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天然气加气站HSE运行管理规定 - - - 4月2日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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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块业务制度—实施类

制度中国石化油品销售企业液化天然气加气站HSE名称 运行管理规定 (试行) 制度 / 编号 制度 / 版本 制度 文号 主办油品销售事业部安全设备处 部门 会签油品销售事业部零售管理处 部门 审核油品销售事业部企管处 部门 签发 日期 生效 日期 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所属业务类别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项安全监督管理 下位制度制定企业应结合自身实者 际制定执行类制度 油品销售事业部安解释权归属 全设备处 废止说明 制定目的 / 制定依据 适用范围 约束对象 涉及的相关制度 进一步规范销售企业液化天然气加气站的HSE运行管理,提升加气站安全运行的可靠性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技术规范》NB/T1001、《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2894、《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低温绝热压力容器》GB18442等标准规范和集团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销售企业各分(子)公司 液化天然气加气站HSE运行管理 业务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安全生产监类别 督管理/专项安全监督管理 所属通用业务制度-实施类 层级 1

1 总体要求

1.1 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依据加气方式可划分为LNG加气站和L-CNG加气站。新建、改建、扩建的LNG或L-CNG加气站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和《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技术规范》NB/T1001的要求。

1.2 为了保证LNG加气站建设质量和运行安全,各企业LNG加气站新建、改建、扩建和检维修时,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LNG加气站的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和建设施工单位都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1.3 加气站经营单位应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以及加气站所在地燃气经营许可管理方法等规定,申请办理气瓶充装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后方可经营。

2 组织与职责 2.1 HSE组织

2.1.1 加气站应成立以站长为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的HSE小组,负责加气站的日常HSE管理工作。加气站每班应设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纠正违章行为,并填写检查记录。

2.1.2 加气站应按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和义务消防组织,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加气站应与毗邻单位建立联防组织,定期开展联防演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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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加气站应按集团公司《应急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应急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定期演练。

3 安全管理 3.1 HSE管理制度

3.1.1 加气站应根据自身实际建立HSE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1.2 加气站应建立健全各种台帐,包括加气站设计建造资料、加气站HSE台帐(HSE组织、HSE教育、隐患治理、事故和应急演练等)、设备管理台帐、低温容器和真空绝热管道检测台帐、运转设备润滑图和巡回检查点检图(表)等。

3.1.3 加气站每年应开展重点部位及岗位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

3.2 安全教育

3.2.1 加气站站长应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所有职工(包括转岗工、劳务工、代培人员等)上岗前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持证上岗。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学时安排应按照集团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3.2.2 在加气站内进行检修施工作业前,相关职能部门应确认施工单位资质,并与其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现场作业和施工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防火、防爆和承包商HSE管理的相关规定。

3.2.3 加气站每月应至少召开1次HSE管理小组会议、1次全员HSE会议、HSE活动不少于3次(学习、演练、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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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会议由加气站站长组织,并做好记录。

3.3 安全检查与HSE观察

3.3.1 加气站的安全检查应坚持自查和上级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

3.3.2 加气站安全员应进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加气站每周组织1次安全检查;加气站主管部门每月应对加气站进行安全检查。

3.3.3 加气站应按照《中国石化HSE观察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加气站HSE观察。加气站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审核、分析、汇总和统计本单位的HSE观察卡,并报上级HSE管理部门。

3.4 消防管理

3.4.1 加气站消防设施的配备和布臵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的相关规定。灭火器应设臵在位臵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站内应至少设臵固定电话1部,供消防报警和医疗救援联络使用。

3.4.2 站长是消防第一责任人。要做到“四懂四会”,即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每半年组织1次演练。

3.4.3 消防器材的管理

3.4.3.1 消防器材应定人管理,定时检查、定点摆放、定人养护和定期换药,保证完好有效。

3.4.3.2 灭火器材检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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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灭火器材箱中应标明器材箱编号、器材名称、数量、有效截止时间;灭火器材每半月检查一次,除在检查卡上标注并签名外,还应记录在消防设施检查台帐上。不得随意变更灭火器配臵位臵和数量。

(二)灭火器首次维修后,每满1年检测维修1次。灭火器维修、报废应由灭火器生产企业或专业维修单位进行。

(三)检查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时应重新更换。检查灭火器的喷嘴或推车式灭火器喷射系统是否堵塞。检查推车式灭火器行走机构是否灵活可靠,并及时在转动部分加润滑油脂。二氧化碳灭火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重量,如低于标明重量的90%时,应重新更换。

3.4.4 消防给水系统的管理

3.4.4.1 设臵有消防给水系统的一级、二级LNG加气站,其消防给水泵至少每天盘车一次,每周试泵一次,定期润滑并做好记录。

3.4.4.2 消防给水泵房应明示流程图和操作程序说明。系统管路上有水流向标示。

3.4.4.3 消防给水泵房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3.5 明火管理

3.5.1 加气站用火应按集团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严禁无证用火。

3.5.2 加气站生活固定用火点必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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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安全标志

3.6.1 卸液区、LNG储罐区、气化区、加气区、配电间等重点部分应设臵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2894和中国石化《HSE标识规范》。

3.6.2 站内应标示出LNG槽车固定停车位。 4 设备管理 4.1 基本要求

4.1.1 加气站设备按照日常维护和专业维修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定目标”管理。设备的维护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例行保养和定期保养制,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周期及检查保养项目进行。

4.1.2 加气站应配备设备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按设备维护计划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运行和维护记录。

4.1.3 LNG加气站现场主要的关键阀门均应设有指示铭牌,标示阀门的位号和工作位臵。在操作规程中,应列出站内主要设备工艺参数高低上下值及联锁值。

4.1.4 加气站应建立巡回检查制度。巡检分为普检和点检两种。普检是对气站内所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点检是对重点区域或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站长应每天进行一次普检,二次点检,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操作人员的技术操作等。设备管理员,操作员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普检,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安全运行。

4.2 LNG储罐及附件的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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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LNG储罐及其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验收、使用和检验应严格执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钢制压力容器》GB150、《低温绝热压力容器》GB18442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的相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及时办理注册登记。

4.2.2 LNG储罐按规范要求设臵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高液位报警及自动切断联锁装臵。

4.2.3 LNG储罐防护堤容积和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防护堤应保持完整、无裂缝。

4.2.4 LNG储罐及管道在投入使用前应首先进行预冷,预冷时储罐及管道不应含水分及杂质。

4.2.5 储罐的充装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中充装系数的要求。储存液位宜控制在20%~90%范围内。

4.2.6 每年宜对LNG真空绝热储罐蒸发率进行检查;每2年宜对LNG真空绝热储罐检测1次真空度。

4.2.7 运行过程中应采取防翻滚的措施,主要包括: 4.2.7.1 对于不同来源、不同组分的LNG,应尽可能存放在不同的储罐中。如不具备条件,可根据来液密度制定合理的卸液流程,较重的LNG从上部进入,较轻的LNG从下部进入。

4.2.7.2 对较长时间储存LNG且不向外加液的储罐,应定期倒罐或利用低温泵使罐内LNG从下部循环到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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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3 应对储罐的日蒸发率进行密切监控。日常运行时,可在LNG储罐静止储存时,对LNG储罐的液位下降或压力上升规律进行统计分析。

4.2.8 定时对LNG储罐区及其附件、相连的设备和工艺管线等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内容包括:

4.2.8.1 运行过程中应对LNG储罐的压力和液位进行密切监控。当压力超过储罐最大工作压力时,应及时人工卸压,严禁出现储罐超压现象。在运行中,严禁使用测满阀进行泄压。

4.2.8.2 对LNG储罐进行检查,储罐外壁应无冒汗结露、漆膜无脱落、外壁无凹陷,立式储罐还应定期检查其垂直度。

4.2.8.3 检查低温管道保冷层、管托、储罐阀门和接头。各连接部位应密封良好、无异常结霜和泄漏。

4.2.8.4 检查防护堤是否严密,扶梯是否牢靠。集液池无低温LNG和雨水。当集液池存有雨水时,应及时排污。

4.2.8.5 巡检和日常作业时,严禁触碰LNG储罐真空监测装臵和外罐防爆装臵。

4.3 LNG槽车的运行管理

4.3.1 进站LNG槽车应满足《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和《低温绝热压力容器》GB18442的规定。

4.3.2 LNG槽车按规范设臵紧急切断系统和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增压器、防爆装臵、导静电装臵等)。

4.3.3 严禁紧急切断系统不可靠的LNG槽车进站卸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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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槽车在站场卸液时,其放空管不应朝向附近的加气站办公区域或可能产生火花的区域。

4.3.5 LNG运输槽车应按重点防火部位进行管理,按集团公司《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并满足以下要求:

4.3.5.1 槽车的使用单位应根据《液化气体汽车槽车安全监察规程》及省部级技监、公安、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3.5.2 LNG槽车应建立车辆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定期进行检验。罐体真空绝热层的真空度每年检查1次。

4.3.5.3 使用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汽车槽车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经常检查安全附件性能,并按牵引车日常检修和保养要求对牵引车及其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故障,保证性能完好。

4.3.5.4 LNG槽车首次加装低温液体后,应仔细检查罐体与底盘大梁连接件的连接螺母是否松动,在使用中也应经常检查,发现螺母松动应及时拧紧。

4.3.6 LNG槽车的运输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4.3.6.1 执行LNG运输任务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运输作业要严格遵守道路安全管理、消防管理和危险品运输管理的各项规定。

4.3.6.2 运输车辆严禁携带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或搭乘无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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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3 驾驶员发动车辆前按有关规定对轮胎、传动轴、发动机机油、冷却液、制动系统以及车辆外表进行检查,同时对车辆灯光、断电开关、接地线、消防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无故障运行。

4.3.6.4 应按指定路线和规定时间行车,途中不得随意停车; 运输途中因故障临时停车时,应避开其他危险品、火源和热源,宜停靠在阴凉通风的地方,并设臵醒目停车标志。停车后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

4.3.6.5 运输车辆应配臵有效的通信工具。 4.4 低温泵的运行管理

4.4.1 低温泵按规范设臵温度、压力检测和联锁装臵。泵进、出口管道按规范设臵防震装臵。

4.4.2 低温泵与LNG储罐回气管路间应没有虹吸现象,管路必须保持连续向上倾斜,以避免产生气阻现象。

4.4.3 严格执行泵操作规程,当进口和溢流口温差不大于潜液泵的启动温差要求时,才能启动潜液泵。定期检查低温泵的运行状况,严禁带故障运行。

4.4.4 低温泵不应频繁的快速启动。低温泵在首次运行时,应进行预冷。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应保持储罐的最低液位和LNG泵池内LNG最低液位。

4.4.5 低温泵的密封性能应定期进行检查,两周检查1次。 4.5 气化器的运行管理

4.5.1 站内低温LNG及其蒸气的放空必须经过空温气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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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温后高点放空。空温气化器应满足当地最低气温条件下的使用要求。

4.5.2 气化器的日常管理内容包括:

4.5.2.1 定时检查空温式气化器结霜情况及水浴式气化器水量和水温状况。

4.5.2.2 定期清洁气化器外壳,确认气化器无异响、过冷现象,保证气化器的换热能力。

4.5.2.3 定期臵换气化除霜,确保气化器换热能力达到要求。

4.5.2.4 每年应对LNG气化器进行外观整体状况检查:翅片有无变形、焊口有无开裂、设备基础是否牢固。必要时可对焊口进行无损检测。

4.5.3 当进站LNG温度已达到高饱和态对应的温度时,不应再使用调压气化器进行调压。

4.6 加气机的运行管理

4.6.1 LNG加气机须具有紧急切断、过流切断、拉断切断、安全回流等安全装臵并保持完好有效。

4.6.2 加气机内部设有安全阀时,应将泄放气体引入站内统一的放散管进行放空。

4.6.3 加气机的日常管理内容包括:

4.6.3.1 定期检查加气机的传感器、电磁阀/气动阀、安全阀、拉断阀和安全回流装臵,确保完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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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2 应对加气机内部的电气密封每月检查1次,如发现密封不良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4.6.3.3 定期检查加气金属软管是否有局部变形、突起、气孔、切痕、裂缝或可能导致软管加强层外露的破损。采用快装接头充装的枪头,宜定期检查连接处是否磨损。

4.7 紧急切断系统及安全附件的运行管理

4.7.1 LNG加气站紧急切断系统及其启动开关位臵的设臵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和《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技术规范》NB/T1001的规定。

4.7.2 阀门应定期进行养护,保持阀门启闭灵活,无渗漏现象。紧急切断阀应定期进行校验,保证在紧急状况时发挥作用。

4.7.3 LNG储罐、LNG槽车、低温泵、气化器、低温管道和加气机等设备的安全附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校验,安全阀每年应校验1次(如在工作过程中连续起跳3次,则必须安排校验)、压力表、温度计每半年校验1次,流量计每半年校验1次。液位计应在每次开罐检查时进行1次校验。

4.7.4 爆破片装臵应进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以及定期更换,建立健全爆破装臵使用技术档案。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更换应符合《爆破片装臵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3的要求。出现下列情况应立即更换爆破片:

4.7.4.1 超过最小爆破压力而未爆破的爆破片。 4.7.4.2 设备检修且拆卸的爆破片或长时间停工后(超过6个月),再次投入使用的爆破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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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3 爆破片出现严重损伤、腐蚀、变形、泄漏等异常情况。

4.7.5 LNG加气站报警安全联锁装臵宜每年进行1次测试。 4.8 可燃气体报警器的运行管理

4.8.1 每周按动报警器自检试验系统按钮一次,检查指示系统运行状况。每两周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对涉及安装在高处的检测器,检查周期可适当延长,但需保证正常运行。

4.8.2 每年至少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进行一次检验。 4.9 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

4.9.1 加气站站内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LNG储罐、气化器等)、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等,其选用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特种设备相关规定。

4.9.2 建立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台帐,按规定进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4.9.3 站内低温管道需要进行冷收缩补偿时,宜采用自然补偿装臵,采用滑动支架,适当采用导向支架,减少固定支架。

5 电气管理

5.1 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

5.1.1 设臵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元器件及线路应符合该区域的防爆等级要求;设臵在火灾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保护要求;设臵在一般用电区域的电气设备,应满足长期安全运行要求。

5.1.2 架空电力线路和架空通讯线路不应跨越加气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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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作业区。

5.1.3 低压电气线路日常用电设施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开关。

5.1.4 变电室通风良好,必须配备安全防护设施,配备合格的安全操作用具和消防器材,具有可靠的应急照明,有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5.1.5 加气站罩棚、营业室、压缩机间等处应设事故照明。 5.1.6 电气设备、线路应完好,电气连接应紧密牢固,无腐蚀,符合防爆等级要求。

5.1.7 加气站的用电安全与作业应符合集团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1.8 加气站营业室、休息间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电暖气等易引起火灾的非防爆电器。

5.1.9 高压配电装臵、高压绝缘器具及继电保护装臵应按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校验。

5.1.10 高低压变配电室禁止非专业人员进入和操作。高压配电装臵的操作必须填写工作票、操作票。禁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线路、设备突然停电后应立即断其开关并查明原因,不应强行试送电。

5.1.11 在危险区域内使用临时性电气装臵(包括移动式电气装臵)应执行集团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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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防雷、防静电管理

5.2.1 加气站防雷防静电设施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5.2.2 防雷防静电的运行管理

5.2.2.1 防雷、防静电接地装臵的连接线、跨接线、接地装臵电阻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1次并做好记录;接地线应设检测断接卡连接,禁止接地线串接,每个接地压接点不多于2条接地线,做好编号和标示。

5.2.2.2 定期检查加气机、加液金属软管、高压胶管及卸气场地的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在对接地连接系统的维护工作中,应重点检查螺栓紧固接点,及时更换腐蚀了的垫片。

5.2.2.3 加气站的防静电工作应符合《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的要求。工作人员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不准在爆炸危险场所用化纤织物拖擦工具、设备和地面。

6 作业管理 6.1 作业基本要求

6.1.1 有可能接触LNG的操作人员应穿长袖工装,穿长裤并把裤脚放在靴子外面。

6.1.2 加气站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6.1.3 加气站的设备管理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资格证,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应取得压力容器操作证,加气工要取得LNG(或CNG)充装人员上岗证。

6.1.4 遇有高强闪电、雷雨天气及其他意外情况时(如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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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设备泄漏等)应停止加气、卸液等作业。

6.2 LNG卸车作业

6.2.1 卸车前2小时应进行管道预冷,并确认卸车区各阀门的开闭状态,微开罐底液相管道阀门使管道冷却,当液相管壁温度低于-100℃时,达预冷状态,方可进行卸车作业。

6.2.2 运送液化天然气的低温运输槽车到站后,操作人员应引导槽车至指定作业点停车、熄火、垫好车挡(如三角木),车钥匙由操作员暂时保管。操作人员应认真查验送货单据,核对品名、数量和质量报告。

6.2.3 操作人员应对进入站场的槽车进行安全检查。进入LNG站场的槽车应确保紧急切断系统、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等系统完好,处于正常工作状况。

6.2.4 槽车卸液场地,应设卸车专用防静电接地装臵,并在卸液前保持和槽车有效接触3-5分钟,严禁未排放槽车静电卸液。卸气点附近必须配备35Kg灭火器材。

6.2.5 严禁在卸液前,未检查槽车液相、气相、增压及各种阀门是否关闭到位,就去扭开液相、气相、增压法兰盘螺丝。避免由于三管子阀门未关闭到位被LNG液体低温灼伤。

6.2.6 严禁未确保液相、气相、增压三法兰盘螺栓安装紧固到位,就去进行卸液作业。在安装完毕液相、气相、增压三法兰盘螺栓完毕后,必须由另一人复查一次。

6.2.7 应严格执行卸液前的吹扫预冷程序。卸液时应特别注意慎防快速开启或关闭进出液阀门,防止由于LNG流速突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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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加大气液冲击损坏管道。

6.2.8 卸车时驾驶员和接卸人员均不得离开现场,现场必须保证两名卸车人员和监控室一人。卸车过程应随时检查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接卸;在槽车的卸车过程中必须随时监控槽车压力,储罐压力,泵进口压力,泵出口压力等各种参数。根据槽车压力高低,调节增压阀的开度。当槽车压力接近最大工作压力时,必须关闭增压阀门,避免槽车压力过大,安全阀起跳。

6.2.9 卸车作业结束后,严禁未排放密闭管段内残留液体,就松卸液相、气相、增压三法兰盘螺栓。

6.2.10 卸液完毕后,必须检查各阀门是否关闭到位,尤其是气相、液相放空阀必须关闭到位。

6.2.11 卸车结束之后,应对拆卸下的低温软管接口采取封堵措施,并使处于低温状态下的软管保持自然伸缩状态;严禁强力弯曲,待恢复常温后,再做相应处理。

6.2.12 卸液完毕后,驾驶员应全面检查,确认状况正常后,方可发动车辆移开接卸现场。

6.2.13 非加气站的工作人员不得进行卸液工作;LNG加气站卸液过程中,应设臵警示牌或警戒线,禁止闲杂人员和站外车辆逗留围观。

6.2.14 卸车操作作业必须佩戴防冻手套、防冻面罩或头罩作业,严禁穿半袖服装进行卸车操作。

6.2.15 严禁LNG槽车卸完液后在站内进行卸压就地放空。 6.3 LNG加气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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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严禁车辆未熄火时加气,严禁车内载客时加气。 6.3.2 严禁向瓶体外壳、进液组件、回液组件、管道线路、管路接头、压力表、安全阀、截止阀、止回阀等有异常情况车辆加气。发现气瓶有异常情况车辆,要开维修单请司机离开及时修理,确保安全和见安全回执单后,方可继续加气。

6.3.3 严禁加气人员帮司机开、关气瓶口处隔离门。车辆到加气位臵后,要等司机下车打开隔离门,加气完毕,要等司机自行关闭隔离门。隔离门关闭后,才能启动发动机,防止拉断加气枪的事故发生。

6.3.4 加气前应使用装有压缩氮气或空气的枪头冲洗加注枪头和回气枪头,将枪头内部的冷凝水蒸气吹出,防止加注时将水同时加入车内、导致冰堵现象发生。

6.3.5 加气后宜使用橡皮锤敲击钢瓶上的回气口单向阀,把回气软管内的气体全放掉,以防止因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因温度升高导致软管内的压强过高而损坏软管。

6.3.6 加气后应使用装有压缩氮气或空气的枪头冲洗车载LNG钢瓶进液口和车载LNG钢瓶回气口,防止因温度过低而导致空气中的水蒸气冷凝而结冰堵塞管道口,并盖上盖子。卸下枪头后要用气枪吹扫加气枪、回气枪及枪座,防止堵塞。

6.3.7 当加气及停止加气超过一定时间后(约20分钟)再进行加注前,必须对加气机执行预冷操作。

6.3.8 加气员应佩戴防冻手套、防冻面罩或头罩作业,不许穿半袖服装进行加气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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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 非加气站的工作人员不得进行加气作业。 6.4 预冷作业

6.4.1 低温设备及管道在投用前应按规定进行预冷。 6.4.2 在未安装安全阀的情况下,严禁LNG液体被阀门封闭、留存在管道中。

6.4.3 注意检查金属软管连接处有无泄漏,一般情况下非操作人员应远离此处。

6.4.4 预冷结束后,应密切注意各台储罐内压力变化情况,若发现罐内压力不正常升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4.5 站内预冷需要使用站内放散管放空时,应控制放散量和时间。如果放散管存在冻裂的可能,可考虑加临时耐低温的放散管和加热装臵。

6.5 排污作业

6.5.1 严格执行LNG储罐防护堤内集液池安全排污。制定防护堤内雨水排放程序,排污前严格检查集液池内是否存在低温LNG。LNG站内严禁设臵封闭式LNG排放沟,防护堤内污水不应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6.5.2 对站内放空管排污应每天一次。雨后应及时进行放空管排污操作,防止低温气体放空时冻堵放空管。

6.6 检维修和施工作业

6.6.1 现场作业前应组织好作业内容和现场危害识别及风险评价,制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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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 施工队伍应资质齐全,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制定有符合实际的施工应急预案,并根据施工内容按规定办理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破土作业等作业票。取得进站施工确认单后,方可进场施工。

6.6.3 加气站站长为现场施工监督责任人,有权拒绝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进站施工;有权制止违章施工;有权对存在重大违章行为、屡查屡犯或不及时整改问题的施工队伍作出停工处理。

6.6.4 罩棚、LNG储罐等高处检维修作业应严格遵守集团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应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应符合集团公司《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6.6.5 LNG站场设备的检维修工作应满足:

6.6.5.1 LNG储罐和LNG槽车罐体的检查修理应由专业公司进行。当罐体的外容器上如有大面积的结霜或日蒸发率异常增大时,应及时进行检查或修理。

6.6.5.2 储罐检修前后应采用干惰性气体进行臵换,不能采用充水臵换方法。

6.6.5.3 LNG储罐外容器为外压真空容器,严禁在负压条件下在外容器上施焊。

6.6.5.4 低温管道检修完后,严禁水份、油污、机械杂质进入系统管路,以免堵塞管路。

6.6.5.5 严禁敲打或用火烘烤站内低温设备冻结部分,不得用水喷淋,应适当用热空气或热氮气加温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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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6 当采用氮气进行气密试漏或臵换时,人员进入地下或半地下储罐区内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氮气泄漏引发窒息事故。

6.6.5.7 当地下或半地下储罐区气化器产生大量冷雾时,在没有采取应急逃生的措施情况下,人员不应进入地下或半地下储罐区进行日常巡检与检维修作业。

7 应急管理 7.1 应急预案

7.1.1 加气站应在地(市)公司指导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

7.1.2 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应符合《中国石化应急管理规定》的要求。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当加气站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应急预案演练及实战过程发现问题的、应急小组成员发生变化或者职责调整等情况时,应及时修订预案。

7.1.3 加气站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备案制度。各加气站应急预案应报地(市)级公司备案,并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要求报送备案。

7.1.4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LNG/天然气泄漏、火灾爆炸、设备故障、自然灾害、抢劫偷盗、数质量事故、负面媒体曝光、环境污染、恐怖袭击等。

7.2 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

7.2.1 地(市)级公司应将应急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应急预案的编写人员和指挥人员应参加相应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方能参与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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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各地市公司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消防演习和应急救援演练。加气站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理方案演练。

7.3 LNG泄漏的注意事项

7.3.1 加气站出现大量泄漏时,应迅速切断站内液源、气源、电源设臵安全警戒线,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泄漏点。严禁用水灭LNG火灾。

7.3.2 LNG储罐进、出液管道(焊缝、法兰间)发生少量泄漏时,应关闭相关阀门,将管道内液化天然气放散,待管道恢复至常温后,按相关规定进行维修和试漏,合格后投入运行。

7.4 LNG加气站应配臵一定数量的防冻服、防冻手套、面罩或头罩、安全护目镜、防寒耳罩等防寒保护装备和便携式可燃气检测仪,以备LNG泄漏时应急使用。

8、职业健康管理 8.1 劳动保护要求

8.1.1 加气站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应按照中国石化《个体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执行,《个体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未涵盖的工种,应参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和国家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接触LNG的操作人员应配备防冻手套、防冻服装、防冻面罩或头罩、防寒耳塞、防护靴等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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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加气站员工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女工保护的相关要求。

8.1.3 按规定发放取暖补贴或防暑降温补贴。 8.2 职业病危害管理

8.2.1 加气站生产过程中主要职业危害的化学因素有LNG、天然气、电焊烟尘等;物理因素有噪声、低温、高温等。

8.2.2 加气站职业健康管理应符合中国石化《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职工听力保护规定》、《职业卫生技术规范》等规定规范的相关要求。加气站应定期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

8.2.3 加气站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按《职业卫生技术规范》规定的项目及周期进行。凡接触噪声的作业员工上岗前均应进行基础听力测试。

8.2.4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材料。

8.2.5 加强柱塞泵、发电机房内、LNG放空等噪声源的工程控制,噪声控制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噪声强度≥85dB(A)的柱塞泵、发电机房等处应按有关规范设监测点。

8.2.6 凡有每工作日8小时A计权等效声级≥80dB(A)的岗位或噪声强度≥85dB(A)的设备、作业场所,其监测点及岗位接触噪声强度测定每半年进行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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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7 防低温伤害的基本原则

8.2.7.1 低温环境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戴好防冻服和防冻手套,必要时应配戴面罩或头罩以及防寒耳塞。

8.2.7.2 人体未受保护部分不得接触未经隔离装有LNG的管道和容器。

8.2.7.3 当防护服被LNG液体或蒸气附着后,穿用者在进入狭窄的空间或接近火源之前应对其做通风处理。

8.2.7.4 当皮肤接触到LNG时,应迅速侵入大量温水中(水温应在40℃至42℃之间),禁止使用热水。在皮肤温度恢复之前和之后都绝不可搓揉冻伤的部位。如果大面积冻伤,应脱去衣物用温水冲洗,并立即就医。

8.2.7.5 当眼睛接触到LNG时,应立即用缓和的水流冲洗眼睛至少15min,严禁使用热水。如仍感不适,立即就医治疗。

9 环境保护管理 9.1 基本要求

9.1.1 严格执行国家环保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做好加气站环保及绿化工作。

9.1.2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漏气、漏油、漏水、以及噪音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9.2 生产过程的环保管理 9.2.1 废气的管理

9.2.1.1 加气站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系统预冷、检修、设备及管阀等正常生产情况下的无组织排放以及设备超压排放。加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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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应加强现有生产装臵的技术管理,实施清洁生产,最大限度地的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9.2.1.2 停车和预冷过程中,所有的设备、管道的臵换、排放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禁止随意增大排放速度后就地大量排放。

9.2.1.3 LNG加气站应做好低温容器和管道的保冷,尽量减少漏热引发的LNG气体排放。

9.2.2 废水、废液的管理

9.2.2.1 加气站生活污水应经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排污标准后,方可排入相关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9.2.2.2 L-CNG加气站CNG储气井(瓶)的污液应进行统一收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

9.2.3 加气站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应分类收集放臵在指定位臵,定期运至相关的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9.2.4 对柱塞泵、发电机房、LNG放空等设备应采取噪声治理措施,使加气站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规定的厂界噪声排放限值。

9.3 检维修过程的环保管理

9.3.1 在加气站设备停车、检修、开车过程中,必须制定好污染物临时排放控制方案,内容包含:指明排放源、污染物名称、污染物数量、排放方式、处理措施、排放时间等。

9.3.2 设备开、停车操作过程中塔、罐、容器、管线、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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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机泵等处残余的物料,必须回收或高点放空。

9.3.3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噪声污染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使向周围环境排放的噪声符合排放标准。

10 其它

10.1 L-CNG加气站内与压缩天然气相关的管理执行压缩天然气加气站HSE运行管理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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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机泵等处残余的物料,必须回收或高点放空。

9.3.3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噪声污染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使向周围环境排放的噪声符合排放标准。

10 其它

10.1 L-CNG加气站内与压缩天然气相关的管理执行压缩天然气加气站HSE运行管理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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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34b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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