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规课标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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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规》课程标准

课程编码:140004 课程类别:专业核心课程 适用专业:导游、旅行社管理专业 授课单位:社科部 学时:72学时 编写执笔人及编写日期:陈晓华 2012年7月21日 审定负责人及审定日期:张国成 2012年7月30日 1.课程定位和课程设计 1.1课程性质与作用

根据学院的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结合《旅游法规》课程特性,本课程定位为旅行社管理系的专业核心课程,也是获取导游资格证的必修课程。本课程对人才培养的作用是:让学生全面实践了导游职业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学以致用,强化了学生自主意识和创新意识,提升了学生的自信心和成就感,培养了大学生竞争意识与团队合作精神。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能获得一定的社会能力、方法能力和专业能力,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该学习领域对学生职业能力培养起主要支撑作用,通过教学过程的组织实施,对学生职业素质养成起明显促进作用。

《旅游法规》是旅行社管理系的专业核心课程,也是获取导游资格证的必修课程。本课程在专业培养目标中的定位是不但要注重学生的心理素质、职业道德、服务意识、法律法规意识的教育,更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作为学习领域专业核心课程,前续课程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旅游学概论》、《导游基础》等,后续课程有《导游实务》、《模拟导游》,前后续课程衔接得当。

1.2课程设计基本理念

课程开发遵循就业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指导思想,紧紧盯住旅游市场需求,牢牢贴近一线服务,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为本位,是校企合作开发工学结合的专业主干课程。坚持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技能为核心,与旅游企业合作共同确定本专业的典型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共同明确本课程的教学目标,共同研讨教学模式等。确保本课程整体设计突出职业能力培养,体现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课程设计中不仅要充分考虑完成岗位需要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应用能力的培养,还要充分考虑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将学生的职业素养的养成贯穿于整个教学活动中。为实现本课程教学目标,主要遵循以下设计理念:

(1)建构主义的知识观

建构主义强调教学不是通过教师向学生单向传递知识就可以完成的,知识也不是通过教师传授而得到的,而是学习者在一定的情境即社会文化背景下,借助于其他人(包括教师和教学伙伴)的帮助,利用必要的教学资料,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而获得的。其核心思想可以概括为:以学生为中心,强调学生对知识的主动探索、主动发现和对所学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因此《旅游法规》的专兼职教师要创设适宜的学习情境,采取项目导向和角色扮演的教学方法,让学生主动建构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完成从初学者到“技能专家”的职业能力发展。

学生在具备独立自主的学习能力和创造性思维后,就能够自我建构新的职业技能,适应不断变动的职业生涯。

(2)多元智能的学生观

多元智能理论所提倡的学生观是一种积极的学生观。该理论强调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优势智能领域,有自己的学习特点和方法,学校里不存在差生,全体学生都是具有自己的智能特点、学习方法和发展方向的可造就人才。通过调查发现高职学生有动手兴趣浓、操作能力强,长于形象思维等共性特征,根据学生特点实施行动导向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在做中学,在学中做”,学做相长,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通过采取教学做一体化的培养模式,使学生在动手操作中学习实践技能,在实践技能获得的过程中学习必须够用的理论知识。

(3)终身学习的学习观 在美国,有一本家喻户晓的《幸福》杂志,在一期的封面上,醒目地写着一行大字:“要么学习,要么死亡!”这句话引发了人们广泛而深刻的思考,所以作为教师我们必须把教育的对象变成自己教育自己的主体,使学生掌握终身学习的能力;重视学生的学习权,使“教学”向“学习”转换。改变传统的以“教”为中心的教学方法,而以“学”为中心。在教学中,让学生在自己“动手”的实践中,掌握职业技能、习得专业知识,从而建构属于自己的经验和知识体系,获得终身学习的能力。

(4)行动导向的教学观

其基本意义在于:学生是学习过程的中心,教师是学习过程的组织者与协调人,遵循“资讯、计划、决策、实施、检查、评估”这一完整的“行动”过程序列,在教学中教师与学生互动,学生通过独立地获取信息、独立地制定计划、独立地实施计划、独立地评估计划,在自己动手的实践中,掌握职业技能,习得专业知识,从而构建属于自己的经验和知识体系。学生作为学习的行动主体,要以职业情境中的行动能力为目标,以基于职业情境的学习情境中的项目工作过程为途径,以师生及生生之间互动的合作行动为方式,以强调学习中学生自我建构的行动过程为学习过程,以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整合后形成的行动能力为评价标准;使学生在解决职业实际问题时具有独立地计划、实施和评估的能力。

1.3课程设计思路

打破以知识传授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学科课程模式,转变为以导游岗位能力培养为重点。课程的目的是为了适应导游岗位工作的需要,教学过程就是指导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教学情境的设计以岗位工作任务为载体、以导游业务的工作步骤为依据,将相关的理论知识分解嵌入到各个情境中。

(1)与旅游企业合作进行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与设计 导游专业每年都会邀请来自旅游行业的专家审定人才培养方案,并听取他们根据职业能力培养要求所提出的课程开设建议,校外专家结合校内专任教师的广泛行业调研,提出导游专业的课程体系规划方案;而由校内专任教师与行业企业专家共同组成的课程组,结合承德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对《旅游法规》课程进行课程标准的开发以及情境教学的活动载体设计,以完成导游职业岗位实际工作任务为教学内容,以导游职业岗位实际工作的顺序来组织教学过程,以校内仿真模拟的实训室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作为主要教学场所,采用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灵活运用案例分析、分组讨论、角色扮演、启发引导等教学方法,做到在学中做、做中学。最终形成目前较为新颖的工作任务导向的学习情境,即认知旅游法规,构建旅游平台;就职旅游企业,提供旅游服务;维护合法权益,解决旅游纠纷;策划设立文案,注册旅游企业;宣讲国家政策,当好民间大使。每个情境下

又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划分为若干工作任务,工作任务下又设计了具体的操作步骤或程序,从而使学生在学习本门课程时能够在实践中、在协作中建构知识与技能,在独立完成项目中自主学习,总结经验和教训。教学效果评价采取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课前准备与课堂参与相结合、课内学习与课外实践相结合,重点评价学生态度和职业能力。

(2)课程教学内容的选取体现了完成旅游企业典型工作任务中开放性学习的特点 课程组主动自觉地与旅游企业开展深入合作,共同开发课程、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共享人才资源。在《旅游法规》课程设计中,校企共同确定课程典型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共同明确本课程的教学内容(理论知识、能力和职业素养)。共同确定学习情境,并参与教学内容的选择和排序、教学方法的探讨及考核标准的制定,从而确保了课程整体设计更好地体现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

本课程围绕导游职业岗位的需要来开展教学,课程培养的目标直接面向导游职业岗位,教学过程依照导游完成工作任务的工作过程来设计,以完成导游职业岗位实际工作任务为教学内容,日常教学仿真于导游岗位,项目实施采用的是真实的导游员工作项目,顶岗实习从事的是导游员岗位工作或旅行社计调等工作,一切围绕职业目标,具有明显的职业性特征。

(3)课程设计强调实践导向的教学模式

本课程立足于通过完整的导游业务过程来训练学生对安排旅游行程、签订旅游合同、解决旅游纠纷、宣讲国家政策、设立旅游企业等方面的理解和运作能力,这些能力固然是建立在知识、技能和态度的基础上,但是知识、技能和态度需要在真实的业务环境下进行各种不同的实践才能形成。因此,本课程注重通过在实训室进行的模拟教学来培养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注重通过真实的业务实践实现知识、技能和态度的整合和提升。以此为出发点,我们确定的旅游法规课程的项目工作为:

项目一:认知旅游法规,构建旅游平台; 项目二:就职旅游企业,提供旅游服务; 项目三:维护合法权益,解决旅游纠纷; 项目四:策划设立文案,注册旅游企业; 项目五:宣讲国家政策,当好民间大使。 为了完成上述项目工作,本课程强调在实践中学习,实践教学采用课内实践教学与课外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方法。课内的实践教学,以就业为导向,彻底打破原有课程的理论教学体系,突出课程的应用性和实践性。充分利用 “模拟导游室”和“仿真旅行社”这样的校内实训基地,引入行业企业共同设计仿真实训项目,开展广泛实训,提高设备及设施的利用率。如安排旅游行程可以在“模拟导游室”完成;签订旅游合同、设立旅游企业等项目工作都可以在“仿真旅行社”完成。此外,课内实践教学活动还辅之以校内第二课堂活动及校外实习基地的各项实践活动。校内第二课堂活动主要以学生组建的社团 “大学生法律零点一协会”为平台,完成各项课堂内教师布置的工作任务,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协会邀请电视台、市消协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向学生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同时学生还要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一主题,组织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校外实习基地的各项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参观考察、顶岗实习等工学结合活动,利用本专业的各校外实习基地,通过与校内实训基地的统筹规划,可以使课堂内学到的理论知识和模拟操作在真实的实践活动中得到反复演练,从而熟练掌握设立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导游人员带团、消费者维权各项专业技能;并通过了解企业实际,感受企业文化,将学生培养成准职业人。

2.课程目标

本课程目标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吻合,在于使学生获得一定的职业能力,该能力体现在三个方面:

专业能力:(1)运用旅游法律法规解决实际带团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能力;

(2)能够运用所学知识签订旅游合同的能力; (3)能够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如起诉书、辩护词、判决书; (4)能够完成建立一家旅行社的策划文案: (5)在导游工作中正确运用及宣讲国家方针政策的能力。 方法能力:(1)具有获取新知识和技能的能力; (2)具备自主学习能力和独立决策能力; (3)具有规划与组织活动的能力; (4)具有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社会能力:(1)树立良好的旅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风尚; (2)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大局意识; (3)培养学生团队精神、协作意识及敬业精神; (4)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克服困难的能力; (6)具有交往与合作能力。 3.1学习内容 本课程将《旅游法规》知识点以真正工作任务及其工作过程为依据整合序化到学习情境中,使学生在实际情境下学习,以完成典型工作任务全过程为目标,使学生掌握相关知识,教学做结合,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激发学习兴趣,培养职业能力。 学习情境的选取依据是以导游专业所对应的职业岗位群进行任务和职业能力分析,同时遵循高职学生的认知规律,充分考虑工作任务的实用性、典型性、可操作性以及可拓展性等因素,紧密结合承德市旅游业发展趋势,满足完成导游职业典型工作过程的能力来确定各相关学习情境的具体内容。每个学习情境内选取典型的工作任务,在教师指导下采用六步法组织教学,建立工作任务与知识、技能的联系,把教师的教学过程与学生的学习过程,和企业的工作过程联系起来,使教学内容充分体现企业实际需要,让学生在任务实施中训练操作技能、团队合作和沟通技能、工作能力和方法能力,体验企业工作过程和氛围,构建知识。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起指导、咨询作用,让学生有充分的机会自行处理任务实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学习情境 情境一 认知旅游法规,搭建旅游平台 参考学时 18 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达到两个学习目标。即,首先通过初步的学习掌握旅游法调整的法律关系,培养学生能够正确阅读和理解旅游合同内容,通过约定合同条款维护主体双方合法权益的能力;再进一步通过《合同法》知识的积累,使学生能够把法律基础知识和旅游实务相结合,达到河北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中旅游合同部分要求具备的能力和素质。该情专业能力目标: ·能够根据旅游法规分清旅游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能够根据《合同法》规定签订旅游合同 ·能够根据《合同法》规定区分违约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方法能力目标: ·具备《合同法》相关知识的理解能力; ·具备合同法律知识和旅游实务相结合的能力; ·具有分析旅游法律关系和解决旅游纠纷的能力; ·具备河北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中旅游合同部分要求的素质和能力。 社会能力目标: ·旅行社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境旨在培养学生懂法、·旅游者具备健康的消费理念和法律意识; 用法的能力,进而规范旅游市场,消除旅游纠纷。 ·培养旅游合同主体双方的交流、沟通和协作能力; ·规范旅游市场,消除旅游纠纷; ·创建和谐的旅游环境,构建和谐社会。 子情境 子情境具体工作任务 学习旅游法规的基本知识,正确认识旅教学活动 课上教师的串讲 课下学生对知识的充实整理归纳最后出一套自测题。 教学方法和建议 参考 课时 1.1认知旅游法规 游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讲授法 案例分析法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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