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栖苑住宅小区报告书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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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论证乙字第130215008号

凤栖苑住宅小区

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河北水务集团

2015年11月

基本情况表

一、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凤栖苑住宅小区项目位置

位于香河县新华大

街北侧,四至范围:南临

新华大街,北临香河九

中,东临永新小区,西临

东北街回迁楼小区。

建设规模

占地面积44183.67m2;总

建筑面积149404.25m2。

所属行业建筑业

项目单位

香河县华宇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及证

书号

河北水务集团

(水论证130215008号)建设项目的审

批机关

香河县发展改革局

水资源论证审批机

廊坊市水务局

论证工作等级三级水平年(现状-规划)2014-2017年

二、分析范围内控制指标情

取用水总量控

制指标(万m3)

2014年:12741

实际用水总量(万

m3)

2014年:12706 地下水开采量

控制指标

(万m3)

2013年:4300

实际地下水开采量

(万m3)

2014年:4146

万元工业增加

值用水量指标

2014年:17.8

2014年实际万元工

业增加值用水量

2013年:18.2

重要水功能区

水质达标控制

指标(%)

2014年现状达标情

况(%)

三、取用水方案

建设期

项目提出的

年取水量

(万m3)

再生水--

核定的年取水量

(万m3)

再生水-- 地下水10.00 地下水9.65

自来水-- 自来水--

合计10.00 合计9.65 取水口位置项目区浅层地下水

日均取水量

109m3/d(水源井);

752m3/d(基坑排水)

用水保证率(%)100%

核定后的用

水定额

建筑施工0.292m3/m2水循环利用率(%)--

运营期

项目提出的年取水量(万m3)再生水 1.3

核定的年取水量

(万m3)

再生水 1.22 地下水-- 地下水-- 自来水9.00 自来水8.92 合计10.30 合计10.14

取水口位置市政供水管网

日均取水量245m3/d(自来水);

33m3/d(再生水)

用水保证率(%)100%

核定后的用水定额100L/人·d

水循环利用率

(%)

--

四、退水方案

建设期

核定的退水

量(m3)

39328 主要污染物SS,COD Cr,BOD5等

退水口位置

市政污水管网、市政雨水管

排放方式

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

市政污水管网、基坑排水经

充分利用后排入市政雨水管

运营期

核定的年退

水量(m3/a)

53978 主要污染物SS,COD Cr,BOD5,氨氮等退水口位置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方式

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

管网

五、水资源及水生态保护措

工程措施

1、根据设计要求,建设污水处理工程。

2、取用水主要环节安装计量装置,并做好记录,杜绝水资源的浪费现象。

3、加强储水器具的卫生防护,一旦发现污染源必须及时清除,防止污染物

污染水体。

节水与管理

措施

健全项目用水管理制度,加大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宣传力度,严格执行

企业用水、节水制度和措施。

其他非工程

措施

1、在取得取水许可后方可取水,并严格控制取水量;

2、制定供水计划,提倡分质供水,一水多用;

3、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运行后,要有专人进行负责和管理。

1总论

1.1建设项目概况

1.1.1.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及项目性质

项目名称:凤栖苑住宅小区

项目性质:新建

2、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土地利用情况

本项目位于香河县新华大街北侧,四至范围:南临新华大街,北临香河九中,东临永新小区,西临东北街回迁楼小区。项目中心地点地理位置坐标:东经:''

116o,北纬:''58

45

39o。项目具体位置详见图1-1。

'

50

'

59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4183.67m2(折合66.28亩),其中建筑占地面积7468m2;道路硬化占地面积23460.57m2,绿化占地面积13255.1m2。总建筑面积为149404.2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23714.25m2,地下建筑面积为25690m2。建筑密度为16.9%,容积率为2.8,绿化率为30%。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详见表1-1。本项目总投资为5818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7栋住宅楼、2栋商业楼及配套公建。建筑物层数为地上2~26层,建筑高度最高77.8m;本项目含地下车库及地下室,建筑基础开挖深度约7m,各建筑物详情见表1-2,项目总体布置详见图1-2。

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符合香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指标,符合相关土地使用要求。项目所在地交通发达,信息流畅,环境优美,配套完善,地理位置优越,项目周边无文物景观及自然保护区,项目选址总体建设符合香河县总体规划要求。

1

表1-1建设项目技术经济指标表

编号项目数值单位备注

1 建设用地面积44183.67 ㎡

2 总建筑面积149404.25 ㎡

3 地上建筑面积(计容面积)123714.25 ㎡其中

住宅建筑面积117472.25 ㎡商业面积建筑面积6242 ㎡

4

地下建筑面积25690 ㎡其中

地下库房建筑面积8780 ㎡

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6910 ㎡

5

停车位962 辆其中

商业停车位31 辆

住宅停车位931 辆

6 容积率 2.8

7 建筑密度16.9 %

8 绿化率30 %

表1-2 拟建各建筑物参数一览表

楼号层数使用性质建筑高度(m)基础埋深(m)1# 26F/-2F 住宅77.8 7.0

2# 26F/-2F 住宅77.4 7.0

3# 26F/-2F 住宅77.4 7.0

4# 26F/-2F 住宅77.4 7.0

5# 26F/-2F 住宅77.8 7.0

6# 26F/-2F 住宅77.8 7.0

7# 26F/-2F 住宅77.8 7.0

S1# 2F/-1F 商业10.5 4.0

S2# 2F/-1F 商业10.5 4.0

2

建设项目位置

图1-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3

图1-2 项目总体布置

4

3、实施方案

本项目施工时间段为2016年4月-2017年9月,共计18个月。项目大体施工过程:基坑整体开挖-基础施工-主体施工。项目建设期间施工现场最高峰人数约200人,基本白天施工,夜间不施工。项目建成后,住宅楼规划入住户数931户,设计入住人口2980人。项目区商业主要为酒店、食品零售店等组成,运营时间360天。

1.1.

2.建设项目取用水方案

1、建设期取水方案:

建设期取水主要为施工建筑用水、施工机械用水、施工现场人员生活用水(不含饮用水)、道路广场用水、绿化用水及基坑排水等,合计用水量约96461m3,拟在项目区内开凿1眼深60m左右浅水井取水,水源井取水量约58861m3,基坑排水量约37600m3。水源井水质需要达到《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中Cl-﹤500mg/L,SO42-﹤600m/L,碱含量﹤1500mg/L的要求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的要求。

2、运营期取水方案:

运营期主要为住宅居民生活用水、商业用水、物业用水、绿化及道路广场喷洒用水。其中居民生活、商业用水及物业用水采用市政自来水,取水量约89227 m3/a。绿化及道路广场用水拟采用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的再生水,用水量约12183m3/a。生活用水水质应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绿化、道路广场喷洒降尘等用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1

(GB/T18920-2002)城市绿化标准以及道路清扫、消防标准要求。

1.1.3.建设项目退水方案

1、建设期退水方案

该项目建设期的退水主要为建筑施工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基坑排水,其中建筑施工生产废水在施工区就近设置排水沟及沉砂池,经简单处理后用于道路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基坑排水为洁净的浅层地下水,充分利用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2、运营期退水方案

运营后退水主要为项目区居民生活、物业及商业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部分废水经项目区自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产生的再生水用于项目区绿化及道路广场喷洒用水,剩余部分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香河县三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

1.2项目来源

1.2.1委托单位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中规定“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需要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该建设项目属新建项目,建设单位香河县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根据要求委托有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进行了报告书的编写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

1.2.2承担单位和工作过程

承担单位:河北水务集团。

河北水务集团具有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颁发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乙级证书(证书编号:水论证130215008号),能满足本建设项目行业和取水水源的要求,论证工作合法。

受建设单位委托,河北水务集团承担了凤栖苑住宅小区的水资源论证工作。接到任务后,为保障工作顺利进行,承担单位组织了水资源论证工作小组,在现场查勘、调研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对相关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完成本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1.3水资源论证目的和任务

1.3.1论证目的

按照国家对建设项目水资源利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依据区域和水源地水文地质条件、水资源状况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等,针对本项目

3

取用水和退水方案,对项目取用水合理性进行分析,对取水水源和退水方案的可靠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对取水和退水的影响进行分析论证,提出水资源保护措施,在综合以上论证分析结果基础上,提出切合实际的结论性意见,从而达到保障该项目合理取水以及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水许可审批提供技术依据的目的。

1.3.2论证任务

(1)根据确定的分析论证范围有针对性地搜集区域基本情况、水文及水文地质条件、水利工程、水功能区划等资料及有关成果。

(2)根据现有成果和搜集的资料,概述分析范围内的水资源状况,分析区域供水能力、供水量、需水量、用水水平、开发利用程度及潜力,分析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3)分析项目取用水的合理性、节水潜力及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提出水资源保护措施。

(4)分析项目取水水源的可靠性和可行性。

(5)分析项目取水和退水对区域水资源及周围用水户的影响。

(6)提出水资源论证的结论及建议。

1.4编制依据

1.4.1法律法规及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

3《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4

令第460号);

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

5《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34号);

6《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0号);

7.《河北省取水许可制度管理办法(修正本)》(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5号);

8《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2012]16号);

9《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0号)(2015.3.1);

10《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廊政〔2013〕11号);

11《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廊政办〔2013〕16号);

12《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平原区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的通知》(廊政函〔2014〕30号)。

1.4.2规程、规范

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322-2013;

2《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02;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4《园林绿地灌溉工程技术规程》CECS243-2008;

5《河北省水功能区划》(冀水资[2004]42)。

5

1.4.3采用标准

1《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2006;

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

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5《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

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7《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8《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9《用水定额》DB13/T 1161-2009。

1.4.4参考资料

1《供水水文地质手册》地质出版社;

2《河北省水功能区划》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环保局;

3《廊坊市水资源评价》(2007.9);河北省廊坊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4《河北地下水》(1999.8);

5《建筑施工手册(第五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

6《凤栖苑住宅小区项目申请报告》;

7《廊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年鉴》(2015年);

8 业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5工作等级与水平年

1.5.1工作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水资源论证的等级按照地表水

6

取水、地下水取水、用水合理性分析、取水影响和退水影响等分类指标的最高级别确定。该项目建设期用水采用浅层地下水为水源,运营期采用自来水为水源。因此本报告水源以地下水进行等级论述。

本项目建设期工程施工用水取用浅层地下水,项目所处区域浅层地下水未超采,故此处地下水的开发利用程度按有潜力区进行分析,且本项目建设期浅层地下水日均取水量小于0.3万m3/d,运营期取水为自来水水源,取水量小于1万m3/d,论证等级为三级。项目建设期浅层地下水采用第四系地下水作为水源,第四系沉积地层稳定,水文地质条件简单,论证等级为三级。项目建设期取水主要为工程施工用水及绿化用水,运营期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主要用水系统个数为2,论证等级为三级。本项目取水量较小,对第三者取用水影响轻微,论证等级为三级。项目建设期主要取用浅层地下水,运营期取用自来水水源,取水区域无敏感生态问题;建设期及运营期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基坑排水经充分利用后退入市政雨水管网,取水和退水对生态环境及第三方影响轻微,论证等级为三级。本项目取水和排水不涉及水功能区,论证等级为三级。项目退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染物类型含有少量可降解污染物,论证等级为三级。项目建设期日退水量73m3/d,运营期日退水量148 m3/d,论证等级为三级。

综上分析,确定本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等级为三级。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等级分析见表1-3。

7

表1-3水资源论证分类分级指标

分类论证要素

等级标准

本项目指标

评定

等级一级二级三级

地下水取

水开发利用程度(%)≥70 70~50

≤50(或有潜力

区)

有潜力区三级建筑取水(万m3/d) ≥1 1~0.3 ≤0.3 0.0109 三级生活取水(万m3/d) ≥5 5~1 ≤1 0.0245 三级供水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中等简单简单三级

取水和退水影响

水资源利用

对流域或区域

水资源利用产

生影响

对第三者取用

水影响显著

对第三者取用水

影响轻微

对第三者取

水影响轻微

三级生态

现状生态问题

敏感;取水对

水文情势和生

态水量产生明

显影响;退水

有水温或水体

富营养化问题

现状生态问题

较为敏感;取水

可能对水文情

势和生态水量

产生一般影响;

退水有潜在水

体富营养化影

现状无敏感生态

问题;取水和退

水对生态影响轻

现状无敏感

生态问题;

取水和退水

对生态影响

轻微

三级水域管理要求

涉及保护区、

保留区、省际

缓冲区及饮用

水水源区等;

涉及两个以上

水功能区

涉及过渡区、省

际以下多个行

政区的水功能

等区域;涉及两

个水功能二级

涉及单个水功能

二级区

不涉及水功

能区

三级退水污染类型

含有毒有机

物、重金属或

化学污染物。

含有多种可降

解化学污染物。

含有少量可降解

污物。

含有少量可

降解污物。

三级

退水量(缺水地区)

(m3/d)

≥5000(500)

5000~1000

(500~100)

≤1000(100) 148 三级

8

1.5.2水平年

水平年一般选取水文情势接近多年平均的年份,并避开特枯年和特丰年,以水资源论证时最近的年份作为水平年。考虑2014年为枯水年,水文情势能代表水资源现状情况,确定现状水平年为2014年。

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计划、项目运行时间,同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水平年相协调,确定该建设项目的规划水平年为2017年。

1.6水资源论证范围

1.6.1分析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322-2013),水资源论证的分析范围应以建设项目取用水有直接影响关系的区域为基准,结合合理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要求,统筹考虑流域与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要求确定。因此确定该项目水资源论证以香河县行政区为分析范围,总面积约458km2。

建设项目分析范围图详见图1-3。

1.6.2论证范围

(1)建设期取水水源论证范围

本项目建设期采用浅层地下水,项目区位于潮白河冲积平原水文地质区,该水文地质单元面积较大,含水层分布较连续稳定,地下水补给以侧向径流和降水入渗为主,地下水排泄主要为人工开采、侧向径流排出。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要求,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建设项目,水文地质单元大的,可在地下水水位降落漏斗及其影响范围的基础上适当外延,作为地下水取水水源论证范围。经计算,项目取水的单井

9

取水影响半径为56m,本报告水源论证范围拟在水源井开采影响范围基础上外延。因此本报告建设期取水水源论证范围拟确定为项目所在地四周外延350m区域,约0.80km2范围作为论证范围。

建设期取水水源论证范围详见图1-4。

(2)运营期取水水源论证范围

项目运营期生活用水取用香河县三强水厂自来水,项目位于自来水供水管网范围内,且其取水规模在该水厂供水能力范围内,目前建设方已与三强水厂达成供水协议。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取水论证范围确定为三强水厂的供水范围。建设项目运营期取水水源论证范围见图1-5。

1.6.3取水影响范围

(1)建设期取水影响范围

项目建设期取水单井影响半径为56m,影响范围为9847m2,其影响范围在项目论证范围内。根据现场考察,项目区外扩350m范围内无其他同层取水井。因此本报告确定浅层地下水取水影响范围为项目论证范围。

(2)运营期取水影响范围

项目区位于三强水厂供水管网范围内,且取水规模在该水厂供水规模范围内,因此本报告确定该水源的取水影响范围为三强水厂的供水范围。由于该水厂建设初期已完成取水影响范围的划定,因此本报告不对该取水影响范围做详细分析。

1.6.4退水影响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污废水退入污水处理厂,退水

10

影响范围应包括污水处理厂退水影响范围;已经通过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范围的污水处理厂,可不考虑退水影响范围。

本项目周围配套设施齐全,本项目建设期基坑排水经充分利用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建设期及运营期污废水均经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香河县三强污水处理厂。香河县三强污水处理厂退水已经通过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因此本报告退水不考虑退水影响范围。

11

建设项目位置

香河县三强水厂

香河县三强污

水处理厂

图例

分析范围:

香河县三强水厂:

污水处理厂:

建设项目位置:

图1-3 建设项目分析范围图

12

建设项目位置

香河县三强水厂

香河县三强污

水处理厂

图例

项目建设期取水水源

论证范围:

香河县三强水厂:

香河县三强污水处理厂:

建设项目位置:

图1-4 项目建设期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图

13

建设项目位置

香河县三强水厂

香河县三强污

水处理厂

图例

项目运营期取水水源

论证范围图:

香河县三强水厂:

香河县三强污水处理厂:

建设项目位置:

图1-5 项目运营期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图

14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35b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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