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7

更新时间:2023-12-05 00:32: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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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校:

姓 名 班 级 性 别 政治面貌 专 业 在校联系电话 家庭联系地址及邮编 出生年月 家庭人均 年收入 民 族 元/年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身份证号码 学 院 年 级 宿舍号 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字) (100民主评议认定决定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A.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 班级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推荐档次B.家庭经济困难 □ C.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 D.家庭经济不困难 □ 评议意见(字)30学院 意见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学院认真审核后, □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 学院评议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加盖学院公章) 学校学生资助 。 管理机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加盖部门公章) 经学生所在院(系)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 同意学院工作组和班级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学院工作组和班级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此页不用打印)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

一、此表涂改无效

二、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一栏:字数不得少于100字;签字处必须申请人亲笔签字。

三、民主评议一栏:在推荐档次处打“√”;陈述理由字数不得少于30字;评议小组组长必须亲笔签字。

四、认定决定一栏:院(系)意见,工作组长签字可用私章代替;同时需加盖院(系)公章。

五、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一栏:负责人签字可有私章代替。 六、此表为一页,任何学校、个人一律不得更改《高等学校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格式,如有更改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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