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及通用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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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环境及通用设计 「无障碍环境」是什么?

所谓「无障碍环境」就是要将生活环境中的各种有形障碍移除,使无论长、幼、伤、健人士,每个人都

能够畅通无阻、随心所欲地去到每一个公共空间、享用各种资源。 「无障碍环境」的概念源于北欧,如丹麦、挪威、瑞典等地。 1950年代,丹麦人卞?麦克逊(NE

Bank-Mikkelsen)提出了「正常化原则」的观念,每一个残疾人士都应该尽可能的回归一般社会,和一

般人一样,过正常化的生活。 欧洲各国开会决议对于「身体残障者方便使用的公共建筑物设计及建设」

加以考虑,于此同时,美国订定出了世界上第一部有关无障碍环境设计基准的式样书。 受到此举影响,

欧洲各国及加拿大相继设立无障碍环境的相关法例。 1970年,日本也经由私人团体,向政府单位争取

到了诸多为残障者所设计的设施,并受到施政单位的重视,于是日本继欧洲和美国之后,正式加入了推 行无障碍环境的活动之中。 推动「无障碍环境」的重要性

对一般人来说,畅通无阻、随心所欲地去到每一个公共空间、享用各种资源并不困难,亦不会觉得生活

环境中有多大障碍。 但事实上,现今社会仍然有许多人,即使外出去用膳、看电影、逛街购物,仍然不

容易。 试想想,一个轮椅使用者去看电影,须先查实该戏院有没有设置轮椅通道、供轮椅人士使用的洗

手间、轮椅人士可用的座位等,但结果可能只因为到了现场发现有一级被忽视了的楼梯而白费心机,打

消了看电影的计划;一位视障人士若果在没有支援措施的社区中生活,就更加是一步一惊心,到不熟悉 的地区探望亲友可能只是奢想。

没有人希望每次上落楼梯都要劳烦他人;没有人想因为没有可用的洗手间而要一边强忍便意一边用膳或

看电影;没有人喜欢没有合适座位而要在走廊看表演;更没有人想成为别人的障碍。 其实,伤残人士和

所有人一样,需要过正常生活、有工作、有社交,能够尽展所长贡献社会。 但我们平日生活觉得没有障

碍的环境,对伤残人士而言可能是四处受阻。 而且推广无障碍的生活环境,可不是单单为伤残人士设想;

除伤残人士以外,长者、儿童、孕妇、使用婴儿车人士、长期病患者等均需要无障碍环境设施。 尊重不

同人士需要的大原则而设计出来的环境,对不论是否有伤残的个别人士,同样有所裨益。

香港「无障碍环境」的发展

1970,香港由英国引入「伤健共融」的概念,开始推动「无障碍环境」的发展。 1984年,政府推出了

第一份有关私人楼宇内为行动不便人士提供通道及设施的正式指引:《设计手册:伤残人士使用的通道

1984》,迄今,这份设计手册已经兩度修订,而屋宇规例也相应地经过修订,为私人楼宇的通道设施定

出最低标准。 1995年,政府提出《残疾歧视条 例》(第487章),禁止不同范畴(包括处所通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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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货品及使用服务和设施)的残疾歧视。 及至2008年8月,中央政府把《残疾人权利公约》延伸到适

用于香港。 这条公约为伤残人士权利提供全面保障,定出缔约国应尽义务促进、保障和确保伤残人士的

权利。 公约的重要宗旨是缔约国必须采取措施,创建一个有利的环境,令伤残人士能在社会上享有真正

的平等,例如:采取措施确保实际环境畅通无阻。 对香港而言,政府有责任落实公约的条文,促进公约

的奉行。 其他政府部门也为特定方面的无障碍规范制定工作指引和研究报告。 例如:运输署为员工出版

的《运输策划及设计手册》和建筑署于2004年出版的《畅道通行:良好作业指引》。

不过,香港在室外空间应用无障碍设计方面,发展仍然有见不足。 从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收到的

投诉事例可见,无障碍问题依然存在。 有某种残疾(如有行动方面或感官性质的残疾)的人要进出处所、

使用服务和设施时,仍然继续要面对各种实际环境上、态度上和操作上的障碍。 即使在一些看来已有措

施提升无障碍特质的地方,环境障碍仍然存在。 而平机会于2010年发表的《公众可进出的处所无障碍

通道及设施正式调查报告》更加指出,在1997年后落成的目标处所,虽然有比较高的易达程度,较能

符合《设计手册1997》和《设计手册2008》,但整体情况仍未能令人满意。 业主和管理人把未能达标

的辩解是处所在《设计手册1997》颁布前兴建。 从另一角度,伤残人士认为,业主和管理人对残疾人

士的需要敏感度不足或漠不关心,亦是引致问题的部分原因。 由「无障碍环境」到「通用设计」

欧美各国近年采用「通用设计」(Universal Design)原则建设全民可用的环境,进一步推动「伤健共

融」的大同社会。 而「通用设计」的理念:以人为本,在设计专业的领域中,解决「人」在生活中可能

面对的不便,即所有设计产品或环境,已将各种使用者的元素及需求考虑在内,让不同身形、性别、年

龄、怀孕、行动不便、弱能或健全人士,都能方便使用,而不只是考虑到较多数的使用者,或需要因为

回应伤残人士而进行改装及特殊设计。 事实上,近至国内、台湾等地亦已经开始普及「通用设计」的设 计理念。

「通用设计」的理念有以下七大原则: 1.公平性──所有使用者都能使用。

2.弹性──不同使用者均能选择不同的使用方法,如左撇子和右撇子。 3.直觉性──使用方式简单易懂,使用者不需具备专门经验或知识。 4.多元知觉性──针对不同感官弱能人士,使用不同的沟通方式,如图片、语音、触觉等。

5.容错性──发生错误机会低,并于错误发生时出现警告或保护措施。 6.省力性──使用时可保持自然的身体姿势,并减少重复的动作。 7.提供充足空间让伤残人士使用辅助工具或其他个人支援。

近年,「无障碍设计」在香港已成为生活一部份,主要是透过改装设备或重新规划空间,以针对某种类

别伤残人士的需要,例如视障人士使用的凸字机。 而「通用设计」则以「无障碍」为基础,考虑层面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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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它强调设计应该多为其他少数或弱势社群着想,却也要让一般使用者接受。 若然在设计开始时已

融入这概念,一起步就做得对、做得好,生产成本自然降低,尤如「绿色」、「减碳」或「节能」设计一

样,很多消费者亦会顺应潮流而优先考虑。 同时,「通用设计」在「高龄化」的社会趋势、「以人为本」

受到重视等社会背景下,将会成为香港市场新焦点,预期可为更多香港市民带来便利和优质的生活。 在

「全球化」影响下,「接纳」和「包容」就更为重要,社会正迈向不分彼此的方向,达致「伤健共融」

属自然和平常事。 「通用设计」是一种方法和过程,催化「伤健共融」社会的产生。

由「无障碍环境」到「心灵无障碍」

除环境及设施等的有形障碍,残疾人士要融入社会,仍然要面对人与人之间的无形障碍,即心灵上的障

碍。 社会大众是否认同及接纳伤残人士在日常生活均与其他人无異、社会是否包容有不同需要的人,均

为伤残人士能否走出來自立自强、独立自主地生活的关键。 在心灵无障碍的推动上,有两点值得大家反 思:

1.伤残人士先要接受自己,建立不卑不亢的态度,从容踏出社会,面向世界,发展自己所长;

2.健全人士要体会和感受伤残人士的限制,建立开放接纳的态度,在环境、制度上予以改善,消除伤 残人士不必要的社会障碍。 延伸问题 问题一

试列写日常生活中支援伤残人士的社区无障碍设施,并说明它们的功用。 问题二

试试与一位使用轮椅人士同游社区或参加复康机构的社区巡查活动,感受一下伤残人士在日常生活中所 面对的障碍。 您的感觉如何? 问题三

您认为有形的障碍还是无形的(心灵上)障碍对伤残人士融入社区的阻力较大? 为什么? 资料来源

1.平等机会委员会《公众可进出的处所无障碍通道及设施正式调查报告》 http://www.eoc.org.hk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36h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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