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社会学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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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社会学

第一章 导论

一.

犯罪与社会

1.何为社会?

社会是在一定的地域内进行的以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的相互作用的人群。这个定义包括了三层意思:一是在一定的地域内;二是以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三是有相互作用的人群。 2.何为社会学? (1) “社会学是对于人类社会和社会互动进行系统、客观研究的一门学科。”(波普诺,2007,

p6) (2) “确实,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的是一位业余的社会学家,用他所喜欢的力量去解释什么

使得世界运转。” (波普诺,2007,p7) 3.何为犯罪? (1) 刑法学中的犯罪 (2) 犯罪学中的犯罪 (3) 社会学中的犯罪

4.迪尔凯姆认为犯罪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有特殊的功能,社会也需要犯罪来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犯罪的两个最主要的功能: (1) 犯罪可以增强和重新增强社会的集体意识。因为犯罪是对社会集体意识的触犯,一旦一

种行为对我们共同的信仰、习惯或权威等造成了沉重的打击时,一种共同的愤恨情绪就会表现出来,这些情感一旦发生作用,就会把每个人所有的全部力量释放出来。 (2) 增进社会发展。没有犯罪,法律就不能进步。集体意识构成道德的边界,但道德的边界

不能太僵化,需要突破。有些犯罪就是对社会限制的突破,使社会限制减少从而使社会更有活力。并可以帮助社会形成新的集体意识。

二.犯罪学与犯罪学派

1.犯罪学派 (1) 古典犯罪学派 (2) 实证犯罪学派 (3) 犯罪社会学派 (4) 芝加哥学派

2.犯罪学(英语:Criminology)是一门学科,专门寻找犯罪行为出现的实际原因,以提供一个方法减轻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影响。相关的犯罪研究也会发表社会与政府对犯罪标准和反应。犯罪学属于行为科学,特别着重于社会学和心理学层面上的研究,和法律著作一样。

三.犯罪社会学

1.概念 (1) “除非认为犯罪是特定生理和心理构成在特定自然和社会环境中作用的结果,不能对犯

罪做出任何其他科学解释。”p47 (2) “人之所以成为罪犯,并不是因为他要犯罪,而是由于他处于一定的物质和社会条件之

下,罪恶的种子得以在这种条件下发芽、生长。因此,我们知道人类的不幸产生于上述因素的相互作用。” p35~36

2.从社会环境方面探索犯罪原因的理论。 (1) 开拓者:犯罪统计学派代表人物阿道夫·凯特莱(Adolphe Quetelet,1796~1874)和法

国的盖里(A. M. Gerry,1802 ~ 1866) (2) 他们运用统计方法,从资本主义社会的犯罪现象与年龄、性别 、种族、职业、经济、

地域、季节、气候等的联系中,发现犯罪的种类和频率,每年相同,从犯罪者的年龄、性别、贫富、城市与乡村的对比中,亦发现同样的规律性。 (3) 凯特莱认为,社会本身孕育着犯罪的胚胎,任何社会,作为其必然结果,都会产生一定

数量的犯罪。他们的结论是,作为一个总体的资本主义社会犯罪现象,其发生是由社会原因决定的。

3.菲利认为犯罪的原因包括以下三种: (1) 人类学的因素。犯罪的人类学因素是指犯罪人生理、心理及种族方面的个性特征,人类

学的因素对犯罪有很大影响,但这种人类学的因素必须与他种因素结合,相互作用,才能对犯罪有影响,单是人类学因素不足以成为犯罪的原因。 (2) 地理因素。地理因素是指人们生活于其中,但并未予以注 意的物质环境,主要包括自

然资源状况、地形、气候等。地理因素虽 不能直接产生犯罪,但通过与其他因素结合能够促使犯罪行为的产生 并影响犯罪现象的变化。 (3) 社会因素。社会因素是指能够促使人 类生活不诚实、不完满的社会环境。其中包括经

济、政治、道德及文 化生活中的各种不安定因素。 菲利认为,任何一种犯罪行为乃至整个 社会的犯罪现象都是上述三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其中社会因素尤为重要。 4.总结 简言之,犯罪社会学就是用社会学理论和方法来研究犯罪现象与人类社会关系,进而通过这种研究来分析犯罪原因、寻找犯罪对策的科学。

四.研究对象

1.犯罪现象及其社会特征(P2 ~ 3): (1) 犯罪的现状(数量、类型和危害程度)、基本特点和发展规律(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呈现

出的变化趋势) (2) 犯罪人的社会分布(年龄、性别、社会阶层、种族、文化程度) (3) 犯罪人的群体特征(内部结构、人际关系、权力运行、信息传递、技术传播等) 2.犯罪现象对人类社会的影响。

3.人类社会对犯罪现象的作用和影响。P4 (1) 人类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对犯罪(现象、犯罪率、犯罪种类、手段等)的作用和影响。 (2) 社会各个部分、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学校、家庭、工厂、社会结构、社会风气等)对

犯罪的作用和影响。 4.社会变迁与犯罪P4~5 (1) 家庭、邻里、社区等具体社会生活环境的变迁对犯罪的影响。 (2) 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社会人口及其流动等宏观因素对犯罪现象的作用和影响。 (3) 社会思潮、社会价值观等主观社会环境对犯罪的影响。

五. 研究方法

1.调查(survey)类型: (1) 随机抽样调查。将样本调查结果概化(generalize)至人口总体 (2) 非随机抽样调查,即受制听众调查(captive audience surveys)

2.犯罪学中,调查主要被用来收集两类信息: (1) 与犯罪和刑事司法系统相关的民意,亦即公众在这些方面的观点。调查会请应答者就死

刑、减少犯罪的花费、对自己地区警察的满意度、人们为何犯罪提供自己的看法。 (2) 自陈报告数据,大多数青少年对于犯罪和其他不法行为的认识。(CP21) 3.调查途径:面访、邮寄问卷调查、电话调查

第二章 越轨、犯罪与社会控制

一.越轨

1.概念 (1) 所有的社会中都有社会规范(norms),即各种行为准则。如果某个行为触犯了这些准

则并导致了负面的社会反应,这就是越轨(deviance)。CP9 (2) 违反某个群体或社会的重要规范的行为,就是社会越轨(social deviance)。(波普诺,

2007,228) (3) 给越轨行为下定义的另一种方法是医学类比(Merton,1968;Parsons,1967)。遵从作为

越轨的对立面,可以视作为健康的和有正功能的,因为它能起到稳定社会系统的作用。而越轨是一种病态,是一种机能障碍,因为它对社会稳定起瓦解作用。 (4) 越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具有空间相对性,时间相对性。 Cp13 (5) 越轨不是某个行为本身固有特质,而是人们对这一行为看法的结果。CP13 (6) 一些白领犯罪不一定会被当作越轨,因为实行者是体面人或许行为的隐蔽性,或人们知

道了也不认为是有害的行为; 一些不那么有害的行为,如卖淫,却被认为是越轨,因为人们或者是在道德立场上反对之,或者是不喜欢那些从业者(穷人、非白人等)。CP14 2.波普诺认为 (波普诺,2007,230 ~ 231),研究越轨之前,记住以下五点很重要: (1) 越轨行为未必就是坏的或不可接受的行为(走私、不遵从) (2) 越轨行为并非总是自愿的(生理缺陷) (3) 越轨行为未必意味着犯罪行为(邪教) (4) 越轨行为虽不被赞同,却是一种普遍的文化现象 (5) 越轨可以是个人干的,也可以说群体或组织所为(地下排污) 3.越轨分类(吴鹏森,2001,P72): (1) 社会学家孙本文将越轨分为四类:违俗行为、违德行为、违法行为、犯罪行为。 (2) 吴鹏森将越轨分为六类:违俗行为、违德行为、违纪行为、违警行为、违法行为、犯罪

行为。 (3) 罗伯特·默顿将越轨分为反常(aberrant)越轨和不遵从(nonconforming)越轨;前者是

基本上接受社会规则的合法性但却因个人目的而违法,后者则相信规则是坏的,以至于有必要通过蓄意地和集体地违犯它而向它进行道义上的挑战。(波普诺,2007,230) (4) 标签论先驱埃德温·雷梅特,把越轨分为初级越轨(primary deviance)和次级越轨

(secondary deviance)(波普诺,2007,243)

二.犯罪

1.概念 (1) 犯罪(crime)就是由于其足够有害而被刑法禁止的行为。这个定义确实很明了,但它

也会引发一些重要的问题。CP13 (2) 犯罪可以定义为由当局所禁止,并且运用正式制裁予以惩罚的行为。 (3) 社会学对犯罪的看法来自对涵盖更广的越轨行为的研究,而犯罪显而易见是一种极为重

要的越轨类型。CP13 (4) 社会学强调的是犯罪与社会的关系,强调犯罪是社会具有危害性的行为,是要受到惩处

的行为。 (吴鹏森,2001,P65)

2.从社会的角度对犯罪进行定义是犯罪社会学得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但须注意两点: (吴鹏森,2001,P66 ~ 67) (1) 不能完全撇开现行国家的刑法体系,甚至把非法律的或社会学的犯罪研究与刑法的犯罪

研究对立起来。 (2) 不能像一些西方学者那样只考虑研究者的研究需要或主观理解,而应从社会发展与社会

正义的角度来研究犯罪行为。

3.在社会学看来,犯罪是自然人、社会群体和法人组织在行动上与社会主流文化相冲突的社会现象,它是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紧张的产物。(吴鹏森,2001,P69)

4.功能性犯罪是从社会危害性的角度即功能的角度延伸出来的对犯罪行为的一种界定。它除了研究法定犯罪外,还包括以下三类犯罪: (1) 准犯罪。虽有严重社会危害性但因主体特殊性没有被法律规定为犯罪或不受刑罚的犯罪

行为。 (2) “待罪化”犯罪。如环境犯罪、醉驾。 (3) “待非罪化”犯罪。如投机倒把罪、流氓罪。 (吴鹏森,2001,P74 ~ 75)

三.社会控制与刑法规范

1.概念 (1) 经常被用来指称对越轨行为的一些组织化反应方式。 (2) 那些对犯罪、渎职、各种形式的越轨行为和/或那些常被认为诸如此类的社会问题行为

的组织化反应,这种反应或者被动反应模式的反应(在上述公认的行为发生后或判明出行为人后的反应),或者是主动预防模式的反应(提前防止上述行为)。社会控制是社会生活的标准面貌,或者说生活对社会越轨行为以及人们对社会越贵行为作出反应的行为的定义,人们对社会越轨行为作出反应的行为包括禁止、谴责、惩罚、赔偿等。 (3) 可见,社会控制是用来规制被认为是越轨的、犯罪的、制造麻烦的人的行为的机制。这

被称为是“社会控制的狭义的概念”。 2.秩序 (1) 当人们按照规则与他人交往时,人们就要使用常规和习俗,或者说,人们会按照各种不

同的行为方式去适应这些规则。实际行为的各种各样的行为动机以及这些行为产生的作用,与基本原则相联系的各种常规和习俗,共同构成了所谓的社会秩序、社会控制的实践常常是为了维护一定社会秩序的状态,但是社会秩序却不是社会控制的唯一结果。 (2) 会秩序的实践和社会控制之间的界限并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实践的推移,二者会相互

转化。 (3) 重要社会规范的违犯。这种违犯常常导致社会去努力惩罚冒犯者并试图减少甚至消除进

一步的不良行为,在防止越轨并鼓励遵从的努力就是社会控制(social control)。 3.社会控制 (1) 内在社会控制是指那些引导人们自我激励并按遵从的方式行动的过程。 (2) 外在社会控制是指通过运用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社会制裁促使人们遵从的压力。 社会

控制 (3) 非正式的社会控制

a) 正式社会制裁是初级群体的主要功能。消极制裁的范围包括,从群体的不赞成到群体的

完全拒绝,甚或到身体的惩罚。同伴的反应是非常重要的非正式社会控制。非正式制裁

可能非常有效,但是,其效果常常有限。

b) 在人类学家研究的大多数传统社会中,规范是不成文的、非正式的,他们也被称作习俗

(customs)。这些习俗的实行靠的是非正式的社会控制,即社会对违反规范的行为的限制,如排斥和嘲笑。CP9

c)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行为所受到的控制,政府的控制可能只占相对微小的一部分。

(4) 正式的社会控制(formal mechanisms of social control)

a) 当正式的规范法律(laws)出现以后,社会控制也显得更加正式,实行控制的是各种专

门团体。CP9

b) 社会学家把人们在特定环境下被要求如何行动、如何思考、如何体验的期望成为规范。

(波普诺,2007,82) c) 法律是一种正式的规范,通常也是民德的一种,它是由国家颁布的用以控制人类行为的

规范。(波普诺,2007,84) 4.内化 (1) 是指某个人对群体或社会规范的认同(社会化的一个方面)。一旦社会规范内化成功,

一个人通常会继续遵守它,即使无人监视他时也一样。当然我们所有人会同社会和群体的期望有偏差。 (2) 源于内化的对规范的遵从与怕招致惩罚的遵从大不相同。内化是对越轨行为进行社会控

制的最有效途径。

5刑法的两种理解(CP14、15): (1) 共识论(consensus),法律代表公众利益,人们并非出于对惩罚的畏惧,而是认为守法

是正当的。越轨和犯罪打破了这种被广为接受的规范,对其惩罚之所以必要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街头犯罪受到全社会谴责,且对穷人利益损害更多) (2) 冲突论(conflict),法律代表权贵的利益。法律规定的犯罪就是穷人实施的危害了权贵

利益的行为。当权者也可能做出极为有害的事情,但由于他们觉得制定什么样的法律,所以他们的行为通常都是合法的,或者,即便他们有非法行为,也不会受到严惩。(法人犯罪危害甚巨,惩处却轻) 6刑法的目标(CP15、16): (1) 首要目标应该就是使公众免受犯罪与罪犯侵扰。 (2) 第二个目标是系统表述我们社会的道德、价值和关切;如合意犯罪(consensual crime)

或无受害者犯罪(victimless crime)。 (3) 第三个目标是保护国民的权利和自由,使其免受潜在的政府滥权的侵犯。即所谓法治,

它是民主政体的根本,而在威权主义国家则付之阙如,那里的警察及其他政府机构会剥夺公民的自由并滥用法律。

第三章 犯罪测量与分布

一.

犯罪测量

1.犯罪测量的理解

(1) 犯罪现象的测量时借助于专门的方法和手段对犯罪现象所进行的量化分析。(张远

煌,2008,218~219)

a) 旨在追求最大限度的近似值;(参考书中将犯罪测量比喻为拼图玩具CP64) b) 定位于准确、客观地反映犯罪基本态势; c) 受限于特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

(2) 犯罪测量的种类有官方犯罪统计和非官方统计(如研究机构的档案、犯罪学家或研

究者的调查等)(张远煌,2008,221)

a) 官方统计:中国(地方)年鉴、美国统一犯罪报告、美国犯罪受害调查 b) 非官方统计:学者统计、自陈报告

2.犯罪测量的价值

犯罪测量“对于制定恰当的刑事司法政策以及产生具有说服力的犯罪学理论很重要”。CP63

(1) 是提出和评价犯罪原因方面理论的重要基础。

? 其作用模式通常表现为:根据相关测量资料找出犯罪的环境特征(外在情境、

家庭结构、社会风气、文化传统、法律制度、经济状况、地理特征)和犯罪人的个人特征(年龄、性别、智力、文化水平、家庭出身、社会地位)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然后从某一基本原理出发,从某个层面分析这种关系在何种性质和何种程度上决定或影响着犯罪行为的生成过程,在此基础上,再提出有关犯罪现象的一般解释或犯罪行为的生成理论。这种价值尤其对犯罪社会学和犯罪社会心理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 是评价犯罪预防和刑事执法实际功效的重要手段。 (3) 有助于犯罪控制资源的合理化安排。 3.官方犯罪统计 (1) 概念:官方犯罪统计是测量犯罪现象的传统依据,它是各级各类司法机关(警察机关、

检察机关、法院、劳教机关、监狱等)在刑事执法过程各阶段中依据档案材料编制的犯罪统计资料。(张远煌,2008,221) (2) 官方犯罪统计的特点:

a) 形成于执法、司法过程,反映了执法、司法过程和结果; b) 以有关法律制度为依据,注重统计的法律要件; c) 最具有持续性且覆盖面最广。 (3) 官方犯罪统计的作用:(张远煌,2008,221)

a) 它是了解一个国家或地区犯罪基本状态(犯罪的数量、发案率、犯罪结构)及变化趋势

的依据之一,并在传统上构成了犯罪学研究的主要素材;

b) 它是国家拟定刑事政策、制定刑事法律和提出犯罪预防对策的主要依据; c) 它能够反映出刑事司法机关的资源配置及运行效果; d) 依据官方犯罪统计,能够对刑事立法、刑事司法的科学价值及其在同犯罪作斗争过程总

的功效做出评价。 (4) 官方统计的局限性(张远煌,2008,222):

a) 作为统计依据的法律制度的变化会导致犯罪的数量、种类或结构的变化。 b) 不同国家间因法律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情况不同,往往难以进行正确的横向比较。 c) 官方统计注重以法律制度为依据,从而常常掩盖了犯罪学经验研究的观点(如法律上的

盗窃,包括扒窃、入室盗窃、拎包等多种形式),犯罪学注重犯罪现象的客观形式。 d) 实践中一名案犯可能先后犯有多种罪行,司法机关对这种情形往往会重复统计,而对犯

罪学而言,仅仅是一个人的犯罪经历问题。

e) 官方统计只能反映司法机关已作出成功反应的那些犯罪

二.犯罪分布

1. 概念:犯罪率在不同的地区、季节、气候、人口(性别、种族和社会阶层)而有所不同,

即为犯罪分布状况(patterning)。 2. 地理分布

(1) 全球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犯罪(包括某种类型的犯罪)率,即犯罪的国际分布 (2) 一国或地区内部不同地区的犯罪(包括某种类型的犯罪)率,即犯罪的国家或地区内的

分布

3. 季节与气候差异 (1) 夏季气温高,人的情绪容易激动而动武; (2) 夏季天气热,人与人接触机会多; (3) 夏季工作机会多,赚钱容易,人酗酒或滋事多。 4. 社会分布 (1) 社会阶级和犯罪:低收入群体、低学历群体、进城务工人员 (2) 年龄与犯罪:犯罪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减少;美国UCR,10-24的群体仅占人口的百分之

二十多,但被捕者却占所有被捕者的百分之四十多。 (3) 性别与犯罪:普遍认为,女性犯罪比男性低很多。2006年UCR的被逮捕者中,男性占

暴力犯罪的82%,财产犯罪的67%。 (4) 种族与犯罪:美国,白人占所有被捕者的70%,而非裔美国人占28%,白人在暴力犯罪

被捕者中占约59%,在财产犯罪中占68%。但,就非裔美国人所占人口比重(13%)而言,他们呈现出过高的犯罪比例。非裔美国人的暴力犯罪和财产犯罪的被捕率远高于白人。 CP89、90

第四章 关于犯罪人的理论解释

一.从神学到科学

1. 神灵和魔鬼 (1) 人类早期社会对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持一种宗教的解释。 2. 理性时代与古典犯罪学学派 (1) 一些启蒙思想家认为,上帝实际上是让人们通过践行自由意志和理性来管理人们自己的

事务。人们会理性地计算自身行为的潜在风险与回报并采纳一种带来最大满足和最少痛苦的行为。他们强调了通过教育发展理性能力的重要性。CP149-150 (2) 但当时欧洲的刑罚依然很野蛮和残酷。严酷的刑讯和大量的死刑存在。CP150 (3) 古典犯罪学学派基于人们功利主义的理性来选择行为,即人们会根据自由意志进行理性

行动并考虑其行为是否会为其带来更多的欢乐抑或痛苦。 (4) 贝卡里亚认为,法律的惩罚性只要足以震慑人们不去犯罪就行了,他强烈反对刑讯以及

其他非人道的、残忍的犯罪刑罚方式。同时,他也反对对大多数罪行行使死刑。CP150 (5) 边沁认为人们会考量其行为是否会给自己带来快乐或痛苦,同时,相对于震慑和阻止理

性人从事犯罪行为的程度而言,边沁认为当时的法律过于严厉。CP151 3. 实证主义犯罪学学派

(1) 实证主义起源于伽利略、牛顿等人在自然科学领域的伟大发现并逐渐成为19实际

的主流(Jones,1996),这些发现向社会哲学家揭示了用科学解释社会世界(而非仅仅自然世界)的可能性。CP152 (2) 实证主义主张决定论,承认一切事物中都存在因果决定性,犯罪行为是由一定的因

素决定的,而不是纯粹的个人自由选择的结果。该学派认为犯罪不是一个简单的个体选择的问题,而要将其作为一种非理性选择和特定条件的决定作用下的产物来进行认识和理解。他们还认为犯罪人是受到环境影响的客体,并非犯罪的主体。 (3) 在犯罪对策方面,实证主义犯罪学派不强调刑罚,提出应当对犯罪人进行科学的矫

正治疗,因而提出了许多科学地处遇犯罪人的“刑罚替代措施”。

4. 理性选择与妨碍理论 (1) 理性选择理论(rational choice theory)假设个人会在权衡行为后果是否利大于弊的基础

上决定是否进行犯罪。 (2) 妨碍理论

a) 类型:一般妨碍(一般预防)与特殊妨碍(特殊预防);客观妨碍与主观妨碍

b) 妨碍理论预测人们会被确定且严厉的真实司法惩罚或者被观念中的对确定且严厉的司

法惩罚的感知而避免犯罪。

c) 妨碍理论的评价: 真实惩罚(提高逮捕率、监禁率,严厉执行死刑)对犯罪及违法行

为的一般妨碍和特殊妨碍作用都是十分有限的。 从被逮捕或拘禁过的犯罪者看,特殊妨碍效果也是有限的 杀人犯罪和严重伤害他人的犯罪,属于情绪化的犯罪,通常不去权衡他们行为的风险。 财产犯罪者很有可能并没有像妨碍理论所假设的那样权衡其行为利弊。

二.关于犯罪人的生物学解释

1. 颅相学解释 (1) 这种理论的错误显而易见,大脑既不像颅相学者所想象的那样分区工作,也不能通过头

骨形状来测量。 2. 返祖现象 (1) 龙勃罗梭认为犯罪人是一种自出生时起就具有犯罪性的人,他们的犯罪性是与生俱来

的,是由他们的异常的生物特征决定的,犯罪人就是生来就会犯罪的人。 3. 20世纪早期的生物学观点 (1) 欧内斯特·胡腾(Earnest Hooton,1887-1954)的生物劣等性理论。他认为,犯罪者具有

器质性劣等的特征 (2) 威廉·谢尔登(William Sheldon,1898-1977)提出身体形态理论。他确定了三种体型:内

胚胎体型者(体重大、四肢短,随和外向,不大会犯罪)、中胚胎体型者(肌肉发达,较具可能暴力犯罪或需要力量和速度的犯罪)、外胚胎体型者(身体较瘦、性格内向并过度敏感的人)。 4. 当代解释 (1) 理查德·达格代尔(Richard Dugdale)的犯罪家族遗传研究。亨利·戈达德(Henry H.

Goddard)的研究 (2) 双胞胎研究 收养研究 进化生物学 染色体异常 影响神经系统的化学物质因素

饮食与营养 怀孕与分娩并发症 早熟 5. 生物学解释的局限性 (1) 生物学因素可以解释一些暴力的侵犯行为,但无法解释大多数犯罪行为 (2) 无法合适地解释越轨行为的相对性(街头犯罪与踢足球) (3) 方法瑕疵,样本较小和不具有代表性,控制组信息不充分 (4) 群体犯罪率差异,如农村与城市的犯罪差异

三.关于犯罪人的心理学解释

1. 心理分析解释 (1) 当代心理分析解释认为违法犯罪行为源于个人在幼儿时期亲子沟通问题所带来的内部

发展紊乱。心理分析解释对理解幼儿时期经历对日后行为的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2) 心理分析代表人物西格蒙德·弗洛伊德。

a) 弗氏认为,由于本我的影响,人们天生就有追求快乐的本性,但是过多的追求快乐则会

导致反社会行为的发生。 超我过分弱小而无法控制本我的本能冲动,违法和犯罪可能发生;如果超我过分强大,本人因此感到过分内疚或羞愧时,也可能犯罪。 (3) 心理分析解释的局限性:

a) 首先,它们认为反社会行为属于精神障碍行为,而这对大多数个体来说却并非如此。 b) 其次,这些解释忽视了社会因素而过分强调儿童时期的经历,日后生命周期的影响作用

同样巨大。

c) 最后,心理分析研究依靠的是接受治疗个人的生活历史或者那些在青少年犯罪劳教所、

成人监狱及精神病院中的犯罪者所组成的样本,无法代表大多数没有接受治疗和被规训的犯罪者,而接受规训个体的任何精神或情绪问题很可能是制度化规训的结果。 2. 道德发展与犯罪 (1) 让·皮亚杰(Jean Piaget,1896-1980)将儿童精神及道德发展分四个阶段:

a) 感知运算阶段,0~2岁,幼童学习体会其周遭环境并发展及其反应能力的阶段。 b) 前运算阶段,2~7岁,学习语言、会话及其他技能。

c) 具体运算阶段,7~11岁,这个阶段儿童发展其逻辑思考和问题解决能力。 d) 形式运算阶段,11~15岁,儿童主要发展其处理抽象概念的能力 (2) 劳伦斯·科尔伯格(Lawrence Kohlberg)提出道德发展(moral development)理论,即辨

别是非及在复杂环境中确定合乎道德规范的行动的能力。他认为不完整的道德发展是犯罪和其他反社会行为的主要原因。

a) 儿童道德推理仅仅和惩罚联系在一起,正确的行为是那些可以避免其接受惩罚的行为 b) 青少年开始认识到社会及他们的父母都各有规则,这些规则本身就值得遵守,而非出于

逃避惩罚的目的。 c) 最后,青春期末期和成人早期的他们认识到一些普世的道德原则上超越任一单个社会的

法律的,会以更高原则的名义来违反法律。 3. 智力与犯罪 (1) 低智商与犯罪联系的解释:

a) 低智商青少年在学校中表现不佳,进而被排斥

b) 低智商往往体验较低的自尊感,促使从类似问题青少年那里寻求帮助,进而卷入犯罪 c) 低智商导致较低的道德推理和延迟满足的能力 (2) 很难认识到行为后果,容易受到少年犯朋友的影响 (3) 问题:样本问题,研究者问题。 4. 人格与犯罪 (1) 格卢克夫妇(Eleanor and Sheldon Glueck,1950)共同实施罗夏(Rorschach)(墨迹)测

试,显示犯罪者的人格问题。 (2) 该理论使学前及早期家庭干预项目有意义。 (3) 这种理论无法说明越轨行为的相对性。 5. 心理学解释的评价 (1) 某种角度而言,心理学解释很好地补充了社会学理论,有效填补社会学结构路径所遗留

的对犯罪的小图景的研究。 (2) 局限:

a) 样本多为监狱中或精神病院中的犯罪者,规模小,无代表性,这些群体的特点可能是被

制度化规训的结果而非原因。 b) 很少研究白领犯罪

第五章 关于犯罪的社会结构解释

一.社会结构与社会联结

1. 社会结构 (1) 社会结构不仅仅是指社区的物理特征,也包括社会被组织起来的方式:社会和经济权力

的分配,以及个体乃至群体之间的关系状况。 (2) 社会结构的具体方面有时候被称为结构性条件,并包含了诸如贫困和失业水平以及房屋

拥挤程度。结构性条件是影响个体行为和态度的外在社会力量。这些力量有助于解释为什么犯罪和其他行为因地方和群体而发生变化。 2. 社会结构与犯罪 (1) 斯坦福大学津巴多进行的模拟监狱实验,学生“守卫”表现残忍,而“犯人”在初次反

抗之后表现顺从。行为模式源于监狱经历的结构:守卫施加于犯人之上的专制的权力,以及模拟监狱本身的物理特征。CP181 (2) 米尔格拉姆电击实验也证明:社会环境能够迫使正常人犯下严重的过错。CP181 (3) 都市贫民区和富裕地区的结构性缺陷使更高比率的街头犯罪称为可能。CP189 3. 迪尔凯姆对自杀率的分析 (1) 自杀通常被认为是个人痛苦的结果,但自杀率受到外部力量的影响。CP190 (2) 新教徒比天主教教徒自杀率高 (3) 未婚的人比已婚的人有更高的自杀率 (4) 失范和低度社会整合(social integration)两种结构性条件导致了更高的自杀率。

二.社会解组与社会生态学

1. 社会转型与悲观情绪 (1) 迪尔凯姆认为都市社会非个人的特质能够通过有机团结(organic solidarity),即源于通

过劳动分工所形成的互相依赖来克服,但是他仍然认识到在现代社会中,更可能出现失范和低度社会整合。 2. 社会病理学 (1) 他们并不将越轨视为所有健康社会中的正常现象,而是源于道德败坏和不正常个体精神

问题的社会病态的证据,并且将其作为不正常加以谴责。 (2) 这些被称为“社会病理学家(social pathologist)”的学者,被指属于“神圣的狭隘主义

(sacred provincialism)”,即用道德和宗教判断来代替谨慎的社会科学推理。CP192-193 3. 社会解组 CP193 (1) 20世纪30年代,对都市社区的犯罪研究继续进行,强调道德败坏执行都市犯罪的结构

性原因。新的路径将其归因于都市地区中一些社区的社会解组(social disorganization)。 (2) 社会解组理论家将犯罪归咎于在这些社区之中,社会纽带和社会控制的崩溃,以及伴随

而来面临如何行事的困惑。 (3) 这些转型中的社区,伴随着贫穷的移民和其他人搬进来,以及那些长住居民搬出去。高

离婚率、破败的房屋以及其他问题成为了这些色混合的特征。在这一的状况下,这些理论家认为高犯罪率是不可避免的。 4. 社会生态学 (1) 帕克和伯吉斯发展了一种对于芝加哥社区的生态学分析。 (2) 他们将芝加哥划分为五个同心圆(concentric zones)系列,从在圆中心的城市中心区域

向远离中心的芝加哥外围地区辐射开来。他们发现这些地带之间在物理和社会特征上有

着广泛的差异。如,外围地区有着更为富裕的家庭和更为宽阔的街道,反之内城地带有着更为贫穷、更为拥挤的房屋以及其他社会解组的征兆。 5. 极端贫困和犯罪 (1) 极端贫困又称经济剥夺(economic deprivation)对于社区犯罪率的影响。 (2) 肖和麦凯认为在社区层面,贫困产生了社会解组,并因此削弱了传统的社会控制制度。

即贫困对于犯罪的生态效应不是直接的。

三.失范或紧张理论

1. 失范理论 (1) 社会结构发展的某些阶段会产生一种环境,在其中违反社会规范的是‘正常’的反应。”

他假定大多数犯罪都是穷人实施的,并用其失范理论来解释穷人的高犯罪率。CP202 (2) 论证:每个社会都包括了各种文化目标,以及如何达到这些目标的制度性手段(规范)。

当社会过多地强调目标,或是缺乏实现目标的手段,那么这都会导致目标和手段之间不和谐,或是失范。 2. 穷人对失范的回应 (1) 遵从(conformity)。接受经济成功目标和手段,是服从法律的社会成员。 (2) 创新(innovation)。继续遵从经济成功的目标,但拒绝工作的手段,而采取新的手段。

仪式主义(ritualism)。拒绝接受经济成功的目标,但继续接受工作的手段。 (3) 逃避主义(retreatism)。既拒绝经济成功的目标,也拒绝工作的手段。 (4) 反抗(rebellion)。不仅拒绝经济成功的目标和工作的手段,也尝试建立一个有着不同

的、更多平等目标的新社会。(破坏法律并试图改造社会的激进分子和革命者)CP203 3. 失范理论与社会解组 CP204 (1) 两者都是对犯罪提供了结构性解释。假定了构造社会的方式出现了问题,产生越轨。 (2) 两者的区别:

a) 在社会解组理论中,这些问题与由于社会控制弱化而产生越轨的社区层面的结构性条件

有关。 在失范理论中,这些问题则是社会层面经济成功的目标和工作手段之间的脱节,从而导致了越轨。 4. 失范理论的评价 CP205 (1) 对失范理论最为普遍的批评涉及默顿有关穷人比非穷人有着更多犯罪的假设。因为默顿

的力量目标是解释穷人的越轨,没有用来说明中产阶级的犯罪,或大量严重的白领犯罪。 (2) 失范理论也不能解释诸如杀人、伤害以及强奸等暴力犯罪。 (3) 不能解释大多数暴力犯罪和其他非经济犯罪,成为该理论的一个严重的缺陷。 (4) 默顿的逃避注意适应也有问题。有许多非穷人(这些都是通过良好教育和工作去赚钱)

之中发现酗酒和吸毒。 (5) 失范理论也不能解释为什么人们选择这种适应,而非另一种,默顿自己也承认了这一点。

这个理论不能解释,及时失范存在,为什么一些人犯罪而其他人没有。 5. 失范理论的辩护和扩展 CP206—207 (1) 第一个论点聚焦于社会阶层和犯罪的议题。默顿可能因依赖官方记录而夸大了犯罪中的

阶层差异,但是他有关这些阶层的假定,似乎至少为严重犯罪所支持。

a) 默顿认为,失范的概念也能被扩展。 由于经济成功在美国的重要性,中产阶级青少年

可能仍然感觉到他们没有足够的财富,因而去违反法律。

b) 制度失范理论认为美国的犯罪源于几个核心的文化价值,包括成就、个人主义、普世主

义和拜金主义。由于对经济成功的过度强调,使得经济制度比其他诸如家庭和学校等社会制度更加凸显。这种效应削弱了这些传统的社会控制制度,使得犯罪更有可能发生。

(2) 失范理论支持者的第二个论点基于对该理论的经验验证。他们认为,这些验证中的大多

数聚焦于个体,但是失范理论应该作为一种结构理论,利用总量(如社区或社会)数据予以验证。即使个体数据有一定的价值,大多数经验验证没能聚焦于那些最贫困的人,他们可能最容易感受到紧张而因此实施犯罪。 (3) 当采用个体数据的时候,对紧张的测量通常是通过个体在教育和职业方面想要达到的成

就和实际可以达到的成就之间的差别来衡量。

6. 广义紧张理论CP207

(1) 广义紧张理论(general strain theory)由Robert Agnew提出,它扩大了紧张理论的关注

点,而不是限于经济目标和成功。 (2) 它认为,青少年的紧张不仅仅源自未能实现经济目标,也来自未能达到非经济目标、积

极刺激的消失(如爱人的逝去、失恋等)和消极刺激(与人争吵、受到侮辱等)的导入。事情发生在最近比事情发生在很久之前会带来更多的压力。反复的强调则会导致几种消极情绪,包括愤怒、挫折和痛苦。因为愤怒增加了报复的欲望,并抑制自我控制,因此伴随着其他的消极情绪,它能增加犯罪和吸毒。 (3) Agnew指出,广义紧张理论很简单,它认为如果我们非常糟糕地对待某些人,他们可能

会生气并实施犯罪。

四.亚文化理论

1. 学校教育的失败与犯罪亚文化 CP211—212 (1) 科恩理论

a) 科恩假定下层阶级男孩有着高犯罪率。他发现大量犯罪,常常是寻求刺激的动机多过经

济原因,而非失范所引起的。 b) 地位挫折感(status frustration)。青少年的主要目标是给包括老师和朋友在内的其他人

留下深刻印象,以及因此而产生良好的自我感觉。下层阶级男孩的学校表现很难达到这个目标,他们为了减少挫折,会投身犯罪帮派亚文化去赢得地位和尊重。 (2) 科恩理论批评:

a) 科恩忽视了中产阶级犯罪,他的理论更无法解释它。

b) 一些研究者任务相比科恩的假设,青少年犯罪更多地是功利的或经济驱动的。 c) 另外的批评是科恩未能解释为什么许多学校里表现不好的男孩没有变成罪犯。 d) 最后一张批评是科恩对于女孩及其犯罪的观点是基于过失的、男权主义的视角。 2. 焦点关切 cp213 (1) Walter B. Miller强调青少年从他们的亚文化中习得了其传导的犯罪导向的价值观。米

勒将其归咎于下层阶级亚文化本身,它形成一种“生成环境”,在其中青少年很容易习得那些导致犯罪的价值观。米勒把下层阶级亚文化的价值称之为焦点关切(focal concerns),并认为它们与美国主流价值相冲突。男孩在下层阶级中长大并习得这些焦点关切,他们合起来导致了犯罪。 (2) 米勒认为,如果青少年成长于强调上述焦点关切的亚文化中,他们通常以成为罪犯而告

终,这并不令人惊奇:他们通过遵从这种文化,违反更大的社会法律规范。因此青少年罪犯都是从他们的亚文化中习得数种为违法而辩护的态度的普通青少年。 (3) 米勒理论批评

a) 他通过忽视经济剥夺的可怕效应,以下层阶级文化来“责备受害人”。 b) 在一定程度上,米勒的理论不能很好地解释中产阶级犯罪的存在,因为他将促成犯罪的

焦点关切置于下层阶级。

c) 批评者也指责米勒陷入了循环论证。他通过观察他们的行为来辨别犯罪男孩的焦点关

切,然后用这些关切来解释他们的行为。

d) 最后的批评是米勒像科恩一样,忽视了女性犯罪。 3. 差异机会理论 cp215 (1) Richard Cloward和Lloyd Ohlin他们的差异机会理论来解决“人们面临失范会选择某一特

定的适应”这个问题。他们认为,使用非法手段的机会也是因人而异的,他们称之为“非法机会结构”。面对失范,一个人寻求的适应类型取决于可使用哪些非法机会。 (2) 青少年所生活社区中的越轨行为决定了他们进行非法活动的性质。如果组织犯罪大量存

在,青少年将会被它吸引;如果是吸毒成瘾的贫困地区,青少年将会吸毒。一些青年发现很难加入帮派或加入后表现不好而推出,成为双重失败者,容易形成逃避主义亚文化。 (3) 批评

a) 它对于使用非法机会差异的强调,在帮助解释不通类型的越轨和犯罪方面仍然重要。不

过它由于忽视了中产阶级犯罪和白领犯罪而受到很多批评。 b) 虽然一些研究支持了这个理论,帮派从事的违法活动类型取决于社区社会组织状况,但

是专门化的类型并不总是与犯罪、冲突和逃避者的类型一致。许多帮派也同时从事各种不同类型的违法活动,是非专门化的。

c) 另有批评者指出,都市青少年中的吸毒者,经常并不是如该理论所描绘的双重失败者。 4. 暴力亚文化cp217 (1) Marvin Wolfgang提出了暴力亚文化(subculture of violence),它肯定“对于特定刺激,

快速诉诸身体攻击时一种社会赞同和期望的反应。” 后来,他与Franco Ferracuti扩展了此观点,这种身体攻击,源于下层阶级男性捍卫他们荣誉和男子气概的需要。 (2) 诸多研究表明,黑人男性比白人男性并非更多地支持使用暴力的攻击,并且甚至也更少

地支持使用暴力进行防卫,基于种族和族群的暴力文化并不存在。 (3) 批评

a) 有循环论证的味道:他们从都市年轻男性中高暴力犯罪率推断出暴力亚文化,然后又将

暴力归咎于他们推论出的暴力亚文化。

b) 虽有能证明暴力亚文化的观点,但将该暴力性为置于结构性问题。即,都市暴力源于经

济剥夺、都市生活和种族歧视的综合压力,所有这些导致了一种包含愤怒的攻击和对于更大自尊需求的“愤怒亚文化”。

第六章 关于犯罪的社会过程解释

一.学习理论

1. 学习理论之滥觞 (1) 托马斯·霍布斯认为人类本性自私。“为什么不存在一场所有对所有人的战争?” (2) 迪尔凯姆:我们内化了社会规范和价值,并且学会如何与他人相处。即社会在我们周围

形成了一种“道德保护膜”,并且使我们成为了关心他人福利和社会整体福祉的社会人。 (3) 社会化(socialization)对于社会秩序有着决定性作用。正如大多数人学会遵守社会规范,

而其他人却习得了违反这些规范。他们从罪犯同步和周围环境,也可能从大众媒体中,学会了这些越轨的规范和价值。 (4) 犯罪的学习理论将犯罪行为看作是我们都经历过的社会化过程的产物。 2. 差异接触理论 (又称不同连结理论) CP228~229 (1) 差异接触理论的核心内容在于指出,犯罪行为是否产生,是由于每个人对外在经验连结

(association)的方式不同;当一个人接触有利于犯罪的定义多于不利于犯罪的定义时,便很可能产生犯罪行为。

(2) 该理论视角体现犯罪模仿理论:个体在与一定比例数量的人群亲密接触时,他们就会模

仿。犯罪并不是遗传,或由其他生物特征引起的,而是通过与越轨朋友的互动学习而来。 (3) 九大观点

a) 犯罪行为是习得的。而非生物性遗传或者其他生物性特征带来的。 b) 犯罪行为是在沟通的过程中与他人互动习得的。

c) 犯罪行为学习的主要部分发生在亲密的个人群体之中。

d) 当犯罪行为被学习,它包括:实施犯罪的技术;犯罪动机、动力、合理化和态度的具体

指向(正当性辩护)。

e) 一个人成为犯罪分子是因为其认定,违法带来的好处会超过守法带来的(核心)。 f) 差异接触可能会在频率、持续时间、优先性、强度方面发生变化。接触并不是平等地影

响每个人的态度。

g) 通过与罪犯的接触,学习犯罪经验和反犯罪模式,其机制和其他种类的学习并无不同。 (4) 评价

a) 尽管犯罪行为是一种普遍的需求和价值的表现,但它并不能由这些普遍的需求和价值来

解释,因为非犯罪行为也是这些相同需求和价值的一种表现。 b) 有助于解释在经历相似结构性条件的人之中的犯罪差异。

c) 设计因果顺序问题,是犯罪先发生,还是与罪犯同伴的接触?

d) 讨论朋友倾向于违法的定义或态度时,忽视了这些朋友行为的其他影响。 e) 暗含着犯罪是在群体中实施,。

f) 有批评涉及萨氏有关大众媒体对于犯罪影响微弱的主张。

g) 萨氏的焦点是针对男性犯罪,并没有考虑到差异接触是否对于女性一样起作用。 3. 差异认同理论 (1) 差异认同理论由社会学家丹尼尔·格拉泽(Daniel Glaser)提出,它基于参照群体的概念,

或者说你尊重并期望效仿群体的价值、态度和行为。 (2) 一个人实施犯罪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他是把自己看作真实或想象的他人,从他们的视角

里来看,他的犯罪行为是可以接受的。 (3) 差异认同理论强调犯罪行为的学习在没有与影响群体真实互动的情况下也能够发生。然

而它不能解释为什么这些人更多地崇拜这些参照群体而不是其他的。 4. 社会学习理论 (1) 心理学家艾伯特·班杜拉(Albert Bandura)提出了有关侵犯的社会学习(social learning)

理论。他认为侵犯倾向是学习来的,而非与生俱来。 (2) 我们可能发现朋友或父母的行为富有侵略性,我们也可能在电视或流行文化的其他方面

看到暴力,所有这些影响都促使我们学习侵犯是可被接受的行为。 (3) 班杜拉认识的奖赏对于学习行为的重要性,但他强调,在没有任何奖赏的情况下,仅仅

通过效仿或模仿行为,学习行为也能发生。 5. 差异强化理论 (1) 罗伯特·伯吉斯和罗纳德·埃克斯提出该理论并认为,如果犯罪行为和态度警察被朋友、

家人或两者来强化或奖赏,那么它们可能更多地被习得。当对于犯罪行为的奖赏超出对于替代行为的奖赏时,差异强化就会发生,而犯罪行为被习得。他们发现许多犯罪行为的学习发生在萨氏所强调的亲密个人群体,但也能源于学校权威、警察、大众媒体及其他非初级群体的影响。他们还认识到犯罪行为本身能提供奖赏。 (2) 埃克斯后来进一步发展了这个理论,并称其为社会学习理论。该理论“比其他任何有关

犯罪和越轨的社会心理学解释,得到来自经验数据更为有力和一贯的支持”。

二.控制理论

1. 遏制理论 CP235、236 (1) 越轨遏制理论强调内在和外在的遏制都有助于预防青少年犯罪。内在的遏制包括积极的

自我概念(最为重要的一种遏制)、对于挫折的包容以及制定现实目标的能力,而外在的遏制包括诸如家庭等机制。雷氏认为,为了保证青少年不屈从于可能促使他们违法的内在推力和外在压力和拉力,这两种类型的遏制都是必要的。内在的推力是社会—心理学的表述。外在的压力是结构性问题和包括贫困、失业在内的其他社会情形。外在的推力是诸如罪犯同伴将个人拉进犯罪行为之中。 (2) 验证:从一个有着高犯罪率社区中来的无犯罪行为的男孩,比那些有官方犯罪记录的男

孩有着更为积极的自我概念。 (3) 批评:

a) 有犯罪记录的青年可能有着更低的自我概念,但这也可能源于他们犯罪行为的官方标

签,而并不是犯罪的原因。

b) 积极的自我概念是否是预防犯罪最为重要的因素也值得怀疑,正如遏制理论主张的:诸

如同伴关系和家庭影响等其他因素可能更为重要。

c) 最后,经验研究并不能总是发现自我概念和犯罪行为之间的假设关系。 2. 中立化和漂移理论 (1) 由格雷沙姆·塞克斯和戴维·马茨阿提出,他们反对当时用下层阶级亚文化来解释犯罪。

如果存在这样的亚文化,贫穷青少年在实施犯罪时将不会感到内疚。为了消除内疚和羞愧,青少年实施犯罪之前,通过形成什么违法是正确的合理化或中立化来消除内疚。这些合理化先于犯罪,并构成了被差异接触理论强调的“违法有利”的重要部分。 (2) 中立化技术:否认责任;否认伤害;否认受害者;非难遣责者;诉之于更高的忠诚。马

茨阿后来用他的犯罪漂移(drift)理论扩展了中立化思想,认为罪犯并非持续的罪犯。 (3) 批评:

a) 一些学者认为那些严重的青少年罪犯并没有接受传统价值,不会内疚,更不存在中立化。 b) 罪犯合理化他们的行为,很难确定是在违法之前。 c) 确实存在着一些惯犯。

d) 该理论可能与控制理论视角一致,而不是差异接触理论。 e) 该理论可能更多地适用于男性。

f) 一些发现多数青少年不赞成暴力和其他犯罪的全国性纵向研究支持了该理论的观点。 3. 社会纽带理论 CP204 (1) 社会纽带理论提出了一种社会过程或微观的视角,来回应结构的或社会解组理论的宏观

视角。社会纽带理论认为犯罪在与相同制度有着弱纽带的个体之间更为普遍。 (2) 社会纽带四个要素:依恋;投入;卷入;信念 (3) 社会纽带理论的相关因素:家庭、学校、宗教、种族; (4) 社会人口学与社会纽带理论:性别、种族、阶级、年龄。 (5) 批评

a) 首先,在研究中,社会纽带和青少年犯罪之间的关系往往表现得相当弱,这表明各种社

会纽带可能并不如理论所假定的那么重要。 b) 另外一个问题涉及类似鸡和蛋的因果顺序问题,即有着弱家庭依恋的青少年,比那些有

着强家庭依恋的更容易犯罪。那么这个发现意味着父母依恋影响青少年犯罪,还是青少年犯罪影响了父母依恋。

c) 投入和卷入两个理论概念相互之间很难区分开来。 d) 该理论不能很好地解释犯罪中某些地理上的差异。

4. 自我控制理论 (1) “广义犯罪理论”认为所有的犯罪够根源于一个问题:缺乏自我控制,它源自于对儿

童不好的教养方式,并在整个生命中发挥持续影响。有着低度自我控制的人行为冲动并不能自主,看重冒险,并且关注他们自己胜过他人。因此他们比那些拥有高度自我控制的人更容易犯罪。减少犯罪的唯一希望建立在改善儿童的教养方式 (2) 多数研究证明了这一理论,同时发现自我控制的差异有助于理解犯罪中的性别差异:男

生比女生拥有更少自我控制。有的研究发现低自我控制使得人们更易于受到犯罪伤害。 (3) 评价

a) 陷入循环论证:因为犯罪和诸如吸烟、饮酒等行为,都被认为是低度自我控制的证据,

犯罪正被用来解释它本身。

b) 即使找到了对于该理论重要的经验支持,但是低度自我控制的实际影响并不是非常强。 c) 该理论主张低度自我控制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唯一因素,言过其实。 d) 该理论在不同性别和其他的人群分类之中不能同等适用。 5. 控制平衡理论 CP251 (1) 蒂特尔观察到,一些人,由于他们的角色和个人特质,能对其他人行使相当大的控制。

同时,另一些人由于他们的角色和个人特质,更易于被他人控制。蒂特尔认为,与控制比平衡的时候相比,当人们处于纯粹的控制方或是被控制方时,更易卷入越轨。 (2) 尽管白领犯罪十分多样化,但诸如企业主管等有“控制冲动”的人确实更易于实施犯罪,

而诸如都市穷人这些有着“控制缺失”的人也易于实施犯罪。 6. 强制性控制与社会支持理论CP252 (1) 强制被定义为“一种使个体感受到恐惧或焦虑、由此促使或是胁迫其行事的力量”。社

会支持被定义为“从社区、社会网络和可信赖的伙伴中获取的、满足个体工具性和情感性需要的帮助”,并且也在性质上有微观和宏观之分。 (2) 该结合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强制带来犯罪,而社会支持减少或预防它。强制在宏观或是微

观层次上都促使了犯罪行为,因为它首先导致了愤怒、挫折、疏离、更弱的自我控制和社会纽带,然后使人详细,对此种强制的报复行动上可以接受的。

三.生命历程理论 (略)

第七章 媒体与犯罪

一.

大众传媒的社会功能

1. 大众传媒的功能(吴鹏森,2001,224) (1) 对社会发展的状况与社会发展环境进行研究、监测并公之于众,使人们共享信息。 (2) 制作社会舆论,形成一定的舆论导向,协调社会各个阶层、各种集团和个人之间的相互

关系,建立社会的共同意识。 (3) 传递社会文化和社会价值,指导和教育人们继承人类文明,提高科学文化水平。 (4) 休闲娱乐的职能。

2. 电视为儿童提供了有关现实和虚构世界以及行为的大量信息。但儿童不是成年人,他们

容易误解他们所看到和所听到的东西。在某些方面,儿童节目强化了由其他社会化主体所教导的价值。但从电视学到的观念也许与在家里和学校中所教导的价值相冲突。 3. 大多数研究者之间有一种共识,电视暴力确实导致了观看此类电视节目的少年儿童的攻

击性行为。林茨(Linz)和唐纳斯坦(Donnerstein)1989年的研究认为,这些发现对成年人也是适用的。

4. 对电视暴力的潜在损害性影响的意识不断增强,使得热心的市民和支持群体对媒体网络

施加压力,让他们在节目中减少暴力场面。

二.媒体对犯罪的过度渲染

1. 犯罪潮(crime wave),即某个城市的新闻媒体突然间对为数不多的罪案加大报道力度,

这就会造成犯罪猖獗的错觉。CP36 2. 媒体倾向于关注那些稀奇古怪的,甚或是子虚乌有的罪案。媒体过渡报道往往聚焦于暴

力犯罪,尤其是杀人案。其结果是,造成了“这类犯罪无处不在的错误印象”。CP37 3. 迷思(myth),关于某人、某现象或制度的一个或一些往往是未经证实的、甚至是错误

的观念。关于犯罪的错误观念就叫做犯罪迷思(crime myths) : (1) 一是犯罪无处不在; (2) 二是犯罪极为暴力; (3) 形成对少数种族和族群的偏见;对青年暴力犯罪的报道偏多;品德高尚的受害者。 4. 现实负面影响(CP45): (1) 公众的无知,包括对犯罪数量、犯罪率的变化,因犯罪被捕和监禁的可能性。 (2) 公众的恐惧和担忧 (3) 淡化深层原因,媒体喜欢聚焦个别而淡化隐藏在犯罪深处的社会和文化力量。 (4) 媒体对街头犯罪的过分关注转移论对白领犯罪的注意,强化了他们对穷人的负面态度。 (5) 与种族和族群有关的刻板印象。

三.关于犯罪的公众观念

1. 犯罪恐惧CP46~53 (1) 结构性因素,社会整合程度较低、破败的生活环境、更高的少数种族人口比例、人口规

模越大,恐惧就越强烈。人们是根据媒体的犯罪报道产生犯罪恐惧。 (2) 个体特征:一些最惧怕犯罪的人口群体却有着较低的受害比率,但他们的恐惧感较年轻

人高;女性的恐惧程度远甚于男性,其实,除了强奸之外的所有犯罪类型,女性的受害几率都低于男性;少数民族人群更加害怕犯罪;穷人更加害怕犯罪。 (3) 恐惧的后果:侵蚀城市社区,削弱其内部联系,威胁经济活力;改变出行方式;搬离原

住社区;促进了邻里互助组织增长和家庭安全产业的飞速发展。 2. 犯罪的严重程度 (1) 对犯罪严重程度的判断是社会文化信条的一部分,反映了人们对生命和私人财产赋予的

价值。 (2) 人们对犯罪严重程度的判断会影响他们应当如何惩罚罪犯的观点,而且也会在某种程度

上影响他们的犯罪恐惧。 (3) 会切实影响到犯罪的惩处。

3. 惩办主义倾向(政府与民众的差异,种族差异) 4. 对死刑的支持态度

5. 对警方的看法(信任度) 6. 对刑事不公的认知。

7. 对犯罪和刑事司法开支的看法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34l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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