金融服务,坚持两个不低于的政策目标。推广专业支行、信贷工厂、产业链金融等服务模式,推动微贷技术、银保合作、直补担保等业务创新。对限制领域实施有序退出。扩大信贷资产流转业务试点范围。充分估计各类贷款的潜在风险,足额计提拨备,加大呆账核销力度,做到应核尽核。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规范银行服务收费。推动落实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续贷管理办法,减少搭桥融资行为,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三是全面加强风险防范,坚决守住风险底线。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扩散。重点监控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产能严重过剩等领域风险,严格管控高杠杆、多头授信、涉及非法集资和民间高利贷企业的债务风险,及时处臵互保联保、担保圈、担保链、企业群和各类仓单融资风险。严防表外风险输入。严守银行经营管理规则,回归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三性”原则,回归铁账本、铁算盘、铁规章的“三铁”要求,回归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三查”制度,回归前中后台的“三分离”安排。

四是增强责任意识,提升监管合力。进一步明确风险责任,对业务风险防控,要明确银行的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的监督责任。对企业债务风险处臵,要明确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的协调责任。对机构风险防范化解,要明确股东与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的指导责任。对监管工作,要明确属地监管单位的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的传导责任。完善监管机制。出台商业银行分类监管的指导意见。推进监管组织体系改革,探索建立监管规则制定与执行分开,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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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与行为监管分开,行政事务与监管事项分开,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与监管处罚分开的监管治理架构,整合监管资源并向监管一线倾斜,切实解放监管生产力。积极参与国际监管改革。推动新监管标准实施,指导银行业加快资本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落地。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当前,我国经济形势总体向好,但仍存在不稳定因素,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结构调整处于爬坡时期,解决好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对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当前企业融资成本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宏观经济因素又有微观运行问题,既有实体经济因素又有金融问题,既有长期因素又有短期因素,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全面深化改革,多措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金融部门和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49次、第57次常务会议精神,采取综合措施,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经国务院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适度增长。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组合,维持流动性平稳适度,为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创造良好的货币环境。优化基础货币的投向,适度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的力度,着力调整结构,优化信贷投向,为棚户区改造、铁路、服务业、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和“三农”、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提供有力支持。切实执行有保有控的信贷政策,对产能过剩行业中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不搞“一刀切”。进一步研究改进宏观审慎管理指标。落实好“定向降准”措施,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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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结构引导作用。(人民银行负责)

二是抑制金融机构筹资成本不合理上升。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通过提高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能力、优化资金配臵等措施,遏制变相高息揽储等非理性竞争行为,规范市场定价竞争秩序。进一步丰富银行业融资渠道,加强银行同业批发性融资管理,提高银行融资多元化程度和资金来源稳定性。大力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尽快出台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指导意见和配套管理办法,促进公平竞争。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负责)

三是缩短企业融资链条。督促商业银行加强贷款管理,严密监测贷款资金流向,防止贷款被违规挪用,确保贷款资金直接流向实体经济。按照国务院部署,加强对影子银行、同业业务、理财业务等方面的管理,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各类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或运用原则上应当与实体经济直接对接。切实整治层层加价行为,减少监管套利,引导相关业务健康发展。(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负责)

四是清理整顿不合理金融服务收费。贯彻落实《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督促商业银行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对于直接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对于发放贷款收取利息应尽的工作职责,不得再分解设臵收费项目。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变相提高利率、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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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中介机构和有关部门的收费行为。在商业银行和相关中介机构对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自查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加强专项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严格处罚。(银监会、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五是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优化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管理,通过提前进行续贷审批、设立循环贷款、实行年度审核制度等措施减少企业高息“过桥”融资。鼓励商业银行开展基于风险评估的续贷业务,对达到标准的企业直接进行滚动融资,优化审贷程序,缩短审贷时间。对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差别化监管。(银监会、人民银行负责) 六是完善商业银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商业银行纠正单纯追逐利润、攀比扩大资产规模的经营理念,优化内部考核机制,适当降低存款、资产规模等总量指标的权重。发挥好有关部门和银行股东的评价考核作用,完善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评价体系,合理设定利润等目标。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偏离度指标,研究将其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评价体系扣分项,约束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冲时点”行为。(银监会、财政部负责)

七是加快发展中小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特色中小金融机构,促进市场竞争,增加金融供给。优化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加快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培育立足本地经营、特色鲜明的村镇银行,引导金融机构在基层地区合理布局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银监会负责)

八是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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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优化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的制度安排。支持中小微企业依托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开展融资。进一步促进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发展。逐步扩大各类长期资金投资资本市场的范围和规模,按照国家税收法律及有关规定,对各类长期投资资金予以税收优惠。继续扩大中小企业各类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集合债、私募债发行规模。降低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和“三农”金融债的门槛,简化审批流程,扩大发行规模。(证监会、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等负责)

九是积极发挥保险、担保的功能和作用。大力发展相关保险产品,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城乡居民等主体获得短期小额贷款。积极探索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开展“保险+信贷”合作。促进更多保险资金直接投向实体经济。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引导其提高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合理确定担保费用。(保监会、财政部、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十是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促进金融机构增强财务硬约束,提高自主定价能力。综合考虑我国宏微观经济金融形势,完善市场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人民银行负责)

【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倒贷(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续借贷款)问题,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推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现就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有关事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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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如下:

一是合理确定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规模、周期和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设定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正常资金需求,避免由于贷款期限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周期不匹配增加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

二是丰富完善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产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发符合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流动资金贷款产品,科学运用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等便利借款人的业务品种,合理采取分期偿还贷款本金等更为灵活的还款方式,减轻小微企业还款压力。

三是积极创新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服务模式。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经其主动申请,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提前按新发放贷款的要求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符合依法合规经营;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良好;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强,没有挪用贷款资金、欠贷欠息等不良行为;原流动资金周转贷款为正常类,且符合新发放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条件和标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的小微企业,经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核合格后可以办理续贷。银行业金融机构同意续贷的,应当在原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前与小微企业签订新的借款合同,需要担保的签订新的担保合同,落实借款条件,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等形式,允许小微企业继续使用贷款资金。

四是科学准确进行贷款风险分类。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本通知规定对小微企业续贷的,应当根据企业经营状况,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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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按照贷款五级风险分类基本原则、分类标准,充分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正常营业收入、信用评级以及担保等因素,合理确定续贷贷款的风险分类;符合正常类标准的,应当划为正常类。

五是切实做好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以及续贷等流动资金贷款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的,应当根据自身信贷管理和行业客户等特点,按照风险可控的原则,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建立业务操作流程,明确客户准入和业务授权标准,合理设计和完善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等配套文件,相应改进信息技术系统。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多渠道掌握小微企业经营与财务状况、对外融资与担保情况、关联关系以及企业主个人资信等信息,客观准确判断和识别小微企业风险状况,防止小微企业利用续贷隐瞒真实经营与财务状况或者短贷长用、改变贷款用途。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大对续贷贷款的贷后管理力度,加强对客户的实地调查回访,动态关注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及资金流向等状况,及时做好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续贷业务的内部控制,在信贷系统中单独标识续贷贷款,建立对续贷业务的监测分析机制,提高对续贷贷款风险分类的检查评估频率,防止通过续贷人为操纵贷款风险分类,掩盖贷款的真实风险状况。

六是不断提升小微金融服务技术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大小微金融投入,要根据小微企业客户的实际需求,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优化产品设计,改进业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持续健全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管理机制,积极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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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推动小微企业良性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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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36m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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