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县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评分表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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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县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评分表

县区委: 县区委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类别 考核内容 考核得分 加减得合分 分 分 计 (一)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4分) 1.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记4分,建立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项督查机制加2分,查处(给 予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降职、责令辞职、免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以下查处、问责、责任追究加减分同样适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一人加2分。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六条具体规定加2分,“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定加2分,抽查发现少一次扣1分。 3.分层分类制定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细则加2分,建立并落实领导干部参加分管单位民主生活会制度加2分,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和整改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加5分。 4.从严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加2分,对抓组织生活不力的党组织书记谈话提醒一人加1分、调整一人加2分,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处置一人加1分。 5.县区党政主要领导被上级机关查处一人扣8分、班子其他成员一人扣6分,其他县级干部一人扣4分。 一、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5分) (二)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5分) 6.制定县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分类考核办法记5分,组织实施考核加2分,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开通报加2分。 7.制定县乡党委、政府班子集体和个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2分,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加2分。 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度加2分。 8.建立县区党委听取“两个责任”述职讲评制度加2分,组织开展一次讲评述职会议加2分。 9.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全部办结并按时回复加5分,按要求完成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并向省委巡视组、 市委报告加2分。 10.强化问责,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一人或一个党组织加 1分,调离岗位一人加2分,问责一人加2分,公开通报一人或一个党组织加2分。 11.建立县、乡纪委参与议事协调机构“目录”记3分,每发现县乡纪委书记分管一项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其他工作扣2分。 12.县区纪委内设机构整合、编制配备、人员配备到位的加2分,所属乡镇全部成立监察室且人员配备到位加2 分,县区纪委监察局机关科级干部向系统外交流提拔一人加5分。 13.制定并落实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管理办法加2分,乡镇纪委全部完成换届加5分,每有一个未完成扣2分。 14.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按照“五类”方式和标准进行处置加2分,未达到要求一件扣1分。 15.落实县、乡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办法加2分,不规范、不及时、漏报、瞒报、选择性上报、大问题小报告的,发现一次扣1分。 16.县区纪委立案案件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被市纪委进行书面督办的,一件扣2分。 (三)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3分) (四)惩治腐败17.以市纪委案件考核得分为准进行折算。 (10分) 18.县区每半至少召开一次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记3分,每少一次扣2分。 19.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机关未按《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要求进行相互配合、移送案件线索的,发现一次扣2分。 20.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按要求抄送纪检监察机关加2分,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审计结果查处一人加2分。 (五)全面加强反腐败协作配合(3分) 二、夯实党建工作责任,不断提升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20分) (一)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26.开展村级阵地“清零行动”加2分,按要求整顿农村软弱涣散党组织一个加2分,落实村、社区干部待遇补(7分) 贴、办公经费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加2分。 27.对干部选拔任用实行全程记实记5分。 28.制定任用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全委会票决制度加2分,根据票决结果使用一人加1分。 (二)选29.制定干部交流制度加2分,交流一名乡镇党政正职、部门主要负责人加1分。 好用好干30.按要求实行年轻干部交流挂职加2分,没有按时按要求完成岗位、人选上报工作扣2分。 部(5分) 31.制定实名制推荐干部办法加2分,组织召开一次实名推荐乡镇党政正职和部门一把手会议加2分。 32.制定提名推荐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办法加2分,根据办法规定责任追究一人加2分,实名通报一人加2分。 33.加快实施“522”人才计划,刚性引进一名高层次紧缺人才加1分。 34.全面实行领导干部请销假备案审批制度记4分,对不落实的领导干部通报一人加2分,问责一人加2分。 (三)从严监督管理干部(4分) 35.认真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2分,对抽查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一人加2分。 36.落实好《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一人加1分。 21.纪检监察机关将党政纪处分决定在规定时限内送达受处分人、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财政、编制 等有关部门加2分,宣布(党纪处分在党的基层组织全体党员中宣布,政纪处分在单位全体工作人员中宣布)加2分,将处分决定装入受处分人档案加2分;组织、人社、财政、编制部门和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接到处分决定后,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受处分人员所涉及降低职务和工资级别、停发奖金、核减编制等相应变更手续加5分,将执行结果报纪检监察机关加2分,以上要求发现未落实一项扣2分。 22.每查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一人加2分,因未及时报送被上级机关查处一人扣5分。 23.开展“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记7分,全面落实“一统三管”党建工作机制加2分,开展党建“双考双 评”工作加2分,建立并落实明察暗访、逐月通报制度加2分。 24.持续推进“三访五促、为民服务”活动加2分,深入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加2分,落实联系服务群众代办制加2分。 25.深化非公企业“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加2分,实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覆盖”加2分。 (四)认真做好乡镇换届工作(4分)

37.推行廉洁鉴定制度加2分,每少一人扣1分;推行新提拔干部任前廉洁法规考试制度加2分,每少一次扣1分;推行廉洁谈话制度加2分,每少一次扣1分。 38.继续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10项专项整治工作加2分,查处一起选人用人违纪违法案件加5分,被上级部门查处一起选人用人违纪违法案件扣5分。 39.县乡党委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记4分;认真研究起草换届文件和方案加2分,按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加2分;按要求完成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换届工作加5分,每有一个乡镇未完成扣2分。 40.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等四项监督制度加2分,学习情况逐级上报加1分。 41.对换届风气和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组织开展一次明察暗访加1分,对换届中违规违纪问题查处一人加2分,问责一人加2分,公开通报一人加3分。 - 1 -

三、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20分) (一)从严整治作风建设方44.开展严肃财政纪律等问题专项治理加2分。 面突出问45.制定县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加2分,开展“公务接待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加2分。 题(4分) 46.继续开展“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整治活动加2分,根据整治方案解决一个问题加2分。 (二)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分) 42.建立纪检监察、交管、税务、财政、旅游、审计等部门联动协作机制记4分,每组织一次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检查加2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月报告制度加2分。 43.对党员干部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进行检查加2分。 47.在以上专项治理中查处一人加1分,追究领导责任一人加2分,实名通报一人加2分。 48.紧盯“农村村组、城乡社区、民生行业、基层部门”,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专项安排和部署记7分,对《省纪委关于解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意见》进行任务细化加2分,对问题线索单独进行造册登记、实行台帐管理加2分。 49.每“一案双查”一名领导干部加2分,实名公开通报一起典型案件加2分,对“零查处”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约谈一人分别加2分、1分。 50.继续推进农村10项重点工作加10分,每有一项落实不到位扣2分。 51.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加2分,对测评结果为“一般”的单位责任追究一人加2分。 52.针对党员干部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等懒政怠政行为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记6分,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加2分。 53.对“懒政怠政”问题每查处一人加2分,对乡镇或部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每责任追究一人分别加2分、5 (三)大分,每实名通报曝光一人加2分。 力治理懒54.对“懒政怠政”问题查处一人加2分,对乡镇或部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责任追究一人分别加2分、5分, 政怠政问实名通报一人加2分。 题(6分) 55.制定切实可行的“三项机制”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加2分,强化结果应用,每有一个典型案例加1分。 56.工作做法、经验或制度创新被市级(含)以上认可推广的加10分。 (四)建立密切联系群众长效机制(3分) 57.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一个月并且有影像、新闻报道等证明资料的记3分,每有一人未达到要求扣1分,领导干部每解决一个实际问题加2分。 58.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加2分,根据接访情况解决一个问题加1分。 59.建立精准扶贫驻村干部的选拔、培训、管理、考核、激励、保障等制度加6分,每少一项扣2分。 60.脱贫一个村并被上级部门验收达标加1分。 四、狠抓制度执行落实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20分) (一)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63.组织开展一次乡镇、部门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廉加2分;对乡镇、部门廉洁风险防控实行动态化监管加2分; 度(4分) 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级事务进行监督并且有记录加2分;县、乡公务接待实行“廉政灶”并且有登记台账加2分。 64.实行党员和公职人员婚丧嫁娶备案审批加2分,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和公职人员查处一人加2分,实名通报一人加2分。 (二)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6分) 65.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制定出县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记6分,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加2分,按程序在县区政府门户网站一级栏目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加5分,对推行不力的每责任追究一人加2分。 66.乡镇、部门全部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加5分,抽查发现每少推行一个单位扣2分。 67.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按要求完成标准化建设并被市政府验收达标加5分,每进驻一个部门且有授权书的加1分;按标准完成县乡两级政务服务网络互联互通一个乡镇加2分。 68.具有法定公开招标的项目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加5分,抽查发现少一个扣2分。 69.对纳入预算的公共资金、重大投资、重点工程执行进度和效果进行全部审计加5分,发现少审计一个扣1分;根据审计结果责任追究一人加5分。 70.县区所属部门收支一律纳入财政预算记6分,部门预决算内容细化到款级科目并在县区政府门户网站一级栏目公开加5分,抽查发现少公开一个部门或未达到要求扣2分。 71.对超期未用的公共资金造成闲置浪费每责任追究一人加2分,实名通报一人加2分。 72.“三公”经费实现零增长并且在县区政府门户网站一级栏目公开加5分。 73.对“吃空饷”问题违纪违规行为查处一人加2分,辞退一人加2分,对单位主要领导责任追究一人加2分。 74.对市场秩序、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市容市貌、社会诚信领域存在的管理缺位问题每问责一名领导干部加2分。 75.查处一起执法不公、违纪违法案件加2分,实名通报一人加2分。 76.按要求建立县区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加2分,在县区政府门户网站一级栏目公开加5分。 77.建立健全制度执行落实考评机制记4分,将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内容加2分,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加2分,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通报一次加2分,对制度落实不力单位每问责一名领导干部加5分。 61.探索建立县区党委自觉接受纪委监督与纪委主动监督党委的良性互动机制记4分,列出必须接受监督的具体事项加2 分;对常委会成员违反党的纪律,纪委发现后,不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被责任追究一人(次)扣5分。 62.全面落实县直部门局长兼任党组织书记要求加2分,每发现未落实一个部门扣1分。 (三)加强专项治理工作(6分) (四)注重制度执行落实(4分) (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6分) 五、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抓好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管理(15分) 78.县区党委按照要求制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具体实施方案记6分;围绕四个专题开展 学习讨论加2分;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加2分;认真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加2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加2分;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两学一做”成果测试加2分;针对农村、社区、机关、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不同党员群体情况,制定出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措施并贯彻落实加5分。 79.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加2分,向所在党支部讲一次党课加2分,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党支部讲一次党课加2分。 80.建立县区党委中心组学习服务和旁听制度记5分,建立一个理论学习示范基地加2分,县区党委中心组全年集体学习不少于12次加6分,少一次扣1分。 81.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全部成立理论学习组加2分,每少成立一个扣1分。 82.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加2分,开展红色文化教育活动加2分,探索开展家风建设活动加2分。 83.把宪法法律和党规党纪纳入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加2分。 84.每办一期主体班次加1分,推行干部培训考试制度加2分,对考试不合格者每安排重新学习一人加1分。 85.推行发展党员“四制一编码”机制加2分,每处置一名不合格党员加1分。 86.县区党委每半年向市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加2分,建立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加2分,对苗头性、倾向性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及时化解一个加1分。 87.县区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洁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记4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加2分;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洁教育加3分。 88.创造的廉洁文化产品被市级(含)以上部门认可传播加5分;打造一个省、市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分别加5分、3分。 89.县级干部坚持阅读《中国纪检监察报》和浏览中省市纪检监察网页并且有记录的加3分,参加“榆林市党风廉政网络教育”学习分数全部在合格以上加5分,不合格一人扣2分。 90.所在县区在中央主流媒体报刊杂志上发表一篇党建或党风廉洁建设方面的文章或稿件加5分,在省级发表一篇加3分,在市级发表一篇加1分,重复发表文章或稿件按照最高得分计分。 - 2 - (二)从严抓好教育管理(5分) (三)加强党风廉洁宣传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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